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月警示素材!2022年5月典型安全事故盘点分析
2022年 5月全国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据应急管理部统计,仅2022年4月份,全国共发生事故1425起,死亡1241人,其中较大事故31起,死亡99人,特别重大事故1起造成54人死亡。
下面,小编给大家盘点一下水利和建筑领域2022年5月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希望读到此文的朋友能提高警惕,强化安全防范意识。
01兰州市在建工地 “5.3”塔吊安拆高处坠事故
2022年5月3日9时40分左右,兰州市西固区陈官营村、东湾村房屋建设施工工地,在塔吊拆除过程中突发机械坠落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经初步调查,该起事故是在塔吊拆除过程中,塔吊平衡臂和大臂之间受力失衡发生倾斜,致使塔身折断,造成人员伤亡。
02温州龙港“5.13”厂房倒塌事故
2022年5月13日下午14时许,温州龙港市南城路某包装工业园区16栋某单元某企业厂房在内部装修施工期间,一辆小型挖掘机在负责挖掘作业时,因操作不当导致隔楼层水泥板坍塌,从而引发驾驶员当场被压在驾驶室内,事故造成1人死亡。
03广西贺州“5.14”塔吊安拆事故,致1死3伤!
2022年5月14日13时许,广西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某房地产公司园艺路项目发生一起塔吊拆除作业的安全事故,4人被困100米高塔吊上,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
04广东韶关“5.16”车辆坠河较大事故
2022年5月16日17时20分许,一辆面包车从浈江区湾头电站堤坝上坠入河中,从监控录像上来看,面包车开上堤坝后失控,疑似撞上了一个石墩,之后从侧面坠河,可清晰听到落水声。至当晚被打捞出水,车上10人全部遇难。经初步排查,当日该车辆从浈江区十里亭镇返回仁化县,途中失控坠坝落水。
05山东寿县“5.18”板房着火事件
5月18日凌晨12:30分,山东寿县三觉所接报警称:辖区一工地着火,情况紧急。现场火光四溅,引燃了附近停放的轿车,并不时伴有爆炸声。三觉所民警辅警与消防队近四个小时的奋力救火,大火被成功扑灭。
上述事故一和事故三是由起重机械安拆作业过程中导致的起重伤害,事故二是因为建构筑物坍塌导致的坍塌事故,事故四是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导致的溺水伤害,事故五是建筑火灾事故。
那么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和施工现场作业过程中如何避免类似事故反复发生呢?
01起重伤害事故预防措施
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机械司机、信号司索工应经专业机构培训,并应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从业资格,持证上岗。
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超过一定规模的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其专项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论证。
起重机械进场组装后应履行验收程序,填写安装验收表,并经责任人签字,在验收前应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起重机械作业前,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
起重作业前应检查起重设备的钢丝绳及端部固接方式、滑轮、卷筒、吊钩、索具、卡环、绳环和地锚、缆风绳等,所有索具设备和零部件应符合安全要求。
严禁随意调整或拆除限位装置和保护装置,严禁使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起重机械每3个月应进行一次超载试验,确保制动器性能应安全可靠。
当多台起重机械在同一施工现场交叉作业时,应采取防撞的安全技术措施。
吊装作业中未形成稳定体系的部分,必须采取临时固定措施。临时固定的构件,应在完成永久固定后方可解除临时固定措施。
在风速达到9m/s及以上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严禁进行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作业。在风速达到12m/s及以上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的起重吊装作业。
雨雪后进行吊装时,应清理积水、积雪,并应采取防护措施,作业前应先试吊。
02坍塌事故预防措施
施工现场物料堆放应整齐稳固,严禁超高。模板、钢管、木方、砌块等堆放高度不应大于2m,钢筋堆放高度不应大于1.2m,堆积物应采取固定措施。
建筑施工临时结构应遵循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并应进行安全技术分析,保证其在设计规定的使用工况下保持整体稳定性。
施工现场应进行施工区域内临时排水系统规划,临时排水不得破坏挖填土方的边坡。
在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可能发生滑坡、坍塌的地段挖方时,应确定排水方案。
