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超越[超话]##杨超越# ycy #杨超越重紫# ycy #杨超越说英雄谁是英雄# ycy #杨超越0731生日快乐#
爱是可以演出来的,不然演员怎么演戏
我不是演员,我的爱绝对不是演出来的
Love can be performed, otherwise how can an actor act?
I'm not an actor, and my love is by no means from acting.
爱是可以演出来的,不然演员怎么演戏
我不是演员,我的爱绝对不是演出来的
Love can be performed, otherwise how can an actor act?
I'm not an actor, and my love is by no means from acting.
大家好,我是葉少菲,以下是我為何突然從大眾的視野中消失的來龍去脈之概略版本。
從15歲開始,我便立下將來要以音樂創作為業的志向,高中時積極參與成功音創社團,考上政大後(2015年9月)開始積極尋找各方資源,與業界多位前輩、老師虛心求教,本是計劃以個人名義出道,希望能成為一位全原創唱作音樂人,並以此為目標全心全意累積作品。
2017年10月20日,當時同為社會系(後來轉為廣告系)的徐維均邀請我以鍵盤合成器手的身份加入當時仍名不見經傳的傻白,那時團內成員只有三個人(不包含早先退出的前吉他手江岳霖),僅在網路上發表了四首單曲,點閱數不過幾千。老實說,一般人在他們身上看不見任何希望,但我對蔡維澤的詞曲呈現頗感興趣,當時聆聽後就覺得非常喜歡,考慮三天之後便馬上入手第一台實體鍵盤合成器,決定加入他們一起在音樂的道路上闖蕩。
2018年2月10日,《5:10 a.m.》誕生了,這首歌是我加入傻白之後所發表的第一首歌,也是樂團發表的第五首作品。後來就是因為這首歌的釋出,我們獲得了哇唧唧哇娛樂文化有限公司所主辦之選秀節目「明日之子2」的參與機會,最後主唱蔡維澤破天荒拿下冠軍,同一時間我邀請當時仍在美國加州求學的貝斯手李沂邦入團,大家所熟知的五人編制才正式成形。隨後我們全團五人分別以個人名義簽下為期十年的全經紀約,開始於兩岸展開各大演藝活動,另一方面於此同時,合力完成了《夜長夢少》整張專輯的創作與製作並順利發行。
於樂團期間,我們共同經歷大小音樂節、商演、幾輪專場巡演,還有各種電台、採訪、雜誌拍攝等宣傳活動,我都盡力完成所有屬於我份內該完成的工作,並無犯下任何過錯,亦無做出任何違背樂團或公司利益的行為,與團員間相處融洽,於團內我更是扮演促進樂團能與公司良善溝通、好好合作、勸勉相互尊重的角色。反觀徐、蔡兩人則完全不同,多次於樂團內部會議時抱怨公司,數度不滿公司對樂團的經紀安排與宣傳方式等,坦白說,他們甚至希望能與公司解約,另尋出路。
然而,2020年1月初,也就是這場全球疫病剛爆發之際,在結束《夜長夢少》第三次巡迴演出而輾轉回到台北不久後,徐、蔡兩人便開始暗自著手策劃要將我逐出樂團的計畫,他倆先是排除我後展開只有四人的會議,表決是否同意把我於當時就從樂團逼退,結果是徐、蔡兩人同意,鄭、李兩人反對的平票局面,後來他們透過跟我交情更為深厚的李沂邦前來告知此事,而我當下並未同意,甚是一頭霧水,不過徐、蔡兩人仍執意如此為之。
