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程序”与“信访程序”一定要明确区分
02-08 18:09
阅读 1576
引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人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
(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三)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四)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
(五)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正文:
【2021年底,山东省平度市云山镇党委书记王某威胁上访者时称:“还上访,给脸不要脸就刑事抓捕你和你的儿子们,让你们一家都进去!”“有一百种方法去刑事他儿子”等言论,火爆互联网。
而被威胁者谢某则称:“事件的起因是,因谢某反映的是他妻子所在的山东青岛某公司涉嫌偷税漏税问题,2020年5月21日当地税务部门向他出具了《信访处理意见书》。谢某对《信访处理意见书》的结果不服,而产生的一系列信访行为,最终导致了被威胁的结果。”
此事件一经曝光,迅速“火爆”互联网。山东省有关部门也迅速宣布提级介入调查,但是到目前为止,官方还没有给出关于这个事件的最终调查结果,我们也不过度地关注和解读,只能选择相信山东省有关部门会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调查结果。
但是此事件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值得我们去关注。
“被威胁者谢某向税务机关举报他妻子所在的山东青岛某公司涉嫌偷税漏税问题”很明显,谢某的行为是一种“举报行为”而不是“信访行为”。
而根据《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谢某的行为与信访行为是没有半点关系的。
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收到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对检举人给予奖励。”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谢某的行为不属于信访行为,当地税务局是依据什么给谢某出具的《信访处理意见书》呢?
你税务部门接到了举报,就依法查实呗,谢某的举报属实就依法查办,并给予谢某奖励。如果谢某的举报不属实,就告知谢某,而后谢某有权依照结果来决定是否继续向上一级有关部门进行举报,不就这么简单吗?为什么要按照信访事项来办理举报事项呢?
这可不是简单的程序错误问题,这是泄露举报人信息的问题。如果说程序错误是违法,那么泄露举报人信息,就有可能涉嫌犯罪了。

延伸解读:
关于这件事的具体细节我个人并不是很清楚,但是如果当地税务部门将举报事件按照信访事件来办理,就是引导举报人谢某及其家属去信访,最后导致谢某成为“被维稳”对象。毕竟信访是一个比较敏感的事情,各级政府对待信访事项都“比较认真”。
该事件的主人公云山镇党委书记王某对待信访人更是“霸道的认真”,才导致此事件的最终发酵。但是,这位王书记至今可能还认为她只是迫于压力的无奈,而没有意识到她做了一件本不属于她职责范围内该做的事情,甚至是被利用了。
而谢某及其家属呢,原本作为举报人的身份,其信息应该被严格保密的,但是他却经历了不停的信访过程,被拘留过程,被截访过程,甚至全家被威胁过程,现在有“火爆”互联网,说好的保密呢?
再延伸:
所以说,“信访程序”和“检举控告程序”属于不同法律法规约束的范围,一定要明确区分。而办理两个事项的部门更不能合署办公,只为了一件事“就是保护举报人的信息不外泄”。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单位和人员将检举控告事项按照信访事项来办理,将举报人的信息转给信访部门,以达到让更多的认帮助维稳的效果,殊不知已经严重泄露了举报人的信息。
还有些地方的纪检监察机关,将接待举报人的地方设在信访部门,可能是为了图个方便。但是,信访部门却按照信访程序去接待举报人,这样又怎么能够保护举报人的信息不外泄呢?
【例如:有些信访部门门口的安保人员就很霸气,无论你来干什么,要想进此门先填单子,写明你来干什么。】
这样怎么能保证举报人的信息不外泄呢?从一进门,安保人员就已经知道举报人来干什么了,还怎么指望举报人实话实说呢?
千万别忘了,检举控告可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事情,甚至是冒着生命危险的。又怎么能不谨慎对待呢?