场地周围出现地表水汇流、排泄或地下水管渗漏时,应采取有组织堵水、排水和疏水措施,并应对基坑采取保护措施。
当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和桩孔时,应合理选用降水措施降低地下水位,并应编制降水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现场物料不宜堆置在基坑边缘、边坡坡顶、桩孔边,当需堆置时,堆置的重量和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
各类施工机械距基坑边缘、边坡坡顶、桩孔边的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支护结构、土质情况按设计要求进行确定,且不宜小于1.5m。
高度超过2m的竖向混凝土构件的钢筋绑扎过程中及绑扎完成后,在侧模安装完成前,应采取有效的侧向临时支撑措施。
大型混凝土构件钢筋施工过程中,应设置固定钢筋的稳固的定位与支撑件,上层钢筋网上堆放物料严禁超载。
各种安全防护棚上严禁堆放物料,使用期间棚顶严禁上人。
03交通事故预防措施
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驾驶证件,且驾驶与证件相符的车型;特种车辆驾驶人员还需持有特种设备操作证。
严禁驾驶员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行车不系安全带、驾车中使用移动电话、超载、人货混装等违法行为。
驾驶员日常应勤于保养、维护车辆,驾驶车辆前须对车辆性能进行检查,严禁“带病”车辆上路。
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减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暂扣、吊销驾驶证人员驾驶。
严禁强超抢会,车辆行驶在陡坡、弯道、涵洞等危险地段时,要提前减速、提高警惕,谨慎驾驶。
保持行车安全距离,防止发生追尾事故。
04火灾事故预防措施
有可燃物的场所,高温设备表面必须进行保温处理;不得使用碘钨灯和大功率白炽灯。
有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定期进行防雷检测,确保防雷设施有效。
定期对电气线路进行检查,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确保用电安全;易燃易爆场所应当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易爆场所设备应有静电导出措施,操作人员应使用防静电工作服,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易自燃的危险物质必须做好保护储存措施,防止泄漏。
临时性建筑物、仓库以及正在修建的建筑物都应按要求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严禁堵塞消防通道。
2022年 5月全国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据应急管理部统计,仅2022年4月份,全国共发生事故1425起,死亡1241人,其中较大事故31起,死亡99人,特别重大事故1起造成54人死亡。
下面,小编给大家盘点一下水利和建筑领域2022年5月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希望读到此文的朋友能提高警惕,强化安全防范意识。
01兰州市在建工地 “5.3”塔吊安拆高处坠事故
2022年5月3日9时40分左右,兰州市西固区陈官营村、东湾村房屋建设施工工地,在塔吊拆除过程中突发机械坠落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经初步调查,该起事故是在塔吊拆除过程中,塔吊平衡臂和大臂之间受力失衡发生倾斜,致使塔身折断,造成人员伤亡。
02温州龙港“5.13”厂房倒塌事故
2022年5月13日下午14时许,温州龙港市南城路某包装工业园区16栋某单元某企业厂房在内部装修施工期间,一辆小型挖掘机在负责挖掘作业时,因操作不当导致隔楼层水泥板坍塌,从而引发驾驶员当场被压在驾驶室内,事故造成1人死亡。
03广西贺州“5.14”塔吊安拆事故,致1死3伤!
2022年5月14日13时许,广西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某房地产公司园艺路项目发生一起塔吊拆除作业的安全事故,4人被困100米高塔吊上,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
04广东韶关“5.16”车辆坠河较大事故
2022年5月16日17时20分许,一辆面包车从浈江区湾头电站堤坝上坠入河中,从监控录像上来看,面包车开上堤坝后失控,疑似撞上了一个石墩,之后从侧面坠河,可清晰听到落水声。至当晚被打捞出水,车上10人全部遇难。经初步排查,当日该车辆从浈江区十里亭镇返回仁化县,途中失控坠坝落水。
05山东寿县“5.18”板房着火事件
5月18日凌晨12:30分,山东寿县三觉所接报警称:辖区一工地着火,情况紧急。现场火光四溅,引燃了附近停放的轿车,并不时伴有爆炸声。三觉所民警辅警与消防队近四个小时的奋力救火,大火被成功扑灭。
上述事故一和事故三是由起重机械安拆作业过程中导致的起重伤害,事故二是因为建构筑物坍塌导致的坍塌事故,事故四是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导致的溺水伤害,事故五是建筑火灾事故。
那么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和施工现场作业过程中如何避免类似事故反复发生呢?
