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速递# [给力]西安高新区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政策(试行)[给力]
为实现高新区“大干123,建好首善区”的战略目标,补齐高新区文化产业短板,促进文化与科技、金融融合,优化产业发展环境,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陕西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及《关于补短板加快西安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在龙头企业吸引、园区承载、人才聚集等领域给予支持,将文化产业纳入西安高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制定本政策。
第一条 本政策支持对象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要求:
工商注册、财税、统计关系均在西安高新区的,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且属于数字出版、动漫游戏、手机娱乐、创意设计、现代传媒、文化艺术、文化服务等文化产业领域的独立法人企业和分支机构,以及相关从业人员。本政策支持的自然人应具有西安高新区户籍。
第二条 鼓励总部企业落户
积极落实《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关于支持总部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对高新区新落户的文化总部企业,实缴注册资本达到10亿元以上的,给予3500万元的奖励;在5-10亿元(含5亿元)的,给予2500万元的奖励;在1-5亿元(含1亿元)的,给予1500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自总部企业正式生产经营年度起,分3年按30%,30%,40%的比例兑现。
第三条 加快“文化+金融”融合发展
1、支持社会资本在高新区发起设立文化产业发展基金,经评审,高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引导基金按照最高不超过子基金总规模的20%参股文化产业子基金,主要用于区内文化类企业股权投资及产业并购。文化产业子基金须在高新区发起和设立。
2、鼓励区内投资机构对文化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额5%的比例给予补偿,每个投资项目最高30万元,每家机构每年累计最高200万元。
3、文化企业通过银行创新产品获得的纯信用贷款或纯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按照实际融资利率与资金入账日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孰低计算利息的50%给予补贴,获得A级及以上综合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按照计算利息的6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贴息100万元。
第四条 推动“文化+科技+互联网”融合,做强内容产业
1、聚合发展设计产业
(1)对国际设计公司50强、国内设计公司50强在高新区新设独立法人机构的,连续三年按照其每年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市、区两级留成部分的65%予以奖励,每家机构每年最高200万元。
(2)鼓励国内外大中型企业分离设计板块,专项从事工业设计、建筑设计、环境设计、服务设计、品牌设计等设计领域。对在高新区新设独立法人机构,连续三年按照其每年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市、区两级留成部分的80%予以奖励,每家机构每年最高100万元。
(3)对于设计机构的设计作品获得国际、国内设计大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10万元奖励。获奖设计机构可优先获得高新区政府服务采购。
2、推动动漫游戏产业品质升级
(1)鼓励国际动漫公司10强、国内动漫公司10强在高新区新设独立法人机构,连续三年按照其每年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市、区两级留成部分的65%予以奖励,每家机构每年最高200万元。
(2)对在国家级、省级电视频道播出的原创动漫作品,分别给予每部作品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网络原创动漫作品在网络媒体平台播映的,实际分成收入达到50万元的,按其收入的10%予以奖励,每家企业累计最高50万元。
(3)对获得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奖项的动画电影、动画短片、漫画和游戏作品,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鼓励承办国际、国内品牌电竞赛事,按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活动组织方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3、整合互联网传媒产业,做强内容生产
(1)对国内互联网传媒行业10强的企业在高新区新设独立法人机构,连续三年按照其每年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市、区两级留成部分的65%予以奖励,每家机构每年最高200万元。
(2)鼓励区内互联网传媒企业实施兼并重组与资源整合,形成集团化发展,对于新组建的传媒集团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鼓励承办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互联网传媒行业会展与论坛活动,鼓励开展城市文化品牌打造及宣传推广活动,按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活动组织方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4)对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项的新闻传媒作品的机构或个人,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范长江新闻奖的个人,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普利策新闻奖的个人,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加快文化产业数字化建设
