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熊先生瞒着妻子和向女士好上了,熊先生对向女士承诺自已会离婚娶她,向女士听信他的话就和丈夫离了婚了,可没想到熊先生却失信了,向女士一气之下割掉了熊先生的命根子。
熊先生已经51岁了,他是一名包工头,手头比较宽裕,生活也变得丰富多彩起来。由于经常在外面应酬,还和朋友谈天说地,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认识了向女士。
向女士年轻漂亮,虽然也已经结婚了,却还是充满着迷人的魅力。熊先生认识她之后,很快就被她迷上了,为了追求向女士,他不惜代价,给她送贵重的东西,还不失浪漫带她去游玩。
而向女士的丈夫则是一个老实本分的农村人,熊先生为她所做的一切,她的丈夫从来没有做过。很快向女士被熊先生的热情大方所感动了,于是答应了和熊先生在一起。
他们在一起之后,熊先生不仅在经济上满足了向女士的要求,在精神上也满足了向女士对爱情的向往,为了能够安心地熊先生在一起,于是向女士不顾一切和丈夫离了婚。
但熊先生其实只是想和向女士保持一段不影响婚姻的爱情,他并不想离开自己的妻子,破坏自己的家庭。看到向女士为了自己和丈夫离婚,于是就假意承诺,等到时机成熟,他也会离婚娶她。
有了熊先生的承诺,向女士也很安心,可是他们的恋情过去了八年,熊先生也没有离婚娶她。因此向女士对熊先生感到很失望,也心生埋怨。
可是近年来,熊先生的工程越来越少了,挣的钱也越来越少,无法满足向女士的要求。而向女士更加变本加厉,还要求熊先生一次给了30万,熊先生感觉这段恋情不能再继续了,于是就提出了分手。
向女士万万没想到,自己为了他离了婚,还跟了他八年,竟然还是分手,于是心生怨恨,在宾馆里,把熊先生身体上重要的一部分给割掉了,然后逃离了现场。
受伤后的熊先生痛苦万分,然后不得告诉了自己的妻子。妻子知道他和别的女人在一起也很生气,看在多年夫妻的情分上,她还是过来把丈夫送去医治了。
但是太晚了,熊先生再也不能像一个正常的男人一样了。而事后,警方也把向女士捉拿归案,向女士也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在这件事情中,对于婚外的恋情,如果不涉及财产,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这是属于道德上的问题。
但是向女士对熊先生进行人身伤害,就触犯了法律,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该如何定性向女士的行为呢?
向女士知道熊先生想和她分手,于是趁熊先生不注意的时候,对他的人身进行伤害,那么她的行为就是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
要判断这样的行为到底是一般违法行为还是犯罪行为,则要看熊先生受伤的程度。
熊先生受伤的程度是轻伤以上,那么向女士的行为就构成了犯罪,故意伤害罪是造成轻伤以上结果。
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2条规定: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具体的轻伤标准,依据上述规定认定。
由于向女士伤害的是熊先生身体上重要的一部分,导致熊先生就算康复后也不能像正常的男人一样,因此这已经属于轻伤以上,她的行为已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地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具体而言,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行为。
向女士在熊先生没有任何防备的情况下,伤害熊先生,并且她也明白,伤害的部分会导致熊先生失去身体上的某部分功能,而她故意去伤害,因此她将要为自己的犯罪行为,接受法律的制裁。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熊先生的受伤情况,他身体上受到的伤害,也将会给精神上造成很大的影响,因此向女士将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这件事其实很有教育意义,它提醒了大家,如果已经结婚,那么对另一半要履行忠诚的义务,千万不要轻易尝试婚外的恋情。
这样的恋情不但是对自己另一半的不忠诚,也是对家庭不负责任的表现, 婚姻中,若爱请深爱。
对于熊先生和向女士的这段感情,大家有何看法?
