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一地公布密接者申某某活动轨迹】
社旗县关于一例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申某某的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7月13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社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收到省一体化信息平台指令:社旗县朱集镇申某某在泌阳县一诊所就诊,被判定为同诊所就诊的密切接触者。接到通知后,社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组织流行病学调查人员进行排查,落实管控、核酸标本采样检测、消毒消杀等工作,并迅速将申某某及流调中发现的次密接者进行了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现将申某某的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1.2022年7月7日17时左右申某某自己骑电车,从朱集镇家中前往驻马店市泌阳县城,18时15分到达泌阳县国宴酒店对面碧水豪苑某某诊所就诊。就诊后,离开某某诊所前往泌阳县赊湾镇娘家暂住一晚。
2.7月8日在泌阳县赊湾镇家中未外出,18时左右从泌阳县赊湾镇家中出发,19时左右到达社旗县朱集镇家中,之后在未外出。
3.7月9日上午8时43分申某某与其妹妹骑电车到朱集镇电所门口后,乘坐朱集至社旗公交车出发,前往社旗县妇幼保健医院就诊。10时左右在社旗县妇幼保健医院后院一楼妇产科诊室候诊,大约等候半小时左右。诊断后,到B超室进行检查,10时23分在收费处2号窗口处缴费。11点多离开社旗县保健医院,前往社旗县锦汇生活购物超市4楼就餐。12时43分在社旗县锦生活汇购物超市4楼张亮麻辣烫店付款。13时10分在社旗县锦汇生活购物超市4楼松枝记奶茶店购买奶茶付款。在社旗县锦汇生活购物超市四楼就餐后,申某某和其妹妹依次从锦汇生活购物超市四楼、三楼、二楼走步梯转一圈没有购物,离开锦汇生活购物超市。离开锦汇生活购物超市后,两人步行至社旗县五官医院门前,14时50分左右乘坐公交车返回朱集镇。下车后,两人骑电动车直接返回到朱集镇家中,无外出。
4.7月10日9时左右申某某自己骑电车从朱集镇家中前往饶良镇朋友家,在其家中大约半小时左右后离开,当时无他人在场。离开朋友家后,直接前往朱集镇卫生院。10时30分左右在朱集镇卫生院外核酸标本采集点采集新冠病毒核酸标本。采集完标本后,直接返回到朱集镇家中,未再外出。
5.7月11日08时43分由其家属骑三轮电动车将申某某和其妹妹送至朱集镇小学南边,乘坐朱集至南阳豫R09979D牌照的宛东公交车前往南阳高铁站,两人在前门第一排左边座位就座。11时07分下车后(下车地点不详)乘坐出租车前往南阳高铁站。到达南阳高铁站后在二楼候车厅候车。在候车时,接到驻马店市泌阳县疾控中心电话通知:申某某本人被判定为密接人员。接通知后,申某某两人于12时18分离开高铁站乘坐出租车返回,出租车师傅将二人送至南阳迎宾大道南阳至社旗公交车站牌处下车。在站牌前等候大约5分钟左右,13时左右两人又乘坐王师傅驾驶的出租车出发返回社旗。同车还有两名女性,同时返回社旗县。到达社旗后在社旗县健民医院门前下车,乘坐三轮电动车前往社旗县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标本采集,13时24分给三轮电动车微信付款。到达社旗县第一人民医院后,因申某某行程码显示近7天有驻马店市的行程史,故申某某未进入医院采集新冠病毒核酸标本,在医院外边未采集标本等候(其妹妹行程码正常,在社旗县第一人民医院采集新冠病毒核酸标本,时间是2022年7月11日13时52分左右)。采集标本后,两人在社旗县第一人民医院门前乘坐三轮电动车前往社旗县南高杆灯。到达南高杆灯后,14时17分左右乘坐社旗至朱集的公交车出发返回朱集。15时30分左右到达朱集镇电所门前下车,两人步行至朱集街东头高杆灯,后由家属将其两人直接接回到朱集镇家中。到家后,未再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6.7月12日至7月13日上午申某某在朱集镇家中无外出,也无外人来访。
为切实保障我县广大居民健康,提醒与申某某在同时间段、相关地点和同乘人员有相同行程轨迹的人员,请立即向当地村(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并配合做好个人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关措施。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群防群控、从我做起,社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再次提醒广大居民群众,及时关注权威发布,认真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打疫苗,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积极配合做好扫码、测温、核酸检测、疫情摸排、社区(村)管控等工作,众志成城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联系电话:0377---67966001
社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7月13日#河南新闻#
(河南广播电视台记者钟乾伟、南阳台记者张诗雨)
社旗县关于一例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申某某的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7月13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社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收到省一体化信息平台指令:社旗县朱集镇申某某在泌阳县一诊所就诊,被判定为同诊所就诊的密切接触者。接到通知后,社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组织流行病学调查人员进行排查,落实管控、核酸标本采样检测、消毒消杀等工作,并迅速将申某某及流调中发现的次密接者进行了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现将申某某的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1.2022年7月7日17时左右申某某自己骑电车,从朱集镇家中前往驻马店市泌阳县城,18时15分到达泌阳县国宴酒店对面碧水豪苑某某诊所就诊。就诊后,离开某某诊所前往泌阳县赊湾镇娘家暂住一晚。
