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这样开展】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具体有哪些内容?一起来看!
统筹谋划教师招聘,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增量创历史新高,就业形势复杂严峻。各地要高度重视,统筹谋划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稳定招聘规模,促进高校毕业生在中小学幼儿园就业。
鼓励各地在省级或市级层面统一组织中小学教师招聘。
落实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倾斜政策,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中小学幼儿园任教。
精准测算义务教育学校和高中岗位需求,加强紧缺学科教师补充
各地要充分掌握城镇乡村不同区域、不同学校的岗位需求,精准招聘所需学科教师。
要落实“双减政策”,拿出一定的招聘名额,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政治、音乐、体育、美术、科学、劳动、心理健康、特殊教育等紧缺学科教师招聘补充,着力解决教师队伍学科结构性矛盾。
要结合高考改革选课走班的要求,加大力度补充普通高中紧缺学科教师,满足教育发展需要。
补足配齐幼儿园教师,支持学前教育发展
各地要落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加强对各类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情况的动态监管,加大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力度。
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落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强化职业学校教师配备,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各地要重点支持职业教育改革,根据地方特色产业发展需求设置相应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教师岗位。
职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时,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或不再设置学历要求;
以技能操作或技能指导履行职责任务的岗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在考试中的比重原则上不低于50%;
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可以按规定通过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建设高素质“双师型”教师和一体化教师队伍。
严格师德考察和招聘条件,把好教师招聘入口关
各地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教师准入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师德考察,把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作为必要环节。
招聘的教师要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图片
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
中小学幼儿园凡在2022年12月31日前招聘受疫情影响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上述教师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
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处理劳动关系。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好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各项待遇保障,督促中小学幼儿园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创新基层招聘办法,拓展乡村振兴人才来源
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
在坚持公开招聘基本制度的基础上,适当放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条件,可以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本县市或者周边县市户籍人员(或者生源)招聘;招聘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可以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
深入推进“特岗计划”,优化招聘实施工作,一次性招聘未完成计划的省份,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组织二次招聘;各地可结合实际在国家通用语言教育相对薄弱的原“三区三州”等民族地区,开展学前教育阶段本地“特岗计划”试点。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务微信
具体有哪些内容?一起来看!
统筹谋划教师招聘,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增量创历史新高,就业形势复杂严峻。各地要高度重视,统筹谋划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稳定招聘规模,促进高校毕业生在中小学幼儿园就业。
鼓励各地在省级或市级层面统一组织中小学教师招聘。
落实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倾斜政策,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中小学幼儿园任教。
精准测算义务教育学校和高中岗位需求,加强紧缺学科教师补充
各地要充分掌握城镇乡村不同区域、不同学校的岗位需求,精准招聘所需学科教师。
要落实“双减政策”,拿出一定的招聘名额,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政治、音乐、体育、美术、科学、劳动、心理健康、特殊教育等紧缺学科教师招聘补充,着力解决教师队伍学科结构性矛盾。
要结合高考改革选课走班的要求,加大力度补充普通高中紧缺学科教师,满足教育发展需要。
补足配齐幼儿园教师,支持学前教育发展
各地要落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加强对各类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情况的动态监管,加大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力度。
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落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强化职业学校教师配备,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各地要重点支持职业教育改革,根据地方特色产业发展需求设置相应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教师岗位。
职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时,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或不再设置学历要求;
以技能操作或技能指导履行职责任务的岗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在考试中的比重原则上不低于50%;
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可以按规定通过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建设高素质“双师型”教师和一体化教师队伍。
严格师德考察和招聘条件,把好教师招聘入口关
各地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教师准入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师德考察,把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作为必要环节。
招聘的教师要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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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
中小学幼儿园凡在2022年12月31日前招聘受疫情影响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上述教师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
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处理劳动关系。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好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各项待遇保障,督促中小学幼儿园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创新基层招聘办法,拓展乡村振兴人才来源
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
在坚持公开招聘基本制度的基础上,适当放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条件,可以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本县市或者周边县市户籍人员(或者生源)招聘;招聘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可以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
