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
一审;旁听;是否必须质证;
1.被害人、诉讼代理人没有到庭的,不影响开庭审理,人民法院可以继续开庭审理;辩护人经通知未到庭的,经过被告人同意,可以继续开庭审理,但是被告人属于应当法援的除外。
2.被告人出庭受审时不穿识别服。原则上不得使用戒具,例外时可以。
3.发问顺序是先控后辩;这个控是大控方:公诉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以及附民原告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在他们都发问完毕以后,才能轮到辩护方进行发问。
4.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以不被强制到庭,但是并没有免除其作证义务。对于其他证人,法院院长可以决定拘留,10日以下的司法拘留。
5.鉴定人经法院通知不到庭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依据。如果是因为正当理由或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到庭的(此时鉴定人主观上是想到庭的),此时法院可以决定延期审理。换言之,鉴定人未到庭的,鉴定意见最终不得作为定案依据。
6.证人、鉴定人具有专门知识的人不得旁听,而且向他们发问的时候应当分别进行。
7.法庭调取的证据也应当进行质证。但是,对于一些非关键性证据,有利于被告人量刑的证据,经双方没有异议的除外。
8.对于发现新的量刑证据的,一、法院自己发现的,应当通知检察院移送。二、被告人自己提出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一审;旁听;是否必须质证;
1.被害人、诉讼代理人没有到庭的,不影响开庭审理,人民法院可以继续开庭审理;辩护人经通知未到庭的,经过被告人同意,可以继续开庭审理,但是被告人属于应当法援的除外。
2.被告人出庭受审时不穿识别服。原则上不得使用戒具,例外时可以。
3.发问顺序是先控后辩;这个控是大控方:公诉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以及附民原告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在他们都发问完毕以后,才能轮到辩护方进行发问。
4.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以不被强制到庭,但是并没有免除其作证义务。对于其他证人,法院院长可以决定拘留,10日以下的司法拘留。
5.鉴定人经法院通知不到庭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依据。如果是因为正当理由或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到庭的(此时鉴定人主观上是想到庭的),此时法院可以决定延期审理。换言之,鉴定人未到庭的,鉴定意见最终不得作为定案依据。
6.证人、鉴定人具有专门知识的人不得旁听,而且向他们发问的时候应当分别进行。
7.法庭调取的证据也应当进行质证。但是,对于一些非关键性证据,有利于被告人量刑的证据,经双方没有异议的除外。
8.对于发现新的量刑证据的,一、法院自己发现的,应当通知检察院移送。二、被告人自己提出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新东方辞退拒调岗员工被判赔38.25万#
热知识:公司不可以随便调岗,必须跟员工协商达成一致才能调,一般岗位都是写在劳动合同里的,调岗严格来讲就是调整劳动合同条款,因此原则上需要跟员工协商一致才能调。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也意味着,在劳动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调整岗位作为合同变更的重要内容,须满足两个基本前提:
1、双方协商一致;
2、采取书面形式。
二者缺一不可,用人单位若没有经过协商一致而单方调岗,员工有权拒绝。劳动合同应当按原约定继续履行。公司若以拒调岗的理由辞退员工,请积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热知识:公司不可以随便调岗,必须跟员工协商达成一致才能调,一般岗位都是写在劳动合同里的,调岗严格来讲就是调整劳动合同条款,因此原则上需要跟员工协商一致才能调。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也意味着,在劳动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调整岗位作为合同变更的重要内容,须满足两个基本前提:
1、双方协商一致;
2、采取书面形式。
二者缺一不可,用人单位若没有经过协商一致而单方调岗,员工有权拒绝。劳动合同应当按原约定继续履行。公司若以拒调岗的理由辞退员工,请积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谭乔自曝或面临牢狱之灾#
我们的商标法是有漏洞的。
商标保护,原则上是保护商标背后的商品的权利。
我们的商标制度,是采取“注册在先”原则。就是谁先提交注册文件,谁先取得商标所有权,法规只认这个。
这就给抢注的人提供了空间。
一些国家(比如美国),采用“使用在先”的原则。就是谁能举证先使用了商标,谁就拥有商标的优先权。
当然,使用在先的司法认定成本高,取证比较难,但是它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实际上Trump商标在中国侵权官司,也是这个问题,就是涉及到谁先创造和使用这个商标,与谁先注册这个商标的矛盾。
恶意商标注册,几乎没有例外,都是针对已经在使用的商标进行恶意注册,然后反诉商标使用者。
中国早期的商标法规,是在市场化不发达时候出现的,没有充分考虑恶意注册的问题,这个应该进行立法修改。
在出现恶意注册的时候,应该充分考虑“使用在先”的实际情况,不能让2018年成立的公司逆时光去起诉20年前使用这一商标和元素的企业。
看起来这是谭谈交通的个案,背后是整个知识产权法规体系的漏洞和执法原则问题。希望知识产权和立法部门早点解决这个问题。
不能让中国司法成了笑话。
虽然,可笑的事情太多了。
#微博新知博主#
我们的商标法是有漏洞的。
商标保护,原则上是保护商标背后的商品的权利。
我们的商标制度,是采取“注册在先”原则。就是谁先提交注册文件,谁先取得商标所有权,法规只认这个。
这就给抢注的人提供了空间。
一些国家(比如美国),采用“使用在先”的原则。就是谁能举证先使用了商标,谁就拥有商标的优先权。
当然,使用在先的司法认定成本高,取证比较难,但是它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实际上Trump商标在中国侵权官司,也是这个问题,就是涉及到谁先创造和使用这个商标,与谁先注册这个商标的矛盾。
恶意商标注册,几乎没有例外,都是针对已经在使用的商标进行恶意注册,然后反诉商标使用者。
中国早期的商标法规,是在市场化不发达时候出现的,没有充分考虑恶意注册的问题,这个应该进行立法修改。
在出现恶意注册的时候,应该充分考虑“使用在先”的实际情况,不能让2018年成立的公司逆时光去起诉20年前使用这一商标和元素的企业。
看起来这是谭谈交通的个案,背后是整个知识产权法规体系的漏洞和执法原则问题。希望知识产权和立法部门早点解决这个问题。
不能让中国司法成了笑话。
虽然,可笑的事情太多了。
#微博新知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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