2.7月8日在泌阳县赊湾镇家中未外出,18时左右从泌阳县赊湾镇家中出发,19时左右到达社旗县朱集镇家中,之后在未外出。
3.7月9日上午8时43分申某某与其妹妹骑电车到朱集镇电所门口后,乘坐朱集至社旗公交车出发,前往社旗县妇幼保健医院就诊。10时左右在社旗县妇幼保健医院后院一楼妇产科诊室候诊,大约等候半小时左右。诊断后,到B超室进行检查,10时23分在收费处2号窗口处缴费。11点多离开社旗县保健医院,前往社旗县锦汇生活购物超市4楼就餐。12时43分在社旗县锦生活汇购物超市4楼张亮麻辣烫店付款。13时10分在社旗县锦汇生活购物超市4楼松枝记奶茶店购买奶茶付款。在社旗县锦汇生活购物超市四楼就餐后,申某某和其妹妹依次从锦汇生活购物超市四楼、三楼、二楼走步梯转一圈没有购物,离开锦汇生活购物超市。离开锦汇生活购物超市后,两人步行至社旗县五官医院门前,14时50分左右乘坐公交车返回朱集镇。下车后,两人骑电动车直接返回到朱集镇家中,无外出。
4.7月10日9时左右申某某自己骑电车从朱集镇家中前往饶良镇朋友家,在其家中大约半小时左右后离开,当时无他人在场。离开朋友家后,直接前往朱集镇卫生院。10时30分左右在朱集镇卫生院外核酸标本采集点采集新冠病毒核酸标本。采集完标本后,直接返回到朱集镇家中,未再外出。
5.7月11日08时43分由其家属骑三轮电动车将申某某和其妹妹送至朱集镇小学南边,乘坐朱集至南阳豫R09979D牌照的宛东公交车前往南阳高铁站,两人在前门第一排左边座位就座。11时07分下车后(下车地点不详)乘坐出租车前往南阳高铁站。到达南阳高铁站后在二楼候车厅候车。在候车时,接到驻马店市泌阳县疾控中心电话通知:申某某本人被判定为密接人员。接通知后,申某某两人于12时18分离开高铁站乘坐出租车返回,出租车师傅将二人送至南阳迎宾大道南阳至社旗公交车站牌处下车。在站牌前等候大约5分钟左右,13时左右两人又乘坐王师傅驾驶的出租车出发返回社旗。同车还有两名女性,同时返回社旗县。到达社旗后在社旗县健民医院门前下车,乘坐三轮电动车前往社旗县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标本采集,13时24分给三轮电动车微信付款。到达社旗县第一人民医院后,因申某某行程码显示近7天有驻马店市的行程史,故申某某未进入医院采集新冠病毒核酸标本,在医院外边未采集标本等候(其妹妹行程码正常,在社旗县第一人民医院采集新冠病毒核酸标本,时间是2022年7月11日13时52分左右)。采集标本后,两人在社旗县第一人民医院门前乘坐三轮电动车前往社旗县南高杆灯。到达南高杆灯后,14时17分左右乘坐社旗至朱集的公交车出发返回朱集。15时30分左右到达朱集镇电所门前下车,两人步行至朱集街东头高杆灯,后由家属将其两人直接接回到朱集镇家中。到家后,未再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6.7月12日至7月13日上午申某某在朱集镇家中无外出,也无外人来访。
为切实保障我县广大居民健康,提醒与申某某在同时间段、相关地点和同乘人员有相同行程轨迹的人员,请立即向当地村(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并配合做好个人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关措施。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群防群控、从我做起,社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再次提醒广大居民群众,及时关注权威发布,认真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打疫苗,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积极配合做好扫码、测温、核酸检测、疫情摸排、社区(村)管控等工作,众志成城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联系电话:0377---67966001
社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7月13日#河南新闻#
(河南广播电视台记者钟乾伟、南阳台记者张诗雨)
#甘肃疫情# 【甘南州夏河县8名初筛阳性人员行程轨迹】2022年7月12日,我县在排查兰州市初筛阳性人员李某的密切接触者中发现8例核酸检测结果初筛阳性人员。目前初筛阳性人员均已转运至县轻症患者救治点进一步诊疗,对判定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均已落实管控措施,相关场所已全面消毒。现将新增初筛阳性人员主要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一、主要行程轨迹
初筛阳性感染者1:索某某,男,现住夏河县天珠国际大酒店员工公租房A单元102室。
7月4日至6日,在夏河县电信局、拉卜楞小学、超级基站、人行家属楼、河南村活动,期间再无外出;
7日0时至9时07分在县电信局附近,9时57分在县廉租房三区,10时05分至13时16分在拉卜楞小学附近,14时03分至15时42分在武装部附近,16时32分至21时29分在拉卜楞小学附近,21时40分在超级基站附近,22时18分在武装部,22时29分在拉卜楞小学,23时19分在超级基站。
8日0时至0时48分在人行家属楼,1时39分至8时12分在电信局,9时在少年宫,9时48分在县廉租房四区,10时至14时48分在电信局附近,15时04分在麻莲滩村,15时38分至21时26分在电信局附近, 23时54分在武装部;
9日0时至1时43分在武装部、人行家属楼、超级基站附近,2时33分至14时08分在电信局附近,14时44分至19时54分在武装部等地活动,20时16分在桑科电厂,20时44分在河南村,21时25分至23时28分在超级基站、武装部、人行家属楼活动。
10日0时18分至11时06分在电信局附近,11时06分至17时45分在武装部附近,18时06分至22时27分在人行家属楼、武装部一带,23时07分至23时39分在人行家属楼附近,23时44分在廉租房三区。
11日0时30分至10时06分在电信局,10时38分至22时01分在武装部、人行家属楼一带活动,22时40分至23时30分在拉卜楞寺白塔附近。
初筛阳性感染者2:看某某,女,现住夏河县天珠国际大酒店员工宿舍。
7月4日,0时至4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4时30分至5时在拉卜楞寺,后返回酒店,未外出;
5日在天珠国际大酒店,未外出;
6日0时至5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5时30分至7时30分在拉卜楞寺,7时30分返回天珠国际大酒店员工宿舍,后未外出;
7日,在天珠国际大酒店,未外出;
8日9时30分乘坐丈夫驾驶的摩托车到县疾控中心做核酸检测,10时返回天珠国际大酒店,后未外出;
9日在天珠国际大酒店,未外出;
10日在天珠国际大酒店,未外出;
11日在天珠国际大酒店,未外出。
