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昨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292例和无症状感染者9330例】上海市卫健委今早(28日)通报:2022年4月27日0—24时,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292例(含既往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858例)和无症状感染者9330例,432例确诊病例和9140例无症状感染者在隔离管控中发现,其余在相关风险人群排查中发现。无新增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2022年4月27日0—24时,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292例,含858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新增治愈出院2310例。
病例1—病例112,居住于浦东新区,病例113—病例200,居住于黄浦区,病例201—病例259,居住于徐汇区,病例260—病例268,居住于长宁区,病例269—病例287,居住于静安区,病例288—病例298,居住于普陀区,病例299—病例331,居住于虹口区,病例332—病例366,居住于杨浦区,病例367—病例383,居住于闵行区,病例384—病例402,居住于宝山区,病例403—病例406,居住于嘉定区,病例407、病例408,居住于金山区,病例409、病例410,居住于松江区,病例411,居住于青浦区,病例412—病例432,居住于崇明区,均为本市闭环隔离管控人员,其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经市级专家会诊,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确诊病例。
病例433、病例434,居住于徐汇区,在风险人群筛查中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异常,即被隔离管控。经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经市级专家会诊,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确诊病例。
病例435—病例856,居住于浦东新区,病例857—病例903,居住于黄浦区,病例904—病例1054,居住于徐汇区,病例1055—病例1064,居住于长宁区,病例1065—病例1077,居住于静安区,病例1078—病例1090,居住于普陀区,病例1091—病例1125,居住于虹口区,病例1126—病例1150,居住于杨浦区,病例1151—病例1184,居住于闵行区,病例1185—病例1217,居住于宝山区,病例1218—病例1226,居住于嘉定区,病例1227—病例1234,居住于金山区,病例1235—病例1284,居住于松江区,病例1285—病例1287,居住于青浦区,病例1288—病例1292,居住于崇明区,为此前报告的本土无症状感染者。经市级专家会诊,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确诊病例。
2022年4月27日0—24时,新增本土死亡47例。平均年龄84.7岁,最小年龄67岁,最大年龄101岁。47位患者合并各种原发基础疾病,包括心功能不全Ⅳ级、心肌梗死、高血压3级(极高危)、脑出血后遗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阿尔兹海默病、帕金森病、尿毒症、乙状结肠癌等。患者入院后,原发基础疾病加重,抢救无效死亡。死亡直接原因均为基础疾病。
2022年4月27日0—24时,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9330例。
无症状感染者1—无症状感染者2362,居住于浦东新区,无症状感染者2363—无症状感染者3679,居住于黄浦区,无症状感染者3680—无症状感染者4013,居住于徐汇区,无症状感染者4014—无症状感染者4183,居住于长宁区,无症状感染者4184—无症状感染者5225,居住于静安区,无症状感染者5226—无症状感染者5493,居住于普陀区,无症状感染者5494—无症状感染者6494,居住于虹口区,无症状感染者6495—无症状感染者6960,居住于杨浦区,无症状感染者6961—无症状感染者7228,居住于闵行区,无症状感染者7229—无症状感染者8273,居住于宝山区,无症状感染者8274—无症状感染者8552,居住于嘉定区,无症状感染者8553—无症状感染者8583,居住于金山区,无症状感染者8584—无症状感染者8760,居住于松江区,无症状感染者8761—无症状感染者8964,居住于青浦区,无症状感染者8965—无症状感染者8967,居住于奉贤区,无症状感染者8968—无症状感染者9140,居住于崇明区,均为本市闭环隔离管控人员,其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9141—无症状感染者9237,居住于浦东新区,无症状感染者9238—无症状感染者9243,居住于徐汇区,无症状感染者9244—无症状感染者9262,居住于长宁区,无症状感染者9263—无症状感染者9277,居住于静安区,无症状感染者9278—无症状感染者9286,居住于普陀区,无症状感染者9287—无症状感染者9308,居住于虹口区,无症状感染者9309、无症状感染者9310,居住于闵行区,无症状感染者9311—无症状感染者9328,居住于宝山区,无症状感染者9329、无症状感染者9330,居住于松江区,在风险人群筛查中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异常,即被隔离管控。经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2022年4月27日0—24时,无新增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2022年4月27日0—24时,无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
2022年4月27日0—24时,解除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24879例,其中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4877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2例。
2022年2月26日0时至2022年4月27日24时,累计本土确诊45840例,治愈出院23931例,在院治疗21624例(其中重型304例,危重型48例),死亡285例。现有待排查的疑似病例0例。
截至2022年4月27日24时,累计境外输入确诊病例4579例,出院4573例,在院治疗6例。现有待排查的疑似病例0例。
