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晋法援基层行# 【朔州市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创新工作思路真诚为民解忧】法律援助,是一座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连心桥”,让贫弱者感受到,困难面前法治来“撑腰”,驱散阴霾,就会迎来晴空。
炎炎盛夏,记者随“三晋法援基层行”采访团来到朔州市,一起感受这里的法援“连心桥”获得了怎样的信任感和美誉度。
近年来,朔州市法律援助服务中心认真履行法律援助工作职责,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打造工作亮点,积极为经济困难群众和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无偿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及时雨”般的帮助,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今年上半年,朔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22件,提供法律咨询3281人次,值班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帮助261人次,办理认罪认罚案件261件;代写法律文书256件,共进行法律宣传31次,共发放宣传资料28000余册。
怀仁市:一个典型案例催生更好的服务支点
“继母将12岁女童打成植物人,却向警方谎称孩子自己摔伤。”2021年的一则新闻,曾牵动着无数人的心,随着法槌敲响,朔州市中级人民院宣判,继母被判无期徒刑。
8月3日,“三晋法援基层行”采访团一行来到怀仁市,见到了该案的承办律师山西海腾律师事务所主任曹海仙,提起案情,她一次又一次哽咽。
2020年5月14日,12岁女孩朵朵因头部严重受伤昏迷,被继母王某蓉送到大同第三人民医院抢救。继母称朵朵的伤是从车库顶摔下造成的,但在检查时医生却发现,除了头部的伤势外,朵朵的下腹部、大腿内侧、臀部等多处皮肤破溃感染,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医护人员怀疑朵朵遭到虐待,随即报警。
朵朵的父亲刘某在北京从事安保工作,直到5月14日接到王某蓉的电话,才知道孩子出事了。
“刘某到朔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根据指派在侦查阶段我接手了此案,我觉得案件性质严重,多次与公安局、检察院沟通,达成一致意见。”曹海仙说。
去年4月15日,该案在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王某蓉在庭审中辩称,自己对受害者朵朵只是“教育式打骂”。5月31日上午,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判决:王某蓉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王某蓉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朵朵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28万余元(已支付的5万余元相应核减)。
“这样的结果作为一名援助律师非常满意,但作为一位母亲我深感遗憾。法律的作用不仅仅在于事后的惩罚与担责,更应注重事前的预防与引导。”曹海仙感慨。
近几年来,怀仁市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法律服务团队走进居民家中、文化广场等地,向群众发放《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手册》《防诈骗防溺水宣传彩页》等资料,介绍关于老年人赡养、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婚姻家庭权益、农民工权益、民法典等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并就法律援助的含义、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流程和注意事项等问题进行详细解读,让广大群众更加详细地了解法律援助的工作内容,引导群众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朔城区:一组数据找准法援重点服务对象
“朔城区法律援助中心主要是面向基层,解决老百姓的实际法律问题。”该中心主任徐聪介绍。