更加荒謬的部分出現了,公司本應該扮演和事佬的角色居中協調此事,但是卻選擇袖手旁觀,僅表示「尊重樂團方的內部決定」,隨後他倆發覺可以為所欲為、可以無視法律任性妄為,態度便轉而強硬,因此果斷將我違法逐出樂團,直接放棄妥善解決的義務,突然意識到處於絕對弱勢的我,當下只能被迫離開,他們採用的手段讓我沒有任何選擇的餘地,即使我百般不願也莫可奈何。
接著,公司與他倆甚至連在擬定對外離團聲明中的緣由時,都欲將離開的動機扭曲為對我極度不利的「自主退團」而非事實上的「被迫離團」,試圖掩蓋對其不利的事實真相,導致對外聲明的內容也無法達成共識,最後就這樣不了了之至今,以至於外界所接收到的消息是我突如其來且無聲無息從螢光幕前消失,可想而知當時我有多麼無助,欲哭無淚。
所以,我於傻白的演藝活動因此中斷,從本來完滿的五個人,直接硬生生變成四個,這也是為何後來傻白參與愛奇藝出品之《樂隊的夏天》時,其中沒有我的真正原因。
「我們雙方的審美理念不合」、「你實在不適合繼續留在傻白」、「要你離開絕對不是因為錢啦」,這些他倆當時口口聲聲所給出的理由,如今回頭審視,簡直全是藉口,甚至滿口胡言。
身為一位秉持堅定意志精神為創作核心理念的音樂創作者,這兩年多來我已受盡煎熬。哇唧唧哇公司高層所謂的「絕對沒有冷凍藝人這回事」言猶在耳,傻傻等待公司方會有所作為的我,反倒淪為真正的傻子,而同時傻白卻已發行第二張專輯並進行了新一輪的巡迴演出,我卻幾乎乏人問津,僅有部分真心且願意主動關心我的歌迷朋友們在這段期間,即使是毫不知情卻仍不吝給予我支持與鼓勵,使我有足夠的生活動力撐過這段艱困又漫長的時光,讓我能繼續認真過活、好好活著。
這兩年多來,公司確實沒有任何實際作為,對於被傻白退團一事也毫無積極處理,徐、蔡兩人更是不願公開承認自己所犯下的過錯,我就這樣被擱置在一旁,不只身心受創,音樂生涯亦被迫中止至今。
以上即是整起事件的簡略始末。最後,我再次強調,希望龍丹妮龍老闆願意出面,拿出誠意,妥善解決「徐、蔡兩人片面將我逐出樂團」一事,也希望他倆願意面對所應負的道德與法律責任,不再逃避畏縮、不再推諉塞責、不再粉飾太平,承擔其本就該承擔的一切,更希望公司能確實履行合約內容,否則公平正義蕩然無存,謝謝。
P.S.附圖是當時的對話截圖用以佐證,以及我還在傻白時,為了提升舞台演出的專業度,特別訂製的客製化耳膜監聽耳機,上面署名的F&I便是最好證明,如果當時是我自願要離開,那訂做時印上自己的名字不就好了嗎?
從15歲開始,我便立下將來要以音樂創作為業的志向,高中時積極參與成功音創社團,考上政大後(2015年9月)開始積極尋找各方資源,與業界多位前輩、老師虛心求教,本是計劃以個人名義出道,希望能成為一位全原創唱作音樂人,並以此為目標全心全意累積作品。
2017年10月20日,當時同為社會系(後來轉為廣告系)的徐維均邀請我以鍵盤合成器手的身份加入當時仍名不見經傳的傻白,那時團內成員只有三個人(不包含早先退出的前吉他手江岳霖),僅在網路上發表了四首單曲,點閱數不過幾千。老實說,一般人在他們身上看不見任何希望,但我對蔡維澤的詞曲呈現頗感興趣,當時聆聽後就覺得非常喜歡,考慮三天之後便馬上入手第一台實體鍵盤合成器,決定加入他們一起在音樂的道路上闖蕩。
2018年2月10日,《5:10 a.m.》誕生了,這首歌是我加入傻白之後所發表的第一首歌,也是樂團發表的第五首作品。後來就是因為這首歌的釋出,我們獲得了哇唧唧哇娛樂文化有限公司所主辦之選秀節目「明日之子2」的參與機會,最後主唱蔡維澤破天荒拿下冠軍,同一時間我邀請當時仍在美國加州求學的貝斯手李沂邦入團,大家所熟知的五人編制才正式成形。隨後我們全團五人分別以個人名義簽下為期十年的全經紀約,開始於兩岸展開各大演藝活動,另一方面於此同時,合力完成了《夜長夢少》整張專輯的創作與製作並順利發行。
