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链研究|硅碳负极的六个竞争者#新能源##锂电池#
全球头号新能源汽车公司特斯拉【1】2020年9月发布4680电池【2】,能量密度 300Wh/kg,电池容量较2170电池提高5.48倍。2022年,特斯拉宣布在1月份已生产出第100万块4680电池,同时一季度德州工厂将交付首批搭载4680电池的Model Y。
特斯拉4680电池采用的负极便是硅基负极。
一、为什么放弃石墨负极?
石墨负极材料目前实际比容量360-365mAh/g,已接近理论比容量372 mAh/g
锂离子电池四大关键原材料分别是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与电解液。
正极材料突破较早,已从早期钴酸锂、锰酸锂材料升级为磷酸铁锂材料和三元材料,而负极材料升级缓慢,一直以石墨为主,2020年石墨类负极材料出货量占负极材料97%市场份额。
存在的问题是,石墨负极材料目前实际比容量360-365mAh/g,已接近理论比容量372 mAh/g,因此改善石墨材料性能对锂离子电池性能提升作用不大。
图片
二、为什么是硅基负极?
单质硅负极理论比容量4200mAh/g,是石墨负极材料理论比容量372 mAh/g的11.29倍,硅氧化、纳米化、复合化、多孔化、合金化、预锂化等改性技术
被认为具有前途的下一代负极材料是硅基负极,硅基负极制备方法较石墨负极材料更复杂,各厂商尚未形成标准制备方法。
单质硅负极理论比容量4200mAh/g,是石墨负极材料理论比容量372 mAh/g的11.29倍,但纯硅负极在充放电过程容易体积膨胀且导电性不佳。目前有硅氧化、纳米化、复合化、多孔化、合金化、预锂化等改性技术,硅氧化、复合化两种技术产业化进程较快。
氧化硅技术路线多用氧化亚硅,采用氧化硅掺杂,掺杂含量约5%,氧化亚硅负极理论比容量2600mAh/g且循环稳定性较好,各大负极材料厂商对氧化亚硅负极均有所布局。日本信越化学,韩国大洲,中国杉杉股份及贝特瑞均可量产硅氧负极。
复合化技术路线多采用硅碳复合材料,是目前产业化进展最快、也是最为常用改性方法。硅材料比容量高,碳材料稳定性好、体积变化小、导电性优异,二者结合形成的硅碳负极可有效提升锂离子电池负极比容量,也可改善电极导电性能。
图片
目前商业化硅碳负极中掺硅量一般不超过10%,比容量400-700mAh/g。2021年4月广汽集团首发的海绵硅负极片电池技术,特斯拉2021年11月收购SiILion公司,其持有的硅负极专利均为硅与碳材料复合形成的复合结构。
软包电池采用正极材料NCM811和搭配比容量450/550/800 mAh/g硅碳负极材料,较搭配360mAh/g石墨负极提升全电池能量密度280Wh/kg至295/310/330 Wh/kg。
目前硅碳负极商业化应用集中在对成本敏感度相对不高的消费电子、电动工具领域,在动力电池领域渗透率相对较低。据GGII统计,2020年中国硅碳负极出货量0.6万吨,占锂电池负极材料比例2%。
特斯拉4680电池、宁德时代【3】265kWh/kg NCM三元电池、国轩高科【4】210Wh/kg LFP电芯、广汽集团【5】海绵硅电池包均使用了硅碳负极技术。
三、参与公司与进程?