熊先生已经51岁了,他是一名包工头,手头比较宽裕,生活也变得丰富多彩起来。由于经常在外面应酬,还和朋友谈天说地,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认识了向女士。
向女士年轻漂亮,虽然也已经结婚了,却还是充满着迷人的魅力。熊先生认识她之后,很快就被她迷上了,为了追求向女士,他不惜代价,给她送贵重的东西,还不失浪漫带她去游玩。
而向女士的丈夫则是一个老实本分的农村人,熊先生为她所做的一切,她的丈夫从来没有做过。很快向女士被熊先生的热情大方所感动了,于是答应了和熊先生在一起。
他们在一起之后,熊先生不仅在经济上满足了向女士的要求,在精神上也满足了向女士对爱情的向往,为了能够安心地熊先生在一起,于是向女士不顾一切和丈夫离了婚。
但熊先生其实只是想和向女士保持一段不影响婚姻的爱情,他并不想离开自己的妻子,破坏自己的家庭。看到向女士为了自己和丈夫离婚,于是就假意承诺,等到时机成熟,他也会离婚娶她。
有了熊先生的承诺,向女士也很安心,可是他们的恋情过去了八年,熊先生也没有离婚娶她。因此向女士对熊先生感到很失望,也心生埋怨。
可是近年来,熊先生的工程越来越少了,挣的钱也越来越少,无法满足向女士的要求。而向女士更加变本加厉,还要求熊先生一次给了30万,熊先生感觉这段恋情不能再继续了,于是就提出了分手。
向女士万万没想到,自己为了他离了婚,还跟了他八年,竟然还是分手,于是心生怨恨,在宾馆里,把熊先生身体上重要的一部分给割掉了,然后逃离了现场。
受伤后的熊先生痛苦万分,然后不得告诉了自己的妻子。妻子知道他和别的女人在一起也很生气,看在多年夫妻的情分上,她还是过来把丈夫送去医治了。
但是太晚了,熊先生再也不能像一个正常的男人一样了。而事后,警方也把向女士捉拿归案,向女士也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在这件事情中,对于婚外的恋情,如果不涉及财产,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这是属于道德上的问题。
但是向女士对熊先生进行人身伤害,就触犯了法律,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该如何定性向女士的行为呢?
向女士知道熊先生想和她分手,于是趁熊先生不注意的时候,对他的人身进行伤害,那么她的行为就是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
要判断这样的行为到底是一般违法行为还是犯罪行为,则要看熊先生受伤的程度。
熊先生受伤的程度是轻伤以上,那么向女士的行为就构成了犯罪,故意伤害罪是造成轻伤以上结果。
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2条规定: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具体的轻伤标准,依据上述规定认定。
由于向女士伤害的是熊先生身体上重要的一部分,导致熊先生就算康复后也不能像正常的男人一样,因此这已经属于轻伤以上,她的行为已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地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具体而言,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行为。
向女士在熊先生没有任何防备的情况下,伤害熊先生,并且她也明白,伤害的部分会导致熊先生失去身体上的某部分功能,而她故意去伤害,因此她将要为自己的犯罪行为,接受法律的制裁。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熊先生的受伤情况,他身体上受到的伤害,也将会给精神上造成很大的影响,因此向女士将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这件事其实很有教育意义,它提醒了大家,如果已经结婚,那么对另一半要履行忠诚的义务,千万不要轻易尝试婚外的恋情。
这样的恋情不但是对自己另一半的不忠诚,也是对家庭不负责任的表现, 婚姻中,若爱请深爱。
对于熊先生和向女士的这段感情,大家有何看法?
对所有不舒服的关系都要远离。包括父母与孩子,曾经的朋友但凡他们让你有一点不舒服的话。这段关系就要试着去远离,断舍离。才能过的更好。不要让他们的情绪来影响你。你就是你,不为任何人而活。只做好你自己。来世间一趟。好好的过好自己的生活!
