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战法考#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一天一题】【公司决议效力专题】~答案解析来了
1.关于公司决议效力之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若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公司董事可以请求确认决议无效
B.若公司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违反法律规定,公司董事可以请求撤销该决议
C.在公司决议效力之诉中,应当列公司为被告,对决议涉及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列为第三人
D.若公司股东请求撤销公司股东会决议,要求在决议通过时具有股东资格
【答案】AC
【解析】AB:不成立、无效之诉股东、董事、监事等利益相关者都可作为原告,因为不成立是会议制度根本缺陷,无效是决议内容违法。不应允许上述两种情况存在,所以,利益相关者均可作为原告。撤销之诉的原告,只能是股东,因为内容违章可撤销,章程是股东之间的约定;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违章,股东比董、高等都更希望程序严密;故只有股东才能提起撤销之诉。
C:正确。
D:错误,撤销之诉,要求起诉时具有股东资格,而非决议通过之时。
2.公司的下列决议,属于应当撤销的是?
A.天地有限公司通过一项股东会决议:为保障公司正常的经营秩序,保护商业秘密,公司股东不得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B.天际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召开股东会会议,5月14日通知全部30名股东。会议当天共20名股东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上一年度的董事会工作报告
C. 天际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召开股东会会议,5月1日通知全部30名股东。会议当天全体股东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上一年度的董事会工作报告
D. 天际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召开股东会会议,4月30日通知全部30名股东。通知中载明,会议时间为5月15日上午九时,地点为公司第一会议室。会议当天因有大批媒体记者到场,导致会议于十时开始。会议审议通过了上一年度的董事会工作报告
【答案】B
【解析】A:该决议内容违反公司法关于股东知情权的规定,决议无效;
B:该股东会会议未按照公司法规定,提前15天通知,属于会议召集程序违法,属可撤销的决议;
C:会议提前14天通知,属于会议召集程序“轻微瑕疵”,且未产生实质影响,该决议不撤销;
D:会议实际召开时间和通知不符,晚了1个小时,属于召集程序“轻微瑕疵”,且并未产生实质影响,该决议不撤销。
3.下列公司决议不成立的是?
A.瑞丽有限公司有三名股东,公司变更名称,需提交关于变更名称的股东会决议,三方股东均无异议,未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在同意变更名称的股东会决议上签字
B.刘佳是某有限公司的大股东(持股比例80%),直接作出了同意公司与A公司合并的股东会决议
C.冲天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提前15天通知了全体股东,会议通知中所载议案为增选董事。会议当天,主持人临时加入了增选监事的议案,股东对增选董事和监事两项议案表决通过
D. 冲天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提前15天通知了全体股东,会议通知中所载议案为增选董事。会议当天,主持人临时加入了增选监事的议案,股东拒绝对增选监事一事进行表决,但事先准备好的股东会决议中写入了增选监事的事项
【答案】BD
【解析】A:属于公司法规定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的情形;
B:大股东未通过股东会会议,直接做出决定,该决议不成立。
C:该会议对未通知事项进行表决,属于召集程序违法,该决议可撤销。
D:股东会会议未对增选监事一事进行表决,决议不成立。
4.关于公司决议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持有A有限公司15%的股权,2017年2月1日,张某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并要求增选董事;张某自行通知了全体股东后,召集和主持了该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决议可撤销
B.李某于2017年2月1日,购买B股份公司20%的股份,随即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要求增选监事;在董事会和监事会都拒绝履行召集职责的情况下,李某于2017年3月1日自行召集和主持了此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选举自己为公司监事的议案。则该决议可撤销
C.橙色股份公司董事会共有10名董事,某次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提前十天通知了全体董事和监事,共5名董事出席了会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当年的经营计划。该董事会决议属可撤销的决议
D. 橙色股份公司董事会共有10名董事,某次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提前十天通知了全体董事和监事,共6名董事出席了会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关于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的决议无效
【答案】AB
【解析】A:股东未经过董事会、监事会直接召集主持股东会会议,属于召集程序违法,可撤销。
B:股份公司的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要求董事会、监事会均缺位,且连续持股时间达到90天,李某持股时间未满90天,无权自行召集主持会议,属召集程序违法,该决议可撤销。
C:股份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有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10名董事至少6名出席,而该选项仅有5名出席,未达到法定最低人数,决议不成立;
D:制订公司经营方针、投资计划,属股东会职权;公司未召开股东会会议,决议不成立。
5.关于公司决议效力,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田某于2018年5月1日通过受让股权加入田贝有限公司,田某发现该公司4月1日曾召开股东会会议,通过了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但会议没有按照公司法规定提前通知。田某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决议
B.当股东提起撤销公司决议诉讼时,法院应当要求该股东提供担保
C.某有限公司董事会作出关于同意修改公司名称的决议,并对公司登记信息进行变更。后该决议被撤销,则应当将公司名称改回,并变更登记信息
D.某有限公司董事会作出为A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并依据该决议与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后该董事会决议被撤销,则保证合同亦应撤销
【答案】BD
【解析】A:正确。股东提起撤销之诉,要求起诉时具有股东资格。
B:法院可以应公司请求,要求原告股东提供担保
C:决议被撤销或无效,内部事项应当还原既往
D:决议本撤销,不影响与善意相对人的外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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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公司决议效力之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若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公司董事可以请求确认决议无效
B.若公司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违反法律规定,公司董事可以请求撤销该决议
C.在公司决议效力之诉中,应当列公司为被告,对决议涉及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列为第三人
D.若公司股东请求撤销公司股东会决议,要求在决议通过时具有股东资格
【答案】AC
【解析】AB:不成立、无效之诉股东、董事、监事等利益相关者都可作为原告,因为不成立是会议制度根本缺陷,无效是决议内容违法。不应允许上述两种情况存在,所以,利益相关者均可作为原告。撤销之诉的原告,只能是股东,因为内容违章可撤销,章程是股东之间的约定;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违章,股东比董、高等都更希望程序严密;故只有股东才能提起撤销之诉。
C:正确。
D:错误,撤销之诉,要求起诉时具有股东资格,而非决议通过之时。
2.公司的下列决议,属于应当撤销的是?