初筛阳性感染者3:裴某某,男,夏河县天珠国际大酒店三楼集体宿舍。
7月4日至7日一直在天珠国际大酒店,无外出;
8日9时50分在县疾控中心做核酸检测,10点从夏勒合沟口乘坐出租车到海螺湾广场下车步行返回天珠国际大酒店;
9日至10日一直在天珠国际大酒店,无外出;
11日9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厨房上班,14时在步行街伊穆沁牛肉面馆吃饭,后返回天珠国际大酒店员工宿舍。
初筛阳性感染者4:桑某某,男性,现住夏河县天珠酒店员工公租房A单元102室。
7月7日9时15分步行前往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21时43分在公租房门口小卖部购物,后返回宿舍无外出。
8日9时15分骑单车前往县疾控中心核酸检测,9时25分在东方水韵牛肉面就餐,10时10分至10时20分在县疾控中心门口,10时30分到达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21时下班返回员工宿舍,无外出。
9日9时15分步行至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无外出,15时15分在步行街理发店理发,随后回家,无外出。
10日2时16分在海螺湾广场二楼酒吧,9时15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未外出;
11日在天珠大酒店上班无外出。
初筛阳性感染者5:卡某某,女,现住址天珠国际大酒店女生宿舍501室。
7月4日7时30分至2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14时40分左右返回天珠国际大酒店女生宿舍501室休息,21时30分到廉租房二区附近京伊穆转转火锅就餐,0时左右返回天珠国际大酒店女生宿舍501室;
5日7时30分至14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14时30分至16时30分在酒店女生宿舍501室休息,16时30分至21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21时30分下班后返回女生宿舍501室;
6日9时30分至14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14时30分至16时30分返回酒店女生宿舍501室休息,16时30分至21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21时30分下班后返回酒店女生宿舍501室。
7日7时15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9时在酒店对面沙迪耶舌尖上的炮仗面饭馆就餐,后返回酒店上班,期间未外出。
8日9时30分至10时30分到县疾控中心做核酸检测,随后到京穆兰牛肉面馆就餐,后返回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21时30分下班后返回酒店女生宿舍501室。
9日7时30分至13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13时30分下班后返回酒店女生宿舍501室休息,19时在扎西奇街百家姓转转火锅就餐,21时返回酒店女生宿舍501室。
10日7时30分至23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餐饮部工作, 23时30分下班后返回酒店女生宿舍501室。
11日7时30分23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曾在一、二、三楼传菜。
初筛阳性感染者6:卡某某,男,现住夏河县天珠酒店员工男生宿舍102室。
7月4日9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后厨上班未外出,18时在酒店附近小饭馆“草原上的来客(微信名)”店就餐,19时步行返回酒店宿舍再无外出;
5日9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后厨上班未外出,14时30分返回宿舍,16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后厨上班无外出,22时在源味斋清真烧烤店,24时返回宿舍后无外出;
6日至7月9日均在天珠国际大酒店后厨上班,无外出;
10日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无外出,21时在海螺湾广场散步,后在酒店斜对面小商店购物,23时10分到达宿舍;
11日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无外出。
初筛阳性感染者7:旦某某,女,现住址夏河县河南村。
7月4日8时在拉卜楞寺院转经,9时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21时下班返回河南村家中;
5日8时在拉卜楞寺院转经,9时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21时下班返回河南村家中;
6日8时在拉卜楞寺院转经,9时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21时下班返回河南村家中;
7日8时在拉卜楞寺院转经,9时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21时下班返回河南村家中;
8日8时在拉卜楞寺院转经,9时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21时下班返回河南村家中;
9日8时在拉卜楞寺院转经,9时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21时10分拉卜楞镇河南村柔扎村022号;
10日8时在拉卜楞寺院转经,9时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21时下班返回河南村家中;
11日8时在拉卜楞寺院转经,9时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21时下班返回河南村家中;
初筛阳性感染者8:贡某某,男,现住址天珠国际大酒店男生宿舍102室。
7月4日0至12时在天珠国际大酒店男生宿舍102室休息, 12时11分在河南村清真特色饭馆打包饭菜后回宿舍,14时30分在天珠酒店上班,21时30分返回宿舍。
5日9时30分至14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22时30分在河南村清真特色饭馆就餐,后回宿舍。