深入推进“特岗计划”,优化招聘实施工作,一次性招聘未完成计划的省份,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组织二次招聘;各地可结合实际在国家通用语言教育相对薄弱的原“三区三州”等民族地区,开展学前教育阶段本地“特岗计划”试点。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务微信
【许昌禹州市2022年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7月18日开始办理】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帮助禹州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按照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做好禹州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加快推动禹州市学生资助工作高质量发展。禹州市2022年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将于7月18日正式开始办理。
一、贷款办理时间
7月18日至9月20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错峰办理:
7月18日—8月2日 主要受理在校大学生贷款申请
8月2日—9月20日 主要受理新生贷款申请
二、办理地点:
禹州市学生资助服务大厅(禹州市东区实验学校院内)
三、申请条件
1.贷款学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禹州市;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2.共同借款人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5)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禹州市;
(6)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7)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互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本着勤俭节约、努力向学、学以致用原则,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如高校不予办理,可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予以兜底。
五、贷款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展期。
六、贷款还本宽限期
借款学生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年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七、贷款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减30个基点(即LPR5Y减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八、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但应及时向县级学生资助中心提供书面证明,经审核后,报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确认。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应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书面证明,由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向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提出申请,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温馨提醒:
1.及时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学生专科升本科、本科升研究生、休学、退学等情况均需及时到禹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升学的同学在就学信息变更后方可进行续贷,在校期间依然享受国家贴息。
2.今年续贷学生一律实行线上远程办理,特殊情况确需现场办理续贷的,请提前拨打电话预约。
3.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前往现场办理贷款的同学及家长,请做好个人防护,持双绿码,佩戴口制,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办理。
4.实行电话预约办理。前往现场办理的同学请至少提前一天拨打电话进行预约,本地高中(中职)毕业的大学新生,请按照高中(中职)学校通知的办理时间预约。
5.禹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具体贷、还款业务咨询、指导,请关注“禹州市学生资助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了解更多相关信息。(河南广播电视台张建良、许昌台记者卢光宇)
一、贷款办理时间
7月18日至9月20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错峰办理:
7月18日—8月2日 主要受理在校大学生贷款申请
8月2日—9月20日 主要受理新生贷款申请
二、办理地点:
禹州市学生资助服务大厅(禹州市东区实验学校院内)
三、申请条件
1.贷款学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禹州市;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2.共同借款人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5)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禹州市;
(6)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7)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互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本着勤俭节约、努力向学、学以致用原则,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如高校不予办理,可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予以兜底。
五、贷款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展期。
六、贷款还本宽限期
借款学生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年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七、贷款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减30个基点(即LPR5Y减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八、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但应及时向县级学生资助中心提供书面证明,经审核后,报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确认。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应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书面证明,由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向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提出申请,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温馨提醒:
1.及时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学生专科升本科、本科升研究生、休学、退学等情况均需及时到禹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升学的同学在就学信息变更后方可进行续贷,在校期间依然享受国家贴息。
2.今年续贷学生一律实行线上远程办理,特殊情况确需现场办理续贷的,请提前拨打电话预约。
3.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前往现场办理贷款的同学及家长,请做好个人防护,持双绿码,佩戴口制,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办理。
4.实行电话预约办理。前往现场办理的同学请至少提前一天拨打电话进行预约,本地高中(中职)毕业的大学新生,请按照高中(中职)学校通知的办理时间预约。
5.禹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具体贷、还款业务咨询、指导,请关注“禹州市学生资助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了解更多相关信息。(河南广播电视台张建良、许昌台记者卢光宇)
【#河南英语四六级考试延期举行#】#四六级考试# 据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消息,鉴于目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为维护广大考生健康安全,经研究并报教育部有关部门批准,河南省原定于6月11日举行的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延期至9月17日进行。考生报名仍然有效,不再另行组织报名。对不能参加延期考试的考生,可向报名考点申请退费,具体退费事宜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关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www.haeea.cn)和所在高校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了解考试后续安排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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