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成化18年(1482年),山东滕县富户沈仁的独子沈时彦天不亮出门收租,深夜未归。沈时彦年方18,刚刚迎娶了临县富户王财主的女儿,接掌了家业,正是人生得意时,新人在家,却不回来,不是有事业心,就是出事了。
果然第二天上午,沈仁正在吃早饭。里正便来通知贵府公子被人砍死在半山亭,不知何人所为?
听到这话时,沈仁两眼一黑,顿时把碗丢在了地上,一下子昏厥过去。家人赶忙掐人中,挽手臂,好不容易将其救醒,然后带他去案发现场。
沈仁等人到了半山亭之后,但见沈时彦倒在血泊之中,头颅有明显的斧劈痕迹。并发现有十几个血脚印向山下村落方向延伸过去。但是血脚印越来越浅,越来越模糊,最终不知道往哪家去了。
这就很头疼了,线索断了。但沈仁到底是做生意出身的,脑子很活,有斧子的人家虽不少,但靠的最近的当属木匠徐荣。
于是一行人便往徐荣家赶,结果就在徐荣家的门槛上,有一道淡淡的血痕,闯进徐荣家后,发现徐荣在家,而且所穿的鞋子鞋底上寖满了血渍。由不得徐荣分辩,便被抓起来押送官府。
徐荣死活不承认自己杀人。但是也的确无法解释,自己脚底下的这个血迹从何而来?在沈家人和群众们的眼里,徐荣杀人,这叫铁证如山。
但是滕县知县刘缨,进士出身,是一个仔细人,他又去复勘了一遍现场。心里虽然也觉得徐荣嫌疑最大,但却发现徐荣的斧子上,并无半丝血迹。还是让仵作连同斧柄,用明矾浸了,结果并没有半点遗迹。这就说明,徐荣的这把斧子,的确不是杀害沈时彦的那把。然而也不是没收获,在徐荣家里收出来2两整银子,这理论不是徐荣家自己的东西。
徐荣交代自己那2两银子,是临县的大户给自己做家私的定金。因为材料要木匠自备,所以早早出门去了山上伐木,看到半山亭有具尸体,觉得晦气,便回家去了。
所以案子到了这,刘知县也为难了。你说徐荣是凶手吧,没有直接证据,只有间接证据;你说徐荣不是凶手吧,那鞋子上的血迹和2两银子解释得过于牵强。
需要时间验证不说,《大明律》规定,发现尸体不报告,杖责40,徐荣这是明知道触犯刑律。
而徐荣解释之所以见尸体未报官,是因为自己前天算了一个命,说今天不利伐木、造作,但是自己为了银子还是出了门,怕有报应,准备等隔天再去报案。
这种解释在沈仁的眼里解释就是掩饰。而沈仁等不及了,要为儿子报仇,多次找刘知县,要求判决徐荣。
而刘知县一面顶着压力,一面派人顺着银子来路查起。刘知县派了两波人,一波人去了临县,一波人去了沈时彦去收租的地方。
结果承租沈家田地的农户,说一共17两碎银子,还有3贯铜钱,没有整银子。隔天临县的也汇报,那2两银子定金也属实。
难题交给刘知县了,眼看徐荣的嫌疑一点点洗清,那真正的凶手又是谁呢?一点头绪都没有。
刘知县只能将徐荣收押在监,不过刘知县交代,这些天有人给徐荣送饭,但凡有询问案情的或者串供的,一定记得及时来报我。
刘知县的这个做法最终见效了。前两天给徐荣送饭的是他的老婆,就知道哭,也不存在串供。
但是过了几天之后,突然有一个小男孩六七岁年纪,来给徐荣去送饭,狱卒们以为这是徐荣的儿子,但却不曾想这个小孩并不认识徐荣,问哪一个才是徐荣?还问徐荣认罪了没有?
刘知县见了这个孩子,并询问了,是谁让你来送牢饭的?