采访团记者在该中心看到徐聪的办公桌上放着一摞法律援助案件卷宗,翻阅卷宗,可以发现他们将每一起案件都详细记录在册:家住魏家窑村的王某为精神类残疾人还是农村五保户,与妻子婚后感情不和、分居多年,因离婚纠纷需要法律援助;李某曾在某医院从事保洁工作,因工资问题产生劳动争议,申请法律援助;曹某系残疾人,因交通事故受伤,对方不愿赔偿,上诉至中院,发还重审,一审判决后,又上诉至中院,申请法律援助……
谈及该中心如何让群众找得到、用得着、用得好,不得不说说该中心的日常宣传。
该中心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活动,经常在政府广场、崇福寺广场、神头二电厂、利民镇、神头镇、朔城区七中等地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发放法律援助法、民法典等宣传资料,这里的援助律师还经常性地走到群众身边,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
“经过一段时间工作,我们发现办理的案件中民事案件的80%都是农民工维权案件。于是,我们重点开展了农民工法律宣传,就是想最大限度地让农民工在受到伤害和侵权时,可以通过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徐聪说。
去年7月,从四川省来朔城区务工的夏某,受雇于一面皮加工店,在做工过程中右手被洗面机器绞伤,诊断多指离断、粉碎性骨折及血管神经肌腱断裂。伤愈后,夏某手指不能屈伸,影响生活和劳作。雇主不愿赔偿,且申请人受伤前工资微薄,勉强生活,受伤后因无法工作没有经济来源,也没有住房,加之还有两个孩子需要抚养和上学,属于特别贫困者,恰巧碰到法律工作者在广场宣传,于是夏某到中心申请了法律援助。
为了更好地服务农民工,该中心按照省政府《关于完善全省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联系和调度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开展点对点、面对面的宣传。农民工欠薪案件大都集中在工程建筑领域,建筑领域对劳动力技能要求低,用工数量大,工程项目承包、分包、转包、挂靠存在违法乱象,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与拖欠工程款互相交织,严重侵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中心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进工地、进厂矿、进企业、进农村开展法治宣传,在活动中共发放《农民工维权手册》2000多册,宣传资料2500多册,不断提高民众对国家根治欠薪工作专项行动的知晓率,从源头上预防欠薪风险。
2022年1月到7月底,该中心共办理各类案件154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38件(主要是未成年人指定案件和盲聋哑人指定案件),民事诉讼案件23件(涉及农民工的案件16件,为农民工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35万元),认罪认罚案件93件,中心大厅接待咨询970余人次,免费代书90余份。在法律援助惠民工程中,2022年省司法厅下达目标任务办理援助诉讼案件15件、咨询量1900余人次,目前,已完成援助诉讼案件27件,咨询1816人次。
平鲁区:一场建设让群众充分感受法援的便利
“我们从加强法律援助机构、队伍建设入手,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初步形成了‘应援尽援’的工作格局。”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说。
在乡镇和社区,逐步建立了“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辅助,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补充”的三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在井坪城区,与区妇联、残联、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联合建立了维权工作站;在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设立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站”,建立了面对面服务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辖区群众表示:“在平鲁区申请法律援助真方便。”