(1)依托西安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吸引聚合从事文化产品数字化生产、数字版权评估、数据应用研究、数字文化展览等领域的企业落户高新区,对新设独立法人机构,连续三年按照其每年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市、区两级留成部分的65%予以奖励,每家机构每年最高200万元。
(2)设立西安国家级数字版权交易平台,自2018年起连续三年每年列支500万元专项运营资金。重点开展音乐、图书、游戏、影视等领域的数字版权交易。
(3)扶持传统出版发行企业创新发展,对获得国家数字出版转型示范单位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五条 推动建设文化产业园区及双创平台
1、推动建设文化产业园区,经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分别给予运营主体3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产业园区自认定之日起三年内,根据园区规模及活动举办情况,给予每年不超过300万元的运行经费补贴。该项资金须用于主办、承办或吸引外部机构联合举办产业发展相关活动,产业园区软硬件环境提升、产学研联动、公共服务类平台建设等。
3、产业园区入驻企业在本地统计的年营业收入总额达到1亿元,给予运营主体1%金额的奖励;营业收入总额较上一年度增速不低于25%,且增加值增速不低于30%,给予运营主体营业收入总额1%的奖励。该两项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4、文化企业入驻经认定的国家级平台、文化产业园区、文化产业双创平台,连续3年给予50元/平方米·月的房租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
第六条 做强龙头企业,鼓励小微发展
1、对于年营业收入突破4亿元的文化企业,支持其优先购买西安高新区管委会自建物业。
2、对于首次入库的规模以上文化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
3、积极落实《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关于科技企业梯度培育的若干政策》,根据文化企业年营业收入享受相应奖励政策。
4、鼓励文化小微企业发展。对参与国家“成长型小微文化企业扶持计划”并且年营业收入突破300万元、较上一年度增加值增速不低于25%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七条 促进文化跨境贸易,加强国际文化交流
1、鼓励国有、民营文化企业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给予每个分支机构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依托国家文化出口基地,鼓励文化企业产品及服务出口,按照企业年度新增出口额的10%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30万元。
3、鼓励文化企业参加国际动漫展、影视展、新闻出版展、广告节等活动,按照展位费等费用的5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4、鼓励承办大型国际艺术节、国际音乐节、国际顶级文物展、国际时装周、国际设计展等多元文化交流活动,提升人民文化生活品质,按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活动组织方最高300万元一次性补贴。
第八条 鼓励引进文化产业人才
1、积极落实《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打造“一带一路”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对在高新区创办文化企业或开展文化研究成果产业化活动的文化人才,按照规定标准给予配套奖补。设立文化人才库,建立文化人才评价与认定机制,对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在高新区优先安排子女入学、房产购置、人才公寓、医疗服务等配套服务。
2、鼓励引进国际、国内文化名家,省内文化名家在高新区设立工作室或进行创业。对经认定的文创项目,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
3、鼓励引进在国内外文化产业领域拥有广阔市场开发前景与高技术含量的文化科研成果,或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与掌握核心技术、具有市场潜力并能进行产业化生产的文化创业人才。对经认定的文创项目,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
4、鼓励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进行创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
第九条 鼓励创作优秀文艺作品
1、对获得国家、陕西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的优秀文艺作品,分别给予制作单位20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对获得中国图书奖与国家图书奖的优秀文艺作品,给予制作单位一次性50万元奖励。
3、对获得茅盾文学奖的优秀文学作品,给予作者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等国际顶级奖项的优秀文学作品,给予作者一次性300万元奖励。
第十条 全力推进“书香之城”、“音乐之城”建设
全力推进“书香之城”、“音乐之城”建设, 努力构建有益于全民阅读、艺术欣赏氛围的服务体系。制定专项扶持奖励办法,支持图书、音乐产业全面发展,提升人民精神生活品质,构筑魅力高新、时尚高新。
第十一条 设立区内文化企业评优奖励
高新区每年通过设立“文化产业十佳企业”、“优秀文化服务平台”奖项,对上年度在高新区的文化产业发展、公共文化服务、文化时尚引领、丰富人民文化生活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或服务平台,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20万元奖励,并进行集中表彰。
第十二条 本政策由西安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执行期暂定3年。本政策与《关于补短板加快西安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可并行享受各项奖励,执行期间,西安市新发布的文化产业相关政策,高新区按要求配套执行。本政策与高新区已公布的其它相关政策有重合的,采用就高奖励的原则。
