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王某和卢某是夫妻,卢某找到藏在衣柜里的王某后,把王某拖出来,欲将王某头部按向水坑,王某持木棒进行反抗,不曾想,失手把卢某给打死。法院:防卫过当!
(来源: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
事情要从2021年1月20日说起。当天,对于王某和卢某两口子来说,本来是值得高兴的一天,因为,他们刚刚搬了新居,并邀请了一些客人来家中庆祝。
当客人离开后,卢某让王某帮忙收拾碗筷,王某不愿意,拒绝了卢某的要求,两人就发生了争吵,卢某还准备打王某,但被人拦下。
王某趁机跑到了本组饶某废弃的老家,从后门进入卧室,躲进衣柜中。
不过,气头上的卢某没打算放过王某,循着王某的行踪找到了藏在衣柜中的王某。
后卢某把王某拉了出来,二人发生拉扯、争吵至扭打,卢某将王某拖出屋,从后阶沿拖至东南侧房屋旁边的浅水坑,一边喊着淹死你,一边将王某头部按向水坑。
王某挣扎过程中,顺手抄起了一根木棒打了卢某头部一下,后两人扭打至房屋前面西侧禾场,王某持木棒击打卢某头部两下致卢某倒地,又用木棒击打卢某头部两下,再拿了卢某手机离开现场回到家中。
第二天上午,王某到公安机关报案称长期被卢某家暴,并将前天晚上与丈夫卢某发生争吵及将卢某打倒在地的地点和经过告知了民警。
后警方发现卢某已经死亡,立案调查后,检察院认为王某涉嫌故意伤害罪,遂向法院提起公诉。
那么,从法律上讲,如何评价王某的行为呢?
《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本案中,王某和卢某发生纠纷后,卢某想要殴打王某,王某因为害怕,已经远远地逃到了老屋的房子中的衣柜里臧了起来。
但是,卢某仍然不依不饶,找到了王某后,把其从衣柜里拖出来,并要把其头按进浅水坑中。
虽然两人是夫妻关系,但谁也没有伤害对方身体的权利。
无疑,这个时候,卢某伤害王某的行为,属于不法侵害,作为女子的王某,体力不如卢某,现场随手抄起木棍打了卢某一下,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保护自己的身体。
综上所述,此时,王某的行为是防卫行为,没有异议。
因此,王某是否构成犯罪的关键问题,就是王某的防卫行为,有没有超过必要限度?
刑法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属于防卫过当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注意,王某一共打了卢某的头部5下,当打到第三下的时候,卢某已经倒在了地下。
正当防卫的一个关键要件就是,不法侵害要正在进行中,当不法行为人停止侵害或者无力侵害时,要及时停止防卫。
本案中,问题就出在了第四、第五棒上,因为,当王某打到第三棒的时候,卢某已经倒地,失去继续侵害王某的能力,不法侵害已经结束,但是,王某仍然对着倒地的卢某头部,又打了两棒,最终导致了卢某因被钝器(棍棒类)打击头面部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因此,王某的行为超过了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
但是,本案王某还有三个很重要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
一是王某主动报案并如实陈述,属自首,依法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是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致卢某某死亡,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是防卫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三是认罪认罚,依法应当从宽处理。
不过,法院还认为,王某持木棒击打的是卢某的要害部位,情节较为严重,应酌情从重处罚。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最后,法院判决王某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王某和卢某因为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导致一人死亡,一人入狱的悲剧发生,实在让人唏嘘!
本案再次提醒我们,百年修得同船渡,结为夫妻实属不易,在生活中一定要相亲相爱,互相关心,正确处理家庭矛盾,即使真的出现了不可调和的矛盾,也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切勿因一时糊涂,而做出令自己悔恨莫及的行为。
对此,您怎么看?
