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民生领域 破除行业潜规则# 浙江公布#铁拳# #亮剑2022# 行动首批典型案例】自今年3月初浙江省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和“亮剑2022”保障民生安全综合执法行动以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克服疫情困难,围绕行动重点目标任务,查处了一批涉及民生、防疫领域的大案要案。今天(4月19日),该局对外公布了首批典型案例,涉及销售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的盲盒、未经注册的婴儿配方粉、生产销售不合格口罩、销售不合格电动车、非法经营肉毒素、直播带货虚假宣传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违法案件。
据了解,“铁拳”行动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部署的,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风险最大”的重点领域,严厉打击食用油掺杂掺假、声称减肥壮阳等食品非法添加、油品质量违法和加油站计量作弊、“神医”“神药”等虚假违法广告、医疗美容领域虚假宣传、翻新“黑气瓶”和劣质燃气具、超期未检电梯、面向未成年人开展“无底线营销”等八大类违法行为的全国性执法行动。“亮剑”行动则是具有浙江辨识度的市场监管执法标志性品牌,今年的“亮剑2022”保障民生安全综合执法行动在“铁拳”行动八大类重点违法行为基础上,结合浙江实际进行拓展和延伸,创新拓展执法领域,破潜行业潜规则。近期,以食品安全、重点商品质量、特殊人群消费安全三大领域为重点,特别是针对盲盒经营、医疗美容、婴幼儿食品、防疫物资、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中发生的违法行为开展针对性执法打击,查办了一批民生领域的大案要案。
“铁拳”行动和“亮剑2022”保障民生安全综合执法行动以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克服疫情困难,围绕行动重点目标任务,充分运用浙江市场监管执法在线,全面实现案件查办全流程网上办理、审核,报送、分析,进一步提升办案效率。截至目前,全省“亮剑2022”保障民生安全综合执法行动立案3673件,结案2978件,罚没款4931.65万元,移送42件;“铁拳”行动立案116件,结案73件,罚没款122.88万元,移送8件。
此次公布的是第一批典型案例具体包括:
一、宁波市查处上海某公司网络销售盲盒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案
3月11日,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对上海某公司网络销售盲盒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上海某公司系国内某知名品牌盲盒线上运营商,通过天猫旗舰店进行盲盒销售。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在售的盲盒共100余款,价格从29元/件到897元/套不等,其中30余款明示抽中概论的盲盒,在其产品介绍页面标明隐藏款抽中率大多为1/96和1/144,限量款盲盒抽中率低至1/500,其余70余款未表明抽中概率。当事人不告知消费者关于盲盒隐藏款、限量款抽中率的行为,涉嫌构成《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第(八)项规定之“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盲盒经济作为近几年发展起来的新业态,受到年轻消费者甚至未成年人的追捧,但也暴露出诸多问题,引发大量消费投诉,其中,对盲盒隐藏款和限量款不明示抽中率是其中较突出的违法行为。商家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明示告知所售商品中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
二、温州市查处温州市孖咪乐食品有限公司销售未经注册的婴儿配方粉案
2022年1月30日,温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温州市孖咪乐食品有限公司经营未经注册的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81罐涉案婴儿配方粉,没收违法所得924元,罚款259000元的行政处罚。
温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有关线索对温州市孖咪乐食品有限公司开展检查,现场查获尚未销售的“金装纽太特”深度水解乳清蛋白婴儿配方粉共81罐,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产品在的我国注册信息,执法人员依法扣押上述产品。经查,上述“金装纽太特”深度水解乳清蛋白婴儿配方粉作为牛奶蛋白过敏婴儿的辅食,根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属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未经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注册,不得销售。当事人共购入上述产品84罐,已销售3罐,销售价格为308元/罐,违法所得924元,产品货值为25872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条的规定,温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三、义乌市查处楼某生产销售不合格口罩案
2022年3月9日,义乌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楼某生产销售不合格口罩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涉案口罩117万只,罚款138.05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当事人于2020年4月购进一批标注生产厂家为安徽某公司的一次性口罩,后因订单需求,安排员工将上述一次性口罩的包装、合格证替换成玉山县某公司一次性口罩的包装、合格证。执法人员在现场查获标注生产厂家为玉山县某公司的一次性口罩共计1127500只,标注生产厂家为安徽某公司的一次性口罩共计42500只。经检验,上述口罩均为不合格产品。涉案口罩还未售出即被查获,无违法所得。根据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定,上述口罩单价1.1元/只,涉案货值128.7万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条的规定,义乌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四、德清县查处德清弘远食品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大米制品生产经营活动案
2022年2月24日,德清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德清弘远食品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大米制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大米1245千克,没收机器2台,没收违法所得1826.8元,罚款人民币231062.4元的行政处罚。
德清县市场监管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对大米进行拆封及分包,现场发现已封口的透明装白包大米87包,已分装完的生态珍珠米165袋、禾清园稻花香米15袋、五常大米5袋,当事人无法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执法人员对上述产品予以查封。经查,当事人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情况下,自2021年6月25日起在分装车间开始拆包、分装大米,将同款产品拆包重新包装不同规格对外销售。截至案发,当事人共分装大米货值金额77020.8元,违法所得1826.8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德清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五、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查处金华市婺城区锦钻电动车商行、金华市婺城区奕言电动车商行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案
2022年1月26日,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对金华市婺城区锦钻电动车商行、金华市婺城区奕言电动车商行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共作出没收16辆电动自行车,没收违法所得3250元,罚款27万元的行政处罚。
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对当事人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共有16辆五星钻豹牌电动自行车涉嫌改装,执法人员对上述产品予以查封。经检验,涉案电动自行车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为不合格产品。经查,两家电动自行车商行均为同一人施某所有。2021年8月,施某为增加销量,共将81辆五星钻豹牌电动自行车私自进行改装,其中65辆已销售完毕,共获利3250元,其余16辆被执法人员查获,货值金额共计133530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六、诸暨市查处朱某等人非法经营肉毒素案
2022年3月8日,诸暨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等部门查处朱某等人非法经营肉毒素案,捣毁非法销售肉毒素窝点1个,目前已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涉案金额超千万元。
诸暨市市场监管局根据该市卫生局线索,摸排发现有不法商贩销售来源不明的医疗美容产品。该局通过深度走访调查,联合公安等部门在某出租房内当场抓获朱某等人,同时查获肉毒素3000余盒、玻尿酸和瘦脸针2000余盒(剂)、注射针剂5000余剂、减肥药1000余粒,另有不明来源化妆品2万余盒(剂)。经查,朱某等人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于2018年起从韩国购进大量肉毒素、医疗器械、化妆品,并通过微信等渠道将产品销往全国各地,下家多达数百人,遍布20余省份,涉案肉毒素产品均无药品批准文号和相关批准信息。
