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神通对吗?让我们看看佛经怎么说吧!
提到神通,佛教界马上就有人反对。有人说:“持神通者就是邪教”、“只有邪师才炫耀神通”、“佛讲法从不用神通”。甚至有人说神通谈都不能谈,“谈神通会成魔”等等。而初学佛者往往对“神通”二字,既充满好奇和探秘心理,又望而生畏,谈神通色变。
那么,佛教到底是否主张神通?佛弟子应如何看待神通?让我们看看佛经怎么说吧!
佛陀住世时亲说真谛妙理,佛陀灭度后,由弟子们集结,对佛陀的教言进行复述、整理、汇集而成佛经。佛经是佛教徒学佛的理论基础和修行指南,那么佛经中是否宣说过神通?又是怎么宣说神通的?
下面摘录几段佛经中有关神通的论述。
《地藏菩萨本愿经》里,就有释迦世尊赞叹地藏王菩萨的神通不可思议的记载。《嘱累人天品第十三》有“地藏!地藏!汝之神力不可思议”!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一:“尔时世尊正知正念。从等持王安庠而起。以净天眼观察十方殑伽沙等诸佛世界。举身怡悦。从两足下千辐轮相。各放六十百千俱胝那庾多光。”
《大波罗波罗蜜多经》初分缘起品第一之一:“皆阿罗汉,具足成就四无碍解,凡所演说辩才无碍,于五神通自在游戏。”而且明确有一句:“尔时,世尊现神通力。”
《胜天王般若波罗蜜经》:“一切佛法,无不修行、无不证见;以神通力,用一毛发能举阎浮提,乃至四天下、三千大千世界,乃至无量百千世界;能于空中取种种宝,施诸众生。
《文殊师利所说般若波罗蜜经》:“皆悉住于不退转地,久已供养无量诸佛,……以自在神通游诸佛世界,放无量光明,说无尽妙法。”
《大宝积经》卷二十九:“时有菩萨名无希望垢藏。与九万二千诸菩萨众。恭敬围绕从空而来。……尔时无垢藏菩萨。手持七宝千叶莲花。至如来所头面礼足。白佛言。世尊。……致问无量。少病少恼起居轻利安乐行不。作是语已。即升虚空结跏趺坐。”
《毗婆尸佛经》:“如是彼佛为彼二人现三种神通。令发精进趣向佛慧。
《佛说长阿含经卷第一》:“诸贤比丘,神通远达,威力弘大……”
《妙法莲花经》卷一:“尔时佛放眉间白毫相光。照东方万八千世界。靡不周遍。”
《修行本起经卷上现变品第一》赞叹到场的都是阿罗汉:“已从先佛。净修梵行。三神满具。六通已达……”
《杂阿含经》四九四经中更为直截了当说:“比丘当知,比丘禅思,神通境界,不可思议,是故比丘当勤禅思,学诸神通。”
……
以上摘录的内容只是佛经记载佛陀在度化众生过程中宣说神通、示现神通的沧海一粟。
几乎每一部佛经中都有神通与佛陀圣迹的记载,并明确要求弟子要“学诸神通”。经中明明记载了佛陀宣说神通、运用神通的诸多实例,又怎么可以说“佛讲法从不用神通?”如果谈神通、展现神通就是魔,那么,佛经三藏十二部岂不成了最大的教众生成魔的邪书了?佛教岂不是成为最大魔教和邪教了?娑婆世界佛教教主释迦牟尼佛,岂不是成为最大的魔头和邪教头目了?!