2022年4月27日0—24时,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292例,含858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新增治愈出院2310例。
病例1—病例112,居住于浦东新区,病例113—病例200,居住于黄浦区,病例201—病例259,居住于徐汇区,病例260—病例268,居住于长宁区,病例269—病例287,居住于静安区,病例288—病例298,居住于普陀区,病例299—病例331,居住于虹口区,病例332—病例366,居住于杨浦区,病例367—病例383,居住于闵行区,病例384—病例402,居住于宝山区,病例403—病例406,居住于嘉定区,病例407、病例408,居住于金山区,病例409、病例410,居住于松江区,病例411,居住于青浦区,病例412—病例432,居住于崇明区,均为本市闭环隔离管控人员,其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经市级专家会诊,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确诊病例。
病例433、病例434,居住于徐汇区,在风险人群筛查中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异常,即被隔离管控。经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经市级专家会诊,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确诊病例。
病例435—病例856,居住于浦东新区,病例857—病例903,居住于黄浦区,病例904—病例1054,居住于徐汇区,病例1055—病例1064,居住于长宁区,病例1065—病例1077,居住于静安区,病例1078—病例1090,居住于普陀区,病例1091—病例1125,居住于虹口区,病例1126—病例1150,居住于杨浦区,病例1151—病例1184,居住于闵行区,病例1185—病例1217,居住于宝山区,病例1218—病例1226,居住于嘉定区,病例1227—病例1234,居住于金山区,病例1235—病例1284,居住于松江区,病例1285—病例1287,居住于青浦区,病例1288—病例1292,居住于崇明区,为此前报告的本土无症状感染者。经市级专家会诊,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确诊病例。
2022年4月27日0—24时,新增本土死亡47例。平均年龄84.7岁,最小年龄67岁,最大年龄101岁。47位患者合并各种原发基础疾病,包括心功能不全Ⅳ级、心肌梗死、高血压3级(极高危)、脑出血后遗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阿尔兹海默病、帕金森病、尿毒症、乙状结肠癌等。患者入院后,原发基础疾病加重,抢救无效死亡。死亡直接原因均为基础疾病。
2022年4月27日0—24时,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9330例。
无症状感染者1—无症状感染者2362,居住于浦东新区,无症状感染者2363—无症状感染者3679,居住于黄浦区,无症状感染者3680—无症状感染者4013,居住于徐汇区,无症状感染者4014—无症状感染者4183,居住于长宁区,无症状感染者4184—无症状感染者5225,居住于静安区,无症状感染者5226—无症状感染者5493,居住于普陀区,无症状感染者5494—无症状感染者6494,居住于虹口区,无症状感染者6495—无症状感染者6960,居住于杨浦区,无症状感染者6961—无症状感染者7228,居住于闵行区,无症状感染者7229—无症状感染者8273,居住于宝山区,无症状感染者8274—无症状感染者8552,居住于嘉定区,无症状感染者8553—无症状感染者8583,居住于金山区,无症状感染者8584—无症状感染者8760,居住于松江区,无症状感染者8761—无症状感染者8964,居住于青浦区,无症状感染者8965—无症状感染者8967,居住于奉贤区,无症状感染者8968—无症状感染者9140,居住于崇明区,均为本市闭环隔离管控人员,其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9141—无症状感染者9237,居住于浦东新区,无症状感染者9238—无症状感染者9243,居住于徐汇区,无症状感染者9244—无症状感染者9262,居住于长宁区,无症状感染者9263—无症状感染者9277,居住于静安区,无症状感染者9278—无症状感染者9286,居住于普陀区,无症状感染者9287—无症状感染者9308,居住于虹口区,无症状感染者9309、无症状感染者9310,居住于闵行区,无症状感染者9311—无症状感染者9328,居住于宝山区,无症状感染者9329、无症状感染者9330,居住于松江区,在风险人群筛查中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异常,即被隔离管控。经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2022年4月27日0—24时,无新增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2022年4月27日0—24时,无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
2022年4月27日0—24时,解除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24879例,其中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4877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2例。
2022年2月26日0时至2022年4月27日24时,累计本土确诊45840例,治愈出院23931例,在院治疗21624例(其中重型304例,危重型48例),死亡285例。现有待排查的疑似病例0例。
截至2022年4月27日24时,累计境外输入确诊病例4579例,出院4573例,在院治疗6例。现有待排查的疑似病例0例。
@天津桥上200703:用行医资格证书把很多中医人才排除出去了。[怒] 中药何首乌,被骂滚出中国药典!这次,我要为中医药说几句[ok][ok][ok]
守正学堂 看了一篇源于某大学感染科一位医生,在网络平台写的一篇贴子:
一个结婚12年未能怀孕的女性,终于通过试管婴儿怀上了双胞胎,但却被查出重度肝损伤。
该医院做了各种检查,在排除病毒性肝炎、自身免疫性肝炎等疾病后,医生们懵了。
心想:怎么回事啊?该检查的都检查了,怎么还搞不清病因?
最后,这位孕妇患者拿出了一直在吃的保胎药。
该医院医生一看保胎药,差点破口大骂,喊着:“就是它!”
谁啊?
定睛一看,原来这个保胎药的第一味药是制何首乌。
这下,医生们恍然大悟、七嘴八舌、踊跃发言。
甲医生:“***的,这药怎么还没被踢出《中国药典》!”
乙医生:“剧毒啊这药,伤肝肾!”
丙医生:“幸好我们发现的早,不然孩子就完蛋了!”
