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0年山东师范大学等23所高校面向山东省招生音乐与舞蹈类专业联考复试方案的通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精神和教育部、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在疫情流行期间不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和考试,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落实传染病防控的各项要求,减少人员流动,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科学研判基础上,经教育厅批准,决定调整2020年山东师范大学等23所高校面向山东省招生音乐与舞蹈类专业联考复试方案,不再组织现场测试,具体复试方案调整如下:
一、考试方式
复试取消现场测试,通过网上在线录制视频作品进行非现场考试,考生访问联考平台(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艺术类)查看考试系统入口和相关操作说明(4月18日前公布),注册登录核对报名信息无误后,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按照系统规范及要求进行视频录制并完成视频文件上传。
二、考试内容
(一)音乐类专业复试
音乐类专业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取消基础乐科测试,保留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包含技能一和技能二两部分(满分各100分)。
考生根据报名时确定的技能一、技能二项目分别录制两个视频,每段视频时长不超过10分钟。
每位考生的两项技能成绩中,成绩高者默认为主项成绩、成绩低者默认为副项成绩;主项成绩占总成绩60%,副项成绩占总成绩40%。
(二)舞蹈类专业复试
舞蹈类专业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取消听音与舞蹈常识测试,保留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包含舞蹈剧目、基本条件和技能技巧三部分(满分各100分)。
考生需要录制两个视频,视频一(舞蹈剧目):自选一个舞蹈剧目录制视频,时间不超过2分钟,可穿舞蹈服;视频二(基本条件和技能技巧):基本条件要求考生根据考试系统提示完成指定动作;技能技巧要求考生完成规定技巧:大跳、平转、点翻身(女生)、串翻身(女生)、横飞燕(男生)、撕腿跳(男生)和自选技巧,规定技巧按照以上顺序,自选技巧自定顺序且时间不超过80秒;所有动作技巧一次性依次完成,考生需穿练功服。
舞蹈剧目占总成绩45%、基本条件占总成绩25%、技能技巧占总成绩30%。
三、视频录制要求
1.正式视频录制为在线实时录制,录制时需保证手机电量充足,建议连接优质WIFI网络,关闭手机通话和应用通知功能。为保证视频录制效果,建议由他人协助并使用手机支架、手持稳定器等辅助设备进行拍摄。
2.录像时要求纯色背景,应从考生正面脸部特写开始,拉至全景全身。要求画面保持稳定、声像清晰,将考生全貌清晰展现,考生一律不许化浓妆。录制时只能采用一个长镜头,不间断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步录制,期间不得转切画面,不得采用任何视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画面,不得采用任何音频编辑手段美化编辑音频。
3.录像中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录像中不得出现任何显示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标识、背景等,更不得出现考生姓名、生源地、所在中学等个人信息。
4.演唱(奏)、表演正式开始前,考生须报幕个人身高、性别、表演技能项及唱法或乐器、演唱(奏)曲目或表演剧目名称(例如“本人身高1.**米,性别*,表演技能项为**,乐器(唱法)为**,演唱曲目名称为**”),视频中考生一律禁止透露姓名、考生号、就读学校等与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着装不得有特殊标记;演唱(奏)或表演结束时需起身鞠躬,示意录像结束。
5.舞蹈、声乐流行唱法可以选用音响伴奏;民族、美声唱法须为钢琴伴奏(现场钢琴伴奏或音响播放钢琴伴奏)或清唱;乐器演奏一律为独奏,不得带任何形式伴奏;音乐类各项,要求背谱演唱或背谱演奏。
6.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报考资格。
7.农村和贫困地区不具备智能手机和无线网络条件的考生,可以向我校提出申请,由我校协调解决。
8.考生录制视频环境等客观因素不影响专业成绩评定。
9.考试流程、系统使用说明和具体要求参考《2020年山东师范大学等23所高校面向山东省招生音乐与舞蹈类专业联考复试要求》及示例视频(4月18日前在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四、考试时间及成绩公布、复核
模拟考试时间:2020年4月18日-4月21日(请各位考生务必进行模拟考试,熟悉考试流程,正式考试期间也可进行模拟考试)。
考试时间:O2020年4月22日9:00-4月28日18:00 。成绩公布时间及查询办法通过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O网页链接)进行发布。
在成绩公示期间,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登录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艺术类),下载复核申请表,向我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逾期视为放弃成绩复核权利。
五、入学复测与资格审查
新生入校报到后,须接受录取院校开展的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及入学专业复测。专业复测由各录取院校制定具体的专业复测实施方案,对于专业复测成绩与复试成绩差距较大的,录取院校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核实。对于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将处理结果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违规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对涉嫌犯罪的,学校将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处理。
六、疫情防控
为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控的各项要求,减少人员流动,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考生须高度重视,所有视频一律居家进行录制,并做好消毒防疫工作。