於樂團期間,我們共同經歷大小音樂節、商演、幾輪專場巡演,還有各種電台、採訪、雜誌拍攝等宣傳活動,我都盡力完成所有屬於我份內該完成的工作,並無犯下任何過錯,亦無做出任何違背樂團或公司利益的行為,與團員間相處融洽,於團內我更是扮演促進樂團能與公司良善溝通、好好合作、勸勉相互尊重的角色。反觀徐、蔡兩人則完全不同,多次於樂團內部會議時抱怨公司,數度不滿公司對樂團的經紀安排與宣傳方式等,坦白說,他們甚至希望能與公司解約,另尋出路。
然而,2020年1月初,也就是這場全球疫病剛爆發之際,在結束《夜長夢少》第三次巡迴演出而輾轉回到台北不久後,徐、蔡兩人便開始暗自著手策劃要將我逐出樂團的計畫,他倆先是排除我後展開只有四人的會議,表決是否同意把我於當時就從樂團逼退,結果是徐、蔡兩人同意,鄭、李兩人反對的平票局面,後來他們透過跟我交情更為深厚的李沂邦前來告知此事,而我當下並未同意,甚是一頭霧水,不過徐、蔡兩人仍執意如此為之。
更加荒謬的部分出現了,公司本應該扮演和事佬的角色居中協調此事,但是卻選擇袖手旁觀,僅表示「尊重樂團方的內部決定」,隨後他倆發覺可以為所欲為、可以無視法律任性妄為,態度便轉而強硬,因此果斷將我違法逐出樂團,直接放棄妥善解決的義務,突然意識到處於絕對弱勢的我,當下只能被迫離開,他們採用的手段讓我沒有任何選擇的餘地,即使我百般不願也莫可奈何。
接著,公司與他倆甚至連在擬定對外離團聲明中的緣由時,都欲將離開的動機扭曲為對我極度不利的「自主退團」而非事實上的「被迫離團」,試圖掩蓋對其不利的事實真相,導致對外聲明的內容也無法達成共識,最後就這樣不了了之至今,以至於外界所接收到的消息是我突如其來且無聲無息從螢光幕前消失,可想而知當時我有多麼無助,欲哭無淚。
所以,我於傻白的演藝活動因此中斷,從本來完滿的五個人,直接硬生生變成四個,這也是為何後來傻白參與愛奇藝出品之《樂隊的夏天》時,其中沒有我的真正原因。
「我們雙方的審美理念不合」、「你實在不適合繼續留在傻白」、「要你離開絕對不是因為錢啦」,這些他倆當時口口聲聲所給出的理由,如今回頭審視,簡直全是藉口,甚至滿口胡言。
身為一位秉持堅定意志精神為創作核心理念的音樂創作者,這兩年多來我已受盡煎熬。哇唧唧哇公司高層所謂的「絕對沒有冷凍藝人這回事」言猶在耳,傻傻等待公司方會有所作為的我,反倒淪為真正的傻子,而同時傻白卻已發行第二張專輯並進行了新一輪的巡迴演出,我卻幾乎乏人問津,僅有部分真心且願意主動關心我的歌迷朋友們在這段期間,即使是毫不知情卻仍不吝給予我支持與鼓勵,使我有足夠的生活動力撐過這段艱困又漫長的時光,讓我能繼續認真過活、好好活著。
這兩年多來,公司確實沒有任何實際作為,對於被傻白退團一事也毫無積極處理,徐、蔡兩人更是不願公開承認自己所犯下的過錯,我就這樣被擱置在一旁,不只身心受創,音樂生涯亦被迫中止至今。
以上即是整起事件的簡略始末。最後,我再次強調,希望龍丹妮龍老闆願意出面,拿出誠意,妥善解決「徐、蔡兩人片面將我逐出樂團」一事,也希望他倆願意面對所應負的道德與法律責任,不再逃避畏縮、不再推諉塞責、不再粉飾太平,承擔其本就該承擔的一切,更希望公司能確實履行合約內容,否則公平正義蕩然無存,謝謝。
P.S.附圖是當時的對話截圖用以佐證,以及我還在傻白時,為了提升舞台演出的專業度,特別訂製的客製化耳膜監聽耳機,上面署名的F&I便是最好證明,如果當時是我自願要離開,那訂做時印上自己的名字不就好了嗎?