01起重伤害事故预防措施
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机械司机、信号司索工应经专业机构培训,并应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从业资格,持证上岗。
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超过一定规模的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其专项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论证。
起重机械进场组装后应履行验收程序,填写安装验收表,并经责任人签字,在验收前应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起重机械作业前,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
起重作业前应检查起重设备的钢丝绳及端部固接方式、滑轮、卷筒、吊钩、索具、卡环、绳环和地锚、缆风绳等,所有索具设备和零部件应符合安全要求。
严禁随意调整或拆除限位装置和保护装置,严禁使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起重机械每3个月应进行一次超载试验,确保制动器性能应安全可靠。
当多台起重机械在同一施工现场交叉作业时,应采取防撞的安全技术措施。
吊装作业中未形成稳定体系的部分,必须采取临时固定措施。临时固定的构件,应在完成永久固定后方可解除临时固定措施。
在风速达到9m/s及以上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严禁进行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作业。在风速达到12m/s及以上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的起重吊装作业。
雨雪后进行吊装时,应清理积水、积雪,并应采取防护措施,作业前应先试吊。
02坍塌事故预防措施
施工现场物料堆放应整齐稳固,严禁超高。模板、钢管、木方、砌块等堆放高度不应大于2m,钢筋堆放高度不应大于1.2m,堆积物应采取固定措施。
建筑施工临时结构应遵循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并应进行安全技术分析,保证其在设计规定的使用工况下保持整体稳定性。
施工现场应进行施工区域内临时排水系统规划,临时排水不得破坏挖填土方的边坡。
在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可能发生滑坡、坍塌的地段挖方时,应确定排水方案。
场地周围出现地表水汇流、排泄或地下水管渗漏时,应采取有组织堵水、排水和疏水措施,并应对基坑采取保护措施。
当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和桩孔时,应合理选用降水措施降低地下水位,并应编制降水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现场物料不宜堆置在基坑边缘、边坡坡顶、桩孔边,当需堆置时,堆置的重量和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
各类施工机械距基坑边缘、边坡坡顶、桩孔边的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支护结构、土质情况按设计要求进行确定,且不宜小于1.5m。
高度超过2m的竖向混凝土构件的钢筋绑扎过程中及绑扎完成后,在侧模安装完成前,应采取有效的侧向临时支撑措施。
大型混凝土构件钢筋施工过程中,应设置固定钢筋的稳固的定位与支撑件,上层钢筋网上堆放物料严禁超载。
各种安全防护棚上严禁堆放物料,使用期间棚顶严禁上人。
03交通事故预防措施
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驾驶证件,且驾驶与证件相符的车型;特种车辆驾驶人员还需持有特种设备操作证。
严禁驾驶员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行车不系安全带、驾车中使用移动电话、超载、人货混装等违法行为。
驾驶员日常应勤于保养、维护车辆,驾驶车辆前须对车辆性能进行检查,严禁“带病”车辆上路。
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减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暂扣、吊销驾驶证人员驾驶。
严禁强超抢会,车辆行驶在陡坡、弯道、涵洞等危险地段时,要提前减速、提高警惕,谨慎驾驶。
保持行车安全距离,防止发生追尾事故。
04火灾事故预防措施
有可燃物的场所,高温设备表面必须进行保温处理;不得使用碘钨灯和大功率白炽灯。
有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定期进行防雷检测,确保防雷设施有效。
定期对电气线路进行检查,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确保用电安全;易燃易爆场所应当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易爆场所设备应有静电导出措施,操作人员应使用防静电工作服,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易自燃的危险物质必须做好保护储存措施,防止泄漏。
临时性建筑物、仓库以及正在修建的建筑物都应按要求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严禁堵塞消防通道。
【头条】市司法局副局长仵红兵来石调研督导社区矫正和人民调解工作
6月7日,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仵红兵带领社区矫正管理科负责同志来到石泉,调研督导社区矫正和人民调解工作。
仵红兵随机检查了迎丰司法所、中池司法所、曾溪司法所日常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县智慧矫正中心查看了建设进度。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交流座谈等方式,督察指导“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无忧调解超市”和“三力联调”调解模式推广、智慧矫正中心建设等工作,全面了解石泉县社区矫正和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
在石泉县司法局机关召开的座谈会上,仵红兵听取了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的工作汇报,仵红兵对石泉县社区矫正和人民调解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与了高度肯定,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县司法局注重司法所的日常管理,做实、做细各项工作,围绕司法所六大职责及时组织“新人”进行系统性培训,提升司法所干部“独当一面”的能力,做到知县情、懂镇情、掌实情,更好服务人民群众。