贝特瑞硅基负极已突破至第三代产品,正研发第四代
图片
贝特瑞【6】是中国最早量产硅基负极材料的企业,硅基负极以硅氧负极材料、硅基负极材料为主,还包括少量软碳、硬碳等新型负极材料。
目前拥有3000吨/年硅基负极材料产能,产品已供应核心客户,可用于生产动力电池与消费电池。它的硅基负极材料已突破至第三代产品,提升比容量650mAh/g至1500mAh/g,更高比容量的第四代硅碳产品正在开发。
贝特瑞2021年营业总收入105.96亿元,同比增长138.02%;净利润14.21亿元,同比增长187.46%;扣非净利润预计11亿元,同比增长232.19%。
杉杉股份路线是氧化亚硅,出货量千吨级别,动力电池通过多办评测
杉杉股份【7】主营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负极材料和电解液、LCD偏光片,其研制的硅基负极以氧化亚硅为主,2021年硅氧负极出货量千吨级别,已在消费类市场批量应用,在动力电池应用领域通过多轮评测。
掌握硅基负极材料前驱体批量化合成核心技术,制成材料已通过下游核心客户测试;预锂化硅材料嵌入均匀性技术瓶颈已突破,目前处于海外主流客户测试第一梯队。另外,公司也在推进纳米硅研发。
杉杉股份2021年业绩预增公告,预计净利润31亿元至33.9亿元,同比增长2146%至2356%。
璞泰来与中科院合作完成第二代,建成溧阳中试线
图片
璞泰来【8】主营负极材料及石墨化加工、隔膜及涂覆加工。
与中科院物理所合作量产硅基负极材料,硅碳试验车间2019 年投入使用,已完成第二代产品研发,产品已送样下游客户进行测试和认证。另外,在溧阳已建成硅负极材料中试线。
璞泰来拥有 CVD 包覆、硅氧合成、纳米硅研磨、喷雾造粒等核心设备,支持对氧化亚硅、纳米硅碳产品研究开发。
2020年营业收入52.81亿元,净利润6.68亿元;2021上半年收入39.23亿元,同比上升107.82%;净利润7.75亿元,同比上升293.93%;扣非净利润7.16亿元,同比上升308.4%。
石大胜华规划2万吨产能,产品包括普通型 SiOx-C负极及高首效型SiOx-C负极
石大胜华【9】是电解液溶剂及锂盐六氟磷酸锂供应商。
硅基负极材料产品包括普通型 SiOx-C负极以及高首效型SiOx-C负极,已送样下游客户测试。
2021年11月,石大胜华1000吨/年硅基负极材料生产设施已安装完毕并通过竣工验收,进入试生产阶段,12月子公司胜华新能源规划2万吨/年硅基负极产能,建设期24个月,预计2023年12月份建成投产。
石大胜华2021年预计净利润11.7亿元到 12.5亿元,,同比增加350.36%到381.15%,扣非净利润11.64亿元到12.44万元,同比增加360.42%到392.06%。
硅宝科技建成50吨中试生产线,在建设1万吨产线,30个月内投产
硅宝科技【10】主营有机硅新材料。2015年进入锂电池包市场,2016年与中国科学院共同开发硅基负极材料,2019年建成50 吨/年硅碳负极中试生产线,项目通过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成果鉴定,鉴定结论为国际先进水平。
2021年11月,建设1万吨/年锂电池用硅基负极材料产线,预计一期工程30个月内投产,二期工程于一期建成后12个月内投产。
硅宝科技2021年预告净利润2.52亿元至2.92亿元,同比增长25%至45%;扣非净利润2.34亿元至2.74亿元,同比增长26%至48%
翔丰华处于中试阶段,已具备产业化条件
翔丰华【11】是锂电负极材料供应商。硅碳负极材料产品处于中试阶段,已具备产业化条件。
翔丰华2021年收入11.18亿元,同比上升168.78%;净利润9983.94万元,同比上升119.65%;扣非净利润1.03亿元,同比上升206.95%。
全球头号新能源汽车公司特斯拉【1】2020年9月发布4680电池【2】,能量密度 300Wh/kg,电池容量较2170电池提高5.48倍。2022年,特斯拉宣布在1月份已生产出第100万块4680电池,同时一季度德州工厂将交付首批搭载4680电池的Model Y。
特斯拉4680电池采用的负极便是硅基负极。
一、为什么放弃石墨负极?
石墨负极材料目前实际比容量360-365mAh/g,已接近理论比容量372 mAh/g
锂离子电池四大关键原材料分别是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与电解液。
正极材料突破较早,已从早期钴酸锂、锰酸锂材料升级为磷酸铁锂材料和三元材料,而负极材料升级缓慢,一直以石墨为主,2020年石墨类负极材料出货量占负极材料97%市场份额。
存在的问题是,石墨负极材料目前实际比容量360-365mAh/g,已接近理论比容量372 mAh/g,因此改善石墨材料性能对锂离子电池性能提升作用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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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为什么是硅基负极?
