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样掉头有错吗?他就拿斧头威胁我”。7月25日,山东淄博,因为一次不规范的调头,两个司机开起了斗气车。更夸张的是,轿车司机将大车逼停后,拎着一把斧头下车威胁大车司机。大车司机这样调头对不对?
(来源:百姓关注)
事发道路是一处双向6车道,行车记录仪显示,事情的起因就是一次调头。当时轿车和大车(一辆拖车)均自南向北行驶在同一条车道,轿车在前,大车在后,行驶至一处调头路口时(该调头路口就是长隔离带中间的开口,无红绿灯),轿车和大车都要调头。
当时轿车在前,已经转弯准备掉头,但对向车道有车,于是其停车等待了一会儿。等到对向车道没车时,其缓慢加速准备调头,但此时大车在后,瞅准时机加速调头,因为大车在轿车后面,此时其实是大车在轿车内侧,调头走了一个更小的环,更方便调头,类似于内道过弯,大家看视频就清楚了。
因为两台车同时调头,大车速度又比较快,以致于大车险些擦到轿车,轿车车主因此有点路怒。两车均掉过头后,大车行驶在中间车道,在前,轿车行驶在最左侧车道,在后。此时,轿车加速,直接越过白色实线变道超过了大车,并行驶在大车前,然后有缓慢减速现象。
被对方这么针对,大车司机似乎也生气了,其先是从右侧超车,然后直接越过两个车道,将轿车逼到了最右侧车道,而最右侧车道上有一辆电动车正在行驶,大车两次变道的行为,致使轿车险些撞到电动车。然后,轿车司机加速将大车逼停。
接着就发生了开头那一幕,轿车司机将大车逼停后,直接拿着斧头下车威胁大车司机,但大车司机并未开车门,也未下车,双方互相吵了几句后各自离开。
目前记者已就该事件咨询当地交警部门,接电话的交警称要看看视频,再查看监控,然后约谈当事人并作出相应处理。
1、大车的调头到底有没有问题?
必须说,大车的调头行为确实比较危险,大车很长,调头所需要的空间比较大,轿车本来在其前面也要掉头,此时大车不顾轿车的安全,强行加速调头,已经危及了轿车的安全。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时,后车不得超车。
很明显,轿车在前,且正在调头,大车紧跟其后,未等轿车掉完头就抢先调头,已经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如果出现交通事故,大车将负全部责任。
2、轿车越过实线变道超车,违章的同时,是否构成追逐竞驶?
轿车险些被大车擦到,然后其越过白实线超车,且超车的位置处于一处斑马线,属于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扣3分,罚款20-200元。
从视频中看,轿车虽有斗气的嫌疑,且已经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行为,但危险性并不高,应该还是限于道路违章的范畴。
3、大车被超后,连续跨越2个车道反超轿车,则已经涉嫌犯罪。
视频可以看出,大车被超后,连续两次变道反超轿车,甚至在最右侧车道有电动车的情况下,将轿车逼到最右侧车道,不仅属于违章,还涉嫌构成刑法中的危险驾驶罪。
《刑法》第133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款。根据最高法指导案例,追逐竞驶的“情节恶劣”,主要有5种表现形式:
一是追逐竞驶造成了交通事故;二是追逐竞驶伴随有其他多次道路违章行为,如连续实线变道、驾驶改装车辆等;三是追逐竞驶主观恶性较大,如多次追逐竞驶,酒后追逐竞驶等;四是在特殊时段、特殊区域、或者驾驶特殊车辆追逐竞驶的,如在道路交通繁忙区域追逐竞驶的;五是驾驶有乘客的运营车辆追逐竞驶的。
本案中,大车司机驾驶拖车追逐竞驶,且连续两次变道,符合第4点,很可能已经涉嫌危险驾驶罪。
4、轿车司机逼停大车,然后拿斧头威胁对方的行为该怎么认定?
