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日报头版头条聚焦资溪:“白羽”孵出百亿梦
本地新闻
来源:纯净资溪
在资溪,一只白羽鸡“孵化”出了一条数十亿元的产业链。
这只会生“金蛋”的白羽鸡,来自江西圣农食品有限公司。2012年,圣农从一个食品加工厂发端,先后在资溪投资30余亿元,构建了集孵化育种、肉类食品加工、饲料加工、产品销售、冷链物流为一体的全产业链。近年来,在我市以工业化思维做大做强特色农业的战略驱动下,白羽鸡更是随之起舞、扩能增产。2020年,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16亿元,2021年将这个数字扩大到18亿元,2022年预计突破40亿元。
三年的量级跨越,背后是剑指百亿的壮志。
落户“三要”
资溪肉类综合加工是我市重点培育的农业四大百亿产业之一。作为其中的航母级企业,江西圣农在资溪的产业链延伸,对资溪肉类综合加工产业实现百亿产业目标至关重要。
江西圣农食品有限公司,是资溪肉类综合加工产业百亿梦开始的地方。
圣农在资溪落户源于乡情。圣农集团董事长傅光明,祖籍资溪县鹤城镇大觉山村上傅村小组,父辈起移居福建,少时他也曾在资溪成长。其父离世前叮嘱他要回报家乡。那些年,抚州、资溪也多次向他发出回乡投资的热情邀请。
2012年,圣农上市三年,在业界取得了一定成绩的傅光明觉得除了为老家修路之外,回报乡梓的道路还可以更宽广。当年4月,圣农与资溪县签约,投资2亿元创办江西圣农食品有限公司,建设年加工3.6万吨的肉制品深加工生产线,专业生产并销售各种肉类深加工产品,主要产品为以白羽肉鸡为原料的加工食品。
签约之时,傅光明就认定在老家办企业要遵循三条准则:要爱护好生态环境、要有生命力、要创造税收。
目前,扩能增产后年产能达4.8万吨的江西圣农食品有限公司,是全国同行业现代化程度较高的冷冻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也是多家国际连锁餐饮企业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屡获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等殊荣。
除了“江西圣农”,圣农还在资溪发展出“江西圣泽”“恒冰物流”等五大体系十二个子项目的庞大体量,2021年上缴利税约1.5亿元。
▲江西圣泽家禽育种有限公司祖代产蛋场
“芯”的起点
圣农在资溪蓬勃发展的十年,也是圣农集团迅速壮大的十年。种业是农业之“芯”,这十年间,圣农着力在育种领域突围,解决了“卡脖子”难题,研发出国内第一个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白羽肉鸡配套系——“圣泽901”。
今年6月,圣农在资溪举办了“圣泽901父母代种鸡雏—状元白”首发仪式,9.6万套父母代种鸡雏由此启运奔赴全国各地。这是国内首批国产父母代种鸡雏批量供应市场,标志着圣农从育种研发转入进军下游市场的新阶段。
位于资溪县乌石镇横山村的江西圣泽家禽育种有限公司,就是此次圣农进军下游市场的“芯”起点。
2020年底,圣农投资超5亿元,启动资溪祖代种鸡场建设,新建9个祖代种鸡场、1个祖代孵化场,占地面积400多亩。这是圣农在资溪投资的又一重大项目,也是圣农旗下最大的祖代种鸡场。资溪当地高效对接,仅仅19天就为企业拿到了林地用地批复。村民在征地拆迁等环节也高度配合,为项目快速建成投产创造了有利条件。
村民的支持,很快获得了回报。鸡场投产后新增两百多个就业岗位。家住乌石镇茂林村的脱贫户陆盛平夫妻二人,在育雏育成二场上班,每人每月工资有4000元。在家门口拿到这样的收入,两口子非常满意。
绿林中的祖代种鸡场,运行着最先进的设备。产蛋、孵化、育雏育成等养殖繁殖全过程,都可以通过电脑远程监控。据江西圣泽家禽育种有限公司祖代生产部经理王亮介绍,目前,资溪的祖代种鸡场年引种并饲养1日龄“圣泽901”祖代种鸡18万套,可年产“圣泽901”1日龄父母代种鸡750万套。
从这里产出的1日龄父母代种鸡通过自有物流,耗时一个多小时运输到达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再经过饲养、繁育、分类、饲养等流程,最后回到“祖籍”资溪,在江西圣农食品有限公司完成一只食用肉鸡的价值实现。
十年“链”成
圣农在资溪投建的项目,其中绝大部分为近两年密集签订,在时间节点上,紧扣我市大力实施农业“百亿产业、十亿企业”龙头引领工程,重点加快绿色食品加工产业的发展步伐。
圣农对资溪的垂青,除了乡情关切,还与我市围绕白羽肉鸡,着力强龙头优服务等密切相关。近年来,我市农业部门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为重点,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全方位开展优质服务。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以来,全市累计向上争取支持资溪肉类综合加工产业发展项目资金1300万元。
投桃报李。资溪对圣农这位“乡亲”同样呵护有加。资溪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傅国平是当地派驻圣农的联络员。他笑言资溪对圣农实行的是“妈妈式”服务。和“保姆式”服务不同,“妈妈式”服务更多体现了对企业的主动关注,助其成长。
2020年冬春之交,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圣农集团遇到了成立38年来前所未有的困境,面临着诸如道路不通、员工无法返岗、缺少辅材、下游客户停产、缺少冷库和医疗物资等难题。资溪十分关心江西圣农的疫情防控和恢复生产,针对遇到的难题采取“一事一议”,进行点对点协调,在全县防控物资极其紧张的情况下,为助企业及时复工复产,资溪把为数不多的测温仪送到企业。针对原材料运输、工人返厂等难题,资溪特事特办加快“过关”放行速度,助力圣农渡过难关。
