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拆迁违约,法院一审,二审,再审法院都想法驳回起诉,说明不敢审。 省高院指路;再审申请人刘天举就其赔偿请求另行起诉寻求救济。冤民维权有多难?
2004年鄄成县二路南段加宽修路,对沿街拆迁户补賞是红线外12米商业带的建设权,我签订了协议在规定的时间内拆迁清理完毕,领导换届了,在县网上,县信访局多次向新领导反映,要求执行协议,就是不执行,使我的五间门市地空闲15年,按现在门市房产租金减半计算还得60万元。
到2018年棚改,我同意棚改,参加了土地丈量沿街18米宽6.85米,共计123.3平方米,领导,邻居签字后,棚改办按空闲地给评估217070元、比按棚改办规定计算的少一半。我找到棚改领导说明情况,回复是你告县政府去?为什么会这样?知情人给我说,让你不卖??
为了维权,进行信访,市信访局领导要求县法院应受理此案,并把刘天举的行政诉讼状发道信访网上,并要求县主要领导接访,省信访局要求县执行协议,国家信访局也要求执行协议,也要求县法院受理此案?可是我听到是20万也不给你,法院判了也无用,县里也不执行。鄄城县领导真的是这样干了!
被逼无奈,起诉到菏泽中院,状告鄄城县政府违约,请求法院;一,判赔偿违约造成经济损失60万元。二,判县政府继续履行协议,土地证,规划,施工证等手续。 几经周折2019年11月11号立了案。12月4号一审牡丹区法院以违反了行政案件“一行为一诉”的基本原则,诉讼请求不明确,驳回原告刘天举起诉。
刘天举与律师商议,怎么上诉,律师讲,按顺序对第一请求赔偿违约经济损失60万元,上诉到菏泽市中院,审完后,再起诉第二个请求,年底都有个结案率,年底可能就审完了。12月11号网上立案上诉提交成功。2020年1月16号菏泽市中级法院收案,2月21号菏泽中院肯定了原告在一审中两项请求并无不当,确以应以民事诉讼为由驳回上诉。
3月8日刘天举向菏泽中院起诉,请求法院判鄄城县政府继续履行协议,3月10号立案,3月21号分配承办人牡丹区法院立案,案号(2020)鲁1702行初49号,4月27日公开开厅审理,5月25号牡丹区法院以行政诉讼法78条规定判鄄城县政府履行与原告签订协议书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案件受理费50元,由鄄城县政府负担。
刘天举对赔偿请求案件,认为一审二审法院的裁定是不敢审结果,申请省高院再审。3月初开始申请,2020年5月21日省高院立案,案号(2020)鲁行申716号。9月14日裁定审结,高院认为申请人请求并无不当,只是另一请求已有判决,无法指令另一诉求单独审理,再审申请人刘天举就其赔偿请求另行起诉寻求救济。驳回刘天举的再审申请。
山东级省高级法院对刘天举诉讼请求案的观点与一审法院的观点相反,一审法院认为,应该分开审,省高院认为,分开没法审。目的都一样,都是为驳回起诉找的理由,都是不想审,不敢审。
合同法第七章违约责任,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113条,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利益,
民事诉讼法与行政诉讼78条也都是这样规定的。违约就是违法,违法就应该纠正,证府本身就是执法法人,如果是为人民服务的好政府,就应该执法,纠正以前的过错,继续履行协议,对没按时履行协议,给人民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于赔偿。反之,就是贪腐势力做怪。
省高院指路;再审申请人刘天举就其赔偿请求另行起诉寻求救济。
这个拆迁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案,损失赔偿额是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数额,案子简单明了,政府不执行协议,民告官,起诉立案都很不容易,法官在不想审,想法驳回起诉,冤民维权难?依法治国??
《天举三字语》说;法公平,执法明,民声赞,国家兴
2004年鄄成县二路南段加宽修路,对沿街拆迁户补賞是红线外12米商业带的建设权,我签订了协议在规定的时间内拆迁清理完毕,领导换届了,在县网上,县信访局多次向新领导反映,要求执行协议,就是不执行,使我的五间门市地空闲15年,按现在门市房产租金减半计算还得60万元。
到2018年棚改,我同意棚改,参加了土地丈量沿街18米宽6.85米,共计123.3平方米,领导,邻居签字后,棚改办按空闲地给评估217070元、比按棚改办规定计算的少一半。我找到棚改领导说明情况,回复是你告县政府去?为什么会这样?知情人给我说,让你不卖??