大家好,我是葉少菲,以下是我為何突然從大眾的視野中消失的來龍去脈之概略版本。
從15歲開始,我便立下將來要以音樂創作為業的志向,高中時積極參與成功音創社團,考上政大後(2015年9月)開始積極尋找各方資源,與業界多位前輩、老師虛心求教,本是計劃以個人名義出道,希望能成為一位全原創唱作音樂人,並以此為目標全心全意累積作品。
2017年10月20日,當時同為社會系(後來轉為廣告系)的徐維均邀請我以鍵盤合成器手的身份加入當時仍名不見經傳的傻白,那時團內成員只有三個人(不包含早先退出的前吉他手江岳霖),僅在網路上發表了四首單曲,點閱數不過幾千。老實說,一般人在他們身上看不見任何希望,但我對蔡維澤的詞曲呈現頗感興趣,當時聆聽後就覺得非常喜歡,考慮三天之後便馬上入手第一台實體鍵盤合成器,決定加入他們一起在音樂的道路上闖蕩。
2018年2月10日,《5:10 a.m.》誕生了,這首歌是我加入傻白之後所發表的第一首歌,也是樂團發表的第五首作品。後來就是因為這首歌的釋出,我們獲得了哇唧唧哇娛樂文化有限公司所主辦之選秀節目「明日之子2」的參與機會,最後主唱蔡維澤破天荒拿下冠軍,同一時間我邀請當時仍在美國加州求學的貝斯手李沂邦入團,大家所熟知的五人編制才正式成形。隨後我們全團五人分別以個人名義簽下為期十年的全經紀約,開始於兩岸展開各大演藝活動,另一方面於此同時,合力完成了《夜長夢少》整張專輯的創作與製作並順利發行。
於樂團期間,我們共同經歷大小音樂節、商演、幾輪專場巡演,還有各種電台、採訪、雜誌拍攝等宣傳活動,我都盡力完成所有屬於我份內該完成的工作,並無犯下任何過錯,亦無做出任何違背樂團或公司利益的行為,與團員間相處融洽,於團內我更是扮演促進樂團能與公司良善溝通、好好合作、勸勉相互尊重的角色。反觀徐、蔡兩人則完全不同,多次於樂團內部會議時抱怨公司,數度不滿公司對樂團的經紀安排與宣傳方式等,坦白說,他們甚至希望能與公司解約,另尋出路。
然而,2020年1月初,也就是這場全球疫病剛爆發之際,在結束《夜長夢少》第三次巡迴演出而輾轉回到台北不久後,徐、蔡兩人便開始暗自著手策劃要將我逐出樂團的計畫,他倆先是排除我後展開只有四人的會議,表決是否同意把我於當時就從樂團逼退,結果是徐、蔡兩人同意,鄭、李兩人反對的平票局面,後來他們透過跟我交情更為深厚的李沂邦前來告知此事,而我當下並未同意,甚是一頭霧水,不過徐、蔡兩人仍執意如此為之。
更加荒謬的部分出現了,公司本應該扮演和事佬的角色居中協調此事,但是卻選擇袖手旁觀,僅表示「尊重樂團方的內部決定」,隨後他倆發覺可以為所欲為、可以無視法律任性妄為,態度便轉而強硬,因此果斷將我違法逐出樂團,直接放棄妥善解決的義務,突然意識到處於絕對弱勢的我,當下只能被迫離開,他們採用的手段讓我沒有任何選擇的餘地,即使我百般不願也莫可奈何。
接著,公司與他倆甚至連在擬定對外離團聲明中的緣由時,都欲將離開的動機扭曲為對我極度不利的「自主退團」而非事實上的「被迫離團」,試圖掩蓋對其不利的事實真相,導致對外聲明的內容也無法達成共識,最後就這樣不了了之至今,以至於外界所接收到的消息是我突如其來且無聲無息從螢光幕前消失,可想而知當時我有多麼無助,欲哭無淚。