为实现高新区“大干123,建好首善区”的战略目标,补齐高新区文化产业短板,促进文化与科技、金融融合,优化产业发展环境,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陕西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及《关于补短板加快西安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在龙头企业吸引、园区承载、人才聚集等领域给予支持,将文化产业纳入西安高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制定本政策。
第一条 本政策支持对象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要求:
工商注册、财税、统计关系均在西安高新区的,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且属于数字出版、动漫游戏、手机娱乐、创意设计、现代传媒、文化艺术、文化服务等文化产业领域的独立法人企业和分支机构,以及相关从业人员。本政策支持的自然人应具有西安高新区户籍。
第二条 鼓励总部企业落户
积极落实《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关于支持总部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对高新区新落户的文化总部企业,实缴注册资本达到10亿元以上的,给予3500万元的奖励;在5-10亿元(含5亿元)的,给予2500万元的奖励;在1-5亿元(含1亿元)的,给予1500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自总部企业正式生产经营年度起,分3年按30%,30%,40%的比例兑现。
第三条 加快“文化+金融”融合发展
1、支持社会资本在高新区发起设立文化产业发展基金,经评审,高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引导基金按照最高不超过子基金总规模的20%参股文化产业子基金,主要用于区内文化类企业股权投资及产业并购。文化产业子基金须在高新区发起和设立。
2、鼓励区内投资机构对文化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额5%的比例给予补偿,每个投资项目最高30万元,每家机构每年累计最高200万元。
3、文化企业通过银行创新产品获得的纯信用贷款或纯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按照实际融资利率与资金入账日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孰低计算利息的50%给予补贴,获得A级及以上综合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按照计算利息的6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贴息100万元。
第四条 推动“文化+科技+互联网”融合,做强内容产业
1、聚合发展设计产业
(1)对国际设计公司50强、国内设计公司50强在高新区新设独立法人机构的,连续三年按照其每年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市、区两级留成部分的65%予以奖励,每家机构每年最高200万元。
(2)鼓励国内外大中型企业分离设计板块,专项从事工业设计、建筑设计、环境设计、服务设计、品牌设计等设计领域。对在高新区新设独立法人机构,连续三年按照其每年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市、区两级留成部分的80%予以奖励,每家机构每年最高100万元。
(3)对于设计机构的设计作品获得国际、国内设计大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10万元奖励。获奖设计机构可优先获得高新区政府服务采购。
2、推动动漫游戏产业品质升级
(1)鼓励国际动漫公司10强、国内动漫公司10强在高新区新设独立法人机构,连续三年按照其每年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市、区两级留成部分的65%予以奖励,每家机构每年最高200万元。
(2)对在国家级、省级电视频道播出的原创动漫作品,分别给予每部作品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网络原创动漫作品在网络媒体平台播映的,实际分成收入达到50万元的,按其收入的10%予以奖励,每家企业累计最高50万元。
(3)对获得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奖项的动画电影、动画短片、漫画和游戏作品,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鼓励承办国际、国内品牌电竞赛事,按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活动组织方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3、整合互联网传媒产业,做强内容生产
(1)对国内互联网传媒行业10强的企业在高新区新设独立法人机构,连续三年按照其每年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市、区两级留成部分的65%予以奖励,每家机构每年最高200万元。
(2)鼓励区内互联网传媒企业实施兼并重组与资源整合,形成集团化发展,对于新组建的传媒集团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鼓励承办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互联网传媒行业会展与论坛活动,鼓励开展城市文化品牌打造及宣传推广活动,按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活动组织方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4)对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项的新闻传媒作品的机构或个人,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范长江新闻奖的个人,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普利策新闻奖的个人,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加快文化产业数字化建设