经初步核算,当事人涉案货值金额超千万元。因涉案金额巨大,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诸暨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朱某等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江山市查处衢州捷康蓓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夸大普通食品有疾病治疗功能案
2022年2月15日,江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衢州捷康蓓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宣称普通食品有疾病治疗功能的虚假宣传行为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江山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投诉举报,对衢州捷康蓓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对普通食品作有疾病治疗功能的虚假宣传。经查,当事人从2021年3月开始从事益迦膳品牌系列食品(均为普通食品)销售活动。在销售过程中,当事人利用店内广告牌、广告纸、宣传册、LED显示屏、电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消费者宣传其所售的迦膳品牌系列食品具有降血压、降血糖、降血脂、降尿酸功效,且当事人根据服用益迦膳食品的反馈情况要求消费者减少或停用相应疾病的治疗药物。截至案发,当事人共销售益迦膳系列食品90盒,销售总金额130500元。
当事人上述虚假宣传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江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做出行政处罚。
八、杭州市萧山区查处杭州某公司直播带货虚假宣传案
2022年1月26日,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杭州某公司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当事人在淘宝网的直播销售行为进行调查。经查,当事人在2020年9月至2021年5月期间,通过淘宝网直播销售部分珠宝、首饰、玉石等产品时,在宣传中存在假冒商品产地、年份,伪造、套用鉴定证书,将人工制造产品宣传为纯天然产品等虚假宣传行为,吸引消费者购买,上述商品销售额为155352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管局对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同时,该局责令当事人发布情况说明,同意消费者就问题产品进行退货退款,目前部分款项已退还消费者。
九、舟山市查处姚某销售以假充真不合格钢材案
2022年1月10日,舟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姚某销售以假充真不合格钢材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6万元的行政处罚。
舟山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当事人进行检查,现场发现8支合金结构钢,根据当事人提供的钢材合格证明书,显示该批钢材生产厂方为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经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鉴定,上述合格证明书系伪造,判定当事人销售的钢材为假冒产品。经查,2020年4月,当事人通过网络找到山东八钢特殊钢有限公司,购进钢材50支共33.06吨,进价7160元/吨。截至案发,当事人共销售34支合金结构钢,销售金额257012元,自用8支作为加工螺杆产品的原材料,尚有8支在库。经检验,上述合金结构钢均为不合格产品。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舟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并将山东八钢特殊钢有限公司涉嫌违法线索移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十、嘉善县查处嘉善县某店铺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案
2022年3月31日,嘉善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嘉善县某店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相关食品30盒并罚款5100元的行政处罚。
嘉善县市场监管局在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检查中,发现一小学周边某店铺正在销售外包装标注“蛋疼含片”“节操片”“脑残片”等字样的奶味片糖和外包装近似杜蕾斯产品且外包装标注“超薄装”“活力装”等字样的预包装食品软糖,执法人员依法扣押上述食品共30盒。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9月购进上述奶味片糖87盒、售价10元/盒,软糖10盒、售价15元/盒。上述产品面向周边学生进行销售,货值金额1020元。
当事人销售上述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相关规定,2022年3月31日,嘉善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记者:赵鹏 通讯员:市闻)
据了解,“铁拳”行动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部署的,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风险最大”的重点领域,严厉打击食用油掺杂掺假、声称减肥壮阳等食品非法添加、油品质量违法和加油站计量作弊、“神医”“神药”等虚假违法广告、医疗美容领域虚假宣传、翻新“黑气瓶”和劣质燃气具、超期未检电梯、面向未成年人开展“无底线营销”等八大类违法行为的全国性执法行动。“亮剑”行动则是具有浙江辨识度的市场监管执法标志性品牌,今年的“亮剑2022”保障民生安全综合执法行动在“铁拳”行动八大类重点违法行为基础上,结合浙江实际进行拓展和延伸,创新拓展执法领域,破潜行业潜规则。近期,以食品安全、重点商品质量、特殊人群消费安全三大领域为重点,特别是针对盲盒经营、医疗美容、婴幼儿食品、防疫物资、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中发生的违法行为开展针对性执法打击,查办了一批民生领域的大案要案。
“铁拳”行动和“亮剑2022”保障民生安全综合执法行动以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克服疫情困难,围绕行动重点目标任务,充分运用浙江市场监管执法在线,全面实现案件查办全流程网上办理、审核,报送、分析,进一步提升办案效率。截至目前,全省“亮剑2022”保障民生安全综合执法行动立案3673件,结案2978件,罚没款4931.65万元,移送42件;“铁拳”行动立案116件,结案73件,罚没款122.88万元,移送8件。
此次公布的是第一批典型案例具体包括:
一、宁波市查处上海某公司网络销售盲盒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案
3月11日,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对上海某公司网络销售盲盒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上海某公司系国内某知名品牌盲盒线上运营商,通过天猫旗舰店进行盲盒销售。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在售的盲盒共100余款,价格从29元/件到897元/套不等,其中30余款明示抽中概论的盲盒,在其产品介绍页面标明隐藏款抽中率大多为1/96和1/144,限量款盲盒抽中率低至1/500,其余70余款未表明抽中概率。当事人不告知消费者关于盲盒隐藏款、限量款抽中率的行为,涉嫌构成《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第(八)项规定之“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盲盒经济作为近几年发展起来的新业态,受到年轻消费者甚至未成年人的追捧,但也暴露出诸多问题,引发大量消费投诉,其中,对盲盒隐藏款和限量款不明示抽中率是其中较突出的违法行为。商家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明示告知所售商品中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
二、温州市查处温州市孖咪乐食品有限公司销售未经注册的婴儿配方粉案
2022年1月30日,温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温州市孖咪乐食品有限公司经营未经注册的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81罐涉案婴儿配方粉,没收违法所得924元,罚款259000元的行政处罚。
温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有关线索对温州市孖咪乐食品有限公司开展检查,现场查获尚未销售的“金装纽太特”深度水解乳清蛋白婴儿配方粉共81罐,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产品在的我国注册信息,执法人员依法扣押上述产品。经查,上述“金装纽太特”深度水解乳清蛋白婴儿配方粉作为牛奶蛋白过敏婴儿的辅食,根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属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未经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注册,不得销售。当事人共购入上述产品84罐,已销售3罐,销售价格为308元/罐,违法所得924元,产品货值为25872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条的规定,温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三、义乌市查处楼某生产销售不合格口罩案