在一番激烈的言语斗争后,大家给出了一个统一的观点:
首先让孕妇停药;
其次何首乌有剧毒,任何人不可再吃。
发展到最后,这位医生写的该病例被大量转发,甚至被一些“好心人”单拎出来,做了好大一篇文章。
那文章通篇看下来,无非呼吁了两点:
第一,呼吁大家远离何首乌。
第二,苦口婆心劝大家远离中草药,认为中草药能够给人体造成严重的肝肾损伤,可致死!
真是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啊!
太搞笑了!
针对被骂的中药何首乌,这次,我要站出来为中医药说几句。
首先,我们祖先用了两千年都没事的何首乌,为何到了近现代就开始变得有剧毒了?
况且为什么古人很少在典籍中记载何首乌有剧毒,而现代却出现了很多这种说何首乌有剧毒的报道?特别是国外?
年长的朋友,肯定会发现从2006年开始,英国首爆【中药何首乌害人】的相关报道,甚至在报道中将何首乌的毒性伤害描述的比西药造成肝肾损伤的数据还要大!
这是什么意思?特有所指?欲盖弥彰?
同时,英国的这篇报道也拉开了“反何首乌、反中药”的时代。
其次,那篇文章中有这么一段话,我截了个图:
看到了吗?
又是一个拿西医成分论来攻击中医的人。
我还是那句话。
中西医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医学,所依据的理论也皆不相同,包括治疗思路、治疗方式、制药流程。
西医看局部,中医看整体。
在中医上,成分代表不了一味中药材;单一成分有毒,也不能充分说明这味中药材有毒。
举个例子:把你的胳膊卸下来,就能代表你这个人了吗?
你看,道理就是这么简单。
此次事件,不免让我想起了长期备受争议的中药——细辛。
临床上,我们遇到过很多被细辛吓跑的患者。
熟悉我们守正堂的人都知道,我们开方所用的细辛最少15克。
那很多人就会被这个用量吓跑,甚至还有部分人破口大骂。
指出:连一些博学的中医院士都不敢用超过3克的细辛,你一个什么名头都没有的中医竟然敢开15克细辛,这不是要害死人吗!
来,首先我们用药都是严格遵循张仲景的《伤寒杂病论》。
《伤寒杂病论》中,张仲景曾 17 次用到细辛,平均用量超过3两。
如果按照一两约为15g计算,张仲景的平均用量是45g。
按照现在多数医家倾向的1两等于现代1钱的计算方法,张仲景的平均使用量为15 g,也远超《药典》规定用量。
你怎么说?难道你要让张仲景先生背这个锅?
如果张仲景这个用量有错的话,那他就不会被世人尊称一声“医圣”,更不会将细辛加在著名中医典籍中!
再者,《神农本草经》更是将细辛列为上品无毒之物!
其次,我们再从成分这个角度来看细辛。
细辛中含有成分马兜铃酸,说马兜铃酸有毒。
可你见过哪个中医在开药的时候给你一袋马兜铃酸?告诉你这玩意能代替细辛?
中医就从来不会用成分,治病!
比如人参,被普遍认为其有效成分是人参皂苷。
但人参皂苷在人参叶里面含量最多,可我们用药用的也不是人参叶啊!
再比如当归这味药材,有补血活络的功效。
那按照成分论来看,只要提取其中的有效成分——阿魏酸就可以了。
但我们中医用当归,却是要看整体。
当归被细分为当归头、当归身、当归尾,而不同的部位在中医临床应用上是完全不同的。
如果阿魏酸含量检测合格了,但该用当归头的地方却用了当归尾,那岂不是不能治病反而还害了人?
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再回到毒性这块,有些中药确实有毒。
但中医还有一个重要的准则——讲究配伍(药材与药材之间相互配伍,拱卫)
比如治疗黄疸常用的方剂:茵陈蒿汤。
在伤寒论的原方中,茵陈蒿汤三味药的比例是3:2:1,为什么这么个比例呢?
因为这三味药分别作用研究时,并没有什么利胆的效果,而一旦严格按照原方配伍使用,就会发生明显的利胆效果。
另外在广西中医药大学一篇硕士论文中,对于细辛搭配不同药材产生的影响做了研究。
其结果表明,细辛与甘草、细辛与附子配伍在一起时,成分马兜铃酸变化很大,毒性被大大削减。
通过正确的配伍来发挥药材的特性,这就是中医讲究配伍的魅力所在。
明白了吗?
以后再遇到有人说,某中药中含有有毒成分不能吃的时候,你就把这一套理论甩给他。
回到开头提到的那篇“好心人”做的文章。
在他的文章里有这么一段话:怎么说呢?
该作者的中心观点就一句话:由何首乌事件上升到整个中药,认为中草药能带来严重的药物性肝损伤。
当然,不止如此。
2019年2月,世界顶级医学期刊《胃肠病学》上发表了一篇研究文叫《中国大陆药物性肝损伤发生率及病因学》。
该研究文指出——长期摄入中药和保健品是中国大陆药物性肝损伤的首要风险。
这还没完。
写这篇研究文的作者是,上海某大学附属医院消化内科茅姓教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n医院陈姓教授。
二人明确指出:包括何首乌、雷公藤在内的中药,以及中医方剂学的小柴胡汤等都对肝脏有损害。
说实话,我这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说小柴胡汤伤肝肾。
来!我们来看看这两位教授得出这样一个荒谬结论的根据究竟是什么?