(1)依托西安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吸引聚合从事文化产品数字化生产、数字版权评估、数据应用研究、数字文化展览等领域的企业落户高新区,对新设独立法人机构,连续三年按照其每年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市、区两级留成部分的65%予以奖励,每家机构每年最高200万元。
(2)设立西安国家级数字版权交易平台,自2018年起连续三年每年列支500万元专项运营资金。重点开展音乐、图书、游戏、影视等领域的数字版权交易。
(3)扶持传统出版发行企业创新发展,对获得国家数字出版转型示范单位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五条 推动建设文化产业园区及双创平台
1、推动建设文化产业园区,经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分别给予运营主体3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产业园区自认定之日起三年内,根据园区规模及活动举办情况,给予每年不超过300万元的运行经费补贴。该项资金须用于主办、承办或吸引外部机构联合举办产业发展相关活动,产业园区软硬件环境提升、产学研联动、公共服务类平台建设等。
3、产业园区入驻企业在本地统计的年营业收入总额达到1亿元,给予运营主体1%金额的奖励;营业收入总额较上一年度增速不低于25%,且增加值增速不低于30%,给予运营主体营业收入总额1%的奖励。该两项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4、文化企业入驻经认定的国家级平台、文化产业园区、文化产业双创平台,连续3年给予50元/平方米·月的房租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
第六条 做强龙头企业,鼓励小微发展
1、对于年营业收入突破4亿元的文化企业,支持其优先购买西安高新区管委会自建物业。
2、对于首次入库的规模以上文化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
3、积极落实《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关于科技企业梯度培育的若干政策》,根据文化企业年营业收入享受相应奖励政策。
4、鼓励文化小微企业发展。对参与国家“成长型小微文化企业扶持计划”并且年营业收入突破300万元、较上一年度增加值增速不低于25%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七条 促进文化跨境贸易,加强国际文化交流
1、鼓励国有、民营文化企业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给予每个分支机构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依托国家文化出口基地,鼓励文化企业产品及服务出口,按照企业年度新增出口额的10%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30万元。
3、鼓励文化企业参加国际动漫展、影视展、新闻出版展、广告节等活动,按照展位费等费用的5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4、鼓励承办大型国际艺术节、国际音乐节、国际顶级文物展、国际时装周、国际设计展等多元文化交流活动,提升人民文化生活品质,按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活动组织方最高300万元一次性补贴。
第八条 鼓励引进文化产业人才
1、积极落实《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打造“一带一路”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对在高新区创办文化企业或开展文化研究成果产业化活动的文化人才,按照规定标准给予配套奖补。设立文化人才库,建立文化人才评价与认定机制,对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在高新区优先安排子女入学、房产购置、人才公寓、医疗服务等配套服务。
2、鼓励引进国际、国内文化名家,省内文化名家在高新区设立工作室或进行创业。对经认定的文创项目,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
3、鼓励引进在国内外文化产业领域拥有广阔市场开发前景与高技术含量的文化科研成果,或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与掌握核心技术、具有市场潜力并能进行产业化生产的文化创业人才。对经认定的文创项目,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
4、鼓励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进行创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
第九条 鼓励创作优秀文艺作品
1、对获得国家、陕西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的优秀文艺作品,分别给予制作单位20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对获得中国图书奖与国家图书奖的优秀文艺作品,给予制作单位一次性50万元奖励。
3、对获得茅盾文学奖的优秀文学作品,给予作者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等国际顶级奖项的优秀文学作品,给予作者一次性300万元奖励。
第十条 全力推进“书香之城”、“音乐之城”建设
全力推进“书香之城”、“音乐之城”建设, 努力构建有益于全民阅读、艺术欣赏氛围的服务体系。制定专项扶持奖励办法,支持图书、音乐产业全面发展,提升人民精神生活品质,构筑魅力高新、时尚高新。
第十一条 设立区内文化企业评优奖励
高新区每年通过设立“文化产业十佳企业”、“优秀文化服务平台”奖项,对上年度在高新区的文化产业发展、公共文化服务、文化时尚引领、丰富人民文化生活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或服务平台,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20万元奖励,并进行集中表彰。
第十二条 本政策由西安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执行期暂定3年。本政策与《关于补短板加快西安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可并行享受各项奖励,执行期间,西安市新发布的文化产业相关政策,高新区按要求配套执行。本政策与高新区已公布的其它相关政策有重合的,采用就高奖励的原则。
国家“方案”助力,银行ETC支付办理“免费午餐”哪家强?
