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锡进不该怪责司马南,质疑联想和柳传志,不会造成恶果(二)

据怀疑探索者报道:
我一直在犹豫要不要写
国有资产比例多少是一个问题,有没有贱卖是另外一个问题。
什么意思呢?比如说现在是一家由最初的国企或者集体企业逐渐发展起来的企业,原先国有资产占100%,好,你这个董事长是一个天才,没有你企业就发展的很慢,可以,奖励你10%。现在, 是国家占90%,个人占10%。一查,奖励给你10%,符合法律法规,那就没有问题。但是才过了几年,这个贪心的董事长就不安心了,觉得自己占得太少,就希望把剩下的90%也想办法拿过来。于是他就搞了一些不合规矩的操作,原本国家资产价值10个亿,他想了个损办法,用500万就把那90%的资产收购下来。典型的“蛇吞象”。
“蛇吞象”
请问,这个合理吗?
如果不合理?为什么不能追责?
一个平头百姓,就没有资格去追责了?
追责了一家企业,就是迫害、危及了“半壁江山”了?
杨元庆
再者说,“半壁江山”有没有问题,自有公道,自有司法界、经济学界的专业人士做判断。如果真的有触犯法律的问题,那自有国家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不能因为你企业做大了,就代表手握“免死金牌”。
只看见所谓的“GDP”,一旦看见企业规模做大了,即使犯了法就不能动,这其实是短见的。让所有的企业都遵循法律法规,办理所有的业务都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以内,这才是长治久安。也彰显了人民的集体利益。只有国内所有的企业都自觉的按照法律办事,懂规矩,促公平,对犯法的事情不敢越雷池一步,这才能让企业发展的更加健康,健康的企业显然更加具有竞争优势。而且这样才能实现企业家和员工的共赢,才能实现全社会的“共同富裕”。改革开放的目的是什么?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这只是临时的、不得已的妥协举措,让全民共同富裕,才是真正的不可动摇、值得我们毕生追求的国策。
诚然,假设我们和胡锡进说的那样办理,但凡涉及到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就一律不敢过问,也不得过问,那也只是让一小撮人中的一小撮人“先富起来”。即使是“半壁江山”,也不过是一小撮人中一小撮人而已。我们中国藏龙卧虎,真正的能人多的是,假设这一小撮人中的一小撮人真的触犯了法律,干了很多不应该做的事情,于是他们被撤换了,那么“半壁江山”就一定垮掉了吗?我看未必。笔者就有过亲身经历,我的一位叔叔原本是冶金部直属企业的员工,上世纪90年代末期工厂进行了改制,原本资产价值几个亿,结果被区区几百万卖掉了,卖给了原来的厂长。当时的其他任何人再有本事,实际上是买不到的。假设现在追究了这个厂长的责任,将企业法人更换,或者收缴一部分违法所得,这个厂就一定完蛋?世界上能人辈出,有能力把厂子接过来治理得很出色,乃至更加出色的人多得是!!!
国企改制
当然,我也不认为以后会真的追究这些人的责任,毕竟是历史遗留问题。胡锡进仅仅是假设了一种很极端非常极端情况下才可能发生了情况。但无论如何,这不是反对司马南的理由。我们退一万步,即使在若干年后发生了这样很极端非常极端的情况,也就是假设国家真的动用法律的武器对“半壁江山”进行清查,那也没有什么可怕的。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只要依法办事就行,有什么好害怕的?把原本属于民众的那份权益拿回来,有何不可?胡锡进你害怕什么呢?