第一,从内容上来看他们做的研究是回顾性调查。
就是在患者发生了肝损伤之后,再反推他们是因为近期服用了某种药物造成的肝损伤。
但这样反推的话,有一个很大的漏洞。
这些患者是先服的药发生了肝损伤?还是之前就有肝损伤,没被查出来?
我们继续往下看。
第二,该文作者按照国际惯例将传统中草药和膳食补充剂归为一类,却将西药分为抗结核药、抗肿瘤药、抗感染药等。
从区分上来看就没有认真对待中药,将不同类别的药都归为中药。
如果其中有一类非中药的药材引发了肝损伤,那岂不是要中医背锅?
第三,中医医师的数量不像西医医生那样多。
中医医师数量本就少。
在这样一个前提下,很多人得不到中医教育,甚至也找不到中医师看病,只能自行服药。
而且自行服用草药、药酒以及非中草药的保健品的患者可能更多!
如果这个环节发生事故,岂不是也要中医来背锅?
何其冤枉!
所以,上述中所有人提到的中药草伤肝肾一言论,漏洞百出,如此不严谨的研究文怎么还能被刊登出来?!
希望以后,相关研究团队组织能够开展设计科学严谨、证据等级高的研究,而非妄下定义。
中医就像一个流落在外的孩子,被歧视驱赶了太久太久。
即使它已经很努力的用行动证实自己没错,可依旧敲不开家乡紧闭的大门......
无数次的谩骂、攻击,让它伤痕累累,心灰意冷。
可就算这样,在自己的家人受难之际,它依旧愿意挺身而出,冲在前线!
很多人说,它这样做只是为了面子,为了抢功。
可它明明只是想回家,想尽一份力而已。
守正学堂 看了一篇源于某大学感染科一位医生,在网络平台写的一篇贴子:
一个结婚12年未能怀孕的女性,终于通过试管婴儿怀上了双胞胎,但却被查出重度肝损伤。
该医院做了各种检查,在排除病毒性肝炎、自身免疫性肝炎等疾病后,医生们懵了。
心想:怎么回事啊?该检查的都检查了,怎么还搞不清病因?
最后,这位孕妇患者拿出了一直在吃的保胎药。
该医院医生一看保胎药,差点破口大骂,喊着:“就是它!”
谁啊?
定睛一看,原来这个保胎药的第一味药是制何首乌。
这下,医生们恍然大悟、七嘴八舌、踊跃发言。
甲医生:“***的,这药怎么还没被踢出《中国药典》!”
乙医生:“剧毒啊这药,伤肝肾!”
丙医生:“幸好我们发现的早,不然孩子就完蛋了!”
在一番激烈的言语斗争后,大家给出了一个统一的观点:
首先让孕妇停药;
其次何首乌有剧毒,任何人不可再吃。
发展到最后,这位医生写的该病例被大量转发,甚至被一些“好心人”单拎出来,做了好大一篇文章。
那文章通篇看下来,无非呼吁了两点:
第一,呼吁大家远离何首乌。
第二,苦口婆心劝大家远离中草药,认为中草药能够给人体造成严重的肝肾损伤,可致死!
真是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啊!
太搞笑了!
针对被骂的中药何首乌,这次,我要站出来为中医药说几句。
首先,我们祖先用了两千年都没事的何首乌,为何到了近现代就开始变得有剧毒了?
况且为什么古人很少在典籍中记载何首乌有剧毒,而现代却出现了很多这种说何首乌有剧毒的报道?特别是国外?
年长的朋友,肯定会发现从2006年开始,英国首爆【中药何首乌害人】的相关报道,甚至在报道中将何首乌的毒性伤害描述的比西药造成肝肾损伤的数据还要大!
这是什么意思?特有所指?欲盖弥彰?
同时,英国的这篇报道也拉开了“反何首乌、反中药”的时代。
其次,那篇文章中有这么一段话,我截了个图:
看到了吗?
又是一个拿西医成分论来攻击中医的人。
我还是那句话。
中西医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医学,所依据的理论也皆不相同,包括治疗思路、治疗方式、制药流程。
西医看局部,中医看整体。
在中医上,成分代表不了一味中药材;单一成分有毒,也不能充分说明这味中药材有毒。
举个例子:把你的胳膊卸下来,就能代表你这个人了吗?
你看,道理就是这么简单。
此次事件,不免让我想起了长期备受争议的中药——细辛。
临床上,我们遇到过很多被细辛吓跑的患者。
熟悉我们守正堂的人都知道,我们开方所用的细辛最少15克。
那很多人就会被这个用量吓跑,甚至还有部分人破口大骂。
指出:连一些博学的中医院士都不敢用超过3克的细辛,你一个什么名头都没有的中医竟然敢开15克细辛,这不是要害死人吗!
