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系列报道之四——为高原生物多样性提供司法保护】青海,拥有世界最大面积的高寒湿地、草原、灌丛、森林等生态系统,青海还是世界上高海拔地区生物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基因多样性、遗传多样性最集中的地区,是高寒生物自然物种资源库。
近年来,我省多部门齐力开展对国土绿化及湿地保护行动,有效提升林地、草地等植被覆盖度,为丰富生物多样性创造条件。据统计数据显示,全省有592万公顷天然林、有4191.72万公顷天然草地、有814.36万公顷湿地。
严打非法开采 与环境修复并重
“是天上掉了馅饼吗?你承包的草场居然有砂金!”
“真的吗?”角某半信半疑回答着。
在果洛藏族自治州玛多县花石峡镇吉日迈村的一处承包草场,高某、李某、角某等7人忙的不亦乐乎,只见他们不停地采挖,将草原大量裸土外露,他们在挖什么?村民们议论纷纷,没过多久,玛多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高某等7人犯非法采矿罪提起公诉,同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16年7月至8月间,高某等人发现角某承包的草场有砂金,他们与角某商议后决定在草场开采砂金,他们的开采行为没有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属于擅自开采。开采造成草原大量裸土外露,河谷融区潜水层结构及地形地貌景观被严重破坏。
经玛多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高某等7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采矿罪,遂以非法采矿罪判处7名被告人2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被告人李某依法承担被破坏草场的修复责任。
在审理中,被告人李某委托第三方编制了环境综合治理方案,方案提出了沙堆清理、回填采坑,场地平整,撒播草籽、养护等较为具体的综合治理措施,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且得到黄河源国家公园管理委员会认可,治理费用24.26万元。被告人李某自愿承担所需治理费用,并与公益诉讼起诉人达成调解协议。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赵霞说,我们在审理中注重发挥环境司法职能作用,维护自然保护区管理制度的运行,尤其是在生态环境敏感区等生态红线划定区内,司法裁判严守环境保护优先和生态红线管理制度,严禁任意改变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的行为,防止不合理开发资源的行为损害生态环境,对污染环境犯罪采取零容忍态度,以对生态环境的损害修复情况作为刑事处罚的重要情节,将严厉打击非法开采与环境修复相结合。破坏三江源生物多样性的违法犯罪案件中,尤以非法采矿和非法盗猎危害性最大。非法采矿会破坏草场、植被,造成土地裸露,加速水土流失,缩减食草动物赖以生存的环境。
近年来,我省设立了三江源、青海湖、祁连山三个生态法庭,在隆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东仲林场挂牌成立“环境资源保护服务站”,在海北藏族自治州祁连县18个森林管护站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站”。完善省级行政区划内的集中管辖制度,结合流域、湿地等生态功能区和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和系统治理需要,形成以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为“点”,各市州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审判团队为“线”,各集中管辖基层法院加涉重点流域、区域三个生态法庭为“面”的环境资源集中管辖审判体系,更好地满足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需要。
规范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他们在干嘛?这么大的树,会不会涉及非法砍伐?”
2017年的一天夜晚,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前往海北藏族自治州祁连县县城的途中,发现路边有几人正在砍伐树木。
经过省检察院检察官现场勘查取证,其中有一棵树的树龄在220年至240年之间,是重点保护古树名木小叶杨。随即,检察官在查阅资料并仔细研究案情之后决定立案,连夜起草检察建议书。
祁连县检察院向县林业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履行监管职责,妥善保护古树,排查周边古树小叶杨的数量。随后在辖区内重新清点核查出两棵古树。
据青海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省域主要有针叶林、阔叶林和灌木林等森林生态系统类型,发挥着涵养水源、水土保持、防风固沙、调节气候、防灾减灾、维持生物多样性、维护大区域生态系统的稳定及气候变化应对等领域发挥着多种生态功能。
这起案件只是我省通过法治力量保护生物多样性的一个缩影。今年,省高院立足省情定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意见》,加强了对长江、黄河、澜沧江、青海湖、湟水河等重点水域的保护;加强了对易发多发的盗猎藏羚羊、白唇鹿、麝、雪豹等高寒、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和珍稀植物的环境资源刑事案件打击力度;加强了对雪山冰川、江源流域、湖泊湿地、草原草甸、沙地荒漠等的生态治理修复和青藏高原生物多样性的司法保护,对全省各级法院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作了进一步规范。
多年来,我省司法机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从司法层面全面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青海政法)
近年来,我省多部门齐力开展对国土绿化及湿地保护行动,有效提升林地、草地等植被覆盖度,为丰富生物多样性创造条件。据统计数据显示,全省有592万公顷天然林、有4191.72万公顷天然草地、有814.36万公顷湿地。
严打非法开采 与环境修复并重
“是天上掉了馅饼吗?你承包的草场居然有砂金!”