2019 06/19 10:36 21世纪经济报道 企鹅号
2015年起,我国已实现高速公路ETC全国联网收费,但普及程度还不够。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ETC用户的总量已达8072万,汽车安装率为34%,高速公路ETC支付使用率约占45%。
21世纪经济报道 谢水旺,朱英子,蹇卿兰 上海,广州报道
“很早之前,个人判断,ETC(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 英文缩写)不停车收费系统将会是个鸡肋,毕竟车牌付已经逐渐普及,ETC的使命只是时间问题,自己也懒得去装。不过,最近事情却有了反转,各大银行迅速跟进,朋友圈ETC办理广告刷屏。”端午节后,一家国有大行华东地区支行负责人在朋友圈如此描述。因此,他对ETC态度有所变化,甚至最后还给ETC办理打了个微信“广告”。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了解,这一波ETC支付办理的热潮背后是,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即将取消。
5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力争年底前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
5月10日,交通运输部副部长戴东昌表示,取消省级收费站后,要确保在今年年底之前,快捷不停车的使用率达到90%以上,以保证整个路网运行通畅。
目前我国高速公路实现了全国联网收费运行,而且采用的主要技术是国际上广泛应用成熟的ETC技术。不过普及程度还不够。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ETC用户的总量已经达到8072万,汽车安装率达到34%,高速公路ETC支付使用率约占45%。
6月11日,在交通运输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再次呼吁,广大车主及时安装ETC,减少排放,早日享受一路畅行。吴春耕表示,在推动社会公众便捷安装使用ETC方面,明确了6个方面硬措施。比如,加大ETC使用优惠力度,严格落实ETC车辆不少于5%的通行费优惠,对通行本区域的ETC车辆实行无差别基本优惠政策。
银行“免费午餐”哪家强
ETC,也就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它可以实现车辆在通过收费节点时,通过专用短程通信技术实现车辆识别、信息写入并自动从预先绑定的IC卡或银行账户(现在还有支付宝与微信)上扣除相应资金。
2015年起,我国已实现高速公路ETC全国联网收费,但普及程度还不够。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ETC用户的总量已达8072万,汽车安装率为34%,高速公路ETC支付使用率约占45%。
近日,工商银行、交通银行等国有大行员工纷纷转发ETC办理广告。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得工商银行上海分行一份宣传材料显示,工商银行免费赠送ETC,高速不用停。
活动内容包括:ETC免费送,活动期间,成功申办ETC的持卡人免费获得ETC一套;通行费95折,安装ETC后,绑定ETC设备的持卡人通过上海地区ETC专用通道,享通行费95折优惠。活动时间从今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活动对象为工商银行上海分行信用卡、借记卡持卡人。
一位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员工积极营销,对客户称,如果已经持有工商银行信用卡或借记卡,可以通过线下柜台申请。
支付宝、微信、银联“低调”布局
“抢占市场份额,工行其实滞后了,建行、农行好多年前就开始做了。目前上海市共有430万辆车,安装ETC的有130万辆,大多数是建行的,也是免费。我们要竞争剩下的300万辆。”一家国有大行上海分行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除了工商银行,交通银行近日也在力推ETC办理。
6月11日,“交通银行微银行”公号宣传:交行送你ETC,在线申请送到家。宣传材料显示:不用出门,不用排队,在线申请就能办理,设备限时免费送,包送到家,现在预约,限量加送20元过路费。
一家城商行上海分行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该城商行没有做ETC办理业务。早在四年前,他就办理了农行的ETC。其实就是基于农行信用卡,给了两千元额度,用于ETC通行费。
他称:“走ETC车道,很方便,不用停车缴费,节约时间,而且人也相对少一些,还可以享受通行费95折优惠”。至于ETC没有普及的原因,他认为:“很多人比较少跑高速,没去装,或是想办理,但不知道途径。”
ETC并非新鲜事,只是并未普及。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了解,近年来,主要国有大行力推ETC办理,多年前,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早已布局。
中国银行广州分行一名员工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去年开始推广ETC办理,为中国银行六大战略产品之一。
其实,第三方支付两大巨头——支付宝和微信,近两年,也已布局ETC办理业务。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支付宝页面搜索ETC服务,亦有办理ETC信息,办理仅需填写车牌号等。ETC问答机器人回复称,ETC信用记账并非信用卡,与支付宝账户进行关联,通行费缴费扣款直接从支付宝账户进行扣款,一般当日通行后,次日扣款。
微信也有ETC助手小程序和公众号,成立于2017年,为腾讯投资、交通部指导的ETC线上服务平台,与支付宝功能相似。
6月6日,银联也公告称,近期,银联联合北京速通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吉通电子收费运营服务有限公司等高速行业合作伙伴,充分发挥银行卡组织的平台优势,基于银联智慧通行平台,在云闪付APP上线了ETC记账卡线上申请和绑定扣款服务。