(来源: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
事情要从2021年1月20日说起。当天,对于王某和卢某两口子来说,本来是值得高兴的一天,因为,他们刚刚搬了新居,并邀请了一些客人来家中庆祝。
当客人离开后,卢某让王某帮忙收拾碗筷,王某不愿意,拒绝了卢某的要求,两人就发生了争吵,卢某还准备打王某,但被人拦下。
王某趁机跑到了本组饶某废弃的老家,从后门进入卧室,躲进衣柜中。
不过,气头上的卢某没打算放过王某,循着王某的行踪找到了藏在衣柜中的王某。
后卢某把王某拉了出来,二人发生拉扯、争吵至扭打,卢某将王某拖出屋,从后阶沿拖至东南侧房屋旁边的浅水坑,一边喊着淹死你,一边将王某头部按向水坑。
王某挣扎过程中,顺手抄起了一根木棒打了卢某头部一下,后两人扭打至房屋前面西侧禾场,王某持木棒击打卢某头部两下致卢某倒地,又用木棒击打卢某头部两下,再拿了卢某手机离开现场回到家中。
第二天上午,王某到公安机关报案称长期被卢某家暴,并将前天晚上与丈夫卢某发生争吵及将卢某打倒在地的地点和经过告知了民警。
后警方发现卢某已经死亡,立案调查后,检察院认为王某涉嫌故意伤害罪,遂向法院提起公诉。
那么,从法律上讲,如何评价王某的行为呢?
《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本案中,王某和卢某发生纠纷后,卢某想要殴打王某,王某因为害怕,已经远远地逃到了老屋的房子中的衣柜里臧了起来。
但是,卢某仍然不依不饶,找到了王某后,把其从衣柜里拖出来,并要把其头按进浅水坑中。
虽然两人是夫妻关系,但谁也没有伤害对方身体的权利。
无疑,这个时候,卢某伤害王某的行为,属于不法侵害,作为女子的王某,体力不如卢某,现场随手抄起木棍打了卢某一下,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保护自己的身体。
综上所述,此时,王某的行为是防卫行为,没有异议。
因此,王某是否构成犯罪的关键问题,就是王某的防卫行为,有没有超过必要限度?
刑法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属于防卫过当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注意,王某一共打了卢某的头部5下,当打到第三下的时候,卢某已经倒在了地下。
正当防卫的一个关键要件就是,不法侵害要正在进行中,当不法行为人停止侵害或者无力侵害时,要及时停止防卫。
本案中,问题就出在了第四、第五棒上,因为,当王某打到第三棒的时候,卢某已经倒地,失去继续侵害王某的能力,不法侵害已经结束,但是,王某仍然对着倒地的卢某头部,又打了两棒,最终导致了卢某因被钝器(棍棒类)打击头面部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因此,王某的行为超过了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
但是,本案王某还有三个很重要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
一是王某主动报案并如实陈述,属自首,依法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是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致卢某某死亡,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是防卫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三是认罪认罚,依法应当从宽处理。
不过,法院还认为,王某持木棒击打的是卢某的要害部位,情节较为严重,应酌情从重处罚。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最后,法院判决王某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王某和卢某因为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导致一人死亡,一人入狱的悲剧发生,实在让人唏嘘!
本案再次提醒我们,百年修得同船渡,结为夫妻实属不易,在生活中一定要相亲相爱,互相关心,正确处理家庭矛盾,即使真的出现了不可调和的矛盾,也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切勿因一时糊涂,而做出令自己悔恨莫及的行为。
对此,您怎么看?
马一浮:如何为天地立心?
《泰和会语》中,马一浮向浙江大学的师生们概括阐述治国学的前提后,马上就专门讲“横渠四句”,以此激励大家:要竖起脊梁,猛著精采,依此立志,方能堂堂地做一个人。
这里的“横渠”,是指宋代大儒张载。因其在陕西横渠讲学,世人多称其为横渠先生。
“横渠四句”在中国知识界是最能激发人志气的。这四句就是:
为天地立心
为生民立命
为往圣继绝学
为万世开太平
多年前,笔者初见这四句话时,便不由得怦然心动——这是多大的胸怀,多大的志向啊!
不是只想着自己,而要为天地立心!
不是只顾着自己,而要为生民立命!
不只学眼前的知识,而要为往圣继绝学!
不是只为了这一代人,而要为万世开太平!