显然,以邪见说“神通不可持”“持神通者就是邪教”的人,已经在严重谤佛谤法,实则其自己就是邪魔妖人却不自知了。
诚然,佛陀为防止佛弟子执着神通境界,产生执相偏见,故告诫弟子不可执着神通。如《楞严经》中,针对五十阴魔出显,世尊告诫弟子:“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这段经文是指行者在禅修过程,在快要证入空性真如阶段,对自然生发的各种境界,不可执着和贪恋,不可作为证得圣道之解,此时要“佛来佛斩,魔来魔斩”,否则,“若作圣解即受群邪”,就会给邪魔以可乘之机而妄失正道。《楞严经》中讲的正是对治“受群邪”,避免入魔的方法,并不是说没有幻化神通现象,更不是否定神通、反对神通。
这犹如我们煮饭。吃到香喷喷的米饭是我们的目的。但煮饭过程中会出现水开、冒泡,蒸汽从锅盖蒸腾而出,还伴随着米饭的香味。这些都是米粒变为熟饭过程必然要出现的现象。是否我们可以说,煮饭过程中这些水蒸气,锅里飘出的饭香味等现象是不能有的,否则所煮的饭就不能吃呢?估计只有那种“白马非马”论的愚人会如此说吧。
同理,神通现象是修行人由凡转圣过程中必然出现的中段现象,没什么可怕,也没什么好执着好奇和神秘兮兮的。执着神通会入魔犹如愚人煮饭只喜欢看蒸汽,闻香味而忘记自己目的是把饭煮熟,吃到饭,最终不仅饿肚子,还会将饭烧焦,锅烧坏一样。
佛弟子当知,不执着神通与不讲神通、不持神通、不显神通是绝然不同的概念,二者有本质上的区别,不可混为一谈。我们的目的是为了成就解脱,绝对不是为了神通变化,但是如果没有中间阶段的神通现象,我们是无法成就解脱的!犹如我们煮饭目的是为了吃到饭,而不是执着煮饭过程的蒸汽现象和飘出的饭香。是故,若一知半解,把不执着神通误认为是不讲神通、不显神通、没有神通,那就大错特错了。
佛弟子当知,现在是末法时期,名声大、地位高而实际上并未证圣的“高僧大德”太多太多,他们往往乱解经义却到处“讲经说法”、出书发碟,佛弟子千万不可轻易听而信之,随而从之,以讹传讹,人云亦云,以免无明造业,犯下谤佛、谤法之罪。
敬请关注下一篇《反对神通对吗?让我们看看古今高僧怎么做吧!》
撰稿:合立
责编:佛前灯
声明:此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涉及法义问题应依佛说法为印证,
提到神通,佛教界马上就有人反对。有人说:“持神通者就是邪教”、“只有邪师才炫耀神通”、“佛讲法从不用神通”。甚至有人说神通谈都不能谈,“谈神通会成魔”等等。而初学佛者往往对“神通”二字,既充满好奇和探秘心理,又望而生畏,谈神通色变。
那么,佛教到底是否主张神通?佛弟子应如何看待神通?让我们看看佛经怎么说吧!
佛陀住世时亲说真谛妙理,佛陀灭度后,由弟子们集结,对佛陀的教言进行复述、整理、汇集而成佛经。佛经是佛教徒学佛的理论基础和修行指南,那么佛经中是否宣说过神通?又是怎么宣说神通的?
下面摘录几段佛经中有关神通的论述。
《地藏菩萨本愿经》里,就有释迦世尊赞叹地藏王菩萨的神通不可思议的记载。《嘱累人天品第十三》有“地藏!地藏!汝之神力不可思议”!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一:“尔时世尊正知正念。从等持王安庠而起。以净天眼观察十方殑伽沙等诸佛世界。举身怡悦。从两足下千辐轮相。各放六十百千俱胝那庾多光。”
《大波罗波罗蜜多经》初分缘起品第一之一:“皆阿罗汉,具足成就四无碍解,凡所演说辩才无碍,于五神通自在游戏。”而且明确有一句:“尔时,世尊现神通力。”
《胜天王般若波罗蜜经》:“一切佛法,无不修行、无不证见;以神通力,用一毛发能举阎浮提,乃至四天下、三千大千世界,乃至无量百千世界;能于空中取种种宝,施诸众生。
《文殊师利所说般若波罗蜜经》:“皆悉住于不退转地,久已供养无量诸佛,……以自在神通游诸佛世界,放无量光明,说无尽妙法。”
《大宝积经》卷二十九:“时有菩萨名无希望垢藏。与九万二千诸菩萨众。恭敬围绕从空而来。……尔时无垢藏菩萨。手持七宝千叶莲花。至如来所头面礼足。白佛言。世尊。……致问无量。少病少恼起居轻利安乐行不。作是语已。即升虚空结跏趺坐。”
《毗婆尸佛经》:“如是彼佛为彼二人现三种神通。令发精进趣向佛慧。
《佛说长阿含经卷第一》:“诸贤比丘,神通远达,威力弘大……”
《妙法莲花经》卷一:“尔时佛放眉间白毫相光。照东方万八千世界。靡不周遍。”
《修行本起经卷上现变品第一》赞叹到场的都是阿罗汉:“已从先佛。净修梵行。三神满具。六通已达……”
《杂阿含经》四九四经中更为直截了当说:“比丘当知,比丘禅思,神通境界,不可思议,是故比丘当勤禅思,学诸神通。”
……
以上摘录的内容只是佛经记载佛陀在度化众生过程中宣说神通、示现神通的沧海一粟。
几乎每一部佛经中都有神通与佛陀圣迹的记载,并明确要求弟子要“学诸神通”。经中明明记载了佛陀宣说神通、运用神通的诸多实例,又怎么可以说“佛讲法从不用神通?”如果谈神通、展现神通就是魔,那么,佛经三藏十二部岂不成了最大的教众生成魔的邪书了?佛教岂不是成为最大魔教和邪教了?娑婆世界佛教教主释迦牟尼佛,岂不是成为最大的魔头和邪教头目了?!