“真的吗?”角某半信半疑回答着。
在果洛藏族自治州玛多县花石峡镇吉日迈村的一处承包草场,高某、李某、角某等7人忙的不亦乐乎,只见他们不停地采挖,将草原大量裸土外露,他们在挖什么?村民们议论纷纷,没过多久,玛多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高某等7人犯非法采矿罪提起公诉,同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16年7月至8月间,高某等人发现角某承包的草场有砂金,他们与角某商议后决定在草场开采砂金,他们的开采行为没有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属于擅自开采。开采造成草原大量裸土外露,河谷融区潜水层结构及地形地貌景观被严重破坏。
经玛多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高某等7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采矿罪,遂以非法采矿罪判处7名被告人2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被告人李某依法承担被破坏草场的修复责任。
在审理中,被告人李某委托第三方编制了环境综合治理方案,方案提出了沙堆清理、回填采坑,场地平整,撒播草籽、养护等较为具体的综合治理措施,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且得到黄河源国家公园管理委员会认可,治理费用24.26万元。被告人李某自愿承担所需治理费用,并与公益诉讼起诉人达成调解协议。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赵霞说,我们在审理中注重发挥环境司法职能作用,维护自然保护区管理制度的运行,尤其是在生态环境敏感区等生态红线划定区内,司法裁判严守环境保护优先和生态红线管理制度,严禁任意改变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的行为,防止不合理开发资源的行为损害生态环境,对污染环境犯罪采取零容忍态度,以对生态环境的损害修复情况作为刑事处罚的重要情节,将严厉打击非法开采与环境修复相结合。破坏三江源生物多样性的违法犯罪案件中,尤以非法采矿和非法盗猎危害性最大。非法采矿会破坏草场、植被,造成土地裸露,加速水土流失,缩减食草动物赖以生存的环境。
近年来,我省设立了三江源、青海湖、祁连山三个生态法庭,在隆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东仲林场挂牌成立“环境资源保护服务站”,在海北藏族自治州祁连县18个森林管护站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站”。完善省级行政区划内的集中管辖制度,结合流域、湿地等生态功能区和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和系统治理需要,形成以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为“点”,各市州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审判团队为“线”,各集中管辖基层法院加涉重点流域、区域三个生态法庭为“面”的环境资源集中管辖审判体系,更好地满足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需要。
规范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他们在干嘛?这么大的树,会不会涉及非法砍伐?”
