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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喜欢作的 06

吃饱喝足后肖肖才开始烦恼,他好像已经没有什么可作的了。
壳壳教他的那些作精技巧对王博一点作用都没有,不是他被堵的哑口无言,就是坑的自己差点受伤。

正好外面下了阵雨,他们被困在餐厅里一时半会儿出不去,肖肖躲进卫生间里给壳壳打电话。
等电话接通期间,趴在镜子上查看微微红肿的上嘴唇。
像打了过度玻尿酸,肿的跟小鸡嘴一样。

肖肖对着镜子动动嘴巴,一想到他刚才就是顶着这张小鸡嘴在王博面前吃吃喝喝,肖肖绝望地笑笑:很好,还是很帅,但脸都丢光了。

壳壳电话一接通,肖肖怨声载道地向他抱怨今天上午和午餐期间发生的事。
电话那头的壳壳听得异常安静,甚至有些走神,肖肖喊了他好几声才支支吾吾地问肖肖,“你…你那个老男人接了我的电话后,有跟你说什么吗?”

肖肖对镜子整理刘海,闻言想了想,“他说你忙着去自什么手来着,我听不太懂,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

自手?!

电话另一头的壳壳吓得龇牙咧嘴啃指甲,语速极快,口齿略微含糊地交代他,“你你你你你保重吧,作不作都都都无所谓了,我我我们先暂停计划,晚上记得按时回来就好!”

壳壳说话速度和他挂电话速度一样快到令人乍舌,肖肖对着手机琢磨半天,他就听到了“作”、“无所谓”、“计划”、“好”这几个词。

肖肖歪着脑袋,盯着镜子里的自己放空思绪,毛茸茸的脑袋上仿佛蹦出一团杂乱的线,在一阵蹂躏下突然变成了发光的灯泡。

叮!
想到了!
壳壳想说的一定是:作他!无所谓管不管用,按照计划来就好!

肖肖颓丧的意志瞬间被重新激发,想想自己的大好年华,想想王博那张总是阴晴不定的脸,再想想壳壳对他的悉心教导和支持,怎么能不作呢!

重新整理好心情,肖肖昂首挺胸,撅起小鸡嘴,大步走回位置上,当着王博的面,气势汹汹的一屁股坐下。
刚要开口新一轮的作,王博收起手机,起身理了理衣服,淡淡道,“雨停了,走吧。”

肖肖朝窗外看去,雨确实停了,潮湿街道上已经出现不少披着雨衣的游客。
没作成,肖肖也不气馁,他正好觉得丢过脸的餐厅会束缚他的作劲儿。
自以为豪气地仰起小脸,边点头边眨眼地说,“好鸭好鸭!”

王博冷淡地嗯了嗯,脸上神色没什么变化,抬手在肖肖脑袋上不太温柔的揉了两下。
然后毫不意外地被肖肖躲开,对着手机屏幕边整理边抱怨,“小帅哥的发型都给你弄乱了!”
王博压了压想笑的嘴角,等肖肖臭美完,带着人出了餐厅。

多亏王博的vip卡,省去漫长的排队时间,只一个上午就能将游乐园里的项目玩过七七八八。
排除那些王博不让肖肖重复多次玩的刺激项目,留给下午的可游玩项目已经不多了。

王博带着肖肖在园区里逛了一会,怕又下雨,王博强行买了一件雨衣给肖肖套上。
肖作精反抗无辜,退而求其次地选了一款海棉宝宝雨衣,嘴上说着“太傻了”、“我不喜欢”,走起路来垫着脚尖,步伐轻快的差不多将“啊啊啊啊可爱死了”的呐喊写在脸上。

肖肖礼尚往来给王博挑了一款米 老鼠同款雨衣,王博很给面子的拒绝,买了把中规中矩的黑伞。
穿着海棉宝宝雨衣的肖作精跺脚生气质问,“凭什么你可以买伞,而我却要穿这件幼稚吧啦的雨衣!”
王博挑眉,拿出黑卡,一招制敌,“凭我付的钱。”
肖肖抿了抿小鸡嘴,再次无话可说。

王博气定神闲地领着穿海棉宝宝雨衣的肖肖走在路上,除开肖肖的个子过高,就两人的气场上来说,跟爸爸领着儿子逛游乐园无二差别。
走在后头的“儿子”脸上还有点点生气,跟爸爸不给买冰淇淋就闹脾气差不多。

园区派发传单的工作人员也不知是忙昏了头还是真的没仔细看,随手递了一张话/剧单给王博。
热情邀请,“我们儿童话剧十分钟后即将开演,这位家长有兴趣的话可以带小朋友去看看呀。”

王·家长·博有便宜不占白不占,转头去看跟在身后的肖肖,坏笑道,“也不是不行,小朋友,想看吗?”
肖海绵气的眼睛都瞪红了,又奶又凶的攥拳、跺脚、龇兔牙,“谁是小朋友!”