来,首先我们用药都是严格遵循张仲景的《伤寒杂病论》。
《伤寒杂病论》中,张仲景曾 17 次用到细辛,平均用量超过3两。
如果按照一两约为15g计算,张仲景的平均用量是45g。
按照现在多数医家倾向的1两等于现代1钱的计算方法,张仲景的平均使用量为15 g,也远超《药典》规定用量。
你怎么说?难道你要让张仲景先生背这个锅?
如果张仲景这个用量有错的话,那他就不会被世人尊称一声“医圣”,更不会将细辛加在著名中医典籍中!
再者,《神农本草经》更是将细辛列为上品无毒之物!
其次,我们再从成分这个角度来看细辛。
细辛中含有成分马兜铃酸,说马兜铃酸有毒。
可你见过哪个中医在开药的时候给你一袋马兜铃酸?告诉你这玩意能代替细辛?
中医就从来不会用成分,治病!
比如人参,被普遍认为其有效成分是人参皂苷。
但人参皂苷在人参叶里面含量最多,可我们用药用的也不是人参叶啊!
再比如当归这味药材,有补血活络的功效。
那按照成分论来看,只要提取其中的有效成分——阿魏酸就可以了。
但我们中医用当归,却是要看整体。
当归被细分为当归头、当归身、当归尾,而不同的部位在中医临床应用上是完全不同的。
如果阿魏酸含量检测合格了,但该用当归头的地方却用了当归尾,那岂不是不能治病反而还害了人?
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再回到毒性这块,有些中药确实有毒。
但中医还有一个重要的准则——讲究配伍(药材与药材之间相互配伍,拱卫)
比如治疗黄疸常用的方剂:茵陈蒿汤。
在伤寒论的原方中,茵陈蒿汤三味药的比例是3:2:1,为什么这么个比例呢?
因为这三味药分别作用研究时,并没有什么利胆的效果,而一旦严格按照原方配伍使用,就会发生明显的利胆效果。
另外在广西中医药大学一篇硕士论文中,对于细辛搭配不同药材产生的影响做了研究。
其结果表明,细辛与甘草、细辛与附子配伍在一起时,成分马兜铃酸变化很大,毒性被大大削减。
通过正确的配伍来发挥药材的特性,这就是中医讲究配伍的魅力所在。
明白了吗?
以后再遇到有人说,某中药中含有有毒成分不能吃的时候,你就把这一套理论甩给他。
回到开头提到的那篇“好心人”做的文章。
在他的文章里有这么一段话:怎么说呢?
该作者的中心观点就一句话:由何首乌事件上升到整个中药,认为中草药能带来严重的药物性肝损伤。
当然,不止如此。
2019年2月,世界顶级医学期刊《胃肠病学》上发表了一篇研究文叫《中国大陆药物性肝损伤发生率及病因学》。
该研究文指出——长期摄入中药和保健品是中国大陆药物性肝损伤的首要风险。
这还没完。
写这篇研究文的作者是,上海某大学附属医院消化内科茅姓教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n医院陈姓教授。
二人明确指出:包括何首乌、雷公藤在内的中药,以及中医方剂学的小柴胡汤等都对肝脏有损害。
说实话,我这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说小柴胡汤伤肝肾。
来!我们来看看这两位教授得出这样一个荒谬结论的根据究竟是什么?
第一,从内容上来看他们做的研究是回顾性调查。
就是在患者发生了肝损伤之后,再反推他们是因为近期服用了某种药物造成的肝损伤。
但这样反推的话,有一个很大的漏洞。
这些患者是先服的药发生了肝损伤?还是之前就有肝损伤,没被查出来?
我们继续往下看。
第二,该文作者按照国际惯例将传统中草药和膳食补充剂归为一类,却将西药分为抗结核药、抗肿瘤药、抗感染药等。
从区分上来看就没有认真对待中药,将不同类别的药都归为中药。
如果其中有一类非中药的药材引发了肝损伤,那岂不是要中医背锅?
第三,中医医师的数量不像西医医生那样多。
中医医师数量本就少。
在这样一个前提下,很多人得不到中医教育,甚至也找不到中医师看病,只能自行服药。
而且自行服用草药、药酒以及非中草药的保健品的患者可能更多!
如果这个环节发生事故,岂不是也要中医来背锅?
何其冤枉!
所以,上述中所有人提到的中药草伤肝肾一言论,漏洞百出,如此不严谨的研究文怎么还能被刊登出来?!
希望以后,相关研究团队组织能够开展设计科学严谨、证据等级高的研究,而非妄下定义。
中医就像一个流落在外的孩子,被歧视驱赶了太久太久。
即使它已经很努力的用行动证实自己没错,可依旧敲不开家乡紧闭的大门......
无数次的谩骂、攻击,让它伤痕累累,心灰意冷。
可就算这样,在自己的家人受难之际,它依旧愿意挺身而出,冲在前线!