单质硅负极理论比容量4200mAh/g,是石墨负极材料理论比容量372 mAh/g的11.29倍,硅氧化、纳米化、复合化、多孔化、合金化、预锂化等改性技术
被认为具有前途的下一代负极材料是硅基负极,硅基负极制备方法较石墨负极材料更复杂,各厂商尚未形成标准制备方法。
单质硅负极理论比容量4200mAh/g,是石墨负极材料理论比容量372 mAh/g的11.29倍,但纯硅负极在充放电过程容易体积膨胀且导电性不佳。目前有硅氧化、纳米化、复合化、多孔化、合金化、预锂化等改性技术,硅氧化、复合化两种技术产业化进程较快。
氧化硅技术路线多用氧化亚硅,采用氧化硅掺杂,掺杂含量约5%,氧化亚硅负极理论比容量2600mAh/g且循环稳定性较好,各大负极材料厂商对氧化亚硅负极均有所布局。日本信越化学,韩国大洲,中国杉杉股份及贝特瑞均可量产硅氧负极。
复合化技术路线多采用硅碳复合材料,是目前产业化进展最快、也是最为常用改性方法。硅材料比容量高,碳材料稳定性好、体积变化小、导电性优异,二者结合形成的硅碳负极可有效提升锂离子电池负极比容量,也可改善电极导电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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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商业化硅碳负极中掺硅量一般不超过10%,比容量400-700mAh/g。2021年4月广汽集团首发的海绵硅负极片电池技术,特斯拉2021年11月收购SiILion公司,其持有的硅负极专利均为硅与碳材料复合形成的复合结构。
软包电池采用正极材料NCM811和搭配比容量450/550/800 mAh/g硅碳负极材料,较搭配360mAh/g石墨负极提升全电池能量密度280Wh/kg至295/310/330 Wh/kg。
目前硅碳负极商业化应用集中在对成本敏感度相对不高的消费电子、电动工具领域,在动力电池领域渗透率相对较低。据GGII统计,2020年中国硅碳负极出货量0.6万吨,占锂电池负极材料比例2%。
特斯拉4680电池、宁德时代【3】265kWh/kg NCM三元电池、国轩高科【4】210Wh/kg LFP电芯、广汽集团【5】海绵硅电池包均使用了硅碳负极技术。
三、参与公司与进程?
贝特瑞硅基负极已突破至第三代产品,正研发第四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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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特瑞【6】是中国最早量产硅基负极材料的企业,硅基负极以硅氧负极材料、硅基负极材料为主,还包括少量软碳、硬碳等新型负极材料。
目前拥有3000吨/年硅基负极材料产能,产品已供应核心客户,可用于生产动力电池与消费电池。它的硅基负极材料已突破至第三代产品,提升比容量650mAh/g至1500mAh/g,更高比容量的第四代硅碳产品正在开发。
贝特瑞2021年营业总收入105.96亿元,同比增长138.02%;净利润14.21亿元,同比增长187.46%;扣非净利润预计11亿元,同比增长232.19%。
杉杉股份路线是氧化亚硅,出货量千吨级别,动力电池通过多办评测
杉杉股份【7】主营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负极材料和电解液、LCD偏光片,其研制的硅基负极以氧化亚硅为主,2021年硅氧负极出货量千吨级别,已在消费类市场批量应用,在动力电池应用领域通过多轮评测。
掌握硅基负极材料前驱体批量化合成核心技术,制成材料已通过下游核心客户测试;预锂化硅材料嵌入均匀性技术瓶颈已突破,目前处于海外主流客户测试第一梯队。另外,公司也在推进纳米硅研发。
杉杉股份2021年业绩预增公告,预计净利润31亿元至33.9亿元,同比增长2146%至2356%。
璞泰来与中科院合作完成第二代,建成溧阳中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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璞泰来【8】主营负极材料及石墨化加工、隔膜及涂覆加工。
与中科院物理所合作量产硅基负极材料,硅碳试验车间2019 年投入使用,已完成第二代产品研发,产品已送样下游客户进行测试和认证。另外,在溧阳已建成硅负极材料中试线。
璞泰来拥有 CVD 包覆、硅氧合成、纳米硅研磨、喷雾造粒等核心设备,支持对氧化亚硅、纳米硅碳产品研究开发。
2020年营业收入52.81亿元,净利润6.68亿元;2021上半年收入39.23亿元,同比上升107.82%;净利润7.75亿元,同比上升293.93%;扣非净利润7.16亿元,同比上升308.4%。
石大胜华规划2万吨产能,产品包括普通型 SiOx-C负极及高首效型SiOx-C负极
石大胜华【9】是电解液溶剂及锂盐六氟磷酸锂供应商。
硅基负极材料产品包括普通型 SiOx-C负极以及高首效型SiOx-C负极,已送样下游客户测试。
2021年11月,石大胜华1000吨/年硅基负极材料生产设施已安装完毕并通过竣工验收,进入试生产阶段,12月子公司胜华新能源规划2万吨/年硅基负极产能,建设期24个月,预计2023年12月份建成投产。
石大胜华2021年预计净利润11.7亿元到 12.5亿元,,同比增加350.36%到381.15%,扣非净利润11.64亿元到12.44万元,同比增加360.42%到392.06%。
硅宝科技建成50吨中试生产线,在建设1万吨产线,30个月内投产
硅宝科技【10】主营有机硅新材料。2015年进入锂电池包市场,2016年与中国科学院共同开发硅基负极材料,2019年建成50 吨/年硅碳负极中试生产线,项目通过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成果鉴定,鉴定结论为国际先进水平。
2021年11月,建设1万吨/年锂电池用硅基负极材料产线,预计一期工程30个月内投产,二期工程于一期建成后12个月内投产。
硅宝科技2021年预告净利润2.52亿元至2.92亿元,同比增长25%至45%;扣非净利润2.34亿元至2.74亿元,同比增长26%至48%
翔丰华处于中试阶段,已具备产业化条件
翔丰华【11】是锂电负极材料供应商。硅碳负极材料产品处于中试阶段,已具备产业化条件。
翔丰华2021年收入11.18亿元,同比上升168.78%;净利润9983.94万元,同比上升119.65%;扣非净利润1.03亿元,同比上升206.95%。
多退少补!纳税人注意啦!
这些人可以退钱啦!
3月1日起启动
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从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符合相关规定的居民个人需要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去年,有人退了10000元
那么,什么是年度汇算?