七、其它事项
1.录制视频作品之前,考生应按照提示,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按系统要求的格式手写知情书,签字拍照上传考试系统。
2.本通知未涉及内容仍按《2020年山东师范大学等23所高校面向山东省招生音乐与舞蹈类专业联考方案》执行。
3.本方案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若教育部或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有变化,则以最新政策为准。
4.联系方式招生咨询电话:0531-86182201、86182202、86182203
一、考试方式
复试取消现场测试,通过网上在线录制视频作品进行非现场考试,考生访问联考平台(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艺术类)查看考试系统入口和相关操作说明(4月18日前公布),注册登录核对报名信息无误后,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按照系统规范及要求进行视频录制并完成视频文件上传。
二、考试内容
(一)音乐类专业复试
音乐类专业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取消基础乐科测试,保留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包含技能一和技能二两部分(满分各100分)。
考生根据报名时确定的技能一、技能二项目分别录制两个视频,每段视频时长不超过10分钟。
每位考生的两项技能成绩中,成绩高者默认为主项成绩、成绩低者默认为副项成绩;主项成绩占总成绩60%,副项成绩占总成绩40%。
(二)舞蹈类专业复试
舞蹈类专业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取消听音与舞蹈常识测试,保留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包含舞蹈剧目、基本条件和技能技巧三部分(满分各100分)。
考生需要录制两个视频,视频一(舞蹈剧目):自选一个舞蹈剧目录制视频,时间不超过2分钟,可穿舞蹈服;视频二(基本条件和技能技巧):基本条件要求考生根据考试系统提示完成指定动作;技能技巧要求考生完成规定技巧:大跳、平转、点翻身(女生)、串翻身(女生)、横飞燕(男生)、撕腿跳(男生)和自选技巧,规定技巧按照以上顺序,自选技巧自定顺序且时间不超过80秒;所有动作技巧一次性依次完成,考生需穿练功服。
舞蹈剧目占总成绩45%、基本条件占总成绩25%、技能技巧占总成绩30%。
三、视频录制要求
1.正式视频录制为在线实时录制,录制时需保证手机电量充足,建议连接优质WIFI网络,关闭手机通话和应用通知功能。为保证视频录制效果,建议由他人协助并使用手机支架、手持稳定器等辅助设备进行拍摄。
2.录像时要求纯色背景,应从考生正面脸部特写开始,拉至全景全身。要求画面保持稳定、声像清晰,将考生全貌清晰展现,考生一律不许化浓妆。录制时只能采用一个长镜头,不间断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步录制,期间不得转切画面,不得采用任何视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画面,不得采用任何音频编辑手段美化编辑音频。
3.录像中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录像中不得出现任何显示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标识、背景等,更不得出现考生姓名、生源地、所在中学等个人信息。
4.演唱(奏)、表演正式开始前,考生须报幕个人身高、性别、表演技能项及唱法或乐器、演唱(奏)曲目或表演剧目名称(例如“本人身高1.**米,性别*,表演技能项为**,乐器(唱法)为**,演唱曲目名称为**”),视频中考生一律禁止透露姓名、考生号、就读学校等与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着装不得有特殊标记;演唱(奏)或表演结束时需起身鞠躬,示意录像结束。
5.舞蹈、声乐流行唱法可以选用音响伴奏;民族、美声唱法须为钢琴伴奏(现场钢琴伴奏或音响播放钢琴伴奏)或清唱;乐器演奏一律为独奏,不得带任何形式伴奏;音乐类各项,要求背谱演唱或背谱演奏。
6.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报考资格。
7.农村和贫困地区不具备智能手机和无线网络条件的考生,可以向我校提出申请,由我校协调解决。
8.考生录制视频环境等客观因素不影响专业成绩评定。
9.考试流程、系统使用说明和具体要求参考《2020年山东师范大学等23所高校面向山东省招生音乐与舞蹈类专业联考复试要求》及示例视频(4月18日前在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四、考试时间及成绩公布、复核
模拟考试时间:2020年4月18日-4月21日(请各位考生务必进行模拟考试,熟悉考试流程,正式考试期间也可进行模拟考试)。
考试时间:O2020年4月22日9:00-4月28日18:00 。成绩公布时间及查询办法通过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O网页链接)进行发布。
在成绩公示期间,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登录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艺术类),下载复核申请表,向我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逾期视为放弃成绩复核权利。
五、入学复测与资格审查
新生入校报到后,须接受录取院校开展的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及入学专业复测。专业复测由各录取院校制定具体的专业复测实施方案,对于专业复测成绩与复试成绩差距较大的,录取院校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核实。对于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将处理结果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违规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对涉嫌犯罪的,学校将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处理。
六、疫情防控
为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控的各项要求,减少人员流动,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考生须高度重视,所有视频一律居家进行录制,并做好消毒防疫工作。
七、其它事项
1.录制视频作品之前,考生应按照提示,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按系统要求的格式手写知情书,签字拍照上传考试系统。
