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说到容易内耗,有一个星座真的不比双鱼差,那就是天秤座。
天秤真的是一个特别容易迷茫焦虑的人。
因为天秤在很多时候最大的理想就是吃得香睡得爽,看上去简单的追求,实则却很难以实现。
天秤可以在出了一个矛盾之后迅速的转移注意力,让自己不再执着于会让自己痛苦的人或事上。但是,问题并没有真正地解决。
比如说,失恋分手对一个人的影响。天秤并不会觉得自己是一个会因为失恋而备受打击的人。
确实打击天秤的从来都不是分手这个事,他可以在难受的时候找人出去玩,让自己尽量的开心起来。
他知道想到这个人这件事会让自己不开心,他就会尽量的避免独处避免会想起这些。但是,这不代表天秤就会真的忘了这段感情这个人。
漫无目的的“快乐”会让天秤更加怀疑自己是否真的快乐。
02
本来,游戏,喝酒,唱K,聚会都是让自己开心的事情,现在却变成了躲避烦恼的事情。
一旦厌倦了这种生活,失恋时所受的伤害会加倍地返还回来。因为天秤找不到痛苦的根源。
是因为那个人吗?肯定不是的,前段时间没有那个人了不也挺快乐的。但为什么总是提不起兴致,干什么都没意思,找不到快乐呢?
自我怀疑,又不想怀疑自己的状态会让天秤吃不香,睡不着。
在白天,在有人陪的时候,天秤都是“正常”的。一旦进入夜晚,尤其是没睡着的夜晚,让天秤又想起这些事,这些离开的人,一种巨大的悲观消极就会突然涌上心头。会让天秤直接怀疑到这样生活的意义在哪里。
如果真的是因为某一个人而产生的心结,天秤可以去找到这个人然后解开。但天秤的心结从来都不是某一个人,而是所有离开的人的总和,所有委屈的叠加。
因为那些人的离去他从未真正地面对过,那些委屈他也从未释怀。
这也不是因为天秤胆怯或懦弱。是在“正常”的状态下他会觉得自己不必面对,觉得没什么好释怀的。而在陷入怀疑的状态下又不知该如何面对,如何释怀。
这像是一个死结。白天努力生活,晚上无法面对过去,也像是一个死循环。
03
因为最终想要解开心结的根本并不是能够真的释怀,面对过去。而是要让天秤看到未来,奔向未来,他就不会再回头看了。
但是天秤已经试着无数次去尝试拖着过去的伤口而又要笑着看向未来了。每一次遇到新的挫折矛盾只会让伤口更深。最终,怀疑自己到底还能坚持多久压垮了天秤。
以自己为信仰的人真的太害怕自我怀疑了。
最关键的问题又在于,天秤太犟了,太随性了,无论吃了多少亏,天秤都改不了会在怀疑自己的时候做出决策。而天秤在这种时候会做的决策基本都是放弃些什么。
这一切连在一起,就是天秤内耗的原因。
他清楚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他也清楚都是自己选择,他更清楚自己不会改变。所以,他不知道该如何破局。
天秤最后的倔强就是不会找任何人求救。他会把这些当做是自己必须承受的。
我也给不出什么好的建议。也许这种不满和不甘才能激发天秤更强大的力量,让他能够真正的战胜自己。
在那一天到来之前,希望你能够坚持住。我写这篇文章的原因也是想告诉你,你不是一个人,这也并不是属于你的不公。
爱笑的人,总是会把悲伤藏在心底。这大概就是天秤成长的必经之路吧。
加油,明天会更好。
说到容易内耗,有一个星座真的不比双鱼差,那就是天秤座。
天秤真的是一个特别容易迷茫焦虑的人。
因为天秤在很多时候最大的理想就是吃得香睡得爽,看上去简单的追求,实则却很难以实现。
天秤可以在出了一个矛盾之后迅速的转移注意力,让自己不再执着于会让自己痛苦的人或事上。但是,问题并没有真正地解决。
比如说,失恋分手对一个人的影响。天秤并不会觉得自己是一个会因为失恋而备受打击的人。
确实打击天秤的从来都不是分手这个事,他可以在难受的时候找人出去玩,让自己尽量的开心起来。
他知道想到这个人这件事会让自己不开心,他就会尽量的避免独处避免会想起这些。但是,这不代表天秤就会真的忘了这段感情这个人。
漫无目的的“快乐”会让天秤更加怀疑自己是否真的快乐。
02
本来,游戏,喝酒,唱K,聚会都是让自己开心的事情,现在却变成了躲避烦恼的事情。
一旦厌倦了这种生活,失恋时所受的伤害会加倍地返还回来。因为天秤找不到痛苦的根源。
是因为那个人吗?肯定不是的,前段时间没有那个人了不也挺快乐的。但为什么总是提不起兴致,干什么都没意思,找不到快乐呢?
