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夜聊天室#【一个妈妈是可以“恨”孩子的吗?】
曾经在知乎上看到过一位匿名用户的提问:突然开始讨厌自己的孩子,不想再爱他,我是病了吗?评论区里,很多妈妈(和爸爸)都说,自己也有过这样的感觉。还有人说,自己之前不太敢说出这种感觉,怕别人觉得自己是不称职的妈妈,看到有人这样问,才知道自己不是一个人。
在儿童心理治疗领域最为著名的心理学家温尼科特曾提到过这种妈妈的罪疚感:发现自己对孩子出现了“不该有”的情绪,这会让她们觉得罪恶。但事实上,温尼科特指出,对孩子出现嫉妒、厌烦、后悔的情绪,都是正常的。妈妈的罪疚感,很大一部分来自,这些情绪不符合社会对“全能母亲”的期待。
妈妈是可以恨孩子的。从 2008 年到 2013 年,以色列社会学家奥娜·多纳特开始了一项“后悔当妈妈”的社会调查,她对 23位母亲进行深入采访,很多妈妈都表达了这样的矛盾心理:爱孩子,想做个好妈妈,但仍然有一些时刻后悔当妈妈。
他曾写过一份包含十几条原因的清单,来说明为什么母亲会恨自己的孩子:怀孕到生产期间,妈妈都处于一种危险之中;哺乳时会被孩子咬伤;婴儿不会对妈妈的付出感恩,相反,他们总会对妈妈失望,让妈妈自我怀疑;他会在成长过程中一直给妈妈提出新的问题,剥夺妈妈的自由,让妈妈很难专注于自己感兴趣的事情……
这些感受完全是真实而且正常的,更是需要允许被说出,被看到的。因为恨意本身并不可怕(它是真实关系的一部分),但如果因为“妈妈只能爱孩子”把怨恨压抑住不表达,隐藏在爱之后的恨,会真的破坏掉母亲对孩子的爱。
接受自己总会让孩子失望。妈妈要面对的压力,不仅在于“必须要做个好妈妈”,还在于眼下,这个“好”的标准也越来越高了:妈妈不仅要照顾好孩子,科学育儿,还要精致得体,身材有型,事业生活平衡,不能有太多的“妈味”。
温尼科特早在上世纪,就注意到了这种“完美母亲角色”给妈妈带来的压力。他给了妈妈一个定心丸:别担心,反正你总是会让他失望的。他在给朋友罗杰·钱-凯尔的一封信里,讲自己对“足够好的母亲”的理解:她首先是一个真正的女人,她能做的最好的就是做得足够好,而非完美。这意味着,妈妈在养育过程中总会出现让孩子失望的时刻。这不仅是不可避免的,也是不可或缺的:因为孩子需要的,恰恰是一个“不完美”的母亲。
妈妈有自己的生活,孩子才能独立。龙应台那篇散文《目送》里,有这么一段话: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亲子关系是一种需要“结束”的关系,在孩子还小的时候,母亲需要尽量给他提供一个安全的照顾环境,但随着孩子的成长,母亲也需要慢慢结束这种状态,开始关注自己的需求,孩子才能顺利走向独立。
自我怀疑是正常的,这恰恰说明你是“足够好的母亲”。最后还想说,出现自责、愧疚、自我怀疑的情绪,恰恰说明你是一个“足够好的妈妈”。为什么这么说呢?除了精神分析师的身份,温尼科特还是一个从业 20 几年的儿科医生,他发现,那些有“罪疚感”的妈妈,都对孩子很有责任心:很多妈妈会因为一些小事带孩子找温尼科特做检查,比如前一天孩子不小心撞到了头,其实孩子没什么问题,但妈妈需要用这种方式让自己放心。
温尼科特认为,出现这种情绪,恰恰说明你是一个“足够好的妈妈”:这说明你有责任感,想要为孩子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想要做一个好妈妈。所以,我并不想宽慰妈妈们“不用焦虑”,也并不觉得一篇文章、一本书能够解决一个母亲的焦虑。因为把一个生命带到世界上、陪他发展为独立的个体,本身就是一件责任重大的事情,而很多“完美母亲”的焦虑,也不该由妈妈们承担。
接受“觉得自己不够好”的焦虑,这也是成为母亲的一部分。而化解焦虑,也不应该是妈妈一个人的责任。妈妈需要的,不是通过“完美”抵达别人眼中的“够好”,而是更多的“允许”,允许她们表达真实的感受和情绪,是更多实际的支持。妈妈需要的,是我们在谈论和面对一个母亲的时候,首先意识到:抛开母亲的角色,她也是一个活生生的人。https://t.cn/A6a12WMm(作者:简单心理)
曾经在知乎上看到过一位匿名用户的提问:突然开始讨厌自己的孩子,不想再爱他,我是病了吗?评论区里,很多妈妈(和爸爸)都说,自己也有过这样的感觉。还有人说,自己之前不太敢说出这种感觉,怕别人觉得自己是不称职的妈妈,看到有人这样问,才知道自己不是一个人。
在儿童心理治疗领域最为著名的心理学家温尼科特曾提到过这种妈妈的罪疚感:发现自己对孩子出现了“不该有”的情绪,这会让她们觉得罪恶。但事实上,温尼科特指出,对孩子出现嫉妒、厌烦、后悔的情绪,都是正常的。妈妈的罪疚感,很大一部分来自,这些情绪不符合社会对“全能母亲”的期待。
妈妈是可以恨孩子的。从 2008 年到 2013 年,以色列社会学家奥娜·多纳特开始了一项“后悔当妈妈”的社会调查,她对 23位母亲进行深入采访,很多妈妈都表达了这样的矛盾心理:爱孩子,想做个好妈妈,但仍然有一些时刻后悔当妈妈。
他曾写过一份包含十几条原因的清单,来说明为什么母亲会恨自己的孩子:怀孕到生产期间,妈妈都处于一种危险之中;哺乳时会被孩子咬伤;婴儿不会对妈妈的付出感恩,相反,他们总会对妈妈失望,让妈妈自我怀疑;他会在成长过程中一直给妈妈提出新的问题,剥夺妈妈的自由,让妈妈很难专注于自己感兴趣的事情……
这些感受完全是真实而且正常的,更是需要允许被说出,被看到的。因为恨意本身并不可怕(它是真实关系的一部分),但如果因为“妈妈只能爱孩子”把怨恨压抑住不表达,隐藏在爱之后的恨,会真的破坏掉母亲对孩子的爱。
接受自己总会让孩子失望。妈妈要面对的压力,不仅在于“必须要做个好妈妈”,还在于眼下,这个“好”的标准也越来越高了:妈妈不仅要照顾好孩子,科学育儿,还要精致得体,身材有型,事业生活平衡,不能有太多的“妈味”。
温尼科特早在上世纪,就注意到了这种“完美母亲角色”给妈妈带来的压力。他给了妈妈一个定心丸:别担心,反正你总是会让他失望的。他在给朋友罗杰·钱-凯尔的一封信里,讲自己对“足够好的母亲”的理解:她首先是一个真正的女人,她能做的最好的就是做得足够好,而非完美。这意味着,妈妈在养育过程中总会出现让孩子失望的时刻。这不仅是不可避免的,也是不可或缺的:因为孩子需要的,恰恰是一个“不完美”的母亲。
妈妈有自己的生活,孩子才能独立。龙应台那篇散文《目送》里,有这么一段话: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亲子关系是一种需要“结束”的关系,在孩子还小的时候,母亲需要尽量给他提供一个安全的照顾环境,但随着孩子的成长,母亲也需要慢慢结束这种状态,开始关注自己的需求,孩子才能顺利走向独立。
自我怀疑是正常的,这恰恰说明你是“足够好的母亲”。最后还想说,出现自责、愧疚、自我怀疑的情绪,恰恰说明你是一个“足够好的妈妈”。为什么这么说呢?除了精神分析师的身份,温尼科特还是一个从业 20 几年的儿科医生,他发现,那些有“罪疚感”的妈妈,都对孩子很有责任心:很多妈妈会因为一些小事带孩子找温尼科特做检查,比如前一天孩子不小心撞到了头,其实孩子没什么问题,但妈妈需要用这种方式让自己放心。
温尼科特认为,出现这种情绪,恰恰说明你是一个“足够好的妈妈”:这说明你有责任感,想要为孩子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想要做一个好妈妈。所以,我并不想宽慰妈妈们“不用焦虑”,也并不觉得一篇文章、一本书能够解决一个母亲的焦虑。因为把一个生命带到世界上、陪他发展为独立的个体,本身就是一件责任重大的事情,而很多“完美母亲”的焦虑,也不该由妈妈们承担。