笔者观点:
我个人认为,处理举报事项的职能机关,应该有其专门的通道,专门的人员来接待举报人,来处理检举控告事项。而信访机关,更应该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来履职,不要随意背锅,不属于组织(行政机关,居委会,村委会等)、人员(履行公职)的职务行为,一律不要接盘。
维稳的最终目的是长治久安,而非一时的稳定。履职需要一些霸道,更需要解决问题。让老百姓心服,口服,佩服才是最重要的。
02-08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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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人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
(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三)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四)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
(五)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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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1年底,山东省平度市云山镇党委书记王某威胁上访者时称:“还上访,给脸不要脸就刑事抓捕你和你的儿子们,让你们一家都进去!”“有一百种方法去刑事他儿子”等言论,火爆互联网。
而被威胁者谢某则称:“事件的起因是,因谢某反映的是他妻子所在的山东青岛某公司涉嫌偷税漏税问题,2020年5月21日当地税务部门向他出具了《信访处理意见书》。谢某对《信访处理意见书》的结果不服,而产生的一系列信访行为,最终导致了被威胁的结果。”
此事件一经曝光,迅速“火爆”互联网。山东省有关部门也迅速宣布提级介入调查,但是到目前为止,官方还没有给出关于这个事件的最终调查结果,我们也不过度地关注和解读,只能选择相信山东省有关部门会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调查结果。
但是此事件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值得我们去关注。
“被威胁者谢某向税务机关举报他妻子所在的山东青岛某公司涉嫌偷税漏税问题”很明显,谢某的行为是一种“举报行为”而不是“信访行为”。
而根据《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谢某的行为与信访行为是没有半点关系的。
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收到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对检举人给予奖励。”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谢某的行为不属于信访行为,当地税务局是依据什么给谢某出具的《信访处理意见书》呢?
你税务部门接到了举报,就依法查实呗,谢某的举报属实就依法查办,并给予谢某奖励。如果谢某的举报不属实,就告知谢某,而后谢某有权依照结果来决定是否继续向上一级有关部门进行举报,不就这么简单吗?为什么要按照信访事项来办理举报事项呢?
这可不是简单的程序错误问题,这是泄露举报人信息的问题。如果说程序错误是违法,那么泄露举报人信息,就有可能涉嫌犯罪了。

延伸解读:
关于这件事的具体细节我个人并不是很清楚,但是如果当地税务部门将举报事件按照信访事件来办理,就是引导举报人谢某及其家属去信访,最后导致谢某成为“被维稳”对象。毕竟信访是一个比较敏感的事情,各级政府对待信访事项都“比较认真”。
该事件的主人公云山镇党委书记王某对待信访人更是“霸道的认真”,才导致此事件的最终发酵。但是,这位王书记至今可能还认为她只是迫于压力的无奈,而没有意识到她做了一件本不属于她职责范围内该做的事情,甚至是被利用了。
而谢某及其家属呢,原本作为举报人的身份,其信息应该被严格保密的,但是他却经历了不停的信访过程,被拘留过程,被截访过程,甚至全家被威胁过程,现在有“火爆”互联网,说好的保密呢?
再延伸:
所以说,“信访程序”和“检举控告程序”属于不同法律法规约束的范围,一定要明确区分。而办理两个事项的部门更不能合署办公,只为了一件事“就是保护举报人的信息不外泄”。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单位和人员将检举控告事项按照信访事项来办理,将举报人的信息转给信访部门,以达到让更多的认帮助维稳的效果,殊不知已经严重泄露了举报人的信息。
还有些地方的纪检监察机关,将接待举报人的地方设在信访部门,可能是为了图个方便。但是,信访部门却按照信访程序去接待举报人,这样又怎么能够保护举报人的信息不外泄呢?
【例如:有些信访部门门口的安保人员就很霸气,无论你来干什么,要想进此门先填单子,写明你来干什么。】
这样怎么能保证举报人的信息不外泄呢?从一进门,安保人员就已经知道举报人来干什么了,还怎么指望举报人实话实说呢?
千万别忘了,检举控告可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事情,甚至是冒着生命危险的。又怎么能不谨慎对待呢?