现在其实司马南要弄清楚的事情非常简单,就是一句话:联想到底有没有贱卖国有资产。这就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是非问题,更是一个直截了当的法律问题。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清者自清,你没有做错,别人不可能冤枉你。作为被举报的当事人联想,一味的退避也不是解决问题之道。面对司马南的连环追问,联想必须尽快给出“干货”来,实事求是的做出对应的解释,这才是正确的方法。这并不是给司马南一个人交代,而是给全国人民一个交代。只要你的公司还含有国家资产,全国人民就有权利知道这一切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比如,据说联想集团创始人之一,原总工程师倪光南院士曾经公开表示说,联想的股改是失败的,改来改去,股份都改到柳某某以及和他私人关系密切的个人手中了,原来中科院计算机所的那些骨干科技人员占股为“零”,一个科技股份制公司,科技人员占股为零,简直就是天大的笑话!那么倪光南院士反应的这些情况到底有没有存在,公司的股份配额是否有法理依据,是否合理、合规,联想都不应该避而不谈,而是应该给出一个明明白白的答复。
倪光南
我还是原先说过的那个意思,现在依然没有改变:
司马南不是“公检法”,事实到底如何,应该由国家司法部门裁定,在水落石出之前,我们应该保持冷静,不要轻易的站队。我想,司马南是出自一片好心,真心要维护国家利益,也盼望联想可以兴旺发达,本意并不是要整垮某一家公司。如果可以通过舆论监督的形式迫使联想改进,这也增加了联想在未来的竞争力。恰如医生热诚为病人治病,病人痊愈后就可以跑得更快。假设司马南犯了错误,希望联想不必追究,完全可以聘请司马南担任企业的监督员,让这位爱管闲事的老先生做公司的“医生”和“守门员”,把隐患和病疾揪出来,把歪风邪气挡在外面。这才是双赢之道。
企业的大楼
现在,我还要追加一句:
联想集团绝对不能倒!
即使,我们假设发现联想高层少数几个人有问题,那也是少数几个人自己的事情,该承担责任的是他们自己。而联想并不仅仅是他们少数几个人的,而是属于我们大家的。这个大家,既包括整个国家(因为其中包括了国家资产),也包括六万多名中国籍员工。就这六万多的员工,他们的生计也是我们应该考虑的。我们不能因为心里不痛快了,就诅咒对方垮掉。要不然,几万国人突然失业也不是国家之福。假设看守鱼塘的人监守自盗,我们可以撤掉看守,但不能把整个鱼塘都不管了。我们真正应该做的,是和司马南一样,以一名公民的身份督促国资委和国家相关司法部门的介入,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只要依法办事就行。没有发现问题,欢迎司马南和柳传志握手言和,双方可以合作,不打不相识。发现了问题,该退就退,该道歉就道歉,一切符合司法程序和国家规定就行。
最后,我也可能是误会了胡锡进的意思了。如果是误解了,也希望莫怪。我知道胡锡进也是一个有责任感的人,就是顾虑过多了一些而已。只不过这些顾虑在我个人来看,是没有太多必要性的。
作者:怀疑探索者
老金:从安阳王可以体会到体制内利益集团勾结起来的磅礴之力!即便如此,做为毛粉,当仁不让地友持司马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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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在犹豫要不要写
国有资产比例多少是一个问题,有没有贱卖是另外一个问题。
什么意思呢?比如说现在是一家由最初的国企或者集体企业逐渐发展起来的企业,原先国有资产占100%,好,你这个董事长是一个天才,没有你企业就发展的很慢,可以,奖励你10%。现在, 是国家占90%,个人占10%。一查,奖励给你10%,符合法律法规,那就没有问题。但是才过了几年,这个贪心的董事长就不安心了,觉得自己占得太少,就希望把剩下的90%也想办法拿过来。于是他就搞了一些不合规矩的操作,原本国家资产价值10个亿,他想了个损办法,用500万就把那90%的资产收购下来。典型的“蛇吞象”。
“蛇吞象”
请问,这个合理吗?
如果不合理?为什么不能追责?
一个平头百姓,就没有资格去追责了?
追责了一家企业,就是迫害、危及了“半壁江山”了?