显然,以邪见说“神通不可持”“持神通者就是邪教”的人,已经在严重谤佛谤法,实则其自己就是邪魔妖人却不自知了。
诚然,佛陀为防止佛弟子执着神通境界,产生执相偏见,故告诫弟子不可执着神通。如《楞严经》中,针对五十阴魔出显,世尊告诫弟子:“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这段经文是指行者在禅修过程,在快要证入空性真如阶段,对自然生发的各种境界,不可执着和贪恋,不可作为证得圣道之解,此时要“佛来佛斩,魔来魔斩”,否则,“若作圣解即受群邪”,就会给邪魔以可乘之机而妄失正道。《楞严经》中讲的正是对治“受群邪”,避免入魔的方法,并不是说没有幻化神通现象,更不是否定神通、反对神通。
这犹如我们煮饭。吃到香喷喷的米饭是我们的目的。但煮饭过程中会出现水开、冒泡,蒸汽从锅盖蒸腾而出,还伴随着米饭的香味。这些都是米粒变为熟饭过程必然要出现的现象。是否我们可以说,煮饭过程中这些水蒸气,锅里飘出的饭香味等现象是不能有的,否则所煮的饭就不能吃呢?估计只有那种“白马非马”论的愚人会如此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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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弟子当知,现在是末法时期,名声大、地位高而实际上并未证圣的“高僧大德”太多太多,他们往往乱解经义却到处“讲经说法”、出书发碟,佛弟子千万不可轻易听而信之,随而从之,以讹传讹,人云亦云,以免无明造业,犯下谤佛、谤法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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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21郑州煤电,今天实验股票,不做推荐,个人观点,共同验证,没让大家买
郑州煤电和常宝股份六日选出来
常宝,今天盘口,菩提战法是主力出货,叠加大盘上午暴跌,所以不在考虑范围
郑州煤电,本来第一次封涨停,这不在我的模式内,因为他主力也是出货,所以我就是放在自选,但并没有买入,看我买入的时间点是10:34,而且是轻仓买入,因为它打开涨停以后主力资金进货,而且它也符合我的买入条件,但是上午大盘暴跌,不知道能不能撑一天,所以上午要清仓买入试水买,下午大局已定,2点以后我开始加仓与郑州煤电,一系列的操作都源于对盘口的认知和符合,我们是计划内的操盘方式
002160常铝股份,002538司尔特,001212中旗新材,
这三只股票是今天符合我模式的股票,明天盘中如果符合我的买点,我就会去买它,不符合我的买点,我坚决按照计划不去买入,其实适应市场顺势而为才是龙头战法的核心之道,大家记住,以上所有股票,不做推荐,个人观点,共同验证,没让大家买入
这两天行情不好,首先要轻仓买入龙头低吸也好还是空仓也罢,都没问题,第2点在大盘不好退潮,期一定不要去逢高追高位龙头,比如说像中通客车,此类股票,因为他是在高位的龙一,抱团取暖以后高位不胜寒,越是在高位横盘震荡越要小心,因为低位的筹码随时都可以卖出获利盘,让散户去在高位被套,至于华西能源一字无换手的股票,最好不要碰,就算你手痒痒,一定要买点,也要像今天类似于在水下低吸去买,跌下来绿的时候去买,因为我感觉这些高位股票,第一它在退潮期,一旦低位的热点形成那高位,股票就很容易做过山车式的往下跌,所以大家一直要控制好风险
菩提战法,稳稳的幸福[拥抱]
郑州煤电和常宝股份六日选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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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60常铝股份,002538司尔特,001212中旗新材,
这三只股票是今天符合我模式的股票,明天盘中如果符合我的买点,我就会去买它,不符合我的买点,我坚决按照计划不去买入,其实适应市场顺势而为才是龙头战法的核心之道,大家记住,以上所有股票,不做推荐,个人观点,共同验证,没让大家买入
这两天行情不好,首先要轻仓买入龙头低吸也好还是空仓也罢,都没问题,第2点在大盘不好退潮,期一定不要去逢高追高位龙头,比如说像中通客车,此类股票,因为他是在高位的龙一,抱团取暖以后高位不胜寒,越是在高位横盘震荡越要小心,因为低位的筹码随时都可以卖出获利盘,让散户去在高位被套,至于华西能源一字无换手的股票,最好不要碰,就算你手痒痒,一定要买点,也要像今天类似于在水下低吸去买,跌下来绿的时候去买,因为我感觉这些高位股票,第一它在退潮期,一旦低位的热点形成那高位,股票就很容易做过山车式的往下跌,所以大家一直要控制好风险
菩提战法,稳稳的幸福[拥抱]
一审二审均判赔偿,为何第三次审理就变了An件性质?