国家“方案”助推与银行的商业图谋
6月4日,发改委官网发布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为《方案》)的通知,《方案》的发展目标明确提出,到2019年12月底,全国ETC用户数量突破1.8亿;高速公路收费站ETC全覆盖;高速公路不停车快捷收费率达到90%以上;所有人工收费车道支持移动支付等电子收费方式。
《方案》的推出,是为以后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取消做铺垫。
5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力争年底前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早在4月28日,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交通运输部已研究起草了《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并征求了相关部委、部门、单位的意见,正在按程序报批。吴春耕指出,ETC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的全覆盖是能否顺利实现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关键因素。
在拓宽ETC发行服务渠道及安装方面,《方案》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和互联网企业等服务机构紧密合作;允许ETC绑定既有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结合商业银行网点以及车辆集中场所,增加安装网点,组织发行单位,开展互联网发行、预约安装、集中上门安装等服务。
对用户的优惠力度亦层层加码,《方案》中表示,实现车载装置免费安装全覆盖,非人为损坏的,由发行方免费更换,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发行,通过积分、打折、返利、红包等形式优惠用户通行;给予ETC车辆不少于5%的通行费优惠。
除政策强有力的驱动因素外,前述国有行支行管理人员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称,对银行来说,在ETC支付这块的争夺也相当于对持卡用户的争夺。有车的客户群体消费潜力大,对银行零售业务利好。而且,未来ETC的运用场景远不止于高速公路付费,这块也是很多公司正在抢占的奶酪。
国信证券团队认为,支付宝切入ETC收费领域,旨在获得行车数据,基于这一数据,阿里可以完善其芝麻信用评级系统,同时演变更多的变现模式。
距离年底还剩9个月,要实现用户量0.81亿到1.81亿、高速公路ETC支付使用率45%到90%的跨越,如此巨量且稳定的用户资源,一时间,ETC支付江湖风起云涌。
(编辑:李伊琳)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腾讯新闻客户端自媒体,不代表威海科技的观点和立场。
2019 06/19 10:36 21世纪经济报道 企鹅号
2015年起,我国已实现高速公路ETC全国联网收费,但普及程度还不够。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ETC用户的总量已达8072万,汽车安装率为34%,高速公路ETC支付使用率约占45%。
21世纪经济报道 谢水旺,朱英子,蹇卿兰 上海,广州报道
“很早之前,个人判断,ETC(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 英文缩写)不停车收费系统将会是个鸡肋,毕竟车牌付已经逐渐普及,ETC的使命只是时间问题,自己也懒得去装。不过,最近事情却有了反转,各大银行迅速跟进,朋友圈ETC办理广告刷屏。”端午节后,一家国有大行华东地区支行负责人在朋友圈如此描述。因此,他对ETC态度有所变化,甚至最后还给ETC办理打了个微信“广告”。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了解,这一波ETC支付办理的热潮背后是,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即将取消。
5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力争年底前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
5月10日,交通运输部副部长戴东昌表示,取消省级收费站后,要确保在今年年底之前,快捷不停车的使用率达到90%以上,以保证整个路网运行通畅。
目前我国高速公路实现了全国联网收费运行,而且采用的主要技术是国际上广泛应用成熟的ETC技术。不过普及程度还不够。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ETC用户的总量已经达到8072万,汽车安装率达到34%,高速公路ETC支付使用率约占45%。
6月11日,在交通运输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再次呼吁,广大车主及时安装ETC,减少排放,早日享受一路畅行。吴春耕表示,在推动社会公众便捷安装使用ETC方面,明确了6个方面硬措施。比如,加大ETC使用优惠力度,严格落实ETC车辆不少于5%的通行费优惠,对通行本区域的ETC车辆实行无差别基本优惠政策。
银行“免费午餐”哪家强
ETC,也就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它可以实现车辆在通过收费节点时,通过专用短程通信技术实现车辆识别、信息写入并自动从预先绑定的IC卡或银行账户(现在还有支付宝与微信)上扣除相应资金。
2015年起,我国已实现高速公路ETC全国联网收费,但普及程度还不够。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ETC用户的总量已达8072万,汽车安装率为34%,高速公路ETC支付使用率约占45%。
近日,工商银行、交通银行等国有大行员工纷纷转发ETC办理广告。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得工商银行上海分行一份宣传材料显示,工商银行免费赠送ETC,高速不用停。
