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我为群众办实事】聚焦“民”字再发力,凸显“实”字出真招——北安市人民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工作纪实(二)
围绕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北安法院积极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提升精细化服务质量,强化服务保障意识,持续助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召开工作启动会,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召开工作调度会和情况汇报会10余次,院领导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保证工作扎实推进。与市营商局对接,启动“以法护企 惠商安商”专项行动 ,选派30名中层干部与30家企业对接,签订“北安市政法系统以法护企 惠商安商”结对服务协议书,通过力量前移、服务前置,立足法院工作职能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通过开展“入村屯 进社区 走企业 访群众”大走访活动,全面了解相关单位、企业及群众的工作生活情况。活动开展以来,北安法院领导班子“走流程”14次;开展“送法进乡村、学校、社区、机关”等普法宣传活动16场次;走访农机合作社、涉农企业、种粮大户12家;精准对接16个村委会等乡村社会基层治理力量,23名基层法官入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开展巡回审判3次,切实减少当事人诉累;开展涉农民工权益案件专项执行行动5次,执行标的额238.7万元;走访企业24次,发放并回收调查问卷120份,发放宣传单500余份。制定北安市人民法院《主要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改制化险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效能专项实施方案》《执行合同工作制度》,发放《服务企业宣传手册》,强化法院、工商联、司法局三方联络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共同探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新途径、新方法。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完善诉求联办机制,做好对接、办理和反馈工作。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北安法院对标办理破产、执行合同、保护中小投资者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立足实际,采取可行有效的举措,精准发力,服务保障全市经济发展“加速跑”。
围绕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北安法院积极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提升精细化服务质量,强化服务保障意识,持续助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召开工作启动会,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召开工作调度会和情况汇报会10余次,院领导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保证工作扎实推进。与市营商局对接,启动“以法护企 惠商安商”专项行动 ,选派30名中层干部与30家企业对接,签订“北安市政法系统以法护企 惠商安商”结对服务协议书,通过力量前移、服务前置,立足法院工作职能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通过开展“入村屯 进社区 走企业 访群众”大走访活动,全面了解相关单位、企业及群众的工作生活情况。活动开展以来,北安法院领导班子“走流程”14次;开展“送法进乡村、学校、社区、机关”等普法宣传活动16场次;走访农机合作社、涉农企业、种粮大户12家;精准对接16个村委会等乡村社会基层治理力量,23名基层法官入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开展巡回审判3次,切实减少当事人诉累;开展涉农民工权益案件专项执行行动5次,执行标的额238.7万元;走访企业24次,发放并回收调查问卷120份,发放宣传单500余份。制定北安市人民法院《主要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改制化险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效能专项实施方案》《执行合同工作制度》,发放《服务企业宣传手册》,强化法院、工商联、司法局三方联络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共同探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新途径、新方法。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完善诉求联办机制,做好对接、办理和反馈工作。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北安法院对标办理破产、执行合同、保护中小投资者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立足实际,采取可行有效的举措,精准发力,服务保障全市经济发展“加速跑”。
加强前端治理 创建“无讼村屯”
---临江林区基层法院创建“无讼村屯”暨“法官进网格”活动纪实
进入西小山村,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村容整洁,村庄打扫的一尘不染,让人赏心悦目。西小山村座落于临江市桦树镇东南部,当地主要以种植人参、中草药材、粮食作物作为经济收入来源。
这是临江林区基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长德一行三人第三次来到西小山村,之前两次实地走访调研,发现西小山村村风文明,人居生活环境和谐,邻里纠纷少。经过与桦树镇党委领导讨论并充分征求意见后,这次到西小山村决定将该村打造为“无讼村屯”,并推进“法官进网格”工作,建立网格联动机制,实现乡村与法院的资源共享。
“力争将矛盾化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这句话一直是西小山村两委以及各网格在矛盾化解工作中推行的工作理念。在矛盾纠纷发生后,先由村调解组织及桦树镇司法所层层介入调解,从法理方面释明矛盾产生原因,指导当事人从法律层面化解问题。
