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上午9时许,孙某驾驶苏NXXX5X小型普通客车沿北京路由东向西行驶时,与由南向北张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刮擦,造成两车损坏,无人受伤,现场孙某酒精呼气测试为0,
经查,孙某称自己驾车沿北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一处斑马线处前,因看了眼导航提示,再转过头时突然发现车前的斑马线上有一辆正在过道路的电动自行车,自己急忙向右打方向,导致车辆失控撞进路边的绿化带中,因车速较快,驾驶室及副驾驶的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所幸没有造成人员受伤。 https://t.cn/R2Wx0Qh
经查,孙某称自己驾车沿北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一处斑马线处前,因看了眼导航提示,再转过头时突然发现车前的斑马线上有一辆正在过道路的电动自行车,自己急忙向右打方向,导致车辆失控撞进路边的绿化带中,因车速较快,驾驶室及副驾驶的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所幸没有造成人员受伤。 https://t.cn/R2Wx0Qh
【港台明星纷纷发声断绝合作,杜姓港星却发狂言:我穿它我骄傲】
最近几天,一批国外的时尚品牌接连表态拒用新疆棉,并作出颠倒黑白的言论,引发国内网友的一致愤慨,在网上发起反击,表示宁可不买这些衣服,不能听任他们信口雌黄,大家一致对外,导致这些品牌的专卖店目前门可罗雀,生意大打折扣。
此情此景,平时站在时尚前沿的影视圈明星也都没有回避,而是用行动表态,与这些别有用心的公司结束合作关系,包括黄轩、王一博、宋茜等大批明星都不计个人得失,终止了各种代言或商业合作。
很多港台明星也集体表示与国家站在一起,包括欧阳娜娜、彭于晏、张钧甯、许光汉、陈立农都陆续发声,正式宣布结束之前的合作。
陈奕迅也破天荒表示发声明,断绝与体育大鳄的合作关系。
影视圈空前团结,可是,在这一边倒的情况中,却出现了一个不和谐的声音,一位杜姓港星在个人的国外社交媒体上发声:我穿Nxxx我骄傲。
并配上一张穿着该运动鞋的照片,态度极为滑稽,堪称逆天而为,引来网友的哄笑,真的想红想疯了吗?用这种方式博眼球。
此次事件,这些国外品牌颠倒是非,居心叵测的同时又不自量力,可笑的是杜姓港星甘做跳梁小丑,必然会和他的外国金主们一样自讨苦吃,被钉在耻辱柱上。
#斯凯奇声明中国供应商没有强制劳工##BCI上海代表处发布声明#
最近几天,一批国外的时尚品牌接连表态拒用新疆棉,并作出颠倒黑白的言论,引发国内网友的一致愤慨,在网上发起反击,表示宁可不买这些衣服,不能听任他们信口雌黄,大家一致对外,导致这些品牌的专卖店目前门可罗雀,生意大打折扣。
此情此景,平时站在时尚前沿的影视圈明星也都没有回避,而是用行动表态,与这些别有用心的公司结束合作关系,包括黄轩、王一博、宋茜等大批明星都不计个人得失,终止了各种代言或商业合作。
很多港台明星也集体表示与国家站在一起,包括欧阳娜娜、彭于晏、张钧甯、许光汉、陈立农都陆续发声,正式宣布结束之前的合作。
陈奕迅也破天荒表示发声明,断绝与体育大鳄的合作关系。
影视圈空前团结,可是,在这一边倒的情况中,却出现了一个不和谐的声音,一位杜姓港星在个人的国外社交媒体上发声:我穿Nxxx我骄傲。
并配上一张穿着该运动鞋的照片,态度极为滑稽,堪称逆天而为,引来网友的哄笑,真的想红想疯了吗?用这种方式博眼球。
此次事件,这些国外品牌颠倒是非,居心叵测的同时又不自量力,可笑的是杜姓港星甘做跳梁小丑,必然会和他的外国金主们一样自讨苦吃,被钉在耻辱柱上。
#斯凯奇声明中国供应商没有强制劳工##BCI上海代表处发布声明#
#两客一危一货#十次事故九次快 超速致祸需谨记
2021年2月8日20:36分,郑某某(男,虞城县王集乡人,驾驶证号:4123211970XXX657XX,准驾车型A2)
驾驶豫NV19XX(豫NXXX3挂)重型半挂货车沿316省道由东向西行驶至裴村店乡谢王庄村西头时,将行人张某(男,38岁,杞县裴村店乡谢王庄村人)撞到,造成张某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经河南至公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鉴定,事发时豫NXXXX挂欧曼牌重型货车事发时行驶速度介于73km/h--76km/h之间。一般情况下,国省道行车速度不高于70km/h。为确保行车安全,行经城市、农村、学校等路段时,车速更应降低。
责任认定:郑某某驾驶车辆违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无责任。目前,驾驶人郑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杞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仍在办理中。
杞县交警提示:汽车速度越快,它所蕴含的能量就越大,对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也越大。十次事故九次快,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幸福,请勿超速行驶!
2021年2月8日20:36分,郑某某(男,虞城县王集乡人,驾驶证号:4123211970XXX657XX,准驾车型A2)
驾驶豫NV19XX(豫NXXX3挂)重型半挂货车沿316省道由东向西行驶至裴村店乡谢王庄村西头时,将行人张某(男,38岁,杞县裴村店乡谢王庄村人)撞到,造成张某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经河南至公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鉴定,事发时豫NXXXX挂欧曼牌重型货车事发时行驶速度介于73km/h--76km/h之间。一般情况下,国省道行车速度不高于70km/h。为确保行车安全,行经城市、农村、学校等路段时,车速更应降低。
责任认定:郑某某驾驶车辆违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无责任。目前,驾驶人郑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杞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仍在办理中。
杞县交警提示:汽车速度越快,它所蕴含的能量就越大,对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也越大。十次事故九次快,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幸福,请勿超速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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