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风]听闻每个人的青春,终逃不过一场爱情,在这里,有爱,有情,有喜,有乐,却单单没有永恒。我们总是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懵懵然就爱上那个人,然后,不得不用尽一生来遗忘。遇见是两个人的事,离开却是一个人的决定,遇见是一个开始,离开却是为了遇见下一个离开,这是一个流行离开的世界,但是我们都不擅长告别。已经路过的风景就不要再打听,失而复得的东西根本回不到最初的样子,就当风没吹过,你没来过,我没爱过。
我只是个普通人,渴了会喝水,困了会想睡,痛了大概也会学着放手、尝试忘记吧。总有一个地方,一辈子不会再提起,却也一辈子都不会忘记;总有一个人,一句对不起,让你心痛,刻骨铭心;总有一段情,一向住在心里,却告别在生活里。我不确定自己能用多少时间把你忘了,也不敢保证我就能真的把你忘了,我只能像现在这样,不吵不闹,不悲不喜,安安静静的与你,再无交集。
我只是个普通人,渴了会喝水,困了会想睡,痛了大概也会学着放手、尝试忘记吧。总有一个地方,一辈子不会再提起,却也一辈子都不会忘记;总有一个人,一句对不起,让你心痛,刻骨铭心;总有一段情,一向住在心里,却告别在生活里。我不确定自己能用多少时间把你忘了,也不敢保证我就能真的把你忘了,我只能像现在这样,不吵不闹,不悲不喜,安安静静的与你,再无交集。
林宜上辈子是个脑子不太好的,她爱得死去活来的男人谋她家财、害她性命,她甩了三巴掌的男人却成为众人仰望、求着供着的大人物,高攀不起的她丧命于他。 重活一世,她总算活明白了,害她的她要全部报复回来,至于她踩过的男人……那位应先生,对,说的就是您,您今天又帅了,渴吗?饿吗?缺什么您开口,我愿为您做牛做马。 应寒年心下奇怪,一向眼高于顶的林家小白痴最近姿态越来越低了,连衣服的领口都一件比一件低。 应寒年喉咙发痒:做牛做马就算了,做我的人就行。 林宜:别别别,我只是想抱大腿,其他不想。 应寒年眯起眼:嗯?
刚刚看完乐队的夏天第一期,说老实话看到开头我就不是特想看了,因为每次摇滚这个词进入我脑子我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初中那年听了我妈的话没有组band
当年我小学到初一学的都是古典吉他,后来初二转学,认识了两个可能转变我人生轨迹的同学,他们其中一个本来就不怎么听音乐,硬生生被拽入坑的,我之前就是爱听摇滚,但是还不知道什么是摇滚呢,就只觉得燥,带劲
后来的事我可能选择性忘记了很多,就只知道我们没日没夜的听green day,oasis,hot chilly paper,gun and roses,slash,radiohead,muse,听了就在课室里去阶梯室或者在操场上唱,假装自己带着吉他贝斯和鼓,然后我们就是green day里面的三个人,不过我们不叫green day我们叫blue day,名字也不一样:彬llie joe,tre 健,Mike邱
然后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我爸妈管的很严,我也算是比较听话的,所以我就在家用古典弹贝斯,他们去别人的琴房里捣乱,可能这就是最后我们分开的原因
那是初三上学年的开学典礼,三年级的学长终于轮到我们来当,终于可以搞一些自己的节目,理所当然的我跟他们要正式的组band了,以后一起学业之余搞音乐
我当然想,我有基础,我也能弹,要我先学现唱都没什么问题。然后我跟我妈交流,我妈当然的不让,然后限制我出门,上下学跟着我,根本没时间跟他们玩(我现在想想也是真的傻,太他妈软蛋了)
然后渐渐的,他们开始排,我负责听,当他们最死忠的粉丝,帮他们买眼线笔(没错当时就是有样学样),给他们偷偷的从校外买午饭,排练的时候听听哪里不对,渴了给他们买水。
这是十三岁的我最能接近摇滚的时光了,尽管我只是个听众
他们进步飞快,很快也不需要我指导,他们也单独完成了演出,唱的是green day的American idiot,那场演出堪称梦幻,只是台下的我还浑然不知,我离摇滚已经越来越远了
毕了业,我是已经走远了,他们还没放弃,高中毕业,主唱兼吉他手考上星海音乐学院,鼓手参加了艺考,考的也是编导专业,后来我们也有小聚,吉他也不再只听英伦朋克,鼓手开始捣鼓电音,我放飞自我玩起游戏,偶尔聊起以前,不禁叹道浮生若梦
如果没那么快工作,我真的希望还能有机会接着学贝斯,假如,只是假如如果再有机会让我重新回归摇滚,我会告诉我不会让自己再失望
当年我小学到初一学的都是古典吉他,后来初二转学,认识了两个可能转变我人生轨迹的同学,他们其中一个本来就不怎么听音乐,硬生生被拽入坑的,我之前就是爱听摇滚,但是还不知道什么是摇滚呢,就只觉得燥,带劲
后来的事我可能选择性忘记了很多,就只知道我们没日没夜的听green day,oasis,hot chilly paper,gun and roses,slash,radiohead,muse,听了就在课室里去阶梯室或者在操场上唱,假装自己带着吉他贝斯和鼓,然后我们就是green day里面的三个人,不过我们不叫green day我们叫blue day,名字也不一样:彬llie joe,tre 健,Mike邱
然后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我爸妈管的很严,我也算是比较听话的,所以我就在家用古典弹贝斯,他们去别人的琴房里捣乱,可能这就是最后我们分开的原因
那是初三上学年的开学典礼,三年级的学长终于轮到我们来当,终于可以搞一些自己的节目,理所当然的我跟他们要正式的组band了,以后一起学业之余搞音乐
我当然想,我有基础,我也能弹,要我先学现唱都没什么问题。然后我跟我妈交流,我妈当然的不让,然后限制我出门,上下学跟着我,根本没时间跟他们玩(我现在想想也是真的傻,太他妈软蛋了)
然后渐渐的,他们开始排,我负责听,当他们最死忠的粉丝,帮他们买眼线笔(没错当时就是有样学样),给他们偷偷的从校外买午饭,排练的时候听听哪里不对,渴了给他们买水。
这是十三岁的我最能接近摇滚的时光了,尽管我只是个听众
他们进步飞快,很快也不需要我指导,他们也单独完成了演出,唱的是green day的American idiot,那场演出堪称梦幻,只是台下的我还浑然不知,我离摇滚已经越来越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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