笔者观点:
我个人认为,处理举报事项的职能机关,应该有其专门的通道,专门的人员来接待举报人,来处理检举控告事项。而信访机关,更应该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来履职,不要随意背锅,不属于组织(行政机关,居委会,村委会等)、人员(履行公职)的职务行为,一律不要接盘。
维稳的最终目的是长治久安,而非一时的稳定。履职需要一些霸道,更需要解决问题。让老百姓心服,口服,佩服才是最重要的。
举报程序”与“信访程序”一定要明确区分
02-08 18:09
阅读 1576
引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人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
(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三)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四)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
(五)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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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1年底,山东省平度市云山镇党委书记王某威胁上访者时称:“还上访,给脸不要脸就刑事抓捕你和你的儿子们,让你们一家都进去!”“有一百种方法去刑事他儿子”等言论,火爆互联网。
而被威胁者谢某则称:“事件的起因是,因谢某反映的是他妻子所在的山东青岛某公司涉嫌偷税漏税问题,2020年5月21日当地税务部门向他出具了《信访处理意见书》。谢某对《信访处理意见书》的结果不服,而产生的一系列信访行为,最终导致了被威胁的结果。”
此事件一经曝光,迅速“火爆”互联网。山东省有关部门也迅速宣布提级介入调查,但是到目前为止,官方还没有给出关于这个事件的最终调查结果,我们也不过度地关注和解读,只能选择相信山东省有关部门会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调查结果。
但是此事件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值得我们去关注。
“被威胁者谢某向税务机关举报他妻子所在的山东青岛某公司涉嫌偷税漏税问题”很明显,谢某的行为是一种“举报行为”而不是“信访行为”。
而根据《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谢某的行为与信访行为是没有半点关系的。
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收到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对检举人给予奖励。”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谢某的行为不属于信访行为,当地税务局是依据什么给谢某出具的《信访处理意见书》呢?
你税务部门接到了举报,就依法查实呗,谢某的举报属实就依法查办,并给予谢某奖励。如果谢某的举报不属实,就告知谢某,而后谢某有权依照结果来决定是否继续向上一级有关部门进行举报,不就这么简单吗?为什么要按照信访事项来办理举报事项呢?
这可不是简单的程序错误问题,这是泄露举报人信息的问题。如果说程序错误是违法,那么泄露举报人信息,就有可能涉嫌犯罪了。

延伸解读:
关于这件事的具体细节我个人并不是很清楚,但是如果当地税务部门将举报事件按照信访事件来办理,就是引导举报人谢某及其家属去信访,最后导致谢某成为“被维稳”对象。毕竟信访是一个比较敏感的事情,各级政府对待信访事项都“比较认真”。
该事件的主人公云山镇党委书记王某对待信访人更是“霸道的认真”,才导致此事件的最终发酵。但是,这位王书记至今可能还认为她只是迫于压力的无奈,而没有意识到她做了一件本不属于她职责范围内该做的事情,甚至是被利用了。
而谢某及其家属呢,原本作为举报人的身份,其信息应该被严格保密的,但是他却经历了不停的信访过程,被拘留过程,被截访过程,甚至全家被威胁过程,现在有“火爆”互联网,说好的保密呢?
再延伸:
所以说,“信访程序”和“检举控告程序”属于不同法律法规约束的范围,一定要明确区分。而办理两个事项的部门更不能合署办公,只为了一件事“就是保护举报人的信息不外泄”。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单位和人员将检举控告事项按照信访事项来办理,将举报人的信息转给信访部门,以达到让更多的认帮助维稳的效果,殊不知已经严重泄露了举报人的信息。
还有些地方的纪检监察机关,将接待举报人的地方设在信访部门,可能是为了图个方便。但是,信访部门却按照信访程序去接待举报人,这样又怎么能够保护举报人的信息不外泄呢?
【例如:有些信访部门门口的安保人员就很霸气,无论你来干什么,要想进此门先填单子,写明你来干什么。】
这样怎么能保证举报人的信息不外泄呢?从一进门,安保人员就已经知道举报人来干什么了,还怎么指望举报人实话实说呢?
千万别忘了,检举控告可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事情,甚至是冒着生命危险的。又怎么能不谨慎对待呢?