2.本通知未涉及内容仍按《2020年山东师范大学等23所高校面向山东省招生音乐与舞蹈类专业联考方案》执行。
3.本方案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若教育部或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有变化,则以最新政策为准。
4.联系方式招生咨询电话:0531-86182201、86182202、86182203
【关于调整2020年山东师范大学等23所高校面向山东省招生音乐与舞蹈类专业联考复试方案的通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精神和教育部、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在疫情流行期间不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和考试,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落实传染病防控的各项要求,减少人员流动,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科学研判基础上,经教育厅批准,决定调整2020年山东师范大学等23所高校面向山东省招生音乐与舞蹈类专业联考复试方案,不再组织现场测试,具体复试方案调整如下:
一、考试方式
复试取消现场测试,通过网上在线录制视频作品进行非现场考试,考生访问联考平台(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艺术类)查看考试系统入口和相关操作说明(4月18日前公布),注册登录核对报名信息无误后,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按照系统规范及要求进行视频录制并完成视频文件上传。
二、考试内容
(一)音乐类专业复试
音乐类专业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取消基础乐科测试,保留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包含技能一和技能二两部分(满分各100分)。
考生根据报名时确定的技能一、技能二项目分别录制两个视频,每段视频时长不超过10分钟。
每位考生的两项技能成绩中,成绩高者默认为主项成绩、成绩低者默认为副项成绩;主项成绩占总成绩60%,副项成绩占总成绩40%。
(二)舞蹈类专业复试
舞蹈类专业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取消听音与舞蹈常识测试,保留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包含舞蹈剧目、基本条件和技能技巧三部分(满分各100分)。
考生需要录制两个视频,视频一(舞蹈剧目):自选一个舞蹈剧目录制视频,时间不超过2分钟,可穿舞蹈服;视频二(基本条件和技能技巧):基本条件要求考生根据考试系统提示完成指定动作;技能技巧要求考生完成规定技巧:大跳、平转、点翻身(女生)、串翻身(女生)、横飞燕(男生)、撕腿跳(男生)和自选技巧,规定技巧按照以上顺序,自选技巧自定顺序且时间不超过80秒;所有动作技巧一次性依次完成,考生需穿练功服。
舞蹈剧目占总成绩45%、基本条件占总成绩25%、技能技巧占总成绩30%。
三、视频录制要求
1.正式视频录制为在线实时录制,录制时需保证手机电量充足,建议连接优质WIFI网络,关闭手机通话和应用通知功能。为保证视频录制效果,建议由他人协助并使用手机支架、手持稳定器等辅助设备进行拍摄。
2.录像时要求纯色背景,应从考生正面脸部特写开始,拉至全景全身。要求画面保持稳定、声像清晰,将考生全貌清晰展现,考生一律不许化浓妆。录制时只能采用一个长镜头,不间断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步录制,期间不得转切画面,不得采用任何视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画面,不得采用任何音频编辑手段美化编辑音频。
3.录像中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录像中不得出现任何显示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标识、背景等,更不得出现考生姓名、生源地、所在中学等个人信息。
4.演唱(奏)、表演正式开始前,考生须报幕个人身高、性别、表演技能项及唱法或乐器、演唱(奏)曲目或表演剧目名称(例如“本人身高1.**米,性别*,表演技能项为**,乐器(唱法)为**,演唱曲目名称为**”),视频中考生一律禁止透露姓名、考生号、就读学校等与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着装不得有特殊标记;演唱(奏)或表演结束时需起身鞠躬,示意录像结束。
5.舞蹈、声乐流行唱法可以选用音响伴奏;民族、美声唱法须为钢琴伴奏(现场钢琴伴奏或音响播放钢琴伴奏)或清唱;乐器演奏一律为独奏,不得带任何形式伴奏;音乐类各项,要求背谱演唱或背谱演奏。
6.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报考资格。
7.农村和贫困地区不具备智能手机和无线网络条件的考生,可以向我校提出申请,由我校协调解决。
8.考生录制视频环境等客观因素不影响专业成绩评定。
9.考试流程、系统使用说明和具体要求参考《2020年山东师范大学等23所高校面向山东省招生音乐与舞蹈类专业联考复试要求》及示例视频(4月18日前在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四、考试时间及成绩公布、复核
模拟考试时间:2020年4月18日-4月21日(请各位考生务必进行模拟考试,熟悉考试流程,正式考试期间也可进行模拟考试)。
考试时间:https://t.cn/A6wPFI5e 。成绩公布时间及查询办法通过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t.cn/z0eqM9f)进行发布。
在成绩公示期间,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登录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艺术类),下载复核申请表,向我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逾期视为放弃成绩复核权利。
五、入学复测与资格审查
新生入校报到后,须接受录取院校开展的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及入学专业复测。专业复测由各录取院校制定具体的专业复测实施方案,对于专业复测成绩与复试成绩差距较大的,录取院校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核实。对于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将处理结果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违规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对涉嫌犯罪的,学校将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处理。
