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疫情蔓延 随州在行动# 【随州电力工作者李娟娟:防疫期间,她的三重身份】疫情防控,是一场看不见硝烟的战争。有战斗,就会有奉献,就会有牺牲。这些天来,我们深深地为英勇奋战在抗击疫情第一线的“逆行者”感动着,他们是医务工作者、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的从业者、电力工作者……然而,每一则重要信息的背后,是活跃在各条战线的广大通讯员默默的付出。他们不畏艰险、冲锋在先,无数次把镜头对准一线,将笔触对向他人,积极投身到疫情防控新闻报道工作中,彰显了基层通讯员的责任和坚守。
镜头背后的女铁军
“我是发展对象,我愿意与一线供电人员共同奋战!”1月28日,大年初四,面对越来越严峻的疫情,90后的李娟娟作为湖北随州随县供电公司的一名基层通讯员,主动向党支部申请到一线参加战“疫”。
离病毒靠近了一步,危险就增加了一分,但李娟娟仍然选择了“逆行”。受疫情影响,四处都在“封路”“隔离”,住在随州的她,为了能赶上去随县的通行车,她早上6点钟就起床,步行4万多步到达候车点,经过40分钟左右的车程,一下车就马不停蹄奔赴医院、监测点等重要保电场所,走向“离炮火最近的地方”。白天,她把镜头对准一线保电人员,拍摄第一手图像资料、记录工作进展。夜晚,在电脑前与泡面作伴,她迅速完成组稿、校对、投稿等一系列熟悉而又复杂的工作,只为了让大家“零时差”了解抗疫保电前线的真实情况。
哪里有防疫保电,哪里就有她的身影。2月5日,李娟娟接到一项特殊任务,对正在随县人民医院第一线的保电人员进行报道。面对病毒,李娟娟一样会心生恐惧,她戴好口罩来到医院,手心里都捏出了汗,但进入配电室,看到电力师傅正在有条不紊地调试和检查设备,她的专业范儿立马显现,认真聆听、仔细观察、详细记录……用镜头和笔端记录战疫一线故事,整整2个小时,此时她的头上已经布满了汗珠。
回到单位后,李娟娟很快写好了《特巡电力设备 为医院用电护航》的报道。她说:“能够到战疫第一线,采访报道这群最可爱的电力人,我感到满满的骄傲。”
铁肩担道义,妙笔著文章。工作微信群里,她每粘贴一个发稿链接,都是一次胜利的汇报,她撰写的《供电员工穿遍大街小巷“拆东墙补西墙”》《这个“七哥”胆子有点大》等鲜活的防疫保电故事广泛传播,把共克时艰、阻击疫情的信心和决心也传递到随州的每一个角落。
比“疫”双飞的逆行者
“您家现在有几口人,最近是否有干咳、乏力、发热等症状出现……”2月8日,元宵节,李娟娟在怡景苑园小区2号楼的楼道里,一边记录用户信息,一边关切的问道。
李娟娟的老公王天尉是一名基层公务员,一直坚守在疫情防控的一线。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李娟娟也希望能履行社会责任,尽一份微薄之力,便向老公“请缨”抢当社区志愿者。
“太危险了!如果你非得要去,就必须要做好防护措施。”王天尉虽然不想李娟娟冒这个风险,但看到她坚定的眼神,知道拗不过她,只好默默支持。
疫情面前,没有豪言壮语,只有身体力行。李娟娟不是和师傅们跑在“保电一线”,就是和王天尉跑在“防疫一线”,一家家敲门、隔门问话、测量体温,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宣传到户,一天下来300多户、1000多人,一跑就是4个多小时,跑的汗流浃背,被口罩遮盖的面部也隐隐透露出勒痕,可俩人从不喊苦、不喊累,唯一祈盼的是能早日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除了登记居民健康信息,李娟娟和王天尉又陆续抢到了为小区人员送物资、消毒擦拭小区重点区域等任务。夫妻俩不仅抢在前干在前,更是主动为社区的防疫工作出谋划策,在网上搜集疫情防控的好做法提供给社区负责人。李娟娟表示,疫情面前没有旁观者,她和王天尉将和基层志愿者们奋战在一起,发动更多的社会力量,积极开展群防群控活动,相信大家齐心协力、众志成城,一定能打赢这场抗疫阻击战。
“不称职”的年轻妈妈
“妈,朵朵睡觉了吗?”“娟啊,朵朵可乖啦,你不用担心,只是你天天晚上在电脑前工作到深夜,也要注意休息。”正在伏案工作的李娟娟只能通过微信关心1岁半的女儿“朵朵”。
自从李娟娟“上班”后,女儿主要由婆婆照料,家人无条件地支持,让她没有后顾之忧。她白天在一线奔跑,夜晚就关上房门在键盘敲上打着文字,随时关注、跟进、收集一线保电信息,全身心投入到防疫狙击战斗中。
2月10日,李娟娟忙完手头上的工作,已是深夜了。推开房门,看到婆婆抱着孩子在屋里转悠,王天尉依靠在椅背上睡着了,她的眼眶顿时湿润了。原来,家人知道她最近忙于单位疫情防控宣传工作,不忍打扰她,所以婆婆和丈夫只能轮流抱着孩子在屋里来回踱,直到等着她做完工作才放心睡去。
有时候孩子想妈妈了,哭着、喊着要妈妈,看着孩子“写”满了对母亲依赖的脸蛋,她再也没能忍住泪水,只能一手抱着孩子一手工作,而在怀里的宝宝似乎也在积极配合妈妈抗击这场战争,安静的睡着了。
在同事眼里,李娟娟永远都是一副爽朗洒脱模样。作为一位“不称职”的年轻妈妈,她充满期待地说道:“等疫情过去了,我一定要多陪陪我的宝贝!”但愿这不是一句“谎言”。(随州日报 通讯员 陈祚)
镜头背后的女铁军
“我是发展对象,我愿意与一线供电人员共同奋战!”1月28日,大年初四,面对越来越严峻的疫情,90后的李娟娟作为湖北随州随县供电公司的一名基层通讯员,主动向党支部申请到一线参加战“疫”。
离病毒靠近了一步,危险就增加了一分,但李娟娟仍然选择了“逆行”。受疫情影响,四处都在“封路”“隔离”,住在随州的她,为了能赶上去随县的通行车,她早上6点钟就起床,步行4万多步到达候车点,经过40分钟左右的车程,一下车就马不停蹄奔赴医院、监测点等重要保电场所,走向“离炮火最近的地方”。白天,她把镜头对准一线保电人员,拍摄第一手图像资料、记录工作进展。夜晚,在电脑前与泡面作伴,她迅速完成组稿、校对、投稿等一系列熟悉而又复杂的工作,只为了让大家“零时差”了解抗疫保电前线的真实情况。
哪里有防疫保电,哪里就有她的身影。2月5日,李娟娟接到一项特殊任务,对正在随县人民医院第一线的保电人员进行报道。面对病毒,李娟娟一样会心生恐惧,她戴好口罩来到医院,手心里都捏出了汗,但进入配电室,看到电力师傅正在有条不紊地调试和检查设备,她的专业范儿立马显现,认真聆听、仔细观察、详细记录……用镜头和笔端记录战疫一线故事,整整2个小时,此时她的头上已经布满了汗珠。
回到单位后,李娟娟很快写好了《特巡电力设备 为医院用电护航》的报道。她说:“能够到战疫第一线,采访报道这群最可爱的电力人,我感到满满的骄傲。”
铁肩担道义,妙笔著文章。工作微信群里,她每粘贴一个发稿链接,都是一次胜利的汇报,她撰写的《供电员工穿遍大街小巷“拆东墙补西墙”》《这个“七哥”胆子有点大》等鲜活的防疫保电故事广泛传播,把共克时艰、阻击疫情的信心和决心也传递到随州的每一个角落。
比“疫”双飞的逆行者
“您家现在有几口人,最近是否有干咳、乏力、发热等症状出现……”2月8日,元宵节,李娟娟在怡景苑园小区2号楼的楼道里,一边记录用户信息,一边关切的问道。
李娟娟的老公王天尉是一名基层公务员,一直坚守在疫情防控的一线。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李娟娟也希望能履行社会责任,尽一份微薄之力,便向老公“请缨”抢当社区志愿者。
“太危险了!如果你非得要去,就必须要做好防护措施。”王天尉虽然不想李娟娟冒这个风险,但看到她坚定的眼神,知道拗不过她,只好默默支持。