平鲁区法律援助中心把做好宣传工作作为实现“应援尽援”工作的突破口,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为加大法律援助法的宣传力度,工作人员在各法治工作群组织微信有奖竞答,累计组织竞答人员达2600余人;坚持常规宣传,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宣传计划、专项宣传方案,年内认真落实各项宣传任务,真正做到“四个结合”,即:与司法行政工作相结合、与普法规划相结合、与“法律六进”活动相结合、与工作职责和实际相结合,不断提高宣传实效。同时,注重媒体宣传,利用区司法局一楼大厅设立醒目的法律援助电子宣传屏和宣传专栏,将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办案流程、工作人员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公开在宣传栏上,极大地方便了群众,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20年以来,平鲁区中心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扩大,办案质量和数量逐年提高。截至目前,累计接待各类来访咨询1707人次、电话咨询1300余人次,办理援助案件107余件(其中刑事案件38件、民事案件69件),为困难群众代写法律文书305余份,有效化解群体性上访事件19起,受援人数达3919余人,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约275万元。
炎炎盛夏,记者随“三晋法援基层行”采访团来到朔州市,一起感受这里的法援“连心桥”获得了怎样的信任感和美誉度。
近年来,朔州市法律援助服务中心认真履行法律援助工作职责,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打造工作亮点,积极为经济困难群众和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无偿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及时雨”般的帮助,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今年上半年,朔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22件,提供法律咨询3281人次,值班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帮助261人次,办理认罪认罚案件261件;代写法律文书256件,共进行法律宣传31次,共发放宣传资料28000余册。
怀仁市:一个典型案例催生更好的服务支点
“继母将12岁女童打成植物人,却向警方谎称孩子自己摔伤。”2021年的一则新闻,曾牵动着无数人的心,随着法槌敲响,朔州市中级人民院宣判,继母被判无期徒刑。
8月3日,“三晋法援基层行”采访团一行来到怀仁市,见到了该案的承办律师山西海腾律师事务所主任曹海仙,提起案情,她一次又一次哽咽。
2020年5月14日,12岁女孩朵朵因头部严重受伤昏迷,被继母王某蓉送到大同第三人民医院抢救。继母称朵朵的伤是从车库顶摔下造成的,但在检查时医生却发现,除了头部的伤势外,朵朵的下腹部、大腿内侧、臀部等多处皮肤破溃感染,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医护人员怀疑朵朵遭到虐待,随即报警。
朵朵的父亲刘某在北京从事安保工作,直到5月14日接到王某蓉的电话,才知道孩子出事了。
“刘某到朔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根据指派在侦查阶段我接手了此案,我觉得案件性质严重,多次与公安局、检察院沟通,达成一致意见。”曹海仙说。
去年4月15日,该案在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王某蓉在庭审中辩称,自己对受害者朵朵只是“教育式打骂”。5月31日上午,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判决:王某蓉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王某蓉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朵朵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28万余元(已支付的5万余元相应核减)。
“这样的结果作为一名援助律师非常满意,但作为一位母亲我深感遗憾。法律的作用不仅仅在于事后的惩罚与担责,更应注重事前的预防与引导。”曹海仙感慨。