6日9时30分至14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工作,14时30分在九甲商场附近,16时30分至21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工作,下班后返回宿舍。
7日7时15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13时下班后返回宿舍,16时30分在酒店上班,未外出。
8日9时30分至14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16时30分在酒店工作,未外出。
9日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未外出。
10日在天珠国际大酒店餐饮部上班,未外出。
11日9时30分至11时5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餐饮部上班,11时56分在到工商局政务大厅门口铺子购物。
请与公布的新冠肺炎病毒感染初筛阳性个案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二、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亮码验码等防控措施,做到“戴口罩、少聚集、一米线、常通风、勤洗手、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甘南日报)
一、主要行程轨迹
初筛阳性感染者1:索某某,男,现住夏河县天珠国际大酒店员工公租房A单元102室。
7月4日至6日,在夏河县电信局、拉卜楞小学、超级基站、人行家属楼、河南村活动,期间再无外出;
7日0时至9时07分在县电信局附近,9时57分在县廉租房三区,10时05分至13时16分在拉卜楞小学附近,14时03分至15时42分在武装部附近,16时32分至21时29分在拉卜楞小学附近,21时40分在超级基站附近,22时18分在武装部,22时29分在拉卜楞小学,23时19分在超级基站。
8日0时至0时48分在人行家属楼,1时39分至8时12分在电信局,9时在少年宫,9时48分在县廉租房四区,10时至14时48分在电信局附近,15时04分在麻莲滩村,15时38分至21时26分在电信局附近, 23时54分在武装部;
9日0时至1时43分在武装部、人行家属楼、超级基站附近,2时33分至14时08分在电信局附近,14时44分至19时54分在武装部等地活动,20时16分在桑科电厂,20时44分在河南村,21时25分至23时28分在超级基站、武装部、人行家属楼活动。
10日0时18分至11时06分在电信局附近,11时06分至17时45分在武装部附近,18时06分至22时27分在人行家属楼、武装部一带,23时07分至23时39分在人行家属楼附近,23时44分在廉租房三区。
11日0时30分至10时06分在电信局,10时38分至22时01分在武装部、人行家属楼一带活动,22时40分至23时30分在拉卜楞寺白塔附近。
初筛阳性感染者2:看某某,女,现住夏河县天珠国际大酒店员工宿舍。
7月4日,0时至4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4时30分至5时在拉卜楞寺,后返回酒店,未外出;
5日在天珠国际大酒店,未外出;
6日0时至5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5时30分至7时30分在拉卜楞寺,7时30分返回天珠国际大酒店员工宿舍,后未外出;
7日,在天珠国际大酒店,未外出;
8日9时30分乘坐丈夫驾驶的摩托车到县疾控中心做核酸检测,10时返回天珠国际大酒店,后未外出;
9日在天珠国际大酒店,未外出;
10日在天珠国际大酒店,未外出;
11日在天珠国际大酒店,未外出。
初筛阳性感染者3:裴某某,男,夏河县天珠国际大酒店三楼集体宿舍。
7月4日至7日一直在天珠国际大酒店,无外出;
8日9时50分在县疾控中心做核酸检测,10点从夏勒合沟口乘坐出租车到海螺湾广场下车步行返回天珠国际大酒店;
9日至10日一直在天珠国际大酒店,无外出;
11日9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厨房上班,14时在步行街伊穆沁牛肉面馆吃饭,后返回天珠国际大酒店员工宿舍。
初筛阳性感染者4:桑某某,男性,现住夏河县天珠酒店员工公租房A单元102室。
7月7日9时15分步行前往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21时43分在公租房门口小卖部购物,后返回宿舍无外出。
8日9时15分骑单车前往县疾控中心核酸检测,9时25分在东方水韵牛肉面就餐,10时10分至10时20分在县疾控中心门口,10时30分到达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21时下班返回员工宿舍,无外出。
9日9时15分步行至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无外出,15时15分在步行街理发店理发,随后回家,无外出。
10日2时16分在海螺湾广场二楼酒吧,9时15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未外出;
11日在天珠大酒店上班无外出。
初筛阳性感染者5:卡某某,女,现住址天珠国际大酒店女生宿舍501室。
7月4日7时30分至2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14时40分左右返回天珠国际大酒店女生宿舍501室休息,21时30分到廉租房二区附近京伊穆转转火锅就餐,0时左右返回天珠国际大酒店女生宿舍501室;
5日7时30分至14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14时30分至16时30分在酒店女生宿舍501室休息,16时30分至21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21时30分下班后返回女生宿舍501室;
6日9时30分至14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14时30分至16时30分返回酒店女生宿舍501室休息,16时30分至21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21时30分下班后返回酒店女生宿舍501室。
7日7时15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9时在酒店对面沙迪耶舌尖上的炮仗面饭馆就餐,后返回酒店上班,期间未外出。
8日9时30分至10时30分到县疾控中心做核酸检测,随后到京穆兰牛肉面馆就餐,后返回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21时30分下班后返回酒店女生宿舍501室。
9日7时30分至13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13时30分下班后返回酒店女生宿舍501室休息,19时在扎西奇街百家姓转转火锅就餐,21时返回酒店女生宿舍501室。