工作人员见状,忙道歉,“啊对不起对不起,是…是我认错了,我还以为你们俩是父子。”
对方越说越离谱,肖肖不死心地指着自己身上问,“我、我哪里像他儿子了!”
“这…”工作人员看着肖肖身上雨衣欲言又止。

肖肖低头一看…
好吧,就算胸前两只卡通大眼睛怎么看怎么傻,那也不至于把他认成王博儿子吧!

正巧迎面走来一个三口之家,走在父母中间的小朋友穿着肖肖同款卡通雨衣,见到肖肖犹如见到异父异母亲兄弟,拉着他爸爸的手边晃边喊,“爸爸爸爸!你看那个哥哥跟我穿的一样诶!他也是小朋友吗?”

三口之家的爸爸看了一眼肖肖,对儿子认真说道,“他不是小朋友。”
肖肖得意地对王博和工作人员抬抬下巴,“你看吧…”
三口之家的爸爸,“但是也有一些已经长大了的哥哥童心未泯,所以他们不是小朋友,而是大朋友,”
说罢,给了肖肖一个友好又善意的眼神,带着儿子潇洒离去。

肖大朋友:无语…
工作人员:松了一口气…
王博:看热闹

三人尴尬的站在原地,出来缓解氛围的竟然是王博。
他牵起肖肖藏在雨衣下攥拳的手腕,语气难得温柔,“走吧儿子,爸爸带你去看剧。”
肖肖:狗男人!

今天不是周末也不是节假日,游客大多都在外面玩项目,剧/院里的人不多,他们挑了稍微靠前的位置坐下。

节目开始前,王博说要出去打个电话,等节目开始了也不见他回来。
肖肖一分钟回三次头,频率高到坐在他后排的阿姨都准备给他递卫星二微嘛的时候,王博终于回来了。

“你怎么…”肖肖正要问王博怎么去了这么久才回来,怀里先被塞了一杯冰奶茶,吸管已经插好,张嘴就能喝。
王博垂眸从塑料袋里掏出一支烫伤膏,给肖肖之前被烫红的手背上药。

突如其来的温柔令肖肖有些手足无措,想说的话全部忘记,被王博握住的手腕发烫发痒。
剧/场里光线昏暗,蓝色效果灯从他们周边一次次掠过,在王博专注的侧脸闪现出温柔的蓝色光晕。

上了药的手背凉凉的,肖肖咬了咬下唇,突然觉得王博除了年纪大点、脸臭了点、嘴毒了点,还是有好的一面的。
倒是他自己,从认识王博开始就一直在作,王博虽说不按套路出牌,但也没真正嫌弃过他。

肖肖吸了一口奶茶,被甜的有点感动。
他想对王博道谢,可第一个“谢”字还没吐出,王博薄薄的眼皮一掀,没什么温度的眼睛看着他说,“不许作,难喝也给我咽下去。”

#三联美食# 我出生在扬州城下面的小地方,上学之前都跟父母在城市生活,上学后回到老家,跟爷爷奶奶住在一起。爷爷是村里的厨师,常年在周边各村庄奔走掌勺宴席,小小的我对此并无概念。

一次,爷爷就在离家不远的人家做菜,天色黑得早,奶奶带着我去看爷爷,厨房里暖黄色灯光下烟雾缭绕,桌面上整齐码着食材、菜碟,空气里则香气弥漫,我在来来往往高大的人影中穿行,终于站定。

爷爷见到我很是开心,随即给我在铁锅里捞了一小块刚出锅,热气腾腾、暗红褐色带皮的肉块,一口下去软糯香甜,入口即化,我没吃过这样的食物,问奶奶是什么,奶奶说是冰糖蹄膀,我接着又问,奶奶还有吗?我还想吃。

多年以后,离家再回家的时候,爷爷奶奶总会问,怎么样,今天我们炖个蹄膀?当年这句话,是打开我和爷爷奶奶稍显陌生关系的钥匙。

刚回老家的我很少说什么,那次是第一次主动表达自己的需求,犹记得当时奶奶开怀大笑,对我的请求格外兴奋,嘴里不停跟其他阿婆们念叨着,我孙女喜欢吃爷爷做的炖蹄膀啊,还想吃呢,没有了怎么办呢。奶奶张罗一圈无果后过来告诉我,等回家让爷爷给你单独做。

就这样,冰糖蹄膀进入了我的生活。这道菜,其实是江南人家宴席上非常常见的压轴菜之一,宾朋好友散去,桌上是否有剩余,是检验厨师手艺的直观标准,爷爷做的蹄膀,总是空盘的。

先说食材,猪肉,最常见不过。懂吃的人则知道,不同位置肉的口感不同,做法也纷繁多样。比如猪里脊肉最嫩,后臀尖肉相对老些。炒着吃买前后臀尖;炖着吃买五花肉;炒瘦肉最好是通脊;做饺子、包子的馅要买前臀尖······

猪蹄膀是指猪腿部分,即猪脚的最上部,中间有一根骨头。猪蹄膀是江南或西南地区的叫法,北方人通常叫肘子。冰糖蹄膀最好选用前肘,前肘皮厚,筋多,胶质重,瘦肉多,好过后肘。