小孩子天真烂漫,所以根本不会撒谎。他说他本来在街上玩耍,酒店里面有两个人吃酒,便喊住了他,说给个大子儿给他,劳烦他到狱中送个囚饭,且给了他一盒饭食。说你若问得,徐荣是否招供,回来再赏你一枚大子儿。
刘知县立刻派了衙役跟随小孩去了酒店,起获了二人。
刘知县立马升堂,此二人,名叫姚升,姚礼,是亲兄弟,靠砍柴为生,家道清贫,却在酒店大鱼大肉下酒,本身就非常值得怀疑。两人见了刘知县,还在那边大喊冤枉。
刘知县立马让小孩和他们对质。两人不得已交代了实情,原来兄弟二人,曾经是和沈仁一起做生意的,从山东贩运干果到苏州做蜜饯,再从苏州把丝绸贩到山东。后来沈仁发财了,而两兄弟做生意赔了,他俩就想去问沈仁借钱,想东山再起。结果被沈仁拒绝,还羞辱了他们,导致了他们彻底翻盘无望。
两兄弟这天被几个无赖“买”了柴不给钱。气无处撒时,正好在半山亭遇到收租回来的沈时彦。顿时火起,让你这个吝啬鬼沈仁,宁可断交也不舍钱,我就让你断后,看你钱财留给谁?
恶向胆边生,姚升拿起砍柴的斧子,就照沈时彦的脑袋上,劈了过去。俩人搜摸了沈时彦身上的钱财,逃跑了。被抓时还剩16两多的碎银子,和2贯多铜钱。
兄弟两躲了两天后,听说徐木匠当天就被抓起来了。于是两人想起来让小孩去打探情况,心想不暴露自己,还能掌握动向。
结果按《大明律》,姚升、姚礼杀人得财,不分主从,皆斩;木匠徐荣见尸不报,杖40;沈仁诬告木匠徐荣死罪未决,原本应该杖100,流3000里,但是鉴于沈仁遭遇,以及不明真相,予以薄惩,罚银10两给徐荣。
果然第二天上午,沈仁正在吃早饭。里正便来通知贵府公子被人砍死在半山亭,不知何人所为?
听到这话时,沈仁两眼一黑,顿时把碗丢在了地上,一下子昏厥过去。家人赶忙掐人中,挽手臂,好不容易将其救醒,然后带他去案发现场。
沈仁等人到了半山亭之后,但见沈时彦倒在血泊之中,头颅有明显的斧劈痕迹。并发现有十几个血脚印向山下村落方向延伸过去。但是血脚印越来越浅,越来越模糊,最终不知道往哪家去了。
这就很头疼了,线索断了。但沈仁到底是做生意出身的,脑子很活,有斧子的人家虽不少,但靠的最近的当属木匠徐荣。
于是一行人便往徐荣家赶,结果就在徐荣家的门槛上,有一道淡淡的血痕,闯进徐荣家后,发现徐荣在家,而且所穿的鞋子鞋底上寖满了血渍。由不得徐荣分辩,便被抓起来押送官府。
徐荣死活不承认自己杀人。但是也的确无法解释,自己脚底下的这个血迹从何而来?在沈家人和群众们的眼里,徐荣杀人,这叫铁证如山。
但是滕县知县刘缨,进士出身,是一个仔细人,他又去复勘了一遍现场。心里虽然也觉得徐荣嫌疑最大,但却发现徐荣的斧子上,并无半丝血迹。还是让仵作连同斧柄,用明矾浸了,结果并没有半点遗迹。这就说明,徐荣的这把斧子,的确不是杀害沈时彦的那把。然而也不是没收获,在徐荣家里收出来2两整银子,这理论不是徐荣家自己的东西。
徐荣交代自己那2两银子,是临县的大户给自己做家私的定金。因为材料要木匠自备,所以早早出门去了山上伐木,看到半山亭有具尸体,觉得晦气,便回家去了。
所以案子到了这,刘知县也为难了。你说徐荣是凶手吧,没有直接证据,只有间接证据;你说徐荣不是凶手吧,那鞋子上的血迹和2两银子解释得过于牵强。
需要时间验证不说,《大明律》规定,发现尸体不报告,杖责40,徐荣这是明知道触犯刑律。
而徐荣解释之所以见尸体未报官,是因为自己前天算了一个命,说今天不利伐木、造作,但是自己为了银子还是出了门,怕有报应,准备等隔天再去报案。
这种解释在沈仁的眼里解释就是掩饰。而沈仁等不及了,要为儿子报仇,多次找刘知县,要求判决徐荣。
而刘知县一面顶着压力,一面派人顺着银子来路查起。刘知县派了两波人,一波人去了临县,一波人去了沈时彦去收租的地方。
结果承租沈家田地的农户,说一共17两碎银子,还有3贯铜钱,没有整银子。隔天临县的也汇报,那2两银子定金也属实。
难题交给刘知县了,眼看徐荣的嫌疑一点点洗清,那真正的凶手又是谁呢?一点头绪都没有。
刘知县只能将徐荣收押在监,不过刘知县交代,这些天有人给徐荣送饭,但凡有询问案情的或者串供的,一定记得及时来报我。
刘知县的这个做法最终见效了。前两天给徐荣送饭的是他的老婆,就知道哭,也不存在串供。
但是过了几天之后,突然有一个小男孩六七岁年纪,来给徐荣去送饭,狱卒们以为这是徐荣的儿子,但却不曾想这个小孩并不认识徐荣,问哪一个才是徐荣?还问徐荣认罪了没有?
