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無邪見故,
即無人我貢高貪愛執著,
名離欲尊。
自心歸依淨,
一切塵勞愛欲境界,
自性皆不能染著,
名眾中尊。
若修此行,
是自歸依 」
( 見《 懺悔品 》)。
眾生的心中具足般若性,
具足佛性,
只因無明煩惱執著,
而使得眾生沈淪於生死流轉之中。
所謂修行,
只是消除眾生心中的無明煩惱執著,
開發般若性。
一旦撥雲見日,
悟到般若性,
也就是見性成佛了。
四 、無相、
無住、
無念
無相、
無住、
無念是般若法門修行的三大要領。
在性空,
無所得理念的指導下,
契入諸法實相。
實相,
是無相的。
如《 金剛經 》說 :
「 實相者,
即是非相 」。
又曰 :
「 離一切諸相,
即名諸佛 」。
由認識到實相之無相,
生起無住行。
《 金剛經 》說 :
「 不住色生心,
不住聲香味觸法生心。
若心有住,
即為非住 」。
又曰 :
「 應無所住,
而生其心 」。
由無住達到無念的境界。
《 壇經 》
也以無相、
無住、
無念,
作為禪者的修證要領。
經中說 :
「 善知識!
我此法門從上以來,
先立無念為宗,
無相為體,
無住為本 」。
何為無相?
《 壇經 》說 :
「 外離一切相,
名為無相,
能離於相,
則法體清淨,
此以無相為體 」。
無相是離相,
不住於虛妄差別之相。
何為無住?
《 壇經 》說 :
「 念念中不思前念,
若前念今念後念,
念念相續不斷,
名為繫縛於諸法上,
若念念不住即無縛,
此是以無住為本。」
無住,
是-個念頭上保有智慧的觀照,
不住著於六塵境上。
何為無念?
《 壇經 》說 :
「 於諸境上心不染著曰無念,
於自念上,
常離諸境,
不於境上生心,
若只百物不思,
念盡即絕,
一念絕即死 」
( 見《 定慧品 》)。
無念並非什麼都不接觸,
或者什麼都不想,
而是在接觸外境時,
心不染著境界,
如同明鏡,
物來則現,
物去則無。
般若的開發,
明心見性,
是從無住、
無念的修行中取得。
《 壇經 》說 :
「 智慧常現,
不離自性,
悟此法者,
即是無念。
無憶無著不起誑妄,
用自真如性,
以智慧觀照,
於一切法不取不捨,
即是見性成佛道 」
( 見《 般若品 》)。
能時時具足智慧的觀照,
於一切塵勞境界中,
不取不捨,
便是見性成佛道。
又說 :
「 若開悟頓教,
不執外修,
但於自心常起正見,
煩惱塵勞常不能染,
即是見性 」
( 見《 般若品 》)。
內心中能夠常起正見,
不為煩惱所染,
便能見性。
無念的成就,
也就是般若的成就。
《 壇經 》中說 :
「 善知識!
悟無念法,
萬法盡通。
悟無念法,
見佛境界。
悟無念法,
至佛地位 」
( 見《 般若品 》)。
又曰 :
「 若識本心,
即得解脫。
若得解脫,
即是般若三味,
即是無念 」
( 見《 般若品 》)。
這都是顯示了在修證中,
成就無念的重要意義。
所以《壇經》中,
有行思,
懷讓,
永嘉,
三人,
參見六祖,
因為他們深契無住,
無念之旨,
而得到六祖的認可。
( 見《 機緣品 》)。
在日常修行中,
禪宗的修行也體現了無住的風格。
如對於坐禪,
以往坐禪,
禪者都非常注重坐相,
並對打坐姿式及用心都有一定之規。
而《 壇經 》中
卻呵斥坐相。
經中記載 :
「 有神秀弟子參訪六祖。
祖問 :
汝師何為開示?