雅长林场黄猄洞种养补偿来龙去脉,望关注
本人现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陈述:
本人于1996年11月经村.委和本屯同意而签订了承包种植药材合同。(有当时村.wei.支.书、村.公.所和生产队的证明其合同书)直至2013年雅林的申报兰花植物保护ju之日起就不给我管护至今。(2017年才正式批准或立保护ju)
要求媒体曝光为我要个公道的事由是:
一、2009年12月林.权摸底调查经村、屯签章认可。
二、关于黄.猄.洞承包给陈善强土地的说明地块的来龙去脉和历史根据。
三、2012年3月本人要求关于补偿黄.猄.洞底内动植物及其他经济损失的请示,经雅林场吴天贵场长、雅林派出suo、林政科到实地调查后已证明并建议总场尽快落实补偿问题......,以排除影响我场旅游发展不安等因素,后只是补偿本人养殖的野猪款项。
四、2012年6月本人上fang请求上级为林区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的报告。2013年4月11日乐业县人民政F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家班子领.导及两院领..导开发视频接访(调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行解决。
五、2013年7月蔡.树.威新任场长就关于洞内种养补偿问题进行沟通的复函[2013]19号文双方再进一步协商。可均未果。
六、2016年12月经北.京.市.国.宏.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县人民F院和雅林场、兰花保护ju在场进行到现场评估总值1417840元(有评估ji光)多年来,林.场一拖再拖,无奈之下本人只好申诉请求人民F院主持公道,经开庭审理一审判决由保护ju赔偿810840元,雅林和保护ju不服又申诉到百色市.中.院判决补偿本人32万元,并且今后应准许我进入保护ju经营护理林木,不得阻挠。32万元补到我手后雅林及保护ju又上su广西区.高.院,高.院开庭裁定:
1、本案由本院提审;2、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后乐业F院又把此经济纠纷案转为行政案件,又在百色中院开庭驳回我的起诉。
综上所述。我很想不通,当时一审判补81万元,二审判补我32万元都到手了,为什么又转申高.院,高.院一审转为什么行政案不予补偿,这是为什么?后我与保护ju副站长邓光耀同志在争执过程中他才说出:“不怕你,我们有的是时间跟你善强斗、磨,我们现在林场出500万元,保护ju出500万元来和你打官司,看谁恶”。我才知原案里可能是这样才把此案转为复杂化与我磨时间,不然真不明白同样案件材料为何原一审、二审判补偿,后又这样呢?是否办案人员收了好外费才把此案转为行政案?我不管你民事和行政案,反正侵占人民的利益都应该补偿。
其次,雅林保护ju要开发旅游我不干涉,土地是G家的,虽然我屯历史以来在此耕种,加之Guo务院第3条规定,保护区与其他行政区域不存在边界争议,对保护区范围内集体林、应有集体所有者同意交由保护区管理机..构的经营管理权证书或协议等确认文件。保护区总面积(西部省区)应该在二万公顷以上,不准保护区划同农民耕地红线内,混同农民耕作区,边界不清等违gui行为。
G家林业ju保护si2003年G家级自然保护区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但现我不跟林场保护ju争土地,我是要补偿本人应得的劳动果实。为此,我实在没有办法只想要个公道,特请求媒体为我主持公道为盼。
下面附目录材料证据单:
(1)村.支.su证明; (2)南干村wei会证明;
(3)林.权摸底调查表; (4)集体屯组证明;
(5)承包集体土地合同书;
(6)关于要求补偿洞底动植物及其他经济损失的请示;
(7)派出suo、林政.科关于黄.猄.洞内进场补偿的建议;
(8)关于上Fang上级为林区人民化..解矛盾的报告;
(9)中共乐业.县wei办公室文件[2013]33号;
(10)雅林函[2013]19号复函;
(11)北京市国宏价格评估有限公司报告书;
(12)一审判决、二审判决书;
(13)区.高.院判决、百色市右江区行政开庭判决书;
(14)中审开庭当事人答辩;
(15)乐业县人民fa院文件处理单;
(16)上述补充理由。
——本稿件由当事人提供发布,仅代表个人观点,与平台及媒体无关,禁止转载和借用。
雅长林场黄猄洞种养补偿来龙去脉,望关注
本人现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陈述:
本人于1996年11月经村.委和本屯同意而签订了承包种植药材合同。(有当时村.wei.支.书、村.公.所和生产队的证明其合同书)直至2013年雅林的申报兰花植物保护ju之日起就不给我管护至今。(2017年才正式批准或立保护ju)
要求媒体曝光为我要个公道的事由是:
一、2009年12月林.权摸底调查经村、屯签章认可。
二、关于黄.猄.洞承包给陈善强土地的说明地块的来龙去脉和历史根据。
三、2012年3月本人要求关于补偿黄.猄.洞底内动植物及其他经济损失的请示,经雅林场吴天贵场长、雅林派出suo、林政科到实地调查后已证明并建议总场尽快落实补偿问题......,以排除影响我场旅游发展不安等因素,后只是补偿本人养殖的野猪款项。
四、2012年6月本人上fang请求上级为林区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的报告。2013年4月11日乐业县人民政F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家班子领.导及两院领..导开发视频接访(调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行解决。
五、2013年7月蔡.树.威新任场长就关于洞内种养补偿问题进行沟通的复函[2013]19号文双方再进一步协商。可均未果。
六、2016年12月经北.京.市.国.宏.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县人民F院和雅林场、兰花保护ju在场进行到现场评估总值1417840元(有评估ji光)多年来,林.场一拖再拖,无奈之下本人只好申诉请求人民F院主持公道,经开庭审理一审判决由保护ju赔偿810840元,雅林和保护ju不服又申诉到百色市.中.院判决补偿本人32万元,并且今后应准许我进入保护ju经营护理林木,不得阻挠。32万元补到我手后雅林及保护ju又上su广西区.高.院,高.院开庭裁定:
1、本案由本院提审;2、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后乐业F院又把此经济纠纷案转为行政案件,又在百色中院开庭驳回我的起诉。
综上所述。我很想不通,当时一审判补81万元,二审判补我32万元都到手了,为什么又转申高.院,高.院一审转为什么行政案不予补偿,这是为什么?后我与保护ju副站长邓光耀同志在争执过程中他才说出:“不怕你,我们有的是时间跟你善强斗、磨,我们现在林场出500万元,保护ju出500万元来和你打官司,看谁恶”。我才知原案里可能是这样才把此案转为复杂化与我磨时间,不然真不明白同样案件材料为何原一审、二审判补偿,后又这样呢?是否办案人员收了好外费才把此案转为行政案?我不管你民事和行政案,反正侵占人民的利益都应该补偿。
其次,雅林保护ju要开发旅游我不干涉,土地是G家的,虽然我屯历史以来在此耕种,加之Guo务院第3条规定,保护区与其他行政区域不存在边界争议,对保护区范围内集体林、应有集体所有者同意交由保护区管理机..构的经营管理权证书或协议等确认文件。保护区总面积(西部省区)应该在二万公顷以上,不准保护区划同农民耕地红线内,混同农民耕作区,边界不清等违gui行为。
G家林业ju保护si2003年G家级自然保护区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但现我不跟林场保护ju争土地,我是要补偿本人应得的劳动果实。为此,我实在没有办法只想要个公道,特请求媒体为我主持公道为盼。
下面附目录材料证据单:
(1)村.支.su证明; (2)南干村wei会证明;
(3)林.权摸底调查表; (4)集体屯组证明;
(5)承包集体土地合同书;
(6)关于要求补偿洞底动植物及其他经济损失的请示;
(7)派出suo、林政.科关于黄.猄.洞内进场补偿的建议;
(8)关于上Fang上级为林区人民化..解矛盾的报告;
(9)中共乐业.县wei办公室文件[2013]33号;
(10)雅林函[2013]19号复函;
(11)北京市国宏价格评估有限公司报告书;
(12)一审判决、二审判决书;
(13)区.高.院判决、百色市右江区行政开庭判决书;
(14)中审开庭当事人答辩;
(15)乐业县人民fa院文件处理单;
(16)上述补充理由。
——本稿件由当事人提供发布,仅代表个人观点,与平台及媒体无关,禁止转载和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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