近几年来,怀仁市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法律服务团队走进居民家中、文化广场等地,向群众发放《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手册》《防诈骗防溺水宣传彩页》等资料,介绍关于老年人赡养、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婚姻家庭权益、农民工权益、民法典等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并就法律援助的含义、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流程和注意事项等问题进行详细解读,让广大群众更加详细地了解法律援助的工作内容,引导群众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朔城区:一组数据找准法援重点服务对象
“朔城区法律援助中心主要是面向基层,解决老百姓的实际法律问题。”该中心主任徐聪介绍。
采访团记者在该中心看到徐聪的办公桌上放着一摞法律援助案件卷宗,翻阅卷宗,可以发现他们将每一起案件都详细记录在册:家住魏家窑村的王某为精神类残疾人还是农村五保户,与妻子婚后感情不和、分居多年,因离婚纠纷需要法律援助;李某曾在某医院从事保洁工作,因工资问题产生劳动争议,申请法律援助;曹某系残疾人,因交通事故受伤,对方不愿赔偿,上诉至中院,发还重审,一审判决后,又上诉至中院,申请法律援助……
谈及该中心如何让群众找得到、用得着、用得好,不得不说说该中心的日常宣传。
该中心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活动,经常在政府广场、崇福寺广场、神头二电厂、利民镇、神头镇、朔城区七中等地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发放法律援助法、民法典等宣传资料,这里的援助律师还经常性地走到群众身边,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
“经过一段时间工作,我们发现办理的案件中民事案件的80%都是农民工维权案件。于是,我们重点开展了农民工法律宣传,就是想最大限度地让农民工在受到伤害和侵权时,可以通过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徐聪说。
去年7月,从四川省来朔城区务工的夏某,受雇于一面皮加工店,在做工过程中右手被洗面机器绞伤,诊断多指离断、粉碎性骨折及血管神经肌腱断裂。伤愈后,夏某手指不能屈伸,影响生活和劳作。雇主不愿赔偿,且申请人受伤前工资微薄,勉强生活,受伤后因无法工作没有经济来源,也没有住房,加之还有两个孩子需要抚养和上学,属于特别贫困者,恰巧碰到法律工作者在广场宣传,于是夏某到中心申请了法律援助。
为了更好地服务农民工,该中心按照省政府《关于完善全省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联系和调度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开展点对点、面对面的宣传。农民工欠薪案件大都集中在工程建筑领域,建筑领域对劳动力技能要求低,用工数量大,工程项目承包、分包、转包、挂靠存在违法乱象,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与拖欠工程款互相交织,严重侵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中心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进工地、进厂矿、进企业、进农村开展法治宣传,在活动中共发放《农民工维权手册》2000多册,宣传资料2500多册,不断提高民众对国家根治欠薪工作专项行动的知晓率,从源头上预防欠薪风险。
2022年1月到7月底,该中心共办理各类案件154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38件(主要是未成年人指定案件和盲聋哑人指定案件),民事诉讼案件23件(涉及农民工的案件16件,为农民工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35万元),认罪认罚案件93件,中心大厅接待咨询970余人次,免费代书90余份。在法律援助惠民工程中,2022年省司法厅下达目标任务办理援助诉讼案件15件、咨询量1900余人次,目前,已完成援助诉讼案件27件,咨询1816人次。
平鲁区:一场建设让群众充分感受法援的便利
“我们从加强法律援助机构、队伍建设入手,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初步形成了‘应援尽援’的工作格局。”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说。