壮链补链势必会带来企业产值的不断攀升。2021年,冷链物流、产品销售和祖代种鸡场等项目的相继投产,直接将圣农在资溪的主营业务收入拉升近7亿元。2021年投入建设的江西圣农食品有限公司第二食品加工厂,占地150亩,将以牛羊肉为主要原料,预计年产能5万吨,项目完成后,仅江西圣农就会成为产能突破10万吨、产值超30亿元的深加工食品生产基地。
如今,圣农在资溪的产业链是该集团全产业链完善程度最高的一个,资溪在要素保障、市场需求、项目建设、惠企服务等方面,也全力以赴为圣农的发展添柴蓄力。资溪与圣农合作共赢,十年磨“链”,百亿可期。
来源:抚州发布
本地新闻
来源:纯净资溪
在资溪,一只白羽鸡“孵化”出了一条数十亿元的产业链。
这只会生“金蛋”的白羽鸡,来自江西圣农食品有限公司。2012年,圣农从一个食品加工厂发端,先后在资溪投资30余亿元,构建了集孵化育种、肉类食品加工、饲料加工、产品销售、冷链物流为一体的全产业链。近年来,在我市以工业化思维做大做强特色农业的战略驱动下,白羽鸡更是随之起舞、扩能增产。2020年,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16亿元,2021年将这个数字扩大到18亿元,2022年预计突破40亿元。
三年的量级跨越,背后是剑指百亿的壮志。
落户“三要”
资溪肉类综合加工是我市重点培育的农业四大百亿产业之一。作为其中的航母级企业,江西圣农在资溪的产业链延伸,对资溪肉类综合加工产业实现百亿产业目标至关重要。
江西圣农食品有限公司,是资溪肉类综合加工产业百亿梦开始的地方。
圣农在资溪落户源于乡情。圣农集团董事长傅光明,祖籍资溪县鹤城镇大觉山村上傅村小组,父辈起移居福建,少时他也曾在资溪成长。其父离世前叮嘱他要回报家乡。那些年,抚州、资溪也多次向他发出回乡投资的热情邀请。
2012年,圣农上市三年,在业界取得了一定成绩的傅光明觉得除了为老家修路之外,回报乡梓的道路还可以更宽广。当年4月,圣农与资溪县签约,投资2亿元创办江西圣农食品有限公司,建设年加工3.6万吨的肉制品深加工生产线,专业生产并销售各种肉类深加工产品,主要产品为以白羽肉鸡为原料的加工食品。
签约之时,傅光明就认定在老家办企业要遵循三条准则:要爱护好生态环境、要有生命力、要创造税收。
目前,扩能增产后年产能达4.8万吨的江西圣农食品有限公司,是全国同行业现代化程度较高的冷冻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也是多家国际连锁餐饮企业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屡获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等殊荣。
除了“江西圣农”,圣农还在资溪发展出“江西圣泽”“恒冰物流”等五大体系十二个子项目的庞大体量,2021年上缴利税约1.5亿元。
▲江西圣泽家禽育种有限公司祖代产蛋场
“芯”的起点
圣农在资溪蓬勃发展的十年,也是圣农集团迅速壮大的十年。种业是农业之“芯”,这十年间,圣农着力在育种领域突围,解决了“卡脖子”难题,研发出国内第一个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白羽肉鸡配套系——“圣泽901”。
今年6月,圣农在资溪举办了“圣泽901父母代种鸡雏—状元白”首发仪式,9.6万套父母代种鸡雏由此启运奔赴全国各地。这是国内首批国产父母代种鸡雏批量供应市场,标志着圣农从育种研发转入进军下游市场的新阶段。
位于资溪县乌石镇横山村的江西圣泽家禽育种有限公司,就是此次圣农进军下游市场的“芯”起点。
2020年底,圣农投资超5亿元,启动资溪祖代种鸡场建设,新建9个祖代种鸡场、1个祖代孵化场,占地面积400多亩。这是圣农在资溪投资的又一重大项目,也是圣农旗下最大的祖代种鸡场。资溪当地高效对接,仅仅19天就为企业拿到了林地用地批复。村民在征地拆迁等环节也高度配合,为项目快速建成投产创造了有利条件。
村民的支持,很快获得了回报。鸡场投产后新增两百多个就业岗位。家住乌石镇茂林村的脱贫户陆盛平夫妻二人,在育雏育成二场上班,每人每月工资有4000元。在家门口拿到这样的收入,两口子非常满意。
绿林中的祖代种鸡场,运行着最先进的设备。产蛋、孵化、育雏育成等养殖繁殖全过程,都可以通过电脑远程监控。据江西圣泽家禽育种有限公司祖代生产部经理王亮介绍,目前,资溪的祖代种鸡场年引种并饲养1日龄“圣泽901”祖代种鸡18万套,可年产“圣泽901”1日龄父母代种鸡750万套。
从这里产出的1日龄父母代种鸡通过自有物流,耗时一个多小时运输到达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再经过饲养、繁育、分类、饲养等流程,最后回到“祖籍”资溪,在江西圣农食品有限公司完成一只食用肉鸡的价值实现。
十年“链”成
圣农在资溪投建的项目,其中绝大部分为近两年密集签订,在时间节点上,紧扣我市大力实施农业“百亿产业、十亿企业”龙头引领工程,重点加快绿色食品加工产业的发展步伐。
圣农对资溪的垂青,除了乡情关切,还与我市围绕白羽肉鸡,着力强龙头优服务等密切相关。近年来,我市农业部门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为重点,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全方位开展优质服务。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以来,全市累计向上争取支持资溪肉类综合加工产业发展项目资金1300万元。
投桃报李。资溪对圣农这位“乡亲”同样呵护有加。资溪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傅国平是当地派驻圣农的联络员。他笑言资溪对圣农实行的是“妈妈式”服务。和“保姆式”服务不同,“妈妈式”服务更多体现了对企业的主动关注,助其成长。