對曰 :
常教海大眾住心觀靜,
長坐不臥。
祖曰 :
住心觀靜,
是病非禪,
常坐拘身,
於理何益。
聽吾偈曰 :
生來坐不臥,
死去臥不坐,
一具臭骨頭,
何為立功過 」
( 見《 機緣品 》)。
從般若法門的無住前提看,
禪者假如住著坐相的修行,
本身就是住相。
因為道是無相,
道遍一切處,
自然應然從行住坐臥的一切舉動中去體驗。
又如坐禪的用心方面,
小乘禪觀講究從六根門頭攝一而入,
繫心一境。
而《〈 壇經 〉
叫我們坐禪,
要心無所住。》
六祖曰 :
「 此門坐禪,
無不著心,
亦不著淨,
亦不是不動。
若言著心,
心原是妄,
知心如幻,
故無所著;
若言著淨,
人性本淨,
由妄心故覆障真如,
但無妄想,
性自清淨,
起心著淨,
卻生淨妄,
妄無處所,
著即是妄,
淨無形相,
卻立淨相。
言是工夫,
作此見者,
障自本性 」
( 見《 定慧品 》)。
這是從見性,
觀實相入手,
以無住為方便,
定即是慧,
定慧一體,
與小乘禪觀的由定而慧,
顯然不同。
五 、在生活中修行、
解脫
般若法門以無相,
無住,
無念為修證要領,
因此,
它並不規定許多修證的儀規,
讓你去做特殊方式的修行,
而是重視生治中的修證。
打開
《 金剛經 》,
顯現在我們面前的是世尊很平凡的生活。
所謂食時,
著衣持缽,
入舍衛城乞食,
於其城中次第乞已,
還至本處,
飯食訖,
收衣缽,
洗足已,
敷坐而坐。
別看很簡單,
但卻是真正的修行。
《 壇經 》
繼承般若法門的修證方針,
同樣也重視生活中的修行。
《 壇經 》中說 :
「 世人若修道,
一切盡不妨,
常見自己過,
與道即相當。
色類自有道,
各不相妨惱,
離道別覓道,
終身不見道。
波波渡一生,
到頭還自懊。
欲得見真道,
行正即是道。
自若無道心,
暗行不見道。
若真修道人,
不見世間過,
他非我不非,
我非自有過 ......
佛法在世間,
不離世間法,
離世覓菩提,
恰如求免角。
正見名出世,
邪見是世間,
邪正具打卻,
菩提性宛然 」
( 見《 般若品 》)。
道在那裏,
道在世間,
不離世間。
凡夫無智,
充滿妄想執著,
故不見道。
倘能以智慧觀照世間,
自然能與道契合。
《 壇經 》
還有一段,
六祖為在家居土開示的修行法要。
經中說 :
「 心平何勞持戒,
行直何用參禪,
恩則孝養父母,
義則上下相憐。
讓則尊卑和睦,
忍則眾惡無喧。
若能鑽木取火,
遊泥定生紅蓮。
苦口定是良藥,
逆耳必是忠言。
改過必生智慧,
護短心內非賢。
菩提只向心覓,
何勞向外求玄。
聽此依法修行,
西方只在目前 」
( 見《 疑問品 》)。
所謂持戒,
參禪都在生活中,
而不是離開生活,
另有修行的方式。
對於往生西方淨土,
通常人們總是執著十萬億國土外的西方,
而忽略自心的淨化。
針對於此,
《 壇經 》
也提出了心淨國土淨的思想。
愚人不識自淨其心,
終日願東願西,
有智慧的人,
應該從自心入手,
消除內心的不清淨因素,
十惡八邪,
當下便是西方淨土了,
何必去追求十萬里之外的西方呢
( 見《 疑問品 》)?
六 、結論
縱觀
《 壇經 》的
般若思想,
是以性空,
無所得為基礎,
開顯般若性。
一切眾生心中具有般若性,
只因無明,
妄相、
執著,
而不得顯現。
在認識到心中具有般若性的前提下,
時時保持智慧的朗照。
以無相、
無住、
無念的修證方法,
明心見性,
成就般若。
即無人我貢高貪愛執著,
名離欲尊。
自心歸依淨,
一切塵勞愛欲境界,
自性皆不能染著,
名眾中尊。
若修此行,
是自歸依 」
( 見《 懺悔品 》)。
眾生的心中具足般若性,
具足佛性,
只因無明煩惱執著,
而使得眾生沈淪於生死流轉之中。
所謂修行,
只是消除眾生心中的無明煩惱執著,
開發般若性。
一旦撥雲見日,
悟到般若性,
也就是見性成佛了。
四 、無相、
無住、
無念
無相、
無住、
無念是般若法門修行的三大要領。
在性空,
無所得理念的指導下,
契入諸法實相。
實相,
是無相的。
如《 金剛經 》說 :
「 實相者,
即是非相 」。
又曰 :
「 離一切諸相,
即名諸佛 」。
由認識到實相之無相,
生起無住行。
《 金剛經 》說 :
「 不住色生心,
不住聲香味觸法生心。
若心有住,
即為非住 」。
又曰 :
「 應無所住,
而生其心 」。
由無住達到無念的境界。
《 壇經 》
也以無相、
無住、
無念,
作為禪者的修證要領。
經中說 :
「 善知識!