轿车司机拿斧头威胁他人安全,但还处于口头威胁的阶段,也并未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
根据该法第42条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轿车司机持斧头威胁,应该被认定为情节较重的情形,将被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最后,具体责任该怎么认定,该怎么判罚,还有待交警和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在这里要提醒:
千万不要开斗气车,开车本身就是一项高度危险行为,开斗气车更是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当作儿戏,纵使驾驶技术再好,总会有意想不到的情况发生,或许0.1秒的差错,就会阴阳相隔。
最后想问大家,你认为本案中轿车司机和大车司机,哪个责任更大,哪个性质更恶劣呢?欢迎留言讨论。
(来源:百姓关注)
事发道路是一处双向6车道,行车记录仪显示,事情的起因就是一次调头。当时轿车和大车(一辆拖车)均自南向北行驶在同一条车道,轿车在前,大车在后,行驶至一处调头路口时(该调头路口就是长隔离带中间的开口,无红绿灯),轿车和大车都要调头。
当时轿车在前,已经转弯准备掉头,但对向车道有车,于是其停车等待了一会儿。等到对向车道没车时,其缓慢加速准备调头,但此时大车在后,瞅准时机加速调头,因为大车在轿车后面,此时其实是大车在轿车内侧,调头走了一个更小的环,更方便调头,类似于内道过弯,大家看视频就清楚了。
因为两台车同时调头,大车速度又比较快,以致于大车险些擦到轿车,轿车车主因此有点路怒。两车均掉过头后,大车行驶在中间车道,在前,轿车行驶在最左侧车道,在后。此时,轿车加速,直接越过白色实线变道超过了大车,并行驶在大车前,然后有缓慢减速现象。
被对方这么针对,大车司机似乎也生气了,其先是从右侧超车,然后直接越过两个车道,将轿车逼到了最右侧车道,而最右侧车道上有一辆电动车正在行驶,大车两次变道的行为,致使轿车险些撞到电动车。然后,轿车司机加速将大车逼停。
接着就发生了开头那一幕,轿车司机将大车逼停后,直接拿着斧头下车威胁大车司机,但大车司机并未开车门,也未下车,双方互相吵了几句后各自离开。
目前记者已就该事件咨询当地交警部门,接电话的交警称要看看视频,再查看监控,然后约谈当事人并作出相应处理。
1、大车的调头到底有没有问题?
必须说,大车的调头行为确实比较危险,大车很长,调头所需要的空间比较大,轿车本来在其前面也要掉头,此时大车不顾轿车的安全,强行加速调头,已经危及了轿车的安全。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时,后车不得超车。
很明显,轿车在前,且正在调头,大车紧跟其后,未等轿车掉完头就抢先调头,已经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如果出现交通事故,大车将负全部责任。
2、轿车越过实线变道超车,违章的同时,是否构成追逐竞驶?
轿车险些被大车擦到,然后其越过白实线超车,且超车的位置处于一处斑马线,属于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扣3分,罚款20-200元。
从视频中看,轿车虽有斗气的嫌疑,且已经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行为,但危险性并不高,应该还是限于道路违章的范畴。
3、大车被超后,连续跨越2个车道反超轿车,则已经涉嫌犯罪。
视频可以看出,大车被超后,连续两次变道反超轿车,甚至在最右侧车道有电动车的情况下,将轿车逼到最右侧车道,不仅属于违章,还涉嫌构成刑法中的危险驾驶罪。
《刑法》第133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款。根据最高法指导案例,追逐竞驶的“情节恶劣”,主要有5种表现形式:
一是追逐竞驶造成了交通事故;二是追逐竞驶伴随有其他多次道路违章行为,如连续实线变道、驾驶改装车辆等;三是追逐竞驶主观恶性较大,如多次追逐竞驶,酒后追逐竞驶等;四是在特殊时段、特殊区域、或者驾驶特殊车辆追逐竞驶的,如在道路交通繁忙区域追逐竞驶的;五是驾驶有乘客的运营车辆追逐竞驶的。
本案中,大车司机驾驶拖车追逐竞驶,且连续两次变道,符合第4点,很可能已经涉嫌危险驾驶罪。
4、轿车司机逼停大车,然后拿斧头威胁对方的行为该怎么认定?