如此胸怀气魄,不要说一般人,就是古代贤皇良相也无法相比啊!
而马一浮在抗战国难之际,特地提出这四句话来,就是要大家:
须知人人有此责任,人人具此力量,切莫自己诿卸,自己菲薄。
此便是“仁以为己任”的榜样,亦卽是今日讲学的宗旨,愼勿以为空言而忽视之。
那么,马一浮是如何阐述这四句话,且听我一一道来。
今天先讲马一浮是如何阐释“为天地立心”。
原文为:
《易·大传》曰:“《复》,其见天地之心乎。”《剥》《复》是反对卦。《剥》穷于上,是君子之道消。《复》反于下,是君子道长。伊川《易传》以为动而后见天地之心。
天地之心于何见之?于人心一念之善见之。故《礼运》曰:“人者,天地之心也。”《程氏遗书》云:“一日之运,卽一岁之运;一人之心,卽天地之心。”盖人心之善端,卽是天地之正理。善端卽复,则刚,浸而长,可止于至善,以立人极,便与天地合德。故“仁民爱物”,便是“为天地立心”。
天地以生物为心,人心以恻隐为本。孟子言四端,首举恻隐,若无恻隐,便是麻木不仁;漫无感觉,以下羞恶、辞让、是非俱无从发出来。故“天地之大德曰生”,人心之全德曰仁。学者之事,莫要于识仁求仁,好仁恶不仁,能如此,乃是“为天地立心”。
先从第二段讲起:
马一浮自问:“天地之心从哪儿能够见到呢?”然后自答:“就是从人心那一念之善处见之。”接着又以《礼运》、《程氏遗书》中的话作为论据来论证,然后再加以阐扬。最后的结论就是:“仁民爱物”便是“为天地立心。”
这便是一层含义:仁民爱物→为天地立心
原来,天地虽浩大无比,而天地之心却可以从你我的一念之善处立起。发自内心的爱民爱物,就是“为天地立心”。
再看第三段,马一浮继续阐明学者如何为天地立心:
天地是以生养万物为心的
人心是以恻隐之情为本的
由此,天地与人心就在根本上有一同质的核心,就是生养与恻隐。
孟子也以恻隐为四端之首(恻隐之心,仁之端也)。有了恻隐,便有了爱怜,有了生养,就不是麻木不仁;而如果漫无感觉,那些羞恶之心(义之端)、辞让之心(礼之端)、是非之心(智之端)都无法生发出来。
所以说:天地的大德叫“生”,而人心的全德叫“仁”。
为什么天地的大德叫“生”呢?
这个如果大家设身处地想一下,很好理解。天地对于万物、对于我们人类而言,最大的恩德可不就是“生”吗?如果没有“生”,大家何以出现?
可是,为什么又说“人心之全德曰仁”呢?“仁”是什么?“仁”的涵义博也大也,而其核心是发自内心的大爱,这种大爱至为深广,可谓极广大而尽精微,极高明而道中庸,所以成己成物——就是最终成全了自己的同时成全了万物,或者说成全了万物的同时成全了自己。这是笔者当下的粗浅体会,而要真正认识“仁”、实践“仁”,还要不断地修行。
马一浮说:学者最重要的事情,莫过于认识“仁”、追求“仁”,喜好“仁”、讨厌“不仁”。所以,他说的是一个不断的过程。只有把这个“不断”做好,才是“为天地立心”。
由上可见,“为天地立心”,就是从自己一心之善处着手,从恻隐之心处修行,但这不是一个静态的标杆,而是一个动态的不断的过程。如果不了解这个,你就没有真正了解如何为天地立心。
让我们最后返回到第一段话。这段话,马一浮是从《周易》的《复》卦说起来的。
复卦是周易第二十四卦。震下坤上,即雷在地中。最下面的一爻为阳爻,上面的五个爻都是阴爻。这个卦挺有意思,就是有个反反复复的过程。就像一个星期,星期一你出门,没走多远就回来,没有大问题,大吉。这是最下面的阳爻所预示的,要你多修身。星期二又很好地回来了,也是吉的。这是倒数第二爻。星期三你出去了,虽然皱着眉头回来了,但没有危险,仍然是吉。这是倒数第三爻。星期四,你半路上又独自回来了。为什么返回呢?因为你服从了道义,自然是没有害的。这是倒数第四爻。星期五,关键的时候你还是把持住自己,促迫地回来了,没有悔恨。这是倒数第五爻。第六天才是凶的,因为迷路了,迷失了自我。好在,如果内心有正道,不迷路了,那就好好修行,终究还会重见生机。
图片
这个卦的彖词中有“《复》,其见天地之心乎”。就是在表明,要见天地之心,有个反复的过程。
所以,如何为天地立心呢?