为了维权,进行信访,市信访局领导要求县法院应受理此案,并把刘天举的行政诉讼状发道信访网上,并要求县主要领导接访,省信访局要求县执行协议,国家信访局也要求执行协议,也要求县法院受理此案?可是我听到是20万也不给你,法院判了也无用,县里也不执行。鄄城县领导真的是这样干了!
被逼无奈,起诉到菏泽中院,状告鄄城县政府违约,请求法院;一,判赔偿违约造成经济损失60万元。二,判县政府继续履行协议,土地证,规划,施工证等手续。 几经周折2019年11月11号立了案。12月4号一审牡丹区法院以违反了行政案件“一行为一诉”的基本原则,诉讼请求不明确,驳回原告刘天举起诉。
刘天举与律师商议,怎么上诉,律师讲,按顺序对第一请求赔偿违约经济损失60万元,上诉到菏泽市中院,审完后,再起诉第二个请求,年底都有个结案率,年底可能就审完了。12月11号网上立案上诉提交成功。2020年1月16号菏泽市中级法院收案,2月21号菏泽中院肯定了原告在一审中两项请求并无不当,确以应以民事诉讼为由驳回上诉。
3月8日刘天举向菏泽中院起诉,请求法院判鄄城县政府继续履行协议,3月10号立案,3月21号分配承办人牡丹区法院立案,案号(2020)鲁1702行初49号,4月27日公开开厅审理,5月25号牡丹区法院以行政诉讼法78条规定判鄄城县政府履行与原告签订协议书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案件受理费50元,由鄄城县政府负担。
刘天举对赔偿请求案件,认为一审二审法院的裁定是不敢审结果,申请省高院再审。3月初开始申请,2020年5月21日省高院立案,案号(2020)鲁行申716号。9月14日裁定审结,高院认为申请人请求并无不当,只是另一请求已有判决,无法指令另一诉求单独审理,再审申请人刘天举就其赔偿请求另行起诉寻求救济。驳回刘天举的再审申请。
山东级省高级法院对刘天举诉讼请求案的观点与一审法院的观点相反,一审法院认为,应该分开审,省高院认为,分开没法审。目的都一样,都是为驳回起诉找的理由,都是不想审,不敢审。
合同法第七章违约责任,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113条,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利益,
民事诉讼法与行政诉讼78条也都是这样规定的。违约就是违法,违法就应该纠正,证府本身就是执法法人,如果是为人民服务的好政府,就应该执法,纠正以前的过错,继续履行协议,对没按时履行协议,给人民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于赔偿。反之,就是贪腐势力做怪。
省高院指路;再审申请人刘天举就其赔偿请求另行起诉寻求救济。
这个拆迁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案,损失赔偿额是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数额,案子简单明了,政府不执行协议,民告官,起诉立案都很不容易,法官在不想审,想法驳回起诉,冤民维权难?依法治国??
