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那些事[超话]#1939年,一个风尘女子的尸体从地窖被勾上来,她的脸上失去了美艳风华,没想到尸体竟然被心上人喂了狗,可悲可叹!
这位可怜的风尘女子是谁?
上世纪初,上海有一位18岁的姑娘,名叫怜宝,因生得花容月貌,身边总是围满了各种各样的男人。
当时战乱频繁,怜宝孤身一人,想凭着自己的姿色找个男人依靠,这样总不至于过得太差。
怜宝遇见的第一个男人长相极其帅气,是少有的美男子,且温柔多情,在怜宝看来,跟自己简直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
可是,怜宝的悲剧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
怜宝眼中的真命天子,其实是个人贩子,专门拐卖怜宝这样未经世事又长得漂亮的姑娘。
就这样,怜宝被他拐到天津,卖到了窑子里。
按理说吃一堑,长一智,可是被骗过一次的怜宝,竟然再一次被美男计所骗,这一回直接被带到关外卖给了金英堂的老板李宝晟。
怜宝生就一副花容月貌,举手投足间更是我见犹怜,简直就是风月场上的极品。
在李宝晟看来,像怜宝这样的女人是最能留下男人银子的,于是他决定将怜宝打造成自己的头牌。
果然,在李宝晟的包装之下,怜宝很快成为了金英堂的“镇店之宝”,凡是想要一睹芳容的客人,都需要先一掷千金到李宝晟处批条子才行。
怜宝也没有辜负李宝晟,俗话说,会撒娇的女人最好命,怜宝招揽男人的手段也是比较厉害的。
但凡是去过一次的客人,没有不想再去第二次的,这让李宝晟在怜宝身上赚了不少钱。
都说才子配佳人,大概每个身在风月场中的女子,都希望自己可以拥有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而恋爱的对象自然都应是有才又多金,且长相帅气的恩客。
但她们大概忘了,既是恩客,那就都是久在风月场之人,这样的人,又会有几分真心呢?
伪满银行的经理王恩诚是怜宝的常客,他出手阔绰,常常为了怜宝挥金如土,还对怜宝温柔有加。
一来二去,两人情愫渐生,虽然此前怜宝曾两次被男人所伤,但这一次,怜宝还是义无反顾爱上了这个男人,并且生出了想要从良的想法。
李宝晟赚钱赚得正香,怎么会舍得在此刻放她走,她的好友小红也劝她说,李宝晟和她之前在窑子里遇见的老鸨不一样,是出了名的狠人,要是惹火了他,怕是连命都要没了。
许是做惯了头牌,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又许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觉得男人是靠得住的,此时的怜宝一门心思要去跟王恩诚过日子,根本听不进去这些劝说。
果不其然,怜宝想要从良的想法遭到了李宝晟的强烈反对,两人争执不下,李宝晟直接动了手,打得怜宝浑身是伤。
不过李宝晟并未下死手,因为在他看来,此时的怜宝还能为他继续挣钱。
李宝晟原本以为怜宝挨了打就会听话,继续安安分分为他挣钱,可怜宝是个死心眼,既然商量不成,便以绝食抗拒。
慢慢的,在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下,怜宝彻底倒下了,她精神恍惚,眼神涣散,身体也每况愈下,再也不能接客了。
既然不能接客了,那留着何用?李宝晟随即命人将怜宝丢到了后院的地窖里,每天扔点儿食物进去,让其自生自灭。
另一边,听闻怜宝为了自己挨了打的王恩诚却销声匿迹了,甚至在知道怜宝被李宝晟丢进地窖,也没有来看一眼,只是给了些钱财,让李宝晟宽待一些。
可李宝晟心狠手辣,向来都是只拿钱不办事的主。
几个月过后,怜宝死在了地窖里,被人发现时,尸体已经生了蛆虫。
然而被抬出来时,李宝晟竟连一张草席都不舍得,还是她的好友小红拿出了自己的旧床单,全了体面。
最后,怜宝的尸体,被李宝晟丢到山上去喂狗,而她的心上人自始至终都没有出现过,更别说为她收尸了。
或许从一开始,王恩诚就是与怜宝逢场作戏,可惜最终入戏的只有怜宝一人,又或许王恩诚其实对怜宝也是有爱意的,只不过畏于权势,不敢而已。
1941年,怜宝的故事被报道在《盛京日报》上,同样身为女子,不少人读完后毛骨悚然,更何况亲身经历的怜宝。
民国时期,战乱频繁,军阀割据,许多贫苦人家的女孩子从小就被卖到妓院,为了学会招揽客人,老鸨更是动辄打骂,大刑伺候。
那个年代,法律并不健全,有许多人都是像李宝晟这般,视人命如草芥。
谁有权谁就是官,谁有钱谁就是大爷,至于其他人,不过如蝼蚁一般,任人踩踏。
旧社会这种人吃人的制度下,不知葬送了多少怜宝这样的亡魂。
新中国成立后,妓院被全面清除,这些女子也在当地政府的帮助下过上了正常人的日子。
我们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新中国对于那些久在压迫下的人来说,是一种救赎,更是一种新生。#历史#
作者:夏陌
编辑:凉亦歌
这位可怜的风尘女子是谁?