笔者观点:
我个人认为,处理举报事项的职能机关,应该有其专门的通道,专门的人员来接待举报人,来处理检举控告事项。而信访机关,更应该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来履职,不要随意背锅,不属于组织(行政机关,居委会,村委会等)、人员(履行公职)的职务行为,一律不要接盘。
维稳的最终目的是长治久安,而非一时的稳定。履职需要一些霸道,更需要解决问题。让老百姓心服,口服,佩服才是最重要的。
02-08 18:09
阅读 1576
引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人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
(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三)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四)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
(五)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正文:
【2021年底,山东省平度市云山镇党委书记王某威胁上访者时称:“还上访,给脸不要脸就刑事抓捕你和你的儿子们,让你们一家都进去!”“有一百种方法去刑事他儿子”等言论,火爆互联网。
而被威胁者谢某则称:“事件的起因是,因谢某反映的是他妻子所在的山东青岛某公司涉嫌偷税漏税问题,2020年5月21日当地税务部门向他出具了《信访处理意见书》。谢某对《信访处理意见书》的结果不服,而产生的一系列信访行为,最终导致了被威胁的结果。”
此事件一经曝光,迅速“火爆”互联网。山东省有关部门也迅速宣布提级介入调查,但是到目前为止,官方还没有给出关于这个事件的最终调查结果,我们也不过度地关注和解读,只能选择相信山东省有关部门会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调查结果。
但是此事件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值得我们去关注。
“被威胁者谢某向税务机关举报他妻子所在的山东青岛某公司涉嫌偷税漏税问题”很明显,谢某的行为是一种“举报行为”而不是“信访行为”。
而根据《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谢某的行为与信访行为是没有半点关系的。
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收到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对检举人给予奖励。”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谢某的行为不属于信访行为,当地税务局是依据什么给谢某出具的《信访处理意见书》呢?
你税务部门接到了举报,就依法查实呗,谢某的举报属实就依法查办,并给予谢某奖励。如果谢某的举报不属实,就告知谢某,而后谢某有权依照结果来决定是否继续向上一级有关部门进行举报,不就这么简单吗?为什么要按照信访事项来办理举报事项呢?
这可不是简单的程序错误问题,这是泄露举报人信息的问题。如果说程序错误是违法,那么泄露举报人信息,就有可能涉嫌犯罪了。

延伸解读:
关于这件事的具体细节我个人并不是很清楚,但是如果当地税务部门将举报事件按照信访事件来办理,就是引导举报人谢某及其家属去信访,最后导致谢某成为“被维稳”对象。毕竟信访是一个比较敏感的事情,各级政府对待信访事项都“比较认真”。
该事件的主人公云山镇党委书记王某对待信访人更是“霸道的认真”,才导致此事件的最终发酵。但是,这位王书记至今可能还认为她只是迫于压力的无奈,而没有意识到她做了一件本不属于她职责范围内该做的事情,甚至是被利用了。
而谢某及其家属呢,原本作为举报人的身份,其信息应该被严格保密的,但是他却经历了不停的信访过程,被拘留过程,被截访过程,甚至全家被威胁过程,现在有“火爆”互联网,说好的保密呢?
再延伸:
所以说,“信访程序”和“检举控告程序”属于不同法律法规约束的范围,一定要明确区分。而办理两个事项的部门更不能合署办公,只为了一件事“就是保护举报人的信息不外泄”。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单位和人员将检举控告事项按照信访事项来办理,将举报人的信息转给信访部门,以达到让更多的认帮助维稳的效果,殊不知已经严重泄露了举报人的信息。
还有些地方的纪检监察机关,将接待举报人的地方设在信访部门,可能是为了图个方便。但是,信访部门却按照信访程序去接待举报人,这样又怎么能够保护举报人的信息不外泄呢?
【例如:有些信访部门门口的安保人员就很霸气,无论你来干什么,要想进此门先填单子,写明你来干什么。】
这样怎么能保证举报人的信息不外泄呢?从一进门,安保人员就已经知道举报人来干什么了,还怎么指望举报人实话实说呢?
千万别忘了,检举控告可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事情,甚至是冒着生命危险的。又怎么能不谨慎对待呢?