自我怀疑,又不想怀疑自己的状态会让天秤吃不香,睡不着。
在白天,在有人陪的时候,天秤都是“正常”的。一旦进入夜晚,尤其是没睡着的夜晚,让天秤又想起这些事,这些离开的人,一种巨大的悲观消极就会突然涌上心头。会让天秤直接怀疑到这样生活的意义在哪里。
如果真的是因为某一个人而产生的心结,天秤可以去找到这个人然后解开。但天秤的心结从来都不是某一个人,而是所有离开的人的总和,所有委屈的叠加。
因为那些人的离去他从未真正地面对过,那些委屈他也从未释怀。
这也不是因为天秤胆怯或懦弱。是在“正常”的状态下他会觉得自己不必面对,觉得没什么好释怀的。而在陷入怀疑的状态下又不知该如何面对,如何释怀。
这像是一个死结。白天努力生活,晚上无法面对过去,也像是一个死循环。
03
因为最终想要解开心结的根本并不是能够真的释怀,面对过去。而是要让天秤看到未来,奔向未来,他就不会再回头看了。
但是天秤已经试着无数次去尝试拖着过去的伤口而又要笑着看向未来了。每一次遇到新的挫折矛盾只会让伤口更深。最终,怀疑自己到底还能坚持多久压垮了天秤。
以自己为信仰的人真的太害怕自我怀疑了。
最关键的问题又在于,天秤太犟了,太随性了,无论吃了多少亏,天秤都改不了会在怀疑自己的时候做出决策。而天秤在这种时候会做的决策基本都是放弃些什么。
这一切连在一起,就是天秤内耗的原因。
他清楚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他也清楚都是自己选择,他更清楚自己不会改变。所以,他不知道该如何破局。
天秤最后的倔强就是不会找任何人求救。他会把这些当做是自己必须承受的。
我也给不出什么好的建议。也许这种不满和不甘才能激发天秤更强大的力量,让他能够真正的战胜自己。
在那一天到来之前,希望你能够坚持住。我写这篇文章的原因也是想告诉你,你不是一个人,这也并不是属于你的不公。
爱笑的人,总是会把悲伤藏在心底。这大概就是天秤成长的必经之路吧。
加油,明天会更好。
嗓子里听着吼吼的,有痰,白天只是会咳嗽,晚上睡觉会喘不上来气,会憋醒,孩子难受就会反复哭闹(以上复制别人的,自己不想描述了)
大半夜三点去了医院挂了急诊,打了屁股针(地米),做了一次雾化,还开了蒲地兰个一个抗生素。
这会天亮了,赶紧豆补会觉。
(因为没人看老大,我们去医院也要把老大带着,老大睡得正香被拉起来了)
大半夜三点去了医院挂了急诊,打了屁股针(地米),做了一次雾化,还开了蒲地兰个一个抗生素。
这会天亮了,赶紧豆补会觉。
(因为没人看老大,我们去医院也要把老大带着,老大睡得正香被拉起来了)
#听说你想当我主人#
夜深人静,窗外的马路空荡无人,只有树影三三两两散落着,马路对面的老楼尚亮着的一排窗口透出呈渐变黄色的微光。
我突然很想不属于我的,但在我心里始终留有一个位置的小狗长毛,关于长毛其实翻来覆去的记忆片段只有那么几处,可我依旧不厌其烦想讲,源于我对它的思念。
我从小喜欢狗,大概有一点因为家人说“狗是忠臣,猫是奸臣”,屁大点的孩子向着光向着正能量向着正三观向着一切美好的正派的方向前进,加上被经父母上接回家暂住一周的小奶猫夜里叼手指磨牙痛醒,送去姥姥家还是这只猫,不小心把脚丫子搭它身上被狠狠挠了一爪子,以及长大后也不招猫喜欢,多少对猫有些偏见。
直到去年接回豆包,豆包按头怼着我把所有对猫猫的无感和偏见通通擦掉,发自心底跟诵:圣火昭昭,圣火妙妙,凡我弟子,喵喵喵喵.jpg
