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八旬老党员登记成为遗体捐献志愿者#】近日,广西梧州市82岁的老党员冯伯及其妻子陆姨完成了多年的心愿——登记成为遗体捐献者。冯伯1960年参军,196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从成都军区退伍后,他与妻子回到梧州参加工作。冯伯说:“我入党55年了,有党的栽培,才有了美好的生活。党组织对我很关心,今天上午还来看望我了。我有捐献遗体这个想法多年了,之前因种种原因一直搁置,今年趁着建党节这个特殊的日子,我跟爱人就想把这个事情完成了。”冯伯的妻子陆姨告诉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她的姑妈去世的时候已经105岁了,也是生前签署同意书最后做了遗体捐献。她退休前是一名医务工作者,希望能为医学发展尽最后一份力。
梧州市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就遗体捐献的登记流程、注意事项等向冯伯夫妇进行了详细的解答。随后,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冯伯及他的妻子均在遗体捐献申请登记表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南宁晚报·南宁宝客户端 记者 韦薇 通讯员 陆燕霞)
梧州市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就遗体捐献的登记流程、注意事项等向冯伯夫妇进行了详细的解答。随后,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冯伯及他的妻子均在遗体捐献申请登记表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南宁晚报·南宁宝客户端 记者 韦薇 通讯员 陆燕霞)
“城管欺人太甚,我砍死你们!”5月20日,广西贵港,一名摊贩因占道经营被城管驱赶,谁知这名摊贩一点不怕城管,还拿起一把刀与城管对峙了起来。城管劝摊贩放下刀,只要不占道经营就不追究他的责任,可是摊贩就是听不进去。
从视频可以看到,摊贩提起刀追上一名城管,将其砍倒在地,场面十分血腥,可是旁边却有一男子在拍手称快。据目击者称,城管来劝了好几次,可小摊贩就是不听,这次至少有2名城管被砍伤,其中一名背上都被鲜血染红了。
事发后,有群众报了警,也有群众配合城管一起将摊贩制服。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来源:百姓关注)
随着现代城市化的建设,摆摊已经受到了很大的限制,但是并不是完全禁止。只要符合城市管理的要求,在指定的地方仍可以摆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主要街道不得占道摆摊、沿街叫卖。非主要街道可以根据需要,规划设置临时的便民摊点。但是摊点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时限有序经营,保持经营场地清洁。
可是有些商贩就觉得不在主要街道摆摊就赚不到钱,于是就出现了这条主街道摆一个,那条主街道摆一个,而且是占着大马路,严重影响了交通。对于这种情况,作为城市管理者,他们怎么能不管呢?
不过根据《管理条例》的规定,城管在处理违章占道经营时,应先进行规劝教育。如果经营者屡教不改的话,再进行处罚。
本次事件中,城管对占道经营的摊贩一直在劝说,反而是摊贩情绪激动,直接持刀砍伤了城管,显然摊贩的行为是违法的,且构成了犯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妨害公务罪的最高刑为3年有期徒刑,如果摊贩将城管砍成了重伤或死亡,也同样处3年有期徒刑的话,显然是不合理的。
因此,如果摊贩的行为给城管造成了重伤或死亡的,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
有网友表示,小摊贩就赚那么点钱,养家糊口的,城管处处紧逼,就是把人往死路上逼。
其实,小摊贩屡次不听劝阻,又何尝不是把城管往死路上逼?如果城管不管,除了被开除,还要被老百姓指责:吃公家饭不干事。如果城管管了,小摊贩听话还好,可遇到屡教不改的,该怎么办?
最后,每个成年人都会有生活的压力,但是不能因为有了压力,就可以无视法律。像本案中的小摊贩,行事如此的冲动不考虑后果,那他就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你们对城管驱赶占道经营的小摊贩的行为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来源:法律公开课
从视频可以看到,摊贩提起刀追上一名城管,将其砍倒在地,场面十分血腥,可是旁边却有一男子在拍手称快。据目击者称,城管来劝了好几次,可小摊贩就是不听,这次至少有2名城管被砍伤,其中一名背上都被鲜血染红了。
事发后,有群众报了警,也有群众配合城管一起将摊贩制服。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来源:百姓关注)
随着现代城市化的建设,摆摊已经受到了很大的限制,但是并不是完全禁止。只要符合城市管理的要求,在指定的地方仍可以摆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主要街道不得占道摆摊、沿街叫卖。非主要街道可以根据需要,规划设置临时的便民摊点。但是摊点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时限有序经营,保持经营场地清洁。
可是有些商贩就觉得不在主要街道摆摊就赚不到钱,于是就出现了这条主街道摆一个,那条主街道摆一个,而且是占着大马路,严重影响了交通。对于这种情况,作为城市管理者,他们怎么能不管呢?