除了蹄膀本身,这道菜的另一个主角自然是冰糖了。江南人爱吃甜,一说因为天气湿冷,高糖可充饥御寒;一说江南富饶,可彰显生活地位;另有一层,则说甜味只是为了抑制食材或者酱油里的苦味,行话叫“吊鲜头”,江南人实际上吃的是鲜。不论背后是哪一种解释,对一个小小孩子来说,甜,就是快乐啊。

记忆里,爷爷有一口暗绿色的小炉子。小时候,我看爷爷只消拨弄几下,那炉子里的火头便可大可小,大火时炒菜,小火时可温一壶热水,经久不断,好不神奇。好几年里,它就这么从早到晚的工作着,厨房里总是暖和的。冰糖蹄膀的烧制,与这口炉子也密不可分。

通常,爷爷会赶个早集,骑着他墨绿色的三轮车,去镇上相熟的铺子挑一个两三斤左右的蹄膀。

中午吃完饭休息片刻,便开始收拾。先在土灶的大铁锅里加入冷水,没过蹄膀,大火烧开,直至水面一层浮沫,再捞出蹄膀稍稍放凉,接着用小镊子仔细拔去杂毛,然后用刀再细细刮一遍肉皮,做这些时,爷爷总是沉默且专注,我也看得入迷。

接下来,铁锅里入油烧至大约五成热,放入八角、肉桂煸出香味,待油温继续升高,便放入葱结和姜块去腥,这时候放入蹄膀在锅里一转,便立刻倒入足量烧好的开水,加黄酒、老抽和生抽,大火烧开,不一会儿,复杂的香料味混合肉味就在厨房里蔓延开来。

此时,小火炉早在一旁等候多时,爷爷将滚烫的这一锅料全部转移进一口老砂锅,放上炉子小火慢煨。我眼看着沸腾的汤汁慢慢平静下来,正出神,“啪嗒”一声盖子盖上,隔断了我对蹄膀的垂涎。

爷爷说,还早着呢,让我自己先出去玩会。我不大情愿,玩一阵就兴冲冲跑回家,反复好多次,就在我以为爷爷是不是忘记炉子上的蹄膀时,爷爷终于开了盖子,加入几块大冰糖和一点点盐,然后轻轻搅拌,又帮蹄膀翻了个身,我一凑近,肉香四溢,爷爷嘴里却依然说早着呢,盖上盖拨了拨炉子的火苗,又转头自顾自忙去了。我只好压下内心的焦急,索性转头找小伙伴玩去了。

跳皮筋跳了一身汗,直至天色暗淡,突然听到奶奶唤我回家吃饭,才想起蹄膀,急急忙忙跑回家去。见爷爷正把火苗调大,把不多的汤汁一勺勺淋在蹄膀身上。最后拿一根筷子往皮肉里轻轻一戳,直接到底,那肉块酥烂又Q弹,爷爷终于露出微笑,出锅!

这样的时刻,曾经长久地、绵密地,在我的记忆中闪闪发着光,一想起来,就有温暖和甜蜜裹上心头。奈何年岁渐长,求学工作,与家乡渐行渐远。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不爱吃冰糖蹄膀了,觉得甜腻且热量太高易胖,爷爷的炉子也不知什么时候消失不见。大约是坏了。

一个人在外生活,有段时间突然想吃肉圆,特意买过几次,都吃不到记忆中的味道。于是试着自己做,在菜场绞了肉糜回家,按爷爷的方子调配做了,还是不太对。

吃完饭在桌前发呆,突然浮现爷爷站在砧板前的画面,他身姿挺拔,左右手各握一把菜刀,噼里啪啦剁着肉馅,有节奏有韵律,时高时低,时快时慢,像一首乐章,而且是非常长时间的。

想起爷爷说,这样做出来的肉圆才又韧又香。原来如此。此时,连同过去用文火,煨一整个下午蹄膀的记忆,那些被掩埋的光,在脑中重新闪亮起来。

像这样需要长时间、慢功夫,花费大量精力制作的食物,因为被精心对待照料过,其间有郑重与爱意,是现代机器永远无法替代的,所以才显得格外香甜与诱人。我最怀念的,其实是这些浸透在食物中的爱意,绵长细密,直抵心房。

《文火煨蹄膀,是漫长时间里浸透的爱》文 | 一壹

今天下午挤出时间去跟朋友参加一个厨房好帮手体验活动。这是一个多功能厨房料理机,就像傻瓜相机一样,只要用手指按下一步、下一步就能解决吃饭炒菜、绞肉、和面等事情啦。料理机的确很帅,价格也不斐,朋友试吃完毕就剁手洗刷刷啦,我留了微信道声谢谢就走啦。但我知道我可能最终还是会买,但一下子让我掏出这么多钱来买一个锅,我还没那么潇洒,我要回家好好考虑考虑,让我冷静几天后看看还能不能一直想着这个锅[阴险],可能还会找各种理由来说服自己去买回来吧,少买点别的东西就好啦。[允悲]再等等……[馋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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