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征拆维权##拆迁案例回放# 【北京律师 | 街道办有权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钢架棚吗?】
01
案件回放
黄先生为退伍军人,被评为精准扶贫户。根据国家关于倡导贫困户主动谋发展、主动谋脱贫的政策精神,黄先生耗资5.7万元在位于**省道1公里往**县方向500米处搭建起钢架结构的小卖部,进行便民生活性质的商品销售经营。2020年2月某日,**县相关部门街道办在事先未向黄先生作出任何通知和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下突袭黄先生的上述小卖部,并进行强拆。黄先生认为,**县相关部门某街道办的强拆行为明显违反法定程序,并给黄先生造成损失。**县相关部门对其派出所机关某街道办未尽到监督和管理责任,应对某街道办的违法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县相关部门的强拆行为违法。
后经法院审理认为,黄先生主张实施强拆行为的主体为某街道办,而某街道办对此予以认可。但前期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的通知以及调查勘验的是国土资源部门,并未有证据显示**县相关部门参与案涉强拆行为,也未有证据证实案涉强拆行为是**县相关部门委托某街道办实施的。因此,某街道办为本案适格被告。某街道办并无强制拆除案涉钢架棚的法定职权,故法院确认**县相关部门某街道办强制拆除黄先生位于**县的钢架棚行政行为违法。
02
京尹律师论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本案中,经当地相关部门批准后,某街道办主管辖区内的综合性事务,履行乡镇一级相关部门职责,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但并没有强制拆除上述钢架棚的法定职权,故某街道办强拆的行为违法。
03
京尹律师提醒
对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由县级以上相关部门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限期拆除,若行政相对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关键词:【土地征收】、【企业拆迁】、【危房改造】、【商铺拆迁】、【环保关停】、【棚户区改造】、【养殖场拆迁】、【水源地关停】、违法拆迁 、拆迁违建 、拆迁律师、拆迁投诉电话、北京京尹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股权纠纷、劳动纠纷、侵权诉讼、房地产纠纷、招标投标、知识产权纠纷、婚姻咨询、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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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放
黄先生为退伍军人,被评为精准扶贫户。根据国家关于倡导贫困户主动谋发展、主动谋脱贫的政策精神,黄先生耗资5.7万元在位于**省道1公里往**县方向500米处搭建起钢架结构的小卖部,进行便民生活性质的商品销售经营。2020年2月某日,**县相关部门街道办在事先未向黄先生作出任何通知和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下突袭黄先生的上述小卖部,并进行强拆。黄先生认为,**县相关部门某街道办的强拆行为明显违反法定程序,并给黄先生造成损失。**县相关部门对其派出所机关某街道办未尽到监督和管理责任,应对某街道办的违法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县相关部门的强拆行为违法。
后经法院审理认为,黄先生主张实施强拆行为的主体为某街道办,而某街道办对此予以认可。但前期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的通知以及调查勘验的是国土资源部门,并未有证据显示**县相关部门参与案涉强拆行为,也未有证据证实案涉强拆行为是**县相关部门委托某街道办实施的。因此,某街道办为本案适格被告。某街道办并无强制拆除案涉钢架棚的法定职权,故法院确认**县相关部门某街道办强制拆除黄先生位于**县的钢架棚行政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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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尹律师论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本案中,经当地相关部门批准后,某街道办主管辖区内的综合性事务,履行乡镇一级相关部门职责,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但并没有强制拆除上述钢架棚的法定职权,故某街道办强拆的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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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尹律师提醒
对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由县级以上相关部门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限期拆除,若行政相对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关键词:【土地征收】、【企业拆迁】、【危房改造】、【商铺拆迁】、【环保关停】、【棚户区改造】、【养殖场拆迁】、【水源地关停】、违法拆迁 、拆迁违建 、拆迁律师、拆迁投诉电话、北京京尹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股权纠纷、劳动纠纷、侵权诉讼、房地产纠纷、招标投标、知识产权纠纷、婚姻咨询、刑事辩护……
#公务员[超话]##公务员##公考##公务员辞职##体制#
投稿:28岁,已在乡镇工作两年,想离职。
投稿人所描述的是普遍存在的乡镇工作现状,基层的领导某种程度上更加有“官威”,需要手底下的人听招呼,做服务。
同时乡镇作为最基层一级,往往需要执行的事项点多线长面广,许多人说乡镇可以加速成长,这可能是执行层面而言的。就思维方式上,个人认为,成长靠天分。(瞎扯,纯属代入了个人意见和想法)
乡镇服务期现在基本都是五年,第二年处在服务期又过了试用期,绝大部分是辞退。这个代价过于大了,建议投稿人三思而行。
投稿:28岁,已在乡镇工作两年,想离职。
投稿人所描述的是普遍存在的乡镇工作现状,基层的领导某种程度上更加有“官威”,需要手底下的人听招呼,做服务。
同时乡镇作为最基层一级,往往需要执行的事项点多线长面广,许多人说乡镇可以加速成长,这可能是执行层面而言的。就思维方式上,个人认为,成长靠天分。(瞎扯,纯属代入了个人意见和想法)
乡镇服务期现在基本都是五年,第二年处在服务期又过了试用期,绝大部分是辞退。这个代价过于大了,建议投稿人三思而行。
【#西安城乡居民“两病”用药保障政策#】西安市医疗保障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自9月1日起,需要长期用药的高血压、糖尿病城乡居民参保患者将全部纳入门诊用药保障范围。
今年以来,西安市医疗保障局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先后出台一系列惠民政策:增加纳入我市特殊药品管理种类和异地就医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扩大纳入医保支付康复项目范围、优化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审核报销流程……近期,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又联合市卫生健康委进一步对城乡居民医保“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进行调整,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保障水平。
26日,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相关负责人,对此次“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进行独家权威解读。据了解,此次城乡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是指所有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规范诊疗并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需要在门诊长期药物治疗患者。这部分患者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将由城乡居民医保进行统筹基金支付。
“两病”参保者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每人400元、600元。“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具体是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险年度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普通门诊药品费用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每人400元、600元,同时确诊为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普通门诊药品费用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600元。统一支付比例为60%,不设起付线。
按照目前实施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政策,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一级定点医院、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付比例为60%,定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及门诊部支付比例为70%。不设起付线,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
需要注意的是,9月1日起调整的“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与门诊统筹政策可同步享受,但不能重复报销。同时,已经享受高血压或糖尿病门诊慢性病待遇的患者,也不能同时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西安发布)#西安身边事#
今年以来,西安市医疗保障局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先后出台一系列惠民政策:增加纳入我市特殊药品管理种类和异地就医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扩大纳入医保支付康复项目范围、优化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审核报销流程……近期,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又联合市卫生健康委进一步对城乡居民医保“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进行调整,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保障水平。
26日,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相关负责人,对此次“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进行独家权威解读。据了解,此次城乡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是指所有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规范诊疗并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需要在门诊长期药物治疗患者。这部分患者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将由城乡居民医保进行统筹基金支付。
“两病”参保者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每人400元、600元。“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具体是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险年度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普通门诊药品费用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每人400元、600元,同时确诊为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普通门诊药品费用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600元。统一支付比例为60%,不设起付线。
按照目前实施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政策,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一级定点医院、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付比例为60%,定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及门诊部支付比例为70%。不设起付线,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
需要注意的是,9月1日起调整的“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与门诊统筹政策可同步享受,但不能重复报销。同时,已经享受高血压或糖尿病门诊慢性病待遇的患者,也不能同时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西安发布)#西安身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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