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顾问# “一房二卖”也要坐牢?
很多人有这样的观念“有房就有家”,家是用一砖一瓦砌起来的,总要有屋檐遮风挡雨才像一个家。这种观念也就造就了一个问题,大众对房子的需求量不断飙升,房价不断地上涨,对于一般的打工族来说,要在偌大的城市有自己的落脚处,那就要拼命地赚钱买房,成为房奴。能在偌大的城市有属于自己的房子成为房奴又何妨,最怕的是连房子都买不起。对于这一部分人遇到一些房子的售价比市场价低就会一头载进去,掉进一个“一房二卖”的陷阱。一房二卖究竟是什么呢?先看一则案例:
案例
陈某沉迷于赌博无法自拔,古语云,十赌九输,不料陈某欠下了一屁股债,由于急需要钱还赌债,打起了卖房子的念头,在网上发了一则售房广告,房价比市场价低很多,很快陈某与张某于2017年5月2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价80万双方约定在5月5日张某把房价的50万给陈某,剩余的价款待陈某在6月5日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再付清,双方没有做预告登记。陈某收到钱后,萌生了一种想法,赚多一笔,便与谢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在6月1日陈某将该房屋以120万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谢某并且办理了过户登记。
很多人看到这里就懵逼了,陈某与张某、谢某都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这个房子怎么分割?归谁啊?莫心急,请看小编为你分析:
案例分析
物权是绝对权、对世权;债权是相对权、对人权。物权优于债权。是不是又进入懵逼模式?
首先要清楚一点,并不是谁先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就可以主张房屋归自己所有,更不能说对房子进行分割,分清楚以下情况再主张自己的权利吧:
01
第一种情况:如果陈某尚未把房屋交付给张某、谢某的情况下,谢某已经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便拥有房屋所有权。但是如果张某能够收集证明谢某与陈某存在恶意串通的证据,可以主张陈某与谢某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进而要求陈某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02
第二种情况:如果张某、谢某均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且房屋尚未交付,但谢某已经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应归谢某所有。预告登记首要效力在于担保功能,即防止不动产权利人违反义务对不动产进行处分。需要注意的是,预告登记的有效期只有3个月,在此期间务必完成不动产登记。
03
第三种情况:如果张某、谢某均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及预告登记,谢某先实际占有房屋的,拥有房屋所有权。
04
第四种情况:如果张某、谢某均未办理过户登记和预告登记手续,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谢某预先支付房屋价款的,拥有房屋所有权。
05
第五种情况:如果谢某已经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张某交付了标的物房屋。谢某拥有房屋所有权。
06
第六种情况:如果张某先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且房屋已实际交付使用,但未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谢某后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未实际交付房屋,但办理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谢某拥有房屋所有权。
07
第七种情况:张某已办理过户后陈某又把房屋卖给谢某的情况下,因此时陈某已没有该房屋的所有权,所以陈某与谢某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中明确指出审理一房数卖纠纷案件时,如果数份合同均有效且买受人均要求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顺序优先履行。
一般应按照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合法占有房屋以及合同履行情况、买卖合同成立先后等顺序确定权利保护顺位。但恶意办理登记的买受人,其权利不能优先于已经合法占有该房屋的买受人。
维权之计
看完分析之后,有人会觉得亏了,明明给了钱,就因为不懂法,没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预告登记或者实际占有该房屋,就不能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很不公平,那要怎么办?