疫情面前,没有豪言壮语,只有身体力行。李娟娟不是和师傅们跑在“保电一线”,就是和王天尉跑在“防疫一线”,一家家敲门、隔门问话、测量体温,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宣传到户,一天下来300多户、1000多人,一跑就是4个多小时,跑的汗流浃背,被口罩遮盖的面部也隐隐透露出勒痕,可俩人从不喊苦、不喊累,唯一祈盼的是能早日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除了登记居民健康信息,李娟娟和王天尉又陆续抢到了为小区人员送物资、消毒擦拭小区重点区域等任务。夫妻俩不仅抢在前干在前,更是主动为社区的防疫工作出谋划策,在网上搜集疫情防控的好做法提供给社区负责人。李娟娟表示,疫情面前没有旁观者,她和王天尉将和基层志愿者们奋战在一起,发动更多的社会力量,积极开展群防群控活动,相信大家齐心协力、众志成城,一定能打赢这场抗疫阻击战。
“不称职”的年轻妈妈
“妈,朵朵睡觉了吗?”“娟啊,朵朵可乖啦,你不用担心,只是你天天晚上在电脑前工作到深夜,也要注意休息。”正在伏案工作的李娟娟只能通过微信关心1岁半的女儿“朵朵”。
自从李娟娟“上班”后,女儿主要由婆婆照料,家人无条件地支持,让她没有后顾之忧。她白天在一线奔跑,夜晚就关上房门在键盘敲上打着文字,随时关注、跟进、收集一线保电信息,全身心投入到防疫狙击战斗中。
2月10日,李娟娟忙完手头上的工作,已是深夜了。推开房门,看到婆婆抱着孩子在屋里转悠,王天尉依靠在椅背上睡着了,她的眼眶顿时湿润了。原来,家人知道她最近忙于单位疫情防控宣传工作,不忍打扰她,所以婆婆和丈夫只能轮流抱着孩子在屋里来回踱,直到等着她做完工作才放心睡去。
有时候孩子想妈妈了,哭着、喊着要妈妈,看着孩子“写”满了对母亲依赖的脸蛋,她再也没能忍住泪水,只能一手抱着孩子一手工作,而在怀里的宝宝似乎也在积极配合妈妈抗击这场战争,安静的睡着了。
在同事眼里,李娟娟永远都是一副爽朗洒脱模样。作为一位“不称职”的年轻妈妈,她充满期待地说道:“等疫情过去了,我一定要多陪陪我的宝贝!”但愿这不是一句“谎言”。(随州日报 通讯员 陈祚)
#抗击疫情 合肥必胜#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安徽紧急立法!】2 月 9 日,安徽省发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涉及物资生产、医护人员保障、食品供应、道路通行、小微企业发展等若干方面。
关键词:物资生产
举措:增购设备政府给予 50% 一次性补助
2 月 9 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的若干措施》,明确 疫情防控期间,重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增购设备政府给予 50% 一次性补助
根据措施,我省将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增产扩产,对疫情防控期间通过技改新增产能的重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在企业签订合同并顺利达产后,按增购设备投资额的 50% 给予一次性补助。实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目录管理,对目录内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的疫情防控相关技改项目,按增购设备投资额的 20% 给予一次性补助。
措施明确,我省还将加大对重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的稳岗支持力度,将重点企业申请失业保险费返还裁员率标准放宽至上年度调查失业率调控目标(5.5%),其中失业保险参保职工 30 人(含)以下企业,裁员率放宽至 20%。对按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要求,提前复工复产、纳入重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的企业,所在市、县可使用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每天 200 元的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
关键词:医卫人员待遇
举措:医卫人员每天可获 200-300 元不等补助
2 月 9 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对参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医疗卫生人员给予保障和激励的若干措施》,明确参与新冠病毒防控医卫人员将获补助,每人每天 200-300 元不等。
具体来看,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按照每人每天 300 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 200 元予以补助。
同时,对参与疫情一线应急处置的医疗卫生人员,连续奋战、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并对其进行诊断、治疗和护理的医护防疫人员,在享受临时性工作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每人 6000 元的一次性慰问补助。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此外,对在疫情防控救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医疗卫生人员,在职称评审时优先推荐,岗位聘用时优先聘用,可破格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在省政府特殊津贴评选中予以倾斜。
关键词:食品生产
举措:保障蔬菜、肉蛋奶、粮油生产、供给
2 月 9 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障主副食品生产流通供应的若干措施》,措施明确,我省将保障蔬菜、肉蛋奶、粮油等产品生产、供给,并鼓励水气供应企业适当降低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用水用气价格,期限为 3 个月(2020 年 2 月、3 月、4 月)。
根据措施,我省将保障主副食品生产能力。增加蔬菜供给,保障蔬菜市场均衡稳定供应;抓好肉蛋奶生产,千方百计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增加牛羊肉产出,加强冷冻肉及奶制品等储备;稳定禽蛋生产,规范家禽集中屠宰场建设;保障奶业稳定发展,引导企业收购供应生鲜乳;加强粮油保障,确保粮油供应不出任何问题,确保粮油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
在畅通主副食品流通渠道方面,我省将将蔬菜(包括瓜果、食用菌)、肉蛋奶、畜禽及产品、水产品、粮油等重要生活物资及种畜禽、仔畜、禽苗纳入应急运输保障 " 绿色通道 "。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阻断交通,确保通往交易市场、蔬菜基地和畜禽养殖场、屠宰加工企业等场所的交通通畅。
