【姜堰法院开展普法宣传 营造和谐乡风】1月21日上午,张甸法庭员额法官符爱梅应邀参加张甸镇党员干部冬训活动,以“以案释法之家和睦——从赡养纠纷、邻里纠纷谈和谐乡村的建立”为主题,向参会的党员、村民代表、基层人民调解员宣讲相关法律知识。
符爱梅法官围绕赡养纠纷、相邻关系相关法律规定、案件特点、审判思路等方面,通过实实在在案例以案释法,以案释理,提高基层群众的法治理念。符爱梅表示,和谐的家庭关系、邻里关系是建立和谐乡村、和谐社会的基础,人民调解员作为矛盾化解的第一站,重要性不言而喻,要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乡村调解员的调解工作,将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促进和谐乡村、和谐社会的建立。
宣讲现场气氛热烈,符爱梅对调解员、村民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人民调解员陈某表示,这种普法活动很有意义,和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自己通过宣讲确实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有利于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为群众化解矛盾,更加全面地维护群众的利益。
符爱梅法官围绕赡养纠纷、相邻关系相关法律规定、案件特点、审判思路等方面,通过实实在在案例以案释法,以案释理,提高基层群众的法治理念。符爱梅表示,和谐的家庭关系、邻里关系是建立和谐乡村、和谐社会的基础,人民调解员作为矛盾化解的第一站,重要性不言而喻,要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乡村调解员的调解工作,将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促进和谐乡村、和谐社会的建立。
宣讲现场气氛热烈,符爱梅对调解员、村民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人民调解员陈某表示,这种普法活动很有意义,和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自己通过宣讲确实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有利于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为群众化解矛盾,更加全面地维护群众的利益。
服务乡村文明,服务共同富裕。11月19日,初冬的阳光分外温暖,光芒晒在长岛公园的“南太湖文艺之家”。一片金色。早上,我与市作协小金联系,以取《南太湖》杂志。(2021年第三期,载有我“百年张家厅宅”文)。走进长岛公园,回忆起昨天市党校(许羽,章金财,潘晓利,王伟卫,周峰,何凤龙)6位乡贤的发言,典型示范。作为夹塘村乡贤会秘书长,可以做些什么?在沈文泉院长办公室小座,喜得厚重的《湖州文学志》。我想起了作家的史命感。作为乡贤,也可以从自身条件出发,服务于乡村文明,服务于共同富裕。
聚焦基层治理 延伸司法职能
——游仙法院组织开展乡村振兴课题研讨
10月15日,以游仙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冯茜为课题组长的“现代农业与乡村振兴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的困境与出路”课题组,在游仙区法学会“会员之家”组织了首次课题研讨。研讨会邀请了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吴先强、副局长李进,区自然规划局、乡镇农办工作人员,李花村、白马村村委会代表以及农业企业代表参加。
会上,与会人员针对审判实践中涉及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流转及复垦等常见法律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吴先强就土地流转中规范合同文本、科学设置复垦资金、建立复垦资金监管制度等提出意见建议。农业企业代表就签订承包合同超过法定期限、农业企业与集体经济组织合伙种植经济作物产生的纠纷等问题同与会人员进行了沟通交流。自然规划局、乡镇农办工作人员和村委会代表就农村宅基地管理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冯茜副院长表示,此次研讨会的成功召开,既为乡村振兴涉及的各方主体搭建了沟通交流平台,也为游仙法院开展审执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游仙法院将紧紧围绕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奋力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积极助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游仙法院组织开展乡村振兴课题研讨
10月15日,以游仙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冯茜为课题组长的“现代农业与乡村振兴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的困境与出路”课题组,在游仙区法学会“会员之家”组织了首次课题研讨。研讨会邀请了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吴先强、副局长李进,区自然规划局、乡镇农办工作人员,李花村、白马村村委会代表以及农业企业代表参加。
会上,与会人员针对审判实践中涉及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流转及复垦等常见法律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吴先强就土地流转中规范合同文本、科学设置复垦资金、建立复垦资金监管制度等提出意见建议。农业企业代表就签订承包合同超过法定期限、农业企业与集体经济组织合伙种植经济作物产生的纠纷等问题同与会人员进行了沟通交流。自然规划局、乡镇农办工作人员和村委会代表就农村宅基地管理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冯茜副院长表示,此次研讨会的成功召开,既为乡村振兴涉及的各方主体搭建了沟通交流平台,也为游仙法院开展审执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游仙法院将紧紧围绕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奋力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积极助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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