首先,协商
在上述案例中,张某可以尝试跟陈某协商沟通,告知其“一房二卖”的严重性,张某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陈某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如果协商不成,再走法律程序。
其次,申请财产保全
如果陈某有转移财产逃避赔偿的意图,张某可在提起诉讼前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也可在法院立案后,申请财产保全。
最后,诉讼
张某需要收集有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一房二卖”原则上不涉及犯罪,这是顾左右而言他,还是真的不懂法?先看看下面一则判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2014)民二终字第142号
关于大连市公安局某甲子分局对某公司”一房二卖”的合同诈骗案件立案侦查的问题。因某公司抵押的房产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没有设立,而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判决结果不会影响到某公司涉及”一房二卖”的相关房产的处置,故该刑事案件的侦查与本案某公司对某乙公司偿还屈某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无关。
赔偿or坐牢
看完判例后,有人会问,为什么有些人“一房二卖”只要赔偿了就没事了,有些人不仅要赔偿还要坐牢呢?这就要区分好一般的民事欺诈与合同诈骗:
一般的民事欺诈与合同诈骗的区别就在于有无非法占有目的,如何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一是签订合同前的行为表现;二是收受财物后的处置行为。合同诈骗罪是无对价地占有他人财物;民事欺诈则是通过欺诈方法,谋取一定利益。至于行为人是否无对价的占有他人财物则需要考察行为人签约前后表现以及收受财物后的处置情况。
做人切勿“贪”,“一房二卖”暂时骗了别人,但是永远骗不了自己,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一房二卖”轻则赔偿,重则蹲牢房。同时,买房被骗了,不用慌,更不要自认倒霉,要积极拿起法律的工具进行维权,《我顾问》为您保驾护航!
很多人有这样的观念“有房就有家”,家是用一砖一瓦砌起来的,总要有屋檐遮风挡雨才像一个家。这种观念也就造就了一个问题,大众对房子的需求量不断飙升,房价不断地上涨,对于一般的打工族来说,要在偌大的城市有自己的落脚处,那就要拼命地赚钱买房,成为房奴。能在偌大的城市有属于自己的房子成为房奴又何妨,最怕的是连房子都买不起。对于这一部分人遇到一些房子的售价比市场价低就会一头载进去,掉进一个“一房二卖”的陷阱。一房二卖究竟是什么呢?先看一则案例:
案例
陈某沉迷于赌博无法自拔,古语云,十赌九输,不料陈某欠下了一屁股债,由于急需要钱还赌债,打起了卖房子的念头,在网上发了一则售房广告,房价比市场价低很多,很快陈某与张某于2017年5月2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价80万双方约定在5月5日张某把房价的50万给陈某,剩余的价款待陈某在6月5日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再付清,双方没有做预告登记。陈某收到钱后,萌生了一种想法,赚多一笔,便与谢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在6月1日陈某将该房屋以120万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谢某并且办理了过户登记。
很多人看到这里就懵逼了,陈某与张某、谢某都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这个房子怎么分割?归谁啊?莫心急,请看小编为你分析:
案例分析
物权是绝对权、对世权;债权是相对权、对人权。物权优于债权。是不是又进入懵逼模式?
首先要清楚一点,并不是谁先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就可以主张房屋归自己所有,更不能说对房子进行分割,分清楚以下情况再主张自己的权利吧:
01
第一种情况:如果陈某尚未把房屋交付给张某、谢某的情况下,谢某已经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便拥有房屋所有权。但是如果张某能够收集证明谢某与陈某存在恶意串通的证据,可以主张陈某与谢某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进而要求陈某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02
第二种情况:如果张某、谢某均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且房屋尚未交付,但谢某已经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应归谢某所有。预告登记首要效力在于担保功能,即防止不动产权利人违反义务对不动产进行处分。需要注意的是,预告登记的有效期只有3个月,在此期间务必完成不动产登记。
03
第三种情况:如果张某、谢某均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及预告登记,谢某先实际占有房屋的,拥有房屋所有权。
04
第四种情况:如果张某、谢某均未办理过户登记和预告登记手续,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谢某预先支付房屋价款的,拥有房屋所有权。
05
第五种情况:如果谢某已经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张某交付了标的物房屋。谢某拥有房屋所有权。
06
第六种情况:如果张某先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且房屋已实际交付使用,但未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谢某后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未实际交付房屋,但办理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谢某拥有房屋所有权。
07
第七种情况:张某已办理过户后陈某又把房屋卖给谢某的情况下,因此时陈某已没有该房屋的所有权,所以陈某与谢某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中明确指出审理一房数卖纠纷案件时,如果数份合同均有效且买受人均要求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顺序优先履行。
一般应按照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合法占有房屋以及合同履行情况、买卖合同成立先后等顺序确定权利保护顺位。但恶意办理登记的买受人,其权利不能优先于已经合法占有该房屋的买受人。
维权之计
看完分析之后,有人会觉得亏了,明明给了钱,就因为不懂法,没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预告登记或者实际占有该房屋,就不能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很不公平,那要怎么办?