此外,鼓励水气供应企业适当降低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用水用气价格,期限为 3 个月(2020 年 2 月、3 月、4 月)。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性单位房产的主副食品供应企业及个体经营户,免收 3 个月(2020 年 2 月、3 月、4 月)房租。
关键词:能源供应
举措: 暂时欠费的居民不停电、不停气
2 月 9 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障能源供应的若干措施》,明确疫情防控期间,对暂时欠费的居民不停电、不停气,保障群众正常生活。
根据措施,我省将采取措施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全社会用能需求,遇特殊情况优先保障疫情病患诊治定点医院、应对疫情所需医疗设备和重点物资生产企业以及民生用能,保障实行封闭管理小区、村庄、单位的电力、天然气供应。疫情防控期间,对暂时欠费的居民不停电、不停气,保障群众正常生活。
同时,确保电力稳定供应,加快新建、改建 " 战疫 " 医院、疾控中心供电设施建设,加快应对疫情所需的医疗用品生产企业新上生产线、扩建厂房电力扩容进度,确保及时提供可靠电力供应;做好企业复工电力供应准备工作,确保随时开工、随时用电。
关键词:物资运输
举措: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阻断交通
2 月 9 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保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道路物资运输有序通行的若干措施》,明确我省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阻断交通。
根据措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采取封闭高速公路、阻断国省干线公路、硬隔离农村公路等措施,切实保障公路网有序运行。
同时,强化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车辆的服务保障,各收费公路经营单位要开通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 " 绿色通道 "。
对确需进出湖北省等疫情重点地区的物资运输,由所在地的市级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向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报告,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运行。对短期向疫情重点区域运送物资的司机、装卸工等提供保障的人员,原则上不采取隔离 14 天的措施。
关键词:市场监督
举措:政府调配口罩价格不超过 1 元;疫情期间严查集体聚餐
2 月 9 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的若干措施》,明确我省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省政府调配口罩价格不超过 1 元。同时,外卖服务全面实施 " 无接触 " 式配送、" 无接触点取餐 "。
根据措施,疫情防控期间,要严格实行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消毒酒精产品终端价格管理,政府统一调配的普通口罩价格不得超过 1 元 / 只,消毒酒精价格不得超过疫情发生前价格。
措施明确,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经营者销售同品种商品,超过 1 月 19 日前(含当日,下同)最后一次实际交易的进销差价率的;以及疫情发生前未实际销售,或者 1 月 19 日前实际交易情况无法查证,进销差价率超过 30%,经市场监管部门告诫仍不立即改正的,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哄抬价格行为依法查处。
同时,全面实施 " 无接触 " 式配送、" 无接触点取餐 " 外卖服务。疫情防控期间,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集体聚餐,对违反规定的严肃查处。
此外,严格对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实施隔离,严禁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野生动物。
关键词:医废物处置
举措:建立跨区域协同处置医疗废物机制
2 月 9 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工作的若干措施》,明确全省各地医疗垃圾及时转运。
根据措施,各市要根据实际,配备足够数量并且符合要求的应急运输车辆,合理制定专用运输路线,保证医疗废物运输车辆通行顺畅,确保医疗废物特别是疫情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每天清运完毕。
同时,保障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规范医疗废物处置行为,并建立医疗废物协同处置及信息共享机制。疫情期间,对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缺口较大,或处置设施存在必须停运检修等情形的地区,要尽快建立跨区域协同处置医疗废物机制。
关键词:中小微企业
举措:中小微企业免收 3 个月房租
2 月 9 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关键词:物资生产
举措:增购设备政府给予 50% 一次性补助
2 月 9 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的若干措施》,明确 疫情防控期间,重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增购设备政府给予 50% 一次性补助
根据措施,我省将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增产扩产,对疫情防控期间通过技改新增产能的重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在企业签订合同并顺利达产后,按增购设备投资额的 50% 给予一次性补助。实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目录管理,对目录内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的疫情防控相关技改项目,按增购设备投资额的 20% 给予一次性补助。