《天举三字语》说;法公平,执法明,民声赞,国家兴
#郑州身边事[超话]# 【郑州普罗理想国无证预售,交房拒绝整改,理想国真的“不理想” 】
买房时有大量的房源存在无证预售的情况,交房时,由于社区设计性问题,开发商拒绝整改,这就是郑州房地产市场上最为“强势”的开发项目——普罗理想国。
据了解,普罗理想国项目2017年首次开盘至今,河南省住建厅、郑州市政府、郑州市房管局等主管单位,曾多次发文重申规范房地产市场发展,但普罗理想国无证预售的情况一直存在。
2019年6月已经交付1号院由于设计问题,被业主维权,但普罗理想国对接工作人员的回复只有“不改”、“做不到”、“我们没问题”。
主管部门:禁止无证预售 理想国:“该卖还卖”
最近刚在普罗理想国收了房的李明(化名),心中愤恨不已。
2017年,因为相信信和置业的口碑,李明一家子在看完信和置业最新的产品普罗理想国之后,就很快确定了购买意向,并在2017年5月首批开盘时,购买了一套价值400余万元的联排别墅,“当时周边的高层房价也就是每平方米七八千,这个房子是那边最贵的了”。
但在开盘交了意向金之后,并没有很快进行商品房网签手续,李明在询问了置业顾问之后了解到,“可以确定的是,当时开盘买房子的时候,那个房子确实是没有预售证,先进行的认购,而且我们一期卖的特别好,很快就卖完了”。
根据中牟县房管局官网查询数据显示,一期1号院52、53、55、56、57、58号楼193套房源的预售证(郑房预字第ZM19005),于2019年1月15日才正式获得。但根据普罗理想国的发布信息,这些房源早在2017年5月开盘后,就已经全部售出。
2017年5月开盘一期售罄,2019年1月预售证才正式公示后下发,普罗理想国存在较为严重的无证预售情况,且在2号院、8号院、7号院、11号院等大批量房源上,均存在无证预售,开发商假借第三方代为收取房源意向金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普罗理想国项目一期销售至今,各个阶段仍有不同程度的无证预售情况。今年4月份,理想国4月22日至4月28日,7天总销售额超6亿;4月29日至5月4日,6天总销售额超5亿,13天总销售额超11亿,这11亿元的总销售额中,无证预售的房源占到多大比例,未可知?
依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2018年8月22日,郑州市政府发布《关于依法查处商品房违法预售行为的通告》,其中明文规定,“已取得土地、规划、建设手续,但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预订、预付款预售房屋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2019年7月,郑州市房管局再次发文《关于房地产市场集中整治的通知》重申,严禁“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将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项目对外销售,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省市局多级主管部门的多次重申下,普罗理想国无证预售的情况一直存在。
针对理想国的无证热销情况,在朋友圈及房地产行业形成刷屏态势,作为主管单位的中牟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又是如何处理的呢?
人车不分流 理想国拒绝整改
今年5月31日,普罗理想国一期西1苑、西2苑、西6苑开始交房。西1苑部分业主收房时发现,南大门入口处人车混行,存在安全隐患。
李明说,西1苑小区北大门外在修路施工,尚未开放,目前只有南大门可供通行,贯穿小区南北的行人通道(红色箭头所示)与车库出入口(蓝色箭头所示)交汇,“万一有小孩调皮跑到车行道里,而车辆进出场又是90度直角弯,存在视线盲区,很不安全。”而在与西1苑同批交付的普罗理想国西2苑、西6苑,行人出入口与车库出入口是相对隔离的。
从今年6月起,业主们就此问题多次向开发商交涉,历经等待后,开发商也拿出修改方案,将南门的车行道出入口封闭,除应急情况外不允许车辆出入。
8月11日,普罗理想国方面人士回应说,如果想保留车辆出入口,可在车通道和人行道之间做分隔带,并称北大门才是主大门,南大门只留小门即可。
李明说,小区的配套设施都在南边,南边没有门便利性会差很多,如果按照回复要求进行大门整改的话,“不仅美观性没达到,还少了车库出入口,得不偿失,理想国的回复相当没有诚意”。
最让人气愤的是理想国的态度,李明告诉记者,曾经在沟通的过程中,一位业主问理想国的工作人员,从北门进门,中间一个光秃秃的大草坪好看吗,“人家对面领导直接说了个‘是’,干脆利落,现场把我们给气得啊”。所谓的“景观中轴线”,就是一条两边栽了树的过道。