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哪些情况可享受税前扣除?
什么是年度汇算?
2021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下称纳税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年度汇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纳税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年度汇算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公告》第三条明确了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分为退税、补税两类。
一类是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依法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只要纳税人预缴税额大于纳税年度应纳税额,就可以依法申请年度汇算退税。实践中有一些比较典型的情形,将产生或者可能产生退税,主要如下:
1.纳税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纳税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等。
另一类是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应当补税的纳税人。依法补税是纳税人的义务。实践中有一些常见情形,将导致年度汇算时需要或可能需要补税,主要如下:
1.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减除费用(5000元/月);
2.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等等。
哪些情况可享受税前扣除?
下列在纳税年度内发生的,且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填报扣除或补充扣除:
(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二)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三)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对于不遵从的纳税人,今年会有哪些管理性措施?
2021年度汇算是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个人所得税制改革之后的第三次,从前两次的办理情况看,绝大多数纳税人能够依法如实办理,有相当数量的纳税人通过办理年度汇算申请退税享受了个税改革红利,也有很多纳税人补充了税务部门未掌握的收入,办理年度汇算申报缴税。同时,税务部门也发现有少量纳税人,经过税务机关多次提示提醒后仍然没有如实申报。
对于年度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如在年度汇算期结束后未申报并补缴税款,税务部门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对于涉税金额较大的,税务部门将进行提示提醒,对提醒后未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进行督促整改,对仍不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进行约谈警示,约谈警示后仍不配合整改的依法立案稽查,对立案案件选择部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进行公开曝光。
https://t.cn/A6iHB9w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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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启动
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从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符合相关规定的居民个人需要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去年,有人退了10000元
那么,什么是年度汇算?
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哪些情况可享受税前扣除?
什么是年度汇算?
2021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下称纳税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年度汇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纳税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年度汇算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公告》第三条明确了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分为退税、补税两类。
一类是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依法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只要纳税人预缴税额大于纳税年度应纳税额,就可以依法申请年度汇算退税。实践中有一些比较典型的情形,将产生或者可能产生退税,主要如下:
1.纳税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纳税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等。
另一类是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应当补税的纳税人。依法补税是纳税人的义务。实践中有一些常见情形,将导致年度汇算时需要或可能需要补税,主要如下:
1.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减除费用(5000元/月);
2.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等等。
哪些情况可享受税前扣除?