10日7时30分至23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餐饮部工作, 23时30分下班后返回酒店女生宿舍501室。
11日7时30分23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曾在一、二、三楼传菜。
初筛阳性感染者6:卡某某,男,现住夏河县天珠酒店员工男生宿舍102室。
7月4日9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后厨上班未外出,18时在酒店附近小饭馆“草原上的来客(微信名)”店就餐,19时步行返回酒店宿舍再无外出;
5日9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后厨上班未外出,14时30分返回宿舍,16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后厨上班无外出,22时在源味斋清真烧烤店,24时返回宿舍后无外出;
6日至7月9日均在天珠国际大酒店后厨上班,无外出;
10日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无外出,21时在海螺湾广场散步,后在酒店斜对面小商店购物,23时10分到达宿舍;
11日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无外出。
初筛阳性感染者7:旦某某,女,现住址夏河县河南村。
7月4日8时在拉卜楞寺院转经,9时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21时下班返回河南村家中;
5日8时在拉卜楞寺院转经,9时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21时下班返回河南村家中;
6日8时在拉卜楞寺院转经,9时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21时下班返回河南村家中;
7日8时在拉卜楞寺院转经,9时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21时下班返回河南村家中;
8日8时在拉卜楞寺院转经,9时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21时下班返回河南村家中;
9日8时在拉卜楞寺院转经,9时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21时10分拉卜楞镇河南村柔扎村022号;
10日8时在拉卜楞寺院转经,9时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21时下班返回河南村家中;
11日8时在拉卜楞寺院转经,9时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21时下班返回河南村家中;
初筛阳性感染者8:贡某某,男,现住址天珠国际大酒店男生宿舍102室。
7月4日0至12时在天珠国际大酒店男生宿舍102室休息, 12时11分在河南村清真特色饭馆打包饭菜后回宿舍,14时30分在天珠酒店上班,21时30分返回宿舍。
5日9时30分至14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22时30分在河南村清真特色饭馆就餐,后回宿舍。
6日9时30分至14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工作,14时30分在九甲商场附近,16时30分至21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工作,下班后返回宿舍。
7日7时15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13时下班后返回宿舍,16时30分在酒店上班,未外出。
8日9时30分至14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16时30分在酒店工作,未外出。
9日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未外出。
10日在天珠国际大酒店餐饮部上班,未外出。
11日9时30分至11时5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餐饮部上班,11时56分在到工商局政务大厅门口铺子购物。
请与公布的新冠肺炎病毒感染初筛阳性个案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二、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亮码验码等防控措施,做到“戴口罩、少聚集、一米线、常通风、勤洗手、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甘南日报)
#疫情防控 甘肃在行动# 【甘南州夏河县初筛8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详情公布→】
广大居民和游客朋友:
2022年7月12日,我县在排查兰州市初筛阳性人员李某的密切接触者中发现8例核酸检测结果初筛阳性人员。目前初筛阳性人员均已转运至县轻症患者救治点进一步诊疗,对判定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均已落实管控措施,相关场所已全面消毒。现将新增初筛阳性人员主要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一、主要行程轨迹
初筛阳性感染者1:索某某,男,现住夏河县天珠国际大酒店员工公租房A单元102室。
7月4日至6日,在夏河县电信局、拉卜楞小学、超级基站、人行家属楼、河南村活动,期间再无外出;
7日0时至9时07分在县电信局附近,9时57分在县廉租房三区,10时05分至13时16分在拉卜楞小学附近,14时03分至15时42分在武装部附近,16时32分至21时29分在拉卜楞小学附近,21时40分在超级基站附近,22时18分在武装部,22时29分在拉卜楞小学,23时19分在超级基站。
8日0时至0时48分在人行家属楼,1时39分至8时12分在电信局,9时在少年宫,9时48分在县廉租房四区,10时至14时48分在电信局附近,15时04分在麻莲滩村,15时38分至21时26分在电信局附近, 23时54分在武装部;
9日0时至1时43分在武装部、人行家属楼、超级基站附近,2时33分至14时08分在电信局附近,14时44分至19时54分在武装部等地活动,20时16分在桑科电厂,20时44分在河南村,21时25分至23时28分在超级基站、武装部、人行家属楼活动。
10日0时18分至11时06分在电信局附近,11时06分至17时45分在武装部附近,18时06分至22时27分在人行家属楼、武装部一带,23时07分至23时39分在人行家属楼附近,23时44分在廉租房三区。
