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模式决定赚多赚少,你选“城市合伙人”还是传统加盟?
“城市合伙人”的商业形式跟传统的分销商、经销商形式区别并不大,但它们之间还有关键的细节分别,与利润分成息息相关。
作者|虹月
图片|网络
最近,在汽车行业有一些关于招募合作的新闻:“突破者城市合伙人计划在广西站举办”“标致全民合伙人火热招募中,只等你来”……“合伙人”这个词儿自从《中国合伙人》这部电影上映就被社会面带热了,随着新零售时代的到来,延伸而来的“城市合伙人”概念也被各行各业使用在商业合作上,其中不乏汽车后市场领域。
很多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品牌商在开拓市场时,喜欢对外宣传“招募城市合伙人”。业内不少人说:“‘城市合伙人’是换个马甲的说法,实际是传统分销商、经销商的意思。”也有人说:“‘城市合伙人’是传统分销商、经销商模式的升级版,商业模式更优越。”到底“城市合伙人”是个什么样的概念?和传统分销商、经销商有啥区别?当一个合作机会摆在你面前,选择哪种合作模式才更好?
城市合伙人与其他商业模式PK
先来看看城市合伙人的模式与条件,一般来说,企业或品牌商选择城市合伙人需要对方符合以下情况:
1、价值观一致。即认同品牌、企业文化以及发展策略,这是首要条件。“道不同不相为谋”,合伙人的品牌理念、经营策略、发展目标等,要大致相合,才能共同远谋。
2、能力和资源匹配。此处涉及到三种合伙形式,需要有相应不同的能力和资源。
第一种模式是,
如果合伙人是运营良好的公司或门店,有现成的模式、系统、资源和经验,那么可以作股权架构上的合伙,目前汽车后市场采取这种合伙模式的比较多;
第二种模式是,
合作者交纳保证金成为合伙人,这种模式和传统加盟模式一样,只不过保证金会相对低很多,这也是汽车后市场“城市合伙人”比较常用的一种模式;
第三种模式是,
个人零成本投入合伙模式,即个人以自身工作能力整合企业或品牌方的“货品资源、品牌资源、渠道资源、物流资源”等资源来为自己创业,这种模式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阿里巴巴的城市合伙人。这种模式在汽车后市场往往表现为:公司提拔内部得力员工,成为合伙人,共同打拼事业,但目前这种合伙模式相对少见。
从以上可见,“城市合伙人”的商业形式跟传统的分销商、经销商形式区别并不大,但它们之间还有关键的细节分别。首先从概念上看,“城市合伙人”的地位高于传统分销商、经销商,企业或品牌方是以“平等地位”来与合伙人开展合作。就产品品牌来讲,品牌不仅仅属于企业或品牌方,而是共同拥有,需要双方共同打造,那么市场策略等各方面,都需要合作双方以平等的方式共同去商讨与执行,可以说合作双方是荣辱与共、进退同行。其次,利润分成方面,城市合伙人的回报更多元,可以根据合伙形式以股权分红或者销售利润分成,或两者兼之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再者,城市合伙人的前途更具有想象力,可以直升品牌股东,双方最终形成相互持股。可以说,城市合伙人就是用自己的资源和企业或品牌方进行合作,彼此取长补短,互通有无,彼此是利益共同体,共享项目,共同创业,达到利益的最大化。
那么,由此可见,传统分销商、经销商与城市合伙人比起来,就“输”在了合作方式的从属地位、独立经营、盈亏自负这三个方面,综合以上,城市合伙人作为创新的商业模式,确实比较先进、科学,更具有优势。
“城市合伙人”也有坑
目前,随着国内疫情“防疫常态化”,汽车后市场日益活跃,人人都在寻找新项目、新机会。当“招募城市合伙人”的机遇来到面前时,“应聘者”确实可以好好考察一番。为了避免踩坑,笔者给出一些考察上的建议:
首先,明确合作模式的目的。“城市合伙人”的最终目的应该是:以比较高的效率,将企业或品牌的发展理念、企业/品牌文化、商业模式、服务价值传递给终端消费者。
其次,对方的品牌或项目是否符合当地市场需求,对方是否做好当地市场调查,是否有数据支撑?