接受“觉得自己不够好”的焦虑,这也是成为母亲的一部分。而化解焦虑,也不应该是妈妈一个人的责任。妈妈需要的,不是通过“完美”抵达别人眼中的“够好”,而是更多的“允许”,允许她们表达真实的感受和情绪,是更多实际的支持。妈妈需要的,是我们在谈论和面对一个母亲的时候,首先意识到:抛开母亲的角色,她也是一个活生生的人。https://t.cn/A6a12WMm(作者:简单心理)
【#安顺##市人大常委视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7月25日,贵州省安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贺未泓一行7人对安顺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视察,并在市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关工委、市妇联等部门代表受邀参加座谈。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芙蓉等有关人员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西秀区、平坝区、普定县,实地视察了安顺市检察机关“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观护帮教基地以及“向阳花”未检工作室的建设情况,详细了解了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整体情况。
座谈会上,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石瑛从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被害人利益;坚持宽容不纵容,精准惩戒矫治罪错未成年人、“四大检察”共同发力,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延伸监督服务,助推形成全社会保护合力;夯实基层基础,促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档升级五个方面,汇报了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情况,分析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
听取汇报后,委员们对安顺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意见建议。
贺未泓副主任表示,安顺市检察机关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被害人、惩戒矫治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机制完善、手段有力,体现了用心用情、真心真情的检察担当。下一步,一是积极打造“检爱护航 点亮未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要注重将品牌工作做得更加突出、实现品牌效应最大化,要注重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作用,打造成未成年人文明成长的“驿站”,为创建文明城市贡献力量,利用品牌效应调动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未成年人保护过程中来;二是积极推进“向阳花”未检工作室建设,在吸收社会专业力量介入未成年人保护方面要注重成果运用,合理设置、收集社会调查、评估帮教中的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内容,要善于打破固有思维;三是要更好地运用检察建议等手段,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主动履职,推动“教育为主”更见成效、“惩戒为辅”更有合力,保障未成年人阳光、健康成长。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西秀区、平坝区、普定县,实地视察了安顺市检察机关“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观护帮教基地以及“向阳花”未检工作室的建设情况,详细了解了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整体情况。
座谈会上,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石瑛从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被害人利益;坚持宽容不纵容,精准惩戒矫治罪错未成年人、“四大检察”共同发力,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延伸监督服务,助推形成全社会保护合力;夯实基层基础,促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档升级五个方面,汇报了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情况,分析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
听取汇报后,委员们对安顺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意见建议。
贺未泓副主任表示,安顺市检察机关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被害人、惩戒矫治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机制完善、手段有力,体现了用心用情、真心真情的检察担当。下一步,一是积极打造“检爱护航 点亮未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要注重将品牌工作做得更加突出、实现品牌效应最大化,要注重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作用,打造成未成年人文明成长的“驿站”,为创建文明城市贡献力量,利用品牌效应调动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未成年人保护过程中来;二是积极推进“向阳花”未检工作室建设,在吸收社会专业力量介入未成年人保护方面要注重成果运用,合理设置、收集社会调查、评估帮教中的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内容,要善于打破固有思维;三是要更好地运用检察建议等手段,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主动履职,推动“教育为主”更见成效、“惩戒为辅”更有合力,保障未成年人阳光、健康成长。