我此法門從上以來,
先立無念為宗,
無相為體,
無住為本 」。
何為無相?
《 壇經 》說 :
「 外離一切相,
名為無相,
能離於相,
則法體清淨,
此以無相為體 」。
無相是離相,
不住於虛妄差別之相。
何為無住?
《 壇經 》說 :
「 念念中不思前念,
若前念今念後念,
念念相續不斷,
名為繫縛於諸法上,
若念念不住即無縛,
此是以無住為本。」
無住,
是-個念頭上保有智慧的觀照,
不住著於六塵境上。
何為無念?
《 壇經 》說 :
「 於諸境上心不染著曰無念,
於自念上,
常離諸境,
不於境上生心,
若只百物不思,
念盡即絕,
一念絕即死 」
( 見《 定慧品 》)。
無念並非什麼都不接觸,
或者什麼都不想,
而是在接觸外境時,
心不染著境界,
如同明鏡,
物來則現,
物去則無。
般若的開發,
明心見性,
是從無住、
無念的修行中取得。
《 壇經 》說 :
「 智慧常現,
不離自性,
悟此法者,
即是無念。
無憶無著不起誑妄,
用自真如性,
以智慧觀照,
於一切法不取不捨,
即是見性成佛道 」
( 見《 般若品 》)。
能時時具足智慧的觀照,
於一切塵勞境界中,
不取不捨,
便是見性成佛道。
又說 :
「 若開悟頓教,
不執外修,
但於自心常起正見,
煩惱塵勞常不能染,
即是見性 」
( 見《 般若品 》)。
內心中能夠常起正見,
不為煩惱所染,
便能見性。
無念的成就,
也就是般若的成就。
《 壇經 》中說 :
「 善知識!
悟無念法,
萬法盡通。
悟無念法,
見佛境界。
悟無念法,
至佛地位 」
( 見《 般若品 》)。
又曰 :
「 若識本心,
即得解脫。
若得解脫,
即是般若三味,
即是無念 」
( 見《 般若品 》)。
這都是顯示了在修證中,
成就無念的重要意義。
所以《壇經》中,
有行思,
懷讓,
永嘉,
三人,
參見六祖,
因為他們深契無住,
無念之旨,
而得到六祖的認可。
( 見《 機緣品 》)。
在日常修行中,
禪宗的修行也體現了無住的風格。
如對於坐禪,
以往坐禪,
禪者都非常注重坐相,
並對打坐姿式及用心都有一定之規。
而《 壇經 》中
卻呵斥坐相。
經中記載 :
「 有神秀弟子參訪六祖。
祖問 :
汝師何為開示?