2020年冬春之交,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圣农集团遇到了成立38年来前所未有的困境,面临着诸如道路不通、员工无法返岗、缺少辅材、下游客户停产、缺少冷库和医疗物资等难题。资溪十分关心江西圣农的疫情防控和恢复生产,针对遇到的难题采取“一事一议”,进行点对点协调,在全县防控物资极其紧张的情况下,为助企业及时复工复产,资溪把为数不多的测温仪送到企业。针对原材料运输、工人返厂等难题,资溪特事特办加快“过关”放行速度,助力圣农渡过难关。
壮链补链势必会带来企业产值的不断攀升。2021年,冷链物流、产品销售和祖代种鸡场等项目的相继投产,直接将圣农在资溪的主营业务收入拉升近7亿元。2021年投入建设的江西圣农食品有限公司第二食品加工厂,占地150亩,将以牛羊肉为主要原料,预计年产能5万吨,项目完成后,仅江西圣农就会成为产能突破10万吨、产值超30亿元的深加工食品生产基地。
如今,圣农在资溪的产业链是该集团全产业链完善程度最高的一个,资溪在要素保障、市场需求、项目建设、惠企服务等方面,也全力以赴为圣农的发展添柴蓄力。资溪与圣农合作共赢,十年磨“链”,百亿可期。
来源:抚州发布
【发布违法广告!锡盟一公司被自治区曝光】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广告市场整治工作行动,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违法广告问题,突出“衣食住行”等重点民生领域,严厉打击违法广告行为,有效规范全区广告市场秩序。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教育警示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从2022年第二季度全区办理的违法广告案中选出8个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曝光。
案例一 内蒙古名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发布的广告包含“呼市唯一建筑面积约89㎡三房”和“呼市唯一89㎡功能三居超越想象由此上楼”宣传内容,经查当事人无法提供广告中所述“呼市唯一”内容的证明材料和所述内容的真实性。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0元。
案例二 赛罕区新建东街意林食品烘焙工坊违法使用国旗发布广告案
当事人售货区内展示的商品宣传品上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产品名称、形象图片、价格、“面包西点,只卖当天!”等内容,违法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进行广告宣传。当事人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
案例三 呼和浩特市新途径培训服务有限公司发布违法教育培训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了“5天政治3天语文3天英语, 10天强化进阶, 10天升本精品免费训练营,5天精品政治、3天精品语文、2天精品英语地面课, 10天升本、10天强化进阶、10天升本精品免费训练营”和“10天讲练结合,科学安排,稳步提升、不过退费/全退,优学上岸,拿证稳妥”等内容。经查当事人发布的教育培训广告,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对教育、培训的结果作出保证性承诺。当事人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0元。
案例四 包头丽人医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案
当事人在单位的广告宣传栏上发布含有“一次手术,彻底治愈”的广告语。经查,当事人发布的医疗广告中含有“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内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包头市东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
案例五 赤峰市鑫德堂大药房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网店上发布含有“纯进口”允诺的藿香正气水广告,并在发布前未办理药品广告审查批准手续,经查该药品产地与广告允诺的“纯进口”不符。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赤峰市元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广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0元。
案例六 锡林郭勒盟日升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抖音发布带有“世界上最安全的葵花种子”的宣传视频,经查当事人对其表述“世界上最安全”无法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构成发布含有绝对化用语的广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该公司停止发布广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
案例七 杭锦旗锡尼康复养生保健服务馆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康复养生保健主要治疗关节炎、富贵包等、尤其对脑梗、治疗效果好,见效快”等内容的广告,经查当事人不能提供上述宣传的治疗效果证明材料。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该公司停止发布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人民币6000元。