就要从自己的恻隐之心出发,不断地寻求真理而止于至善,虽然中间会有反复的过程,但只要自己的出发点是对的,再加上不断反省、不断探寻,终究会把天地之心立起来。
这就是当下我对这些话的理解。
《泰和会语》中,马一浮向浙江大学的师生们概括阐述治国学的前提后,马上就专门讲“横渠四句”,以此激励大家:要竖起脊梁,猛著精采,依此立志,方能堂堂地做一个人。
这里的“横渠”,是指宋代大儒张载。因其在陕西横渠讲学,世人多称其为横渠先生。
“横渠四句”在中国知识界是最能激发人志气的。这四句就是:
为天地立心
为生民立命
为往圣继绝学
为万世开太平
多年前,笔者初见这四句话时,便不由得怦然心动——这是多大的胸怀,多大的志向啊!
不是只想着自己,而要为天地立心!
不是只顾着自己,而要为生民立命!
不只学眼前的知识,而要为往圣继绝学!
不是只为了这一代人,而要为万世开太平!
如此胸怀气魄,不要说一般人,就是古代贤皇良相也无法相比啊!
而马一浮在抗战国难之际,特地提出这四句话来,就是要大家:
须知人人有此责任,人人具此力量,切莫自己诿卸,自己菲薄。
此便是“仁以为己任”的榜样,亦卽是今日讲学的宗旨,愼勿以为空言而忽视之。
那么,马一浮是如何阐述这四句话,且听我一一道来。
今天先讲马一浮是如何阐释“为天地立心”。
原文为:
《易·大传》曰:“《复》,其见天地之心乎。”《剥》《复》是反对卦。《剥》穷于上,是君子之道消。《复》反于下,是君子道长。伊川《易传》以为动而后见天地之心。
天地之心于何见之?于人心一念之善见之。故《礼运》曰:“人者,天地之心也。”《程氏遗书》云:“一日之运,卽一岁之运;一人之心,卽天地之心。”盖人心之善端,卽是天地之正理。善端卽复,则刚,浸而长,可止于至善,以立人极,便与天地合德。故“仁民爱物”,便是“为天地立心”。
天地以生物为心,人心以恻隐为本。孟子言四端,首举恻隐,若无恻隐,便是麻木不仁;漫无感觉,以下羞恶、辞让、是非俱无从发出来。故“天地之大德曰生”,人心之全德曰仁。学者之事,莫要于识仁求仁,好仁恶不仁,能如此,乃是“为天地立心”。
先从第二段讲起:
马一浮自问:“天地之心从哪儿能够见到呢?”然后自答:“就是从人心那一念之善处见之。”接着又以《礼运》、《程氏遗书》中的话作为论据来论证,然后再加以阐扬。最后的结论就是:“仁民爱物”便是“为天地立心。”
这便是一层含义:仁民爱物→为天地立心
原来,天地虽浩大无比,而天地之心却可以从你我的一念之善处立起。发自内心的爱民爱物,就是“为天地立心”。
再看第三段,马一浮继续阐明学者如何为天地立心:
天地是以生养万物为心的
人心是以恻隐之情为本的
由此,天地与人心就在根本上有一同质的核心,就是生养与恻隐。
孟子也以恻隐为四端之首(恻隐之心,仁之端也)。有了恻隐,便有了爱怜,有了生养,就不是麻木不仁;而如果漫无感觉,那些羞恶之心(义之端)、辞让之心(礼之端)、是非之心(智之端)都无法生发出来。
所以说:天地的大德叫“生”,而人心的全德叫“仁”。
为什么天地的大德叫“生”呢?