上世纪初,上海有一位18岁的姑娘,名叫怜宝,因生得花容月貌,身边总是围满了各种各样的男人。
当时战乱频繁,怜宝孤身一人,想凭着自己的姿色找个男人依靠,这样总不至于过得太差。
怜宝遇见的第一个男人长相极其帅气,是少有的美男子,且温柔多情,在怜宝看来,跟自己简直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
可是,怜宝的悲剧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
怜宝眼中的真命天子,其实是个人贩子,专门拐卖怜宝这样未经世事又长得漂亮的姑娘。
就这样,怜宝被他拐到天津,卖到了窑子里。
按理说吃一堑,长一智,可是被骗过一次的怜宝,竟然再一次被美男计所骗,这一回直接被带到关外卖给了金英堂的老板李宝晟。
怜宝生就一副花容月貌,举手投足间更是我见犹怜,简直就是风月场上的极品。
在李宝晟看来,像怜宝这样的女人是最能留下男人银子的,于是他决定将怜宝打造成自己的头牌。
果然,在李宝晟的包装之下,怜宝很快成为了金英堂的“镇店之宝”,凡是想要一睹芳容的客人,都需要先一掷千金到李宝晟处批条子才行。
怜宝也没有辜负李宝晟,俗话说,会撒娇的女人最好命,怜宝招揽男人的手段也是比较厉害的。
但凡是去过一次的客人,没有不想再去第二次的,这让李宝晟在怜宝身上赚了不少钱。
都说才子配佳人,大概每个身在风月场中的女子,都希望自己可以拥有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而恋爱的对象自然都应是有才又多金,且长相帅气的恩客。
但她们大概忘了,既是恩客,那就都是久在风月场之人,这样的人,又会有几分真心呢?
伪满银行的经理王恩诚是怜宝的常客,他出手阔绰,常常为了怜宝挥金如土,还对怜宝温柔有加。
一来二去,两人情愫渐生,虽然此前怜宝曾两次被男人所伤,但这一次,怜宝还是义无反顾爱上了这个男人,并且生出了想要从良的想法。
李宝晟赚钱赚得正香,怎么会舍得在此刻放她走,她的好友小红也劝她说,李宝晟和她之前在窑子里遇见的老鸨不一样,是出了名的狠人,要是惹火了他,怕是连命都要没了。
许是做惯了头牌,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又许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觉得男人是靠得住的,此时的怜宝一门心思要去跟王恩诚过日子,根本听不进去这些劝说。
果不其然,怜宝想要从良的想法遭到了李宝晟的强烈反对,两人争执不下,李宝晟直接动了手,打得怜宝浑身是伤。
不过李宝晟并未下死手,因为在他看来,此时的怜宝还能为他继续挣钱。
李宝晟原本以为怜宝挨了打就会听话,继续安安分分为他挣钱,可怜宝是个死心眼,既然商量不成,便以绝食抗拒。
慢慢的,在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下,怜宝彻底倒下了,她精神恍惚,眼神涣散,身体也每况愈下,再也不能接客了。
既然不能接客了,那留着何用?李宝晟随即命人将怜宝丢到了后院的地窖里,每天扔点儿食物进去,让其自生自灭。
另一边,听闻怜宝为了自己挨了打的王恩诚却销声匿迹了,甚至在知道怜宝被李宝晟丢进地窖,也没有来看一眼,只是给了些钱财,让李宝晟宽待一些。
可李宝晟心狠手辣,向来都是只拿钱不办事的主。
几个月过后,怜宝死在了地窖里,被人发现时,尸体已经生了蛆虫。
然而被抬出来时,李宝晟竟连一张草席都不舍得,还是她的好友小红拿出了自己的旧床单,全了体面。
最后,怜宝的尸体,被李宝晟丢到山上去喂狗,而她的心上人自始至终都没有出现过,更别说为她收尸了。