在乡镇和社区,逐步建立了“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辅助,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补充”的三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在井坪城区,与区妇联、残联、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联合建立了维权工作站;在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设立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站”,建立了面对面服务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辖区群众表示:“在平鲁区申请法律援助真方便。”
平鲁区法律援助中心把做好宣传工作作为实现“应援尽援”工作的突破口,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为加大法律援助法的宣传力度,工作人员在各法治工作群组织微信有奖竞答,累计组织竞答人员达2600余人;坚持常规宣传,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宣传计划、专项宣传方案,年内认真落实各项宣传任务,真正做到“四个结合”,即:与司法行政工作相结合、与普法规划相结合、与“法律六进”活动相结合、与工作职责和实际相结合,不断提高宣传实效。同时,注重媒体宣传,利用区司法局一楼大厅设立醒目的法律援助电子宣传屏和宣传专栏,将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办案流程、工作人员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公开在宣传栏上,极大地方便了群众,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20年以来,平鲁区中心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扩大,办案质量和数量逐年提高。截至目前,累计接待各类来访咨询1707人次、电话咨询1300余人次,办理援助案件107余件(其中刑事案件38件、民事案件69件),为困难群众代写法律文书305余份,有效化解群体性上访事件19起,受援人数达3919余人,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约275万元。
#叶罗丽辛灵[超话]# [鲜花]#空间之神辛灵#
以爱之名(双辛·微私设)
“万物皆有裂痕,那是光照进来的地方。”
她在阴暗泥泽里抽搐低吟,莫可指数的皱裂漫至她体肤的每处角落,绽出斑斑血迹。
她心知肚明,自己即将迈向生命的终点。
我颤颤巍巍地坐在沾染着血渍的榻前,一声声唤着“辛灵”,从最初的试探沦为哭嚎,直至声唇角舌燥,声嘶力竭。我仍试图安慰自己,多么硬气而动听的名字,多么温柔而坚强的她……
不会,一定不会!她不会就这样离开……
可就连自己的微弱声音,也渐渐没了底气。我知道,她是我活下去的勇气,是我难见天日的昏暗生活里唯一的那束光,若是灭了,便再也寻不回了。
抽噎着用斑污的手轻轻抚着她伤痕累累的脸颊,我再也哭不动,清泪落的无声,如利刃划过双颊,裹挟着凛风将倚在她身旁的我刺得生疼。
刹那就好似时间静止般,体内暖流汹涌,许疼痛走的太过迅速,我未能反应过来,只是看到熟悉的身影将我紧紧搂在怀中,将她体内仅剩的余温传与我,为我挡下寒风的最后一击。
温暖过后余韵悠长。而我,泣不成声。
万物并非皆为完美,也正是细微之处的瑕疵为她染得了别样色彩。辛灵,他们怎么说并不重要,可正是你,贵为空间之神却也微不足道的你,多愁善感却也刚强果断的你,裂痕满身却仍甘愿为我遮挡所有伤痛的你……
有那么一刻,我多想紧紧握着你的手,告诉你,你是我唯一的光亮。
我……我说不下去。
束束阳光自房顶瓦楞的数条裂隙中倾斜而下,洒在颤抖的身躯上,光影交错,斑驳陆离。就如同你,以爱之名,活得绚烂,走的慷慨。只可惜,我唯一的希望,不在了……
万物皆有裂痕,
那是光照进来的地方。
“我要和这个世界,同生共亡……”
以爱之名(双辛·微私设)
“万物皆有裂痕,那是光照进来的地方。”
她在阴暗泥泽里抽搐低吟,莫可指数的皱裂漫至她体肤的每处角落,绽出斑斑血迹。
她心知肚明,自己即将迈向生命的终点。
我颤颤巍巍地坐在沾染着血渍的榻前,一声声唤着“辛灵”,从最初的试探沦为哭嚎,直至声唇角舌燥,声嘶力竭。我仍试图安慰自己,多么硬气而动听的名字,多么温柔而坚强的她……
不会,一定不会!她不会就这样离开……
可就连自己的微弱声音,也渐渐没了底气。我知道,她是我活下去的勇气,是我难见天日的昏暗生活里唯一的那束光,若是灭了,便再也寻不回了。
抽噎着用斑污的手轻轻抚着她伤痕累累的脸颊,我再也哭不动,清泪落的无声,如利刃划过双颊,裹挟着凛风将倚在她身旁的我刺得生疼。
刹那就好似时间静止般,体内暖流汹涌,许疼痛走的太过迅速,我未能反应过来,只是看到熟悉的身影将我紧紧搂在怀中,将她体内仅剩的余温传与我,为我挡下寒风的最后一击。