很多人说,它这样做只是为了面子,为了抢功。
可它明明只是想回家,想尽一份力而已。
又一味中药,被骂滚出中国药典...... [吃惊][吃惊][吃惊]大师兄语良
很搞笑,前段时间看了一篇文章,讲何首乌的。
怎么说呢?
事情源于某大学感染科一位医生,在网络平台写的一篇贴子:
一个结婚12年未能怀孕的女性,终于通过试管婴儿怀上了双胞胎,但却被查出重度肝损伤。
该医院做了各种检查,在排除病毒性肝炎、自身免疫性肝炎等疾病后,医生们懵了。
心想:怎么回事啊?该检查的都检查了,怎么还搞不清病因?
最后,这位孕妇患者拿出了一直在吃的保胎药。
该医院医生一看保胎药,差点破口大骂,喊着:“就是它!”
谁啊?
定睛一看,原来这个保胎药的第一味药是制何首乌。
这下,医生们恍然大悟、七嘴八舌、踊跃发言。
甲医生:“***的,这药怎么还没被踢出《中国药典》!”
乙医生:“剧毒啊这药,伤肝肾!”
丙医生:“幸好我们发现的早,不然孩子就完蛋了!”
在一番激烈的言语斗争后,大家给出了一个统一的观点:
首先让孕妇停药;
其次何首乌有剧毒,任何人不可再吃。
发展到最后,这位医生写的该病例被大量转发,甚至被一些“好心人”单拎出来,做了好大一篇文章。
那文章通篇看下来,无非呼吁了两点:
第一,呼吁大家远离何首乌。
第二,苦口婆心劝大家远离中草药,认为中草药能够给人体造成严重的肝肾损伤,可致死!
真是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啊!
太搞笑了!
针对被骂的中药何首乌,这次,我要站出来为中医药说几句。
首先,我们祖先用了两千年都没事的何首乌,为何到了近现代就开始变得有剧毒了?
况且为什么古人很少在典籍中记载何首乌有剧毒,而现代却出现了很多这种说何首乌有剧毒的报道?特别是国外?
年长的朋友,肯定会发现从2006年开始,英国首爆【中药何首乌害人】的相关报道,甚至在报道中将何首乌的毒性伤害描述的比西药造成肝肾损伤的数据还要大!
这是什么意思?特有所指?欲盖弥彰?
同时,英国的这篇报道也拉开了“反何首乌、反中药”的时代。
其次,那篇文章中有这么一段话,我截了个图:
看到了吗?
又是一个拿西医成分论来攻击中医的人。
我还是那句话。
中西医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医学,所依据的理论也皆不相同,包括治疗思路、治疗方式、制药流程。
西医看局部,中医看整体。
在中医上,成分代表不了一味中药材;单一成分有毒,也不能充分说明这味中药材有毒。
举个例子:把你的胳膊卸下来,就能代表你这个人了吗?
你看,道理就是这么简单。
此次事件,不免让我想起了长期备受争议的中药——细辛。
临床上,我们遇到过很多被细辛吓跑的患者。
熟悉我们守正堂的人都知道,我们开方所用的细辛最少15克。
那很多人就会被这个用量吓跑,甚至还有部分人破口大骂。
指出:连一些博学的中医院士都不敢用超过3克的细辛,你一个什么名头都没有的中医竟然敢开15克细辛,这不是要害死人吗!
来,首先我们用药都是严格遵循仲景先师的《伤寒杂病论》。
《伤寒杂病论》中,仲景先师曾 17 次用到细辛,平均用量超过3两。
如果按照一两约为15g计算,他的平均用量是45g。
按照现在多数医家倾向的1两等于现代1钱的计算方法,他的平均使用量为15g。
如果仲景先师这个用量有错的话,那他就不会被世人尊称一声“医圣”,更不会将细辛加在著名中医典籍中!
再者,《神农本草经》更是将细辛列为上品无毒之物!
其次,我们再从成分这个角度来看细辛。
细辛中含有成分马兜铃酸,说马兜铃酸有毒。
可你见过哪个中医在开药的时候给你一袋马兜铃酸?告诉你这玩意能代替细辛?
中医就从来不会用成分,治病!
比如人参,被普遍认为其有效成分是人参皂苷。
但人参皂苷在人参叶里面含量最多,可我们用药用的也不是人参叶啊!
再比如当归这味药材,有补血活络的功效。
那按照成分论来看,只要提取其中的有效成分——阿魏酸就可以了。
但我们中医用当归,却是要看整体。
当归被细分为当归头、当归身、当归尾,而不同的部位在中医临床应用上是完全不同的。
如果阿魏酸含量检测合格了,但该用当归头的地方却用了当归尾,那岂不是不能治病反而还害了人?
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再回到毒性这块,有些中药确实有毒。
但中医还有一个重要的准则——讲究配伍(药材与药材之间相互配伍,拱卫)
比如治疗黄疸常用的方剂:茵陈蒿汤。
在伤寒论的原方中,茵陈蒿汤三味药的比例是3:2:1,为什么这么个比例呢?