笔者观点:
我个人认为,处理举报事项的职能机关,应该有其专门的通道,专门的人员来接待举报人,来处理检举控告事项。而信访机关,更应该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来履职,不要随意背锅,不属于组织(行政机关,居委会,村委会等)、人员(履行公职)的职务行为,一律不要接盘。
维稳的最终目的是长治久安,而非一时的稳定。履职需要一些霸道,更需要解决问题。让老百姓心服,口服,佩服才是最重要的。
【雨城:彰显主干担当 奋力推进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建设】
5月10日,被誉为“西蜀第一汤”的雅安市雨城区周公山温泉公园,挖掘机、运载车穿梭其间,一口新的地热矿泉井正在开发,项目建成后,将为雨城旅游注入新的活力。依托丰富的地热资源,总投资30亿元的十里芳菲·温泉康养谷项目在温泉公园加紧建设,该项目包括示范区、核心区两个区域,集精品民宿、温泉酒店、温泉林舍、农业景观等业态于一体。
项目建设有“力量”、民生实事有“温度”、文旅康养有“方向”,雨城区不断激励和引领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坚定信念“担大任”、站位全局“观大势”、倾注全力“创大业”、团结一心“赢大考”,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主干担当,奋力走好新的“赶考之路”,加快推进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建设。
□章晁 文/图
立足资源 文旅产业特色彰显
古戏台川剧表演、老街汉风巡游、非遗文创产品展销、汉风民俗表演……4月30日,“五一”小长假第一天,雨城区上里古镇热闹非凡,2022年雅安市首届乡村文化艺术节暨雅安市第二届乡村文化振兴魅力竞演系列活动发布仪式在这里举行,不少本土网络达人汇聚上里古镇,推介家乡的风土人情和美食美景,带给了游人们不一样的体验。
近年来,雨城区坚定不移地走绿色发展之路,展现出“经济更优、人气更旺、业态更兴”的新面貌。领略大熊猫和野生动物的萌趣、在海子山和望鱼古镇听雨观雾……雨城区在成功创建天府旅游名县之后,不断做实、叫响、擦亮这一金字招牌,先后创建国家级、省级品牌7个,实施“旅游+”“+旅游”融合发展战略,并策划组织实施了“金牛慧消费”行动、“雨城美”新年音乐会、高雅艺术进社区等活动,成功举办茶马古道雅安公路自行车赛、国青男篮挑战赛等国家级体育赛事。雨城区正不断让本地人“走出来”,周边人“聚过来”,旅游人“留下来”,主城区“亮起来”,夜经济“活起来”。
5月11日,雨城区多营镇五营村半山腰花舞田园样板区建设现场一派忙碌的景象。“一天一个样,都开始封顶了。”五营村党总支书记李春强表示,文旅项目的实施,将会给从前以传统农耕为主的五营村带来明显的变化。
立足大熊猫、茶马古道两大世界级IP,雨城区加快文旅项目实施。目前,十里芳菲·温泉康养谷、海子山等项目快速推进;上里、周公山、多营3个文旅康养产业强镇继续升级;结合乡村振兴布局,正积极盘活农村闲置资产,鼓励发展乡村美宿、田园综合体等旅游新业态;同时开展全域旅游服务体系建设,营造“处处都是旅游环境,人人都是旅游形象”的良好氛围。“累计接待游客4713.8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416.61亿元。”这正是过去5年雨城旅游交出的答卷。
聚焦关切 民生实事快速落地
“以前蚊子多,院子里杂草丛生,杂物乱堆乱放,去年年底改造完成后,小区看起来安逸多了,我们住户都很满意。”在雨城区上坝路207号院居住了40多年的杨家祥看着改善后的家园,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管网升级、路面平整、垃圾分类、绿化完善……在雨城区,越来越多的老旧大院面貌焕然一新。今年,雨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被确定为2022年雨城民生实事项目。据了解,该项目总投资1.86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1.5亿元,改造老旧小区93个,户数7502户,建筑面积58.99万平方米,涉及改造路面,维护排水排污管道,通信、电力线路改造,供水改造,安装监控设施,维修消防设施,绿化小区,建设停车位,配套养老设施、物业设施、智慧小区管理系统,化粪池疏浚,充电桩安装等。截至目前,已完成项目立项、初步设计和清单编制等工作。
不久前,雨城区举行助力雅州新区2022年春风行动大型网络直播招聘会,推出“屏对屏”的“互联网+”就业服务模式。求职者通过直播视频,更直观地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生活环境和企业文化,满足不同劳动者需求。在近3个小时的直播过程中,3万余人次在线观看,近千个岗位也为求职者提供了更多选择。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过去几年,雨城区从群众的“关键小事”着手,把每件民生实事办在群众心坎上。累计投入民生资金56.57亿元,组建3个教育集团,成实外、师大启夏幼儿园落地雨城,新(改、扩)建学校14所,新增学位11890个,体育特色教育、普职融通持续发力。川西医养中心(东区)建成投用,雨城区人民医院新建门急诊医技楼和雨城区人民医院设施配套建设等重大民生项目即将竣工投用,脱贫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10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就业形势总体稳中向好。主办了2019年中国户外徒步城市积分排名赛(雅安雨城站)等大型体育活动赛事,以及“年猪节”“端午龙舟赛”等文艺活动,不断增强群众的幸福感。