措施明确,我省还将加大对重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的稳岗支持力度,将重点企业申请失业保险费返还裁员率标准放宽至上年度调查失业率调控目标(5.5%),其中失业保险参保职工 30 人(含)以下企业,裁员率放宽至 20%。对按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要求,提前复工复产、纳入重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的企业,所在市、县可使用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每天 200 元的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
关键词:医卫人员待遇
举措:医卫人员每天可获 200-300 元不等补助
2 月 9 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对参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医疗卫生人员给予保障和激励的若干措施》,明确参与新冠病毒防控医卫人员将获补助,每人每天 200-300 元不等。
具体来看,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按照每人每天 300 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 200 元予以补助。
同时,对参与疫情一线应急处置的医疗卫生人员,连续奋战、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并对其进行诊断、治疗和护理的医护防疫人员,在享受临时性工作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每人 6000 元的一次性慰问补助。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此外,对在疫情防控救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医疗卫生人员,在职称评审时优先推荐,岗位聘用时优先聘用,可破格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在省政府特殊津贴评选中予以倾斜。
关键词:食品生产
举措:保障蔬菜、肉蛋奶、粮油生产、供给
2 月 9 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障主副食品生产流通供应的若干措施》,措施明确,我省将保障蔬菜、肉蛋奶、粮油等产品生产、供给,并鼓励水气供应企业适当降低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用水用气价格,期限为 3 个月(2020 年 2 月、3 月、4 月)。
根据措施,我省将保障主副食品生产能力。增加蔬菜供给,保障蔬菜市场均衡稳定供应;抓好肉蛋奶生产,千方百计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增加牛羊肉产出,加强冷冻肉及奶制品等储备;稳定禽蛋生产,规范家禽集中屠宰场建设;保障奶业稳定发展,引导企业收购供应生鲜乳;加强粮油保障,确保粮油供应不出任何问题,确保粮油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
在畅通主副食品流通渠道方面,我省将将蔬菜(包括瓜果、食用菌)、肉蛋奶、畜禽及产品、水产品、粮油等重要生活物资及种畜禽、仔畜、禽苗纳入应急运输保障 " 绿色通道 "。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阻断交通,确保通往交易市场、蔬菜基地和畜禽养殖场、屠宰加工企业等场所的交通通畅。
此外,鼓励水气供应企业适当降低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用水用气价格,期限为 3 个月(2020 年 2 月、3 月、4 月)。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性单位房产的主副食品供应企业及个体经营户,免收 3 个月(2020 年 2 月、3 月、4 月)房租。
关键词:能源供应
举措: 暂时欠费的居民不停电、不停气
2 月 9 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障能源供应的若干措施》,明确疫情防控期间,对暂时欠费的居民不停电、不停气,保障群众正常生活。
根据措施,我省将采取措施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全社会用能需求,遇特殊情况优先保障疫情病患诊治定点医院、应对疫情所需医疗设备和重点物资生产企业以及民生用能,保障实行封闭管理小区、村庄、单位的电力、天然气供应。疫情防控期间,对暂时欠费的居民不停电、不停气,保障群众正常生活。
同时,确保电力稳定供应,加快新建、改建 " 战疫 " 医院、疾控中心供电设施建设,加快应对疫情所需的医疗用品生产企业新上生产线、扩建厂房电力扩容进度,确保及时提供可靠电力供应;做好企业复工电力供应准备工作,确保随时开工、随时用电。
关键词:物资运输
举措: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阻断交通
2 月 9 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保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道路物资运输有序通行的若干措施》,明确我省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阻断交通。
根据措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采取封闭高速公路、阻断国省干线公路、硬隔离农村公路等措施,切实保障公路网有序运行。
同时,强化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车辆的服务保障,各收费公路经营单位要开通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 " 绿色通道 "。
对确需进出湖北省等疫情重点地区的物资运输,由所在地的市级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向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报告,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运行。对短期向疫情重点区域运送物资的司机、装卸工等提供保障的人员,原则上不采取隔离 14 天的措施。
关键词:市场监督
举措:政府调配口罩价格不超过 1 元;疫情期间严查集体聚餐