2017年的一天夜晚,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前往海北藏族自治州祁连县县城的途中,发现路边有几人正在砍伐树木。
经过省检察院检察官现场勘查取证,其中有一棵树的树龄在220年至240年之间,是重点保护古树名木小叶杨。随即,检察官在查阅资料并仔细研究案情之后决定立案,连夜起草检察建议书。
祁连县检察院向县林业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履行监管职责,妥善保护古树,排查周边古树小叶杨的数量。随后在辖区内重新清点核查出两棵古树。
据青海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省域主要有针叶林、阔叶林和灌木林等森林生态系统类型,发挥着涵养水源、水土保持、防风固沙、调节气候、防灾减灾、维持生物多样性、维护大区域生态系统的稳定及气候变化应对等领域发挥着多种生态功能。
这起案件只是我省通过法治力量保护生物多样性的一个缩影。今年,省高院立足省情定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意见》,加强了对长江、黄河、澜沧江、青海湖、湟水河等重点水域的保护;加强了对易发多发的盗猎藏羚羊、白唇鹿、麝、雪豹等高寒、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和珍稀植物的环境资源刑事案件打击力度;加强了对雪山冰川、江源流域、湖泊湿地、草原草甸、沙地荒漠等的生态治理修复和青藏高原生物多样性的司法保护,对全省各级法院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作了进一步规范。
多年来,我省司法机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从司法层面全面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青海政法)
【空气质量蝉联西北五省省会城市榜首 8个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87.5%以上 西宁交出生态环保亮眼成绩单】
呵护西宁蓝,将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作为刚性要求;扎实推进河湖清,把保障饮用水安全作为重中之重;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将治污修复和风险防控等工作牢牢抓住……
从“坚决”到“深入”,西宁驰而不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以来,在省生态环境厅的大力支持和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市生态环境局以打造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为抓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深入推进西宁蓝、高原绿、河湖清建设行动,持续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坚决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绿色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各项年度目标任务实现较好完成。如今,一幅“天蓝地净水绿村美”的现代美丽幸福大西宁的绿色画卷正徐徐延展开来……
蓝天常相伴 西宁好气质
●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87.3%,优良率和综合指数位居西北五省省会城市第一
“蓝天白云和鲜花簇拥的大西宁让人满足,身为西宁人,生活在这里我觉得很幸福!”市民宋剑简单的话语中洋溢着满满的自豪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驰而不息的蓝天保卫战,不断刷新着西宁近年来的蓝天纪录。根据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西宁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7.3%,较2015年提升9.8个百分点,PM10、PM2.5等各项污染物浓度明显下降,空气质量优良率和综合指数再次蝉联西北五省省会城市榜首。
由于受特殊的地理和气象条件、脆弱的生态环境等“先天因素”影响,西宁空气质量备受考验。为了改善空气质量,2020年,西宁在持续落实现有的分析研判、预警、月通报考核、网格化环境监管等制度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分析臭氧形成的机理,有针对性地采取污染物协同治理,出台《西宁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积极开展源解析和源清单以及达标规划编制工作,持续推进大气污染“一市一策”精细化管控,从扬尘污染治理、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煤烟型污染治理、科技基础支撑等方面综合施策、全面治理,确保全市空气质量稳中向好,持续改善。推进“煤改气”治理149.78蒸吨,完成41家火电、水泥等重点企业56项无组织排放问题整治,督促6家企业进行工业炉窑深度治理,停产整治30家,关停取缔5家,强制淘汰老旧柴油车2117辆。
碧水绕城流 美景入画来
●地表水断面水质改善显著,小峡桥断面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IV类标准
“湟水河、南川河、北川河,一条条‘彩带’延伸城市东西南北,景观大水域、湿地化身为一颗颗明珠,错落有致地镶嵌在城市各处,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实至名归!”市民马龙感慨道。
放眼西宁,丰硕的治水成果“飞入寻常百姓家”。
2020年全市8个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87.5%以上,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出境小峡口断面水质达到Ⅳ类水质目标,8个地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
2020年,西宁持续抓实地表水治理,制定落实《西宁市2020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完成石灰沟、黑嘴、沙塘川等重点河段治理工程项目,强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每月“水环境体检”、26处黑臭水体整治成果定期监测等水生态环境管理。巩固市、县水源地整治成效,扎实推进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违规环境问题整治,完成4个重点乡镇“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划定工作并取得省政府批复。加快实施一污、四污、五污等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和提标改造,完成55条道路、47公里雨污合流管网改造。
净土见成效 提高宜居性