再次,对方的城市合伙人模式,比如推广模式、盈利模式是否利于长远的扩大和发展?激励机制和退出机制是否清晰和完善?合作内容越详细完善越好。
最后,要了解清楚对方的短板,自己是否能够补充这些短板,同时也要足够了解自己的短板,面对自己的短板,对方能够给予多少支持?笔者认为,从汽配、汽修行业来说,最关键的是了解清楚物流配送、备货、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与支持。
在市场竞争激烈,中小型经销商发展压力不断加大的情况下,面对新机遇和能够自由选择的合伙模式,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都需要做足功课,做到知己知彼、明确自己的需求而不是跟风,才能做出正确的选择。而当选择“城市人合伙”模式时,记住合作双方为平等关系,摆对心态,形成良好的、充分的沟通是合作的基础。
END
“城市合伙人”的商业形式跟传统的分销商、经销商形式区别并不大,但它们之间还有关键的细节分别,与利润分成息息相关。
作者|虹月
图片|网络
最近,在汽车行业有一些关于招募合作的新闻:“突破者城市合伙人计划在广西站举办”“标致全民合伙人火热招募中,只等你来”……“合伙人”这个词儿自从《中国合伙人》这部电影上映就被社会面带热了,随着新零售时代的到来,延伸而来的“城市合伙人”概念也被各行各业使用在商业合作上,其中不乏汽车后市场领域。
很多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品牌商在开拓市场时,喜欢对外宣传“招募城市合伙人”。业内不少人说:“‘城市合伙人’是换个马甲的说法,实际是传统分销商、经销商的意思。”也有人说:“‘城市合伙人’是传统分销商、经销商模式的升级版,商业模式更优越。”到底“城市合伙人”是个什么样的概念?和传统分销商、经销商有啥区别?当一个合作机会摆在你面前,选择哪种合作模式才更好?
城市合伙人与其他商业模式PK
先来看看城市合伙人的模式与条件,一般来说,企业或品牌商选择城市合伙人需要对方符合以下情况:
1、价值观一致。即认同品牌、企业文化以及发展策略,这是首要条件。“道不同不相为谋”,合伙人的品牌理念、经营策略、发展目标等,要大致相合,才能共同远谋。
2、能力和资源匹配。此处涉及到三种合伙形式,需要有相应不同的能力和资源。
第一种模式是,
如果合伙人是运营良好的公司或门店,有现成的模式、系统、资源和经验,那么可以作股权架构上的合伙,目前汽车后市场采取这种合伙模式的比较多;
第二种模式是,
合作者交纳保证金成为合伙人,这种模式和传统加盟模式一样,只不过保证金会相对低很多,这也是汽车后市场“城市合伙人”比较常用的一种模式;
第三种模式是,
个人零成本投入合伙模式,即个人以自身工作能力整合企业或品牌方的“货品资源、品牌资源、渠道资源、物流资源”等资源来为自己创业,这种模式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阿里巴巴的城市合伙人。这种模式在汽车后市场往往表现为:公司提拔内部得力员工,成为合伙人,共同打拼事业,但目前这种合伙模式相对少见。
从以上可见,“城市合伙人”的商业形式跟传统的分销商、经销商形式区别并不大,但它们之间还有关键的细节分别。首先从概念上看,“城市合伙人”的地位高于传统分销商、经销商,企业或品牌方是以“平等地位”来与合伙人开展合作。就产品品牌来讲,品牌不仅仅属于企业或品牌方,而是共同拥有,需要双方共同打造,那么市场策略等各方面,都需要合作双方以平等的方式共同去商讨与执行,可以说合作双方是荣辱与共、进退同行。其次,利润分成方面,城市合伙人的回报更多元,可以根据合伙形式以股权分红或者销售利润分成,或两者兼之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再者,城市合伙人的前途更具有想象力,可以直升品牌股东,双方最终形成相互持股。可以说,城市合伙人就是用自己的资源和企业或品牌方进行合作,彼此取长补短,互通有无,彼此是利益共同体,共享项目,共同创业,达到利益的最大化。
那么,由此可见,传统分销商、经销商与城市合伙人比起来,就“输”在了合作方式的从属地位、独立经营、盈亏自负这三个方面,综合以上,城市合伙人作为创新的商业模式,确实比较先进、科学,更具有优势。
“城市合伙人”也有坑
目前,随着国内疫情“防疫常态化”,汽车后市场日益活跃,人人都在寻找新项目、新机会。当“招募城市合伙人”的机遇来到面前时,“应聘者”确实可以好好考察一番。为了避免踩坑,笔者给出一些考察上的建议:
首先,明确合作模式的目的。“城市合伙人”的最终目的应该是:以比较高的效率,将企业或品牌的发展理念、企业/品牌文化、商业模式、服务价值传递给终端消费者。
其次,对方的品牌或项目是否符合当地市场需求,对方是否做好当地市场调查,是否有数据支撑?
再次,对方的城市合伙人模式,比如推广模式、盈利模式是否利于长远的扩大和发展?激励机制和退出机制是否清晰和完善?合作内容越详细完善越好。
最后,要了解清楚对方的短板,自己是否能够补充这些短板,同时也要足够了解自己的短板,面对自己的短板,对方能够给予多少支持?笔者认为,从汽配、汽修行业来说,最关键的是了解清楚物流配送、备货、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与支持。
在市场竞争激烈,中小型经销商发展压力不断加大的情况下,面对新机遇和能够自由选择的合伙模式,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都需要做足功课,做到知己知彼、明确自己的需求而不是跟风,才能做出正确的选择。而当选择“城市人合伙”模式时,记住合作双方为平等关系,摆对心态,形成良好的、充分的沟通是合作的基础。
END
借山东“大树集团”名义搞传销?“肽优选”“肽臻选”“肽康健”遭消费者投诉!