但我也仍喜欢狗,如果说豆包让我诚心诚意加入喵喵教,长毛便是我对狗最初的印象和所有爱的来源,并由姥姥家小白尤其大黄顺延,在元宝这“变现”达至巅峰。
长毛是乡下老爷子家的狗,老爷子那时候脾气豪爽身体硬朗,一家族的大家长,但是印象中他不喜欢猫狗,也谈不上善待。
所以也不知晓为什么会突然多了长毛,可能是当时乡下的土狗太廉价,谁家狗生了直接送,老爷子家有个院子,也不差一口剩饭,顺手接回来看家吧。
乡下是不分狗的品种的,小时候在小城的宠物市场几十块的狗也没有闲钱买,当然父母上也绝对不许买。而几百块的宠物狗崽已经是当时认知中的天价,对老爷子那辈老人大概更像个不能理解的笑话。
我至今也不知道长毛是什么品种的狗,白色的毛很长,小型犬,小时候以为它是地包天狗或是天包地,或是小京巴,因为当时能见到的狗有腊肠有松狮还有西施犬,只有小京巴跟它有些像但又不完全像,长毛看来更瘦更灵动些。
春夏秋冬,长毛都住在院子中间放煤的小棚子里,那里有一个小小的窝,因为跟黑煤块挨一起,寒暑假回去时长毛身上总是灰扑扑黑漆漆的,至今不记得它干干净净纯白色的样子。
它的待遇也远不如姥姥家的大黄和小白,虽然当时老一辈养狗没听说过狗粮更不提生骨肉之类讲究营养搭配,但至少专属两个海碗狗盆,不管是拌饭还是剩菜,咕噜咕噜吃得也香也够,直到姥姥走了,姥爷转住舅舅家,无人有心再养,大黄小白也被天各一方送走前,记忆中它俩的毛一直是干干净净光溜水滑的。
长毛则始终是消瘦、脏兮兮的,冬天回去时在煤棚里跟煤块和东北呼啸的寒风为伴。
我喜欢狗,更喜欢长毛,所以仗着家里比较受宠的最小的孩子的身份,偷偷开门,把长毛放进有暖气的屋里蹭蹭暖风,它会欢快地冲进来,在老爷子和几个伯伯呵斥前,将爪子贴近中央的暖气片,母上帮着打圆场夸夸长毛是一只多么有灵性的狗,大家也就让它在屋里多呆一会。
过年时,冰箱会有塞得满满的各类肉,橱柜里是各种熟食,女人们忙着做饭炒菜切肉,我偷偷顺几片肘子肉,拿出去喂长毛。
我跟长毛的友谊大概在那时候建立,又在我离开后被遗忘,在第二年假期时重塑,而我乐此不疲。
至今想想,我没能为长毛多做些什么,不过是喂些肉,跟它在院子中玩上半天,偷偷放进屋蹭会暖风,不过如此,但是那么丁点的时候,真的英雄情节自以为是觉得对它已经在尽力好了。
母上虽然也很喜欢狗,但对我的做法不太赞同,她对我说,你现在这么做这么喂它,等你走了之后呢,它落差会更大。
但是每次回去还是偷偷放偷偷喂,而母上也会帮我打掩护,切肉给我拿出去喂。
母上一直觉得长毛不认识我,也不喜欢我,正如后来她打击我说元宝不喜欢我。
但我总记得,长毛摇着尾巴,在院里跟着屁大点的我跑来跑去,从前屋耍到后屋。因为当时没有明令科学养狗必须栓绳,乡下只有很凶的看家护院的大狼狗会栓着铁链,也有被挣脱的风险,而在堆砌垃圾流有臭水沟的土路旁,常见到毛脏得分不清颜色,长到遮住眼睛,四处捡食吃垃圾的流浪狗。
狂犬病的恐怖流传至今,更根植在老一辈和父母一代心里。因此,父母上坚决不许我摸长毛,更不准被长毛舔手。
于是,我小心地偷偷地摸两把长毛背上的毛毛,那些毛毛并不顺滑,但我依旧很开心。长毛也很乖,不咬也不舔。
长毛是小型犬,也不见多凶狠,但某一次我从后院过窄道回老爷子家时,途遇一只跟长毛差不多身形的灰扑扑的流浪狗,没对视也不敢招惹,但它汪了几声直直冲向我,紧急弯腰作势捡石头的土法子也没能生效,吓得我撒丫子逃命跑回院子,而那只流浪狗也叫了一路穷追不舍跟我进了院子。
运动渣渣没能跑出生命极限,但万幸成功进了卧房门。然后就见长毛从煤棚出来,寸步不让跟流浪狗对吼。