因为这三味药分别作用研究时,并没有什么利胆的效果,而一旦严格按照原方配伍使用,就会发生明显的利胆效果。
另外在广西中医药大学一篇硕士论文中,对于细辛搭配不同药材产生的影响做了研究。
其结果表明,细辛与甘草、细辛与附子配伍在一起时,成分马兜铃酸变化很大,毒性被大大削减。
通过正确的配伍来发挥药材的特性,这就是中医讲究配伍的魅力所在。
明白了吗?
以后再遇到有人说,某中药中含有有毒成分不能吃的时候,你就把这一套理论甩给他。
回到开头提到的那篇“好心人”做的文章。
在他的文章里有这么一段话:
怎么说呢?
该作者的中心观点就一句话:由何首乌事件上升到整个中药,认为中草药能带来严重的药物性肝损伤。
当然,不止如此。
2019年2月,世界顶级医学期刊《胃肠病学》上发表了一篇研究文叫《中国大陆药物性肝损伤发生率及病因学》。
该研究文指出——长期摄入中药和保健品是中国大陆药物性肝损伤的首要风险。
这还没完。
写这篇研究文的作者是,上海某大学附属医院消化内科茅姓教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n医院陈姓教授。
二人明确指出:包括何首乌、雷公藤在内的中药,以及中医方剂学的小柴胡汤等都对肝脏有损害。
说实话,我这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说小柴胡汤伤肝肾。
来!我们来看看这两位教授得出这样一个荒谬结论的根据究竟是什么?
第一,从内容上来看他们做的研究是回顾性调查。
就是在患者发生了肝损伤之后,再反推他们是因为近期服用了某种药物造成的肝损伤。
但这样反推的话,有一个很大的漏洞。
这些患者是先服的药发生了肝损伤?还是之前就有肝损伤,没被查出来?
我们继续往下看。
第二,该文作者按照国际惯例将传统中草药和膳食补充剂归为一类,却将西药分为抗结核药、抗肿瘤药、抗感染药等。
从区分上来看就没有认真对待中药,将不同类别的药都归为中药。
如果其中有一类非中药的药材引发了肝损伤,那岂不是要中医背锅?
第三,中医医师的数量不像西医医生那样多。
中医医师数量本就少。
在这样一个前提下,很多人得不到中医教育,甚至也找不到中医师看病,只能自行服药。
而且自行服用草药、药酒以及非中草药的保健品的患者可能更多!
如果这个环节发生事故,岂不是也要中医来背锅?
何其冤枉!
所以,上述中所有人提到的中药草伤肝肾一言论,漏洞百出,如此不严谨的研究文怎么还能被刊登出来?!
希望以后,相关研究团队组织能够开展设计科学严谨、证据等级高的研究,而非妄下定义。
很搞笑,前段时间看了一篇文章,讲何首乌的。
怎么说呢?
事情源于某大学感染科一位医生,在网络平台写的一篇贴子:
一个结婚12年未能怀孕的女性,终于通过试管婴儿怀上了双胞胎,但却被查出重度肝损伤。
该医院做了各种检查,在排除病毒性肝炎、自身免疫性肝炎等疾病后,医生们懵了。
心想:怎么回事啊?该检查的都检查了,怎么还搞不清病因?
最后,这位孕妇患者拿出了一直在吃的保胎药。
该医院医生一看保胎药,差点破口大骂,喊着:“就是它!”
谁啊?
定睛一看,原来这个保胎药的第一味药是制何首乌。
这下,医生们恍然大悟、七嘴八舌、踊跃发言。
甲医生:“***的,这药怎么还没被踢出《中国药典》!”
乙医生:“剧毒啊这药,伤肝肾!”
丙医生:“幸好我们发现的早,不然孩子就完蛋了!”
在一番激烈的言语斗争后,大家给出了一个统一的观点:
首先让孕妇停药;
其次何首乌有剧毒,任何人不可再吃。
发展到最后,这位医生写的该病例被大量转发,甚至被一些“好心人”单拎出来,做了好大一篇文章。
那文章通篇看下来,无非呼吁了两点:
第一,呼吁大家远离何首乌。
第二,苦口婆心劝大家远离中草药,认为中草药能够给人体造成严重的肝肾损伤,可致死!
真是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啊!
太搞笑了!
针对被骂的中药何首乌,这次,我要站出来为中医药说几句。
首先,我们祖先用了两千年都没事的何首乌,为何到了近现代就开始变得有剧毒了?
况且为什么古人很少在典籍中记载何首乌有剧毒,而现代却出现了很多这种说何首乌有剧毒的报道?特别是国外?
年长的朋友,肯定会发现从2006年开始,英国首爆【中药何首乌害人】的相关报道,甚至在报道中将何首乌的毒性伤害描述的比西药造成肝肾损伤的数据还要大!
这是什么意思?特有所指?欲盖弥彰?
同时,英国的这篇报道也拉开了“反何首乌、反中药”的时代。
其次,那篇文章中有这么一段话,我截了个图:
看到了吗?
又是一个拿西医成分论来攻击中医的人。
我还是那句话。
中西医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医学,所依据的理论也皆不相同,包括治疗思路、治疗方式、制药流程。
西医看局部,中医看整体。
在中医上,成分代表不了一味中药材;单一成分有毒,也不能充分说明这味中药材有毒。
举个例子:把你的胳膊卸下来,就能代表你这个人了吗?