11日0时30分至10时06分在电信局,10时38分至22时01分在武装部、人行家属楼一带活动,22时40分至23时30分在拉卜楞寺白塔附近。
初筛阳性感染者2:看某某,女,现住夏河县天珠国际大酒店员工宿舍。
7月4日,0时至4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4时30分至5时在拉卜楞寺,后返回酒店,未外出;
5日在天珠国际大酒店,未外出;
6日0时至5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5时30分至7时30分在拉卜楞寺,7时30分返回天珠国际大酒店员工宿舍,后未外出;
7日,在天珠国际大酒店,未外出;
8日9时30分乘坐丈夫驾驶的摩托车到县疾控中心做核酸检测,10时返回天珠国际大酒店,后未外出;
9日在天珠国际大酒店,未外出;
10日在天珠国际大酒店,未外出;
11日在天珠国际大酒店,未外出。
初筛阳性感染者3:裴某某,男,夏河县天珠国际大酒店三楼集体宿舍。
7月4日至7日一直在天珠国际大酒店,无外出;
8日9时50分在县疾控中心做核酸检测,10点从夏勒合沟口乘坐出租车到海螺湾广场下车步行返回天珠国际大酒店;
9日至10日一直在天珠国际大酒店,无外出;
11日9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厨房上班,14时在步行街伊穆沁牛肉面馆吃饭,后返回天珠国际大酒店员工宿舍。
初筛阳性感染者4:桑某某,男性,现住夏河县天珠酒店员工公租房A单元102室。
7月7日9时15分步行前往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21时43分在公租房门口小卖部购物,后返回宿舍无外出。
8日9时15分骑单车前往县疾控中心核酸检测,9时25分在东方水韵牛肉面就餐,10时10分至10时20分在县疾控中心门口,10时30分到达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21时下班返回员工宿舍,无外出。
9日9时15分步行至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无外出,15时15分在步行街理发店理发,随后回家,无外出。
10日2时16分在海螺湾广场二楼酒吧,9时15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未外出;
11日在天珠大酒店上班无外出。
初筛阳性感染者5:卡某某,女,现住址天珠国际大酒店女生宿舍501室。
7月4日7时30分至2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14时40分左右返回天珠国际大酒店女生宿舍501室休息,21时30分到廉租房二区附近京伊穆转转火锅就餐,0时左右返回天珠国际大酒店女生宿舍501室;
5日7时30分至14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14时30分至16时30分在酒店女生宿舍501室休息,16时30分至21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21时30分下班后返回女生宿舍501室;
6日9时30分至14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14时30分至16时30分返回酒店女生宿舍501室休息,16时30分至21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21时30分下班后返回酒店女生宿舍501室。
7日7时15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9时在酒店对面沙迪耶舌尖上的炮仗面饭馆就餐,后返回酒店上班,期间未外出。
8日9时30分至10时30分到县疾控中心做核酸检测,随后到京穆兰牛肉面馆就餐,后返回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21时30分下班后返回酒店女生宿舍501室。
9日7时30分至13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13时30分下班后返回酒店女生宿舍501室休息,19时在扎西奇街百家姓转转火锅就餐,21时返回酒店女生宿舍501室。
10日7时30分至23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餐饮部工作, 23时30分下班后返回酒店女生宿舍501室。
11日7时30分23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曾在一、二、三楼传菜。
初筛阳性感染者6:卡某某,男,现住夏河县天珠酒店员工男生宿舍102室。
7月4日9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后厨上班未外出,18时在酒店附近小饭馆“草原上的来客(微信名)”店就餐,19时步行返回酒店宿舍再无外出;
5日9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后厨上班未外出,14时30分返回宿舍,16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后厨上班无外出,22时在源味斋清真烧烤店,24时返回宿舍后无外出;
6日至7月9日均在天珠国际大酒店后厨上班,无外出;
10日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无外出,21时在海螺湾广场散步,后在酒店斜对面小商店购物,23时10分到达宿舍;
11日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无外出。
初筛阳性感染者7:旦某某,女,现住址夏河县河南村。
7月4日8时在拉卜楞寺院转经,9时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21时下班返回河南村家中;
5日8时在拉卜楞寺院转经,9时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21时下班返回河南村家中;
6日8时在拉卜楞寺院转经,9时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21时下班返回河南村家中;
7日8时在拉卜楞寺院转经,9时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21时下班返回河南村家中;
8日8时在拉卜楞寺院转经,9时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21时下班返回河南村家中;
9日8时在拉卜楞寺院转经,9时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21时10分拉卜楞镇河南村柔扎村022号;