首先,协商
在上述案例中,张某可以尝试跟陈某协商沟通,告知其“一房二卖”的严重性,张某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陈某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如果协商不成,再走法律程序。
其次,申请财产保全
如果陈某有转移财产逃避赔偿的意图,张某可在提起诉讼前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也可在法院立案后,申请财产保全。
最后,诉讼
张某需要收集有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一房二卖”原则上不涉及犯罪,这是顾左右而言他,还是真的不懂法?先看看下面一则判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2014)民二终字第142号
关于大连市公安局某甲子分局对某公司”一房二卖”的合同诈骗案件立案侦查的问题。因某公司抵押的房产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没有设立,而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判决结果不会影响到某公司涉及”一房二卖”的相关房产的处置,故该刑事案件的侦查与本案某公司对某乙公司偿还屈某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无关。
赔偿or坐牢
看完判例后,有人会问,为什么有些人“一房二卖”只要赔偿了就没事了,有些人不仅要赔偿还要坐牢呢?这就要区分好一般的民事欺诈与合同诈骗:
一般的民事欺诈与合同诈骗的区别就在于有无非法占有目的,如何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一是签订合同前的行为表现;二是收受财物后的处置行为。合同诈骗罪是无对价地占有他人财物;民事欺诈则是通过欺诈方法,谋取一定利益。至于行为人是否无对价的占有他人财物则需要考察行为人签约前后表现以及收受财物后的处置情况。
做人切勿“贪”,“一房二卖”暂时骗了别人,但是永远骗不了自己,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一房二卖”轻则赔偿,重则蹲牢房。同时,买房被骗了,不用慌,更不要自认倒霉,要积极拿起法律的工具进行维权,《我顾问》为您保驾护航!
【北京头场冬雪催生新型商机:代堆雪人10厘米高25元】今年的头场冬雪如约而至,为还没褪尽秋色的公园悄悄盖上了雪白晶莹的棉被。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市公园管理中心获悉,昨日,市属公园共迎来30万游客“打卡”拍照,同比上个周末增长50%。为了保障市民观景安全,公园职工从凌晨3点开始清扫公园门区和主干游览道路、铺设防滑垫,并通过公园广播等方式提醒游客注意安全。
游园拍照
景山成最火网红打卡地
11月30日,市属11家公园及中国园林博物馆迎来初冬后的游览高峰。清晨天还没亮,市属公园就迎来了不少赏雪景的市民游客和摄影爱好者。早上7点前,颐和园门口等候开园的游客就已排起了队,到景山公园登高观雪景的游客则早早聚集在了万春亭上。
景山万春亭是拍摄北京中轴线的最佳地点,初雪吸引了大批摄影爱好者从景山万春亭俯瞰拍摄北京城,南北中轴线银装素裹,白雪红墙金瓦,搭配上造型各异的小雪人,景山成了京城雪后最火的网红打卡地。
昨天清晨,香山地区就停止降雪,相较于城区的迅速升温,香山公园独特的小气候留住了积雪“似花”的景象,直至中午,公园内还是粉装玉砌的样子,吸引市民游客慕名前来打卡“西山晴雪”。
北京植物园卧佛寺刚刚盛开的早花蜡梅同样引人入胜,很多游客表示,这两天听说卧佛寺的蜡梅开了,正赶上又下了雪,就专门来感受一下“踏雪寻梅”。目前卧佛寺内开放的蜡梅属于早花蜡梅品种,花期从每年11月份可延续到春节前后。还有近百株素心蜡梅、罄口蜡梅等将在春节前后盛开,天王殿前的那棵古蜡梅的种植年代可以追溯到唐代贞观年间。