2022年3月9日,义乌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楼某生产销售不合格口罩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涉案口罩117万只,罚款138.05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当事人于2020年4月购进一批标注生产厂家为安徽某公司的一次性口罩,后因订单需求,安排员工将上述一次性口罩的包装、合格证替换成玉山县某公司一次性口罩的包装、合格证。执法人员在现场查获标注生产厂家为玉山县某公司的一次性口罩共计1127500只,标注生产厂家为安徽某公司的一次性口罩共计42500只。经检验,上述口罩均为不合格产品。涉案口罩还未售出即被查获,无违法所得。根据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定,上述口罩单价1.1元/只,涉案货值128.7万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条的规定,义乌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四、德清县查处德清弘远食品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大米制品生产经营活动案
2022年2月24日,德清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德清弘远食品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大米制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大米1245千克,没收机器2台,没收违法所得1826.8元,罚款人民币231062.4元的行政处罚。
德清县市场监管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对大米进行拆封及分包,现场发现已封口的透明装白包大米87包,已分装完的生态珍珠米165袋、禾清园稻花香米15袋、五常大米5袋,当事人无法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执法人员对上述产品予以查封。经查,当事人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情况下,自2021年6月25日起在分装车间开始拆包、分装大米,将同款产品拆包重新包装不同规格对外销售。截至案发,当事人共分装大米货值金额77020.8元,违法所得1826.8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德清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五、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查处金华市婺城区锦钻电动车商行、金华市婺城区奕言电动车商行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案
2022年1月26日,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对金华市婺城区锦钻电动车商行、金华市婺城区奕言电动车商行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共作出没收16辆电动自行车,没收违法所得3250元,罚款27万元的行政处罚。
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对当事人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共有16辆五星钻豹牌电动自行车涉嫌改装,执法人员对上述产品予以查封。经检验,涉案电动自行车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为不合格产品。经查,两家电动自行车商行均为同一人施某所有。2021年8月,施某为增加销量,共将81辆五星钻豹牌电动自行车私自进行改装,其中65辆已销售完毕,共获利3250元,其余16辆被执法人员查获,货值金额共计133530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六、诸暨市查处朱某等人非法经营肉毒素案
2022年3月8日,诸暨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等部门查处朱某等人非法经营肉毒素案,捣毁非法销售肉毒素窝点1个,目前已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涉案金额超千万元。
诸暨市市场监管局根据该市卫生局线索,摸排发现有不法商贩销售来源不明的医疗美容产品。该局通过深度走访调查,联合公安等部门在某出租房内当场抓获朱某等人,同时查获肉毒素3000余盒、玻尿酸和瘦脸针2000余盒(剂)、注射针剂5000余剂、减肥药1000余粒,另有不明来源化妆品2万余盒(剂)。经查,朱某等人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于2018年起从韩国购进大量肉毒素、医疗器械、化妆品,并通过微信等渠道将产品销往全国各地,下家多达数百人,遍布20余省份,涉案肉毒素产品均无药品批准文号和相关批准信息。
经初步核算,当事人涉案货值金额超千万元。因涉案金额巨大,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诸暨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朱某等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江山市查处衢州捷康蓓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夸大普通食品有疾病治疗功能案
2022年2月15日,江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衢州捷康蓓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宣称普通食品有疾病治疗功能的虚假宣传行为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江山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投诉举报,对衢州捷康蓓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对普通食品作有疾病治疗功能的虚假宣传。经查,当事人从2021年3月开始从事益迦膳品牌系列食品(均为普通食品)销售活动。在销售过程中,当事人利用店内广告牌、广告纸、宣传册、LED显示屏、电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消费者宣传其所售的迦膳品牌系列食品具有降血压、降血糖、降血脂、降尿酸功效,且当事人根据服用益迦膳食品的反馈情况要求消费者减少或停用相应疾病的治疗药物。截至案发,当事人共销售益迦膳系列食品90盒,销售总金额130500元。
当事人上述虚假宣传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江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做出行政处罚。
八、杭州市萧山区查处杭州某公司直播带货虚假宣传案
2022年1月26日,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杭州某公司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当事人在淘宝网的直播销售行为进行调查。经查,当事人在2020年9月至2021年5月期间,通过淘宝网直播销售部分珠宝、首饰、玉石等产品时,在宣传中存在假冒商品产地、年份,伪造、套用鉴定证书,将人工制造产品宣传为纯天然产品等虚假宣传行为,吸引消费者购买,上述商品销售额为155352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管局对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同时,该局责令当事人发布情况说明,同意消费者就问题产品进行退货退款,目前部分款项已退还消费者。
九、舟山市查处姚某销售以假充真不合格钢材案
2022年1月10日,舟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姚某销售以假充真不合格钢材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6万元的行政处罚。
舟山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当事人进行检查,现场发现8支合金结构钢,根据当事人提供的钢材合格证明书,显示该批钢材生产厂方为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经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鉴定,上述合格证明书系伪造,判定当事人销售的钢材为假冒产品。经查,2020年4月,当事人通过网络找到山东八钢特殊钢有限公司,购进钢材50支共33.06吨,进价7160元/吨。截至案发,当事人共销售34支合金结构钢,销售金额257012元,自用8支作为加工螺杆产品的原材料,尚有8支在库。经检验,上述合金结构钢均为不合格产品。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舟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并将山东八钢特殊钢有限公司涉嫌违法线索移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十、嘉善县查处嘉善县某店铺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案
2022年3月31日,嘉善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嘉善县某店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相关食品30盒并罚款5100元的行政处罚。
嘉善县市场监管局在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检查中,发现一小学周边某店铺正在销售外包装标注“蛋疼含片”“节操片”“脑残片”等字样的奶味片糖和外包装近似杜蕾斯产品且外包装标注“超薄装”“活力装”等字样的预包装食品软糖,执法人员依法扣押上述食品共30盒。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9月购进上述奶味片糖87盒、售价10元/盒,软糖10盒、售价15元/盒。上述产品面向周边学生进行销售,货值金额1020元。
当事人销售上述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相关规定,2022年3月31日,嘉善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记者:赵鹏 通讯员:市闻)
【维权3.15丨“藏”在玩具里的儿童化妆品 谁来监管?】#全民维权315##维权不止315##315消费者权益日# 近来,由口红、眼影、腮红等组成的“儿童梳妆台”玩具活跃在消费市场,多个单品线上月销量突破千件。有家长质疑称,“此类商品价格便宜,成分不详,不知道是否会对孩子皮肤造成伤害?”