10日8时在拉卜楞寺院转经,9时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21时下班返回河南村家中;
11日8时在拉卜楞寺院转经,9时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21时下班返回河南村家中;
初筛阳性感染者8:贡某某,男,现住址天珠国际大酒店男生宿舍102室。
7月4日0至12时在天珠国际大酒店男生宿舍102室休息, 12时11分在河南村清真特色饭馆打包饭菜后回宿舍,14时30分在天珠酒店上班,21时30分返回宿舍。
5日9时30分至14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22时30分在河南村清真特色饭馆就餐,后回宿舍。
6日9时30分至14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工作,14时30分在九甲商场附近,16时30分至21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工作,下班后返回宿舍。
7日7时15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13时下班后返回宿舍,16时30分在酒店上班,未外出。
8日9时30分至14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16时30分在酒店工作,未外出。
9日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未外出。
10日在天珠国际大酒店餐饮部上班,未外出。
11日9时30分至11时5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餐饮部上班,11时56分在到工商局政务大厅门口铺子购物。
请与公布的新冠肺炎病毒感染初筛阳性个案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二、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亮码验码等防控措施,做到“戴口罩、少聚集、一米线、常通风、勤洗手、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夏河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3日
来源:夏河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大居民和游客朋友:
2022年7月12日,我县在排查兰州市初筛阳性人员李某的密切接触者中发现8例核酸检测结果初筛阳性人员。目前初筛阳性人员均已转运至县轻症患者救治点进一步诊疗,对判定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均已落实管控措施,相关场所已全面消毒。现将新增初筛阳性人员主要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一、主要行程轨迹
初筛阳性感染者1:索某某,男,现住夏河县天珠国际大酒店员工公租房A单元102室。
7月4日至6日,在夏河县电信局、拉卜楞小学、超级基站、人行家属楼、河南村活动,期间再无外出;
7日0时至9时07分在县电信局附近,9时57分在县廉租房三区,10时05分至13时16分在拉卜楞小学附近,14时03分至15时42分在武装部附近,16时32分至21时29分在拉卜楞小学附近,21时40分在超级基站附近,22时18分在武装部,22时29分在拉卜楞小学,23时19分在超级基站。
8日0时至0时48分在人行家属楼,1时39分至8时12分在电信局,9时在少年宫,9时48分在县廉租房四区,10时至14时48分在电信局附近,15时04分在麻莲滩村,15时38分至21时26分在电信局附近, 23时54分在武装部;
9日0时至1时43分在武装部、人行家属楼、超级基站附近,2时33分至14时08分在电信局附近,14时44分至19时54分在武装部等地活动,20时16分在桑科电厂,20时44分在河南村,21时25分至23时28分在超级基站、武装部、人行家属楼活动。
10日0时18分至11时06分在电信局附近,11时06分至17时45分在武装部附近,18时06分至22时27分在人行家属楼、武装部一带,23时07分至23时39分在人行家属楼附近,23时44分在廉租房三区。
11日0时30分至10时06分在电信局,10时38分至22时01分在武装部、人行家属楼一带活动,22时40分至23时30分在拉卜楞寺白塔附近。
初筛阳性感染者2:看某某,女,现住夏河县天珠国际大酒店员工宿舍。
7月4日,0时至4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4时30分至5时在拉卜楞寺,后返回酒店,未外出;
5日在天珠国际大酒店,未外出;
6日0时至5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5时30分至7时30分在拉卜楞寺,7时30分返回天珠国际大酒店员工宿舍,后未外出;
7日,在天珠国际大酒店,未外出;
8日9时30分乘坐丈夫驾驶的摩托车到县疾控中心做核酸检测,10时返回天珠国际大酒店,后未外出;
9日在天珠国际大酒店,未外出;
10日在天珠国际大酒店,未外出;
11日在天珠国际大酒店,未外出。
初筛阳性感染者3:裴某某,男,夏河县天珠国际大酒店三楼集体宿舍。
7月4日至7日一直在天珠国际大酒店,无外出;
8日9时50分在县疾控中心做核酸检测,10点从夏勒合沟口乘坐出租车到海螺湾广场下车步行返回天珠国际大酒店;
9日至10日一直在天珠国际大酒店,无外出;
11日9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厨房上班,14时在步行街伊穆沁牛肉面馆吃饭,后返回天珠国际大酒店员工宿舍。
初筛阳性感染者4:桑某某,男性,现住夏河县天珠酒店员工公租房A单元102室。
7月7日9时15分步行前往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21时43分在公租房门口小卖部购物,后返回宿舍无外出。
8日9时15分骑单车前往县疾控中心核酸检测,9时25分在东方水韵牛肉面就餐,10时10分至10时20分在县疾控中心门口,10时30分到达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21时下班返回员工宿舍,无外出。
9日9时15分步行至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无外出,15时15分在步行街理发店理发,随后回家,无外出。
10日2时16分在海螺湾广场二楼酒吧,9时15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未外出;
11日在天珠大酒店上班无外出。
初筛阳性感染者5:卡某某,女,现住址天珠国际大酒店女生宿舍501室。