来源:大河报#郑州爆料#
买房时有大量的房源存在无证预售的情况,交房时,由于社区设计性问题,开发商拒绝整改,这就是郑州房地产市场上最为“强势”的开发项目——普罗理想国。
据了解,普罗理想国项目2017年首次开盘至今,河南省住建厅、郑州市政府、郑州市房管局等主管单位,曾多次发文重申规范房地产市场发展,但普罗理想国无证预售的情况一直存在。
2019年6月已经交付1号院由于设计问题,被业主维权,但普罗理想国对接工作人员的回复只有“不改”、“做不到”、“我们没问题”。
主管部门:禁止无证预售 理想国:“该卖还卖”
最近刚在普罗理想国收了房的李明(化名),心中愤恨不已。
2017年,因为相信信和置业的口碑,李明一家子在看完信和置业最新的产品普罗理想国之后,就很快确定了购买意向,并在2017年5月首批开盘时,购买了一套价值400余万元的联排别墅,“当时周边的高层房价也就是每平方米七八千,这个房子是那边最贵的了”。
但在开盘交了意向金之后,并没有很快进行商品房网签手续,李明在询问了置业顾问之后了解到,“可以确定的是,当时开盘买房子的时候,那个房子确实是没有预售证,先进行的认购,而且我们一期卖的特别好,很快就卖完了”。
根据中牟县房管局官网查询数据显示,一期1号院52、53、55、56、57、58号楼193套房源的预售证(郑房预字第ZM19005),于2019年1月15日才正式获得。但根据普罗理想国的发布信息,这些房源早在2017年5月开盘后,就已经全部售出。
2017年5月开盘一期售罄,2019年1月预售证才正式公示后下发,普罗理想国存在较为严重的无证预售情况,且在2号院、8号院、7号院、11号院等大批量房源上,均存在无证预售,开发商假借第三方代为收取房源意向金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普罗理想国项目一期销售至今,各个阶段仍有不同程度的无证预售情况。今年4月份,理想国4月22日至4月28日,7天总销售额超6亿;4月29日至5月4日,6天总销售额超5亿,13天总销售额超11亿,这11亿元的总销售额中,无证预售的房源占到多大比例,未可知?
依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2018年8月22日,郑州市政府发布《关于依法查处商品房违法预售行为的通告》,其中明文规定,“已取得土地、规划、建设手续,但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预订、预付款预售房屋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2019年7月,郑州市房管局再次发文《关于房地产市场集中整治的通知》重申,严禁“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将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项目对外销售,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省市局多级主管部门的多次重申下,普罗理想国无证预售的情况一直存在。
针对理想国的无证热销情况,在朋友圈及房地产行业形成刷屏态势,作为主管单位的中牟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又是如何处理的呢?
人车不分流 理想国拒绝整改
今年5月31日,普罗理想国一期西1苑、西2苑、西6苑开始交房。西1苑部分业主收房时发现,南大门入口处人车混行,存在安全隐患。
李明说,西1苑小区北大门外在修路施工,尚未开放,目前只有南大门可供通行,贯穿小区南北的行人通道(红色箭头所示)与车库出入口(蓝色箭头所示)交汇,“万一有小孩调皮跑到车行道里,而车辆进出场又是90度直角弯,存在视线盲区,很不安全。”而在与西1苑同批交付的普罗理想国西2苑、西6苑,行人出入口与车库出入口是相对隔离的。
从今年6月起,业主们就此问题多次向开发商交涉,历经等待后,开发商也拿出修改方案,将南门的车行道出入口封闭,除应急情况外不允许车辆出入。
8月11日,普罗理想国方面人士回应说,如果想保留车辆出入口,可在车通道和人行道之间做分隔带,并称北大门才是主大门,南大门只留小门即可。
李明说,小区的配套设施都在南边,南边没有门便利性会差很多,如果按照回复要求进行大门整改的话,“不仅美观性没达到,还少了车库出入口,得不偿失,理想国的回复相当没有诚意”。
最让人气愤的是理想国的态度,李明告诉记者,曾经在沟通的过程中,一位业主问理想国的工作人员,从北门进门,中间一个光秃秃的大草坪好看吗,“人家对面领导直接说了个‘是’,干脆利落,现场把我们给气得啊”。所谓的“景观中轴线”,就是一条两边栽了树的过道。
来源:大河报#郑州爆料#
【郑州普罗理想国无证预售,交房拒绝整改,理想国真的“不理想” 】