對曰 :
常教海大眾住心觀靜,
長坐不臥。
祖曰 :
住心觀靜,
是病非禪,
常坐拘身,
於理何益。
聽吾偈曰 :
生來坐不臥,
死去臥不坐,
一具臭骨頭,
何為立功過 」
( 見《 機緣品 》)。
從般若法門的無住前提看,
禪者假如住著坐相的修行,
本身就是住相。
因為道是無相,
道遍一切處,
自然應然從行住坐臥的一切舉動中去體驗。
又如坐禪的用心方面,
小乘禪觀講究從六根門頭攝一而入,
繫心一境。
而《〈 壇經 〉
叫我們坐禪,
要心無所住。》
六祖曰 :
「 此門坐禪,
無不著心,
亦不著淨,
亦不是不動。
若言著心,
心原是妄,
知心如幻,
故無所著;
若言著淨,
人性本淨,
由妄心故覆障真如,
但無妄想,
性自清淨,
起心著淨,
卻生淨妄,
妄無處所,
著即是妄,
淨無形相,
卻立淨相。
言是工夫,
作此見者,
障自本性 」
( 見《 定慧品 》)。
這是從見性,
觀實相入手,
以無住為方便,
定即是慧,
定慧一體,
與小乘禪觀的由定而慧,
顯然不同。
五 、在生活中修行、
解脫
般若法門以無相,
無住,
無念為修證要領,
因此,
它並不規定許多修證的儀規,
讓你去做特殊方式的修行,
而是重視生治中的修證。
打開
《 金剛經 》,
顯現在我們面前的是世尊很平凡的生活。
所謂食時,
著衣持缽,
入舍衛城乞食,
於其城中次第乞已,
還至本處,
飯食訖,
收衣缽,
洗足已,
敷坐而坐。
別看很簡單,
但卻是真正的修行。
《 壇經 》
繼承般若法門的修證方針,
同樣也重視生活中的修行。
《 壇經 》中說 :
「 世人若修道,
一切盡不妨,
常見自己過,
與道即相當。
色類自有道,
各不相妨惱,
離道別覓道,
終身不見道。
波波渡一生,
到頭還自懊。
欲得見真道,
行正即是道。
自若無道心,
暗行不見道。
若真修道人,
不見世間過,
他非我不非,
我非自有過 ......
佛法在世間,
不離世間法,
離世覓菩提,
恰如求免角。
正見名出世,
邪見是世間,
邪正具打卻,
菩提性宛然 」
( 見《 般若品 》)。
道在那裏,
道在世間,
不離世間。
凡夫無智,
充滿妄想執著,
故不見道。
倘能以智慧觀照世間,
自然能與道契合。
《 壇經 》
還有一段,
六祖為在家居土開示的修行法要。
經中說 :
「 心平何勞持戒,
行直何用參禪,
恩則孝養父母,
義則上下相憐。
讓則尊卑和睦,
忍則眾惡無喧。
若能鑽木取火,
遊泥定生紅蓮。
苦口定是良藥,
逆耳必是忠言。
改過必生智慧,
護短心內非賢。
菩提只向心覓,
何勞向外求玄。
聽此依法修行,
西方只在目前 」
( 見《 疑問品 》)。
所謂持戒,
參禪都在生活中,
而不是離開生活,
另有修行的方式。
對於往生西方淨土,
通常人們總是執著十萬億國土外的西方,
而忽略自心的淨化。
針對於此,
《 壇經 》
也提出了心淨國土淨的思想。
愚人不識自淨其心,
終日願東願西,
有智慧的人,
應該從自心入手,
消除內心的不清淨因素,
十惡八邪,
當下便是西方淨土了,
何必去追求十萬里之外的西方呢
( 見《 疑問品 》)?
六 、結論
縱觀
《 壇經 》的
般若思想,
是以性空,
無所得為基礎,
開顯般若性。
一切眾生心中具有般若性,
只因無明,
妄相、
執著,
而不得顯現。
在認識到心中具有般若性的前提下,
時時保持智慧的朗照。
以無相、
無住、
無念的修證方法,
明心見性,
成就般若。
《楞严经》圆满菩提不生灭性
(第四十段)
【阿难!如彼众生,别业妄见,瞩灯光中,所现圆影,虽现似镜,终彼见者,目眚所成。眚即见劳,非色所造。然见眚者,终无见咎。例如今日,以目观见,山河国土,及诸众生,皆是无始,见病所成。见与见缘,似现前境,原我觉明,见所缘眚,觉见即眚。本觉明心,觉缘非眚。觉所觉眚,觉非眚中。此实见见,云何复名,觉、闻、知、见?是故汝今,见我及汝,并诸世间,十类众生,皆即见眚,非见眚者。彼见真精,性非眚者,故不名见。