杨元庆
再者说,“半壁江山”有没有问题,自有公道,自有司法界、经济学界的专业人士做判断。如果真的有触犯法律的问题,那自有国家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不能因为你企业做大了,就代表手握“免死金牌”。
只看见所谓的“GDP”,一旦看见企业规模做大了,即使犯了法就不能动,这其实是短见的。让所有的企业都遵循法律法规,办理所有的业务都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以内,这才是长治久安。也彰显了人民的集体利益。只有国内所有的企业都自觉的按照法律办事,懂规矩,促公平,对犯法的事情不敢越雷池一步,这才能让企业发展的更加健康,健康的企业显然更加具有竞争优势。而且这样才能实现企业家和员工的共赢,才能实现全社会的“共同富裕”。改革开放的目的是什么?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这只是临时的、不得已的妥协举措,让全民共同富裕,才是真正的不可动摇、值得我们毕生追求的国策。
诚然,假设我们和胡锡进说的那样办理,但凡涉及到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就一律不敢过问,也不得过问,那也只是让一小撮人中的一小撮人“先富起来”。即使是“半壁江山”,也不过是一小撮人中一小撮人而已。我们中国藏龙卧虎,真正的能人多的是,假设这一小撮人中的一小撮人真的触犯了法律,干了很多不应该做的事情,于是他们被撤换了,那么“半壁江山”就一定垮掉了吗?我看未必。笔者就有过亲身经历,我的一位叔叔原本是冶金部直属企业的员工,上世纪90年代末期工厂进行了改制,原本资产价值几个亿,结果被区区几百万卖掉了,卖给了原来的厂长。当时的其他任何人再有本事,实际上是买不到的。假设现在追究了这个厂长的责任,将企业法人更换,或者收缴一部分违法所得,这个厂就一定完蛋?世界上能人辈出,有能力把厂子接过来治理得很出色,乃至更加出色的人多得是!!!
国企改制
当然,我也不认为以后会真的追究这些人的责任,毕竟是历史遗留问题。胡锡进仅仅是假设了一种很极端非常极端情况下才可能发生了情况。但无论如何,这不是反对司马南的理由。我们退一万步,即使在若干年后发生了这样很极端非常极端的情况,也就是假设国家真的动用法律的武器对“半壁江山”进行清查,那也没有什么可怕的。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只要依法办事就行,有什么好害怕的?把原本属于民众的那份权益拿回来,有何不可?胡锡进你害怕什么呢?
现在其实司马南要弄清楚的事情非常简单,就是一句话:联想到底有没有贱卖国有资产。这就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是非问题,更是一个直截了当的法律问题。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清者自清,你没有做错,别人不可能冤枉你。作为被举报的当事人联想,一味的退避也不是解决问题之道。面对司马南的连环追问,联想必须尽快给出“干货”来,实事求是的做出对应的解释,这才是正确的方法。这并不是给司马南一个人交代,而是给全国人民一个交代。只要你的公司还含有国家资产,全国人民就有权利知道这一切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比如,据说联想集团创始人之一,原总工程师倪光南院士曾经公开表示说,联想的股改是失败的,改来改去,股份都改到柳某某以及和他私人关系密切的个人手中了,原来中科院计算机所的那些骨干科技人员占股为“零”,一个科技股份制公司,科技人员占股为零,简直就是天大的笑话!那么倪光南院士反应的这些情况到底有没有存在,公司的股份配额是否有法理依据,是否合理、合规,联想都不应该避而不谈,而是应该给出一个明明白白的答复。
倪光南
我还是原先说过的那个意思,现在依然没有改变:
司马南不是“公检法”,事实到底如何,应该由国家司法部门裁定,在水落石出之前,我们应该保持冷静,不要轻易的站队。我想,司马南是出自一片好心,真心要维护国家利益,也盼望联想可以兴旺发达,本意并不是要整垮某一家公司。如果可以通过舆论监督的形式迫使联想改进,这也增加了联想在未来的竞争力。恰如医生热诚为病人治病,病人痊愈后就可以跑得更快。假设司马南犯了错误,希望联想不必追究,完全可以聘请司马南担任企业的监督员,让这位爱管闲事的老先生做公司的“医生”和“守门员”,把隐患和病疾揪出来,把歪风邪气挡在外面。这才是双赢之道。
企业的大楼
现在,我还要追加一句:
联想集团绝对不能倒!