你看,道理就是这么简单。
此次事件,不免让我想起了长期备受争议的中药——细辛。
临床上,我们遇到过很多被细辛吓跑的患者。
熟悉我们守正堂的人都知道,我们开方所用的细辛最少15克。
那很多人就会被这个用量吓跑,甚至还有部分人破口大骂。
指出:连一些博学的中医院士都不敢用超过3克的细辛,你一个什么名头都没有的中医竟然敢开15克细辛,这不是要害死人吗!
来,首先我们用药都是严格遵循仲景先师的《伤寒杂病论》。
《伤寒杂病论》中,仲景先师曾 17 次用到细辛,平均用量超过3两。
如果按照一两约为15g计算,他的平均用量是45g。
按照现在多数医家倾向的1两等于现代1钱的计算方法,他的平均使用量为15g。
如果仲景先师这个用量有错的话,那他就不会被世人尊称一声“医圣”,更不会将细辛加在著名中医典籍中!
再者,《神农本草经》更是将细辛列为上品无毒之物!
其次,我们再从成分这个角度来看细辛。
细辛中含有成分马兜铃酸,说马兜铃酸有毒。
可你见过哪个中医在开药的时候给你一袋马兜铃酸?告诉你这玩意能代替细辛?
中医就从来不会用成分,治病!
比如人参,被普遍认为其有效成分是人参皂苷。
但人参皂苷在人参叶里面含量最多,可我们用药用的也不是人参叶啊!
再比如当归这味药材,有补血活络的功效。
那按照成分论来看,只要提取其中的有效成分——阿魏酸就可以了。
但我们中医用当归,却是要看整体。
当归被细分为当归头、当归身、当归尾,而不同的部位在中医临床应用上是完全不同的。
如果阿魏酸含量检测合格了,但该用当归头的地方却用了当归尾,那岂不是不能治病反而还害了人?
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再回到毒性这块,有些中药确实有毒。
但中医还有一个重要的准则——讲究配伍(药材与药材之间相互配伍,拱卫)
比如治疗黄疸常用的方剂:茵陈蒿汤。
在伤寒论的原方中,茵陈蒿汤三味药的比例是3:2:1,为什么这么个比例呢?
因为这三味药分别作用研究时,并没有什么利胆的效果,而一旦严格按照原方配伍使用,就会发生明显的利胆效果。
另外在广西中医药大学一篇硕士论文中,对于细辛搭配不同药材产生的影响做了研究。
其结果表明,细辛与甘草、细辛与附子配伍在一起时,成分马兜铃酸变化很大,毒性被大大削减。
通过正确的配伍来发挥药材的特性,这就是中医讲究配伍的魅力所在。
明白了吗?
以后再遇到有人说,某中药中含有有毒成分不能吃的时候,你就把这一套理论甩给他。
回到开头提到的那篇“好心人”做的文章。
在他的文章里有这么一段话:
怎么说呢?
该作者的中心观点就一句话:由何首乌事件上升到整个中药,认为中草药能带来严重的药物性肝损伤。
当然,不止如此。
2019年2月,世界顶级医学期刊《胃肠病学》上发表了一篇研究文叫《中国大陆药物性肝损伤发生率及病因学》。
该研究文指出——长期摄入中药和保健品是中国大陆药物性肝损伤的首要风险。
这还没完。
写这篇研究文的作者是,上海某大学附属医院消化内科茅姓教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n医院陈姓教授。
二人明确指出:包括何首乌、雷公藤在内的中药,以及中医方剂学的小柴胡汤等都对肝脏有损害。
说实话,我这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说小柴胡汤伤肝肾。
来!我们来看看这两位教授得出这样一个荒谬结论的根据究竟是什么?
第一,从内容上来看他们做的研究是回顾性调查。
就是在患者发生了肝损伤之后,再反推他们是因为近期服用了某种药物造成的肝损伤。
但这样反推的话,有一个很大的漏洞。
这些患者是先服的药发生了肝损伤?还是之前就有肝损伤,没被查出来?
我们继续往下看。
第二,该文作者按照国际惯例将传统中草药和膳食补充剂归为一类,却将西药分为抗结核药、抗肿瘤药、抗感染药等。
从区分上来看就没有认真对待中药,将不同类别的药都归为中药。
如果其中有一类非中药的药材引发了肝损伤,那岂不是要中医背锅?
第三,中医医师的数量不像西医医生那样多。
中医医师数量本就少。
在这样一个前提下,很多人得不到中医教育,甚至也找不到中医师看病,只能自行服药。
而且自行服用草药、药酒以及非中草药的保健品的患者可能更多!
如果这个环节发生事故,岂不是也要中医来背锅?
何其冤枉!
所以,上述中所有人提到的中药草伤肝肾一言论,漏洞百出,如此不严谨的研究文怎么还能被刊登出来?!
希望以后,相关研究团队组织能够开展设计科学严谨、证据等级高的研究,而非妄下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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