市公园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昨天市属11家公园及中国园林博物馆游客量达到30万人次,同比上个周末增长50%。考虑到此次降雪为2019年冬季初雪,游客赏雪热情高涨,市属公园职工从凌晨3点开始清扫公园门区和主干游览道路,在门区、坡道处铺设防滑垫,对无障碍设施进行地面和扶手的清扫和擦拭,通过公园广播、电子屏幕和临时牌示及时提醒游客安全游览,并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保留林间小道和各景区雪景,供游客欣赏。
今冬扫雪,除人工清扫外,公园还出动了大型扫雪车和小型机械,园林绿化部门分组分批次对全园树木不间断巡视,预防地被冻害;对古树、常绿树和竹林等开展人工除雪,防止雨雪过载压弯、压折树木。
随着气温升高,公园内的积雪也逐渐融化,地面较为湿滑,市公园管理中心提醒市民游客在赏景过程中注意脚下安全,及时关注官方微博发送的游园信息。
进宫赏雪
故宫客流达峰值8万人
一场如约而至的初雪,又使故宫成为“网红”。北青报记者获悉,11月30日故宫博物院客流达到最高峰8万人次。
昨天一大早,紫禁城红墙内外人头攒动。宫内各个广场上聚集着拍照的游客,不少地方还堆起雪人;而在故宫神武门外的护城河边,成为摄影爱好者以角楼为背景拍摄的最佳地点。
为了过回“雪瘾”,故宫的粉丝们可是连夜准备。网友FFFRao得意地介绍自己成功购票的攻略:昨晚看到雪下大了,抓紧跟朋友买了票,早起马不停蹄就赶去故宫,就为了不错过紫禁城初雪!“入秋北平现,落雪紫禁逢”,今年算是都赶上了。
故宫雪景照片随即在各个朋友圈霸屏。网友王二小则在微故宫上的留言总结:五点半就爬起来去故宫看雪,等了好几年今日终于完成夙愿,绕着故宫跑了两圈,开心得像个孩子!回来感觉腿已残,下次下雪我还要去故宫。
长城景区
积雪影响不大 可正常游览
11月30日,有市民爆料称,到达位于北京延庆的水关长城游览时发现,景区不允许进入,工作人员称需要等待一些时间。对此,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在雪后,为游客的安全着想,水关长城占用一个多小时清理积雪,在12点左右已经可以正常进入游览。
水关长城工作人员表示,由于一些路段比较陡峭,为了游客的安全着想,必须将积雪清除,所以推迟了开门时间。同时,北青报记者从八达岭长城以及居庸关长城景区工作人员处了解到,目前均可以正常参观游览。
据北京市八达岭旅游总公司微信公众号消息,11月29日晚,2019年冬季的第一场雪如约而至,一时间微信朋友圈被这场瑞雪刷屏了。
但是,八达岭旅游总公司也表示,享受美丽雪景的同时,这场降雪也给广大居民出行和旅游观光的游客和车辆带来了不便。为了确保安全,八达岭旅游总公司党委提前部署做好预案,要求各单位严格遵守“雪情就是命令”的原则,总公司各部室、子公司、各景区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扫雪铲冰工作。
经过近3个小时的铲扫,各单位责任区、旅游接待区和景区道路的积雪被彻底清理干净,此次参与扫雪铲冰的公司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共计300余人,为广大游客出行营造了一个整洁安全的假日旅游环境。
新型商机
“雪地代写”按字数收费
短暂冒头后随雪化下线
北青报记者发现,今冬初雪降临的同时,不少网络电商平台的卖家在11月29日晚上就推出了“在北京初雪的地面上代写字”或者“代堆雪人”的服务。不过随着积雪渐渐融化,北青报记者发现,到昨天下午5点左右,不少此类服务都已经下线,“卖出去兑现不了,会影响我的信誉的。”有卖家表示。
11月29日晚,一些网络商城卖家推出在雪地上代写字和代堆雪人的服务,而且很多商家强调是“北京初雪”。
一位商家表示,代写字和代堆雪人主要针对南方买家,代写字一般是按照字数收费,“10个字以内5元,10个字以上每字0.5元。”
卖家表示,雪地上写出来的字可以通过视频或照片传给买家,“买家可以自己选择写祝福语或者情侣两个人的名字,我可以把全过程拍下来,发给买家。”针对如何保证拍摄到的雪地写字场景位于北京,卖家回应称,拍摄的手机照片中,会带有位置信息。如果买家想在故宫、天坛等北京知名景点拍摄雪地写字的画面,就需要和卖家商议后,确定合适的价格来处理。
