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回对方时,对方毫无动摇之心,甚至拉黑,这是挽回常见的事。因为在乎这份感觉,不想失去时,往往容易做出一些挽回路上容易犯的错误。试图和对方理论。想知道分手的原因,有的人并不觉得自己有错而是对方的错,一直辩论分手的原因是对方的问题,不是自身的问题。更有的人向对方承认曾经犯下的过错,保证以后绝不再犯。如此的理论便是你赢了,结果会变好麽?答案必须是不会的,一直的争辩,对方会更加不想和你有任何接触,更加会否定你曾经的付出,更加放大你的不好,你做的说的一切都是错的。无休止的纠缠。跟踪对方上下班,出没的任何场所,如警察监视疑犯般的行为,假如被对方知道了,这种行为人家完全有理由寻求警察帮助。或者发动身边的共同好友,向他们诉说你被分手后多么的难受,多么的可怜,希望他们能劝劝对方,最好能让对方回心转意,不过只是会让人觉得你这人像更“怨妇”多一点,甩你的理由更坚定了。#分手后怎么挽回怎么复合##分手了怎么挽回前任#
贵州贵阳,李师傅找到邻居孟女士,说手机停机,让她帮忙充下话费,孟女士二话不说就充了200,李师傅给了现金,可没多久就出事了。她发现自己的支付账户,一直在扣钱,每次都是扣200,她仔细一查才发现,自己竟然整整给李师傅充了10个月话费。
孟女士在小区外开了家商铺,去年1月份,邻居李师傅找到她,说自己手机停机了,营业厅太远不方便,孟女士很爽快的给他充了200块钱,李师傅当即给了孟女士200现金,本以为只是一件小事情,可没想到,孟女士却因此惹上了麻烦。
在去年11月14日,她才发现自己的账单不对劲,自己的账户通过自动扣款,免密支付的方式,给李师傅充了10个月话费,足足2000块钱。她赶紧找到李师傅,李师傅也承认,确实每个月都会有人给他充200元话费。
李师傅让女儿和孟女士对接,全权负责退钱的事情。一开始2人还和和气气的,李师傅女儿提出少给几个月,孟女士觉得自己也有责任,就同意了,接着李师傅女儿又表示,自己一次性拿不出那么多钱,提出每个月给她200,孟女士也同意了。
可是事与愿违,今年1月15号李师傅女儿给了一次200后,一直到现在4月,再也没有给过钱。说得好好的,为何又反悔了呢?
记者联系上了李师傅女儿,对方态度表现得很强硬:
“自动续费是她自己点的,她犯的错,我没必要为她买单,我不还钱她也怪不到我。”
说白了,对方就表示很冤,自己父亲一年话费都用不到多少,现在却因为孟女士的失误,让她来归还2000块钱,这是不合理的。
这话听着确实没毛病,孟女士犯的错为何要她来买单?李师傅女儿不还钱可以吗?
虽然是这样说,但是如果她执意不还钱,很可能会构成不当得利,严重者甚至构成侵占罪。
有些朋友可能觉得,我说得有点夸张了,其实一点不夸张,别人误充话费给自己,又不是自己强迫他充的,自己能有什么错?