案例八 内蒙古大地源燃气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你加油,我优惠。92#汽油、95#汽油直降1.25元,还有惊喜礼品相送,积分兑豪礼充值更优惠”。经查当事人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广告中没有对汽油价格准确、清楚、明白表示汽油原价格基数,只标明了降价幅度。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上海暴雨#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广告市场整治工作行动,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违法广告问题,突出“衣食住行”等重点民生领域,严厉打击违法广告行为,有效规范全区广告市场秩序。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教育警示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从2022年第二季度全区办理的违法广告案中选出8个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曝光。
案例一 内蒙古名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发布的广告包含“呼市唯一建筑面积约89㎡三房”和“呼市唯一89㎡功能三居超越想象由此上楼”宣传内容,经查当事人无法提供广告中所述“呼市唯一”内容的证明材料和所述内容的真实性。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0元。
案例二 赛罕区新建东街意林食品烘焙工坊违法使用国旗发布广告案
当事人售货区内展示的商品宣传品上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产品名称、形象图片、价格、“面包西点,只卖当天!”等内容,违法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进行广告宣传。当事人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
案例三 呼和浩特市新途径培训服务有限公司发布违法教育培训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了“5天政治3天语文3天英语, 10天强化进阶, 10天升本精品免费训练营,5天精品政治、3天精品语文、2天精品英语地面课, 10天升本、10天强化进阶、10天升本精品免费训练营”和“10天讲练结合,科学安排,稳步提升、不过退费/全退,优学上岸,拿证稳妥”等内容。经查当事人发布的教育培训广告,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对教育、培训的结果作出保证性承诺。当事人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0元。
案例四 包头丽人医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案
当事人在单位的广告宣传栏上发布含有“一次手术,彻底治愈”的广告语。经查,当事人发布的医疗广告中含有“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内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包头市东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
案例五 赤峰市鑫德堂大药房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网店上发布含有“纯进口”允诺的藿香正气水广告,并在发布前未办理药品广告审查批准手续,经查该药品产地与广告允诺的“纯进口”不符。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赤峰市元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广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0元。
案例六 锡林郭勒盟日升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抖音发布带有“世界上最安全的葵花种子”的宣传视频,经查当事人对其表述“世界上最安全”无法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构成发布含有绝对化用语的广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该公司停止发布广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
案例七 杭锦旗锡尼康复养生保健服务馆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康复养生保健主要治疗关节炎、富贵包等、尤其对脑梗、治疗效果好,见效快”等内容的广告,经查当事人不能提供上述宣传的治疗效果证明材料。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该公司停止发布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人民币6000元。
