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媒看沈阳】全总机关辽宁蹲点工作组瞄准地域特色,精准发力破题——到基层,问计问需#振兴新突破 我要当先锋# #喜迎二十大 辽宁在行动# “后悔太晚加入工会了!”7月14日,辽宁精医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庞博说。这家成立一年半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曾4次拒绝建会,在全总机关辽宁蹲点工作组的促成下,当天召开了公司工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大会。
像精医传媒这样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在沈阳市和平区共有600余家。工作组蹲点的和平区是沈阳市中心城区,辖区内以中小微企业、服务型企业居多。职工队伍以小微企业职工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灵活就业人员为主,工作组针对辖区内企业分布及职工特点,同时结合沈阳市其他区县了解到的基本情况,精准发力,逐一破解。
系统推进,样本开路
“建会有啥好处?”面对前来的工作组,庞博发问。
“对企业来说,行业工会可以牵线搭桥,帮助发展业务。工会还可以拓展职工福利待遇,包括技能培训、大病救助、文体活动、婚恋交友等,稳定职工队伍。”工作组耐心细致地解答。
几轮交谈下来,庞博被工会的多项职能打动,加速了建会进程。在职工不足20人的情况下,决定建立企业工会。
工作组组长李宁的包里一直放着一个小便笺本,密密麻麻地记录着每一项工作进程。精医传媒建会事项刚完成,后面又排上了两三家未建会企业。“工作虽然琐碎,仍要细致有条理。”面对当地小微企业较多的特点,工作组形成了“系统推进,样本开路”的工作模式,推动建会。
工作组同沈阳市和平区总工会一起,拓展思路,研究依托众创空间、孵化器、产业园、科技园、产业协会和商会等,分行业、分区域、分类别系统推进建会。
为了打好建会“样本”,工作组成员发挥专长,从“零”开始,指导精医传媒建会,通过反复核对和修正,力求规范。“有了科学的工作模式,就可以按照行业来推进建会。有了建会样本,企业建会也会大大提速。”和平区总工会副主席李颖说。
针对科技型小微企业周期短、职工流动性大等问题,工作组进企业深入调研。在得知创业者会多次创业、职工大部分在行业内流动等现实情况,工作组与沈阳市和平区科技企业工会联合会细致策划多项活动,力求通过工会牵线搭桥,让小微企业“抱团取暖”不断壮大,助力当地经济发展。
“走,我们去找他们”
“工作时间,服务行业的职工都在岗位上忙碌着。”
“走,我们去找他们。”
工作组深入基层一线,利用职工闲暇问其所需。7月13日7时,正值地铁的高峰期。“早上好,《劳动者》免费阅读!”“领报扫码享福利!”……工作组成员套上绿马甲,身披绶带,叠报、发报,7分钟就发放了110份当地工会主办的报纸。利用广大职工、市民等地铁的间隙,工作组成员还与他们倾心交谈,将工会的声音第一时间传递出去。
伏天将至,当地工会计划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送去“清凉”。“天一热就想喝口带甜味的”“今夏雨水足、蚊虫多,要是有瓶花露水就更好了”……问清需求后,工作组与当地工会商议,将以往派发的绿豆汤、矿泉水改成带甜味的饮料,并附赠一瓶花露水。7月12日当天,工作组亲自将慰问品送到外卖员手中。
了解到户外劳动者常年跑在路上,没时间做健康检查,工作组将免费的体检卡送到外卖员、快递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手中。据了解,从今年7月开始,和平区总工会组织3000余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免费体检,为近700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购买职工医疗互助保险。
沈阳市和平区总工会主席张凯介绍,依托街道社区、职工书屋等,和平区建立10个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配备必要的配套设施,安排专人管理,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户外劳动者等提供工作间歇舒适的休息场所。在工作组的指导下,和平区总工会延伸服务,打通最后一公里,推动工会服务进外卖和快递站点,推动建会入会。
倾斜资源,助力基层治理
“街道区域内的基层工会组织数量较多,工作任务千头万绪。据了解,太原街街道总工会主席王峰除分管工会外,还分管党办、行政办、综治、信访等,工作面向多个部门。”这段话被工作组写到调研报告里。
蹲点一个多月,通过一次次与街道、社区工会干部座谈调研,工作组认识到,越到基层,工作越具体,工会工作越琐碎繁复。
沈阳和平区辖区内老旧小区居多,现辖10个街道(8个街道总工会),社区工会联合会102家。街道工会主席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兼任,同时再设兼职副主席1人;社区工会主席由社区副书记兼任。工作组在调研时发现,只有“一个半”的兼职工会干部,却做了大量实实在在的工作。
在和平新村社区,工会弘扬劳模精神,助力社区基层治理,从社区走出来的劳模反哺服务社区;在沈阳站社区雷锋学校内,社区工会把开展学雷锋活动作为塑造地区共同精神的活动载体,学雷锋活动成为启迪公众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的常态化机制……“这些都是最鲜活的基层实际情况。”工作组成员们说。
区县、乡镇街道、社区工会离职工最近,工会组织在助力基层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工作组希望,能够与省、市、区、街道四级工会紧密配合,探索基层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和未来发展路径,打造更多的基层工会干部先锋样板,推动当地工会工作创新发展;加大基层工会干部培训的力度,将培训资源延伸扩展到区县及街道工会干部,使基层工会干部能够及时了解上级工会相关政策和重点任务,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工人日报》2022年7月19日1版)
编辑:时海波
像精医传媒这样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在沈阳市和平区共有600余家。工作组蹲点的和平区是沈阳市中心城区,辖区内以中小微企业、服务型企业居多。职工队伍以小微企业职工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灵活就业人员为主,工作组针对辖区内企业分布及职工特点,同时结合沈阳市其他区县了解到的基本情况,精准发力,逐一破解。
系统推进,样本开路
“建会有啥好处?”面对前来的工作组,庞博发问。
“对企业来说,行业工会可以牵线搭桥,帮助发展业务。工会还可以拓展职工福利待遇,包括技能培训、大病救助、文体活动、婚恋交友等,稳定职工队伍。”工作组耐心细致地解答。
几轮交谈下来,庞博被工会的多项职能打动,加速了建会进程。在职工不足20人的情况下,决定建立企业工会。
工作组组长李宁的包里一直放着一个小便笺本,密密麻麻地记录着每一项工作进程。精医传媒建会事项刚完成,后面又排上了两三家未建会企业。“工作虽然琐碎,仍要细致有条理。”面对当地小微企业较多的特点,工作组形成了“系统推进,样本开路”的工作模式,推动建会。
工作组同沈阳市和平区总工会一起,拓展思路,研究依托众创空间、孵化器、产业园、科技园、产业协会和商会等,分行业、分区域、分类别系统推进建会。