温暖过后余韵悠长。而我,泣不成声。
万物并非皆为完美,也正是细微之处的瑕疵为她染得了别样色彩。辛灵,他们怎么说并不重要,可正是你,贵为空间之神却也微不足道的你,多愁善感却也刚强果断的你,裂痕满身却仍甘愿为我遮挡所有伤痛的你……
有那么一刻,我多想紧紧握着你的手,告诉你,你是我唯一的光亮。
我……我说不下去。
束束阳光自房顶瓦楞的数条裂隙中倾斜而下,洒在颤抖的身躯上,光影交错,斑驳陆离。就如同你,以爱之名,活得绚烂,走的慷慨。只可惜,我唯一的希望,不在了……
万物皆有裂痕,
那是光照进来的地方。
“我要和这个世界,同生共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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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心念一句“南无阿弥陀佛"功德无量
尊敬的朋友们当你打开这篇文章,您就是佛说的善男子善女人,足以证明你前世已修了很多的福德因缘,而且曾在百千诸佛面前种过善根。佛经开篇说:“无上甚深微妙法,百千万劫难遭遇。”因为能有缘遇到阿弥陀佛名号的人就不是一般的人,据《无量寿经》记载:“若不往昔修福慧,于此正法不能闻,人身难得佛难值,信慧闻法难中难。”佛告弥勒菩萨:“就算是三千大千世界充满火焰,也要穿越,将这真法传给后世的人们。”你现在就等于已经有了解脱生死轮回的秘法,若能静心安神的阅读此文章,依教奉行,至诚修持,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一定会在莲池海会上相遇,证得不退转阿惟越致菩萨。
《华严经》云:宁受地狱苦 ,也要得闻诸佛名。
一称「南无阿弥陀佛」,十方诸佛自然护念。「护念」即是守护忆念,令其安稳,无诸障难。故知:念阿弥陀佛,即是念十方诸佛;生极乐净土,即是生十方净土;不必改口另外称念十方诸佛名号。
一向专念阿弥陀佛,观音势至自然相随;并有其他大菩萨,共二十五位,不请自来,二六时中,令念佛人,常得安稳,慈悲加佑,令心不乱。故知:但念弥陀,即已通 念诸大菩萨,观音势至,自在其中,不必改口另外称念其他菩萨,佛的名号,即是获得大利,具足无上功德,当然超胜任何咒语;何况一句阿弥陀佛是佛中之王,光中之尊。
龙树菩萨《十住毗婆沙论》:
佛法有无量法门,如世间的道路,有难行道,有易行道。陆路步行则艰苦,水路乘船则快乐。菩萨道也是这样。或有法门勤行精进,时间久远才能获得阿惟越致(不退转位);或有法门以信心为方便,容易修行并迅速达到阿惟越致。倘若有想速至不退转地的行人,应当以恭敬心执持称念阿弥陀佛名号,蒙佛愿力,往生极乐世界,速证不退转果位。
《佛说阿弥陀佛根本秘密神咒经》:
阿弥陀佛名号,具足无量无边、不可思议、甚深秘密、殊胜微妙、无上功德。所以者何?「阿弥陀」佛三字中,有十方三世一切诸佛,一切诸菩萨、声闻、阿罗汉,一 切诸经、陀罗尼神咒、无量行法 。是故,彼佛名号,即是为无上真实至极大乘之法,即是为无上殊胜清净了义妙行,即是为无上最胜微妙陀罗尼。而说偈曰:
阿字十方三世佛,
弥字一切诸菩萨,
陀字八万诸圣教,
三字之中是具足。
舍利弗!若有众生,闻说阿弥陀佛,不可思议功德,欢喜踊跃、至心称念,深信不懈,于现在身,受无比乐;或转贫贱获得富贵,或得果免宿业所迫病患之苦,或转短命得寿延长,或得子孙繁荣,身心安乐,如意满足。如是功德,不可称计。故知:一句弥陀是佛王、法王、咒王、功德之王。专念「南无阿弥陀佛」一佛,即是总持、 总念诸佛、诸菩萨、诸经咒、诸行门。所谓「八万四千法门,六字全收。」既得临终往生净土,亦获现世身心安乐。
《佛说无量寿经》:
18愿:设我得佛,十方众生,至心信乐,欲生我国,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觉。唯除五逆,诽谤正法。
《佛说无量寿经》:
佛告弥勒菩萨:“其有众生,得闻彼佛名号,欢喜踊跃,乃至一念,当知此人,为得大利,则是具足无上功德。”
【白话译文】:释迦牟尼佛对弥勒菩萨说:“如果人们听到阿弥陀佛的名号,相信,心喜,一心不疑,执持其名号,那个人就可以得到无可比拟的大利益,这也是一项功德。”
《观念法门》:
若我成佛,十方众生,愿生我国,称我名字,下至十声,乘我愿力,若不生者,不取正觉。
《往生礼赞》:
若我成佛,十方众生,称我名号,下至十声,若不生者,不取正觉:彼佛今现,在世成佛,当知本誓,重愿不虚,众生称念,必得往生。
《往生要集》:
一切善业,各有利益,各得往生,何故唯劝念佛一门?答曰:今劝念佛,非是遮余种种妙行,只是男女贵贱,不简行住坐卧,不论时处诸缘,修之不难;乃至临终,愿求往生,得其便宜,不如念佛。
《大悲经》:一称佛名,以是多善根,入涅槃界,不可穷尽。
《大集經》:「末法亿亿人修行,罕一得道,唯依念佛,得度生死,往生净土,证不退转。」
《观经》:是心是佛,是心作佛。念佛众生,摄取不舍。《观 经》:佛告阿难,及韦提希:下品上生者,或有众生,作众恶业,虽不诽谤方等经典,如此愚人,多造恶法,无有惭愧。命欲终时,遇善知识,为说大乘十二部经首 题名字。以闻如是诸经名故,除却千劫极重恶业。智者复教!