六、疫情防控
为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控的各项要求,减少人员流动,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考生须高度重视,所有视频一律居家进行录制,并做好消毒防疫工作。
七、其它事项
1.录制视频作品之前,考生应按照提示,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按系统要求的格式手写知情书,签字拍照上传考试系统。
2.本通知未涉及内容仍按《2020年山东师范大学等23所高校面向山东省招生音乐与舞蹈类专业联考方案》执行。
3.本方案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若教育部或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有变化,则以最新政策为准。
4.联系方式招生咨询电话:0531-86182201、86182202、86182203
一、考试方式
复试取消现场测试,通过网上在线录制视频作品进行非现场考试,考生访问联考平台(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艺术类)查看考试系统入口和相关操作说明(4月18日前公布),注册登录核对报名信息无误后,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按照系统规范及要求进行视频录制并完成视频文件上传。
二、考试内容
(一)音乐类专业复试
音乐类专业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取消基础乐科测试,保留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包含技能一和技能二两部分(满分各100分)。
考生根据报名时确定的技能一、技能二项目分别录制两个视频,每段视频时长不超过10分钟。
每位考生的两项技能成绩中,成绩高者默认为主项成绩、成绩低者默认为副项成绩;主项成绩占总成绩60%,副项成绩占总成绩40%。
(二)舞蹈类专业复试
舞蹈类专业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取消听音与舞蹈常识测试,保留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包含舞蹈剧目、基本条件和技能技巧三部分(满分各100分)。
考生需要录制两个视频,视频一(舞蹈剧目):自选一个舞蹈剧目录制视频,时间不超过2分钟,可穿舞蹈服;视频二(基本条件和技能技巧):基本条件要求考生根据考试系统提示完成指定动作;技能技巧要求考生完成规定技巧:大跳、平转、点翻身(女生)、串翻身(女生)、横飞燕(男生)、撕腿跳(男生)和自选技巧,规定技巧按照以上顺序,自选技巧自定顺序且时间不超过80秒;所有动作技巧一次性依次完成,考生需穿练功服。
舞蹈剧目占总成绩45%、基本条件占总成绩25%、技能技巧占总成绩30%。
三、视频录制要求
1.正式视频录制为在线实时录制,录制时需保证手机电量充足,建议连接优质WIFI网络,关闭手机通话和应用通知功能。为保证视频录制效果,建议由他人协助并使用手机支架、手持稳定器等辅助设备进行拍摄。
2.录像时要求纯色背景,应从考生正面脸部特写开始,拉至全景全身。要求画面保持稳定、声像清晰,将考生全貌清晰展现,考生一律不许化浓妆。录制时只能采用一个长镜头,不间断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步录制,期间不得转切画面,不得采用任何视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画面,不得采用任何音频编辑手段美化编辑音频。
3.录像中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录像中不得出现任何显示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标识、背景等,更不得出现考生姓名、生源地、所在中学等个人信息。
4.演唱(奏)、表演正式开始前,考生须报幕个人身高、性别、表演技能项及唱法或乐器、演唱(奏)曲目或表演剧目名称(例如“本人身高1.**米,性别*,表演技能项为**,乐器(唱法)为**,演唱曲目名称为**”),视频中考生一律禁止透露姓名、考生号、就读学校等与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着装不得有特殊标记;演唱(奏)或表演结束时需起身鞠躬,示意录像结束。
5.舞蹈、声乐流行唱法可以选用音响伴奏;民族、美声唱法须为钢琴伴奏(现场钢琴伴奏或音响播放钢琴伴奏)或清唱;乐器演奏一律为独奏,不得带任何形式伴奏;音乐类各项,要求背谱演唱或背谱演奏。
6.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报考资格。
7.农村和贫困地区不具备智能手机和无线网络条件的考生,可以向我校提出申请,由我校协调解决。
8.考生录制视频环境等客观因素不影响专业成绩评定。
9.考试流程、系统使用说明和具体要求参考《2020年山东师范大学等23所高校面向山东省招生音乐与舞蹈类专业联考复试要求》及示例视频(4月18日前在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四、考试时间及成绩公布、复核
模拟考试时间:2020年4月18日-4月21日(请各位考生务必进行模拟考试,熟悉考试流程,正式考试期间也可进行模拟考试)。
考试时间:https://t.cn/A6wPFI5e 。成绩公布时间及查询办法通过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t.cn/z0eqM9f)进行发布。
在成绩公示期间,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登录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艺术类),下载复核申请表,向我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逾期视为放弃成绩复核权利。
五、入学复测与资格审查
新生入校报到后,须接受录取院校开展的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及入学专业复测。专业复测由各录取院校制定具体的专业复测实施方案,对于专业复测成绩与复试成绩差距较大的,录取院校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核实。对于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将处理结果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违规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对涉嫌犯罪的,学校将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处理。
六、疫情防控
为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控的各项要求,减少人员流动,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考生须高度重视,所有视频一律居家进行录制,并做好消毒防疫工作。