为了打好建会“样本”,工作组成员发挥专长,从“零”开始,指导精医传媒建会,通过反复核对和修正,力求规范。“有了科学的工作模式,就可以按照行业来推进建会。有了建会样本,企业建会也会大大提速。”和平区总工会副主席李颖说。
针对科技型小微企业周期短、职工流动性大等问题,工作组进企业深入调研。在得知创业者会多次创业、职工大部分在行业内流动等现实情况,工作组与沈阳市和平区科技企业工会联合会细致策划多项活动,力求通过工会牵线搭桥,让小微企业“抱团取暖”不断壮大,助力当地经济发展。
“走,我们去找他们”
“工作时间,服务行业的职工都在岗位上忙碌着。”
“走,我们去找他们。”
工作组深入基层一线,利用职工闲暇问其所需。7月13日7时,正值地铁的高峰期。“早上好,《劳动者》免费阅读!”“领报扫码享福利!”……工作组成员套上绿马甲,身披绶带,叠报、发报,7分钟就发放了110份当地工会主办的报纸。利用广大职工、市民等地铁的间隙,工作组成员还与他们倾心交谈,将工会的声音第一时间传递出去。
伏天将至,当地工会计划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送去“清凉”。“天一热就想喝口带甜味的”“今夏雨水足、蚊虫多,要是有瓶花露水就更好了”……问清需求后,工作组与当地工会商议,将以往派发的绿豆汤、矿泉水改成带甜味的饮料,并附赠一瓶花露水。7月12日当天,工作组亲自将慰问品送到外卖员手中。
了解到户外劳动者常年跑在路上,没时间做健康检查,工作组将免费的体检卡送到外卖员、快递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手中。据了解,从今年7月开始,和平区总工会组织3000余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免费体检,为近700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购买职工医疗互助保险。
沈阳市和平区总工会主席张凯介绍,依托街道社区、职工书屋等,和平区建立10个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配备必要的配套设施,安排专人管理,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户外劳动者等提供工作间歇舒适的休息场所。在工作组的指导下,和平区总工会延伸服务,打通最后一公里,推动工会服务进外卖和快递站点,推动建会入会。
倾斜资源,助力基层治理
“街道区域内的基层工会组织数量较多,工作任务千头万绪。据了解,太原街街道总工会主席王峰除分管工会外,还分管党办、行政办、综治、信访等,工作面向多个部门。”这段话被工作组写到调研报告里。
蹲点一个多月,通过一次次与街道、社区工会干部座谈调研,工作组认识到,越到基层,工作越具体,工会工作越琐碎繁复。
沈阳和平区辖区内老旧小区居多,现辖10个街道(8个街道总工会),社区工会联合会102家。街道工会主席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兼任,同时再设兼职副主席1人;社区工会主席由社区副书记兼任。工作组在调研时发现,只有“一个半”的兼职工会干部,却做了大量实实在在的工作。
在和平新村社区,工会弘扬劳模精神,助力社区基层治理,从社区走出来的劳模反哺服务社区;在沈阳站社区雷锋学校内,社区工会把开展学雷锋活动作为塑造地区共同精神的活动载体,学雷锋活动成为启迪公众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的常态化机制……“这些都是最鲜活的基层实际情况。”工作组成员们说。
区县、乡镇街道、社区工会离职工最近,工会组织在助力基层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工作组希望,能够与省、市、区、街道四级工会紧密配合,探索基层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和未来发展路径,打造更多的基层工会干部先锋样板,推动当地工会工作创新发展;加大基层工会干部培训的力度,将培训资源延伸扩展到区县及街道工会干部,使基层工会干部能够及时了解上级工会相关政策和重点任务,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工人日报》2022年7月19日1版)
编辑:时海波
【#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发布重要通告#】关于开展2022业务年度参保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告——各参保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统一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周期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度按业务年度执行,即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参保单位依据上年度(业务年度)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核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照上年度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标准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
2022年7月1日至7月31日,集中申报呼和浩特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工资基数(2022年7月-2023年6月),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构成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呼和浩特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现对呼和浩特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长期照护保险缴费基数明确如下:
单位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以上一年度(业务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为工资基数,初次参保人员以本人上月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一)行政(参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的确定
计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项目包括:1.职务工资;2.级别工资;3艰苦边远地区津贴;4.交通误餐补贴;5.工作性津贴;6.生活性补贴。
(二)事业单位职工缴费基数的确定
计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项目包括:
1.岗位工资;2.薪级工资;3.基础性绩效;4.艰苦边远地区津贴;5.交通误餐补贴。
(三)其他单位类型职工缴费基数的确定