活动内容包括:ETC免费送,活动期间,成功申办ETC的持卡人免费获得ETC一套;通行费95折,安装ETC后,绑定ETC设备的持卡人通过上海地区ETC专用通道,享通行费95折优惠。活动时间从今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活动对象为工商银行上海分行信用卡、借记卡持卡人。
一位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员工积极营销,对客户称,如果已经持有工商银行信用卡或借记卡,可以通过线下柜台申请。
支付宝、微信、银联“低调”布局
“抢占市场份额,工行其实滞后了,建行、农行好多年前就开始做了。目前上海市共有430万辆车,安装ETC的有130万辆,大多数是建行的,也是免费。我们要竞争剩下的300万辆。”一家国有大行上海分行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除了工商银行,交通银行近日也在力推ETC办理。
6月11日,“交通银行微银行”公号宣传:交行送你ETC,在线申请送到家。宣传材料显示:不用出门,不用排队,在线申请就能办理,设备限时免费送,包送到家,现在预约,限量加送20元过路费。
一家城商行上海分行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该城商行没有做ETC办理业务。早在四年前,他就办理了农行的ETC。其实就是基于农行信用卡,给了两千元额度,用于ETC通行费。
他称:“走ETC车道,很方便,不用停车缴费,节约时间,而且人也相对少一些,还可以享受通行费95折优惠”。至于ETC没有普及的原因,他认为:“很多人比较少跑高速,没去装,或是想办理,但不知道途径。”
ETC并非新鲜事,只是并未普及。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了解,近年来,主要国有大行力推ETC办理,多年前,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早已布局。
中国银行广州分行一名员工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去年开始推广ETC办理,为中国银行六大战略产品之一。
其实,第三方支付两大巨头——支付宝和微信,近两年,也已布局ETC办理业务。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支付宝页面搜索ETC服务,亦有办理ETC信息,办理仅需填写车牌号等。ETC问答机器人回复称,ETC信用记账并非信用卡,与支付宝账户进行关联,通行费缴费扣款直接从支付宝账户进行扣款,一般当日通行后,次日扣款。
微信也有ETC助手小程序和公众号,成立于2017年,为腾讯投资、交通部指导的ETC线上服务平台,与支付宝功能相似。
6月6日,银联也公告称,近期,银联联合北京速通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吉通电子收费运营服务有限公司等高速行业合作伙伴,充分发挥银行卡组织的平台优势,基于银联智慧通行平台,在云闪付APP上线了ETC记账卡线上申请和绑定扣款服务。
国家“方案”助推与银行的商业图谋
6月4日,发改委官网发布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为《方案》)的通知,《方案》的发展目标明确提出,到2019年12月底,全国ETC用户数量突破1.8亿;高速公路收费站ETC全覆盖;高速公路不停车快捷收费率达到90%以上;所有人工收费车道支持移动支付等电子收费方式。
《方案》的推出,是为以后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取消做铺垫。
5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力争年底前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早在4月28日,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交通运输部已研究起草了《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并征求了相关部委、部门、单位的意见,正在按程序报批。吴春耕指出,ETC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的全覆盖是能否顺利实现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关键因素。
在拓宽ETC发行服务渠道及安装方面,《方案》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和互联网企业等服务机构紧密合作;允许ETC绑定既有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结合商业银行网点以及车辆集中场所,增加安装网点,组织发行单位,开展互联网发行、预约安装、集中上门安装等服务。
对用户的优惠力度亦层层加码,《方案》中表示,实现车载装置免费安装全覆盖,非人为损坏的,由发行方免费更换,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发行,通过积分、打折、返利、红包等形式优惠用户通行;给予ETC车辆不少于5%的通行费优惠。
除政策强有力的驱动因素外,前述国有行支行管理人员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称,对银行来说,在ETC支付这块的争夺也相当于对持卡用户的争夺。有车的客户群体消费潜力大,对银行零售业务利好。而且,未来ETC的运用场景远不止于高速公路付费,这块也是很多公司正在抢占的奶酪。
国信证券团队认为,支付宝切入ETC收费领域,旨在获得行车数据,基于这一数据,阿里可以完善其芝麻信用评级系统,同时演变更多的变现模式。
距离年底还剩9个月,要实现用户量0.81亿到1.81亿、高速公路ETC支付使用率45%到90%的跨越,如此巨量且稳定的用户资源,一时间,ETC支付江湖风起云涌。
(编辑:李伊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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