#盗取天机##真人秀出圈靠阵容还是靠内容##三铜钱佛教语录[超话]#
#盗取天机##真人秀出圈靠阵容还是靠内容##三铜钱佛教语录[超话]#
三个女儿三个爹?丈夫发现真相不养了,妻子:他太看重血缘,畜生不如
其实这个新闻曝出已经有两个月了,之前我也一直有关注,作为医生这种事情其实我也见怪不怪了,所以当时没准备写。
不过随着事态的发展,后面发生的一系列事情真的令人三观尽碎。所以下面我们就来说说,这个2022年最颠覆我们三观的新闻。
陈先生是江西上饶人,今年45岁,正值壮年。
2007年,经某人介绍他和妻子余某相识,并组建家庭。
2008年,他们的大女儿出生。在那个年代,丈夫外出打工,妻子在家照顾孩子是很多农村家庭的常态,陈先生自然也不例外。
因为要赚钱养家,陈先生平日里很少回老家,只有过年过节时才会回家和妻子女儿团圆。
在外打工的日子虽然清苦,但一想到在老家的妻子和女儿,陈先生还是咬咬牙坚持了下来。考虑到妻子在家收入不高,陈先生每个月都会按时打生活费回家。
虽然平日里聚少离多,但令人欣慰的是,妻子的肚子却很争气,在这16年里,先后为他生下了3个女儿。
可就在最近两年,陈先生却发现了不对劲。
时间来到今年初,他在电话那头明显感觉到妻子变了,接电话和视频没有以前那么积极了。就算接了电话,每次也只是随便说两句便挂断了,像是刻意躲避自己。更令他感到不安的,是以前从不关机的妻子,现在电话却时常关机。
3月的一天,他在手机定位里发现妻子在一家宾馆里。他索性赶了回来,并在宾馆前守了一整夜。
直到第二天早上,他才看到妻子和一个陌生男人从宾馆出来。眼前发生的一切,都在告诉他:妻子已经出轨了。
但他并没有想影视剧中那样,当场捉奸,而是悄悄离开了。离开后,他给妻子打电话,质问妻子为什么要欺骗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
可谁知,等来的却是震碎三观的答案。
在电话里,妻子没有过多解释,甚至没有一丝悔意,只是提出了离婚。
与此同时,妻子还提出要将大女儿和小女儿带走的想法,只将二女儿留给他。
明明是三个女儿,为什么偏偏留下二女儿给自己?陈先生的脑海里不禁闪过一个不好的想法。
再加上当时生小女儿的那段时间,自己和妻子余某一直都在避孕,这一切都指向了一个可怕的事实:莫非小女儿不是自己亲生的?
4月26日,他带着小女儿去做了亲子鉴定。其实在做鉴定前,他的内心也经历了许久的挣扎。一边是出轨后大言不惭的妻子,一边是看似亲生却随时可能亲情崩塌的女儿。
报告出来了,看着眼前的白纸黑字,他傻眼了:小女儿和他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虽然事实很残酷,但他不得不让自己镇静下来:小女儿已经证实不是亲生的了,那大女儿和二女儿很有可能也有问题。
5月12日,另外两个女儿的亲子鉴定报告也出来了:均不是自己亲生的。
真的,电视剧里都不敢这么演。如果哪敢编剧写出这样的剧情,肯定会被骂成“神剧”。
但有时候现实比电视要精彩一万倍,这么狗血的事情真的就这样发生了。
十几年来,自己辛辛苦苦打工赚钱,谁能想到养了十几年的孩子都不是自己的,谁能想到表面上和自己恩爱了十几年的妻子也不是自己的。
事实摆在眼前,本以为余某会悔改认错,谁知余某接下来的一番话更是令人愤怒。
陈先生悲痛万分,他急需妻子余某给出一个答复。
可当他跑去质问妻子时,却遭到了余某的痛骂:
他现在认为孩子不是他的,那就不是吧,我巴不得孩子不是他的。小孩叫他爸爸叫了十几年,现在他却去做亲子鉴定,这就不是人干的事,这跟畜生有什么区别。
与此同时,余某还说出了这样的话:
我并不认为我出轨了,血缘关系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说实话,听到这番话时我是惊呆了。明明自己出轨了,做了这么大的错事,不仅没有丝毫歉意,反而还这么理直气壮,面对质问居然还这样振振有词。
我真的想不明白,究竟是怎样的厚脸皮才能大言不惭说出这番话。
俗话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事情发生后,陈先生找到岳母家。谁知岳母一家不仅不承认亲子鉴定,还态度恶劣地驱赶陈先生,甚至扬言:你自己管不好媳妇,关我们娘家什么事。
事情到这还没有结束,部分网友的话也直接令人三观炸裂:
“他不该去亲子鉴定,他不相信自己媳妇,这日子怎么过?”