即使,我们假设发现联想高层少数几个人有问题,那也是少数几个人自己的事情,该承担责任的是他们自己。而联想并不仅仅是他们少数几个人的,而是属于我们大家的。这个大家,既包括整个国家(因为其中包括了国家资产),也包括六万多名中国籍员工。就这六万多的员工,他们的生计也是我们应该考虑的。我们不能因为心里不痛快了,就诅咒对方垮掉。要不然,几万国人突然失业也不是国家之福。假设看守鱼塘的人监守自盗,我们可以撤掉看守,但不能把整个鱼塘都不管了。我们真正应该做的,是和司马南一样,以一名公民的身份督促国资委和国家相关司法部门的介入,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只要依法办事就行。没有发现问题,欢迎司马南和柳传志握手言和,双方可以合作,不打不相识。发现了问题,该退就退,该道歉就道歉,一切符合司法程序和国家规定就行。
最后,我也可能是误会了胡锡进的意思了。如果是误解了,也希望莫怪。我知道胡锡进也是一个有责任感的人,就是顾虑过多了一些而已。只不过这些顾虑在我个人来看,是没有太多必要性的。
作者:怀疑探索者
老金:从安阳王可以体会到体制内利益集团勾结起来的磅礴之力!即便如此,做为毛粉,当仁不让地友持司马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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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锡进不该怪责司马南,质疑联想和柳传志,不会造成恶果(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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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意思呢?比如说现在是一家由最初的国企或者集体企业逐渐发展起来的企业,原先国有资产占100%,好,你这个董事长是一个天才,没有你企业就发展的很慢,可以,奖励你10%。现在, 是国家占90%,个人占10%。一查,奖励给你10%,符合法律法规,那就没有问题。但是才过了几年,这个贪心的董事长就不安心了,觉得自己占得太少,就希望把剩下的90%也想办法拿过来。于是他就搞了一些不合规矩的操作,原本国家资产价值10个亿,他想了个损办法,用500万就把那90%的资产收购下来。典型的“蛇吞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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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平头百姓,就没有资格去追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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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见所谓的“GDP”,一旦看见企业规模做大了,即使犯了法就不能动,这其实是短见的。让所有的企业都遵循法律法规,办理所有的业务都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以内,这才是长治久安。也彰显了人民的集体利益。只有国内所有的企业都自觉的按照法律办事,懂规矩,促公平,对犯法的事情不敢越雷池一步,这才能让企业发展的更加健康,健康的企业显然更加具有竞争优势。而且这样才能实现企业家和员工的共赢,才能实现全社会的“共同富裕”。改革开放的目的是什么?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这只是临时的、不得已的妥协举措,让全民共同富裕,才是真正的不可动摇、值得我们毕生追求的国策。
诚然,假设我们和胡锡进说的那样办理,但凡涉及到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就一律不敢过问,也不得过问,那也只是让一小撮人中的一小撮人“先富起来”。即使是“半壁江山”,也不过是一小撮人中一小撮人而已。我们中国藏龙卧虎,真正的能人多的是,假设这一小撮人中的一小撮人真的触犯了法律,干了很多不应该做的事情,于是他们被撤换了,那么“半壁江山”就一定垮掉了吗?我看未必。笔者就有过亲身经历,我的一位叔叔原本是冶金部直属企业的员工,上世纪90年代末期工厂进行了改制,原本资产价值几个亿,结果被区区几百万卖掉了,卖给了原来的厂长。当时的其他任何人再有本事,实际上是买不到的。假设现在追究了这个厂长的责任,将企业法人更换,或者收缴一部分违法所得,这个厂就一定完蛋?世界上能人辈出,有能力把厂子接过来治理得很出色,乃至更加出色的人多得是!!!
