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爆料##城市生活家##汕尾身边事# 【即日起,汕尾向社会征集防控新冠肺炎病毒相关情况线索】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 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向社会征集有关情况。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近期有去过武汉疫区的人员或接触过从疫区回来的人员必须自行报告。
二、凡有发烧、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必须自觉到当地镇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查,以便筛查存在风险。
三、接受群众举报的联系方式:
1.汕尾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 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660-3363073,13828912928;
2.市城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660-3382006,13719564444;
3.陆丰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660-8984112,13927984567;
4.海丰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660-6602139,13500085862;
5.陆河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660-5528471,13480397618;
6.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660-3438063,18923572058;
7.华侨管理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660-8251960,18927900543。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汕尾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 年 1 月 26 日
一、凡近期有去过武汉疫区的人员或接触过从疫区回来的人员必须自行报告。
二、凡有发烧、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必须自觉到当地镇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查,以便筛查存在风险。
三、接受群众举报的联系方式:
1.汕尾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 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660-3363073,13828912928;
2.市城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660-3382006,13719564444;
3.陆丰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660-8984112,13927984567;
4.海丰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660-6602139,13500085862;
5.陆河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660-5528471,13480397618;
6.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660-3438063,18923572058;
7.华侨管理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660-8251960,18927900543。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汕尾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 年 1 月 26 日
【在汕尾陆河坐公交乘出租需凭身份证并戴口罩,发热、感冒、咳嗽人员不得乘坐】26日,陆河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公告共发布了十项举措。其中,值得关注的是,乘坐公交车、出租车需凭身份证,乘车人员须戴口罩,发热、感冒、咳嗽人员不得乘坐,车辆落实每日两次消毒措施。
同时,公告还公布了陆河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660-5528471,13480397618。
同时,公告还公布了陆河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660-5528471,13480397618。
#汕尾爆料##城市生活家##汕尾身边事# 【请扩散|碣石镇政府发布防控新型冠状病毒十条措施】关于切实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单位,广大人民群众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1月23日晚,广东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鉴于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根据上级党委、政府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镇所有旅游景区景点(含玄武山旅游景区)、宗教活动场所(含民间信仰场所)等暂停对外开放;大型宗教活动(含寺观教堂及其他固定场所、民间信仰场所新年祈福活动)、旅游活动全部取消。
二、全镇文化馆、图书馆、封闭式体育场馆等文化旅游体育场所暂停对外开放;歌舞娱乐场所、网吧、游艺场所、演出场所、电影院等文化旅游体育经营单位暂停营业。
三、全镇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实施隔离,严禁对外扩散、禁止转运贩卖;农副产品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严禁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四、全镇各村(社区)、各单位组织或举办的文艺演出、群众性文化活动等各类人员聚集的活动暂停举行。
五、全镇旅行社暂停组织游客前往武汉及其周边地区。
六、全镇汽车站、客运站对所有来往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临时隔离、留验,并移交卫生健康部门指定机构。
七、近14天有来往武汉等疫情地区的人员,请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告,配合进行登记建档,接受体温检测,同时自觉进行居家隔离,不外出、不参加聚会。
八、全镇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清理重点部位、重点地带、重点场所的环境卫生,清除病媒孳生地;强化农贸市场环境整治,严格落实活禽经营市场“一日一清洗、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活禽零存栏”(“1110”)制度。
九、请广大人民群众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勤通风,不随地吐痰,尽量减少或取消一切不必要的公众集聚性活动,外出佩戴口罩,有咳嗽发热等呼吸道疾病症状及时就医。
十、有关疫情信息以官方通报为准,对故意编造、传播不实谣言制造恐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将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十一、以上通知要求自即日起执行,至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如有变动,以另行通知为准。
十二、社会各界如发现违反以上通知要求的,可拨打碣石镇政府举报电话0660-8861301,电子邮箱:jieshidzb@163.com。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希望大家积极配合、认真执行,共同打赢这场人民健康保卫战!
陆丰市碣石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4日
各村(社区)、各单位,广大人民群众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1月23日晚,广东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鉴于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根据上级党委、政府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镇所有旅游景区景点(含玄武山旅游景区)、宗教活动场所(含民间信仰场所)等暂停对外开放;大型宗教活动(含寺观教堂及其他固定场所、民间信仰场所新年祈福活动)、旅游活动全部取消。
二、全镇文化馆、图书馆、封闭式体育场馆等文化旅游体育场所暂停对外开放;歌舞娱乐场所、网吧、游艺场所、演出场所、电影院等文化旅游体育经营单位暂停营业。
三、全镇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实施隔离,严禁对外扩散、禁止转运贩卖;农副产品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严禁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四、全镇各村(社区)、各单位组织或举办的文艺演出、群众性文化活动等各类人员聚集的活动暂停举行。
五、全镇旅行社暂停组织游客前往武汉及其周边地区。
六、全镇汽车站、客运站对所有来往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临时隔离、留验,并移交卫生健康部门指定机构。
七、近14天有来往武汉等疫情地区的人员,请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告,配合进行登记建档,接受体温检测,同时自觉进行居家隔离,不外出、不参加聚会。
八、全镇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清理重点部位、重点地带、重点场所的环境卫生,清除病媒孳生地;强化农贸市场环境整治,严格落实活禽经营市场“一日一清洗、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活禽零存栏”(“1110”)制度。
九、请广大人民群众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勤通风,不随地吐痰,尽量减少或取消一切不必要的公众集聚性活动,外出佩戴口罩,有咳嗽发热等呼吸道疾病症状及时就医。
十、有关疫情信息以官方通报为准,对故意编造、传播不实谣言制造恐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将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十一、以上通知要求自即日起执行,至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如有变动,以另行通知为准。
十二、社会各界如发现违反以上通知要求的,可拨打碣石镇政府举报电话0660-8861301,电子邮箱:jieshidzb@163.com。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希望大家积极配合、认真执行,共同打赢这场人民健康保卫战!
陆丰市碣石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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