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年少成名,天资聪颖,使得一手好剑,后来却再也拿不起他的剑。
他大放光彩,地狱归来,陈情一曲白骨生花,射日之争人人称道,后来却被打入邪魔歪道。
世人口中轻狂不羁的他,却会鼓励那个自卑的温宁,告诉他,他的箭术高超;他人言他风流浪荡,他却纯真如白纸,云梦楼台抛下了他的芍药,百凤山为维护女性自尊被夺初吻。前世的他有太多的无可奈何:剖金丹,修鬼道,伐温氏,救温宁,假叛变,容身乱葬岗,穷奇道事变,血洗不夜天,一样一样的事接踵而至,他走每一步是那么的艰难。人生巨大的转折,已然由不得他去回忆那段似乎已经离他很遥远的记忆了。于是他自嘲一笑,是在这独木桥上一条路走到黑。无法再拿起随便,那便手握陈情吧。仙门百家的虚伪和世俗,他是与他们格格不入的。而不能将他变成那样的人,他就成了异类。他说“是非在己,毁誉由人,得失不论”,夺过那杯酒,冷笑着说他来喝。他很早就明白他们要伐的不单单一个温氏,更是腐朽的仙门制度,如今看来,他失败了。世人说他好景不长,他淡然一笑,在乱葬岗饮着那杯不知名的酒。
他是修鬼道第一人,世人畏他,仙门惮他,投机取巧之徒有求于他,而他,却只是个想要和心爱之人一起织布耕田的普通人。
正所谓“过客爱惊,世人偏信,尘世混杂,概无一去。独我踽踽,知是我心,便行我行。”
他大放光彩,地狱归来,陈情一曲白骨生花,射日之争人人称道,后来却被打入邪魔歪道。
世人口中轻狂不羁的他,却会鼓励那个自卑的温宁,告诉他,他的箭术高超;他人言他风流浪荡,他却纯真如白纸,云梦楼台抛下了他的芍药,百凤山为维护女性自尊被夺初吻。前世的他有太多的无可奈何:剖金丹,修鬼道,伐温氏,救温宁,假叛变,容身乱葬岗,穷奇道事变,血洗不夜天,一样一样的事接踵而至,他走每一步是那么的艰难。人生巨大的转折,已然由不得他去回忆那段似乎已经离他很遥远的记忆了。于是他自嘲一笑,是在这独木桥上一条路走到黑。无法再拿起随便,那便手握陈情吧。仙门百家的虚伪和世俗,他是与他们格格不入的。而不能将他变成那样的人,他就成了异类。他说“是非在己,毁誉由人,得失不论”,夺过那杯酒,冷笑着说他来喝。他很早就明白他们要伐的不单单一个温氏,更是腐朽的仙门制度,如今看来,他失败了。世人说他好景不长,他淡然一笑,在乱葬岗饮着那杯不知名的酒。
他是修鬼道第一人,世人畏他,仙门惮他,投机取巧之徒有求于他,而他,却只是个想要和心爱之人一起织布耕田的普通人。
正所谓“过客爱惊,世人偏信,尘世混杂,概无一去。独我踽踽,知是我心,便行我行。”
#陈情令结局将提前播出##博君一肖 超话##电视剧陈情令#
对不起,作为一个书粉,虽然早已经最好了结局不会在一起的准备,但是当我真的看到这一幕的时候,还是难过了好久。
蓝忘机,姓蓝,名湛,字忘机,号含光君。一身白衣,手持避尘,头戴抹额,常有忘机琴相随。素衣若雪,美如冠玉,气度雍容。“有匪君子,照世如珠,景行含光,逢乱必出。”外表清冷严肃、不苟言笑,内心正直内敛、严于律己。雅正端方,知礼明仪,少年时期为子弟楷模、青年时期为仙门名士。他像他的父亲一样,“带回去、藏起来”,他不曾将自己的心事表露出来。他看事情自有他的一套公正的准则,所以他才会替魏婴辩解,帮温宁说话,对绵绵道谢,甚至最后与蓝家人兵戈相向。在我看来,蓝湛之所以从始至终支持和相信魏婴,不仅仅是因为他喜欢魏婴,更是因为魏婴所做的在他眼里本来就是正确的。换个角度说,正是因为魏婴救绵绵,保温宁,他才会是让蓝湛喜欢的那个魏婴。