2 月 9 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的若干措施》,明确我省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省政府调配口罩价格不超过 1 元。同时,外卖服务全面实施 " 无接触 " 式配送、" 无接触点取餐 "。
根据措施,疫情防控期间,要严格实行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消毒酒精产品终端价格管理,政府统一调配的普通口罩价格不得超过 1 元 / 只,消毒酒精价格不得超过疫情发生前价格。
措施明确,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经营者销售同品种商品,超过 1 月 19 日前(含当日,下同)最后一次实际交易的进销差价率的;以及疫情发生前未实际销售,或者 1 月 19 日前实际交易情况无法查证,进销差价率超过 30%,经市场监管部门告诫仍不立即改正的,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哄抬价格行为依法查处。
同时,全面实施 " 无接触 " 式配送、" 无接触点取餐 " 外卖服务。疫情防控期间,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集体聚餐,对违反规定的严肃查处。
此外,严格对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实施隔离,严禁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野生动物。
关键词:医废物处置
举措:建立跨区域协同处置医疗废物机制
2 月 9 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工作的若干措施》,明确全省各地医疗垃圾及时转运。
根据措施,各市要根据实际,配备足够数量并且符合要求的应急运输车辆,合理制定专用运输路线,保证医疗废物运输车辆通行顺畅,确保医疗废物特别是疫情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每天清运完毕。
同时,保障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规范医疗废物处置行为,并建立医疗废物协同处置及信息共享机制。疫情期间,对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缺口较大,或处置设施存在必须停运检修等情形的地区,要尽快建立跨区域协同处置医疗废物机制。
关键词:中小微企业
举措:中小微企业免收 3 个月房租
2 月 9 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1026疫情防控权威发布#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安徽紧急立法!】2 月 9 日,安徽省发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涉及物资生产、医护人员保障、食品供应、道路通行、小微企业发展等若干方面。
关键词:物资生产
举措:增购设备政府给予 50% 一次性补助
2 月 9 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的若干措施》,明确 疫情防控期间,重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增购设备政府给予 50% 一次性补助
根据措施,我省将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增产扩产,对疫情防控期间通过技改新增产能的重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在企业签订合同并顺利达产后,按增购设备投资额的 50% 给予一次性补助。实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目录管理,对目录内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的疫情防控相关技改项目,按增购设备投资额的 20% 给予一次性补助。
措施明确,我省还将加大对重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的稳岗支持力度,将重点企业申请失业保险费返还裁员率标准放宽至上年度调查失业率调控目标(5.5%),其中失业保险参保职工 30 人(含)以下企业,裁员率放宽至 20%。对按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要求,提前复工复产、纳入重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的企业,所在市、县可使用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每天 200 元的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
关键词:医卫人员待遇
举措:医卫人员每天可获 200-300 元不等补助
2 月 9 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对参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医疗卫生人员给予保障和激励的若干措施》,明确参与新冠病毒防控医卫人员将获补助,每人每天 200-300 元不等。
具体来看,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按照每人每天 300 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 200 元予以补助。
同时,对参与疫情一线应急处置的医疗卫生人员,连续奋战、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并对其进行诊断、治疗和护理的医护防疫人员,在享受临时性工作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每人 6000 元的一次性慰问补助。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此外,对在疫情防控救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医疗卫生人员,在职称评审时优先推荐,岗位聘用时优先聘用,可破格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在省政府特殊津贴评选中予以倾斜。
关键词:食品生产
举措:保障蔬菜、肉蛋奶、粮油生产、供给
2 月 9 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障主副食品生产流通供应的若干措施》,措施明确,我省将保障蔬菜、肉蛋奶、粮油等产品生产、供给,并鼓励水气供应企业适当降低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用水用气价格,期限为 3 个月(2020 年 2 月、3 月、4 月)。