案例八 内蒙古大地源燃气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你加油,我优惠。92#汽油、95#汽油直降1.25元,还有惊喜礼品相送,积分兑豪礼充值更优惠”。经查当事人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广告中没有对汽油价格准确、清楚、明白表示汽油原价格基数,只标明了降价幅度。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上海暴雨#
#全椒发布# 全椒2022年初中招生工作方案出炉!附学区划分!!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2﹞7号)和《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滁教体基函〔2022〕193号)的要求,切实规范招生入学行为,积极做好2022年全县小升初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行免试、单校划片相对就近入学,任何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考核、测试组织学生入学,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学生入学,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者考级证明作为入学依据。
(二)坚持依法、均衡发展招生: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坚持平行编班,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快慢班、分层次班,各校要按照省颁标准配置班额,均衡配备教师,均衡编班教学,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利。严禁起始年级出现大班额。
(三)坚持阳光招生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中小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与理解。
(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优先满足我县学生入学需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全椒县教育体育局统一或认定的系统实施电脑摇号进行录取,邀请纪检监察机关现场监督或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由教体局安排在原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招生对象
具备全国统一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1.本县小学毕业生;
2.本县户籍所在地就读的外地小学毕业生;
3.符合本《方案》规定在外地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
招生办法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全县小学毕业生实行在户籍和监护人房产所在地免试就近直接升入当地初中就读。
(一)农村片:按照就近原则,各初中的既定覆盖面内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当地所辖镇初中,或者就近镇初中。由外地返回原籍且在城内没有住房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安排在户籍所在地初中或邻近的乡镇初中就读。
(二)城内片:县城区初中招生实行单校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办法。襄河中学、第三中学、第四中学、第六中学初中实行划片招生,城东中学除划定的学区外还面向全县招生,各校划片招生范围如下:
今年城内各校学区划分仍执行2018年划定的学区。
1.襄河中学。
东:新华路、儒林路以西(新华路北延伸至釜城路交叉口、儒林路南至内环南路交叉点,汽车站红绿灯处),南屏路以西(北至内环南路交叉点,南至屏一路交叉点)
南:内环南路以北(内环南路东至儒林路交叉点,汽车站红绿灯处),屏一路以北(东至南屏路交叉点,西至襄河景观带)
西:西襄河景观带以东(北至釜城路交叉点,南至屏一路交叉点)
北:釜城路以南。(东至新华路交叉点,西至襄河景观带)
2.全椒三中(含原八波乡学生)
东:东新襄河景观带以西,椒陵大道以西(东至新襄河大桥,西至站东路接点)
南:南屏山森林公园以北(东至广源路交叉点,西至县政府)
西:新华路、儒林路以东(新华路北延伸至釜城路交叉点、儒林路南至县政府),广源路以东(东至南屏山森林公园东广场,南至南岳东路交叉点)
北:北新襄河景观带以南(西至釜城路交叉点)
3.第四中学(含非城区原南屏乡学生)
东:站东路以西(北至林南路交叉点)
南:铁路以北。
西:滨河路以东(北至屏一路交叉点),南屏路以东(北至万利路交叉点,南至屏一路交叉点)儒林路以西(北至万利路交叉点,南至椒陵大道交叉点)
北:屏一路以南(西至滨河路,东至南屏路),万利路路以南(东至儒林路交叉点,西至南屏路交叉点)林南路以南(东至站东路交叉点,西至检察院)椒陵大道以南(东至检察院,西至儒林南路北交叉点)
4.城东中学
新襄河(西至吴敬梓纪念馆东至新襄河大桥)以北,及原老城东乡区域。
5.第六中学
东:站东路以西(北至南岳东路,南至林南路交叉点)
南:万利路路以北(东至儒林路交叉点,西至南屏路交叉点)林南路以北(东至站东路交叉点,西至检察院)椒陵大道以北(东至检察院,西至儒林南路北交叉点)
西:儒林路以东(北至县政府,南至内环南路交叉点;北至万利路交叉点,南至椒陵大道交叉点)南屏路以东(北至内环南路交叉点,南至万利路交叉点)
北:南屏山森林公园以南(西至县政府,东至南岳东路和广源路交叉点)南岳东路以南(西至广源路交叉点,东至站东路交叉点)