●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督查考核工作评级达到A级,累计安全处置医疗废物1564吨
西宁作为省会城市,土壤环境管理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一直走在全省的前列。2020年,西宁制定印发《西宁市农用地环境管理联动方案(试行)》,实施甘河工业园区周边耕地分类管理试点项目。更新13个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加强15家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完成现有2家涉镉污染源治理销号任务,督促40家土壤重点企业制定自行监测方案。争取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0.89亿元,实施甘河地下水污染处理三期工程,加快推进2个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示范项目。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企业抽查合格率达到98%,转移电子联单执行率为100%,督促144家医疗机构规范收集医疗垃圾,累计安全处置医疗废物1564吨。落实《西宁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长效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实现917个行政村环卫设施配发全覆盖。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信息摸底调查和专项规划编制,全面排查整治农村黑臭水体。在全省首次以替代修复方式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启动西宁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湟中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
严把监管执法 违规零容忍
●全年未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人为生态环境破坏事件及核与辐射安全事故
“拨打12369处理问题真是太快了!烦心的噪声终于不见了,我又可以睡个好觉了!”市民小江说。
“天蓝就美丽,水清便幸福”,这是群众期盼着一座幸福城市的底色,更是一座城市执政者给予群众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为了保住这份优秀“成绩单”,西宁不断加强监督力度,铁腕下力保城市环境质量继续向前。
2020年,西宁不断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力度,实施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重点项目18项,超额完成“十三五”减排目标。完成全市生态环境监测垂管改革,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99.83%。组织实施湟水流域水环境专项排查、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等10余项专项行动,立案处罚86起,处罚237.92万元。全面排查涉及化工生产项目、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的312家企业环境风险源,建设环境应急物资库2个,修订《西宁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西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6次有针对性的环境应急演练。
推进环保督察 回应群众关切
●困扰群众生活的问题得以快速解决,让百姓真切感受到生活环境发生的变化。
2020年,西宁持续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进一步完善督察整改工作机制,深入排查梳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件整改工作。第一轮督察转办的1386件信访举报案件全部办结,第二轮督察转办748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已办结724件,办结率达到96.8%。圆满完成省级生态环保专项督察下沉西宁期间协调服务保障工作。
无废西宁模式 得到推广认可
●“无废城市”西宁模式在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得到推广认可
以“绿色减量化、生态资源化、安全无害化”为目标,确定116项指标任务,扎实推进全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初步形成“134N”(即“一个核心为引领驱动,三大领域打造示范,四项体系保障支撑,N个细胞全民共建”)无废西宁模式。其中,打造的具有青藏高原特色的循环利用生态牧场模式、农业残膜废弃物回收利用模式、甘河工业园区危险废物循环化利用及闭环式管理模式、优化和提升的餐厨垃圾全量利用模式为西部经济欠发达城市提供示范,在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得到推广认可。
为了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共同守护美好生态环境,举办第五届绿色发展论坛,组织“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环保“六进”宣传活动、“六五”环境日、世界低碳日及生态环境公众开放日等系列环保宣传活动,全力建设西宁高原美丽城市示范市。
呵护西宁蓝,将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作为刚性要求;扎实推进河湖清,把保障饮用水安全作为重中之重;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将治污修复和风险防控等工作牢牢抓住……
从“坚决”到“深入”,西宁驰而不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以来,在省生态环境厅的大力支持和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市生态环境局以打造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为抓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深入推进西宁蓝、高原绿、河湖清建设行动,持续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坚决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绿色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各项年度目标任务实现较好完成。如今,一幅“天蓝地净水绿村美”的现代美丽幸福大西宁的绿色画卷正徐徐延展开来……
蓝天常相伴 西宁好气质
●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87.3%,优良率和综合指数位居西北五省省会城市第一