买房时有大量的房源存在无证预售的情况,交房时,由于社区设计性问题,开发商拒绝整改,这就是郑州房地产市场上最为“强势”的开发项目——普罗理想国。
据了解,普罗理想国项目2017年首次开盘至今,河南省住建厅、郑州市政府、郑州市房管局等主管单位,曾多次发文重申规范房地产市场发展,但普罗理想国无证预售的情况一直存在。
2019年6月已经交付1号院由于设计问题,被业主维权,但普罗理想国对接工作人员的回复只有“不改”、“做不到”、“我们没问题”。
主管部门:禁止无证预售 理想国:“该卖还卖”
最近刚在普罗理想国收了房的李明(化名),心中愤恨不已。
2017年,因为相信信和置业的口碑,李明一家子在看完信和置业最新的产品普罗理想国之后,就很快确定了购买意向,并在2017年5月首批开盘时,购买了一套价值400余万元的联排别墅,“当时周边的高层房价也就是每平方米七八千,这个房子是那边最贵的了”。
但在开盘交了意向金之后,并没有很快进行商品房网签手续,李明在询问了置业顾问之后了解到,“可以确定的是,当时开盘买房子的时候,那个房子确实是没有预售证,先进行的认购,而且我们一期卖的特别好,很快就卖完了”。
根据中牟县房管局官网查询数据显示,一期1号院52、53、55、56、57、58号楼193套房源的预售证(郑房预字第ZM19005),于2019年1月15日才正式获得。但根据普罗理想国的发布信息,这些房源早在2017年5月开盘后,就已经全部售出。
2017年5月开盘一期售罄,2019年1月预售证才正式公示后下发,普罗理想国存在较为严重的无证预售情况,且在2号院、8号院、7号院、11号院等大批量房源上,均存在无证预售,开发商假借第三方代为收取房源意向金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普罗理想国项目一期销售至今,各个阶段仍有不同程度的无证预售情况。今年4月份,理想国4月22日至4月28日,7天总销售额超6亿;4月29日至5月4日,6天总销售额超5亿,13天总销售额超11亿,这11亿元的总销售额中,无证预售的房源占到多大比例,未可知?
依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2018年8月22日,郑州市政府发布《关于依法查处商品房违法预售行为的通告》,其中明文规定,“已取得土地、规划、建设手续,但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预订、预付款预售房屋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2019年7月,郑州市房管局再次发文《关于房地产市场集中整治的通知》重申,严禁“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将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项目对外销售,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省市局多级主管部门的多次重申下,普罗理想国无证预售的情况一直存在。
针对理想国的无证热销情况,在朋友圈及房地产行业形成刷屏态势,作为主管单位的中牟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又是如何处理的呢?
人车不分流 理想国拒绝整改
今年5月31日,普罗理想国一期西1苑、西2苑、西6苑开始交房。西1苑部分业主收房时发现,南大门入口处人车混行,存在安全隐患。
李明说,西1苑小区北大门外在修路施工,尚未开放,目前只有南大门可供通行,贯穿小区南北的行人通道(红色箭头所示)与车库出入口(蓝色箭头所示)交汇,“万一有小孩调皮跑到车行道里,而车辆进出场又是90度直角弯,存在视线盲区,很不安全。”而在与西1苑同批交付的普罗理想国西2苑、西6苑,行人出入口与车库出入口是相对隔离的。
从今年6月起,业主们就此问题多次向开发商交涉,历经等待后,开发商也拿出修改方案,将南门的车行道出入口封闭,除应急情况外不允许车辆出入。
8月11日,普罗理想国方面人士回应说,如果想保留车辆出入口,可在车通道和人行道之间做分隔带,并称北大门才是主大门,南大门只留小门即可。
李明说,小区的配套设施都在南边,南边没有门便利性会差很多,如果按照回复要求进行大门整改的话,“不仅美观性没达到,还少了车库出入口,得不偿失,理想国的回复相当没有诚意”。
最让人气愤的是理想国的态度,李明告诉记者,曾经在沟通的过程中,一位业主问理想国的工作人员,从北门进门,中间一个光秃秃的大草坪好看吗,“人家对面领导直接说了个‘是’,干脆利落,现场把我们给气得啊”。所谓的“景观中轴线”,就是一条两边栽了树的过道。
来源:大河报#郑州身边事##郑州爆料#
买房时有大量的房源存在无证预售的情况,交房时,由于社区设计性问题,开发商拒绝整改,这就是郑州房地产市场上最为“强势”的开发项目——普罗理想国。