7月4日7时30分至2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14时40分左右返回天珠国际大酒店女生宿舍501室休息,21时30分到廉租房二区附近京伊穆转转火锅就餐,0时左右返回天珠国际大酒店女生宿舍501室;
5日7时30分至14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14时30分至16时30分在酒店女生宿舍501室休息,16时30分至21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21时30分下班后返回女生宿舍501室;
6日9时30分至14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14时30分至16时30分返回酒店女生宿舍501室休息,16时30分至21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21时30分下班后返回酒店女生宿舍501室。
7日7时15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9时在酒店对面沙迪耶舌尖上的炮仗面饭馆就餐,后返回酒店上班,期间未外出。
8日9时30分至10时30分到县疾控中心做核酸检测,随后到京穆兰牛肉面馆就餐,后返回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21时30分下班后返回酒店女生宿舍501室。
9日7时30分至13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13时30分下班后返回酒店女生宿舍501室休息,19时在扎西奇街百家姓转转火锅就餐,21时返回酒店女生宿舍501室。
10日7时30分至23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餐饮部工作, 23时30分下班后返回酒店女生宿舍501室。
11日7时30分23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曾在一、二、三楼传菜。
初筛阳性感染者6:卡某某,男,现住夏河县天珠酒店员工男生宿舍102室。
7月4日9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后厨上班未外出,18时在酒店附近小饭馆“草原上的来客(微信名)”店就餐,19时步行返回酒店宿舍再无外出;
5日9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后厨上班未外出,14时30分返回宿舍,16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后厨上班无外出,22时在源味斋清真烧烤店,24时返回宿舍后无外出;
6日至7月9日均在天珠国际大酒店后厨上班,无外出;
10日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无外出,21时在海螺湾广场散步,后在酒店斜对面小商店购物,23时10分到达宿舍;
11日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无外出。
初筛阳性感染者7:旦某某,女,现住址夏河县河南村。
7月4日8时在拉卜楞寺院转经,9时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21时下班返回河南村家中;
5日8时在拉卜楞寺院转经,9时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21时下班返回河南村家中;
6日8时在拉卜楞寺院转经,9时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21时下班返回河南村家中;
7日8时在拉卜楞寺院转经,9时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21时下班返回河南村家中;
8日8时在拉卜楞寺院转经,9时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21时下班返回河南村家中;
9日8时在拉卜楞寺院转经,9时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21时10分拉卜楞镇河南村柔扎村022号;
10日8时在拉卜楞寺院转经,9时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21时下班返回河南村家中;
11日8时在拉卜楞寺院转经,9时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21时下班返回河南村家中;
初筛阳性感染者8:贡某某,男,现住址天珠国际大酒店男生宿舍102室。
7月4日0至12时在天珠国际大酒店男生宿舍102室休息, 12时11分在河南村清真特色饭馆打包饭菜后回宿舍,14时30分在天珠酒店上班,21时30分返回宿舍。
5日9时30分至14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22时30分在河南村清真特色饭馆就餐,后回宿舍。
6日9时30分至14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工作,14时30分在九甲商场附近,16时30分至21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工作,下班后返回宿舍。
7日7时15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13时下班后返回宿舍,16时30分在酒店上班,未外出。
8日9时30分至14时3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16时30分在酒店工作,未外出。
9日在天珠国际大酒店上班,未外出。
10日在天珠国际大酒店餐饮部上班,未外出。
11日9时30分至11时50分在天珠国际大酒店餐饮部上班,11时56分在到工商局政务大厅门口铺子购物。
请与公布的新冠肺炎病毒感染初筛阳性个案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二、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亮码验码等防控措施,做到“戴口罩、少聚集、一米线、常通风、勤洗手、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夏河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3日
来源:夏河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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