“她还知道回家照顾你就行了”
...
有个同行,名叫邓亚军,是名亲子鉴定师,入行近20年。
她曾讲过这样一个故事:
当时是一个爷爷来做鉴定的,来的时候爷爷就说“村里人都说我这孙子是我的孩子,我现在就要做个鉴定回去证明孙子是我儿子的,村里人都是瞎说。”
听爷爷这么一说,当时觉得这爷爷也挺不容易的,为了自证清白,带着一家五口来做鉴定。
可鉴定完的结果却让人大跌眼镜“孩子就是爷爷和他的儿媳所生的”,事实证明,谎言再多也抵不过一纸鉴定的力量。
其实,像上面这样违反伦理道德的事情有很多,但在这其中,最无辜的还是孩子。
他们懵懂无知,却在突然的某一天,发现自己的爸爸或妈妈不要自己了,原本的宠爱在一瞬间烟消云散。这些明明都是父母犯下的原罪,最后去承担结果的,却是孩子。
这些年来,闹剧时有发生。那些去做亲子鉴定的,有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也有七八十岁的老人。
不管怎样,这些人都只是想知道一个真相。
而这个真相,不仅仅是血缘那么简单,更关系着人性和道德。
也许在外人眼中,亲子鉴定就是“破坏他人家庭”,就像上面网友们所认为的那样。但事实上,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揭开谜底。
只有在这个检验人性的修罗场中,没有任何人敢为你盖上一块遮羞布。
还是那句话,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奉劝每个人,都好好做人。
其实这个新闻曝出已经有两个月了,之前我也一直有关注,作为医生这种事情其实我也见怪不怪了,所以当时没准备写。
不过随着事态的发展,后面发生的一系列事情真的令人三观尽碎。所以下面我们就来说说,这个2022年最颠覆我们三观的新闻。
陈先生是江西上饶人,今年45岁,正值壮年。
2007年,经某人介绍他和妻子余某相识,并组建家庭。
2008年,他们的大女儿出生。在那个年代,丈夫外出打工,妻子在家照顾孩子是很多农村家庭的常态,陈先生自然也不例外。
因为要赚钱养家,陈先生平日里很少回老家,只有过年过节时才会回家和妻子女儿团圆。
在外打工的日子虽然清苦,但一想到在老家的妻子和女儿,陈先生还是咬咬牙坚持了下来。考虑到妻子在家收入不高,陈先生每个月都会按时打生活费回家。
虽然平日里聚少离多,但令人欣慰的是,妻子的肚子却很争气,在这16年里,先后为他生下了3个女儿。
可就在最近两年,陈先生却发现了不对劲。
时间来到今年初,他在电话那头明显感觉到妻子变了,接电话和视频没有以前那么积极了。就算接了电话,每次也只是随便说两句便挂断了,像是刻意躲避自己。更令他感到不安的,是以前从不关机的妻子,现在电话却时常关机。
3月的一天,他在手机定位里发现妻子在一家宾馆里。他索性赶了回来,并在宾馆前守了一整夜。
直到第二天早上,他才看到妻子和一个陌生男人从宾馆出来。眼前发生的一切,都在告诉他:妻子已经出轨了。
但他并没有想影视剧中那样,当场捉奸,而是悄悄离开了。离开后,他给妻子打电话,质问妻子为什么要欺骗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
可谁知,等来的却是震碎三观的答案。
在电话里,妻子没有过多解释,甚至没有一丝悔意,只是提出了离婚。
与此同时,妻子还提出要将大女儿和小女儿带走的想法,只将二女儿留给他。
明明是三个女儿,为什么偏偏留下二女儿给自己?陈先生的脑海里不禁闪过一个不好的想法。
再加上当时生小女儿的那段时间,自己和妻子余某一直都在避孕,这一切都指向了一个可怕的事实:莫非小女儿不是自己亲生的?