根据措施,我省将保障主副食品生产能力。增加蔬菜供给,保障蔬菜市场均衡稳定供应;抓好肉蛋奶生产,千方百计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增加牛羊肉产出,加强冷冻肉及奶制品等储备;稳定禽蛋生产,规范家禽集中屠宰场建设;保障奶业稳定发展,引导企业收购供应生鲜乳;加强粮油保障,确保粮油供应不出任何问题,确保粮油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
在畅通主副食品流通渠道方面,我省将将蔬菜(包括瓜果、食用菌)、肉蛋奶、畜禽及产品、水产品、粮油等重要生活物资及种畜禽、仔畜、禽苗纳入应急运输保障 " 绿色通道 "。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阻断交通,确保通往交易市场、蔬菜基地和畜禽养殖场、屠宰加工企业等场所的交通通畅。
此外,鼓励水气供应企业适当降低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用水用气价格,期限为 3 个月(2020 年 2 月、3 月、4 月)。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性单位房产的主副食品供应企业及个体经营户,免收 3 个月(2020 年 2 月、3 月、4 月)房租。
关键词:能源供应
举措: 暂时欠费的居民不停电、不停气
2 月 9 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障能源供应的若干措施》,明确疫情防控期间,对暂时欠费的居民不停电、不停气,保障群众正常生活。
根据措施,我省将采取措施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全社会用能需求,遇特殊情况优先保障疫情病患诊治定点医院、应对疫情所需医疗设备和重点物资生产企业以及民生用能,保障实行封闭管理小区、村庄、单位的电力、天然气供应。疫情防控期间,对暂时欠费的居民不停电、不停气,保障群众正常生活。
同时,确保电力稳定供应,加快新建、改建 " 战疫 " 医院、疾控中心供电设施建设,加快应对疫情所需的医疗用品生产企业新上生产线、扩建厂房电力扩容进度,确保及时提供可靠电力供应;做好企业复工电力供应准备工作,确保随时开工、随时用电。
关键词:物资运输
举措: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阻断交通
2 月 9 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保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道路物资运输有序通行的若干措施》,明确我省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阻断交通。
根据措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采取封闭高速公路、阻断国省干线公路、硬隔离农村公路等措施,切实保障公路网有序运行。
同时,强化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车辆的服务保障,各收费公路经营单位要开通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 " 绿色通道 "。
对确需进出湖北省等疫情重点地区的物资运输,由所在地的市级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向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报告,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运行。对短期向疫情重点区域运送物资的司机、装卸工等提供保障的人员,原则上不采取隔离 14 天的措施。
关键词:市场监督
举措:政府调配口罩价格不超过 1 元;疫情期间严查集体聚餐
2 月 9 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的若干措施》,明确我省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省政府调配口罩价格不超过 1 元。同时,外卖服务全面实施 " 无接触 " 式配送、" 无接触点取餐 "。
根据措施,疫情防控期间,要严格实行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消毒酒精产品终端价格管理,政府统一调配的普通口罩价格不得超过 1 元 / 只,消毒酒精价格不得超过疫情发生前价格。
措施明确,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经营者销售同品种商品,超过 1 月 19 日前(含当日,下同)最后一次实际交易的进销差价率的;以及疫情发生前未实际销售,或者 1 月 19 日前实际交易情况无法查证,进销差价率超过 30%,经市场监管部门告诫仍不立即改正的,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哄抬价格行为依法查处。
同时,全面实施 " 无接触 " 式配送、" 无接触点取餐 " 外卖服务。疫情防控期间,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集体聚餐,对违反规定的严肃查处。
此外,严格对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实施隔离,严禁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野生动物。
关键词:医废物处置
举措:建立跨区域协同处置医疗废物机制
2 月 9 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工作的若干措施》,明确全省各地医疗垃圾及时转运。
根据措施,各市要根据实际,配备足够数量并且符合要求的应急运输车辆,合理制定专用运输路线,保证医疗废物运输车辆通行顺畅,确保医疗废物特别是疫情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每天清运完毕。
同时,保障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规范医疗废物处置行为,并建立医疗废物协同处置及信息共享机制。疫情期间,对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缺口较大,或处置设施存在必须停运检修等情形的地区,要尽快建立跨区域协同处置医疗废物机制。
关键词:中小微企业
举措:中小微企业免收 3 个月房租
2 月 9 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我省中小微企业将免收 3 个月房租(2 月、3 月、4 月)。
根据措施,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疫情发生前 3 个月生产经营正常,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对到期贷款予以展期或无还本续贷。
