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
韩国人,服装设计师,在永康路开了一间白店,应该是这条网红路上的第一家网红店,平日门就开条缝,有心人需探头确认后入内选购,很有千利休茶寮矮门的仪式感……
认识他三年了,那年一起探讨开发工装时他曾提过想弄一家类似五金店的集合店,晚上,他微信问我:像五金店吗?韩国人喜欢爬山,做事也像登山,无言而坚定……
永康路120号,白
韩国人,服装设计师,在永康路开了一间白店,应该是这条网红路上的第一家网红店,平日门就开条缝,有心人需探头确认后入内选购,很有千利休茶寮矮门的仪式感……
认识他三年了,那年一起探讨开发工装时他曾提过想弄一家类似五金店的集合店,晚上,他微信问我:像五金店吗?韩国人喜欢爬山,做事也像登山,无言而坚定……
永康路120号,白
#甘肃迎战奥密克戎#【夏河县公布7名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关于夏河县7名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的公告
广大居民和游客朋友:
2022年7月14日,夏河县发现7例无症状感染者人员。目前已转运至定点医院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判定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均已落实管控措施,相关场所已全面消毒。现将新增无症状感染者人员主要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一、主要行程轨迹
无症状感染者1:道某某,男,现住夏河县拉卜楞镇河南村社区。
7月4日全天在天珠国际酒店,未外出;
7月5日10时乘坐出租车(微信名平安哥)到熊猫沟, 17时返回红教寺家中,20时到家附近小卖铺(店名不详)取东西,20时25分乘坐出租车回市场监管局院内宿舍后无外出;
7月6日至7日全天在天珠国际酒店,未外出;
7月8日0时至18时在天珠国际酒店,18时在体育馆附近雪山客栈吃饭,20时30分在县政协后面台球室,22时30分返回宿舍,未外出;
7月9日0时至20时在天珠国际酒店,20时15分在藏家一号吃饭,22时返回宿舍后未外出;
7月10日全天在天珠国际酒店,未外出;
7月11日0时至22时在天珠国际酒店,22时06分沿滨河路跑步经河南村桥头到高原红超市购物,后到廉租房二区附近,23时在喜马拉雅超市附近,后返回宿舍未外出。
无症状感染者2:孙某某,男,现住夏河县拉卜楞镇河南村社区。
7月4日9时至15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上班,15时30分驾车前往临夏,16时30分到达临夏家中,18时参加丧礼后返回临夏家中,未外出;
7月5日15时从临夏出发,16时00分到达夏河县天珠国际酒店住处后未外出;
7月6日至7日全天在天珠国际酒店未外出;
7月8日9时30分在夏河县疾控中心采集咽拭子,10时30分驾车返回酒店上班后未外出;
7月9日全天在天珠国际酒店,未外出;
7月10日0时至20时在天珠国际酒店上班,20时10分下班,20时48分在天珠国际酒店附近的奶茶店购买奶茶,20时50分在特色小吃店就餐,后返回天珠国际酒店宿舍未外出;
7月11日7时00分至21时0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餐饮部工作,未外出。
无症状感染者3:才某某,女,现住夏河县拉卜楞镇河南村社区。
7月4日-7日每天11时30分至23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上班,下班后返回酒店宿舍未外出;
7月8日11时30分至21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上班,21时40分至23时在永合餐厅就餐,23时15分在天珠国际酒店对面超市购买矿泉水后回酒店宿舍;
7月9日22时30分至23时30分在九九麻辣火锅就餐,至10日凌晨2时步行回酒店宿舍;
7月10日9时至20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上班,22时至23时在早安景福宫就餐,后回酒店宿舍。
无症状感染者4:程某某,男,现住夏河县拉卜楞镇麻莲滩村。
7月4日至7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4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上班,14时30分骑车前往麻莲滩村“以梦为马”客栈隔壁的夏河县二手家具市场二楼出租屋,16时30分返回天珠国际酒店上班,21时30分下班返回出租屋休息,未外出;
7月8日9时21分从出租屋出发在县疾控中心对面阿森便利店购买口罩,后到县疾控中心进行核酸采样,之后返回住处,14时30分至21时在天珠国际酒店上班,22时27分在阿森便利店购物后回出租屋休息,未外出;
7月9日9时30分至14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上班,14时30分骑车返回出租屋,16时26分到天珠国际酒店对面超市购物,21时43分在天珠酒店对面超市购物后回出租屋休息,未外出;
7月10日9时30分至21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上班,21时30分下班后回出租屋,未外出;
