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规划院工作组在赴甘洛县开展项目踏勘途中发生车辆侧翻事故】12月12日,省国土规划院数据中心师灿旸等4名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组,在赴凉山州甘洛县进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立项踏勘途中,于距离甘洛县城14公里的苏雄乡省道发生车辆侧翻。
事故造成三名人员手部擦伤、腰部拉伤,一名人员双腿软组织拉伤,但工作组人员在甘洛县人民医院进行简单的检查治疗后,考虑脱贫攻坚时间紧、任务重,仍然坚持带伤完成踏勘工作。
工作组车辆于当日上午8:00从成都出发,在行驶至距离甘洛县城14公里的苏雄乡时,由于当地气温较低,道路地面湿滑和山路狭窄等原因,致使车辆发生侧翻。事故发生后,甘洛县国土资源局及省国土规划院第一组先行到达踏勘人员近十人,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救援工作。
据悉,省国土规划院第一批次共承担120多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立项踏勘工作。凉山州多地为国家深度贫困县,是全国脱贫攻坚工作的重中之重,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是助推脱贫攻坚、改善当地民生的重要推手,得到省厅及省国土规划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在接到任务后第一时间安排技术人员开展相关工作,在确保项目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后,力争项目尽早落地实施。此次省国土规划院抽调共30多人,分5组,同时赶赴凉山州甘洛县、金阳县、越西县,甘孜州巴塘县和巴中市通江县开展立项踏勘工作。
事故造成三名人员手部擦伤、腰部拉伤,一名人员双腿软组织拉伤,但工作组人员在甘洛县人民医院进行简单的检查治疗后,考虑脱贫攻坚时间紧、任务重,仍然坚持带伤完成踏勘工作。
工作组车辆于当日上午8:00从成都出发,在行驶至距离甘洛县城14公里的苏雄乡时,由于当地气温较低,道路地面湿滑和山路狭窄等原因,致使车辆发生侧翻。事故发生后,甘洛县国土资源局及省国土规划院第一组先行到达踏勘人员近十人,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救援工作。
据悉,省国土规划院第一批次共承担120多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立项踏勘工作。凉山州多地为国家深度贫困县,是全国脱贫攻坚工作的重中之重,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是助推脱贫攻坚、改善当地民生的重要推手,得到省厅及省国土规划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在接到任务后第一时间安排技术人员开展相关工作,在确保项目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后,力争项目尽早落地实施。此次省国土规划院抽调共30多人,分5组,同时赶赴凉山州甘洛县、金阳县、越西县,甘孜州巴塘县和巴中市通江县开展立项踏勘工作。
【10月1日开始缴费,220元/人,事关西昌人2019年医保!】
一、参保范围 在西昌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城乡居民(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除外),含长期在市内居住且未在户籍地参保的居民。
二、缴费标准 2019年度,凉山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220元,不再区分成年人和学生儿童。原城镇居民(部分中小学生)已缴至2018年8月的,待遇享受期顺延至2018年12月31日止。特殊人群按本通知第四条计算缴费标准。
三、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应于年末集中参(续)保期内办理次年参保缴费,由户籍所在社区、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组织参保缴费,集中缴费期为2018年10月1日至12月20日,逾期视为脱(断)保。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学生由学校组织参保缴费,参保主体为州医保局,集中缴费期为9月1日至10月30日。
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城乡困难居民参保缴费相关规定
(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应缴的220元由财政部门全额代缴,各级财政分担比例另行通知。
(二)民政资助对象和标准
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以下人员
1、经市民政局认定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和农村低保待遇中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由民政医疗救助资金每人资助160元,低保对象个人缴费60元。
2、经市民政局认定的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原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孤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份由民政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资助。
3、经市民政局认定的享受国家定期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份由民政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全额资助。
4、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低收入家庭(即: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低于低保标准2倍的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未成年人,经个人书面申请,村(社区)和乡镇(街道办事处)认定符合条件的,完成《西昌市低收入家庭中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未成年人资助参保认定表》(表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应缴的220元,由民政医疗救助资金补助160元,个人缴费60元。
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和重点优抚对象以2018年9月20日市民政局提供的人员花名册为准。
一、参保范围 在西昌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城乡居民(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除外),含长期在市内居住且未在户籍地参保的居民。
二、缴费标准 2019年度,凉山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220元,不再区分成年人和学生儿童。原城镇居民(部分中小学生)已缴至2018年8月的,待遇享受期顺延至2018年12月31日止。特殊人群按本通知第四条计算缴费标准。
三、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应于年末集中参(续)保期内办理次年参保缴费,由户籍所在社区、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组织参保缴费,集中缴费期为2018年10月1日至12月20日,逾期视为脱(断)保。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学生由学校组织参保缴费,参保主体为州医保局,集中缴费期为9月1日至10月30日。
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城乡困难居民参保缴费相关规定
(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应缴的220元由财政部门全额代缴,各级财政分担比例另行通知。
(二)民政资助对象和标准
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以下人员
1、经市民政局认定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和农村低保待遇中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由民政医疗救助资金每人资助160元,低保对象个人缴费60元。
2、经市民政局认定的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原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孤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份由民政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资助。
3、经市民政局认定的享受国家定期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份由民政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全额资助。
4、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低收入家庭(即: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低于低保标准2倍的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未成年人,经个人书面申请,村(社区)和乡镇(街道办事处)认定符合条件的,完成《西昌市低收入家庭中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未成年人资助参保认定表》(表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应缴的220元,由民政医疗救助资金补助160元,个人缴费60元。
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和重点优抚对象以2018年9月20日市民政局提供的人员花名册为准。
#眉山新闻#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与凉山州签订助力脱贫攻坚 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协议】在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闭幕之际,6月30日,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与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签署了助力脱贫攻坚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协议,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深化区城合作,精准助力凉山彝族自治州脱贫攻坚,加快推动天府新区建设。省政协副主席、凉山州委书记林书成,市委书记慕新海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罗佳明出席。凉山州委副书记、州长苏嘎尔布主持签约仪式。市委副书记黄剑东出席。
林书成在讲话中说,本次协议的签署是贯彻落实省委部署要求,综合帮扶凉山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具体行动,充分体现了眉山市委、市政府对凉山脱贫攻坚的关心支持。眉山和凉山分属四川环成都经济圈、攀西经济区的重要经济板块,是全省构建“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发展格局的重要支点,发展潜力巨大。希望眉凉双方以这次签约为契机,积极推进区域协同创新发展,推动土地指标流转项目尽快落地,畅通土地指标流转交易渠道,进一步拓宽两地合作领域,在优势资源开发、社会民生、产业创新、康养旅游、教育医疗等领域加强合作,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实现互惠互利、共赢发展。https://t.cn/RruZSxn
林书成在讲话中说,本次协议的签署是贯彻落实省委部署要求,综合帮扶凉山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具体行动,充分体现了眉山市委、市政府对凉山脱贫攻坚的关心支持。眉山和凉山分属四川环成都经济圈、攀西经济区的重要经济板块,是全省构建“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发展格局的重要支点,发展潜力巨大。希望眉凉双方以这次签约为契机,积极推进区域协同创新发展,推动土地指标流转项目尽快落地,畅通土地指标流转交易渠道,进一步拓宽两地合作领域,在优势资源开发、社会民生、产业创新、康养旅游、教育医疗等领域加强合作,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实现互惠互利、共赢发展。https://t.cn/RruZSx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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