“蓝天白云和鲜花簇拥的大西宁让人满足,身为西宁人,生活在这里我觉得很幸福!”市民宋剑简单的话语中洋溢着满满的自豪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驰而不息的蓝天保卫战,不断刷新着西宁近年来的蓝天纪录。根据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西宁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7.3%,较2015年提升9.8个百分点,PM10、PM2.5等各项污染物浓度明显下降,空气质量优良率和综合指数再次蝉联西北五省省会城市榜首。
由于受特殊的地理和气象条件、脆弱的生态环境等“先天因素”影响,西宁空气质量备受考验。为了改善空气质量,2020年,西宁在持续落实现有的分析研判、预警、月通报考核、网格化环境监管等制度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分析臭氧形成的机理,有针对性地采取污染物协同治理,出台《西宁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积极开展源解析和源清单以及达标规划编制工作,持续推进大气污染“一市一策”精细化管控,从扬尘污染治理、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煤烟型污染治理、科技基础支撑等方面综合施策、全面治理,确保全市空气质量稳中向好,持续改善。推进“煤改气”治理149.78蒸吨,完成41家火电、水泥等重点企业56项无组织排放问题整治,督促6家企业进行工业炉窑深度治理,停产整治30家,关停取缔5家,强制淘汰老旧柴油车2117辆。
碧水绕城流 美景入画来
●地表水断面水质改善显著,小峡桥断面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IV类标准
“湟水河、南川河、北川河,一条条‘彩带’延伸城市东西南北,景观大水域、湿地化身为一颗颗明珠,错落有致地镶嵌在城市各处,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实至名归!”市民马龙感慨道。
放眼西宁,丰硕的治水成果“飞入寻常百姓家”。
2020年全市8个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87.5%以上,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出境小峡口断面水质达到Ⅳ类水质目标,8个地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
2020年,西宁持续抓实地表水治理,制定落实《西宁市2020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完成石灰沟、黑嘴、沙塘川等重点河段治理工程项目,强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每月“水环境体检”、26处黑臭水体整治成果定期监测等水生态环境管理。巩固市、县水源地整治成效,扎实推进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违规环境问题整治,完成4个重点乡镇“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划定工作并取得省政府批复。加快实施一污、四污、五污等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和提标改造,完成55条道路、47公里雨污合流管网改造。
净土见成效 提高宜居性
●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督查考核工作评级达到A级,累计安全处置医疗废物1564吨
西宁作为省会城市,土壤环境管理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一直走在全省的前列。2020年,西宁制定印发《西宁市农用地环境管理联动方案(试行)》,实施甘河工业园区周边耕地分类管理试点项目。更新13个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加强15家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完成现有2家涉镉污染源治理销号任务,督促40家土壤重点企业制定自行监测方案。争取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0.89亿元,实施甘河地下水污染处理三期工程,加快推进2个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示范项目。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企业抽查合格率达到98%,转移电子联单执行率为100%,督促144家医疗机构规范收集医疗垃圾,累计安全处置医疗废物1564吨。落实《西宁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长效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实现917个行政村环卫设施配发全覆盖。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信息摸底调查和专项规划编制,全面排查整治农村黑臭水体。在全省首次以替代修复方式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启动西宁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湟中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
严把监管执法 违规零容忍
●全年未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人为生态环境破坏事件及核与辐射安全事故
“拨打12369处理问题真是太快了!烦心的噪声终于不见了,我又可以睡个好觉了!”市民小江说。
“天蓝就美丽,水清便幸福”,这是群众期盼着一座幸福城市的底色,更是一座城市执政者给予群众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为了保住这份优秀“成绩单”,西宁不断加强监督力度,铁腕下力保城市环境质量继续向前。
2020年,西宁不断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力度,实施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重点项目18项,超额完成“十三五”减排目标。完成全市生态环境监测垂管改革,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99.83%。组织实施湟水流域水环境专项排查、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等10余项专项行动,立案处罚86起,处罚237.92万元。全面排查涉及化工生产项目、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的312家企业环境风险源,建设环境应急物资库2个,修订《西宁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西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6次有针对性的环境应急演练。