马长德指出,“西小山村的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是赓续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延伸,村两委以实际行动落实多元解纷机制,更好的发挥辖区内司法、人民调解资源、乡镇综治中心等组织的作用,通过源头治理,推动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为双方创建“无讼村屯”及推进“法官进网格”工作提供了经验指导,在接下来的诉源治理工作中提供新思路。
随后,双方在“法官进网格”工作中,马长德与桦树镇政府相关领导进行“法官进网格”挂牌仪式。此次创建“无讼村屯”暨“法官进网格”活动,加强了与基层村屯的联系,打通了基层矛盾排查化解纠纷的“最后一公里。”
---临江林区基层法院创建“无讼村屯”暨“法官进网格”活动纪实
进入西小山村,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村容整洁,村庄打扫的一尘不染,让人赏心悦目。西小山村座落于临江市桦树镇东南部,当地主要以种植人参、中草药材、粮食作物作为经济收入来源。
这是临江林区基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长德一行三人第三次来到西小山村,之前两次实地走访调研,发现西小山村村风文明,人居生活环境和谐,邻里纠纷少。经过与桦树镇党委领导讨论并充分征求意见后,这次到西小山村决定将该村打造为“无讼村屯”,并推进“法官进网格”工作,建立网格联动机制,实现乡村与法院的资源共享。
“力争将矛盾化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这句话一直是西小山村两委以及各网格在矛盾化解工作中推行的工作理念。在矛盾纠纷发生后,先由村调解组织及桦树镇司法所层层介入调解,从法理方面释明矛盾产生原因,指导当事人从法律层面化解问题。
马长德指出,“西小山村的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是赓续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延伸,村两委以实际行动落实多元解纷机制,更好的发挥辖区内司法、人民调解资源、乡镇综治中心等组织的作用,通过源头治理,推动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为双方创建“无讼村屯”及推进“法官进网格”工作提供了经验指导,在接下来的诉源治理工作中提供新思路。
随后,双方在“法官进网格”工作中,马长德与桦树镇政府相关领导进行“法官进网格”挂牌仪式。此次创建“无讼村屯”暨“法官进网格”活动,加强了与基层村屯的联系,打通了基层矛盾排查化解纠纷的“最后一公里。”
【安法动态】“昆明环境公益诉讼林”二期工程顺利验收
工程验收
7月28日上午,安宁市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江璐、环资庭负责人史莎丽、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营林科科长刘柏林、林业站站长张利昆及“公益林”二期工程施工单位人员一行到安宁市八街街道办事处车木河水库水源保护区对“昆明环境公益诉讼林”二期工程进行验收。
今年6月1日,经过安宁法院与安宁林草局的前期勘查、论证和规划,使用安宁法院2015、2016年环境刑事案件被告人交纳的植被修复款,联合相关部门启动了“昆明环境公益诉讼林”二期工程。该工程主要新增雪松、肋果茶、三角枫等植被,人工造林1376株,造林面积9.6亩,并对一期栽种的林木进行抚育,以及对林地及周边环境进行清理、整治。
为保证植被修复质量,在修复过程中杜绝“一种了之”的情形,安宁法院委托林业部门采用“3•3•3•1”模式,即通过分期验收成活率,抚育、管理情况进行分期支付款项的模式,对植被修护工程进行管理和验收。
二期工程的顺利验收有利于在教育、预防、惩戒环境资源犯罪方面和恢复植被方面持续发挥积极作用,为法院系统环境资源审判方式创新方面起到示范作用。
安宁法院作为全省率先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的基层法院,建成的“昆明环境公益诉讼林”是全国首个环境公益诉讼林,至今,安宁法院实施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管护工作10余年。
期间,安宁法院一直坚持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环境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为优美宜居的生活空间、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进一步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国土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下一步,安宁法院将继续主动融入到安宁市“生态优先”发展战略中,为安宁市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工程验收
7月28日上午,安宁市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江璐、环资庭负责人史莎丽、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营林科科长刘柏林、林业站站长张利昆及“公益林”二期工程施工单位人员一行到安宁市八街街道办事处车木河水库水源保护区对“昆明环境公益诉讼林”二期工程进行验收。
今年6月1日,经过安宁法院与安宁林草局的前期勘查、论证和规划,使用安宁法院2015、2016年环境刑事案件被告人交纳的植被修复款,联合相关部门启动了“昆明环境公益诉讼林”二期工程。该工程主要新增雪松、肋果茶、三角枫等植被,人工造林1376株,造林面积9.6亩,并对一期栽种的林木进行抚育,以及对林地及周边环境进行清理、整治。
为保证植被修复质量,在修复过程中杜绝“一种了之”的情形,安宁法院委托林业部门采用“3•3•3•1”模式,即通过分期验收成活率,抚育、管理情况进行分期支付款项的模式,对植被修护工程进行管理和验收。
二期工程的顺利验收有利于在教育、预防、惩戒环境资源犯罪方面和恢复植被方面持续发挥积极作用,为法院系统环境资源审判方式创新方面起到示范作用。
安宁法院作为全省率先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的基层法院,建成的“昆明环境公益诉讼林”是全国首个环境公益诉讼林,至今,安宁法院实施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管护工作10余年。
期间,安宁法院一直坚持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环境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为优美宜居的生活空间、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进一步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国土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下一步,安宁法院将继续主动融入到安宁市“生态优先”发展战略中,为安宁市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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