同时,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新增就业岗位的小微企业,根据新签订 12 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数量,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 1000 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对其中吸纳因疫情无法返回湖北就业人员或登记失业 6 个月以上人员的企业,标准提高到每人 2000 元,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 4 万元。
措施明确,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性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 3 个月(2020 年 2 月、3 月、4 月)房租。
此外,降低中小微企业用电、用气、物流等成本,工业用电价格根据国家政策及时调整,工业用水价格、用天然气价格均下调 10%,期限为 3 个月。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确因流动资金紧张、缴费困难,实行 " 欠费不停供、不收滞纳金 " 措施。
关键词:物资生产
举措:增购设备政府给予 50% 一次性补助
2 月 9 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的若干措施》,明确 疫情防控期间,重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增购设备政府给予 50% 一次性补助
根据措施,我省将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增产扩产,对疫情防控期间通过技改新增产能的重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在企业签订合同并顺利达产后,按增购设备投资额的 50% 给予一次性补助。实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目录管理,对目录内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的疫情防控相关技改项目,按增购设备投资额的 20% 给予一次性补助。
措施明确,我省还将加大对重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的稳岗支持力度,将重点企业申请失业保险费返还裁员率标准放宽至上年度调查失业率调控目标(5.5%),其中失业保险参保职工 30 人(含)以下企业,裁员率放宽至 20%。对按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要求,提前复工复产、纳入重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的企业,所在市、县可使用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每天 200 元的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
关键词:医卫人员待遇
举措:医卫人员每天可获 200-300 元不等补助
2 月 9 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对参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医疗卫生人员给予保障和激励的若干措施》,明确参与新冠病毒防控医卫人员将获补助,每人每天 200-300 元不等。
具体来看,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按照每人每天 300 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 200 元予以补助。
同时,对参与疫情一线应急处置的医疗卫生人员,连续奋战、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并对其进行诊断、治疗和护理的医护防疫人员,在享受临时性工作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每人 6000 元的一次性慰问补助。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此外,对在疫情防控救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医疗卫生人员,在职称评审时优先推荐,岗位聘用时优先聘用,可破格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在省政府特殊津贴评选中予以倾斜。
关键词:食品生产
举措:保障蔬菜、肉蛋奶、粮油生产、供给
2 月 9 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障主副食品生产流通供应的若干措施》,措施明确,我省将保障蔬菜、肉蛋奶、粮油等产品生产、供给,并鼓励水气供应企业适当降低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用水用气价格,期限为 3 个月(2020 年 2 月、3 月、4 月)。
根据措施,我省将保障主副食品生产能力。增加蔬菜供给,保障蔬菜市场均衡稳定供应;抓好肉蛋奶生产,千方百计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增加牛羊肉产出,加强冷冻肉及奶制品等储备;稳定禽蛋生产,规范家禽集中屠宰场建设;保障奶业稳定发展,引导企业收购供应生鲜乳;加强粮油保障,确保粮油供应不出任何问题,确保粮油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
在畅通主副食品流通渠道方面,我省将将蔬菜(包括瓜果、食用菌)、肉蛋奶、畜禽及产品、水产品、粮油等重要生活物资及种畜禽、仔畜、禽苗纳入应急运输保障 " 绿色通道 "。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阻断交通,确保通往交易市场、蔬菜基地和畜禽养殖场、屠宰加工企业等场所的交通通畅。
此外,鼓励水气供应企业适当降低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用水用气价格,期限为 3 个月(2020 年 2 月、3 月、4 月)。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性单位房产的主副食品供应企业及个体经营户,免收 3 个月(2020 年 2 月、3 月、4 月)房租。
关键词:能源供应
举措: 暂时欠费的居民不停电、不停气
2 月 9 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障能源供应的若干措施》,明确疫情防控期间,对暂时欠费的居民不停电、不停气,保障群众正常生活。