阿难!如彼众生,同分妄见,例彼妄见,别业一人。一病目人,同彼一国,彼见圆影,眚妄所生。此众同分,所见不详,同见业中,瘴恶所起,俱是无始,见妄所生。例阎浮提,三千洲中,兼四大海,娑婆世界,并洎十方,诸有漏国,及诸众生。同是觉明,无漏妙心,见闻觉知,虚妄病缘,和合妄生、和合妄死。若能远离诸和合缘,及不和合,则复灭除诸生死因,圆满菩提,不生灭性。清净本心,本觉常住。】
佛说:阿难!有些众生,因别业所生妄见,如同得了眼病的人,看灯光就有圆影,就像真实境界一样,这是因为得了眼病才有这种情况的出现,是眚病造成的错觉,眚病即眼病,是“见劳”所致,不是色影造成的。
“见”是所见、“劳”即烦恼。意为幻相是生于无明烦恼的所见中,不是物质世界和色尘外境造成的。眼病所见之彩色圆影,比喻为五阴十八界,五阴十八界总括为身心内外世界,这身心内外世界犹如彩色圆影,层层叠叠,五花八门,使人眼花缭乱,这眼花缭乱的东西本就虚幻,若误以为实,即是非正确的凡夫知见或外道的邪知邪见。这些妄见,也不能责怪得眼病的人,因他确实不知自己的所见是因眼病所生的妄见。
佛对阿难说:如你今日,以眼观看这山河国土及诸多的众生,这些都是你无始以来就像得了眼病者所看见的幻相,能见之功能与所见之缘,相互作用,就现出了当前这些山河众生等境象。这些境象的出现是因原有的“觉明本性”“心”,被妄见攀缘于病眼,“觉见”就成了眚眼“病眼”,所见一切就都是幻相了。
而原有的“本觉明心”,“本觉”即菩提、“明心”是菩提之用。这本觉明心虽然起了攀缘,但它仍然是觉明心,而不是眚病“病眼”。这比喻众生虽然迷惑颠倒,流转生死,但那不生不死的常住真心却依然存在,存在的真心不是病眼,也并未迷惑。
觉明心虽然生了眚病“眼病”,而此“觉明心”并不在病眼中。此实为真见与妄见,觉明为真、病眼为妄。为什么又称这些真妄名叫:“觉、闻、知、见”呢?“觉”:是感觉、“闻”:是闻听、“知”:是知道、“见”:是能所二见。这些都是妄心所生。妄心所在之处,是因为你而今见到我和你自己,并诸多世间中的,如:胎生、卵生、湿生、化生、有色生、无色生、非有色生、非无色生、有想生、无想生等十类众生时,当你还没有明白“众生别业妄见”和“众生同分妄见”的道理时,你就会认为这些都是真实的,其实这些都是你病眼中的圆影幻相,这些所见名为“见眚”,见眚”就是妄见,妄见见到的自然都是幻相。
如果离开病眼所见的幻相,自性“真精”就显现了。“真精”之“真”为一真、“真精”之“精”为一真之体。此体即真如自性、故名“真精”。这时就会明白,真精不是“眚”,因“眚”是病;所以也不名“见”,因“见”是妄。真精不是病、也不是妄,是本来就有的菩提心。
佛说:阿难!如他处众生同分妄见中,有别业妄见,仅限于一人或一患眼病的人,同于一国都生眼病的人,所见圆影皆是眚病所生,他们所见的种种不祥,与同分妄见一样,只有多寡之分,没有所见不同,即一个人与一国人的妄见是一样的。这些妄见都是因宿世“瘴恶”所起。
“障”有“二障”、“恶”有“十恶”;“二障”指烦恼障与所知障。二障是《瑜伽师地论》行派与《法相宗》对贪、嗔、痴等诸惑,就其能障碍成就佛果之作用所作的分类。即:
1、烦恼障:由我执“人我见”而生。以贪嗔痴等一切诸惑,发业润生,烦扰有情众生身心,使在三界五趣的生死中,而障涅槃之果,故称烦恼障。
2、所知障:由法执“法我见”而生。以贪嗔痴等诸惑为愚痴迷闇,其用能障菩提妙智,使不能了知诸法之实相及实性,故称所知障,又作智障。
“十恶”:由身体行为、语言行为、思想行为所造。恶者逆常理而行,真妄颠倒,放纵感情于身口意,动则与真理相背,而成此十恶,即:
一、杀生:杀害生命、贪食众生肉。二、盗:偷盗、抢盗、盗取公私财物。三、淫:邪淫。四、妄语:虚诳不实之语。五、绮言:杂秽不正之语。六、恶口:骂詈恼人之语。七、两舌:挑拨离间之语。八、悭贪:悭吝贪着。九、嗔恚 :嗔恚愤怒。十、邪见:暗昧迷理。此“二障十恶”简称为“障恶”。
佛说:这些障恶,从无始劫以来由妄见而生。如阎浮提三千洲中,兼四大海,及娑婆世界,并“洎”十方。“洎”拼音“ji”:作“及”解。此为并及十方之意。
佛说:娑婆世界及十方充满烦恼的国家和一切众生,本来同是觉明无漏妙心,只因“见(所见)、闻(所闻)、觉(感觉)、知(知见)”这些见闻觉知,缘于色尘而分别生出的虚妄相,在这虚妄幻相中,和合妄生、和合妄死。如果能远离这些虚妄的“和合缘”与不和合缘,就能灭除生死之因,而圆满菩提道果。
“和合缘”指外尘六境,即:色(物质世界及天地万物等一切众生相)、声(一切从口而出的声及流水等发出的物理之音)、香(香臭等各种气体)、味(酸甜苦辣等各种味道)、触(接触和触摸等感觉)、法(意识形态)。能和合之因是六根,即:“眼睛、耳朵、鼻子、舌头、身体、意识。”和由六根而产生的六个识,即“眼耳鼻舌身意“各一识。六尘是六根六识的“和合缘”;“不和合”是与心王不相应之二十四不相应法,即:
一、得:于一切法造作成就(指有为法)。二、命根:第八识种子,并出息、入息、暖气三者,连持不断。三、众同分:如人之类,其形相似。四、异生性:众生之妄性不同。五、无想定:心想俱灭,外道所修之定。六、灭尽定:受想之心灭尽,诸识不起。七、无想报:外道修无想定,命终生无想天,寿命五百劫,想心不行,如冰夹鱼。八、名身:依事立名,众名联合称为名身。指一个单名如太阳,叫名词;三个以上的名词如太阳、月亮、星星,叫名身。
九、句身:积言成句,众句联合称为句身。指一句话如:我正在工作,叫单句;三句话以上如:我正在工作,忙得很,分不开身,这叫句身。十、文身:文即是字,众字联合称为文身。指构成名词名句的各类字母和文字,可形成文章,称为文身。十一、生:诸法生起。十二、住:诸法未迁。
十三、老:诸法渐衰。十四、无常:今有后无。十五、流转:因果相续,流转不断。十六、定异:善恶因果,决定不同。十七、相应:因果和合,不相违背。十八、势速:诸法迁流,不暂停住。十九、次第:编列有序。二十、时:即时节。二十一、方:即方所。二十二、数:即数目。二十三、和合:不相乖违。二十四、不和合:互相违背。
此二十四法,又名无体,是指离开了自性本体,若人用这些离开自性本体之法,最精进者,可成为高级外道,能证得无想定或无色界定,但这两种定只能延长寿命,不能得究竟佛果。由于其不与色法、心法、心所法、无为法相应,故名不相应行法,是“不和合”之缘。
佛说:“和合”是因缘法,因缘是生灭法;“不和合”是与心王(第八识)不相应法,不与心王相应,就不能成为心王,心王就是佛,如此则永远都成不了佛。如能远离这些“和合缘”与“不和合缘”,就能灭除自己根本上的生死之因而圆满自性菩提,从而回归无生灭性,此无生灭性即是清净本心,是常乐我净本觉常住的清净本位。
(第四十段)
【阿难!如彼众生,别业妄见,瞩灯光中,所现圆影,虽现似镜,终彼见者,目眚所成。眚即见劳,非色所造。然见眚者,终无见咎。例如今日,以目观见,山河国土,及诸众生,皆是无始,见病所成。见与见缘,似现前境,原我觉明,见所缘眚,觉见即眚。本觉明心,觉缘非眚。觉所觉眚,觉非眚中。此实见见,云何复名,觉、闻、知、见?是故汝今,见我及汝,并诸世间,十类众生,皆即见眚,非见眚者。彼见真精,性非眚者,故不名见。
阿难!如彼众生,同分妄见,例彼妄见,别业一人。一病目人,同彼一国,彼见圆影,眚妄所生。此众同分,所见不详,同见业中,瘴恶所起,俱是无始,见妄所生。例阎浮提,三千洲中,兼四大海,娑婆世界,并洎十方,诸有漏国,及诸众生。同是觉明,无漏妙心,见闻觉知,虚妄病缘,和合妄生、和合妄死。若能远离诸和合缘,及不和合,则复灭除诸生死因,圆满菩提,不生灭性。清净本心,本觉常住。】