下列在纳税年度内发生的,且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填报扣除或补充扣除:
(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二)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三)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对于不遵从的纳税人,今年会有哪些管理性措施?
2021年度汇算是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个人所得税制改革之后的第三次,从前两次的办理情况看,绝大多数纳税人能够依法如实办理,有相当数量的纳税人通过办理年度汇算申请退税享受了个税改革红利,也有很多纳税人补充了税务部门未掌握的收入,办理年度汇算申报缴税。同时,税务部门也发现有少量纳税人,经过税务机关多次提示提醒后仍然没有如实申报。
对于年度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如在年度汇算期结束后未申报并补缴税款,税务部门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对于涉税金额较大的,税务部门将进行提示提醒,对提醒后未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进行督促整改,对仍不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进行约谈警示,约谈警示后仍不配合整改的依法立案稽查,对立案案件选择部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进行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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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关注#【定了!多退少补!3月1日开始!】沛县人注意了!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从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符合相关规定的居民个人需要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那么,什么是年度汇算?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哪些情况可享受税前扣除?一起来看↓↓↓
①什么是年度汇算?
2021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下称纳税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年度汇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纳税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年度汇算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②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公告》第三条明确了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分为退税、补税两类。
一类是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依法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只要纳税人预缴税额大于纳税年度应纳税额,就可以依法申请年度汇算退税。实践中有一些比较典型的情形,将产生或者可能产生退税,主要如下:
1.纳税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纳税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等。
另一类是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应当补税的纳税人。依法补税是纳税人的义务。实践中有一些常见情形,将导致年度汇算时需要或可能需要补税,主要如下:
1.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减除费用(5000元/月);
2.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等等。
③哪些情况可享受税前扣除?
下列在纳税年度内发生的,且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填报扣除或补充扣除:
(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二)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三)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④对于不遵从的纳税人,今年会有哪些管理性措施?
2021年度汇算是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个人所得税制改革之后的第三次,从前两次的办理情况看,绝大多数纳税人能够依法如实办理,有相当数量的纳税人通过办理年度汇算申请退税享受了个税改革红利,也有很多纳税人补充了税务部门未掌握的收入,办理年度汇算申报缴税。同时,税务部门也发现有少量纳税人,经过税务机关多次提示提醒后仍然没有如实申报。
对于年度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如在年度汇算期结束后未申报并补缴税款,税务部门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对于涉税金额较大的,税务部门将进行提示提醒,对提醒后未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进行督促整改,对仍不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进行约谈警示,约谈警示后仍不配合整改的依法立案稽查,对立案案件选择部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进行公开曝光。(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央视新闻 审核:崔颖 审签:张海群)
①什么是年度汇算?
2021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下称纳税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年度汇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纳税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年度汇算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②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公告》第三条明确了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分为退税、补税两类。
一类是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依法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只要纳税人预缴税额大于纳税年度应纳税额,就可以依法申请年度汇算退税。实践中有一些比较典型的情形,将产生或者可能产生退税,主要如下:
1.纳税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纳税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等。
另一类是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应当补税的纳税人。依法补税是纳税人的义务。实践中有一些常见情形,将导致年度汇算时需要或可能需要补税,主要如下:
1.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减除费用(5000元/月);
2.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等等。
③哪些情况可享受税前扣除?
下列在纳税年度内发生的,且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填报扣除或补充扣除:
(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二)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三)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④对于不遵从的纳税人,今年会有哪些管理性措施?
2021年度汇算是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个人所得税制改革之后的第三次,从前两次的办理情况看,绝大多数纳税人能够依法如实办理,有相当数量的纳税人通过办理年度汇算申请退税享受了个税改革红利,也有很多纳税人补充了税务部门未掌握的收入,办理年度汇算申报缴税。同时,税务部门也发现有少量纳税人,经过税务机关多次提示提醒后仍然没有如实申报。
对于年度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如在年度汇算期结束后未申报并补缴税款,税务部门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对于涉税金额较大的,税务部门将进行提示提醒,对提醒后未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进行督促整改,对仍不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进行约谈警示,约谈警示后仍不配合整改的依法立案稽查,对立案案件选择部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进行公开曝光。(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央视新闻 审核:崔颖 审签:张海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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