上述学区用于初一年级招生,对于转学学生将根据居住地各初中学位情况,如有多余学位方可接收转学学生。接收学生时参考上述学区。
学区生源判定标准及录取顺序
1.符合“两个一致”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在实际居住地的学区学校入学。(法定监护人定义见民法通则)
2.城内户籍与居住地(以房产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为依据)不在一个学区的,一律在实际居住地学区就近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离异的,若是诉讼离婚的,按其法定监护人的住房所在地确定学区;若是协议离婚的,按其父母原住房所在地确定学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无房产,和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在一起居住且三代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可以在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的居住地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有房产,应以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房产地就近入学。取得公租房居住的在公租房居住地就近入学。商住房确实是用于住宅的参照住宅房入学。共同拥有的房产,占比至少达到30%以上的可以作为学区房。户口在县城,但户主不是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我们称之为“挂户”,“挂户”的学生,原则上不予择校,由全椒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公办学校就学。
3.拆迁户子女入学。因城市发展,房屋拆迁,可凭拆迁相关证明材料入学。未安置的住户子女到原住址所在地学区内学校入学,已安置的住户子女,就近在安置地学区内公办学校入学。
4.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在城区有户籍,实际有房但无房产证的住户需提供户主连续缴纳的半年以上水电费或有线电视缴费凭证等能证明居住在此的材料,以上户主必须是户口本上的户主成员。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只有城区户籍却无住房的,由全椒县教育体育局根据户籍地址及学校的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公办学校就学。
5.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以及赠与和未发生法律效力的遗嘱住房等,均不能作为学区房,即不能以此房产作为所在学区入学的依据。
6.返城的适龄儿童少年由个人持户口本、房产证、学籍证明或毕业证到全椒县教育体育局窗口申请,全椒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居住地所在学区统筹安排就近公办学校就学。
7.房产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暂住证、务工证明等材料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全椒县教育体育局将根据城内初中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就学,如果城内学校学额满员将安排靠近城边的公办学校就学。
8.录取的顺序为:先安排“两个一致”的学生,再安排有城内户籍在学区确有住房的学生(出具有效证件)。第三安排农村户籍在学区确有住房的学生(出具有效证件)。第四安排在城内无户籍、无房产的学生,全椒县教育体育局将根据城内学校的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到城内公办学校就读。
保障特殊群体教育
1.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落实“一人一案”,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对不适合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将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
2.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法予以统筹安排。
3.引进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高管(副总及以上)和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各地可根据市、县招商引资政策和高层次人才引进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接受义务教育。
4.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按有关规定执行。
5.积极做好外籍人员子女入学工作。
时间安排
2022年7月2至7月14日统计县城内各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家庭住址情况,分析、摸清各学区学校招生数。
2022年7月15至7月31日组织县城各小学毕业年级毕业生根据划片区域填写所属学区登记表。
2022年8月20日发给农村初中录取名单