国企改制
当然,我也不认为以后会真的追究这些人的责任,毕竟是历史遗留问题。胡锡进仅仅是假设了一种很极端非常极端情况下才可能发生了情况。但无论如何,这不是反对司马南的理由。我们退一万步,即使在若干年后发生了这样很极端非常极端的情况,也就是假设国家真的动用法律的武器对“半壁江山”进行清查,那也没有什么可怕的。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只要依法办事就行,有什么好害怕的?把原本属于民众的那份权益拿回来,有何不可?胡锡进你害怕什么呢?
现在其实司马南要弄清楚的事情非常简单,就是一句话:联想到底有没有贱卖国有资产。这就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是非问题,更是一个直截了当的法律问题。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清者自清,你没有做错,别人不可能冤枉你。作为被举报的当事人联想,一味的退避也不是解决问题之道。面对司马南的连环追问,联想必须尽快给出“干货”来,实事求是的做出对应的解释,这才是正确的方法。这并不是给司马南一个人交代,而是给全国人民一个交代。只要你的公司还含有国家资产,全国人民就有权利知道这一切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比如,据说联想集团创始人之一,原总工程师倪光南院士曾经公开表示说,联想的股改是失败的,改来改去,股份都改到柳某某以及和他私人关系密切的个人手中了,原来中科院计算机所的那些骨干科技人员占股为“零”,一个科技股份制公司,科技人员占股为零,简直就是天大的笑话!那么倪光南院士反应的这些情况到底有没有存在,公司的股份配额是否有法理依据,是否合理、合规,联想都不应该避而不谈,而是应该给出一个明明白白的答复。
倪光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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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南不是“公检法”,事实到底如何,应该由国家司法部门裁定,在水落石出之前,我们应该保持冷静,不要轻易的站队。我想,司马南是出自一片好心,真心要维护国家利益,也盼望联想可以兴旺发达,本意并不是要整垮某一家公司。如果可以通过舆论监督的形式迫使联想改进,这也增加了联想在未来的竞争力。恰如医生热诚为病人治病,病人痊愈后就可以跑得更快。假设司马南犯了错误,希望联想不必追究,完全可以聘请司马南担任企业的监督员,让这位爱管闲事的老先生做公司的“医生”和“守门员”,把隐患和病疾揪出来,把歪风邪气挡在外面。这才是双赢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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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意思呢?比如说现在是一家由最初的国企或者集体企业逐渐发展起来的企业,原先国有资产占100%,好,你这个董事长是一个天才,没有你企业就发展的很慢,可以,奖励你10%。现在, 是国家占90%,个人占10%。一查,奖励给你10%,符合法律法规,那就没有问题。但是才过了几年,这个贪心的董事长就不安心了,觉得自己占得太少,就希望把剩下的90%也想办法拿过来。于是他就搞了一些不合规矩的操作,原本国家资产价值10个亿,他想了个损办法,用500万就把那90%的资产收购下来。典型的“蛇吞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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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说,“半壁江山”有没有问题,自有公道,自有司法界、经济学界的专业人士做判断。如果真的有触犯法律的问题,那自有国家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不能因为你企业做大了,就代表手握“免死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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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然,假设我们和胡锡进说的那样办理,但凡涉及到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就一律不敢过问,也不得过问,那也只是让一小撮人中的一小撮人“先富起来”。即使是“半壁江山”,也不过是一小撮人中一小撮人而已。我们中国藏龙卧虎,真正的能人多的是,假设这一小撮人中的一小撮人真的触犯了法律,干了很多不应该做的事情,于是他们被撤换了,那么“半壁江山”就一定垮掉了吗?我看未必。笔者就有过亲身经历,我的一位叔叔原本是冶金部直属企业的员工,上世纪90年代末期工厂进行了改制,原本资产价值几个亿,结果被区区几百万卖掉了,卖给了原来的厂长。当时的其他任何人再有本事,实际上是买不到的。假设现在追究了这个厂长的责任,将企业法人更换,或者收缴一部分违法所得,这个厂就一定完蛋?世界上能人辈出,有能力把厂子接过来治理得很出色,乃至更加出色的人多得是!!!