至今仍觉英勇。
再便是每次跟着父母上,被老爷子一行人送上回城的大巴。
长毛会跟着我们走,我们走出多远,它便要跟多远,直到被老爷子或是伯伯丢石子,大声呵斥赶回去,它还会偷偷再跟一程。
于是我不止一次问母上,可不可以把长毛带走,也每一次得到一样失望的答案。
往乡下打电话或是老爷子难得过来住几天时,我也会问上两句,长毛怎么样。
得到的答案是,一切都好。
直到忘记什么时候,我再回去时,煤棚是空荡荡的。
我找不到我见过的最聪明最可爱又乖又可怜巴巴的,世上我最喜欢的小狗长毛。
我再没见过它。
大概率是病死了,但我没有问,或是记忆抹去了我问后的答案。
因为我更愿意相信也幻想着,它不喜欢那个小煤棚,因而某一天它终于决定冲出院子,也像见过的三三两两的流浪狗那样,去浪迹天涯。
这样,它一直在我心里流浪,成长在我的世界。在我想它的时候,就把那些不多的片段翻出来看看说说。
想想如果能穿回过去,也很好,我能再见见它,毕竟没有手机的那时候,我因为没有一张它的照片,现在已经不记得它到底长什么样子。我也要把它带走,因为有养元宝的一些经验,我想也可以把长毛养得漂漂亮亮、白白净净的。
我知道没有如果,所以就在此时咀嚼些过去。
夜深人静,窗外的马路空荡无人,只有树影三三两两散落着,马路对面的老楼尚亮着的一排窗口透出呈渐变黄色的微光。
我突然很想不属于我的,但在我心里始终留有一个位置的小狗长毛,关于长毛其实翻来覆去的记忆片段只有那么几处,可我依旧不厌其烦想讲,源于我对它的思念。
我从小喜欢狗,大概有一点因为家人说“狗是忠臣,猫是奸臣”,屁大点的孩子向着光向着正能量向着正三观向着一切美好的正派的方向前进,加上被经父母上接回家暂住一周的小奶猫夜里叼手指磨牙痛醒,送去姥姥家还是这只猫,不小心把脚丫子搭它身上被狠狠挠了一爪子,以及长大后也不招猫喜欢,多少对猫有些偏见。
直到去年接回豆包,豆包按头怼着我把所有对猫猫的无感和偏见通通擦掉,发自心底跟诵:圣火昭昭,圣火妙妙,凡我弟子,喵喵喵喵.jpg
但我也仍喜欢狗,如果说豆包让我诚心诚意加入喵喵教,长毛便是我对狗最初的印象和所有爱的来源,并由姥姥家小白尤其大黄顺延,在元宝这“变现”达至巅峰。
长毛是乡下老爷子家的狗,老爷子那时候脾气豪爽身体硬朗,一家族的大家长,但是印象中他不喜欢猫狗,也谈不上善待。
所以也不知晓为什么会突然多了长毛,可能是当时乡下的土狗太廉价,谁家狗生了直接送,老爷子家有个院子,也不差一口剩饭,顺手接回来看家吧。
乡下是不分狗的品种的,小时候在小城的宠物市场几十块的狗也没有闲钱买,当然父母上也绝对不许买。而几百块的宠物狗崽已经是当时认知中的天价,对老爷子那辈老人大概更像个不能理解的笑话。
我至今也不知道长毛是什么品种的狗,白色的毛很长,小型犬,小时候以为它是地包天狗或是天包地,或是小京巴,因为当时能见到的狗有腊肠有松狮还有西施犬,只有小京巴跟它有些像但又不完全像,长毛看来更瘦更灵动些。
春夏秋冬,长毛都住在院子中间放煤的小棚子里,那里有一个小小的窝,因为跟黑煤块挨一起,寒暑假回去时长毛身上总是灰扑扑黑漆漆的,至今不记得它干干净净纯白色的样子。
它的待遇也远不如姥姥家的大黄和小白,虽然当时老一辈养狗没听说过狗粮更不提生骨肉之类讲究营养搭配,但至少专属两个海碗狗盆,不管是拌饭还是剩菜,咕噜咕噜吃得也香也够,直到姥姥走了,姥爷转住舅舅家,无人有心再养,大黄小白也被天各一方送走前,记忆中它俩的毛一直是干干净净光溜水滑的。
长毛则始终是消瘦、脏兮兮的,冬天回去时在煤棚里跟煤块和东北呼啸的寒风为伴。