七、其它事项
1.录制视频作品之前,考生应按照提示,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按系统要求的格式手写知情书,签字拍照上传考试系统。
2.本通知未涉及内容仍按《2020年山东师范大学等23所高校面向山东省招生音乐与舞蹈类专业联考方案》执行。
3.本方案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若教育部或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有变化,则以最新政策为准。
4.联系方式招生咨询电话:0531-86182201、86182202、86182203
【2019年西安民办小升初继续采用摇号➕面谈 录取比例4:6】西安市2019年民办学校
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促进义务教育普惠公平,构建“规范科学、平稳有序、公正公开”的招生入学机制,做好西安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19〕9号)和《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19〕50号)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治教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落实省教育厅“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的要求,坚持“深化改革、巩固成果、不断完善、公平公正”的思路,依法保障民办学校招生自主权,进一步完善我市民办学校初中“电脑随机派位+面谈”的招生方式,切实推进全市民办学校依法办学。
(二)坚持区县为主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行“市级统筹,以县(区)为主”的管理机制,由各区县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沣东新城教育局)、国际港务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高新区教育局(以下简称“各区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辖区内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
(三)坚持免试入学
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
(四)坚持计划指导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由审批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因素,按照部颁班额标准(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编制,报西安市教育局核准后,下达学校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五)坚持公正公开
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和咨询方式,实行阳光招生。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充分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招生入学
西安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通过“电脑随机派位+面谈”的招生方式,报名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派位与面谈相结合方式招生,电脑随机派位与面谈招生的比例为4:6。报名学生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直接全部录取报名学生。全市各民办学校严格落实《西安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义务教育民办学校违规招生的通知》(市教发〔2018〕175号),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不得跨市域招生,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
(一)政策与信息发布
1.4月26日,西安市教育局在门户网站发布《西安市2019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2.5月6日,各区县教育局在其政府、管委会门户网站发布本区县、开发区《2019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各民办学校初中《2019年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各民办学校初中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细则须经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在学校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
3.5月10日,西安市教育局在门户网站发布各民办学校初中招生计划。
(二)报名条件
有选择民办学校就读意愿、愿意承担民办学校学费、具有西安市户籍〔2019年5月31日(含)前落户〕或西安市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具体见《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19〕50号)。
(三)资格审查及报名
每名学生报名前须先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按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区县教育局制定资格审查办法,并组织实施。
每名学生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学校,实行网上统一报名。学生根据报名条所载信息登录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s:// www.xaywjy.com)或微信公众号(xaywjy)进行报名,须同时上传一寸正面免冠近期彩色证件照(具体见附件2)。
资格审查及网上报名时间:https://t.cn/EaDoqrN 。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接受报名登记。
各区县教育局https://t.cn/EaDoqFE 。
(四)招生录取
报名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采用电脑随机派位与面谈相结合方式招生。报名学生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直接全部录取报名学生。