国企改制
当然,我也不认为以后会真的追究这些人的责任,毕竟是历史遗留问题。胡锡进仅仅是假设了一种很极端非常极端情况下才可能发生了情况。但无论如何,这不是反对司马南的理由。我们退一万步,即使在若干年后发生了这样很极端非常极端的情况,也就是假设国家真的动用法律的武器对“半壁江山”进行清查,那也没有什么可怕的。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只要依法办事就行,有什么好害怕的?把原本属于民众的那份权益拿回来,有何不可?胡锡进你害怕什么呢?
现在其实司马南要弄清楚的事情非常简单,就是一句话:联想到底有没有贱卖国有资产。这就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是非问题,更是一个直截了当的法律问题。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清者自清,你没有做错,别人不可能冤枉你。作为被举报的当事人联想,一味的退避也不是解决问题之道。面对司马南的连环追问,联想必须尽快给出“干货”来,实事求是的做出对应的解释,这才是正确的方法。这并不是给司马南一个人交代,而是给全国人民一个交代。只要你的公司还含有国家资产,全国人民就有权利知道这一切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比如,据说联想集团创始人之一,原总工程师倪光南院士曾经公开表示说,联想的股改是失败的,改来改去,股份都改到柳某某以及和他私人关系密切的个人手中了,原来中科院计算机所的那些骨干科技人员占股为“零”,一个科技股份制公司,科技人员占股为零,简直就是天大的笑话!那么倪光南院士反应的这些情况到底有没有存在,公司的股份配额是否有法理依据,是否合理、合规,联想都不应该避而不谈,而是应该给出一个明明白白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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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我们假设发现联想高层少数几个人有问题,那也是少数几个人自己的事情,该承担责任的是他们自己。而联想并不仅仅是他们少数几个人的,而是属于我们大家的。这个大家,既包括整个国家(因为其中包括了国家资产),也包括六万多名中国籍员工。就这六万多的员工,他们的生计也是我们应该考虑的。我们不能因为心里不痛快了,就诅咒对方垮掉。要不然,几万国人突然失业也不是国家之福。假设看守鱼塘的人监守自盗,我们可以撤掉看守,但不能把整个鱼塘都不管了。我们真正应该做的,是和司马南一样,以一名公民的身份督促国资委和国家相关司法部门的介入,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只要依法办事就行。没有发现问题,欢迎司马南和柳传志握手言和,双方可以合作,不打不相识。发现了问题,该退就退,该道歉就道歉,一切符合司法程序和国家规定就行。
最后,我也可能是误会了胡锡进的意思了。如果是误解了,也希望莫怪。我知道胡锡进也是一个有责任感的人,就是顾虑过多了一些而已。只不过这些顾虑在我个人来看,是没有太多必要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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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临汾市吉县壶口瀑布 安全事故瞒报
来源:法制精彩聚焦
壶口瀑布是gj级风景名胜区,gj4A级旅游景区。东濒山西省临汾市吉县壶口镇,西临陕西省宜川县壶口镇,为两省共有旅游景区。南距西安350千米;北距太原387千米。
壶口瀑布是中国第二大瀑布,世界上最大的黄色瀑布。黄河奔流至此,两岸石壁峭立,河口收束狭如壶口,故名壶口瀑布。瀑布上游黄河水面宽300米,在不到500米长距离内,被压缩到20—30米的宽度。1000立方米/秒的河水,从20多米高的陡崖上倾注而泻,形成“千里黄河一壶收”的气概。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收入的上升,人们越来越追求自己的精神和享受,然而在精神享受这一方面也是层出不穷,主要是一些景点安全事故常常发生。