推进环保督察 回应群众关切
●困扰群众生活的问题得以快速解决,让百姓真切感受到生活环境发生的变化。
2020年,西宁持续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进一步完善督察整改工作机制,深入排查梳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件整改工作。第一轮督察转办的1386件信访举报案件全部办结,第二轮督察转办748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已办结724件,办结率达到96.8%。圆满完成省级生态环保专项督察下沉西宁期间协调服务保障工作。
无废西宁模式 得到推广认可
●“无废城市”西宁模式在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得到推广认可
以“绿色减量化、生态资源化、安全无害化”为目标,确定116项指标任务,扎实推进全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初步形成“134N”(即“一个核心为引领驱动,三大领域打造示范,四项体系保障支撑,N个细胞全民共建”)无废西宁模式。其中,打造的具有青藏高原特色的循环利用生态牧场模式、农业残膜废弃物回收利用模式、甘河工业园区危险废物循环化利用及闭环式管理模式、优化和提升的餐厨垃圾全量利用模式为西部经济欠发达城市提供示范,在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得到推广认可。
为了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共同守护美好生态环境,举办第五届绿色发展论坛,组织“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环保“六进”宣传活动、“六五”环境日、世界低碳日及生态环境公众开放日等系列环保宣传活动,全力建设西宁高原美丽城市示范市。
【湟水流域(西宁段)水质实现根本性改善】本报讯(记者 樊娅楠)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从“清水入城”工程,到“碧水保卫战”再到打造“湟水河生态活力轴”,随着一系列湟水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实施,湟水流域(西宁段)水环境质量实现根本性改善。截至2020年11月,国控出境小峡桥断面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等主要指标较2017年分别下降63.2%,44.4%,34.0%,断面水质从劣Ⅴ类稳定改善至Ⅲ类。
湟水河,又名西宁河,作为黄河在省内最大的一级支流,被西宁人亲切地称为“母亲河”。近年来,西宁以实现“河湖清”为目标,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建立上下游共治、左右岸同治、多部门联治、全社会群治的管理保护机制,实现涉水区域管理全覆盖。开展排污口排查,将排污口整治作为改善湟水河水质的重要突破口,累计整治入河排污口约600处,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大规模削减污染物直排入河。投资27亿元,实施湟水流域(西宁段)黑嘴桥上游水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项目、湟水流域石惠沟环境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保护工程等8个改善湟水流域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项目,持续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和水土保持,使流域水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性改善,有效减少泥沙入河。关闭工艺落后的第二污水处理厂,三年内新建市第六污水处理厂和东川园区、甘河园区、生物园区、南川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多巴污水处理厂和北川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提升全市污水处理效能,强化监督监管,确保达标排放。同时,加大湟水流域(西宁段)监测预警体制建设,对水质未达到要求或变差的地区进行预警和通报。重点加强全市48家涉水工业企业和13家污水处理厂环境监管,坚决打击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
经过三年努力,西宁共落实河长987名、湖长258名,涉水区域全部纳入河湖长制管理范围,累计治理修复湟水流域上游干流及重要支流约72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89.55平方公里,污水处理厂能力提升至49.64万吨,远期将达到54.65万吨。
湟水河,又名西宁河,作为黄河在省内最大的一级支流,被西宁人亲切地称为“母亲河”。近年来,西宁以实现“河湖清”为目标,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建立上下游共治、左右岸同治、多部门联治、全社会群治的管理保护机制,实现涉水区域管理全覆盖。开展排污口排查,将排污口整治作为改善湟水河水质的重要突破口,累计整治入河排污口约600处,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大规模削减污染物直排入河。投资27亿元,实施湟水流域(西宁段)黑嘴桥上游水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项目、湟水流域石惠沟环境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保护工程等8个改善湟水流域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项目,持续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和水土保持,使流域水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性改善,有效减少泥沙入河。关闭工艺落后的第二污水处理厂,三年内新建市第六污水处理厂和东川园区、甘河园区、生物园区、南川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多巴污水处理厂和北川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提升全市污水处理效能,强化监督监管,确保达标排放。同时,加大湟水流域(西宁段)监测预警体制建设,对水质未达到要求或变差的地区进行预警和通报。重点加强全市48家涉水工业企业和13家污水处理厂环境监管,坚决打击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
经过三年努力,西宁共落实河长987名、湖长258名,涉水区域全部纳入河湖长制管理范围,累计治理修复湟水流域上游干流及重要支流约72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89.55平方公里,污水处理厂能力提升至49.64万吨,远期将达到54.65万吨。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