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六大借贷风险↓↓#净网2022#】
①口说无凭。王大爷碍于情面没有让张大爷出具借条,存在无法证明借贷合意的风险。
出借款项应留存借条等书面债权凭证,明确借款人和出借人身份(最好留存身份证复印件,以备后续维权)、借款金额、利息、借款期限、还款方式等内容。
②给钱方式要慎重,现金交付难以“留痕”。王大爷以现金方式交付大额款项,可能陷入关于款项来源及支付举证困境。
款项交付应尽量采取银行转账、支付宝或微信支付等能证明支付情况的方式。若因特殊情况只能现金交付的,也要保留好现金来源证据或有见证人在场,并要求借款人出具收条。
③为他人借款并出具借条,未要求他人共同出具债权凭证,只能自己承担还款责任。
无偿帮别人借款通常发生在“熟人圈”。借款人不是实际用款人,一旦用款人出现逾期违约,损害的就是借款人的利益。一定要记住,谁用谁借,谁借谁还。
④虽拿着对方的房产证,但双方未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不成立。
出借人接受担保应审慎核实,妥善设定。提供保证的,需要保证人书面明确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提供抵押的,应办理抵押登记;提供质押的,应移交质物。
⑤为赚取利息差将银行所贷款项出借,双方订立的借款合同无效。
借贷资金应当来源于出借人自有资金,套取银行信贷资金转贷的,借贷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情节严重的,需承担刑事责任。
⑥出借人应当在约定还款期限届满或者借款人明确表示不还款后三年内向法院起诉维权。王大爷在借款后长达十余年未主张债权,张大爷主张时效已过,王大爷将面临丧失胜诉权的风险。
提醒像王大爷这样的债权人,可以保留催讨债务的各种证据,如录音、短信、微信、通话记录、快递面单等,证明一直在主张权利;也可以让张大爷重新出具借条或是还款计划,以延长诉讼时效,避免债权受损。
①口说无凭。王大爷碍于情面没有让张大爷出具借条,存在无法证明借贷合意的风险。
出借款项应留存借条等书面债权凭证,明确借款人和出借人身份(最好留存身份证复印件,以备后续维权)、借款金额、利息、借款期限、还款方式等内容。
②给钱方式要慎重,现金交付难以“留痕”。王大爷以现金方式交付大额款项,可能陷入关于款项来源及支付举证困境。
款项交付应尽量采取银行转账、支付宝或微信支付等能证明支付情况的方式。若因特殊情况只能现金交付的,也要保留好现金来源证据或有见证人在场,并要求借款人出具收条。
③为他人借款并出具借条,未要求他人共同出具债权凭证,只能自己承担还款责任。
无偿帮别人借款通常发生在“熟人圈”。借款人不是实际用款人,一旦用款人出现逾期违约,损害的就是借款人的利益。一定要记住,谁用谁借,谁借谁还。
④虽拿着对方的房产证,但双方未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不成立。
出借人接受担保应审慎核实,妥善设定。提供保证的,需要保证人书面明确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提供抵押的,应办理抵押登记;提供质押的,应移交质物。
⑤为赚取利息差将银行所贷款项出借,双方订立的借款合同无效。
借贷资金应当来源于出借人自有资金,套取银行信贷资金转贷的,借贷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情节严重的,需承担刑事责任。
⑥出借人应当在约定还款期限届满或者借款人明确表示不还款后三年内向法院起诉维权。王大爷在借款后长达十余年未主张债权,张大爷主张时效已过,王大爷将面临丧失胜诉权的风险。
提醒像王大爷这样的债权人,可以保留催讨债务的各种证据,如录音、短信、微信、通话记录、快递面单等,证明一直在主张权利;也可以让张大爷重新出具借条或是还款计划,以延长诉讼时效,避免债权受损。
#工人收工路上因热射病去世#【#未签劳动合同如何认定工伤#?】据媒体报道,7月5日,在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兴隆街道甫张村,建筑工人王建禄因热射病倒在了收工回家的路上,被送医后抢救无效去世。王建禄的女儿王女士告诉记者,父亲病倒当天,总共在高温、高湿度的环境中工作了9个小时。王女士表示,父亲因为未签劳动合同,难以认定劳动关系,无法认定为工伤,目前也联系不上工地负责人。
那么,建筑工人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认定劳动关系?能否认定工伤?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国家高度重视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伤维权问题,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住建部、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与其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项目施工期内全部施工人员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对未签订劳动合同而发生工伤的,参照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据确认事实劳动关系。明确了依法进行工伤认定中用人单位以及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应尽责任;工伤认定行政部门和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要规范和简化认定、鉴定程序,提高效率。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待遇。此外,《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与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用人单位整改或者停止作业;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的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治日报)
那么,建筑工人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认定劳动关系?能否认定工伤?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国家高度重视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伤维权问题,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住建部、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与其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项目施工期内全部施工人员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对未签订劳动合同而发生工伤的,参照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据确认事实劳动关系。明确了依法进行工伤认定中用人单位以及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应尽责任;工伤认定行政部门和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要规范和简化认定、鉴定程序,提高效率。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待遇。此外,《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与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用人单位整改或者停止作业;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的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治日报)
没有黑帮男团的周六 有点难过
另外那个黑帮虐恋的老大的韩语就是很像韩语发音的韩语 炒鸡好笑 有几个对的词语叠加 然后物理马力快速掠过的其他意味不明的韩语发音 凑成一个句子 剧情很无语 字母情节很敷衍且无效 也很好笑 总之就是尬
前辈 这不是恋爱 一开始超速 后面就开始推拉了 看在颜值的份上继续 霓的小清新确实一向如此
洗衣店就是因为17 什么都不可以 即使年下小狼狗那撩拨像泄洪 也不可以 只能慢慢让他长大 教他做人(不是
另外那个黑帮虐恋的老大的韩语就是很像韩语发音的韩语 炒鸡好笑 有几个对的词语叠加 然后物理马力快速掠过的其他意味不明的韩语发音 凑成一个句子 剧情很无语 字母情节很敷衍且无效 也很好笑 总之就是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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