据了解,普罗理想国项目2017年首次开盘至今,河南省住建厅、郑州市政府、郑州市房管局等主管单位,曾多次发文重申规范房地产市场发展,但普罗理想国无证预售的情况一直存在。
2019年6月已经交付1号院由于设计问题,被业主维权,但普罗理想国对接工作人员的回复只有“不改”、“做不到”、“我们没问题”。
主管部门:禁止无证预售 理想国:“该卖还卖”
最近刚在普罗理想国收了房的李明(化名),心中愤恨不已。
2017年,因为相信信和置业的口碑,李明一家子在看完信和置业最新的产品普罗理想国之后,就很快确定了购买意向,并在2017年5月首批开盘时,购买了一套价值400余万元的联排别墅,“当时周边的高层房价也就是每平方米七八千,这个房子是那边最贵的了”。
但在开盘交了意向金之后,并没有很快进行商品房网签手续,李明在询问了置业顾问之后了解到,“可以确定的是,当时开盘买房子的时候,那个房子确实是没有预售证,先进行的认购,而且我们一期卖的特别好,很快就卖完了”。
根据中牟县房管局官网查询数据显示,一期1号院52、53、55、56、57、58号楼193套房源的预售证(郑房预字第ZM19005),于2019年1月15日才正式获得。但根据普罗理想国的发布信息,这些房源早在2017年5月开盘后,就已经全部售出。
2017年5月开盘一期售罄,2019年1月预售证才正式公示后下发,普罗理想国存在较为严重的无证预售情况,且在2号院、8号院、7号院、11号院等大批量房源上,均存在无证预售,开发商假借第三方代为收取房源意向金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普罗理想国项目一期销售至今,各个阶段仍有不同程度的无证预售情况。今年4月份,理想国4月22日至4月28日,7天总销售额超6亿;4月29日至5月4日,6天总销售额超5亿,13天总销售额超11亿,这11亿元的总销售额中,无证预售的房源占到多大比例,未可知?
依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2018年8月22日,郑州市政府发布《关于依法查处商品房违法预售行为的通告》,其中明文规定,“已取得土地、规划、建设手续,但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预订、预付款预售房屋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2019年7月,郑州市房管局再次发文《关于房地产市场集中整治的通知》重申,严禁“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将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项目对外销售,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省市局多级主管部门的多次重申下,普罗理想国无证预售的情况一直存在。
针对理想国的无证热销情况,在朋友圈及房地产行业形成刷屏态势,作为主管单位的中牟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又是如何处理的呢?
人车不分流 理想国拒绝整改
今年5月31日,普罗理想国一期西1苑、西2苑、西6苑开始交房。西1苑部分业主收房时发现,南大门入口处人车混行,存在安全隐患。
李明说,西1苑小区北大门外在修路施工,尚未开放,目前只有南大门可供通行,贯穿小区南北的行人通道(红色箭头所示)与车库出入口(蓝色箭头所示)交汇,“万一有小孩调皮跑到车行道里,而车辆进出场又是90度直角弯,存在视线盲区,很不安全。”而在与西1苑同批交付的普罗理想国西2苑、西6苑,行人出入口与车库出入口是相对隔离的。
从今年6月起,业主们就此问题多次向开发商交涉,历经等待后,开发商也拿出修改方案,将南门的车行道出入口封闭,除应急情况外不允许车辆出入。
8月11日,普罗理想国方面人士回应说,如果想保留车辆出入口,可在车通道和人行道之间做分隔带,并称北大门才是主大门,南大门只留小门即可。
李明说,小区的配套设施都在南边,南边没有门便利性会差很多,如果按照回复要求进行大门整改的话,“不仅美观性没达到,还少了车库出入口,得不偿失,理想国的回复相当没有诚意”。
最让人气愤的是理想国的态度,李明告诉记者,曾经在沟通的过程中,一位业主问理想国的工作人员,从北门进门,中间一个光秃秃的大草坪好看吗,“人家对面领导直接说了个‘是’,干脆利落,现场把我们给气得啊”。所谓的“景观中轴线”,就是一条两边栽了树的过道。
来源:大河报#郑州身边事##郑州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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