这个如果大家设身处地想一下,很好理解。天地对于万物、对于我们人类而言,最大的恩德可不就是“生”吗?如果没有“生”,大家何以出现?
可是,为什么又说“人心之全德曰仁”呢?“仁”是什么?“仁”的涵义博也大也,而其核心是发自内心的大爱,这种大爱至为深广,可谓极广大而尽精微,极高明而道中庸,所以成己成物——就是最终成全了自己的同时成全了万物,或者说成全了万物的同时成全了自己。这是笔者当下的粗浅体会,而要真正认识“仁”、实践“仁”,还要不断地修行。
马一浮说:学者最重要的事情,莫过于认识“仁”、追求“仁”,喜好“仁”、讨厌“不仁”。所以,他说的是一个不断的过程。只有把这个“不断”做好,才是“为天地立心”。
由上可见,“为天地立心”,就是从自己一心之善处着手,从恻隐之心处修行,但这不是一个静态的标杆,而是一个动态的不断的过程。如果不了解这个,你就没有真正了解如何为天地立心。
让我们最后返回到第一段话。这段话,马一浮是从《周易》的《复》卦说起来的。
复卦是周易第二十四卦。震下坤上,即雷在地中。最下面的一爻为阳爻,上面的五个爻都是阴爻。这个卦挺有意思,就是有个反反复复的过程。就像一个星期,星期一你出门,没走多远就回来,没有大问题,大吉。这是最下面的阳爻所预示的,要你多修身。星期二又很好地回来了,也是吉的。这是倒数第二爻。星期三你出去了,虽然皱着眉头回来了,但没有危险,仍然是吉。这是倒数第三爻。星期四,你半路上又独自回来了。为什么返回呢?因为你服从了道义,自然是没有害的。这是倒数第四爻。星期五,关键的时候你还是把持住自己,促迫地回来了,没有悔恨。这是倒数第五爻。第六天才是凶的,因为迷路了,迷失了自我。好在,如果内心有正道,不迷路了,那就好好修行,终究还会重见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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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卦的彖词中有“《复》,其见天地之心乎”。就是在表明,要见天地之心,有个反复的过程。
所以,如何为天地立心呢?
就要从自己的恻隐之心出发,不断地寻求真理而止于至善,虽然中间会有反复的过程,但只要自己的出发点是对的,再加上不断反省、不断探寻,终究会把天地之心立起来。
这就是当下我对这些话的理解。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
高悬于夜空中的明月,皎洁明亮,让人一见倾心,它是人们仰望着的星辰,也是暗夜中的指路灯,是人们一直孜孜不倦地追求的理想。它的那一抹流银,激起多少人对生命的热振,又唤醒了多少沉睡的灵魂,但它也并不是总是那么乐于助人,时而罢工躲进云层,让苦苦追寻的人儿,迷失了方向;时而又倒映水中,让唾手可得的硕果,却原来是空欢喜一场;时而还会披上一条薄雾似的面纱,让真相死死隐藏起来,可怜的人儿就这样走上不归路。这就是理想,让人如痴如醉,也让人捉摸不透。
理想的对立面也就是现实,它就是那铺满人间的六便士。你可以无所事事,游荡街头,偶尔也能在路边街角捡上几便士,买几个面包给那具躯壳续命;你也可以再努努力,拿一份不错的收入,过上普通大众的体面生活;甚至也可以发掘一下聪明的大脑或者利用一下那双没有知觉的黑手,去大捞一笔油水,在艳羡的目光中度过余生。这些人中,有些人从生至死从未年轻过,有些人正在逐梦的路上,有些人曾热血沸腾但也早已沉寂,还有些人暮年幡然醒悟,背上行囊,踏上晚年的征途。
理想与现实既是对立也相互依存,埋没于现实,会迷失自我;沉浸于理想,会失去生活。我们所做的只能是尽力找到两者的平衡点或者寻求他们的协调。也许无法摆脱眼前的苟且,但也要心向远方。