1.电脑随机派位。
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由各区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在辖区同一地点集中进行(具体见附件3)。
电脑随机派位时间:https://t.cn/EaDo5zX 。
2.面谈。
凡已报名参加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未被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又愿意参加该校面谈的学生,应二次登录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或微信公众号,申请参加原报名学校面谈并打印面谈凭证。由学生本人持面谈凭证到该校参加面谈。
面谈方式:面谈采用谈话方式进行,有条件的也可根据实际探索小组活动方式。不得出现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考试,严禁出现“奥数”内容。
申请面谈并打印面谈凭证时间:https://t.cn/EaDo5ya 。
面谈申请人数公布:各区县教育局https://t.cn/EaDo5tZ 。
面谈时间:6月15日—6月19日。
面谈结果公布:各区县教育局于6月20日当天12:00前,通过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和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谈录取名单。
(五)补录
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电脑随机派位+面谈”工作结束后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可实施补录。补录办法见《西安市2019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剩余招生计划补录工作实施办法》。
(六)其他事项
参加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未被录取的学生,于6月30日前,由各区县教育局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19〕50号)安排入学。已被民办学校初中录取的学生,如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放弃民办学校学位。
经市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学,按照《西安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实施办法》(市教发〔2017〕158号)执行。
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中,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措施,落实责任。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经市教育局核准后组织实施,确保严格严密严谨。
其他开发区教育部门要配合所在区县教育局做好相关工作,负责解释辖区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政策。
(二)规范工作管理
1.建立诚信制度。各区县教育局要与辖区民办学校签订招生工作责任承诺书,并要求其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对违规失信的学校和个人,要及时予以纠正,视情节轻重依纪依规严肃追责。
2.夯实重点工作。严格计划管理。市教育局核定全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各区县教育局和民办学校严格执行。规范学籍管理。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录取名单为新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经各区县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审定后,统一录入学籍库。
3.严肃招生纪律。切实做到“六个严禁”。严禁在电脑随机派位和面谈招生方式以外,采取其他任何方式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不得提前组织招生或委托第三方组织自主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奥数等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收取物价部门核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三)健全应急机制
各区县教育局要对辖区民办学校招生情况逐一研究分析,科学研判招生工作中可能产生的不稳定因素,健全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落实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安全稳定主体责任,指导其切实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化解工作。
(四)强化执纪问责
各区县教育局要完善招生管理办法,在招生入学期间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及时公示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招生结束后,要组织开展逐校排查。市教育局将进行专项督查,市教育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依纪巡察。重点排查曾经发生违规招生的学校,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发生违规招生、违规办学等行为的学校,要根据违规情节程度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可以采取限制申报评优树模、调减招生计划等措施,同时追究有关学校和主管部门责任;对于违规情节较重、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学校,可视情节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市、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列入市教育局督办事项,指导相关区县(开发区)严肃查处并追责。
(五)加强舆论宣传