根据措施,我省将采取措施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全社会用能需求,遇特殊情况优先保障疫情病患诊治定点医院、应对疫情所需医疗设备和重点物资生产企业以及民生用能,保障实行封闭管理小区、村庄、单位的电力、天然气供应。疫情防控期间,对暂时欠费的居民不停电、不停气,保障群众正常生活。
同时,确保电力稳定供应,加快新建、改建 " 战疫 " 医院、疾控中心供电设施建设,加快应对疫情所需的医疗用品生产企业新上生产线、扩建厂房电力扩容进度,确保及时提供可靠电力供应;做好企业复工电力供应准备工作,确保随时开工、随时用电。
关键词:物资运输
举措: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阻断交通
2 月 9 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保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道路物资运输有序通行的若干措施》,明确我省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阻断交通。
根据措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采取封闭高速公路、阻断国省干线公路、硬隔离农村公路等措施,切实保障公路网有序运行。
同时,强化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车辆的服务保障,各收费公路经营单位要开通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 " 绿色通道 "。
对确需进出湖北省等疫情重点地区的物资运输,由所在地的市级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向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报告,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运行。对短期向疫情重点区域运送物资的司机、装卸工等提供保障的人员,原则上不采取隔离 14 天的措施。
关键词:市场监督
举措:政府调配口罩价格不超过 1 元;疫情期间严查集体聚餐
2 月 9 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的若干措施》,明确我省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省政府调配口罩价格不超过 1 元。同时,外卖服务全面实施 " 无接触 " 式配送、" 无接触点取餐 "。
根据措施,疫情防控期间,要严格实行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消毒酒精产品终端价格管理,政府统一调配的普通口罩价格不得超过 1 元 / 只,消毒酒精价格不得超过疫情发生前价格。
措施明确,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经营者销售同品种商品,超过 1 月 19 日前(含当日,下同)最后一次实际交易的进销差价率的;以及疫情发生前未实际销售,或者 1 月 19 日前实际交易情况无法查证,进销差价率超过 30%,经市场监管部门告诫仍不立即改正的,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哄抬价格行为依法查处。
同时,全面实施 " 无接触 " 式配送、" 无接触点取餐 " 外卖服务。疫情防控期间,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集体聚餐,对违反规定的严肃查处。
此外,严格对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实施隔离,严禁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野生动物。
关键词:医废物处置
举措:建立跨区域协同处置医疗废物机制
2 月 9 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工作的若干措施》,明确全省各地医疗垃圾及时转运。
根据措施,各市要根据实际,配备足够数量并且符合要求的应急运输车辆,合理制定专用运输路线,保证医疗废物运输车辆通行顺畅,确保医疗废物特别是疫情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每天清运完毕。
同时,保障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规范医疗废物处置行为,并建立医疗废物协同处置及信息共享机制。疫情期间,对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缺口较大,或处置设施存在必须停运检修等情形的地区,要尽快建立跨区域协同处置医疗废物机制。
关键词:中小微企业
举措:中小微企业免收 3 个月房租
2 月 9 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我省中小微企业将免收 3 个月房租(2 月、3 月、4 月)。
根据措施,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疫情发生前 3 个月生产经营正常,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对到期贷款予以展期或无还本续贷。
同时,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新增就业岗位的小微企业,根据新签订 12 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数量,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 1000 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对其中吸纳因疫情无法返回湖北就业人员或登记失业 6 个月以上人员的企业,标准提高到每人 2000 元,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 4 万元。
措施明确,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性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 3 个月(2020 年 2 月、3 月、4 月)房租。
此外,降低中小微企业用电、用气、物流等成本,工业用电价格根据国家政策及时调整,工业用水价格、用天然气价格均下调 10%,期限为 3 个月。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确因流动资金紧张、缴费困难,实行 " 欠费不停供、不收滞纳金 "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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