单位类型为企业、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的参保职工,应以上一业务年度月平均工资扣除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项目,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四)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项目
1.独生子女费;2.妇女卫生费;3.冬季取暖补贴;4.物业补贴;
二、申报时限和范围
(一)申报时限
参保单位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并于31日前完成核定及生成缴费通知单。
(二)申报范围
2022年7月1日前,已在我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类型为机关、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有雇工的)、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的参保单位(以下简称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属于申报范围。
三、申报流程
各参保单位通过医疗保险网上办事大厅自主申报,经办机构后台审核。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材料领取
参保单位通过医疗保险网上办事大厅“单位职工缴费工资申报”模块下载《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电子表格及《呼和浩特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
(二)数据填报
1.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构成项目计算职工工资,将职工工资填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格》电子表格“申报工资”栏目。参保单位需按照实际工资申报,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将按照社会平均工资上下线统一生成缴费基数。
2.按照《呼和浩特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样式填写,对申报事项作出承诺;
3.打印填报完成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格》及《呼和浩特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形成申报附件材料;
4.在医疗保险网上办事大厅“单位职工缴费工资申报”模块上传单位填报完成的电子版缴费基数申报表格,并将以上两项盖章纸质材料作为申报附件一并上传,点击提交。
(三)申报审核
1.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参保单位申报的工资进行网上审核,符合申报要求的审核通过。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附明原因退回参保单位,经修正后参保单位可重新申报。
2.参保单位实行网上申报,因特殊原因确不能网上申报的,单位可携带申报所需材料,到所属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线下申报。
四、注意事项
(一)参保单位必须如实申报,工资一经确定,在一个缴费年度(业务年度)内不作变动。
(二)从2022年7月开始,单位须先完成职工工资基数申报,方可申报核定和生成缴费通知单,否则网厅将以“缺少缴费基数”报错提示。单位申报工资和职工增减员两项业务先后顺序无特定要求。
(三)参保单位在填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电子表格时,开始年月为202207,结束年月为202306,只需填写“申报工资”栏,其他系统默认项,无需修改。不要随意修改电子表格内容,特别是不要修改电子表格名称、选项卡名称,不要增减或修改选项卡、行、列,避免申报校验不能通过。
(四)行政事业单位在编退休职工也应以上一年度(业务年度)社保发放的养老金(不含单位发放的独生子女费、妇女卫生费、冬季取暖补贴、物业补贴)申报工资。计算方法同在职职工,以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退休职工月平均养老金为基数申报。
(五)参保单位应组织参保职工对本人医疗保险工资基数签字确认,由参保单位统一留存备查(签字材料网上申报时无需上传)。全市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结束后,对未按时限完成申报的参保单位,原则上不再下达月度征缴计划。同时将其作为今年扩面稽查的重点对象,待查实相关情况后再行生成征缴计划。
(六)2022年7月份单位医疗保险核定业务延期至7月31日。7月20日前完成工资申报核定并生成缴费通知单的单位,20日前缴费;7月21日至7月31日之间完成工资申报核定并生成缴费通知单的单位,8月20日前缴费。#呼和浩特微提醒#
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30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统一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周期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度按业务年度执行,即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参保单位依据上年度(业务年度)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核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照上年度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标准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
2022年7月1日至7月31日,集中申报呼和浩特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工资基数(2022年7月-2023年6月),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构成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呼和浩特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现对呼和浩特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长期照护保险缴费基数明确如下:
单位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以上一年度(业务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为工资基数,初次参保人员以本人上月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一)行政(参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的确定