记者调查发现,线上线下售卖此类商品的以玩具店为主,商品备案也不属于化妆品管理范畴。但多数消费者表示并不知情,不少孩子直接使用在脸部。
线上线下销售火热 商品未标明妆字号许可证
根据考拉海购2020年7月发布的数据显示,儿童彩妆同比上年增长300%;2020年5月,儿童化妆品的整体销售额增长超1200%。西部网·陕西头条记者在淘宝上搜索“儿童美妆”显示,按销量从高到低排序,排在第一位的产品月销量6000+,前五名产品售价10-50元不等。在拼多多、小红书等电商平台上,类似的产品也不在少数。
在一家电商平台上,记者搜索到一款标价为239元的“儿童化妆品公主彩妆盒套装”儿童彩妆,彩妆盒内有粉饼、啫喱、眼影、腮红、唇彩、指甲油、口红等,清洗方法仅需水或清洁剂即可,无需使用任何卸妆液。同时,彩妆还配有多个造型可爱的装饰品,十分吸引小孩子的注意。
记者注意到,在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中,该产品名称为静态塑胶玩具/儿童装扮套装玩具,但是并没有粉饼、眼影等产品的成分表和质检报告。
在记者的再三追问下,客服发来了产品的“化妆品检测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样品名称为莉姿小公主化妆箱,品牌为杜莉莎(TERESA),可溶性铅、锑、砷、汞等元素均为“合格”。记者随后查询得知,该检测报告所参照的GB6675.4-2014检测方法为玩具国家标准。
近日,记者对多个线下实体店进行了走访,发现儿童化妆品玩具多标有“彩妆”字样,但在产品外包装上并没有标注妆字号许可证,执行标准均为玩具类标准。
在西安碑林一家义乌百货批发城内,记者看到了多家玩具店内均有销售儿童化妆品玩具,产品适龄较低,材质多为塑胶类,同样未标明妆字号许可证。
“这款玩具卖的挺好,上边也标注了成分。涂抹到身体上后用水洗就可以了,十分简单。”店主告诉记者,根据规格不同价格分为80元到200元不等,每天的批发量比较大。
在母婴用品店内,记者并没有发现有类似儿童化妆品商品在售。“到底是化妆品还是玩具,我也说不准。”销售人员表示,目前店内面向儿童所售的产品多为润肤露、防晒霜、爽身粉等,其他没有检验报告的没有售卖。
“藏”在玩具里的儿童化妆品有啥危害?
以儿童化妆品售卖,实际是没有检验合格证的玩具,“藏”在玩具里的儿童化妆品巧妙地躲过了备案监管,消费者对此是否知情?使用这类的“化妆品”又会有什么危害?
陈女士的孩子正在就读二年级。学校组织的节目表演经常要求带妆,为了图方便,就给孩子买了一套儿童化妆品玩具。“购买的时候销售人员说可以用于儿童化妆,使用后简单清洗即可,但没有留意是不是有化妆品许可。”
市民沈女士则表示,儿童彩妆的价格便宜,一般买回来是为了涂抹在玩具娃娃脸上,“看着不太放心,我不会把它用在孩子脸上。”
张女士是一名小学老师,由于节目表演经常需要为孩子进行简单的化妆。“我一般给孩子们化简单的妆,用的也是自己的化妆品,不太信任儿童化妆品。”
“目前大多数在售的儿童彩妆玩具并不是国家药监局审批合格的产品。”陕西省人民医院皮肤科住院医师陈静云告诉记者,长期使用儿童彩妆,其中的汞、铅等重金属会影响儿童神经系统的发育,含有的有机化学成分如不慎误食会影响消化道,同时可能会造成皮肤表面的瘙痒、红肿、结痂等不适症状。
陈静云表示,如果有使用儿童化妆品的需求,需选择国家药监局审批合格的产品,并且减少化妆品在面部停留的时间。“一旦发生不良反应,建议立即停止使用儿童化妆品,清洗面部残余的化妆品并送医就诊。”
2021年12月9日,国家药监局对外发布消息称,由眼影、腮红、口红、指甲油等组成的“儿童梳妆台”玩具,实际上是由玩具生产企业生产仅供玩偶等涂饰用的玩具产品,不作为化妆品管理。儿童将这类玩具误用为化妆品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其中表明,儿童化妆品标签上应当标注产品全成分等,国产化妆品应当标注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此外,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其标签必须标示“小金盾”;此前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其标签应当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标示“小金盾”。届时,请广大家长朋友在选购儿童化妆品时,关注“小金盾”标志。
针对儿童化妆品的乱象,北京、河南、四川、山西、辽宁等多地开始对儿童化妆品市场进行监管整顿。一方面将从生产环节对注册备案的产品和企业进行原料来源、产品标签等全方位检查;另一方面,将从经营环节对商超、母婴用品专卖店、婴幼儿洗浴中心、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等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陕西省社科院专家王晓勇表示,加强对儿童彩妆市场的制度法规建设,进行标准化的引导和规范,家长也要提高自身认识,正确看待和使用儿童化妆品。同时,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对假借玩具名义、缺少全成分、质量不合格的儿童彩妆坚决予以取缔。
记者调查发现,线上线下售卖此类商品的以玩具店为主,商品备案也不属于化妆品管理范畴。但多数消费者表示并不知情,不少孩子直接使用在脸部。
线上线下销售火热 商品未标明妆字号许可证
根据考拉海购2020年7月发布的数据显示,儿童彩妆同比上年增长300%;2020年5月,儿童化妆品的整体销售额增长超1200%。西部网·陕西头条记者在淘宝上搜索“儿童美妆”显示,按销量从高到低排序,排在第一位的产品月销量6000+,前五名产品售价10-50元不等。在拼多多、小红书等电商平台上,类似的产品也不在少数。
在一家电商平台上,记者搜索到一款标价为239元的“儿童化妆品公主彩妆盒套装”儿童彩妆,彩妆盒内有粉饼、啫喱、眼影、腮红、唇彩、指甲油、口红等,清洗方法仅需水或清洁剂即可,无需使用任何卸妆液。同时,彩妆还配有多个造型可爱的装饰品,十分吸引小孩子的注意。
记者注意到,在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中,该产品名称为静态塑胶玩具/儿童装扮套装玩具,但是并没有粉饼、眼影等产品的成分表和质检报告。
在记者的再三追问下,客服发来了产品的“化妆品检测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样品名称为莉姿小公主化妆箱,品牌为杜莉莎(TERESA),可溶性铅、锑、砷、汞等元素均为“合格”。记者随后查询得知,该检测报告所参照的GB6675.4-2014检测方法为玩具国家标准。
近日,记者对多个线下实体店进行了走访,发现儿童化妆品玩具多标有“彩妆”字样,但在产品外包装上并没有标注妆字号许可证,执行标准均为玩具类标准。
在西安碑林一家义乌百货批发城内,记者看到了多家玩具店内均有销售儿童化妆品玩具,产品适龄较低,材质多为塑胶类,同样未标明妆字号许可证。
“这款玩具卖的挺好,上边也标注了成分。涂抹到身体上后用水洗就可以了,十分简单。”店主告诉记者,根据规格不同价格分为80元到200元不等,每天的批发量比较大。
在母婴用品店内,记者并没有发现有类似儿童化妆品商品在售。“到底是化妆品还是玩具,我也说不准。”销售人员表示,目前店内面向儿童所售的产品多为润肤露、防晒霜、爽身粉等,其他没有检验报告的没有售卖。
“藏”在玩具里的儿童化妆品有啥危害?