首先从主观上来说,李师傅没有任何过错,但是没有过错,并不代表你不需要承担责任。别人误给你充话费,这种属于不当得利。
所谓不当得利,简单来说就是没有法律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误充话费就是因为对方错误充值,自己获利,结果给充值的对方造成损失,这就是明显的不当得利。
根据《民法典》第122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所以,若是孟女士以不当得利起诉,大概率会胜诉,而且如果李师傅拒不退还不当得利,有可能构成侵占罪。
根据《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孟女士表示,会和李师傅女儿好好沟通下,希望和平解决此事。毕竟,走法律途径是最后一步,都是邻居,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走这一步的。
最好的处理方式是可以配合运营商,把自己手机上的话费退还给对方,按照相关规定,多充值的话费运营商是可以退还的。至于运营商会以什么样的方式退还给充值的人,以现金还是以话费等方式,那就是运营商自己的事情了。
最后提醒各位,免密支付一定要慎开。
孟女士在小区外开了家商铺,去年1月份,邻居李师傅找到她,说自己手机停机了,营业厅太远不方便,孟女士很爽快的给他充了200块钱,李师傅当即给了孟女士200现金,本以为只是一件小事情,可没想到,孟女士却因此惹上了麻烦。
在去年11月14日,她才发现自己的账单不对劲,自己的账户通过自动扣款,免密支付的方式,给李师傅充了10个月话费,足足2000块钱。她赶紧找到李师傅,李师傅也承认,确实每个月都会有人给他充200元话费。
李师傅让女儿和孟女士对接,全权负责退钱的事情。一开始2人还和和气气的,李师傅女儿提出少给几个月,孟女士觉得自己也有责任,就同意了,接着李师傅女儿又表示,自己一次性拿不出那么多钱,提出每个月给她200,孟女士也同意了。
可是事与愿违,今年1月15号李师傅女儿给了一次200后,一直到现在4月,再也没有给过钱。说得好好的,为何又反悔了呢?
记者联系上了李师傅女儿,对方态度表现得很强硬:
“自动续费是她自己点的,她犯的错,我没必要为她买单,我不还钱她也怪不到我。”
说白了,对方就表示很冤,自己父亲一年话费都用不到多少,现在却因为孟女士的失误,让她来归还2000块钱,这是不合理的。
这话听着确实没毛病,孟女士犯的错为何要她来买单?李师傅女儿不还钱可以吗?
虽然是这样说,但是如果她执意不还钱,很可能会构成不当得利,严重者甚至构成侵占罪。
有些朋友可能觉得,我说得有点夸张了,其实一点不夸张,别人误充话费给自己,又不是自己强迫他充的,自己能有什么错?
首先从主观上来说,李师傅没有任何过错,但是没有过错,并不代表你不需要承担责任。别人误给你充话费,这种属于不当得利。
所谓不当得利,简单来说就是没有法律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误充话费就是因为对方错误充值,自己获利,结果给充值的对方造成损失,这就是明显的不当得利。
根据《民法典》第122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所以,若是孟女士以不当得利起诉,大概率会胜诉,而且如果李师傅拒不退还不当得利,有可能构成侵占罪。
根据《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孟女士表示,会和李师傅女儿好好沟通下,希望和平解决此事。毕竟,走法律途径是最后一步,都是邻居,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走这一步的。