佛说:阿难!有些众生,因别业所生妄见,如同得了眼病的人,看灯光就有圆影,就像真实境界一样,这是因为得了眼病才有这种情况的出现,是眚病造成的错觉,眚病即眼病,是“见劳”所致,不是色影造成的。
“见”是所见、“劳”即烦恼。意为幻相是生于无明烦恼的所见中,不是物质世界和色尘外境造成的。眼病所见之彩色圆影,比喻为五阴十八界,五阴十八界总括为身心内外世界,这身心内外世界犹如彩色圆影,层层叠叠,五花八门,使人眼花缭乱,这眼花缭乱的东西本就虚幻,若误以为实,即是非正确的凡夫知见或外道的邪知邪见。这些妄见,也不能责怪得眼病的人,因他确实不知自己的所见是因眼病所生的妄见。
佛对阿难说:如你今日,以眼观看这山河国土及诸多的众生,这些都是你无始以来就像得了眼病者所看见的幻相,能见之功能与所见之缘,相互作用,就现出了当前这些山河众生等境象。这些境象的出现是因原有的“觉明本性”“心”,被妄见攀缘于病眼,“觉见”就成了眚眼“病眼”,所见一切就都是幻相了。
而原有的“本觉明心”,“本觉”即菩提、“明心”是菩提之用。这本觉明心虽然起了攀缘,但它仍然是觉明心,而不是眚病“病眼”。这比喻众生虽然迷惑颠倒,流转生死,但那不生不死的常住真心却依然存在,存在的真心不是病眼,也并未迷惑。
觉明心虽然生了眚病“眼病”,而此“觉明心”并不在病眼中。此实为真见与妄见,觉明为真、病眼为妄。为什么又称这些真妄名叫:“觉、闻、知、见”呢?“觉”:是感觉、“闻”:是闻听、“知”:是知道、“见”:是能所二见。这些都是妄心所生。妄心所在之处,是因为你而今见到我和你自己,并诸多世间中的,如:胎生、卵生、湿生、化生、有色生、无色生、非有色生、非无色生、有想生、无想生等十类众生时,当你还没有明白“众生别业妄见”和“众生同分妄见”的道理时,你就会认为这些都是真实的,其实这些都是你病眼中的圆影幻相,这些所见名为“见眚”,见眚”就是妄见,妄见见到的自然都是幻相。
如果离开病眼所见的幻相,自性“真精”就显现了。“真精”之“真”为一真、“真精”之“精”为一真之体。此体即真如自性、故名“真精”。这时就会明白,真精不是“眚”,因“眚”是病;所以也不名“见”,因“见”是妄。真精不是病、也不是妄,是本来就有的菩提心。
佛说:阿难!如他处众生同分妄见中,有别业妄见,仅限于一人或一患眼病的人,同于一国都生眼病的人,所见圆影皆是眚病所生,他们所见的种种不祥,与同分妄见一样,只有多寡之分,没有所见不同,即一个人与一国人的妄见是一样的。这些妄见都是因宿世“瘴恶”所起。
“障”有“二障”、“恶”有“十恶”;“二障”指烦恼障与所知障。二障是《瑜伽师地论》行派与《法相宗》对贪、嗔、痴等诸惑,就其能障碍成就佛果之作用所作的分类。即:
1、烦恼障:由我执“人我见”而生。以贪嗔痴等一切诸惑,发业润生,烦扰有情众生身心,使在三界五趣的生死中,而障涅槃之果,故称烦恼障。
2、所知障:由法执“法我见”而生。以贪嗔痴等诸惑为愚痴迷闇,其用能障菩提妙智,使不能了知诸法之实相及实性,故称所知障,又作智障。
“十恶”:由身体行为、语言行为、思想行为所造。恶者逆常理而行,真妄颠倒,放纵感情于身口意,动则与真理相背,而成此十恶,即:
一、杀生:杀害生命、贪食众生肉。二、盗:偷盗、抢盗、盗取公私财物。三、淫:邪淫。四、妄语:虚诳不实之语。五、绮言:杂秽不正之语。六、恶口:骂詈恼人之语。七、两舌:挑拨离间之语。八、悭贪:悭吝贪着。九、嗔恚 :嗔恚愤怒。十、邪见:暗昧迷理。此“二障十恶”简称为“障恶”。
佛说:这些障恶,从无始劫以来由妄见而生。如阎浮提三千洲中,兼四大海,及娑婆世界,并“洎”十方。“洎”拼音“ji”:作“及”解。此为并及十方之意。