所以,我於傻白的演藝活動因此中斷,從本來完滿的五個人,直接硬生生變成四個,這也是為何後來傻白參與愛奇藝出品之《樂隊的夏天》時,其中沒有我的真正原因。
「我們雙方的審美理念不合」、「你實在不適合繼續留在傻白」、「要你離開絕對不是因為錢啦」,這些他倆當時口口聲聲所給出的理由,如今回頭審視,簡直全是藉口,甚至滿口胡言。
身為一位秉持堅定意志精神為創作核心理念的音樂創作者,這兩年多來我已受盡煎熬。哇唧唧哇公司高層所謂的「絕對沒有冷凍藝人這回事」言猶在耳,傻傻等待公司方會有所作為的我,反倒淪為真正的傻子,而同時傻白卻已發行第二張專輯並進行了新一輪的巡迴演出,我卻幾乎乏人問津,僅有部分真心且願意主動關心我的歌迷朋友們在這段期間,即使是毫不知情卻仍不吝給予我支持與鼓勵,使我有足夠的生活動力撐過這段艱困又漫長的時光,讓我能繼續認真過活、好好活著。
這兩年多來,公司確實沒有任何實際作為,對於被傻白退團一事也毫無積極處理,徐、蔡兩人更是不願公開承認自己所犯下的過錯,我就這樣被擱置在一旁,不只身心受創,音樂生涯亦被迫中止至今。
以上即是整起事件的簡略始末。最後,我再次強調,希望龍丹妮龍老闆願意出面,拿出誠意,妥善解決「徐、蔡兩人片面將我逐出樂團」一事,也希望他倆願意面對所應負的道德與法律責任,不再逃避畏縮、不再推諉塞責、不再粉飾太平,承擔其本就該承擔的一切,更希望公司能確實履行合約內容,否則公平正義蕩然無存,謝謝。
P.S.附圖是當時的對話截圖用以佐證,以及我還在傻白時,為了提升舞台演出的專業度,特別訂製的客製化耳膜監聽耳機,上面署名的F&I便是最好證明,如果當時是我自願要離開,那訂做時印上自己的名字不就好了嗎?
從15歲開始,我便立下將來要以音樂創作為業的志向,高中時積極參與成功音創社團,考上政大後(2015年9月)開始積極尋找各方資源,與業界多位前輩、老師虛心求教,本是計劃以個人名義出道,希望能成為一位全原創唱作音樂人,並以此為目標全心全意累積作品。
2017年10月20日,當時同為社會系(後來轉為廣告系)的徐維均邀請我以鍵盤合成器手的身份加入當時仍名不見經傳的傻白,那時團內成員只有三個人(不包含早先退出的前吉他手江岳霖),僅在網路上發表了四首單曲,點閱數不過幾千。老實說,一般人在他們身上看不見任何希望,但我對蔡維澤的詞曲呈現頗感興趣,當時聆聽後就覺得非常喜歡,考慮三天之後便馬上入手第一台實體鍵盤合成器,決定加入他們一起在音樂的道路上闖蕩。
2018年2月10日,《5:10 a.m.》誕生了,這首歌是我加入傻白之後所發表的第一首歌,也是樂團發表的第五首作品。後來就是因為這首歌的釋出,我們獲得了哇唧唧哇娛樂文化有限公司所主辦之選秀節目「明日之子2」的參與機會,最後主唱蔡維澤破天荒拿下冠軍,同一時間我邀請當時仍在美國加州求學的貝斯手李沂邦入團,大家所熟知的五人編制才正式成形。隨後我們全團五人分別以個人名義簽下為期十年的全經紀約,開始於兩岸展開各大演藝活動,另一方面於此同時,合力完成了《夜長夢少》整張專輯的創作與製作並順利發行。
於樂團期間,我們共同經歷大小音樂節、商演、幾輪專場巡演,還有各種電台、採訪、雜誌拍攝等宣傳活動,我都盡力完成所有屬於我份內該完成的工作,並無犯下任何過錯,亦無做出任何違背樂團或公司利益的行為,與團員間相處融洽,於團內我更是扮演促進樂團能與公司良善溝通、好好合作、勸勉相互尊重的角色。反觀徐、蔡兩人則完全不同,多次於樂團內部會議時抱怨公司,數度不滿公司對樂團的經紀安排與宣傳方式等,坦白說,他們甚至希望能與公司解約,另尋出路。