计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项目包括:1.职务工资;2.级别工资;3艰苦边远地区津贴;4.交通误餐补贴;5.工作性津贴;6.生活性补贴。
(二)事业单位职工缴费基数的确定
计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项目包括:
1.岗位工资;2.薪级工资;3.基础性绩效;4.艰苦边远地区津贴;5.交通误餐补贴。
(三)其他单位类型职工缴费基数的确定
单位类型为企业、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的参保职工,应以上一业务年度月平均工资扣除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项目,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四)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项目
1.独生子女费;2.妇女卫生费;3.冬季取暖补贴;4.物业补贴;
二、申报时限和范围
(一)申报时限
参保单位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并于31日前完成核定及生成缴费通知单。
(二)申报范围
2022年7月1日前,已在我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类型为机关、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有雇工的)、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的参保单位(以下简称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属于申报范围。
三、申报流程
各参保单位通过医疗保险网上办事大厅自主申报,经办机构后台审核。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材料领取
参保单位通过医疗保险网上办事大厅“单位职工缴费工资申报”模块下载《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电子表格及《呼和浩特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
(二)数据填报
1.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构成项目计算职工工资,将职工工资填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格》电子表格“申报工资”栏目。参保单位需按照实际工资申报,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将按照社会平均工资上下线统一生成缴费基数。
2.按照《呼和浩特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样式填写,对申报事项作出承诺;
3.打印填报完成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格》及《呼和浩特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形成申报附件材料;
4.在医疗保险网上办事大厅“单位职工缴费工资申报”模块上传单位填报完成的电子版缴费基数申报表格,并将以上两项盖章纸质材料作为申报附件一并上传,点击提交。
(三)申报审核
1.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参保单位申报的工资进行网上审核,符合申报要求的审核通过。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附明原因退回参保单位,经修正后参保单位可重新申报。
2.参保单位实行网上申报,因特殊原因确不能网上申报的,单位可携带申报所需材料,到所属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线下申报。
四、注意事项
(一)参保单位必须如实申报,工资一经确定,在一个缴费年度(业务年度)内不作变动。
(二)从2022年7月开始,单位须先完成职工工资基数申报,方可申报核定和生成缴费通知单,否则网厅将以“缺少缴费基数”报错提示。单位申报工资和职工增减员两项业务先后顺序无特定要求。
(三)参保单位在填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电子表格时,开始年月为202207,结束年月为202306,只需填写“申报工资”栏,其他系统默认项,无需修改。不要随意修改电子表格内容,特别是不要修改电子表格名称、选项卡名称,不要增减或修改选项卡、行、列,避免申报校验不能通过。
(四)行政事业单位在编退休职工也应以上一年度(业务年度)社保发放的养老金(不含单位发放的独生子女费、妇女卫生费、冬季取暖补贴、物业补贴)申报工资。计算方法同在职职工,以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退休职工月平均养老金为基数申报。
(五)参保单位应组织参保职工对本人医疗保险工资基数签字确认,由参保单位统一留存备查(签字材料网上申报时无需上传)。全市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结束后,对未按时限完成申报的参保单位,原则上不再下达月度征缴计划。同时将其作为今年扩面稽查的重点对象,待查实相关情况后再行生成征缴计划。
(六)2022年7月份单位医疗保险核定业务延期至7月31日。7月20日前完成工资申报核定并生成缴费通知单的单位,20日前缴费;7月21日至7月31日之间完成工资申报核定并生成缴费通知单的单位,8月20日前缴费。#呼和浩特微提醒#
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30日
【#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发布重要通告#】关于开展2022业务年度参保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告——各参保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统一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周期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度按业务年度执行,即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参保单位依据上年度(业务年度)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核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照上年度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标准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
2022年7月1日至7月31日,集中申报呼和浩特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工资基数(2022年7月-2023年6月),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构成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呼和浩特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现对呼和浩特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长期照护保险缴费基数明确如下:
单位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以上一年度(业务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为工资基数,初次参保人员以本人上月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一)行政(参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的确定
计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项目包括:1.职务工资;2.级别工资;3艰苦边远地区津贴;4.交通误餐补贴;5.工作性津贴;6.生活性补贴。
(二)事业单位职工缴费基数的确定
计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项目包括:
1.岗位工资;2.薪级工资;3.基础性绩效;4.艰苦边远地区津贴;5.交通误餐补贴。
(三)其他单位类型职工缴费基数的确定
单位类型为企业、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的参保职工,应以上一业务年度月平均工资扣除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项目,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四)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项目
1.独生子女费;2.妇女卫生费;3.冬季取暖补贴;4.物业补贴;
二、申报时限和范围
(一)申报时限
参保单位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并于31日前完成核定及生成缴费通知单。
(二)申报范围
2022年7月1日前,已在我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类型为机关、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有雇工的)、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的参保单位(以下简称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属于申报范围。
三、申报流程
各参保单位通过医疗保险网上办事大厅自主申报,经办机构后台审核。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材料领取
参保单位通过医疗保险网上办事大厅“单位职工缴费工资申报”模块下载《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电子表格及《呼和浩特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
(二)数据填报
1.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构成项目计算职工工资,将职工工资填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格》电子表格“申报工资”栏目。参保单位需按照实际工资申报,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将按照社会平均工资上下线统一生成缴费基数。
2.按照《呼和浩特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样式填写,对申报事项作出承诺;
3.打印填报完成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格》及《呼和浩特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形成申报附件材料;
4.在医疗保险网上办事大厅“单位职工缴费工资申报”模块上传单位填报完成的电子版缴费基数申报表格,并将以上两项盖章纸质材料作为申报附件一并上传,点击提交。
(三)申报审核
1.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参保单位申报的工资进行网上审核,符合申报要求的审核通过。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附明原因退回参保单位,经修正后参保单位可重新申报。
2.参保单位实行网上申报,因特殊原因确不能网上申报的,单位可携带申报所需材料,到所属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线下申报。
四、注意事项
(一)参保单位必须如实申报,工资一经确定,在一个缴费年度(业务年度)内不作变动。
(二)从2022年7月开始,单位须先完成职工工资基数申报,方可申报核定和生成缴费通知单,否则网厅将以“缺少缴费基数”报错提示。单位申报工资和职工增减员两项业务先后顺序无特定要求。
(三)参保单位在填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电子表格时,开始年月为202207,结束年月为202306,只需填写“申报工资”栏,其他系统默认项,无需修改。不要随意修改电子表格内容,特别是不要修改电子表格名称、选项卡名称,不要增减或修改选项卡、行、列,避免申报校验不能通过。
(四)行政事业单位在编退休职工也应以上一年度(业务年度)社保发放的养老金(不含单位发放的独生子女费、妇女卫生费、冬季取暖补贴、物业补贴)申报工资。计算方法同在职职工,以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退休职工月平均养老金为基数申报。
(五)参保单位应组织参保职工对本人医疗保险工资基数签字确认,由参保单位统一留存备查(签字材料网上申报时无需上传)。全市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结束后,对未按时限完成申报的参保单位,原则上不再下达月度征缴计划。同时将其作为今年扩面稽查的重点对象,待查实相关情况后再行生成征缴计划。
(六)2022年7月份单位医疗保险核定业务延期至7月31日。7月20日前完成工资申报核定并生成缴费通知单的单位,20日前缴费;7月21日至7月31日之间完成工资申报核定并生成缴费通知单的单位,8月20日前缴费。#呼和浩特微提醒#
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30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统一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周期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度按业务年度执行,即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参保单位依据上年度(业务年度)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核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照上年度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标准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