至于代堆雪人,这名卖家表示,自己设定了按照雪人的高度定价的方式:“5厘米高的雪人10元钱,10厘米高的雪人25元钱,这个主要是考虑堆雪人的时间成本比写字更高。”
这名卖家坦言,到11月30日中午,还没有收到在北京初雪的雪地上写字或堆雪人的订单,“有三四个人咨询过,但真正下单的还没有。”
也有一名卖家告诉北青报记者,将代人写字的业务放到网络商城之前,他觉得在雪地上写字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真的有人下单购买了代写字服务后,我找到楼下一片积雪的空地,就发现写字没那么简单,不仅要蹲着或是跪在雪地上,要用手指顺畅地写出优美字体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要想写下10个完整的字,得花10分钟以上的时间。”
此外,到了昨天中午,随着积雪的融化,能够写字的地面就更少了。当天下午1点左右,该卖家紧急下线了雪地代写字服务,“再要有人来预订的话,我就要失信了。”
游园拍照
景山成最火网红打卡地
11月30日,市属11家公园及中国园林博物馆迎来初冬后的游览高峰。清晨天还没亮,市属公园就迎来了不少赏雪景的市民游客和摄影爱好者。早上7点前,颐和园门口等候开园的游客就已排起了队,到景山公园登高观雪景的游客则早早聚集在了万春亭上。
景山万春亭是拍摄北京中轴线的最佳地点,初雪吸引了大批摄影爱好者从景山万春亭俯瞰拍摄北京城,南北中轴线银装素裹,白雪红墙金瓦,搭配上造型各异的小雪人,景山成了京城雪后最火的网红打卡地。
昨天清晨,香山地区就停止降雪,相较于城区的迅速升温,香山公园独特的小气候留住了积雪“似花”的景象,直至中午,公园内还是粉装玉砌的样子,吸引市民游客慕名前来打卡“西山晴雪”。
北京植物园卧佛寺刚刚盛开的早花蜡梅同样引人入胜,很多游客表示,这两天听说卧佛寺的蜡梅开了,正赶上又下了雪,就专门来感受一下“踏雪寻梅”。目前卧佛寺内开放的蜡梅属于早花蜡梅品种,花期从每年11月份可延续到春节前后。还有近百株素心蜡梅、罄口蜡梅等将在春节前后盛开,天王殿前的那棵古蜡梅的种植年代可以追溯到唐代贞观年间。
市公园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昨天市属11家公园及中国园林博物馆游客量达到30万人次,同比上个周末增长50%。考虑到此次降雪为2019年冬季初雪,游客赏雪热情高涨,市属公园职工从凌晨3点开始清扫公园门区和主干游览道路,在门区、坡道处铺设防滑垫,对无障碍设施进行地面和扶手的清扫和擦拭,通过公园广播、电子屏幕和临时牌示及时提醒游客安全游览,并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保留林间小道和各景区雪景,供游客欣赏。
今冬扫雪,除人工清扫外,公园还出动了大型扫雪车和小型机械,园林绿化部门分组分批次对全园树木不间断巡视,预防地被冻害;对古树、常绿树和竹林等开展人工除雪,防止雨雪过载压弯、压折树木。
随着气温升高,公园内的积雪也逐渐融化,地面较为湿滑,市公园管理中心提醒市民游客在赏景过程中注意脚下安全,及时关注官方微博发送的游园信息。
进宫赏雪
故宫客流达峰值8万人
一场如约而至的初雪,又使故宫成为“网红”。北青报记者获悉,11月30日故宫博物院客流达到最高峰8万人次。
昨天一大早,紫禁城红墙内外人头攒动。宫内各个广场上聚集着拍照的游客,不少地方还堆起雪人;而在故宫神武门外的护城河边,成为摄影爱好者以角楼为背景拍摄的最佳地点。
为了过回“雪瘾”,故宫的粉丝们可是连夜准备。网友FFFRao得意地介绍自己成功购票的攻略:昨晚看到雪下大了,抓紧跟朋友买了票,早起马不停蹄就赶去故宫,就为了不错过紫禁城初雪!“入秋北平现,落雪紫禁逢”,今年算是都赶上了。
故宫雪景照片随即在各个朋友圈霸屏。网友王二小则在微故宫上的留言总结:五点半就爬起来去故宫看雪,等了好几年今日终于完成夙愿,绕着故宫跑了两圈,开心得像个孩子!回来感觉腿已残,下次下雪我还要去故宫。
长城景区
积雪影响不大 可正常游览
