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琴[超话]#
大家好,请问谁可以分享给我这个吉他版本的《我有一段情》的音频吗。感激不尽。
18年夏天我第一次听到这首歌,后面它在我18年听歌次数上排第五。后来遗憾网易云没有版权它下架了。两年后又是夏天,我在酷我音乐上找到了它,并且马上下载了下来。但是前段时间我不小心把它误删了。现在酷我上也已经找不到这首歌了。我好像总是想在夏天反复听它,现在希望通过微博,有热心的网友可以把这首歌的音频分享给我。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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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夏天我第一次听到这首歌,后面它在我18年听歌次数上排第五。后来遗憾网易云没有版权它下架了。两年后又是夏天,我在酷我音乐上找到了它,并且马上下载了下来。但是前段时间我不小心把它误删了。现在酷我上也已经找不到这首歌了。我好像总是想在夏天反复听它,现在希望通过微博,有热心的网友可以把这首歌的音频分享给我。非常感谢
前段时间,某xx推荐了他的号给我,我心想他被我藏在最深处,为什么还能找到他出来。后来,突然意识到,他并没有把我藏起来啊。
我当年如此的爱他,爱到因为他而嫉妒他ex到冷暴力分手。当点开他主页得知他已婚已育的时候,突然一切放下了。他那么好,一直值得最好的,希望他一生幸福快乐。
我真的真的爱过你,相信我,你没有被我抛弃,只是那时候的我很自卑,觉得自己配不上你罢了。希望你将来依然幸福快乐,希望我也会幸福快乐~
我当年如此的爱他,爱到因为他而嫉妒他ex到冷暴力分手。当点开他主页得知他已婚已育的时候,突然一切放下了。他那么好,一直值得最好的,希望他一生幸福快乐。
我真的真的爱过你,相信我,你没有被我抛弃,只是那时候的我很自卑,觉得自己配不上你罢了。希望你将来依然幸福快乐,希望我也会幸福快乐~
浙江台州,蔡女士正在筹备自己的婚礼,本想着有一个比较舒适的体验,于是在一家租车行租赁了一辆宾利、五辆宝马5系婚车,总价格2900元。在交上了900元定金后,就因为婚车司机到底是吃盒饭还是婚席闹得不可开交,也让自己的心情大受影响。
更让蔡女士难以接受的是,后来租车行还把两人的聊天记录发在了网上,竟然遭到了很多人围观和指责,有网友称蔡女士抠门。
事情还要从8月1日说起,蔡女士找到一家租赁婚车的公司,表示要一辆宾利和5辆宝马5系,在交谈的时候,租车行告诉是8小时服务时间,150公里,结果在签订合同时,却变成了6小时,50公里。在双方接下来的沟通中,婚车司机到底是吃盒饭还是婚席发生了分歧。
租车行表示,当地结婚一般都要请司机吃饭,蔡女士表示如果当地办婚礼都要请司机吃饭,你好好跟我说有行业规矩,我也会理解,又不差这4000元钱。目前,因租车行将将双方聊天记录发布在网上,蔡女士认为遭受了人格侮辱,打算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事实上,婚车难道不是从早上接到新郎开始,再到送到酒店服务就结束了吗,难道在服务结束后,中午要再安排一桌婚宴?如果是这样,那么6辆婚车的价格就至少6900元了。
从蔡女士提供的婚车价格来看,也是正常的市场价格,并没有以太低价格招揽生意的。
既然是租赁的婚车,那么服务项目也在合同约定中了,即多长的时间,多远的距离,如果超过了时间或者距离是如何收取费用,也将明确在双方合同中。
如果出租一方表示要安排一桌宴席,实际上并没有在双方的合同约定中,据此作为蔡女士一方,当然有权拒绝承担这额外的开销。
因双方对于请客吃饭发生了争议,实际上这种争议是独立于双方合同之外的,但是正是因为这样的争议,导致了双方没有办法继续履行合同,因此,在法律上,退还定金只能是双倍退还或者是不退换。
本案中,当租车行提出了额外的要求,即请司机吃饭时与蔡女士发生争议,实际上租车行据此提出了一个新的要求或者是补充,只有蔡女士同意后,才属于合同的一部分,如果蔡女士不同意,那么租车行提出的这个要求,就属于违约了。
本以为退了定金后,双方纠纷就结束了,可是没想到租车行将双方沟通记录发在网上,如果通过聊天能够确定是蔡女士,显然是侵犯了蔡女士的隐私权,同时有网友在留言时发布了不适言论,同样是对蔡女士的侵权,据此蔡女士也是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下架删除),以及赔偿损失等权利的。
一场婚礼,差一点因为婚车出了问题,其实,如果真正去操办一下婚礼流程,还是很费时费力的。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更让蔡女士难以接受的是,后来租车行还把两人的聊天记录发在了网上,竟然遭到了很多人围观和指责,有网友称蔡女士抠门。
事情还要从8月1日说起,蔡女士找到一家租赁婚车的公司,表示要一辆宾利和5辆宝马5系,在交谈的时候,租车行告诉是8小时服务时间,150公里,结果在签订合同时,却变成了6小时,50公里。在双方接下来的沟通中,婚车司机到底是吃盒饭还是婚席发生了分歧。
租车行表示,当地结婚一般都要请司机吃饭,蔡女士表示如果当地办婚礼都要请司机吃饭,你好好跟我说有行业规矩,我也会理解,又不差这4000元钱。目前,因租车行将将双方聊天记录发布在网上,蔡女士认为遭受了人格侮辱,打算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事实上,婚车难道不是从早上接到新郎开始,再到送到酒店服务就结束了吗,难道在服务结束后,中午要再安排一桌婚宴?如果是这样,那么6辆婚车的价格就至少6900元了。
从蔡女士提供的婚车价格来看,也是正常的市场价格,并没有以太低价格招揽生意的。
既然是租赁的婚车,那么服务项目也在合同约定中了,即多长的时间,多远的距离,如果超过了时间或者距离是如何收取费用,也将明确在双方合同中。
如果出租一方表示要安排一桌宴席,实际上并没有在双方的合同约定中,据此作为蔡女士一方,当然有权拒绝承担这额外的开销。
因双方对于请客吃饭发生了争议,实际上这种争议是独立于双方合同之外的,但是正是因为这样的争议,导致了双方没有办法继续履行合同,因此,在法律上,退还定金只能是双倍退还或者是不退换。
本案中,当租车行提出了额外的要求,即请司机吃饭时与蔡女士发生争议,实际上租车行据此提出了一个新的要求或者是补充,只有蔡女士同意后,才属于合同的一部分,如果蔡女士不同意,那么租车行提出的这个要求,就属于违约了。
本以为退了定金后,双方纠纷就结束了,可是没想到租车行将双方沟通记录发在网上,如果通过聊天能够确定是蔡女士,显然是侵犯了蔡女士的隐私权,同时有网友在留言时发布了不适言论,同样是对蔡女士的侵权,据此蔡女士也是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下架删除),以及赔偿损失等权利的。
一场婚礼,差一点因为婚车出了问题,其实,如果真正去操办一下婚礼流程,还是很费时费力的。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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