诚心念一句“南无阿弥陀佛"功德无量
尊敬的朋友们当你打开这篇文章,您就是佛说的善男子善女人,足以证明你前世已修了很多的福德因缘,而且曾在百千诸佛面前种过善根。佛经开篇说:“无上甚深微妙法,百千万劫难遭遇。”因为能有缘遇到阿弥陀佛名号的人就不是一般的人,据《无量寿经》记载:“若不往昔修福慧,于此正法不能闻,人身难得佛难值,信慧闻法难中难。”佛告弥勒菩萨:“就算是三千大千世界充满火焰,也要穿越,将这真法传给后世的人们。”你现在就等于已经有了解脱生死轮回的秘法,若能静心安神的阅读此文章,依教奉行,至诚修持,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一定会在莲池海会上相遇,证得不退转阿惟越致菩萨。
《华严经》云:宁受地狱苦 ,也要得闻诸佛名。
一称「南无阿弥陀佛」,十方诸佛自然护念。「护念」即是守护忆念,令其安稳,无诸障难。故知:念阿弥陀佛,即是念十方诸佛;生极乐净土,即是生十方净土;不必改口另外称念十方诸佛名号。
一向专念阿弥陀佛,观音势至自然相随;并有其他大菩萨,共二十五位,不请自来,二六时中,令念佛人,常得安稳,慈悲加佑,令心不乱。故知:但念弥陀,即已通 念诸大菩萨,观音势至,自在其中,不必改口另外称念其他菩萨,佛的名号,即是获得大利,具足无上功德,当然超胜任何咒语;何况一句阿弥陀佛是佛中之王,光中之尊。
龙树菩萨《十住毗婆沙论》:
佛法有无量法门,如世间的道路,有难行道,有易行道。陆路步行则艰苦,水路乘船则快乐。菩萨道也是这样。或有法门勤行精进,时间久远才能获得阿惟越致(不退转位);或有法门以信心为方便,容易修行并迅速达到阿惟越致。倘若有想速至不退转地的行人,应当以恭敬心执持称念阿弥陀佛名号,蒙佛愿力,往生极乐世界,速证不退转果位。
《佛说阿弥陀佛根本秘密神咒经》:
阿弥陀佛名号,具足无量无边、不可思议、甚深秘密、殊胜微妙、无上功德。所以者何?「阿弥陀」佛三字中,有十方三世一切诸佛,一切诸菩萨、声闻、阿罗汉,一 切诸经、陀罗尼神咒、无量行法 。是故,彼佛名号,即是为无上真实至极大乘之法,即是为无上殊胜清净了义妙行,即是为无上最胜微妙陀罗尼。而说偈曰:
阿字十方三世佛,
弥字一切诸菩萨,
陀字八万诸圣教,
三字之中是具足。
舍利弗!若有众生,闻说阿弥陀佛,不可思议功德,欢喜踊跃、至心称念,深信不懈,于现在身,受无比乐;或转贫贱获得富贵,或得果免宿业所迫病患之苦,或转短命得寿延长,或得子孙繁荣,身心安乐,如意满足。如是功德,不可称计。故知:一句弥陀是佛王、法王、咒王、功德之王。专念「南无阿弥陀佛」一佛,即是总持、 总念诸佛、诸菩萨、诸经咒、诸行门。所谓「八万四千法门,六字全收。」既得临终往生净土,亦获现世身心安乐。
《佛说无量寿经》:
18愿:设我得佛,十方众生,至心信乐,欲生我国,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觉。唯除五逆,诽谤正法。
《佛说无量寿经》:
佛告弥勒菩萨:“其有众生,得闻彼佛名号,欢喜踊跃,乃至一念,当知此人,为得大利,则是具足无上功德。”
【白话译文】:释迦牟尼佛对弥勒菩萨说:“如果人们听到阿弥陀佛的名号,相信,心喜,一心不疑,执持其名号,那个人就可以得到无可比拟的大利益,这也是一项功德。”
《观念法门》:
若我成佛,十方众生,愿生我国,称我名字,下至十声,乘我愿力,若不生者,不取正觉。
《往生礼赞》:
若我成佛,十方众生,称我名号,下至十声,若不生者,不取正觉:彼佛今现,在世成佛,当知本誓,重愿不虚,众生称念,必得往生。
《往生要集》:
一切善业,各有利益,各得往生,何故唯劝念佛一门?答曰:今劝念佛,非是遮余种种妙行,只是男女贵贱,不简行住坐卧,不论时处诸缘,修之不难;乃至临终,愿求往生,得其便宜,不如念佛。
《大悲经》:一称佛名,以是多善根,入涅槃界,不可穷尽。
《大集經》:「末法亿亿人修行,罕一得道,唯依念佛,得度生死,往生净土,证不退转。」
《观经》:是心是佛,是心作佛。念佛众生,摄取不舍。《观 经》:佛告阿难,及韦提希:下品上生者,或有众生,作众恶业,虽不诽谤方等经典,如此愚人,多造恶法,无有惭愧。命欲终时,遇善知识,为说大乘十二部经首 题名字。以闻如是诸经名故,除却千劫极重恶业。智者复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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