故事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因着对艺术的执着,抛妻弃子去追寻梦想,这是他在家庭美满后选择的生活态度,我无法去评判他的对与错,在没有触碰法律准绳和人性底线的基础上,他也许选择了人们最无法理解和鄙夷的路径,从道德层面,他是一个不负责任的父亲,不忠贞的丈夫,毫无道德底线的朋友,从理想层面来说,他却又是一位难能可贵的追梦人,他跳脱世俗,桀骜不驯,宛如一匹脱缰野马,肆意奔腾。原来一切的绅士,高尚和体面,都是可以伪装,可能装扮的久了,连自己都觉得事情本该如此,或许还一直心存挂念,在理想与现实的桥梁中徘徊,最终带着遗憾堕入悔恨的深渊,但真正的种子,不管多晚终究还是会发芽,积存的越久,生长的势头就越发迅猛,甚至会伤及旁人。这样的故事也许只会存在于文字中,但又无往而不是现实生活的缩影,人们心灵的写照。我没有斯特里克兰那般的勇气,更无法做到抛弃一切只为追逐诗与远方,但,愿在伪装的面具下能够保持那一份热枕,也许征途漫长,也许爱而不得,但路上的追逐足以填满一切遗憾。
高悬于夜空中的明月,皎洁明亮,让人一见倾心,它是人们仰望着的星辰,也是暗夜中的指路灯,是人们一直孜孜不倦地追求的理想。它的那一抹流银,激起多少人对生命的热振,又唤醒了多少沉睡的灵魂,但它也并不是总是那么乐于助人,时而罢工躲进云层,让苦苦追寻的人儿,迷失了方向;时而又倒映水中,让唾手可得的硕果,却原来是空欢喜一场;时而还会披上一条薄雾似的面纱,让真相死死隐藏起来,可怜的人儿就这样走上不归路。这就是理想,让人如痴如醉,也让人捉摸不透。
理想的对立面也就是现实,它就是那铺满人间的六便士。你可以无所事事,游荡街头,偶尔也能在路边街角捡上几便士,买几个面包给那具躯壳续命;你也可以再努努力,拿一份不错的收入,过上普通大众的体面生活;甚至也可以发掘一下聪明的大脑或者利用一下那双没有知觉的黑手,去大捞一笔油水,在艳羡的目光中度过余生。这些人中,有些人从生至死从未年轻过,有些人正在逐梦的路上,有些人曾热血沸腾但也早已沉寂,还有些人暮年幡然醒悟,背上行囊,踏上晚年的征途。
理想与现实既是对立也相互依存,埋没于现实,会迷失自我;沉浸于理想,会失去生活。我们所做的只能是尽力找到两者的平衡点或者寻求他们的协调。也许无法摆脱眼前的苟且,但也要心向远方。
故事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因着对艺术的执着,抛妻弃子去追寻梦想,这是他在家庭美满后选择的生活态度,我无法去评判他的对与错,在没有触碰法律准绳和人性底线的基础上,他也许选择了人们最无法理解和鄙夷的路径,从道德层面,他是一个不负责任的父亲,不忠贞的丈夫,毫无道德底线的朋友,从理想层面来说,他却又是一位难能可贵的追梦人,他跳脱世俗,桀骜不驯,宛如一匹脱缰野马,肆意奔腾。原来一切的绅士,高尚和体面,都是可以伪装,可能装扮的久了,连自己都觉得事情本该如此,或许还一直心存挂念,在理想与现实的桥梁中徘徊,最终带着遗憾堕入悔恨的深渊,但真正的种子,不管多晚终究还是会发芽,积存的越久,生长的势头就越发迅猛,甚至会伤及旁人。这样的故事也许只会存在于文字中,但又无往而不是现实生活的缩影,人们心灵的写照。我没有斯特里克兰那般的勇气,更无法做到抛弃一切只为追逐诗与远方,但,愿在伪装的面具下能够保持那一份热枕,也许征途漫长,也许爱而不得,但路上的追逐足以填满一切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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