不过根据《管理条例》的规定,城管在处理违章占道经营时,应先进行规劝教育。如果经营者屡教不改的话,再进行处罚。
本次事件中,城管对占道经营的摊贩一直在劝说,反而是摊贩情绪激动,直接持刀砍伤了城管,显然摊贩的行为是违法的,且构成了犯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妨害公务罪的最高刑为3年有期徒刑,如果摊贩将城管砍成了重伤或死亡,也同样处3年有期徒刑的话,显然是不合理的。
因此,如果摊贩的行为给城管造成了重伤或死亡的,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
有网友表示,小摊贩就赚那么点钱,养家糊口的,城管处处紧逼,就是把人往死路上逼。
其实,小摊贩屡次不听劝阻,又何尝不是把城管往死路上逼?如果城管不管,除了被开除,还要被老百姓指责:吃公家饭不干事。如果城管管了,小摊贩听话还好,可遇到屡教不改的,该怎么办?
最后,每个成年人都会有生活的压力,但是不能因为有了压力,就可以无视法律。像本案中的小摊贩,行事如此的冲动不考虑后果,那他就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你们对城管驱赶占道经营的小摊贩的行为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来源:法律公开课
“城管欺人太甚,我砍死你们!”5月20日,广西贵港,一名摊贩因占道经营被城管驱赶,谁知这名摊贩一点不怕城管,还拿起一把刀与城管对峙了起来。城管劝摊贩放下刀,只要不占道经营就不追究他的责任,可是摊贩就是听不进去。
从视频可以看到,摊贩提起刀追上一名城管,将其砍倒在地,场面十分血腥,可是旁边却有一男子在拍手称快。据目击者称,城管来劝了好几次,可小摊贩就是不听,这次至少有2名城管被砍伤,其中一名背上都被鲜血染红了。
事发后,有群众报了警,也有群众配合城管一起将摊贩制服。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来源:百姓关注)
随着现代城市化的建设,摆摊已经受到了很大的限制,但是并不是完全禁止。只要符合城市管理的要求,在指定的地方仍可以摆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主要街道不得占道摆摊、沿街叫卖。非主要街道可以根据需要,规划设置临时的便民摊点。但是摊点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时限有序经营,保持经营场地清洁。
可是有些商贩就觉得不在主要街道摆摊就赚不到钱,于是就出现了这条主街道摆一个,那条主街道摆一个,而且是占着大马路,严重影响了交通。对于这种情况,作为城市管理者,他们怎么能不管呢?
不过根据《管理条例》的规定,城管在处理违章占道经营时,应先进行规劝教育。如果经营者屡教不改的话,再进行处罚。
本次事件中,城管对占道经营的摊贩一直在劝说,反而是摊贩情绪激动,直接持刀砍伤了城管,显然摊贩的行为是违法的,且构成了犯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妨害公务罪的最高刑为3年有期徒刑,如果摊贩将城管砍成了重伤或死亡,也同样处3年有期徒刑的话,显然是不合理的。
因此,如果摊贩的行为给城管造成了重伤或死亡的,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
有网友表示,小摊贩就赚那么点钱,养家糊口的,城管处处紧逼,就是把人往死路上逼。
其实,小摊贩屡次不听劝阻,又何尝不是把城管往死路上逼?如果城管不管,除了被开除,还要被老百姓指责:吃公家饭不干事。如果城管管了,小摊贩听话还好,可遇到屡教不改的,该怎么办?
最后,每个成年人都会有生活的压力,但是不能因为有了压力,就可以无视法律。像本案中的小摊贩,行事如此的冲动不考虑后果,那他就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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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有些商贩就觉得不在主要街道摆摊就赚不到钱,于是就出现了这条主街道摆一个,那条主街道摆一个,而且是占着大马路,严重影响了交通。对于这种情况,作为城市管理者,他们怎么能不管呢?
不过根据《管理条例》的规定,城管在处理违章占道经营时,应先进行规劝教育。如果经营者屡教不改的话,再进行处罚。
本次事件中,城管对占道经营的摊贩一直在劝说,反而是摊贩情绪激动,直接持刀砍伤了城管,显然摊贩的行为是违法的,且构成了犯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妨害公务罪的最高刑为3年有期徒刑,如果摊贩将城管砍成了重伤或死亡,也同样处3年有期徒刑的话,显然是不合理的。
因此,如果摊贩的行为给城管造成了重伤或死亡的,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
有网友表示,小摊贩就赚那么点钱,养家糊口的,城管处处紧逼,就是把人往死路上逼。
其实,小摊贩屡次不听劝阻,又何尝不是把城管往死路上逼?如果城管不管,除了被开除,还要被老百姓指责:吃公家饭不干事。如果城管管了,小摊贩听话还好,可遇到屡教不改的,该怎么办?
最后,每个成年人都会有生活的压力,但是不能因为有了压力,就可以无视法律。像本案中的小摊贩,行事如此的冲动不考虑后果,那他就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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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律公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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