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侯人社局举办 “劳动关系大讲堂”抗疫直播间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月活动】2月27日,武侯人社局及时开通“劳动关系大讲堂”抗疫直播间,并同步启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月活动。此次培训由成都市人社局指导,武侯人社局主办,采用线上培训方式,邀请资深劳动关系领域专家、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静直播授课、互动答疑。杨静老师主要就疫情期间劳动用工政策进行了深度解读,并结合实例对疫情期间企业用工管理风险、企业劳动关系易发纠纷处理等热点问题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在学员提问环节,参训人员主动思考、积极发问、相互探讨、气氛热烈。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此次线上培训方式新颖、内容丰富、收获很大。
直播前,武侯人社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QQ群等网络渠道发布了活动海报及参与通道,多方面收集疫情期间企业和职工关注的热点疑点问题,确保此次线上培训的覆盖面、时效性、针对性。武侯区各类用人单位共计3704人次观看了此次直播,覆盖企业800余家。
下一步,武侯人社局将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结合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精准对接企业和职工需求,不断创新劳动关系服务方式,引导企业和职工同舟共济、共度难关,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武侯服务 @成都人社局 @成都发布
直播前,武侯人社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QQ群等网络渠道发布了活动海报及参与通道,多方面收集疫情期间企业和职工关注的热点疑点问题,确保此次线上培训的覆盖面、时效性、针对性。武侯区各类用人单位共计3704人次观看了此次直播,覆盖企业800余家。
下一步,武侯人社局将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结合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精准对接企业和职工需求,不断创新劳动关系服务方式,引导企业和职工同舟共济、共度难关,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武侯服务 @成都人社局 @成都发布
【河北多部门联合倡议:切实保障疫情期间职工合法权益】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日前,河北省人社厅、河北省总工会、河北省企业家协会、河北省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发布《致河北省广大企业和职工的倡议书》,要求切实保障疫情期间职工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合法权益。
强化担当,切实把职工权益放在心上。生产一线也是战“疫”一线,全省广大企业要主动承担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坚持把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自觉关心爱护职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帮助解决广大职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特别是加大对患病或者被隔离职工以及生活困难职工的关注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切实保障疫情期间职工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合法权益。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充分发挥集体协商制度的优势,畅通民主沟通绿色渠道,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少裁员,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弘扬正气,积极保障企业正常运行。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广大职工要以新时代主人翁的姿态,大力发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在企业复工复产中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要树立企业职工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的意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全力抓好生产,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生产任务。主动遵守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制度,做好自身安全防护。理性表达合理诉求,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争议,立足岗位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建功立业,共同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记者 孙兰)
强化担当,切实把职工权益放在心上。生产一线也是战“疫”一线,全省广大企业要主动承担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坚持把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自觉关心爱护职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帮助解决广大职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特别是加大对患病或者被隔离职工以及生活困难职工的关注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切实保障疫情期间职工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合法权益。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充分发挥集体协商制度的优势,畅通民主沟通绿色渠道,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少裁员,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弘扬正气,积极保障企业正常运行。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广大职工要以新时代主人翁的姿态,大力发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在企业复工复产中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要树立企业职工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的意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全力抓好生产,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生产任务。主动遵守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制度,做好自身安全防护。理性表达合理诉求,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争议,立足岗位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建功立业,共同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记者 孙兰)
【复工复产 职工权益如何保障?】本周开始,全省各单位、企业都进入陆续复工复产的状态,很多人又如常奔波在上班路上、坚守在岗位上,但是心里还是不禁有些担忧:自己有没有感染的风险?如果被隔离了得请长假,会不会被单位开除?身在外地的职工,因为路途受阻,无法及时赶到单位,会不会被扣工资?昨天下午,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三场新闻发布会召开,对于公众关心的这些问题,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石丽康表示,疫情发生以来人社部、省委省政府为了切实助推企业复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做了大量工作,共有三个方面:第一明确规定在疫情期间作为新冠病毒的感染者、隔离者或疑似者,企业在这段时间不能以职工感染了病毒或者是疑似群体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如果说相关人员在感染期间,留观期间相关劳动合同到期那么劳动合同正常延期,不能说劳动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第三相关的感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或留观病人因为治病留观隔离等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企业应该在这段时间照常给他发劳动报酬,主要通过这三种形式来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照常发放劳动报酬,可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情况,有人疑似感染,隔离十四天没问题就能正常上班,有人不幸感染需要治疗,不能上班的时间就会很长,不同的情况劳动报酬应该如何计算呢?咱们云南是2月10日正式复工,可是有很多老家在省外的朋友因疫情或着交通问题不能及时返回云南上班,又应如何计算工资?
另外,虽然已经复工,但其实很多中小企业面临两难,不开工,压力越来越大;如果开工,一是可能各方面条件达不到,二是如果一个员工感染,可能整个企业的人都要隔离,损失更大。两难之中,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
今晚22:00都市频道播出的《新闻联合播》,我们将连线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的余坤律师,一起来听听她的看法,欢迎大家准时收看!
照常发放劳动报酬,可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情况,有人疑似感染,隔离十四天没问题就能正常上班,有人不幸感染需要治疗,不能上班的时间就会很长,不同的情况劳动报酬应该如何计算呢?咱们云南是2月10日正式复工,可是有很多老家在省外的朋友因疫情或着交通问题不能及时返回云南上班,又应如何计算工资?
另外,虽然已经复工,但其实很多中小企业面临两难,不开工,压力越来越大;如果开工,一是可能各方面条件达不到,二是如果一个员工感染,可能整个企业的人都要隔离,损失更大。两难之中,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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