【#安顺##市人大常委视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7月25日,贵州省安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贺未泓一行7人对安顺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视察,并在市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关工委、市妇联等部门代表受邀参加座谈。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芙蓉等有关人员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西秀区、平坝区、普定县,实地视察了安顺市检察机关“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观护帮教基地以及“向阳花”未检工作室的建设情况,详细了解了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整体情况。
座谈会上,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石瑛从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被害人利益;坚持宽容不纵容,精准惩戒矫治罪错未成年人、“四大检察”共同发力,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延伸监督服务,助推形成全社会保护合力;夯实基层基础,促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档升级五个方面,汇报了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情况,分析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
听取汇报后,委员们对安顺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意见建议。
贺未泓副主任表示,安顺市检察机关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被害人、惩戒矫治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机制完善、手段有力,体现了用心用情、真心真情的检察担当。下一步,一是积极打造“检爱护航 点亮未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要注重将品牌工作做得更加突出、实现品牌效应最大化,要注重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作用,打造成未成年人文明成长的“驿站”,为创建文明城市贡献力量,利用品牌效应调动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未成年人保护过程中来;二是积极推进“向阳花”未检工作室建设,在吸收社会专业力量介入未成年人保护方面要注重成果运用,合理设置、收集社会调查、评估帮教中的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内容,要善于打破固有思维;三是要更好地运用检察建议等手段,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主动履职,推动“教育为主”更见成效、“惩戒为辅”更有合力,保障未成年人阳光、健康成长。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西秀区、平坝区、普定县,实地视察了安顺市检察机关“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观护帮教基地以及“向阳花”未检工作室的建设情况,详细了解了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整体情况。
座谈会上,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石瑛从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被害人利益;坚持宽容不纵容,精准惩戒矫治罪错未成年人、“四大检察”共同发力,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延伸监督服务,助推形成全社会保护合力;夯实基层基础,促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档升级五个方面,汇报了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情况,分析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
听取汇报后,委员们对安顺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意见建议。
贺未泓副主任表示,安顺市检察机关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被害人、惩戒矫治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机制完善、手段有力,体现了用心用情、真心真情的检察担当。下一步,一是积极打造“检爱护航 点亮未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要注重将品牌工作做得更加突出、实现品牌效应最大化,要注重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作用,打造成未成年人文明成长的“驿站”,为创建文明城市贡献力量,利用品牌效应调动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未成年人保护过程中来;二是积极推进“向阳花”未检工作室建设,在吸收社会专业力量介入未成年人保护方面要注重成果运用,合理设置、收集社会调查、评估帮教中的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内容,要善于打破固有思维;三是要更好地运用检察建议等手段,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主动履职,推动“教育为主”更见成效、“惩戒为辅”更有合力,保障未成年人阳光、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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