多向发力 项目建设持续推进
5月6日,雨城区开展全区2022年第一次重点项目现场拉练活动暨重点项目调度会。一天时间内,参会代表走访了全区5个重点项目,召开工作会议研判形势,部署了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雨城区通过文教新城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等重大项目的实施,将加快推进雅州新区文教新城‘高品质宜居新城’建设;通过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的实施,将有力推动城市更新发展;通过周公山温泉开发打造等项目的实施,将构建‘温泉+’业态,进一步拓展文旅产业链。”雨城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雨城区坚持以“项目为王”抓落实,通过一系列具体措施,确保实现年度目标任务。
一季度,雨城区重点项目投资累计完成15.09亿元,同比增长34%,超额完成计划任务,1—3月新开工22个重点项目,省重点及列入全市标志性、引领性的5个重大项目顺利推进。
站在新起点,迈步新征程,雨城区将弘扬伟大建党精神,锚定“三城三示范”宏伟目标,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埋头苦干、勇毅前行,深入推进雅州新区文教新城建设,融入“三区”同城化发展,逐步构建“一核一环一芯”发展格局。全力推动城市有机更新,补齐公共服务短板,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五宜”雨城区的幸福美好。继续聚焦农产品精深加工和新材料、机械制造,大力实施“工业补短板”行动。喊响擦亮天府旅游名县金字招牌,推进文旅融合发展、业态拓展,为雅安申办全省旅发大会夯实基础,奋力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雨城建设的新篇章。
来源: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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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被誉为“西蜀第一汤”的雅安市雨城区周公山温泉公园,挖掘机、运载车穿梭其间,一口新的地热矿泉井正在开发,项目建成后,将为雨城旅游注入新的活力。依托丰富的地热资源,总投资30亿元的十里芳菲·温泉康养谷项目在温泉公园加紧建设,该项目包括示范区、核心区两个区域,集精品民宿、温泉酒店、温泉林舍、农业景观等业态于一体。
项目建设有“力量”、民生实事有“温度”、文旅康养有“方向”,雨城区不断激励和引领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坚定信念“担大任”、站位全局“观大势”、倾注全力“创大业”、团结一心“赢大考”,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主干担当,奋力走好新的“赶考之路”,加快推进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建设。
□章晁 文/图
立足资源 文旅产业特色彰显
古戏台川剧表演、老街汉风巡游、非遗文创产品展销、汉风民俗表演……4月30日,“五一”小长假第一天,雨城区上里古镇热闹非凡,2022年雅安市首届乡村文化艺术节暨雅安市第二届乡村文化振兴魅力竞演系列活动发布仪式在这里举行,不少本土网络达人汇聚上里古镇,推介家乡的风土人情和美食美景,带给了游人们不一样的体验。
近年来,雨城区坚定不移地走绿色发展之路,展现出“经济更优、人气更旺、业态更兴”的新面貌。领略大熊猫和野生动物的萌趣、在海子山和望鱼古镇听雨观雾……雨城区在成功创建天府旅游名县之后,不断做实、叫响、擦亮这一金字招牌,先后创建国家级、省级品牌7个,实施“旅游+”“+旅游”融合发展战略,并策划组织实施了“金牛慧消费”行动、“雨城美”新年音乐会、高雅艺术进社区等活动,成功举办茶马古道雅安公路自行车赛、国青男篮挑战赛等国家级体育赛事。雨城区正不断让本地人“走出来”,周边人“聚过来”,旅游人“留下来”,主城区“亮起来”,夜经济“活起来”。
5月11日,雨城区多营镇五营村半山腰花舞田园样板区建设现场一派忙碌的景象。“一天一个样,都开始封顶了。”五营村党总支书记李春强表示,文旅项目的实施,将会给从前以传统农耕为主的五营村带来明显的变化。
