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无论是人与人还是追星,太关注别人总是无法有更多的时间关注自己的生活,而随着这种投入越多,一旦对方不按照自己心里的预期发展,就会有很多的失落及不好的情绪影响自己,且对方还浑然不知也不会感动你的共情。
追星真是一件特别简单的事儿,明星的生活和普通人本就是两条永远不可相交的平行线,他们曝光在镜头前,每月收入甚至是一个金领一辈子都无法企及的,而普通人把全部都投入到工作都未必有所得。明星可以做喜欢的事儿,而普通人只能算是谋生。
一个不恰当的比喻,养宠物,猫狗,是为了让自己开心,但是如果变成猫奴就本末倒置了。
追星呢,真的可以丰富人的很多精神世界,下班的时间,大脑空洞,看到一些经过包装的美好,是会让人很快乐的。
一个人要想成功,除了天赋和努力,在ylq总是要付出很多东西,作为fans,我的包容度其实很高,只要不拿出来被人看到,我就永远可以不知道。
至于明星谈恋爱,和谁谈的问题,更是不需要影响自己心情。毕竟一个从圈子里摸爬滚打的人,一定有一个成熟的感情观,无论从你的角度看,它是对他们有利的,还是无利的,都是他们自己的选择。而我的原则只有一个“你快乐所以我快乐”。
追星真是一件特别简单的事儿,明星的生活和普通人本就是两条永远不可相交的平行线,他们曝光在镜头前,每月收入甚至是一个金领一辈子都无法企及的,而普通人把全部都投入到工作都未必有所得。明星可以做喜欢的事儿,而普通人只能算是谋生。
一个不恰当的比喻,养宠物,猫狗,是为了让自己开心,但是如果变成猫奴就本末倒置了。
追星呢,真的可以丰富人的很多精神世界,下班的时间,大脑空洞,看到一些经过包装的美好,是会让人很快乐的。
一个人要想成功,除了天赋和努力,在ylq总是要付出很多东西,作为fans,我的包容度其实很高,只要不拿出来被人看到,我就永远可以不知道。
至于明星谈恋爱,和谁谈的问题,更是不需要影响自己心情。毕竟一个从圈子里摸爬滚打的人,一定有一个成熟的感情观,无论从你的角度看,它是对他们有利的,还是无利的,都是他们自己的选择。而我的原则只有一个“你快乐所以我快乐”。
辽宁,大连。一位大妈在某店看上了一件240元衣服,于是和店员讨价还价要40元买下,在遭到了店员的拒绝下。可没想到,大妈为了拿到这件衣服,直接下跪哀嚎,闹了一个下午。
当时,这位大妈来到店里,店员看到有人进来,她看到大妈穿着一身得体的花连衣裙,打扮得也十分大方。心想来了一位懂生活爱打扮的大妈,如果把大妈伺候好了,不愁卖不出衣服。
于是店员热情地招呼大妈,不管大妈对哪件衣服有点意思,店员就细心地为大妈介绍,并且让大妈试穿,店员也会在适当的时候,给大妈一些意见,并且把大妈哄得很开心。
试穿几件衣服之后,妈妈看上了一件穿起来显瘦,时尚又大方的衣服,店员也觉得这件衣服大妈穿起来不错,也夸大妈眼光好。大妈看到店员夸自己眼光好,心里更是美滋滋的,然后就跟店员说,她就要这件衣服了。
店员也很高兴,总算没有白忙活,大妈果然是想买衣服的人,于是她准备把衣服包装好,好让大妈付钱。正在这时大妈问店员,这件衣服要多少钱?
店员回答她这一件是240元。大妈一听,心里就不乐意了,她说,这件衣服的面料,她一摸就只值40元,于是她跟店员还价,要求40元买走。
但是店员告知她,她们是明码标价,这件衣服就是240元 ,一分钱都不能少。大妈一听,自己砍价从来还没有失过手,这一次,这位店员竟然分文不少,这不是在小看她吗?