我喜欢狗,更喜欢长毛,所以仗着家里比较受宠的最小的孩子的身份,偷偷开门,把长毛放进有暖气的屋里蹭蹭暖风,它会欢快地冲进来,在老爷子和几个伯伯呵斥前,将爪子贴近中央的暖气片,母上帮着打圆场夸夸长毛是一只多么有灵性的狗,大家也就让它在屋里多呆一会。
过年时,冰箱会有塞得满满的各类肉,橱柜里是各种熟食,女人们忙着做饭炒菜切肉,我偷偷顺几片肘子肉,拿出去喂长毛。
我跟长毛的友谊大概在那时候建立,又在我离开后被遗忘,在第二年假期时重塑,而我乐此不疲。
至今想想,我没能为长毛多做些什么,不过是喂些肉,跟它在院子中玩上半天,偷偷放进屋蹭会暖风,不过如此,但是那么丁点的时候,真的英雄情节自以为是觉得对它已经在尽力好了。
母上虽然也很喜欢狗,但对我的做法不太赞同,她对我说,你现在这么做这么喂它,等你走了之后呢,它落差会更大。
但是每次回去还是偷偷放偷偷喂,而母上也会帮我打掩护,切肉给我拿出去喂。
母上一直觉得长毛不认识我,也不喜欢我,正如后来她打击我说元宝不喜欢我。
但我总记得,长毛摇着尾巴,在院里跟着屁大点的我跑来跑去,从前屋耍到后屋。因为当时没有明令科学养狗必须栓绳,乡下只有很凶的看家护院的大狼狗会栓着铁链,也有被挣脱的风险,而在堆砌垃圾流有臭水沟的土路旁,常见到毛脏得分不清颜色,长到遮住眼睛,四处捡食吃垃圾的流浪狗。
狂犬病的恐怖流传至今,更根植在老一辈和父母一代心里。因此,父母上坚决不许我摸长毛,更不准被长毛舔手。
于是,我小心地偷偷地摸两把长毛背上的毛毛,那些毛毛并不顺滑,但我依旧很开心。长毛也很乖,不咬也不舔。
长毛是小型犬,也不见多凶狠,但某一次我从后院过窄道回老爷子家时,途遇一只跟长毛差不多身形的灰扑扑的流浪狗,没对视也不敢招惹,但它汪了几声直直冲向我,紧急弯腰作势捡石头的土法子也没能生效,吓得我撒丫子逃命跑回院子,而那只流浪狗也叫了一路穷追不舍跟我进了院子。
运动渣渣没能跑出生命极限,但万幸成功进了卧房门。然后就见长毛从煤棚出来,寸步不让跟流浪狗对吼。
至今仍觉英勇。
再便是每次跟着父母上,被老爷子一行人送上回城的大巴。
长毛会跟着我们走,我们走出多远,它便要跟多远,直到被老爷子或是伯伯丢石子,大声呵斥赶回去,它还会偷偷再跟一程。
于是我不止一次问母上,可不可以把长毛带走,也每一次得到一样失望的答案。
往乡下打电话或是老爷子难得过来住几天时,我也会问上两句,长毛怎么样。
得到的答案是,一切都好。
直到忘记什么时候,我再回去时,煤棚是空荡荡的。
我找不到我见过的最聪明最可爱又乖又可怜巴巴的,世上我最喜欢的小狗长毛。
我再没见过它。
大概率是病死了,但我没有问,或是记忆抹去了我问后的答案。
因为我更愿意相信也幻想着,它不喜欢那个小煤棚,因而某一天它终于决定冲出院子,也像见过的三三两两的流浪狗那样,去浪迹天涯。
这样,它一直在我心里流浪,成长在我的世界。在我想它的时候,就把那些不多的片段翻出来看看说说。
想想如果能穿回过去,也很好,我能再见见它,毕竟没有手机的那时候,我因为没有一张它的照片,现在已经不记得它到底长什么样子。我也要把它带走,因为有养元宝的一些经验,我想也可以把长毛养得漂漂亮亮、白白净净的。
我知道没有如果,所以就在此时咀嚼些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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