立足大熊猫、茶马古道两大世界级IP,雨城区加快文旅项目实施。目前,十里芳菲·温泉康养谷、海子山等项目快速推进;上里、周公山、多营3个文旅康养产业强镇继续升级;结合乡村振兴布局,正积极盘活农村闲置资产,鼓励发展乡村美宿、田园综合体等旅游新业态;同时开展全域旅游服务体系建设,营造“处处都是旅游环境,人人都是旅游形象”的良好氛围。“累计接待游客4713.8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416.61亿元。”这正是过去5年雨城旅游交出的答卷。
聚焦关切 民生实事快速落地
“以前蚊子多,院子里杂草丛生,杂物乱堆乱放,去年年底改造完成后,小区看起来安逸多了,我们住户都很满意。”在雨城区上坝路207号院居住了40多年的杨家祥看着改善后的家园,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管网升级、路面平整、垃圾分类、绿化完善……在雨城区,越来越多的老旧大院面貌焕然一新。今年,雨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被确定为2022年雨城民生实事项目。据了解,该项目总投资1.86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1.5亿元,改造老旧小区93个,户数7502户,建筑面积58.99万平方米,涉及改造路面,维护排水排污管道,通信、电力线路改造,供水改造,安装监控设施,维修消防设施,绿化小区,建设停车位,配套养老设施、物业设施、智慧小区管理系统,化粪池疏浚,充电桩安装等。截至目前,已完成项目立项、初步设计和清单编制等工作。
不久前,雨城区举行助力雅州新区2022年春风行动大型网络直播招聘会,推出“屏对屏”的“互联网+”就业服务模式。求职者通过直播视频,更直观地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生活环境和企业文化,满足不同劳动者需求。在近3个小时的直播过程中,3万余人次在线观看,近千个岗位也为求职者提供了更多选择。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过去几年,雨城区从群众的“关键小事”着手,把每件民生实事办在群众心坎上。累计投入民生资金56.57亿元,组建3个教育集团,成实外、师大启夏幼儿园落地雨城,新(改、扩)建学校14所,新增学位11890个,体育特色教育、普职融通持续发力。川西医养中心(东区)建成投用,雨城区人民医院新建门急诊医技楼和雨城区人民医院设施配套建设等重大民生项目即将竣工投用,脱贫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10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就业形势总体稳中向好。主办了2019年中国户外徒步城市积分排名赛(雅安雨城站)等大型体育活动赛事,以及“年猪节”“端午龙舟赛”等文艺活动,不断增强群众的幸福感。
多向发力 项目建设持续推进
5月6日,雨城区开展全区2022年第一次重点项目现场拉练活动暨重点项目调度会。一天时间内,参会代表走访了全区5个重点项目,召开工作会议研判形势,部署了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雨城区通过文教新城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等重大项目的实施,将加快推进雅州新区文教新城‘高品质宜居新城’建设;通过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的实施,将有力推动城市更新发展;通过周公山温泉开发打造等项目的实施,将构建‘温泉+’业态,进一步拓展文旅产业链。”雨城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雨城区坚持以“项目为王”抓落实,通过一系列具体措施,确保实现年度目标任务。
一季度,雨城区重点项目投资累计完成15.09亿元,同比增长34%,超额完成计划任务,1—3月新开工22个重点项目,省重点及列入全市标志性、引领性的5个重大项目顺利推进。
站在新起点,迈步新征程,雨城区将弘扬伟大建党精神,锚定“三城三示范”宏伟目标,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埋头苦干、勇毅前行,深入推进雅州新区文教新城建设,融入“三区”同城化发展,逐步构建“一核一环一芯”发展格局。全力推动城市有机更新,补齐公共服务短板,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五宜”雨城区的幸福美好。继续聚焦农产品精深加工和新材料、机械制造,大力实施“工业补短板”行动。喊响擦亮天府旅游名县金字招牌,推进文旅融合发展、业态拓展,为雅安申办全省旅发大会夯实基础,奋力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雨城建设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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