仵红兵指出,今年是全省新时代“六好司法所”创建的最后一年,要以党建工作为统领,在实现“六好司法所”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做好“枫桥式司法所”的创建工作,着力打造2个“枫桥式司法所”,实现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仵红兵强调,要严格按照“智慧矫正中心”建设规范要求进行创建,将工作做实做细,争取把石泉县“智慧矫正中心”建成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窗口示范单位。要针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坚持重大问题系统谋划,严格按照“三色清单”模式细化矛盾纠纷,分类动态管理,增强矛盾预判性。要运用“三力联调”手段,用活用好“无忧调解超市”,以《民法典》为基本遵循,有效提升矛盾化解成功率,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力量,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来源:石泉县司法局
作者:郭健 李莉
责编:郭健
审核:崔世钰
6月7日,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仵红兵带领社区矫正管理科负责同志来到石泉,调研督导社区矫正和人民调解工作。
仵红兵随机检查了迎丰司法所、中池司法所、曾溪司法所日常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县智慧矫正中心查看了建设进度。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交流座谈等方式,督察指导“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无忧调解超市”和“三力联调”调解模式推广、智慧矫正中心建设等工作,全面了解石泉县社区矫正和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
在石泉县司法局机关召开的座谈会上,仵红兵听取了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的工作汇报,仵红兵对石泉县社区矫正和人民调解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与了高度肯定,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县司法局注重司法所的日常管理,做实、做细各项工作,围绕司法所六大职责及时组织“新人”进行系统性培训,提升司法所干部“独当一面”的能力,做到知县情、懂镇情、掌实情,更好服务人民群众。
仵红兵指出,今年是全省新时代“六好司法所”创建的最后一年,要以党建工作为统领,在实现“六好司法所”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做好“枫桥式司法所”的创建工作,着力打造2个“枫桥式司法所”,实现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仵红兵强调,要严格按照“智慧矫正中心”建设规范要求进行创建,将工作做实做细,争取把石泉县“智慧矫正中心”建成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窗口示范单位。要针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坚持重大问题系统谋划,严格按照“三色清单”模式细化矛盾纠纷,分类动态管理,增强矛盾预判性。要运用“三力联调”手段,用活用好“无忧调解超市”,以《民法典》为基本遵循,有效提升矛盾化解成功率,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力量,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来源:石泉县司法局
作者:郭健 李莉
责编:郭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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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浴廉洁清风,弘扬浩然正气。由我院团委网络媒体中心承办的“喜迎二十大,清风满中原”短视频作品征集活动来啦[送花花][送花花][送花花]
【活动主题】
喜迎二十大 清风满中原
【活动时间】
即日起——6月25日
【活动对象】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全体学生
【活动形式】
1⃣公益广告
2⃣动画片
【作品要求】
1⃣内容紧扣廉洁主题,深入挖掘中原大地上的廉洁元素,展现中国共产党在河南的廉洁风采,尤其是新时代河南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廉政建设方面的新举措新成效,传承党的优良作风、弘扬清风正气。
2⃣发扬工匠精神,增强精品意识,遵循小切口、大情怀、正能量的创作导向和创新方向。
3⃣拍摄时长控制在2-10分钟,人数不限,视频格式为MP4或MPEG,横屏或竖屏皆可。
4⃣拍摄手法新颖别致,可运用多种拍摄方式来展现;视频片头片尾完整,音画清晰,分别标明片名和集序。
【提交方式】
1⃣公益广告类参赛者将作品和报名表命名为:公益广告+学院+年级+专业+姓名+作品名称后放入同一文件夹中,将文件夹命名为:公益广告+学院+年级+专业+姓名+作品名称后发送给宣传委员。
2⃣动画片类参赛者将作品和报名表命名为:动画片+学院+年级+专业+姓名+作品名称后放入同一文件夹中,将文件夹命名为:动画片+学院+年级+专业+姓名+作品名称后发送给宣传委员。
【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需为参赛者本人原创,发现存在抄袭行为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2⃣无版权、肖像权争议。如作品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引发的法律纠纷,由作者自行承担。
3⃣如参赛作品已在电视台或网络融媒体平台播出过,首播时间应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
【奖项设置】
参与即可获得学时奖励。
筒子们快拿起相机,开动脑筋,拍摄优秀作品,展现时代精神吧[成人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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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要求】
1⃣内容紧扣廉洁主题,深入挖掘中原大地上的廉洁元素,展现中国共产党在河南的廉洁风采,尤其是新时代河南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廉政建设方面的新举措新成效,传承党的优良作风、弘扬清风正气。
2⃣发扬工匠精神,增强精品意识,遵循小切口、大情怀、正能量的创作导向和创新方向。
3⃣拍摄时长控制在2-10分钟,人数不限,视频格式为MP4或MPEG,横屏或竖屏皆可。
4⃣拍摄手法新颖别致,可运用多种拍摄方式来展现;视频片头片尾完整,音画清晰,分别标明片名和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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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参赛作品已在电视台或网络融媒体平台播出过,首播时间应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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