11月30日,有市民爆料称,到达位于北京延庆的水关长城游览时发现,景区不允许进入,工作人员称需要等待一些时间。对此,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在雪后,为游客的安全着想,水关长城占用一个多小时清理积雪,在12点左右已经可以正常进入游览。
水关长城工作人员表示,由于一些路段比较陡峭,为了游客的安全着想,必须将积雪清除,所以推迟了开门时间。同时,北青报记者从八达岭长城以及居庸关长城景区工作人员处了解到,目前均可以正常参观游览。
据北京市八达岭旅游总公司微信公众号消息,11月29日晚,2019年冬季的第一场雪如约而至,一时间微信朋友圈被这场瑞雪刷屏了。
但是,八达岭旅游总公司也表示,享受美丽雪景的同时,这场降雪也给广大居民出行和旅游观光的游客和车辆带来了不便。为了确保安全,八达岭旅游总公司党委提前部署做好预案,要求各单位严格遵守“雪情就是命令”的原则,总公司各部室、子公司、各景区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扫雪铲冰工作。
经过近3个小时的铲扫,各单位责任区、旅游接待区和景区道路的积雪被彻底清理干净,此次参与扫雪铲冰的公司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共计300余人,为广大游客出行营造了一个整洁安全的假日旅游环境。
新型商机
“雪地代写”按字数收费
短暂冒头后随雪化下线
北青报记者发现,今冬初雪降临的同时,不少网络电商平台的卖家在11月29日晚上就推出了“在北京初雪的地面上代写字”或者“代堆雪人”的服务。不过随着积雪渐渐融化,北青报记者发现,到昨天下午5点左右,不少此类服务都已经下线,“卖出去兑现不了,会影响我的信誉的。”有卖家表示。
11月29日晚,一些网络商城卖家推出在雪地上代写字和代堆雪人的服务,而且很多商家强调是“北京初雪”。
一位商家表示,代写字和代堆雪人主要针对南方买家,代写字一般是按照字数收费,“10个字以内5元,10个字以上每字0.5元。”
卖家表示,雪地上写出来的字可以通过视频或照片传给买家,“买家可以自己选择写祝福语或者情侣两个人的名字,我可以把全过程拍下来,发给买家。”针对如何保证拍摄到的雪地写字场景位于北京,卖家回应称,拍摄的手机照片中,会带有位置信息。如果买家想在故宫、天坛等北京知名景点拍摄雪地写字的画面,就需要和卖家商议后,确定合适的价格来处理。
至于代堆雪人,这名卖家表示,自己设定了按照雪人的高度定价的方式:“5厘米高的雪人10元钱,10厘米高的雪人25元钱,这个主要是考虑堆雪人的时间成本比写字更高。”
这名卖家坦言,到11月30日中午,还没有收到在北京初雪的雪地上写字或堆雪人的订单,“有三四个人咨询过,但真正下单的还没有。”
也有一名卖家告诉北青报记者,将代人写字的业务放到网络商城之前,他觉得在雪地上写字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真的有人下单购买了代写字服务后,我找到楼下一片积雪的空地,就发现写字没那么简单,不仅要蹲着或是跪在雪地上,要用手指顺畅地写出优美字体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要想写下10个完整的字,得花10分钟以上的时间。”
此外,到了昨天中午,随着积雪的融化,能够写字的地面就更少了。当天下午1点左右,该卖家紧急下线了雪地代写字服务,“再要有人来预订的话,我就要失信了。”
文字!心灵的伴侣,每日里,忙完了繁琐之后,安静的用指尖敲打着键盘, 一盏清茶,一曲清音,指尖流淌的思绪在键盘上轻舞跳跃,享受堆文砌字的过程, 醉心在文字中轻挥淡墨,不为笔下生花,只为享受那份惬意,那份淡然,那份恬适。 文字是心灵的一种释怀,是心境的一种表达,更是寂寞心灵的低吟浅唱。用心记录 生活的点滴,不在乎是否有人注目,是否有人赞美,文字如山谷幽兰,静静地开放,不因无人而不芳,素净而淡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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