7月11日9时30分至21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上班,21时50分前往马虎成美食城就餐,22时25分回以梦为马客栈未外出。
无症状感染者5:拉某某,男,现住夏河县拉卜楞镇河南村社区。
7月4日7时30分至9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1楼餐厅工作,9时30分至21时在2楼餐厅工作,下班后步行返回宿舍无外出;
7月5日7时30分至9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1楼餐厅工作,9时至21时30分在2楼餐厅工作,21时30分下班后在清真特色饭馆就餐,后步行返回宿舍未外出;
7月6日9时30分至14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上班,14时30分至16时30分步行返回宿舍,16时30分至21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2楼餐厅工作,下班后步行返回宿舍未外出;
7月7日9时30分至21时全天在天珠国际酒店工作,未外出;
7月8日7时30分至9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1楼餐厅工作,14时30分至16时30分步行回宿舍休息,16时30分至18时在天珠国际酒店10楼会议室,18时至21时30分在2楼餐厅工作,下班后步行返回宿舍休息,未外出;
7月9日7时30分至9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1楼餐厅工作,9时30分至10时在二楼餐厅餐饮部开会,10时至21时30分在2楼餐厅工作,下班后步行宿舍,未外出;
7月10日9时30分至14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上班,14时30分至16时30分步行返回宿舍,16时30分至21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2楼餐厅工作,下班后步行返回宿舍未外出;
7月11日7时30分至9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1楼餐厅工作,9时至21时30分在二楼餐厅工作,下班后步行返回宿舍,未外出。
无症状感染者6:赵某某,女,现住夏河县拉卜楞镇河南村社区。
7月5日1时45分在步行街扎西更藏食杂店购买日用品,后返回天珠国际酒店宿舍,未外出;
7月6日23时在廉租房三区花仙子饰品店,后返回天珠国际酒店,未外出;
7月7日全天在天珠国际酒店,未外出;
7月8日10时30分乘坐私家车前往夏河县疾控中心采集咽拭子,之后返回天珠国际酒店;20时25分在酒店对面超市购买东西;
7月9日0时至22时在天珠国际酒店,22时12分在步行街德吉小吃店购买食物后回宿舍;
7月10日0时至21时天珠国际酒店,21时25分在步行街德吉小吃店吃饭;
7月11日全天在天珠国际酒店,无外出;
7月12日0时至17时在天珠酒店。
无症状感染者7:斗某某,男,现住夏河县拉卜楞镇河南村社区。
7月6日至7日6时在科才小学,后在科才寺院,9时返回家中;
7月8日至9日6时在科才寺院,9时返回家中,16时在科才小学附近;
7月10日8时在天珠酒店,10时02分到达夏河县城步行街附近,10时38分到达天珠酒店,14时在街心花园,16时30分乘私家车返回科才镇,18时26分到达家中未外出;
7月11日8时30分去科才镇麻有木村亲戚家,15时自驾摩托车回家,未外出;
7月12日6时在科才镇寺院,9时返回家;14时10分在科才镇政府门口;
7月13日6时在科才镇寺院,9时返回家,未外出。
请与公布的无症状感染者个案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二、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亮码验码等防控措施,做到“戴口罩、少聚集、一米线、常通风、勤洗手、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夏河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来源: 夏河关注)
广大居民和游客朋友:
2022年7月14日,夏河县发现7例无症状感染者人员。目前已转运至定点医院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判定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均已落实管控措施,相关场所已全面消毒。现将新增无症状感染者人员主要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一、主要行程轨迹
无症状感染者1:道某某,男,现住夏河县拉卜楞镇河南村社区。
7月4日全天在天珠国际酒店,未外出;
7月5日10时乘坐出租车(微信名平安哥)到熊猫沟, 17时返回红教寺家中,20时到家附近小卖铺(店名不详)取东西,20时25分乘坐出租车回市场监管局院内宿舍后无外出;
7月6日至7日全天在天珠国际酒店,未外出;
7月8日0时至18时在天珠国际酒店,18时在体育馆附近雪山客栈吃饭,20时30分在县政协后面台球室,22时30分返回宿舍,未外出;
7月9日0时至20时在天珠国际酒店,20时15分在藏家一号吃饭,22时返回宿舍后未外出;