4月26日,他带着小女儿去做了亲子鉴定。其实在做鉴定前,他的内心也经历了许久的挣扎。一边是出轨后大言不惭的妻子,一边是看似亲生却随时可能亲情崩塌的女儿。
报告出来了,看着眼前的白纸黑字,他傻眼了:小女儿和他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虽然事实很残酷,但他不得不让自己镇静下来:小女儿已经证实不是亲生的了,那大女儿和二女儿很有可能也有问题。
5月12日,另外两个女儿的亲子鉴定报告也出来了:均不是自己亲生的。
真的,电视剧里都不敢这么演。如果哪敢编剧写出这样的剧情,肯定会被骂成“神剧”。
但有时候现实比电视要精彩一万倍,这么狗血的事情真的就这样发生了。
十几年来,自己辛辛苦苦打工赚钱,谁能想到养了十几年的孩子都不是自己的,谁能想到表面上和自己恩爱了十几年的妻子也不是自己的。
事实摆在眼前,本以为余某会悔改认错,谁知余某接下来的一番话更是令人愤怒。
陈先生悲痛万分,他急需妻子余某给出一个答复。
可当他跑去质问妻子时,却遭到了余某的痛骂:
他现在认为孩子不是他的,那就不是吧,我巴不得孩子不是他的。小孩叫他爸爸叫了十几年,现在他却去做亲子鉴定,这就不是人干的事,这跟畜生有什么区别。
与此同时,余某还说出了这样的话:
我并不认为我出轨了,血缘关系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说实话,听到这番话时我是惊呆了。明明自己出轨了,做了这么大的错事,不仅没有丝毫歉意,反而还这么理直气壮,面对质问居然还这样振振有词。
我真的想不明白,究竟是怎样的厚脸皮才能大言不惭说出这番话。
俗话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事情发生后,陈先生找到岳母家。谁知岳母一家不仅不承认亲子鉴定,还态度恶劣地驱赶陈先生,甚至扬言:你自己管不好媳妇,关我们娘家什么事。
事情到这还没有结束,部分网友的话也直接令人三观炸裂:
“他不该去亲子鉴定,他不相信自己媳妇,这日子怎么过?”
“她还知道回家照顾你就行了”
...
有个同行,名叫邓亚军,是名亲子鉴定师,入行近20年。
她曾讲过这样一个故事:
当时是一个爷爷来做鉴定的,来的时候爷爷就说“村里人都说我这孙子是我的孩子,我现在就要做个鉴定回去证明孙子是我儿子的,村里人都是瞎说。”
听爷爷这么一说,当时觉得这爷爷也挺不容易的,为了自证清白,带着一家五口来做鉴定。
可鉴定完的结果却让人大跌眼镜“孩子就是爷爷和他的儿媳所生的”,事实证明,谎言再多也抵不过一纸鉴定的力量。
其实,像上面这样违反伦理道德的事情有很多,但在这其中,最无辜的还是孩子。
他们懵懂无知,却在突然的某一天,发现自己的爸爸或妈妈不要自己了,原本的宠爱在一瞬间烟消云散。这些明明都是父母犯下的原罪,最后去承担结果的,却是孩子。
这些年来,闹剧时有发生。那些去做亲子鉴定的,有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也有七八十岁的老人。
不管怎样,这些人都只是想知道一个真相。
而这个真相,不仅仅是血缘那么简单,更关系着人性和道德。
也许在外人眼中,亲子鉴定就是“破坏他人家庭”,就像上面网友们所认为的那样。但事实上,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揭开谜底。
只有在这个检验人性的修罗场中,没有任何人敢为你盖上一块遮羞布。
还是那句话,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奉劝每个人,都好好做人。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