以儿童化妆品售卖,实际是没有检验合格证的玩具,“藏”在玩具里的儿童化妆品巧妙地躲过了备案监管,消费者对此是否知情?使用这类的“化妆品”又会有什么危害?
陈女士的孩子正在就读二年级。学校组织的节目表演经常要求带妆,为了图方便,就给孩子买了一套儿童化妆品玩具。“购买的时候销售人员说可以用于儿童化妆,使用后简单清洗即可,但没有留意是不是有化妆品许可。”
市民沈女士则表示,儿童彩妆的价格便宜,一般买回来是为了涂抹在玩具娃娃脸上,“看着不太放心,我不会把它用在孩子脸上。”
张女士是一名小学老师,由于节目表演经常需要为孩子进行简单的化妆。“我一般给孩子们化简单的妆,用的也是自己的化妆品,不太信任儿童化妆品。”
“目前大多数在售的儿童彩妆玩具并不是国家药监局审批合格的产品。”陕西省人民医院皮肤科住院医师陈静云告诉记者,长期使用儿童彩妆,其中的汞、铅等重金属会影响儿童神经系统的发育,含有的有机化学成分如不慎误食会影响消化道,同时可能会造成皮肤表面的瘙痒、红肿、结痂等不适症状。
陈静云表示,如果有使用儿童化妆品的需求,需选择国家药监局审批合格的产品,并且减少化妆品在面部停留的时间。“一旦发生不良反应,建议立即停止使用儿童化妆品,清洗面部残余的化妆品并送医就诊。”
2021年12月9日,国家药监局对外发布消息称,由眼影、腮红、口红、指甲油等组成的“儿童梳妆台”玩具,实际上是由玩具生产企业生产仅供玩偶等涂饰用的玩具产品,不作为化妆品管理。儿童将这类玩具误用为化妆品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其中表明,儿童化妆品标签上应当标注产品全成分等,国产化妆品应当标注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此外,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其标签必须标示“小金盾”;此前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其标签应当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标示“小金盾”。届时,请广大家长朋友在选购儿童化妆品时,关注“小金盾”标志。
针对儿童化妆品的乱象,北京、河南、四川、山西、辽宁等多地开始对儿童化妆品市场进行监管整顿。一方面将从生产环节对注册备案的产品和企业进行原料来源、产品标签等全方位检查;另一方面,将从经营环节对商超、母婴用品专卖店、婴幼儿洗浴中心、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等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陕西省社科院专家王晓勇表示,加强对儿童彩妆市场的制度法规建设,进行标准化的引导和规范,家长也要提高自身认识,正确看待和使用儿童化妆品。同时,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对假借玩具名义、缺少全成分、质量不合格的儿童彩妆坚决予以取缔。
2021年南明区GDP稳居贵阳市首位—— 念好“强字诀” 奋力“强省会”
来源:天眼app
作为省委所在地、省会城市核心区,南明区区位优越、交通便利。良好的区位条件给南明区带来了各种机遇,也带来了更大的责任和使命。肩负责任和使命,一路走来,南明区奋勇争先,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一个跨越。
回眸2021,南明区坚定不移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全力以赴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以“强省会”为主抓手,倾力打造“强南明高质量发展共同体”,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用奋斗的姿态向人民、省委、市委交出了一份合格的答卷——
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77.65亿元,同比增长6.6%,位列全市第一、全省第二;全区建筑业总产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批零住餐销售营业额、实际利用外资等位列全市第一;2021年全省产业大招商成效综合考评取得全省第三、全市第一的优异成绩,全省营商环境评估考核获得全省第八;省委宣传部公布的“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考核,南明区在全省排名第四,工信部发布的2021年中国科技创新百强区中南明区排名第71位,是全省唯一入选区。
紧盯“一主一特” 做强工业经济
“经过印刷、SPI检查、贴装、回流焊接、AOI检查等自动化工序后,一块块电路板便实现‘华丽蝶变’。”依托智能制造技术,贵阳臻芯科技有限公司实现了高质量发展,2021年该企业实现产值1.73亿元。
贵阳臻芯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南明区电子信息产业园,于2021年8月投产运营,是一家基于超高清显示、5G高速数据传输等半导体技术研发的创新研发公司,所研发的芯片产品不仅在国内销售,也出口到其他国家和地区。
“高科技、高税收、高投资”是南明区招引工业企业秉持的理念。
在南明区,除了贵阳臻芯科技有限公司,还有许多具备“高科技、高税收、高投资”特征的企业。这些企业在为南明区创造税收的同时,也促进了产业更新,为南明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贡献了重要力量。
“要坚定不移把推进新型工业化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以十大工业产业集群化发展为重点,以园区项目建设为平台,推动工业经济在规模总量、结构优化、技术创新、产业链条、项目建设、平台支撑等六个方面实现大突破。”这是2021年召开的贵州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提出的工业发展方向。
上有指示,下有行动。2021年,南明区结合省、市发展定位以及自身实际,大力发展“一主一特”产业,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步伐,奋力实现工业大突破。
所谓“一主”,即发展以芯片、封装测试、半导体、传感器、电子元件、电子显示器、电子信息端产品等为重点的电子信息制造产业,做集成、做体系、做标杆、做示范。
而所谓的“一特”,即以贵州现代中药应用创新产业示范基地项目(中科分子)、中铭虾青素产业项目为龙头,引入上下游及与之配套的原材料、辅料等上下游产品吸引投资,形成倍增效应,同步发展代工(生产制造),做特做优做强食药同源产业园。
“‘一主’‘一特’是根据我们区实际情况提出来的。南明区承载空间有限,只有因地制宜,发展才有成果。”南明区工信局副局长况植培说,2021年,南明区坚持“高科技、高税收、高投资”理念,锁定“扩总量、优结构、提效益”目标,大力发展“一主一特”产业,新型工业化取得一定突破。去年,南明区新建成标准化厂房15.34万平方米,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家,全年工业企业上缴税收7.34亿元。