于是她又跟店员说,她经常买衣服,对于衣服的行情她是懂的,这件240元的衣服,进价也就几十块,她给40元,店家还是有几块钱的赚头,因此她给的价钱很合理。
店员听到她说的话,好像店家不要店租,不要电费,不要员工费,就单纯给她服务一样。店员就知道,这位大妈不好惹,因此她跟大妈说,这件衣服一分钱都不能少。
紧接的,大妈嘴里念念叨叨,又和店员理论了一番,可是店员没有理睬她,觉得大妈就是在无理取闹。
本来40元就连成本都不够,根本不能卖这件衣服,店员心想着,自己不理她,等她闹一会儿,自己就会识趣地走了。
可是这位店员低估了这位大妈,大妈见软的不行,就来硬的,大声说这位店员在欺负人,明明40元能卖的衣服,偏偏要卖240元,并且越来越大声说话。她想用这样的方式,引起别人的注意,让店员服了她,然后把衣服卖给她。
可是店员依然是沉默的态度,在店里忙来忙去,挂衣服,烫衣服,招呼别的客人。然而,店员越沉默,这位大妈就越恼怒,甚至当着店员的面,直接跪下来,哀嚎大叫,似乎就是这位店员欺负了她。
大妈那举动也成功了,吸引了来来往往的人,不少人站在门外面围观。当他们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很多人都摇了摇头,就离开了。
大妈看到有人在注意这件事情,就更加地肆无忌惮地闹起来,一会哭一会闹,没完没了,一闹就闹了一个下午,连周围的店家店员都服了她。
有些人看到这场面,就觉得大妈很不可思议,因为240元的衣服,本身店家也是需要成本的,并且实体店还要支付租金,招店员还要支付店员的工资,还有各种费用。她让店员40元卖给她,纯属无理取闹。
大妈用哭闹的方式,想让店员把240元的衣服以40元卖给她,那么像她这样的行为,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该如何去认定呢?
实际上从大妈这行为来说,大妈就是想用个哭闹的方式,让店员受道德的影响,然后把衣服卖给她,她的这种行为实际上就是强迫交易的行为。
强迫交易行为主要具有以下特征:
一.破坏了公平自由竞争的市场秩序,同时也侵害了被强迫交易人的合法权益,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二.行为人一般是通过暴力或者其他方式,使他人不敢或者不能抗拒,是在违背对方意志的条件下以不公平的价钱进行交易,
三.行为人实施了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行为。
由此可见,大妈就是想用哭闹的方式,强迫店员提供低价提供衣服,如果交易成功,那么店家将会受到损失,这是不公平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由于大妈以哭闹的方式,强迫店员把衣服卖给她,并且闹了一个下午,这已经严重影响了店家的生意,属于情节较重,应处十日拘留并罚款500元。
其实大家都知道,在市场竞争力的影响下,现在实体店的衣服价钱都比较透明,很多都实行明码标价,在这种情况下讨价还价,确实是无理取闹。
对于大妈以哭闹的方式,想用40元买到240元衣服的行为,大家有何看法?
当时,这位大妈来到店里,店员看到有人进来,她看到大妈穿着一身得体的花连衣裙,打扮得也十分大方。心想来了一位懂生活爱打扮的大妈,如果把大妈伺候好了,不愁卖不出衣服。
于是店员热情地招呼大妈,不管大妈对哪件衣服有点意思,店员就细心地为大妈介绍,并且让大妈试穿,店员也会在适当的时候,给大妈一些意见,并且把大妈哄得很开心。
试穿几件衣服之后,妈妈看上了一件穿起来显瘦,时尚又大方的衣服,店员也觉得这件衣服大妈穿起来不错,也夸大妈眼光好。大妈看到店员夸自己眼光好,心里更是美滋滋的,然后就跟店员说,她就要这件衣服了。
店员也很高兴,总算没有白忙活,大妈果然是想买衣服的人,于是她准备把衣服包装好,好让大妈付钱。正在这时大妈问店员,这件衣服要多少钱?
店员回答她这一件是240元。大妈一听,心里就不乐意了,她说,这件衣服的面料,她一摸就只值40元,于是她跟店员还价,要求40元买走。
但是店员告知她,她们是明码标价,这件衣服就是240元 ,一分钱都不能少。大妈一听,自己砍价从来还没有失过手,这一次,这位店员竟然分文不少,这不是在小看她吗?