或许从一开始,王恩诚就是与怜宝逢场作戏,可惜最终入戏的只有怜宝一人,又或许王恩诚其实对怜宝也是有爱意的,只不过畏于权势,不敢而已。
1941年,怜宝的故事被报道在《盛京日报》上,同样身为女子,不少人读完后毛骨悚然,更何况亲身经历的怜宝。
民国时期,战乱频繁,军阀割据,许多贫苦人家的女孩子从小就被卖到妓院,为了学会招揽客人,老鸨更是动辄打骂,大刑伺候。
那个年代,法律并不健全,有许多人都是像李宝晟这般,视人命如草芥。
谁有权谁就是官,谁有钱谁就是大爷,至于其他人,不过如蝼蚁一般,任人踩踏。
旧社会这种人吃人的制度下,不知葬送了多少怜宝这样的亡魂。
新中国成立后,妓院被全面清除,这些女子也在当地政府的帮助下过上了正常人的日子。
我们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新中国对于那些久在压迫下的人来说,是一种救赎,更是一种新生。#历史#
作者:夏陌
编辑:凉亦歌
#小一生日志##暑假##古诗词##读书&记录#
记录一次很有趣的读书,所有的读书都不只是情绪兴奋于读的当下,最终都因为思考都沉淀为自己的认识,思维,视野,成为更好的自己的一部分。
昨晚翻了之前的笔记,重读了这首写的很美的诗,也就是刹那间的灵光乍现,有了新的认识和感悟。
打翻了
张晓风
太阳打翻了,
金红霞流遍了西天;
月亮打翻了,
白水银一直淌到我床前;
春天打翻了,
滚得漫山遍野的花;
花儿打翻了,
滴得到处都是清香;
清香打翻了,
散成一队队的风;
风儿打翻了,
飘入我小小沉沉的梦。
孩子刚刚吃完饭跑去沙发边玩翻绳。我说来读一首有趣的诗,读完诗,突然就觉得里边藏了很多古诗的内容。于是就问了孩子一个问题,你能从古诗中找到对应的描述吗?
我又读了第一句“太阳打翻了,金红霞流遍了西天”。孩子抬眼看着我说那不是一道残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吗? 确实在孩子所诵读的古诗里,描述漂亮的晚霞的只有这一首可以选择。
于是读了第二句"月亮打翻了,白水银一直淌到我床前" 这句有点过于明显了,感觉孩子似乎翻了一个白眼,“床前明月光,疑似地上霜”。
相对来说第三句“春天打翻了,滚得漫山遍野的花” 可以从很多古诗里找到影子,反而不明显不好找了。先是想哪首诗里写开了很多很多花的,孩子似乎想到一个话到嘴边却没有说出来,我想到一个“黄四娘家花满蹊,千朵万朵压枝低” 只好把古诗卡片拿出来快速翻看,真又找到两句凑合能用的“千里莺啼绿映红”“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
接下来两句就是写花香四溢的那种的。大约《山亭夏日》可以选“水晶帘动微风起,满架蔷薇一院香”
写梦的诗孩子还真的没有涉及,老母亲也只有一句“铁马冰河入梦来”,不过不管这一句了。这一次读诗就如同现代人和古人的一次对话,或者说对相似的景物的类似想法的不同的描述,觉得很有趣。读这些有趣的文字,内心充盈,加上串联并思考,孩子将来或许会更容易用笔写出自己的所见所想所感吧。
注: 图来自图书《生活蒙太奇》 半梦半醒之间
记录一次很有趣的读书,所有的读书都不只是情绪兴奋于读的当下,最终都因为思考都沉淀为自己的认识,思维,视野,成为更好的自己的一部分。
昨晚翻了之前的笔记,重读了这首写的很美的诗,也就是刹那间的灵光乍现,有了新的认识和感悟。
打翻了
张晓风
太阳打翻了,
金红霞流遍了西天;
月亮打翻了,
白水银一直淌到我床前;
春天打翻了,
滚得漫山遍野的花;
花儿打翻了,
滴得到处都是清香;
清香打翻了,
散成一队队的风;
风儿打翻了,
飘入我小小沉沉的梦。
孩子刚刚吃完饭跑去沙发边玩翻绳。我说来读一首有趣的诗,读完诗,突然就觉得里边藏了很多古诗的内容。于是就问了孩子一个问题,你能从古诗中找到对应的描述吗?