“之所以把公司落户南明,是看好南明区助力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和高效的办事效率”。贵州中科分子生物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入驻南明欧美医药产业园,在公司总经理金正旭看来:“政府的帮助与支持可以增强企业的发展动力与信心。”对于引进来的企业,南明区从市场拓展、优化结构、要素保障、融资等方面,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式进行“一企一策”对口帮扶,增强企业归属感,服务工业经济发展。
“只有做好‘贵人服务’,才能最大限度释放企业潜力。”据况植培介绍,2021年,南明区共计为32户工业企业拨付各级各类奖扶资金1073.3万元。
2021年,贵州益佰女子大药厂有限责任公司实现产值2.8亿元左右;贵州天齐野生资源开发保护研究中心实现产值1.8亿元左右;贵阳市国鸿天成科技有限公司实现产值5102万元;贵州金天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实现产值3154万元……一个个企业硕果,为南明区工业发展增添了动力,为南明区GDP增长贡献了力量。
布局“智慧产业” 做强数字经济
优特云、工投智造、明略科技、宏景科技、高灯科技、巨龙科技、优特数联、年华数据、远合思创、聚通科技……走进位于南明区花果园亚太中心的“腾讯云数字经济产业基地”,一股浓郁的数字化气息扑面而来。
“腾讯云数字经济产业基地”于2021年5月落户南明区新型数字化产业集聚区亚太中心,是赋能区域数字经济发展的加速器、动力源。
自落户以来,腾讯坚持以重点扶持中小数字创新企业发展为主,帮助企业发展应用数字化新技术新业态,鼓励创新成果孵化转化,助力政府结合本地特色资源与政策,围绕产业互联网建设、人才培养、生态联盟等方面内容,着力助推南明数字化转型升级。
2021年,入驻南明区不到一年时间,“腾讯云数字经济产业基地”就吸引了33家企业入驻,实现营业收入6.91亿元,带动就业人数333人。
贵阳是我国首个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贵州的核心区,被誉为“中国数谷”。作为贵阳的核心区,南明区发展数字经济是必答题,也是使命所在。“腾讯云数字经济产业基地”的引入正是南明区加速发展数字经济的一个缩影。
2021年,南明区以“数字驱动·产创融合”为导向,加速打造数字经济产业链生态链,扎实推进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发展,助推全区数字经济跨越式、高质量发展。
作为南明区的超大型社区,花果园交通便利、配套完善,具有发展数字经济的良好优势。2021年,南明区以花果园片区为载体,辐射整个南明,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发展重点,全力打造南明区新型数字经济集聚区,着力培育、引进发展一批增长速度快、发展前景好、产品质量高的行业引领型示范企业,加快推动大数据产业聚集。
在大数据+实体经济方面,南明区深入实施“万企融合”行动,推进大数据与工业、农业、服务业领域深度融合,挖掘、培育融合项目,依靠产业数字化来推动数字产业化发展。
为营造良好的数字经济发展氛围,2021年,南明区还对《南明区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南明区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打造集普惠政策与集聚区特色需求的产业扶持政策相结合的特色政策,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1年,成功引入2只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数达156个,增速达420%,增速全市排名第一;深入实施“万企融合”行动,新增带动250户实体经济企业与大数据深度融合,在全市10个区县中排第一;培育市级众创空间3个,新增入孵企业(创业团队)68家,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73家……一组组鲜活的数据,是南明区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成效的有力见证,也是撬动南明区GDP增长的“数字动力”。
聚焦“提质升级”做强商贸经济
花果园购物广场、逸天城购物广场、鸿通城购物中心、星力购物广场、亨特购物中心、水岸广场……漫步南明区,一个个大大小小的商业综合体合理布局在各个人气兴旺、位置优越的“黄金地段”,琳琅满目的服装、饰品、美食等吸引着各地顾客前来“淘宝”。
商场兴,商业兴。这些商业综合体在满足顾客“吃喝玩乐购”需要的同时,也为南明区商贸业的发展增添了无限动力与活力。
作为省会城市核心区,南明区拥有庞大的商业体量,商贸业在全区生产总值中占比较大。聚焦“提质升级”,做强商贸经济,对于南明区来说意义重大。
2021年,南明区以“百场千店万铺”行动计划为抓手,积极构建“2+1+N”的中高端商贸消费体系,全面培育、全域发力,加快聚集中高端消费品牌,差异化打造特色商圈,强化便民服务升级,加速构建中高端商贸网络体系,全面推动商贸业提档升级,进一步提升了区域经济竞争力。
商圈是中高端消费的重要载体,彰显着城市的繁荣和活力。
面对传统商圈活力不足、中高端消费引领不足的问题,南明区坚持“主题鲜明、定位清晰、业态完整”的要求,围绕升级花果园商圈、提升大南门商圈、重塑大十字商圈、培育河滨商圈、拓展贵钢商圈、转型火车站商圈,积极引导各商业综合体差异化协同发展,区别打造综合消费、中高端消费、主题消费、文旅消费、夜间消费等特色商圈,大力推进南明河滨河经济带建设,深化文商旅融合,促进辖区商贸业全面提档升级。
“南明区以《南明区振兴商贸业‘百场千店万铺’建设攻坚行动计划》为指导,深入分析原有商圈业态、要素、现状等基本情况,逐步改造升级购物环境,逐步优化业态结构,紧盯中高端消费重点企业、名优品牌,谋划招引重点、精准招商引业,大力引进城市首店、大力培育特色商店,大力培育时尚买手店、大力打造品牌餐饮店,全力打造中高端消费卖场,激发区域商贸市场新活力。”据南明区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同时,南明区还坚持招商与建设并进,高标准加快推进重点在建卖场建成运营,大力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有力促进卖场消费提质升级。
在推进商贸业繁荣发展进程中,南明区秉持人民至上理念,坚持全方位谋划,积极回应民生关切,打出了一系列商业惠民组合拳——
以“一圈两场三改”建设为抓手,积极引进新零售、新业态企业,分步骤改造升级农贸市场,2021年改造升级8个农贸市场,其中新路口农贸市场成为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标杆;统筹社区连锁品牌便利店等商业配套设施建设,提升社区购物品质和环境,打造“15分钟优质便民服务圈”,不断扩大消费、提升经济活力、服务改善民生;
以“南明惠生活”等各类促销活动为抓手,开展一系列消费惠民活动,通过政府发放优惠券、商家打折、满减、特价等促销方式,将各项补贴政策落细落小落实,营造热销氛围,促进消费升级;
以“食、住、行、游、购、娱”为要素,加快布局文旅新“夜”态,为夜经济注入“文化基因”,推动夜间文旅消费和文旅商产业不断向深层次和高格局发展,丰富群众夜生活,点亮城市夜经济,释放文化新活力……
“在夜经济方面,2021年,南明区坚持规划、建设和业态提升三个同步,强力推进青云路步行街项目改造提升,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南明区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说,青云路步行街项目的投运,将全面升级贵阳小吃夜市生活,满足市民吃喝玩乐一站式消费需求,也将成为贵阳市、南明区未来夜间经济繁荣发展的靓丽名片。