据群众反映,在8月29号吉县壶口瀑布景区发生了一件谁也想不到的事情。董晋耀和另外一个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工作人员董晋耀驾驶车辆途径景区路段过程中被山上掉下来的石头当场砸死,这样的事情竟然发生在工作人员身上。
遇难者家住临汾市尧都区吴村镇王曲村务实巷49号,名字叫:董晋耀,年龄38岁,家里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十岁,二女儿刚上幼儿园,死者父亲前几年因病去世,家里还有一个老母亲,有一个哥哥,遇难者在宏源集团属于中层千部,经协商给遇难者赔偿140万元,遇难者与2021年9月8号下葬。
本社工作人员得知此事,没有上报相关部门,本社工作人员与2021年9月3号向山西省临汾市吉县应急管理局反映此事。
截止发稿没有收到山西省临汾市吉县应急管理局的任何回复。
在这样的社会不应该发生这样的事情,在此说明俩个问题。
第一个,景点安全措施做的不到位。
第二个,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
吉县壶口瀑布属于4A级井区,吉县壶口瀑布井区已被入选5A级井区,然而连自己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都得不到保障。
试问相关部门你们有没有考虑过游客们的安全呢?如果说连工作人员自己的生命安全都得不到保障的话,谈什么精神消费呢?
此事件让无辜的孩子失去了爸爸,老婆失去了老公,妈妈失去了儿子。
来源:法制精彩聚焦
壶口瀑布是gj级风景名胜区,gj4A级旅游景区。东濒山西省临汾市吉县壶口镇,西临陕西省宜川县壶口镇,为两省共有旅游景区。南距西安350千米;北距太原387千米。
壶口瀑布是中国第二大瀑布,世界上最大的黄色瀑布。黄河奔流至此,两岸石壁峭立,河口收束狭如壶口,故名壶口瀑布。瀑布上游黄河水面宽300米,在不到500米长距离内,被压缩到20—30米的宽度。1000立方米/秒的河水,从20多米高的陡崖上倾注而泻,形成“千里黄河一壶收”的气概。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收入的上升,人们越来越追求自己的精神和享受,然而在精神享受这一方面也是层出不穷,主要是一些景点安全事故常常发生。
据群众反映,在8月29号吉县壶口瀑布景区发生了一件谁也想不到的事情。董晋耀和另外一个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工作人员董晋耀驾驶车辆途径景区路段过程中被山上掉下来的石头当场砸死,这样的事情竟然发生在工作人员身上。
遇难者家住临汾市尧都区吴村镇王曲村务实巷49号,名字叫:董晋耀,年龄38岁,家里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十岁,二女儿刚上幼儿园,死者父亲前几年因病去世,家里还有一个老母亲,有一个哥哥,遇难者在宏源集团属于中层千部,经协商给遇难者赔偿140万元,遇难者与2021年9月8号下葬。
本社工作人员得知此事,没有上报相关部门,本社工作人员与2021年9月3号向山西省临汾市吉县应急管理局反映此事。
截止发稿没有收到山西省临汾市吉县应急管理局的任何回复。
在这样的社会不应该发生这样的事情,在此说明俩个问题。
第一个,景点安全措施做的不到位。
第二个,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
吉县壶口瀑布属于4A级井区,吉县壶口瀑布井区已被入选5A级井区,然而连自己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都得不到保障。
试问相关部门你们有没有考虑过游客们的安全呢?如果说连工作人员自己的生命安全都得不到保障的话,谈什么精神消费呢?
此事件让无辜的孩子失去了爸爸,老婆失去了老公,妈妈失去了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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