以下文章来源于打传防骗 ,作者打传防骗
以下文章来源于打传防骗
不久前,打传防骗网接到武某某的实名投诉“肽优选”平台,据武先生反映,自己被骗是因为朋友推荐参加一项很好的“事业”,每天不用出门,在家就能做事,如果成为公司的销售员并在该平台抢单就行。
“肽优选”公司会根据下线的销售金额返给上线,每天收益会不用,抢的单越多,收益就越高。今天的投入明天就能赚回来。对方还说,大树集团是山东省政府扶持企业,出口30多个国家。
据相关媒体报道显示,今年5月26日上午,菏泽城投控股集团控股企业山东大树达孚特膳食品有限公司举行植物基酶解智慧车间、小分子活性肽智能II车间投产仪式。据介绍,大树达孚特膳食品有限公司作为一家从事小分子活性肽研发、生产、营销为一体的国有控股企业,在今后发展中将勇担行业发展重任,以肽健康产品为服务方向,以大众健康为发展目标,以自主创新为核心,以科技引领为导向,为中国活性肽的发展及“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贡献企业的力量,为全球肽时代的到来谱写新的篇章。
“朋友又把我拉到一个300多人的群里,看着她们每天买很多单,第二天接着就卖出去,钱就回来了,还有20-70多的利润,利润是要看买单金额多少。”武先生提到:“许某霞是泰安市宁阳的店长,还给我看了公司简介和营业执照,刚开始单子很好卖,也就放下了顾虑。”
然而,另武先生没想到的是,过了一个月,“肽优选”出现了卡顿,单子卖不出去了。随后卖店长给了各种理由,说是系统扩容升级,出现卡顿导致单子没卖出去,其中300多人里面,有投入几万元,甚至几十万的人,总额度高达几百万或上千万卖不出去,于是,武先生找平台的副总殷某阔,对方却说让大家自救,去借钱或是贷款继续买单。
“可是,我们的钱回不来,也不敢在买了,店长许某霞电话不接,人也找不到,如今平台也给关闭了,群也被店长解散。”武先生悲愤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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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维权涉及人员不少。也有投诉人提到,除了叫“肽优选”,该平台还有另外两个名字“肽康健”以及“肽臻选”APP,打开之后都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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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平台借用‘大树集团’作为背书,经常带消费者去大树集团参观生产基地,并在集团借用办公室、会议室进行开会,产品是山东大树达孚特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据悉,此次操盘手是孙某,该人很少露面,另外一位殷某阔则是经常出面。”据投诉人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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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有投诉人怀疑该平台运营模式存在问题。比如,998元买入,第二天1021卖出,赚23元;如果买1221元,明天就1248元卖出,赚27元。如果买了最大的单,明天就拆分成三个单,分别是:998元,1117元和2843元,赚89元。
据悉,该平台每次交易,都消耗积分,1个积分相当于1块钱,积分是会员从店长那里购买,店长从“平台”购买。具体如下:
一、赚1-3000元之间的,要花其中28%,买积分;
二、赚3000-6000元的部分,28%+5%=33%(分享1人不增加),要花33%买积分;
三、赚6000-9000元的部分,33%+5%=38%(分享2人不增加),要花38%买积分;
四、赚9000元以上的部分38+5=43%(分享3人不增加),要花43%买积分;
另外:每赚到3000元时,要从“零售区”消耗任一一单产品,不然无法买单卖单,价格很高,成本很低。产品就那么几款,以致于会员家里都有一堆无用的产品。
此外,投诉人还有反映,团队领导说发展下线好处:直推5人,团队10人以上的收入都达到3000元,成为管理员。伞下会员购买积分的时候,管理员提成8%;店长直推3个管理员,团队50人,可以成为店长,伞下会员购买积分的时候,店长提成40%,管理员8%,副店长15%,店长40%,直接推荐一个店长10%。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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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日,山东大树集团发布《关于假冒我公司进行非法行为的严正声明》。声明中强调“某些公司和个人冒用大树集团下属公司标识、商标、公司图片等”。
很显然,大树集团的声明把责任归咎于某些公司和个人,其中孰真孰假?面对如此多的消费者投诉,也希望山东菏泽有关监管部门进行核实,给投诉的消费者交代。对此,打传防骗将持续关注。
文章来源:打传防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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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章来源于打传防骗 ,作者打传防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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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打传防骗网接到武某某的实名投诉“肽优选”平台,据武先生反映,自己被骗是因为朋友推荐参加一项很好的“事业”,每天不用出门,在家就能做事,如果成为公司的销售员并在该平台抢单就行。