“2021年,全社会批发业销售额完成1980.78亿元,同比增长19.4%,全社会零售业销售额完成496.91亿元,同比增长16.4%,全社会餐饮业营业额完成73.8亿元,同比增长30.6%,三项数据总量均居贵阳首位。”一串串鲜活的数字,印证了南明区商贸业发展的成效,也为南明区GDP增长注入了强劲力量。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蹄。2021年,南明区发扬为民服务孺子牛、创新发展拓荒牛、艰苦奋斗老黄牛的“三牛”精神,在经济社会发展上取得了优异成绩。面对新的“赶考”之路,南明区将坚定不移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全力以赴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以“强省会”为主抓手,围绕“生态立市、工业强市、数字活市、人才兴市”战略,着力构建“强南明高质量发展共同体”新发展形态,勇当全市经济发展领跑者、开放合作领头雁、城市建设主力军、治理创新先行者、品质生活引领者,奋力在“强省会”中实现“强南明”,以“强南明”贡献“强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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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省委所在地、省会城市核心区,南明区区位优越、交通便利。良好的区位条件给南明区带来了各种机遇,也带来了更大的责任和使命。肩负责任和使命,一路走来,南明区奋勇争先,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一个跨越。
回眸2021,南明区坚定不移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全力以赴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以“强省会”为主抓手,倾力打造“强南明高质量发展共同体”,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用奋斗的姿态向人民、省委、市委交出了一份合格的答卷——
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77.65亿元,同比增长6.6%,位列全市第一、全省第二;全区建筑业总产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批零住餐销售营业额、实际利用外资等位列全市第一;2021年全省产业大招商成效综合考评取得全省第三、全市第一的优异成绩,全省营商环境评估考核获得全省第八;省委宣传部公布的“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考核,南明区在全省排名第四,工信部发布的2021年中国科技创新百强区中南明区排名第71位,是全省唯一入选区。
紧盯“一主一特” 做强工业经济
“经过印刷、SPI检查、贴装、回流焊接、AOI检查等自动化工序后,一块块电路板便实现‘华丽蝶变’。”依托智能制造技术,贵阳臻芯科技有限公司实现了高质量发展,2021年该企业实现产值1.73亿元。
贵阳臻芯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南明区电子信息产业园,于2021年8月投产运营,是一家基于超高清显示、5G高速数据传输等半导体技术研发的创新研发公司,所研发的芯片产品不仅在国内销售,也出口到其他国家和地区。
“高科技、高税收、高投资”是南明区招引工业企业秉持的理念。
在南明区,除了贵阳臻芯科技有限公司,还有许多具备“高科技、高税收、高投资”特征的企业。这些企业在为南明区创造税收的同时,也促进了产业更新,为南明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贡献了重要力量。
“要坚定不移把推进新型工业化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以十大工业产业集群化发展为重点,以园区项目建设为平台,推动工业经济在规模总量、结构优化、技术创新、产业链条、项目建设、平台支撑等六个方面实现大突破。”这是2021年召开的贵州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提出的工业发展方向。
上有指示,下有行动。2021年,南明区结合省、市发展定位以及自身实际,大力发展“一主一特”产业,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步伐,奋力实现工业大突破。
所谓“一主”,即发展以芯片、封装测试、半导体、传感器、电子元件、电子显示器、电子信息端产品等为重点的电子信息制造产业,做集成、做体系、做标杆、做示范。
而所谓的“一特”,即以贵州现代中药应用创新产业示范基地项目(中科分子)、中铭虾青素产业项目为龙头,引入上下游及与之配套的原材料、辅料等上下游产品吸引投资,形成倍增效应,同步发展代工(生产制造),做特做优做强食药同源产业园。
“‘一主’‘一特’是根据我们区实际情况提出来的。南明区承载空间有限,只有因地制宜,发展才有成果。”南明区工信局副局长况植培说,2021年,南明区坚持“高科技、高税收、高投资”理念,锁定“扩总量、优结构、提效益”目标,大力发展“一主一特”产业,新型工业化取得一定突破。去年,南明区新建成标准化厂房15.34万平方米,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家,全年工业企业上缴税收7.34亿元。
“之所以把公司落户南明,是看好南明区助力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和高效的办事效率”。贵州中科分子生物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入驻南明欧美医药产业园,在公司总经理金正旭看来:“政府的帮助与支持可以增强企业的发展动力与信心。”对于引进来的企业,南明区从市场拓展、优化结构、要素保障、融资等方面,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式进行“一企一策”对口帮扶,增强企业归属感,服务工业经济发展。
“只有做好‘贵人服务’,才能最大限度释放企业潜力。”据况植培介绍,2021年,南明区共计为32户工业企业拨付各级各类奖扶资金1073.3万元。
2021年,贵州益佰女子大药厂有限责任公司实现产值2.8亿元左右;贵州天齐野生资源开发保护研究中心实现产值1.8亿元左右;贵阳市国鸿天成科技有限公司实现产值5102万元;贵州金天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实现产值3154万元……一个个企业硕果,为南明区工业发展增添了动力,为南明区GDP增长贡献了力量。
布局“智慧产业” 做强数字经济
优特云、工投智造、明略科技、宏景科技、高灯科技、巨龙科技、优特数联、年华数据、远合思创、聚通科技……走进位于南明区花果园亚太中心的“腾讯云数字经济产业基地”,一股浓郁的数字化气息扑面而来。
“腾讯云数字经济产业基地”于2021年5月落户南明区新型数字化产业集聚区亚太中心,是赋能区域数字经济发展的加速器、动力源。
自落户以来,腾讯坚持以重点扶持中小数字创新企业发展为主,帮助企业发展应用数字化新技术新业态,鼓励创新成果孵化转化,助力政府结合本地特色资源与政策,围绕产业互联网建设、人才培养、生态联盟等方面内容,着力助推南明数字化转型升级。