最好的处理方式是可以配合运营商,把自己手机上的话费退还给对方,按照相关规定,多充值的话费运营商是可以退还的。至于运营商会以什么样的方式退还给充值的人,以现金还是以话费等方式,那就是运营商自己的事情了。
最后提醒各位,免密支付一定要慎开。
公元695年,武则天下令处死面首薛怀义,薛怀义不甘心质问:“陛下我服侍你这么久,从来没有犯过错,为什么今日要杀我?”武则天一听,勃然大怒斥责说:“你这个卖药郎,你烧我明堂就是谋逆,我岂不杀你!”薛怀义哑口无言,便被侍卫拖下去处死。
薛怀义原名冯小宝,本来是在洛阳城靠卖野药为生的小货郎,因为身材魁梧,又能说会道,就被一个侍女看上了。而侍女的主人家正是李渊的女儿千金公主,当时武则天肆意诛杀大唐的宗室,千金公主为了保命,就认武则天为母亲,
于是,侍女偷偷地和冯小宝在府上私会,一不小心被千金公主发现了,千金公主便把冯小宝留在自己身边,亲自为他沐浴更衣。但千金公主为了讨好武则天,没过几日,就把冯小宝献给了武则天。
果不其然,武则天一召见冯小宝,便将留在宫中收为男宠,但为了避免外人知道,方便冯小宝出入宫中,就命他削发为僧,并改姓赐名薛怀义,还命女儿太平公主的丈夫薛绍认薛怀义为季父。
至此,薛怀义在宫内诵经,出入宫都乘着宫中养的马,王公大臣见到非但不议论,还得以礼避让,并称他为薛师。
685年,薛怀义建议修建洛阳的白马寺,武则天毫不犹豫就同意了,还命令薛怀义为监修。寺修建完成后,武则天又命薛怀义为住持,因此薛怀义仗着武则天的宠幸,不守法度,连寺中的僧人也仗着薛怀义而横行,御史冯思瑁便参奏他,结果被薛怀义的随从打成重伤。
688年,武则天为了增加薛怀义的威望名声,命人将乾元殿拆掉,挑选能人巧匠,让薛怀义督工建造供自用的明堂和礼佛堂。等到明堂建成,薛怀义被拜为左威卫大将军,封梁国公。
第二年,突厥犯边,武则天却命薛怀义为清平道行军大总管,率兵前去迎辞,薛怀义北上行至定襄郡,未见到突厥兵,便在单于台刻石记功而还,然而无功而返的薛怀义则被武则天加封为大将军,改封鄂国公、柱国。
公元690年,唐睿宗李旦禅位,武则天称帝,薛怀义也因此成为大功臣,封为正三品的左威卫大将军。
而后,薛怀义因厌恶了入宫陪武则天,常常住在白马寺,每天也不在寺里念经,就带着寺中的僧人在洛阳城内横冲直撞,有不躲避的,薛怀义就打得他们头破血流,见到道士就抓来,剃光头发陪他一起当和尚。
有一次,薛怀义带着随从南衙进宫,在门口遇上了宰相苏良嗣,南衙本是宰相出入的宫门,薛怀义没把苏良嗣放在眼里,要求自己先进去,苏良嗣勃然大怒,立即命左右将薛怀义痛打一顿。
为此,薛怀义跑到武则天面前哭诉,暗示要治苏良嗣的罪,然而武则天摸着他的头吿诫说:“你应该从北门出入,南衙是宰相往来之地,你不要去冒犯。”
但随着薛怀义在朝中的地位提高,宰相也奈何不了他,在薛怀义出征突厥期间,武则天命宰相李昭德为他的幕僚,因一言不合,薛怀义挥拳就打,李昭德只能求饶。
后来,武则天身边的男宠越来越多,专宠一个名字叫沈南璆的人,沈南璆本来是一位御医,薛怀义竟一气之下不肯进宫,每天待在白马寺,和寺中僧人胡闹。因此御史周矩就怀疑薛怀义谋乱,武则天便让周矩查问,周矩将诸僧流放远州,不久后,薛怀义诬陷周矩,周矩因而罢官下狱。
公元695年正月十五,薛怀义在明堂挖了一个深坑,埋下佛像,装上一个机关并在上面用丝绸搭了座宫殿,武则天一来到明堂,薛怀义就命手下从坑中拉起佛像,称这是活像。然后又用牛血画了一个佛像,挂在桥上对武则天说:“陛下,这是我割破膝盖,用自己的血画成的。”
但武则天没有理会,薛怀义就在第二天,火烧礼佛堂,礼佛堂被烧成只剩下一堆灰,旁边的明堂也被烧成灰堆。没过多久,武则天以谋逆之罪处死了薛怀义,年三十三岁。