“肽优选”公司会根据下线的销售金额返给上线,每天收益会不用,抢的单越多,收益就越高。今天的投入明天就能赚回来。对方还说,大树集团是山东省政府扶持企业,出口30多个国家。
据相关媒体报道显示,今年5月26日上午,菏泽城投控股集团控股企业山东大树达孚特膳食品有限公司举行植物基酶解智慧车间、小分子活性肽智能II车间投产仪式。据介绍,大树达孚特膳食品有限公司作为一家从事小分子活性肽研发、生产、营销为一体的国有控股企业,在今后发展中将勇担行业发展重任,以肽健康产品为服务方向,以大众健康为发展目标,以自主创新为核心,以科技引领为导向,为中国活性肽的发展及“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贡献企业的力量,为全球肽时代的到来谱写新的篇章。
“朋友又把我拉到一个300多人的群里,看着她们每天买很多单,第二天接着就卖出去,钱就回来了,还有20-70多的利润,利润是要看买单金额多少。”武先生提到:“许某霞是泰安市宁阳的店长,还给我看了公司简介和营业执照,刚开始单子很好卖,也就放下了顾虑。”
然而,另武先生没想到的是,过了一个月,“肽优选”出现了卡顿,单子卖不出去了。随后卖店长给了各种理由,说是系统扩容升级,出现卡顿导致单子没卖出去,其中300多人里面,有投入几万元,甚至几十万的人,总额度高达几百万或上千万卖不出去,于是,武先生找平台的副总殷某阔,对方却说让大家自救,去借钱或是贷款继续买单。
“可是,我们的钱回不来,也不敢在买了,店长许某霞电话不接,人也找不到,如今平台也给关闭了,群也被店长解散。”武先生悲愤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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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维权涉及人员不少。也有投诉人提到,除了叫“肽优选”,该平台还有另外两个名字“肽康健”以及“肽臻选”APP,打开之后都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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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平台借用‘大树集团’作为背书,经常带消费者去大树集团参观生产基地,并在集团借用办公室、会议室进行开会,产品是山东大树达孚特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据悉,此次操盘手是孙某,该人很少露面,另外一位殷某阔则是经常出面。”据投诉人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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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有投诉人怀疑该平台运营模式存在问题。比如,998元买入,第二天1021卖出,赚23元;如果买1221元,明天就1248元卖出,赚27元。如果买了最大的单,明天就拆分成三个单,分别是:998元,1117元和2843元,赚89元。
据悉,该平台每次交易,都消耗积分,1个积分相当于1块钱,积分是会员从店长那里购买,店长从“平台”购买。具体如下:
一、赚1-3000元之间的,要花其中28%,买积分;
二、赚3000-6000元的部分,28%+5%=33%(分享1人不增加),要花33%买积分;
三、赚6000-9000元的部分,33%+5%=38%(分享2人不增加),要花38%买积分;
四、赚9000元以上的部分38+5=43%(分享3人不增加),要花43%买积分;
另外:每赚到3000元时,要从“零售区”消耗任一一单产品,不然无法买单卖单,价格很高,成本很低。产品就那么几款,以致于会员家里都有一堆无用的产品。
此外,投诉人还有反映,团队领导说发展下线好处:直推5人,团队10人以上的收入都达到3000元,成为管理员。伞下会员购买积分的时候,管理员提成8%;店长直推3个管理员,团队50人,可以成为店长,伞下会员购买积分的时候,店长提成40%,管理员8%,副店长15%,店长40%,直接推荐一个店长10%。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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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日,山东大树集团发布《关于假冒我公司进行非法行为的严正声明》。声明中强调“某些公司和个人冒用大树集团下属公司标识、商标、公司图片等”。
很显然,大树集团的声明把责任归咎于某些公司和个人,其中孰真孰假?面对如此多的消费者投诉,也希望山东菏泽有关监管部门进行核实,给投诉的消费者交代。对此,打传防骗将持续关注。
文章来源:打传防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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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喜欢张爱玲的一段话,她说无论最后我们生疏到什么样子,曾经对你的好都是真的,就算终有一散,也别辜负相遇,希望你从来都不后悔认识我,也是真的快乐过。但是如果回到过去的话,我一定会选择从来都不认识你,不是不爱,是无法面对这样的结局。可能离别就是人成长的一种常态。就像至尊宝,如果他带上紧箍的话,他就不会也不能再爱紫霞,如果他不带,就不能去救他爱的人,所以,你会发现,人生其实很多事都没得选。人生成长的第一课就是让你学会接受,没得选是人生常态。如果非要给爱加上期限的话,我希望不是一万年,而是陪在你身边的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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