然而,2020年1月初,也就是這場全球疫病剛爆發之際,在結束《夜長夢少》第三次巡迴演出而輾轉回到台北不久後,徐、蔡兩人便開始暗自著手策劃要將我逐出樂團的計畫,他倆先是排除我後展開只有四人的會議,表決是否同意把我於當時就從樂團逼退,結果是徐、蔡兩人同意,鄭、李兩人反對的平票局面,後來他們透過跟我交情更為深厚的李沂邦前來告知此事,而我當下並未同意,甚是一頭霧水,不過徐、蔡兩人仍執意如此為之。
更加荒謬的部分出現了,公司本應該扮演和事佬的角色居中協調此事,但是卻選擇袖手旁觀,僅表示「尊重樂團方的內部決定」,隨後他倆發覺可以為所欲為、可以無視法律任性妄為,態度便轉而強硬,因此果斷將我違法逐出樂團,直接放棄妥善解決的義務,突然意識到處於絕對弱勢的我,當下只能被迫離開,他們採用的手段讓我沒有任何選擇的餘地,即使我百般不願也莫可奈何。
接著,公司與他倆甚至連在擬定對外離團聲明中的緣由時,都欲將離開的動機扭曲為對我極度不利的「自主退團」而非事實上的「被迫離團」,試圖掩蓋對其不利的事實真相,導致對外聲明的內容也無法達成共識,最後就這樣不了了之至今,以至於外界所接收到的消息是我突如其來且無聲無息從螢光幕前消失,可想而知當時我有多麼無助,欲哭無淚。
所以,我於傻白的演藝活動因此中斷,從本來完滿的五個人,直接硬生生變成四個,這也是為何後來傻白參與愛奇藝出品之《樂隊的夏天》時,其中沒有我的真正原因。
「我們雙方的審美理念不合」、「你實在不適合繼續留在傻白」、「要你離開絕對不是因為錢啦」,這些他倆當時口口聲聲所給出的理由,如今回頭審視,簡直全是藉口,甚至滿口胡言。
身為一位秉持堅定意志精神為創作核心理念的音樂創作者,這兩年多來我已受盡煎熬。哇唧唧哇公司高層所謂的「絕對沒有冷凍藝人這回事」言猶在耳,傻傻等待公司方會有所作為的我,反倒淪為真正的傻子,而同時傻白卻已發行第二張專輯並進行了新一輪的巡迴演出,我卻幾乎乏人問津,僅有部分真心且願意主動關心我的歌迷朋友們在這段期間,即使是毫不知情卻仍不吝給予我支持與鼓勵,使我有足夠的生活動力撐過這段艱困又漫長的時光,讓我能繼續認真過活、好好活著。
這兩年多來,公司確實沒有任何實際作為,對於被傻白退團一事也毫無積極處理,徐、蔡兩人更是不願公開承認自己所犯下的過錯,我就這樣被擱置在一旁,不只身心受創,音樂生涯亦被迫中止至今。
以上即是整起事件的簡略始末。最後,我再次強調,希望龍丹妮龍老闆願意出面,拿出誠意,妥善解決「徐、蔡兩人片面將我逐出樂團」一事,也希望他倆願意面對所應負的道德與法律責任,不再逃避畏縮、不再推諉塞責、不再粉飾太平,承擔其本就該承擔的一切,更希望公司能確實履行合約內容,否則公平正義蕩然無存,謝謝。
P.S.附圖是當時的對話截圖用以佐證,以及我還在傻白時,為了提升舞台演出的專業度,特別訂製的客製化耳膜監聽耳機,上面署名的F&I便是最好證明,如果當時是我自願要離開,那訂做時印上自己的名字不就好了嗎?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