2021年,入驻南明区不到一年时间,“腾讯云数字经济产业基地”就吸引了33家企业入驻,实现营业收入6.91亿元,带动就业人数333人。
贵阳是我国首个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贵州的核心区,被誉为“中国数谷”。作为贵阳的核心区,南明区发展数字经济是必答题,也是使命所在。“腾讯云数字经济产业基地”的引入正是南明区加速发展数字经济的一个缩影。
2021年,南明区以“数字驱动·产创融合”为导向,加速打造数字经济产业链生态链,扎实推进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发展,助推全区数字经济跨越式、高质量发展。
作为南明区的超大型社区,花果园交通便利、配套完善,具有发展数字经济的良好优势。2021年,南明区以花果园片区为载体,辐射整个南明,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发展重点,全力打造南明区新型数字经济集聚区,着力培育、引进发展一批增长速度快、发展前景好、产品质量高的行业引领型示范企业,加快推动大数据产业聚集。
在大数据+实体经济方面,南明区深入实施“万企融合”行动,推进大数据与工业、农业、服务业领域深度融合,挖掘、培育融合项目,依靠产业数字化来推动数字产业化发展。
为营造良好的数字经济发展氛围,2021年,南明区还对《南明区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南明区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打造集普惠政策与集聚区特色需求的产业扶持政策相结合的特色政策,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1年,成功引入2只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数达156个,增速达420%,增速全市排名第一;深入实施“万企融合”行动,新增带动250户实体经济企业与大数据深度融合,在全市10个区县中排第一;培育市级众创空间3个,新增入孵企业(创业团队)68家,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73家……一组组鲜活的数据,是南明区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成效的有力见证,也是撬动南明区GDP增长的“数字动力”。
聚焦“提质升级”做强商贸经济
花果园购物广场、逸天城购物广场、鸿通城购物中心、星力购物广场、亨特购物中心、水岸广场……漫步南明区,一个个大大小小的商业综合体合理布局在各个人气兴旺、位置优越的“黄金地段”,琳琅满目的服装、饰品、美食等吸引着各地顾客前来“淘宝”。
商场兴,商业兴。这些商业综合体在满足顾客“吃喝玩乐购”需要的同时,也为南明区商贸业的发展增添了无限动力与活力。
作为省会城市核心区,南明区拥有庞大的商业体量,商贸业在全区生产总值中占比较大。聚焦“提质升级”,做强商贸经济,对于南明区来说意义重大。
2021年,南明区以“百场千店万铺”行动计划为抓手,积极构建“2+1+N”的中高端商贸消费体系,全面培育、全域发力,加快聚集中高端消费品牌,差异化打造特色商圈,强化便民服务升级,加速构建中高端商贸网络体系,全面推动商贸业提档升级,进一步提升了区域经济竞争力。
商圈是中高端消费的重要载体,彰显着城市的繁荣和活力。
面对传统商圈活力不足、中高端消费引领不足的问题,南明区坚持“主题鲜明、定位清晰、业态完整”的要求,围绕升级花果园商圈、提升大南门商圈、重塑大十字商圈、培育河滨商圈、拓展贵钢商圈、转型火车站商圈,积极引导各商业综合体差异化协同发展,区别打造综合消费、中高端消费、主题消费、文旅消费、夜间消费等特色商圈,大力推进南明河滨河经济带建设,深化文商旅融合,促进辖区商贸业全面提档升级。
“南明区以《南明区振兴商贸业‘百场千店万铺’建设攻坚行动计划》为指导,深入分析原有商圈业态、要素、现状等基本情况,逐步改造升级购物环境,逐步优化业态结构,紧盯中高端消费重点企业、名优品牌,谋划招引重点、精准招商引业,大力引进城市首店、大力培育特色商店,大力培育时尚买手店、大力打造品牌餐饮店,全力打造中高端消费卖场,激发区域商贸市场新活力。”据南明区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同时,南明区还坚持招商与建设并进,高标准加快推进重点在建卖场建成运营,大力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有力促进卖场消费提质升级。
在推进商贸业繁荣发展进程中,南明区秉持人民至上理念,坚持全方位谋划,积极回应民生关切,打出了一系列商业惠民组合拳——
以“一圈两场三改”建设为抓手,积极引进新零售、新业态企业,分步骤改造升级农贸市场,2021年改造升级8个农贸市场,其中新路口农贸市场成为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标杆;统筹社区连锁品牌便利店等商业配套设施建设,提升社区购物品质和环境,打造“15分钟优质便民服务圈”,不断扩大消费、提升经济活力、服务改善民生;
以“南明惠生活”等各类促销活动为抓手,开展一系列消费惠民活动,通过政府发放优惠券、商家打折、满减、特价等促销方式,将各项补贴政策落细落小落实,营造热销氛围,促进消费升级;
以“食、住、行、游、购、娱”为要素,加快布局文旅新“夜”态,为夜经济注入“文化基因”,推动夜间文旅消费和文旅商产业不断向深层次和高格局发展,丰富群众夜生活,点亮城市夜经济,释放文化新活力……
“在夜经济方面,2021年,南明区坚持规划、建设和业态提升三个同步,强力推进青云路步行街项目改造提升,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南明区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说,青云路步行街项目的投运,将全面升级贵阳小吃夜市生活,满足市民吃喝玩乐一站式消费需求,也将成为贵阳市、南明区未来夜间经济繁荣发展的靓丽名片。
“2021年,全社会批发业销售额完成1980.78亿元,同比增长19.4%,全社会零售业销售额完成496.91亿元,同比增长16.4%,全社会餐饮业营业额完成73.8亿元,同比增长30.6%,三项数据总量均居贵阳首位。”一串串鲜活的数字,印证了南明区商贸业发展的成效,也为南明区GDP增长注入了强劲力量。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蹄。2021年,南明区发扬为民服务孺子牛、创新发展拓荒牛、艰苦奋斗老黄牛的“三牛”精神,在经济社会发展上取得了优异成绩。面对新的“赶考”之路,南明区将坚定不移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全力以赴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以“强省会”为主抓手,围绕“生态立市、工业强市、数字活市、人才兴市”战略,着力构建“强南明高质量发展共同体”新发展形态,勇当全市经济发展领跑者、开放合作领头雁、城市建设主力军、治理创新先行者、品质生活引领者,奋力在“强省会”中实现“强南明”,以“强南明”贡献“强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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