2022年7月1日至7月31日,集中申报呼和浩特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工资基数(2022年7月-2023年6月),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构成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呼和浩特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现对呼和浩特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长期照护保险缴费基数明确如下:
单位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以上一年度(业务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为工资基数,初次参保人员以本人上月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一)行政(参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的确定
计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项目包括:1.职务工资;2.级别工资;3艰苦边远地区津贴;4.交通误餐补贴;5.工作性津贴;6.生活性补贴。
(二)事业单位职工缴费基数的确定
计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项目包括:
1.岗位工资;2.薪级工资;3.基础性绩效;4.艰苦边远地区津贴;5.交通误餐补贴。
(三)其他单位类型职工缴费基数的确定
单位类型为企业、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的参保职工,应以上一业务年度月平均工资扣除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项目,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四)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项目
1.独生子女费;2.妇女卫生费;3.冬季取暖补贴;4.物业补贴;
二、申报时限和范围
(一)申报时限
参保单位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并于31日前完成核定及生成缴费通知单。
(二)申报范围
2022年7月1日前,已在我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类型为机关、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有雇工的)、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的参保单位(以下简称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属于申报范围。
三、申报流程
各参保单位通过医疗保险网上办事大厅自主申报,经办机构后台审核。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材料领取
参保单位通过医疗保险网上办事大厅“单位职工缴费工资申报”模块下载《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电子表格及《呼和浩特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
(二)数据填报
1.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构成项目计算职工工资,将职工工资填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格》电子表格“申报工资”栏目。参保单位需按照实际工资申报,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将按照社会平均工资上下线统一生成缴费基数。
2.按照《呼和浩特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样式填写,对申报事项作出承诺;
3.打印填报完成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格》及《呼和浩特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形成申报附件材料;
4.在医疗保险网上办事大厅“单位职工缴费工资申报”模块上传单位填报完成的电子版缴费基数申报表格,并将以上两项盖章纸质材料作为申报附件一并上传,点击提交。
(三)申报审核
1.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参保单位申报的工资进行网上审核,符合申报要求的审核通过。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附明原因退回参保单位,经修正后参保单位可重新申报。
2.参保单位实行网上申报,因特殊原因确不能网上申报的,单位可携带申报所需材料,到所属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线下申报。
四、注意事项
(一)参保单位必须如实申报,工资一经确定,在一个缴费年度(业务年度)内不作变动。
(二)从2022年7月开始,单位须先完成职工工资基数申报,方可申报核定和生成缴费通知单,否则网厅将以“缺少缴费基数”报错提示。单位申报工资和职工增减员两项业务先后顺序无特定要求。
(三)参保单位在填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电子表格时,开始年月为202207,结束年月为202306,只需填写“申报工资”栏,其他系统默认项,无需修改。不要随意修改电子表格内容,特别是不要修改电子表格名称、选项卡名称,不要增减或修改选项卡、行、列,避免申报校验不能通过。
(四)行政事业单位在编退休职工也应以上一年度(业务年度)社保发放的养老金(不含单位发放的独生子女费、妇女卫生费、冬季取暖补贴、物业补贴)申报工资。计算方法同在职职工,以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退休职工月平均养老金为基数申报。
(五)参保单位应组织参保职工对本人医疗保险工资基数签字确认,由参保单位统一留存备查(签字材料网上申报时无需上传)。全市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结束后,对未按时限完成申报的参保单位,原则上不再下达月度征缴计划。同时将其作为今年扩面稽查的重点对象,待查实相关情况后再行生成征缴计划。
(六)2022年7月份单位医疗保险核定业务延期至7月31日。7月20日前完成工资申报核定并生成缴费通知单的单位,20日前缴费;7月21日至7月31日之间完成工资申报核定并生成缴费通知单的单位,8月20日前缴费。#呼和浩特微提醒#
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30日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