7月10日全天在天珠国际酒店,未外出;
7月11日0时至22时在天珠国际酒店,22时06分沿滨河路跑步经河南村桥头到高原红超市购物,后到廉租房二区附近,23时在喜马拉雅超市附近,后返回宿舍未外出。
无症状感染者2:孙某某,男,现住夏河县拉卜楞镇河南村社区。
7月4日9时至15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上班,15时30分驾车前往临夏,16时30分到达临夏家中,18时参加丧礼后返回临夏家中,未外出;
7月5日15时从临夏出发,16时00分到达夏河县天珠国际酒店住处后未外出;
7月6日至7日全天在天珠国际酒店未外出;
7月8日9时30分在夏河县疾控中心采集咽拭子,10时30分驾车返回酒店上班后未外出;
7月9日全天在天珠国际酒店,未外出;
7月10日0时至20时在天珠国际酒店上班,20时10分下班,20时48分在天珠国际酒店附近的奶茶店购买奶茶,20时50分在特色小吃店就餐,后返回天珠国际酒店宿舍未外出;
7月11日7时00分至21时0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餐饮部工作,未外出。
无症状感染者3:才某某,女,现住夏河县拉卜楞镇河南村社区。
7月4日-7日每天11时30分至23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上班,下班后返回酒店宿舍未外出;
7月8日11时30分至21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上班,21时40分至23时在永合餐厅就餐,23时15分在天珠国际酒店对面超市购买矿泉水后回酒店宿舍;
7月9日22时30分至23时30分在九九麻辣火锅就餐,至10日凌晨2时步行回酒店宿舍;
7月10日9时至20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上班,22时至23时在早安景福宫就餐,后回酒店宿舍。
无症状感染者4:程某某,男,现住夏河县拉卜楞镇麻莲滩村。
7月4日至7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4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上班,14时30分骑车前往麻莲滩村“以梦为马”客栈隔壁的夏河县二手家具市场二楼出租屋,16时30分返回天珠国际酒店上班,21时30分下班返回出租屋休息,未外出;
7月8日9时21分从出租屋出发在县疾控中心对面阿森便利店购买口罩,后到县疾控中心进行核酸采样,之后返回住处,14时30分至21时在天珠国际酒店上班,22时27分在阿森便利店购物后回出租屋休息,未外出;
7月9日9时30分至14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上班,14时30分骑车返回出租屋,16时26分到天珠国际酒店对面超市购物,21时43分在天珠酒店对面超市购物后回出租屋休息,未外出;
7月10日9时30分至21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上班,21时30分下班后回出租屋,未外出;
7月11日9时30分至21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上班,21时50分前往马虎成美食城就餐,22时25分回以梦为马客栈未外出。
无症状感染者5:拉某某,男,现住夏河县拉卜楞镇河南村社区。
7月4日7时30分至9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1楼餐厅工作,9时30分至21时在2楼餐厅工作,下班后步行返回宿舍无外出;
7月5日7时30分至9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1楼餐厅工作,9时至21时30分在2楼餐厅工作,21时30分下班后在清真特色饭馆就餐,后步行返回宿舍未外出;
7月6日9时30分至14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上班,14时30分至16时30分步行返回宿舍,16时30分至21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2楼餐厅工作,下班后步行返回宿舍未外出;
7月7日9时30分至21时全天在天珠国际酒店工作,未外出;
7月8日7时30分至9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1楼餐厅工作,14时30分至16时30分步行回宿舍休息,16时30分至18时在天珠国际酒店10楼会议室,18时至21时30分在2楼餐厅工作,下班后步行返回宿舍休息,未外出;
7月9日7时30分至9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1楼餐厅工作,9时30分至10时在二楼餐厅餐饮部开会,10时至21时30分在2楼餐厅工作,下班后步行宿舍,未外出;
7月10日9时30分至14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上班,14时30分至16时30分步行返回宿舍,16时30分至21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2楼餐厅工作,下班后步行返回宿舍未外出;