轿车司机拿斧头威胁他人安全,但还处于口头威胁的阶段,也并未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
根据该法第42条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轿车司机持斧头威胁,应该被认定为情节较重的情形,将被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最后,具体责任该怎么认定,该怎么判罚,还有待交警和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在这里要提醒:
千万不要开斗气车,开车本身就是一项高度危险行为,开斗气车更是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当作儿戏,纵使驾驶技术再好,总会有意想不到的情况发生,或许0.1秒的差错,就会阴阳相隔。
最后想问大家,你认为本案中轿车司机和大车司机,哪个责任更大,哪个性质更恶劣呢?欢迎留言讨论。
【既然日本核废水被“认定”安全,那还排放个“球”?直接让日本喝了就完事了】
日本共同社报道,围绕东京电力公司有关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后的核污染水排海计划,福岛县废堆安全监视协议会近日同意了专家提交的报告书草案,该草案得出的结论为:
“东电提出的对策可以确保周边地区的安全”。
自2011年“311”地震后,东电为冷却堆芯熔毁的福岛第一核电站而产生的大量核污水,暂时被存放在储水罐内,但因为日本政府已不再打算修建更多储水罐,其储量在2022年11月前后将达到极限,估计所有的核废水总量加起来大概有130万吨之多!
根据计划,核污水将会首先用海水稀释,在竖井临时储存并确认浓度后,再通过海底隧道在近海约1公里处排放。
这项行动预计开始时间在2023年左右,全部排放完的时间大约需要几十年!
针对此类情况德国相关机构专门做了一个分析,结果显示 一旦日本启动核污水排海计划, 核废水内带有的有害物质, 将会在短短的57天内扩散至大半个太平洋, 10年后将蔓延到全球所有海域!
日本这招是真的狠毒啊,不但把自己折腾够呛,还不忘拉上全世界当“垫背”的!
既然日本自己认定经过稀释的核废水没有问题,那为什么还要排放,直接处理一下供给自己的百姓做生活用水得了?它没有这么做,说明这东西绝对没有东电说的那么简单,懂得都懂!#军事新闻##军事#
日本共同社报道,围绕东京电力公司有关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后的核污染水排海计划,福岛县废堆安全监视协议会近日同意了专家提交的报告书草案,该草案得出的结论为:
“东电提出的对策可以确保周边地区的安全”。
自2011年“311”地震后,东电为冷却堆芯熔毁的福岛第一核电站而产生的大量核污水,暂时被存放在储水罐内,但因为日本政府已不再打算修建更多储水罐,其储量在2022年11月前后将达到极限,估计所有的核废水总量加起来大概有130万吨之多!
根据计划,核污水将会首先用海水稀释,在竖井临时储存并确认浓度后,再通过海底隧道在近海约1公里处排放。
这项行动预计开始时间在2023年左右,全部排放完的时间大约需要几十年!
针对此类情况德国相关机构专门做了一个分析,结果显示 一旦日本启动核污水排海计划, 核废水内带有的有害物质, 将会在短短的57天内扩散至大半个太平洋, 10年后将蔓延到全球所有海域!
日本这招是真的狠毒啊,不但把自己折腾够呛,还不忘拉上全世界当“垫背”的!
既然日本自己认定经过稀释的核废水没有问题,那为什么还要排放,直接处理一下供给自己的百姓做生活用水得了?它没有这么做,说明这东西绝对没有东电说的那么简单,懂得都懂!#军事新闻##军事#
前段时间接的名誉权纠纷案件,胜诉❗杭州互联网法院经过审理后,判令被告向我当事人公开在微博发表道歉声明,并且赔偿我当事人精神损害抚慰金、律师费及公证费等费用。
这个案件是一个“含沙射影式”的恶意影射侵犯名誉权的案件,庭审过程中,被告一直抗辩说自己并没有指名道姓地说我们当事人的名字,他根本就不是在侮辱我们当事人。经过对抗性很强的法庭辩论以后,成功让法院采纳我方观点。那就是对于恶意影射型的侵权行为,当无法直接判断影射型言论所指向的对象时,应从信息受众的角度切入,重点判断一般受众在接收言论信息后所作出的通常理解。可以简单理解为:即使你没指名道姓地骂我,但大家都知道你在骂我,那就可以认定你就是在骂我。 https://t.cn/R2WJouF
这个案件是一个“含沙射影式”的恶意影射侵犯名誉权的案件,庭审过程中,被告一直抗辩说自己并没有指名道姓地说我们当事人的名字,他根本就不是在侮辱我们当事人。经过对抗性很强的法庭辩论以后,成功让法院采纳我方观点。那就是对于恶意影射型的侵权行为,当无法直接判断影射型言论所指向的对象时,应从信息受众的角度切入,重点判断一般受众在接收言论信息后所作出的通常理解。可以简单理解为:即使你没指名道姓地骂我,但大家都知道你在骂我,那就可以认定你就是在骂我。 https://t.cn/R2WJou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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