我又读了第一句“太阳打翻了,金红霞流遍了西天”。孩子抬眼看着我说那不是一道残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吗? 确实在孩子所诵读的古诗里,描述漂亮的晚霞的只有这一首可以选择。
于是读了第二句"月亮打翻了,白水银一直淌到我床前" 这句有点过于明显了,感觉孩子似乎翻了一个白眼,“床前明月光,疑似地上霜”。
相对来说第三句“春天打翻了,滚得漫山遍野的花” 可以从很多古诗里找到影子,反而不明显不好找了。先是想哪首诗里写开了很多很多花的,孩子似乎想到一个话到嘴边却没有说出来,我想到一个“黄四娘家花满蹊,千朵万朵压枝低” 只好把古诗卡片拿出来快速翻看,真又找到两句凑合能用的“千里莺啼绿映红”“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
接下来两句就是写花香四溢的那种的。大约《山亭夏日》可以选“水晶帘动微风起,满架蔷薇一院香”
写梦的诗孩子还真的没有涉及,老母亲也只有一句“铁马冰河入梦来”,不过不管这一句了。这一次读诗就如同现代人和古人的一次对话,或者说对相似的景物的类似想法的不同的描述,觉得很有趣。读这些有趣的文字,内心充盈,加上串联并思考,孩子将来或许会更容易用笔写出自己的所见所想所感吧。
注: 图来自图书《生活蒙太奇》 半梦半醒之间
记录一下第一次hiking!从来不运动的我居然坚持下来了!而且好像还有点爱上了徒步哈哈哈哈,回来一直在想着,一定还要走更远的路登更高的山!一路上从晴天到大雾再到雨天,从平缓草原到陡坡再到石子路,淌过河流翻过瀑布,最后到达终点阿布吉搓。
路上看到了mermer牛,向导说可以直接挤小奶牛的奶出来喝哈哈哈,有各种各样长在岩缝中、溪流里的花花草草,还有一个接一个用石头搭成的姻缘塔,向导说这个很灵验(咱们五个人中有三个人都需要),还遇到了上山找牛的村民,他说这条徒步路线很多都是当地的牛要走出来的,穿高跟鞋破洞牛仔裤徒步的阿姨,一直坚持说自己的鞋比运动鞋很好走,一定要感谢的是善良的藏民向导,下山的时候跟我们说,刚开始觉得我们肯定爬不上去,但也不能为我们做什么,只能帮我们背包拿衣服减轻负担。
虽然只有11公里,6个时,是最最入门级别的,但对于从来不运动发誓再也不爬山的我来说,完全是全新的体验!!!感觉徒步有种神奇的魔力,让人想要用双手触碰大自然,摸摸冰凉的溪水。虽然心跳加速喘不过气但是会更想要一步步走向目的地,却也觉得终点好像也不是那么重要,路途中有很多地方都值得我们驻足停留。下山的时候脚和膝盖疼的很崩溃,但是徒步的人好像一旦出发,就不能放弃没有退路可言。亲眼看到了从远处飘过来的云雾,在心里想着这辈子再也看不到一模一样的风景了。还有爬到垭口后再往下望带来的成就感,当初看起来很艰难的事情,只要坚持下去,好像也没有很难,要相信自己,可以做到,just do it!意识本身可以把地狱造就成天堂,以把天堂折腾成地狱。我要记住这个第一次徒步旅行,此时此刻,我有行动的能力,能迈开双脚,走进自然,能睁开双眼,看见野花白云还有高山,能敞开内心,和自然对话,虽然很菜,但还是想继续走下去!!! https://t.cn/AiQIqfqR
路上看到了mermer牛,向导说可以直接挤小奶牛的奶出来喝哈哈哈,有各种各样长在岩缝中、溪流里的花花草草,还有一个接一个用石头搭成的姻缘塔,向导说这个很灵验(咱们五个人中有三个人都需要),还遇到了上山找牛的村民,他说这条徒步路线很多都是当地的牛要走出来的,穿高跟鞋破洞牛仔裤徒步的阿姨,一直坚持说自己的鞋比运动鞋很好走,一定要感谢的是善良的藏民向导,下山的时候跟我们说,刚开始觉得我们肯定爬不上去,但也不能为我们做什么,只能帮我们背包拿衣服减轻负担。
虽然只有11公里,6个时,是最最入门级别的,但对于从来不运动发誓再也不爬山的我来说,完全是全新的体验!!!感觉徒步有种神奇的魔力,让人想要用双手触碰大自然,摸摸冰凉的溪水。虽然心跳加速喘不过气但是会更想要一步步走向目的地,却也觉得终点好像也不是那么重要,路途中有很多地方都值得我们驻足停留。下山的时候脚和膝盖疼的很崩溃,但是徒步的人好像一旦出发,就不能放弃没有退路可言。亲眼看到了从远处飘过来的云雾,在心里想着这辈子再也看不到一模一样的风景了。还有爬到垭口后再往下望带来的成就感,当初看起来很艰难的事情,只要坚持下去,好像也没有很难,要相信自己,可以做到,just do it!意识本身可以把地狱造就成天堂,以把天堂折腾成地狱。我要记住这个第一次徒步旅行,此时此刻,我有行动的能力,能迈开双脚,走进自然,能睁开双眼,看见野花白云还有高山,能敞开内心,和自然对话,虽然很菜,但还是想继续走下去!!! https://t.cn/AiQIqfqR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