7月11日7时30分至9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1楼餐厅工作,9时至21时30分在二楼餐厅工作,下班后步行返回宿舍,未外出。
无症状感染者6:赵某某,女,现住夏河县拉卜楞镇河南村社区。
7月5日1时45分在步行街扎西更藏食杂店购买日用品,后返回天珠国际酒店宿舍,未外出;
7月6日23时在廉租房三区花仙子饰品店,后返回天珠国际酒店,未外出;
7月7日全天在天珠国际酒店,未外出;
7月8日10时30分乘坐私家车前往夏河县疾控中心采集咽拭子,之后返回天珠国际酒店;20时25分在酒店对面超市购买东西;
7月9日0时至22时在天珠国际酒店,22时12分在步行街德吉小吃店购买食物后回宿舍;
7月10日0时至21时天珠国际酒店,21时25分在步行街德吉小吃店吃饭;
7月11日全天在天珠国际酒店,无外出;
7月12日0时至17时在天珠酒店。
无症状感染者7:斗某某,男,现住夏河县拉卜楞镇河南村社区。
7月6日至7日6时在科才小学,后在科才寺院,9时返回家中;
7月8日至9日6时在科才寺院,9时返回家中,16时在科才小学附近;
7月10日8时在天珠酒店,10时02分到达夏河县城步行街附近,10时38分到达天珠酒店,14时在街心花园,16时30分乘私家车返回科才镇,18时26分到达家中未外出;
7月11日8时30分去科才镇麻有木村亲戚家,15时自驾摩托车回家,未外出;
7月12日6时在科才镇寺院,9时返回家;14时10分在科才镇政府门口;
7月13日6时在科才镇寺院,9时返回家,未外出。
请与公布的无症状感染者个案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二、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亮码验码等防控措施,做到“戴口罩、少聚集、一米线、常通风、勤洗手、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夏河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来源: 夏河关注)
(NATURE REPUBLIC)化妆品商标侵权维权案例,律师打假怎样合作?#版权[超话]#
基本案情:#版权[超话]#
株式会社纳益其尔(NATURE REPUBLIC C0.,LTD.)经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是“NATURE REPUBLIC”文字商标专用权人,商标有效期为2013年5月7日至2023年5月6日。2020年6月8日,株式会社纳益其尔向广东省韶关市韶州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公证,两名公证员随申请人来到位于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文明中路90号招牌为“耶耶耶”的店铺,店内悬挂的《营业执照》显示商户名称为万宁万城耶耶耶装饰品店,经营者为莫某全。申请人在店内购买一盒芦荟胶并微信支付 35元(无票据)。上述购买行为在公证员的监督下完成,所购物品交由公证员封存,公证处就上述过程出具(2020)粤韶韶州第3105号公证书。庭审查验公证封存证物完好,拆封后内有芦荟胶一盒,外包装与第3105号公证书记载一致。封存商品正面外包装印有“NATURE REPUBLIC”字样,该字样在字形、读音上与株式会社纳益其尔第10494197号“NATURE REPUBLIC”注册商标相同,基本无视觉差别。经比对,封存商品无中文标签,且外包装圆形芦荟图案与正品不一致,是假冒NATURE REPUBLIC商标的商品。
裁判结果:
注册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案公证机关对株式会社纳益其尔从耶耶耶装饰品店购买商品的过程进行了公证,出具了公证文书,所购商品由公证机关封存,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应认定封存商品系耶耶耶装饰品店所售。经比对,封存商品是假冒NATURE REPUBLIC商标的商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本案耶耶耶装饰品店销售的涉案商品与第10494197号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属于同一种类,使用的标识与第10494197号“NATURE REPUBLIC”注册商标相同,标识位于正面外包装显著位置,极易为消费者所关注并用于识别商品的来源,使公众发生误认或混淆,应认定其销售涉案商品侵犯株式会社纳益其尔的“NATURE REPUBLIC”注册商标专用权。
耶耶耶装饰品店不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株式会社纳益其尔请求其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于法有据。株式会社纳益其尔不能证明因侵权受有的实际损失及侵权人销售涉案商品的获利,考虑到其维权成本及侵权人侵权行为的性质、后果、过错程度、经营规模、涉案商品售价和获利程度、本案注册商标知名度和维权合理开支、本地经济情况等因素,应由耶耶耶装饰品店赔偿株式会社纳益其尔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6000元。
典型意义:
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深化对外开放水平,需注重对涉案企业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本案系省内小微经营者销售侵害国际知名化妆品商标专用权纠纷,在涉外产权保护方面有一定代表性。
=================================================
化妆品商标侵权维权,律师打假怎样合作?#版权[超话]#
化妆品商标权利人、化妆品品牌厂商发现侵权,法院起诉索赔时,一般会外包给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品牌打假机构)公司,尤其承担全部费用(律师费,车费,公证费等所有费用),采用法院判决侵权赔偿金分成的合作模式! 商标权利人,自己没有任何成本,就有侵权赔偿金分成的收入。
基本案情:#版权[超话]#
株式会社纳益其尔(NATURE REPUBLIC C0.,LTD.)经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是“NATURE REPUBLIC”文字商标专用权人,商标有效期为2013年5月7日至2023年5月6日。2020年6月8日,株式会社纳益其尔向广东省韶关市韶州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公证,两名公证员随申请人来到位于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文明中路90号招牌为“耶耶耶”的店铺,店内悬挂的《营业执照》显示商户名称为万宁万城耶耶耶装饰品店,经营者为莫某全。申请人在店内购买一盒芦荟胶并微信支付 35元(无票据)。上述购买行为在公证员的监督下完成,所购物品交由公证员封存,公证处就上述过程出具(2020)粤韶韶州第3105号公证书。庭审查验公证封存证物完好,拆封后内有芦荟胶一盒,外包装与第3105号公证书记载一致。封存商品正面外包装印有“NATURE REPUBLIC”字样,该字样在字形、读音上与株式会社纳益其尔第10494197号“NATURE REPUBLIC”注册商标相同,基本无视觉差别。经比对,封存商品无中文标签,且外包装圆形芦荟图案与正品不一致,是假冒NATURE REPUBLIC商标的商品。
裁判结果:
注册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案公证机关对株式会社纳益其尔从耶耶耶装饰品店购买商品的过程进行了公证,出具了公证文书,所购商品由公证机关封存,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应认定封存商品系耶耶耶装饰品店所售。经比对,封存商品是假冒NATURE REPUBLIC商标的商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本案耶耶耶装饰品店销售的涉案商品与第10494197号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属于同一种类,使用的标识与第10494197号“NATURE REPUBLIC”注册商标相同,标识位于正面外包装显著位置,极易为消费者所关注并用于识别商品的来源,使公众发生误认或混淆,应认定其销售涉案商品侵犯株式会社纳益其尔的“NATURE REPUBLIC”注册商标专用权。
耶耶耶装饰品店不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株式会社纳益其尔请求其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于法有据。株式会社纳益其尔不能证明因侵权受有的实际损失及侵权人销售涉案商品的获利,考虑到其维权成本及侵权人侵权行为的性质、后果、过错程度、经营规模、涉案商品售价和获利程度、本案注册商标知名度和维权合理开支、本地经济情况等因素,应由耶耶耶装饰品店赔偿株式会社纳益其尔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6000元。
典型意义:
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深化对外开放水平,需注重对涉案企业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本案系省内小微经营者销售侵害国际知名化妆品商标专用权纠纷,在涉外产权保护方面有一定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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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商标侵权维权,律师打假怎样合作?#版权[超话]#
化妆品商标权利人、化妆品品牌厂商发现侵权,法院起诉索赔时,一般会外包给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品牌打假机构)公司,尤其承担全部费用(律师费,车费,公证费等所有费用),采用法院判决侵权赔偿金分成的合作模式! 商标权利人,自己没有任何成本,就有侵权赔偿金分成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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