佛说:娑婆世界及十方充满烦恼的国家和一切众生,本来同是觉明无漏妙心,只因“见(所见)、闻(所闻)、觉(感觉)、知(知见)”这些见闻觉知,缘于色尘而分别生出的虚妄相,在这虚妄幻相中,和合妄生、和合妄死。如果能远离这些虚妄的“和合缘”与不和合缘,就能灭除生死之因,而圆满菩提道果。
“和合缘”指外尘六境,即:色(物质世界及天地万物等一切众生相)、声(一切从口而出的声及流水等发出的物理之音)、香(香臭等各种气体)、味(酸甜苦辣等各种味道)、触(接触和触摸等感觉)、法(意识形态)。能和合之因是六根,即:“眼睛、耳朵、鼻子、舌头、身体、意识。”和由六根而产生的六个识,即“眼耳鼻舌身意“各一识。六尘是六根六识的“和合缘”;“不和合”是与心王不相应之二十四不相应法,即:
一、得:于一切法造作成就(指有为法)。二、命根:第八识种子,并出息、入息、暖气三者,连持不断。三、众同分:如人之类,其形相似。四、异生性:众生之妄性不同。五、无想定:心想俱灭,外道所修之定。六、灭尽定:受想之心灭尽,诸识不起。七、无想报:外道修无想定,命终生无想天,寿命五百劫,想心不行,如冰夹鱼。八、名身:依事立名,众名联合称为名身。指一个单名如太阳,叫名词;三个以上的名词如太阳、月亮、星星,叫名身。
九、句身:积言成句,众句联合称为句身。指一句话如:我正在工作,叫单句;三句话以上如:我正在工作,忙得很,分不开身,这叫句身。十、文身:文即是字,众字联合称为文身。指构成名词名句的各类字母和文字,可形成文章,称为文身。十一、生:诸法生起。十二、住:诸法未迁。
十三、老:诸法渐衰。十四、无常:今有后无。十五、流转:因果相续,流转不断。十六、定异:善恶因果,决定不同。十七、相应:因果和合,不相违背。十八、势速:诸法迁流,不暂停住。十九、次第:编列有序。二十、时:即时节。二十一、方:即方所。二十二、数:即数目。二十三、和合:不相乖违。二十四、不和合:互相违背。
此二十四法,又名无体,是指离开了自性本体,若人用这些离开自性本体之法,最精进者,可成为高级外道,能证得无想定或无色界定,但这两种定只能延长寿命,不能得究竟佛果。由于其不与色法、心法、心所法、无为法相应,故名不相应行法,是“不和合”之缘。
佛说:“和合”是因缘法,因缘是生灭法;“不和合”是与心王(第八识)不相应法,不与心王相应,就不能成为心王,心王就是佛,如此则永远都成不了佛。如能远离这些“和合缘”与“不和合缘”,就能灭除自己根本上的生死之因而圆满自性菩提,从而回归无生灭性,此无生灭性即是清净本心,是常乐我净本觉常住的清净本位。
内秘一乘真实行
外现缘觉及声闻
钝根小智闻一乘
怖畏发心经多劫
不知身有如来藏
唯欣寂灭厌尘劳
众生本有菩提种
悉在赖耶藏识中
若遇善友发大心
三种炼磨修妙行
永断烦恼所知障
证得如来常住身
菩提妙果不难成
真善知识实难遇
一切菩萨修胜道
四种法要应当知
亲近善友为第一
听闻正法为第二
如理思量为第三
如法修证为第四
十方一切大圣主
修是四法证菩提
——《大乘本生心地观经》
外现缘觉及声闻
钝根小智闻一乘
怖畏发心经多劫
不知身有如来藏
唯欣寂灭厌尘劳
众生本有菩提种
悉在赖耶藏识中
若遇善友发大心
三种炼磨修妙行
永断烦恼所知障
证得如来常住身
菩提妙果不难成
真善知识实难遇
一切菩萨修胜道
四种法要应当知
亲近善友为第一
听闻正法为第二
如理思量为第三
如法修证为第四
十方一切大圣主
修是四法证菩提
——《大乘本生心地观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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