各区县教育局要切实重视和加强舆论宣传和政策解读。通过多种渠道正确引导社会公众和学生家长,系统了解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全面知晓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方式、办法和具体要求。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理解,营造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良好氛围。#西安爆料# (单琳)
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促进义务教育普惠公平,构建“规范科学、平稳有序、公正公开”的招生入学机制,做好西安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19〕9号)和《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19〕50号)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治教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落实省教育厅“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的要求,坚持“深化改革、巩固成果、不断完善、公平公正”的思路,依法保障民办学校招生自主权,进一步完善我市民办学校初中“电脑随机派位+面谈”的招生方式,切实推进全市民办学校依法办学。
(二)坚持区县为主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行“市级统筹,以县(区)为主”的管理机制,由各区县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沣东新城教育局)、国际港务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高新区教育局(以下简称“各区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辖区内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
(三)坚持免试入学
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
(四)坚持计划指导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由审批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因素,按照部颁班额标准(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编制,报西安市教育局核准后,下达学校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五)坚持公正公开
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和咨询方式,实行阳光招生。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充分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招生入学
西安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通过“电脑随机派位+面谈”的招生方式,报名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派位与面谈相结合方式招生,电脑随机派位与面谈招生的比例为4:6。报名学生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直接全部录取报名学生。全市各民办学校严格落实《西安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义务教育民办学校违规招生的通知》(市教发〔2018〕175号),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不得跨市域招生,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
(一)政策与信息发布
1.4月26日,西安市教育局在门户网站发布《西安市2019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2.5月6日,各区县教育局在其政府、管委会门户网站发布本区县、开发区《2019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各民办学校初中《2019年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各民办学校初中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细则须经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在学校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
3.5月10日,西安市教育局在门户网站发布各民办学校初中招生计划。
(二)报名条件
有选择民办学校就读意愿、愿意承担民办学校学费、具有西安市户籍〔2019年5月31日(含)前落户〕或西安市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具体见《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19〕50号)。
(三)资格审查及报名
每名学生报名前须先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按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区县教育局制定资格审查办法,并组织实施。
每名学生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学校,实行网上统一报名。学生根据报名条所载信息登录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s:// www.xaywjy.com)或微信公众号(xaywjy)进行报名,须同时上传一寸正面免冠近期彩色证件照(具体见附件2)。
资格审查及网上报名时间:https://t.cn/EaDoqrN 。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接受报名登记。
各区县教育局https://t.cn/EaDoqFE 。
(四)招生录取
报名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采用电脑随机派位与面谈相结合方式招生。报名学生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直接全部录取报名学生。
1.电脑随机派位。
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由各区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在辖区同一地点集中进行(具体见附件3)。
电脑随机派位时间:https://t.cn/EaDo5zX 。
2.面谈。