薛怀义作为武则天的首位面首,不仅是以相貌取胜的男宠那么简单,他也是武则天称帝的功臣,因此武则天对他恩宠有加。但是他没有认清自己的位置,所以到最后落个被杀的结局,怨不得别人……
参考文献:《旧唐书》
#历史那些事##唐朝#
薛怀义原名冯小宝,本来是在洛阳城靠卖野药为生的小货郎,因为身材魁梧,又能说会道,就被一个侍女看上了。而侍女的主人家正是李渊的女儿千金公主,当时武则天肆意诛杀大唐的宗室,千金公主为了保命,就认武则天为母亲,
于是,侍女偷偷地和冯小宝在府上私会,一不小心被千金公主发现了,千金公主便把冯小宝留在自己身边,亲自为他沐浴更衣。但千金公主为了讨好武则天,没过几日,就把冯小宝献给了武则天。
果不其然,武则天一召见冯小宝,便将留在宫中收为男宠,但为了避免外人知道,方便冯小宝出入宫中,就命他削发为僧,并改姓赐名薛怀义,还命女儿太平公主的丈夫薛绍认薛怀义为季父。
至此,薛怀义在宫内诵经,出入宫都乘着宫中养的马,王公大臣见到非但不议论,还得以礼避让,并称他为薛师。
685年,薛怀义建议修建洛阳的白马寺,武则天毫不犹豫就同意了,还命令薛怀义为监修。寺修建完成后,武则天又命薛怀义为住持,因此薛怀义仗着武则天的宠幸,不守法度,连寺中的僧人也仗着薛怀义而横行,御史冯思瑁便参奏他,结果被薛怀义的随从打成重伤。
688年,武则天为了增加薛怀义的威望名声,命人将乾元殿拆掉,挑选能人巧匠,让薛怀义督工建造供自用的明堂和礼佛堂。等到明堂建成,薛怀义被拜为左威卫大将军,封梁国公。
第二年,突厥犯边,武则天却命薛怀义为清平道行军大总管,率兵前去迎辞,薛怀义北上行至定襄郡,未见到突厥兵,便在单于台刻石记功而还,然而无功而返的薛怀义则被武则天加封为大将军,改封鄂国公、柱国。
公元690年,唐睿宗李旦禅位,武则天称帝,薛怀义也因此成为大功臣,封为正三品的左威卫大将军。
而后,薛怀义因厌恶了入宫陪武则天,常常住在白马寺,每天也不在寺里念经,就带着寺中的僧人在洛阳城内横冲直撞,有不躲避的,薛怀义就打得他们头破血流,见到道士就抓来,剃光头发陪他一起当和尚。
有一次,薛怀义带着随从南衙进宫,在门口遇上了宰相苏良嗣,南衙本是宰相出入的宫门,薛怀义没把苏良嗣放在眼里,要求自己先进去,苏良嗣勃然大怒,立即命左右将薛怀义痛打一顿。
为此,薛怀义跑到武则天面前哭诉,暗示要治苏良嗣的罪,然而武则天摸着他的头吿诫说:“你应该从北门出入,南衙是宰相往来之地,你不要去冒犯。”
但随着薛怀义在朝中的地位提高,宰相也奈何不了他,在薛怀义出征突厥期间,武则天命宰相李昭德为他的幕僚,因一言不合,薛怀义挥拳就打,李昭德只能求饶。
后来,武则天身边的男宠越来越多,专宠一个名字叫沈南璆的人,沈南璆本来是一位御医,薛怀义竟一气之下不肯进宫,每天待在白马寺,和寺中僧人胡闹。因此御史周矩就怀疑薛怀义谋乱,武则天便让周矩查问,周矩将诸僧流放远州,不久后,薛怀义诬陷周矩,周矩因而罢官下狱。
公元695年正月十五,薛怀义在明堂挖了一个深坑,埋下佛像,装上一个机关并在上面用丝绸搭了座宫殿,武则天一来到明堂,薛怀义就命手下从坑中拉起佛像,称这是活像。然后又用牛血画了一个佛像,挂在桥上对武则天说:“陛下,这是我割破膝盖,用自己的血画成的。”
但武则天没有理会,薛怀义就在第二天,火烧礼佛堂,礼佛堂被烧成只剩下一堆灰,旁边的明堂也被烧成灰堆。没过多久,武则天以谋逆之罪处死了薛怀义,年三十三岁。
薛怀义作为武则天的首位面首,不仅是以相貌取胜的男宠那么简单,他也是武则天称帝的功臣,因此武则天对他恩宠有加。但是他没有认清自己的位置,所以到最后落个被杀的结局,怨不得别人……
参考文献:《旧唐书》
#历史那些事##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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