A.天地有限公司通过一项股东会决议:为保障公司正常的经营秩序,保护商业秘密,公司股东不得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B.天际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召开股东会会议,5月14日通知全部30名股东。会议当天共20名股东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上一年度的董事会工作报告
C. 天际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召开股东会会议,5月1日通知全部30名股东。会议当天全体股东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上一年度的董事会工作报告
D. 天际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召开股东会会议,4月30日通知全部30名股东。通知中载明,会议时间为5月15日上午九时,地点为公司第一会议室。会议当天因有大批媒体记者到场,导致会议于十时开始。会议审议通过了上一年度的董事会工作报告
【答案】B
【解析】A:该决议内容违反公司法关于股东知情权的规定,决议无效;
B:该股东会会议未按照公司法规定,提前15天通知,属于会议召集程序违法,属可撤销的决议;
C:会议提前14天通知,属于会议召集程序“轻微瑕疵”,且未产生实质影响,该决议不撤销;
D:会议实际召开时间和通知不符,晚了1个小时,属于召集程序“轻微瑕疵”,且并未产生实质影响,该决议不撤销。
3.下列公司决议不成立的是?
A.瑞丽有限公司有三名股东,公司变更名称,需提交关于变更名称的股东会决议,三方股东均无异议,未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在同意变更名称的股东会决议上签字
B.刘佳是某有限公司的大股东(持股比例80%),直接作出了同意公司与A公司合并的股东会决议
C.冲天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提前15天通知了全体股东,会议通知中所载议案为增选董事。会议当天,主持人临时加入了增选监事的议案,股东对增选董事和监事两项议案表决通过
D. 冲天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提前15天通知了全体股东,会议通知中所载议案为增选董事。会议当天,主持人临时加入了增选监事的议案,股东拒绝对增选监事一事进行表决,但事先准备好的股东会决议中写入了增选监事的事项
【答案】BD
【解析】A:属于公司法规定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的情形;
B:大股东未通过股东会会议,直接做出决定,该决议不成立。
C:该会议对未通知事项进行表决,属于召集程序违法,该决议可撤销。
D:股东会会议未对增选监事一事进行表决,决议不成立。
4.关于公司决议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持有A有限公司15%的股权,2017年2月1日,张某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并要求增选董事;张某自行通知了全体股东后,召集和主持了该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决议可撤销
B.李某于2017年2月1日,购买B股份公司20%的股份,随即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要求增选监事;在董事会和监事会都拒绝履行召集职责的情况下,李某于2017年3月1日自行召集和主持了此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选举自己为公司监事的议案。则该决议可撤销
C.橙色股份公司董事会共有10名董事,某次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提前十天通知了全体董事和监事,共5名董事出席了会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当年的经营计划。该董事会决议属可撤销的决议
D. 橙色股份公司董事会共有10名董事,某次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提前十天通知了全体董事和监事,共6名董事出席了会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关于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的决议无效
【答案】AB
【解析】A:股东未经过董事会、监事会直接召集主持股东会会议,属于召集程序违法,可撤销。
B:股份公司的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要求董事会、监事会均缺位,且连续持股时间达到90天,李某持股时间未满90天,无权自行召集主持会议,属召集程序违法,该决议可撤销。
C:股份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有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10名董事至少6名出席,而该选项仅有5名出席,未达到法定最低人数,决议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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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佳煐[超话]# #文佳煐0710生日快乐#
【2019生日应援PART2】生日礼物应援
–永恒的美与爱,你的质朴、美德,你的降临带来了盛夏的清凉。
1/包
在站内各位工作成员的悉心挑选下,我们选择了这款Coach女包作为佳煐的生日礼物。简约经典,时尚也不失稳重。佳煐出门游玩,都可挎,十分百搭。
2/手账本(图片待补)
这本手账本由中国粉丝完成,剪贴他们所在城市美食美景的照片,亲笔对佳煐的祝福,充满了中国粉丝对佳煐的真情。
(因为佳煐签了新公司,所以地址有更变,公司暂时还未回复,礼物无法送出。等公司回复第一时间我们将送到佳煐的手中。到时会公开。)
今年生日应援准备的也比较仓促,希望大家谅解。
【2019生日应援PART2】生日礼物应援
–永恒的美与爱,你的质朴、美德,你的降临带来了盛夏的清凉。
1/包
在站内各位工作成员的悉心挑选下,我们选择了这款Coach女包作为佳煐的生日礼物。简约经典,时尚也不失稳重。佳煐出门游玩,都可挎,十分百搭。
2/手账本(图片待补)
这本手账本由中国粉丝完成,剪贴他们所在城市美食美景的照片,亲笔对佳煐的祝福,充满了中国粉丝对佳煐的真情。
(因为佳煐签了新公司,所以地址有更变,公司暂时还未回复,礼物无法送出。等公司回复第一时间我们将送到佳煐的手中。到时会公开。)
今年生日应援准备的也比较仓促,希望大家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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