凡已报名参加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未被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又愿意参加该校面谈的学生,应二次登录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或微信公众号,申请参加原报名学校面谈并打印面谈凭证。由学生本人持面谈凭证到该校参加面谈。
面谈方式:面谈采用谈话方式进行,有条件的也可根据实际探索小组活动方式。不得出现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考试,严禁出现“奥数”内容。
申请面谈并打印面谈凭证时间:https://t.cn/EaDo5ya 。
面谈申请人数公布:各区县教育局https://t.cn/EaDo5tZ 。
面谈时间:6月15日—6月19日。
面谈结果公布:各区县教育局于6月20日当天12:00前,通过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和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谈录取名单。
(五)补录
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电脑随机派位+面谈”工作结束后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可实施补录。补录办法见《西安市2019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剩余招生计划补录工作实施办法》。
(六)其他事项
参加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未被录取的学生,于6月30日前,由各区县教育局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19〕50号)安排入学。已被民办学校初中录取的学生,如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放弃民办学校学位。
经市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学,按照《西安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实施办法》(市教发〔2017〕158号)执行。
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中,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措施,落实责任。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经市教育局核准后组织实施,确保严格严密严谨。
其他开发区教育部门要配合所在区县教育局做好相关工作,负责解释辖区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政策。
(二)规范工作管理
1.建立诚信制度。各区县教育局要与辖区民办学校签订招生工作责任承诺书,并要求其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对违规失信的学校和个人,要及时予以纠正,视情节轻重依纪依规严肃追责。
2.夯实重点工作。严格计划管理。市教育局核定全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各区县教育局和民办学校严格执行。规范学籍管理。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录取名单为新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经各区县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审定后,统一录入学籍库。
3.严肃招生纪律。切实做到“六个严禁”。严禁在电脑随机派位和面谈招生方式以外,采取其他任何方式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不得提前组织招生或委托第三方组织自主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奥数等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收取物价部门核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三)健全应急机制
各区县教育局要对辖区民办学校招生情况逐一研究分析,科学研判招生工作中可能产生的不稳定因素,健全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落实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安全稳定主体责任,指导其切实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化解工作。
(四)强化执纪问责
各区县教育局要完善招生管理办法,在招生入学期间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及时公示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招生结束后,要组织开展逐校排查。市教育局将进行专项督查,市教育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依纪巡察。重点排查曾经发生违规招生的学校,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发生违规招生、违规办学等行为的学校,要根据违规情节程度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可以采取限制申报评优树模、调减招生计划等措施,同时追究有关学校和主管部门责任;对于违规情节较重、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学校,可视情节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市、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列入市教育局督办事项,指导相关区县(开发区)严肃查处并追责。
(五)加强舆论宣传
各区县教育局要切实重视和加强舆论宣传和政策解读。通过多种渠道正确引导社会公众和学生家长,系统了解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全面知晓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方式、办法和具体要求。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理解,营造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良好氛围。#西安爆料# (单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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