魏无羡,姓魏,名婴,字无羡,人送夷陵老祖。丰神俊朗,潇洒不羁。身形纤长,一袭黑衣,手握随便,后腰带鬼笛陈情,红色束发。有言“是非在己,毁誉由人,得失不论。”管他熙熙攘攘阳光道,我偏要一条独木桥走到黑。世人口中轻狂不羁的他,却会鼓励那个自卑的温宁,告诉他,他的箭术高超。世人说他好景不长,他淡然一笑,在乱葬岗饮着那杯不知名的酒。他是修鬼道第一人,世人畏他,仙门惮他,投机取巧之徒有求于他,而他,却只是个想要和心爱之人一起织布耕田的普通人。“过客爱惊,世人偏信,尘世混杂,概无一去。独我踽踽,知是我心,便行我行。”
蓝忘机是最喜欢的样子,魏无羡是最想要的生活。
感谢这个暑假有你们相伴[淚][淚][淚]
对不起,作为一个书粉,虽然早已经最好了结局不会在一起的准备,但是当我真的看到这一幕的时候,还是难过了好久。
蓝忘机,姓蓝,名湛,字忘机,号含光君。一身白衣,手持避尘,头戴抹额,常有忘机琴相随。素衣若雪,美如冠玉,气度雍容。“有匪君子,照世如珠,景行含光,逢乱必出。”外表清冷严肃、不苟言笑,内心正直内敛、严于律己。雅正端方,知礼明仪,少年时期为子弟楷模、青年时期为仙门名士。他像他的父亲一样,“带回去、藏起来”,他不曾将自己的心事表露出来。他看事情自有他的一套公正的准则,所以他才会替魏婴辩解,帮温宁说话,对绵绵道谢,甚至最后与蓝家人兵戈相向。在我看来,蓝湛之所以从始至终支持和相信魏婴,不仅仅是因为他喜欢魏婴,更是因为魏婴所做的在他眼里本来就是正确的。换个角度说,正是因为魏婴救绵绵,保温宁,他才会是让蓝湛喜欢的那个魏婴。
魏无羡,姓魏,名婴,字无羡,人送夷陵老祖。丰神俊朗,潇洒不羁。身形纤长,一袭黑衣,手握随便,后腰带鬼笛陈情,红色束发。有言“是非在己,毁誉由人,得失不论。”管他熙熙攘攘阳光道,我偏要一条独木桥走到黑。世人口中轻狂不羁的他,却会鼓励那个自卑的温宁,告诉他,他的箭术高超。世人说他好景不长,他淡然一笑,在乱葬岗饮着那杯不知名的酒。他是修鬼道第一人,世人畏他,仙门惮他,投机取巧之徒有求于他,而他,却只是个想要和心爱之人一起织布耕田的普通人。“过客爱惊,世人偏信,尘世混杂,概无一去。独我踽踽,知是我心,便行我行。”
蓝忘机是最喜欢的样子,魏无羡是最想要的生活。
感谢这个暑假有你们相伴[淚][淚][淚]
#陈情令# 说说自己脑中的乱葬岗吧,剧中的过于美好,不给力。
首先嘛当然是暗黑暗黑的,但是呢,某处不知名的地方会透进一丝光,循着光亮,我们可以看到一类似于沼泽地的,宽广的尸体肉湖,烂烂的,碎碎的黏糊糊的肉,镶嵌其中的人头,腿骨旁,咕嘟嘟的冒着泡泡,泡泡一炸开就泄漏出一丝黑气,黑气在这肉湖上空飘飘荡荡,凝结缠绕,发出尖啸。湖上隐约凝结成人形的鬼魅,捞着烂烂的尸湖,和红了眼的乌鸦抢着啃食,黏糊的尸液,陈年久放,沿着嘴角拉丝的滴下
两个字,真香[doge]
首先嘛当然是暗黑暗黑的,但是呢,某处不知名的地方会透进一丝光,循着光亮,我们可以看到一类似于沼泽地的,宽广的尸体肉湖,烂烂的,碎碎的黏糊糊的肉,镶嵌其中的人头,腿骨旁,咕嘟嘟的冒着泡泡,泡泡一炸开就泄漏出一丝黑气,黑气在这肉湖上空飘飘荡荡,凝结缠绕,发出尖啸。湖上隐约凝结成人形的鬼魅,捞着烂烂的尸湖,和红了眼的乌鸦抢着啃食,黏糊的尸液,陈年久放,沿着嘴角拉丝的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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