2022年8月1日至8月28日全椒县教育体育局组织招生,学校发放通知书。
2022年8月29日至31日学校组织初一新生报到。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2﹞7号)和《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滁教体基函〔2022〕193号)的要求,切实规范招生入学行为,积极做好2022年全县小升初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行免试、单校划片相对就近入学,任何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考核、测试组织学生入学,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学生入学,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者考级证明作为入学依据。
(二)坚持依法、均衡发展招生: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坚持平行编班,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快慢班、分层次班,各校要按照省颁标准配置班额,均衡配备教师,均衡编班教学,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利。严禁起始年级出现大班额。
(三)坚持阳光招生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中小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与理解。
(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优先满足我县学生入学需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全椒县教育体育局统一或认定的系统实施电脑摇号进行录取,邀请纪检监察机关现场监督或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由教体局安排在原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招生对象
具备全国统一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1.本县小学毕业生;
2.本县户籍所在地就读的外地小学毕业生;
3.符合本《方案》规定在外地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
招生办法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全县小学毕业生实行在户籍和监护人房产所在地免试就近直接升入当地初中就读。
(一)农村片:按照就近原则,各初中的既定覆盖面内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当地所辖镇初中,或者就近镇初中。由外地返回原籍且在城内没有住房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安排在户籍所在地初中或邻近的乡镇初中就读。
(二)城内片:县城区初中招生实行单校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办法。襄河中学、第三中学、第四中学、第六中学初中实行划片招生,城东中学除划定的学区外还面向全县招生,各校划片招生范围如下:
今年城内各校学区划分仍执行2018年划定的学区。
1.襄河中学。
东:新华路、儒林路以西(新华路北延伸至釜城路交叉口、儒林路南至内环南路交叉点,汽车站红绿灯处),南屏路以西(北至内环南路交叉点,南至屏一路交叉点)
南:内环南路以北(内环南路东至儒林路交叉点,汽车站红绿灯处),屏一路以北(东至南屏路交叉点,西至襄河景观带)
西:西襄河景观带以东(北至釜城路交叉点,南至屏一路交叉点)
北:釜城路以南。(东至新华路交叉点,西至襄河景观带)
2.全椒三中(含原八波乡学生)
东:东新襄河景观带以西,椒陵大道以西(东至新襄河大桥,西至站东路接点)
南:南屏山森林公园以北(东至广源路交叉点,西至县政府)
西:新华路、儒林路以东(新华路北延伸至釜城路交叉点、儒林路南至县政府),广源路以东(东至南屏山森林公园东广场,南至南岳东路交叉点)
北:北新襄河景观带以南(西至釜城路交叉点)
3.第四中学(含非城区原南屏乡学生)
东:站东路以西(北至林南路交叉点)
南:铁路以北。
西:滨河路以东(北至屏一路交叉点),南屏路以东(北至万利路交叉点,南至屏一路交叉点)儒林路以西(北至万利路交叉点,南至椒陵大道交叉点)
北:屏一路以南(西至滨河路,东至南屏路),万利路路以南(东至儒林路交叉点,西至南屏路交叉点)林南路以南(东至站东路交叉点,西至检察院)椒陵大道以南(东至检察院,西至儒林南路北交叉点)
4.城东中学
新襄河(西至吴敬梓纪念馆东至新襄河大桥)以北,及原老城东乡区域。
5.第六中学
东:站东路以西(北至南岳东路,南至林南路交叉点)
南:万利路路以北(东至儒林路交叉点,西至南屏路交叉点)林南路以北(东至站东路交叉点,西至检察院)椒陵大道以北(东至检察院,西至儒林南路北交叉点)
西:儒林路以东(北至县政府,南至内环南路交叉点;北至万利路交叉点,南至椒陵大道交叉点)南屏路以东(北至内环南路交叉点,南至万利路交叉点)
北:南屏山森林公园以南(西至县政府,东至南岳东路和广源路交叉点)南岳东路以南(西至广源路交叉点,东至站东路交叉点)
上述学区用于初一年级招生,对于转学学生将根据居住地各初中学位情况,如有多余学位方可接收转学学生。接收学生时参考上述学区。
学区生源判定标准及录取顺序
1.符合“两个一致”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在实际居住地的学区学校入学。(法定监护人定义见民法通则)