于是她又跟店员说,她经常买衣服,对于衣服的行情她是懂的,这件240元的衣服,进价也就几十块,她给40元,店家还是有几块钱的赚头,因此她给的价钱很合理。
店员听到她说的话,好像店家不要店租,不要电费,不要员工费,就单纯给她服务一样。店员就知道,这位大妈不好惹,因此她跟大妈说,这件衣服一分钱都不能少。
紧接的,大妈嘴里念念叨叨,又和店员理论了一番,可是店员没有理睬她,觉得大妈就是在无理取闹。
本来40元就连成本都不够,根本不能卖这件衣服,店员心想着,自己不理她,等她闹一会儿,自己就会识趣地走了。
可是这位店员低估了这位大妈,大妈见软的不行,就来硬的,大声说这位店员在欺负人,明明40元能卖的衣服,偏偏要卖240元,并且越来越大声说话。她想用这样的方式,引起别人的注意,让店员服了她,然后把衣服卖给她。
可是店员依然是沉默的态度,在店里忙来忙去,挂衣服,烫衣服,招呼别的客人。然而,店员越沉默,这位大妈就越恼怒,甚至当着店员的面,直接跪下来,哀嚎大叫,似乎就是这位店员欺负了她。
大妈那举动也成功了,吸引了来来往往的人,不少人站在门外面围观。当他们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很多人都摇了摇头,就离开了。
大妈看到有人在注意这件事情,就更加地肆无忌惮地闹起来,一会哭一会闹,没完没了,一闹就闹了一个下午,连周围的店家店员都服了她。
有些人看到这场面,就觉得大妈很不可思议,因为240元的衣服,本身店家也是需要成本的,并且实体店还要支付租金,招店员还要支付店员的工资,还有各种费用。她让店员40元卖给她,纯属无理取闹。
大妈用哭闹的方式,想让店员把240元的衣服以40元卖给她,那么像她这样的行为,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该如何去认定呢?
实际上从大妈这行为来说,大妈就是想用个哭闹的方式,让店员受道德的影响,然后把衣服卖给她,她的这种行为实际上就是强迫交易的行为。
强迫交易行为主要具有以下特征:
一.破坏了公平自由竞争的市场秩序,同时也侵害了被强迫交易人的合法权益,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二.行为人一般是通过暴力或者其他方式,使他人不敢或者不能抗拒,是在违背对方意志的条件下以不公平的价钱进行交易,
三.行为人实施了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行为。
由此可见,大妈就是想用哭闹的方式,强迫店员提供低价提供衣服,如果交易成功,那么店家将会受到损失,这是不公平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由于大妈以哭闹的方式,强迫店员把衣服卖给她,并且闹了一个下午,这已经严重影响了店家的生意,属于情节较重,应处十日拘留并罚款500元。
其实大家都知道,在市场竞争力的影响下,现在实体店的衣服价钱都比较透明,很多都实行明码标价,在这种情况下讨价还价,确实是无理取闹。
对于大妈以哭闹的方式,想用40元买到240元衣服的行为,大家有何看法?
彭兰老师认为,今天的自拍,没有完全意义上的在场与缺席。所谓的在场只是影像化的、数字化的,人们呈现自己的在场,更多的是为了在社交平台吸引人的注意力,在真正的现场,反而可能呈现一种“缺席”状态。
其实,这种情形在我们的生活中也可以找到投影与映射。比如,“年纪越大”越不想发朋友圈,一是不得不考虑来自他者对自我进行的审查与评价(可能这种评价是受制于环境和他人建构,有显偏颇),二是已经过了自我彰显(建构)的年纪,毕竟强调实际在场远比每日履行这种仪式(自拍与分享)更有实际生活的意义。
其实,这种情形在我们的生活中也可以找到投影与映射。比如,“年纪越大”越不想发朋友圈,一是不得不考虑来自他者对自我进行的审查与评价(可能这种评价是受制于环境和他人建构,有显偏颇),二是已经过了自我彰显(建构)的年纪,毕竟强调实际在场远比每日履行这种仪式(自拍与分享)更有实际生活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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