2.城内户籍与居住地(以房产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为依据)不在一个学区的,一律在实际居住地学区就近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离异的,若是诉讼离婚的,按其法定监护人的住房所在地确定学区;若是协议离婚的,按其父母原住房所在地确定学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无房产,和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在一起居住且三代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可以在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的居住地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有房产,应以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房产地就近入学。取得公租房居住的在公租房居住地就近入学。商住房确实是用于住宅的参照住宅房入学。共同拥有的房产,占比至少达到30%以上的可以作为学区房。户口在县城,但户主不是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我们称之为“挂户”,“挂户”的学生,原则上不予择校,由全椒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公办学校就学。
3.拆迁户子女入学。因城市发展,房屋拆迁,可凭拆迁相关证明材料入学。未安置的住户子女到原住址所在地学区内学校入学,已安置的住户子女,就近在安置地学区内公办学校入学。
4.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在城区有户籍,实际有房但无房产证的住户需提供户主连续缴纳的半年以上水电费或有线电视缴费凭证等能证明居住在此的材料,以上户主必须是户口本上的户主成员。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只有城区户籍却无住房的,由全椒县教育体育局根据户籍地址及学校的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公办学校就学。
5.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以及赠与和未发生法律效力的遗嘱住房等,均不能作为学区房,即不能以此房产作为所在学区入学的依据。
6.返城的适龄儿童少年由个人持户口本、房产证、学籍证明或毕业证到全椒县教育体育局窗口申请,全椒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居住地所在学区统筹安排就近公办学校就学。
7.房产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暂住证、务工证明等材料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全椒县教育体育局将根据城内初中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就学,如果城内学校学额满员将安排靠近城边的公办学校就学。
8.录取的顺序为:先安排“两个一致”的学生,再安排有城内户籍在学区确有住房的学生(出具有效证件)。第三安排农村户籍在学区确有住房的学生(出具有效证件)。第四安排在城内无户籍、无房产的学生,全椒县教育体育局将根据城内学校的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到城内公办学校就读。
保障特殊群体教育
1.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落实“一人一案”,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对不适合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将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
2.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法予以统筹安排。
3.引进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高管(副总及以上)和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各地可根据市、县招商引资政策和高层次人才引进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接受义务教育。
4.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按有关规定执行。
5.积极做好外籍人员子女入学工作。
时间安排
2022年7月2至7月14日统计县城内各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家庭住址情况,分析、摸清各学区学校招生数。
2022年7月15至7月31日组织县城各小学毕业年级毕业生根据划片区域填写所属学区登记表。
2022年8月20日发给农村初中录取名单
2022年8月1日至8月28日全椒县教育体育局组织招生,学校发放通知书。
2022年8月29日至31日学校组织初一新生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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