刘知县见了这个孩子,并询问了,是谁让你来送牢饭的?
小孩子天真烂漫,所以根本不会撒谎。他说他本来在街上玩耍,酒店里面有两个人吃酒,便喊住了他,说给个大子儿给他,劳烦他到狱中送个囚饭,且给了他一盒饭食。说你若问得,徐荣是否招供,回来再赏你一枚大子儿。
刘知县立刻派了衙役跟随小孩去了酒店,起获了二人。
刘知县立马升堂,此二人,名叫姚升,姚礼,是亲兄弟,靠砍柴为生,家道清贫,却在酒店大鱼大肉下酒,本身就非常值得怀疑。两人见了刘知县,还在那边大喊冤枉。
刘知县立马让小孩和他们对质。两人不得已交代了实情,原来兄弟二人,曾经是和沈仁一起做生意的,从山东贩运干果到苏州做蜜饯,再从苏州把丝绸贩到山东。后来沈仁发财了,而两兄弟做生意赔了,他俩就想去问沈仁借钱,想东山再起。结果被沈仁拒绝,还羞辱了他们,导致了他们彻底翻盘无望。
两兄弟这天被几个无赖“买”了柴不给钱。气无处撒时,正好在半山亭遇到收租回来的沈时彦。顿时火起,让你这个吝啬鬼沈仁,宁可断交也不舍钱,我就让你断后,看你钱财留给谁?
恶向胆边生,姚升拿起砍柴的斧子,就照沈时彦的脑袋上,劈了过去。俩人搜摸了沈时彦身上的钱财,逃跑了。被抓时还剩16两多的碎银子,和2贯多铜钱。
兄弟两躲了两天后,听说徐木匠当天就被抓起来了。于是两人想起来让小孩去打探情况,心想不暴露自己,还能掌握动向。
结果按《大明律》,姚升、姚礼杀人得财,不分主从,皆斩;木匠徐荣见尸不报,杖40;沈仁诬告木匠徐荣死罪未决,原本应该杖100,流3000里,但是鉴于沈仁遭遇,以及不明真相,予以薄惩,罚银10两给徐荣。
明朝成化18年(1482年),山东滕县富户沈仁的独子沈时彦天不亮出门收租,深夜未归。沈时彦年方18,刚刚迎娶了临县富户王财主的女儿,接掌了家业,正是人生得意时,新人在家,却不回来,不是有事业心,就是出事了。
果然第二天上午,沈仁正在吃早饭。里正便来通知贵府公子被人砍死在半山亭,不知何人所为?
听到这话时,沈仁两眼一黑,顿时把碗丢在了地上,一下子昏厥过去。家人赶忙掐人中,挽手臂,好不容易将其救醒,然后带他去案发现场。
沈仁等人到了半山亭之后,但见沈时彦倒在血泊之中,头颅有明显的斧劈痕迹。并发现有十几个血脚印向山下村落方向延伸过去。但是血脚印越来越浅,越来越模糊,最终不知道往哪家去了。
这就很头疼了,线索断了。但沈仁到底是做生意出身的,脑子很活,有斧子的人家虽不少,但靠的最近的当属木匠徐荣。
于是一行人便往徐荣家赶,结果就在徐荣家的门槛上,有一道淡淡的血痕,闯进徐荣家后,发现徐荣在家,而且所穿的鞋子鞋底上寖满了血渍。由不得徐荣分辩,便被抓起来押送官府。
徐荣死活不承认自己杀人。但是也的确无法解释,自己脚底下的这个血迹从何而来?在沈家人和群众们的眼里,徐荣杀人,这叫铁证如山。
但是滕县知县刘缨,进士出身,是一个仔细人,他又去复勘了一遍现场。心里虽然也觉得徐荣嫌疑最大,但却发现徐荣的斧子上,并无半丝血迹。还是让仵作连同斧柄,用明矾浸了,结果并没有半点遗迹。这就说明,徐荣的这把斧子,的确不是杀害沈时彦的那把。然而也不是没收获,在徐荣家里收出来2两整银子,这理论不是徐荣家自己的东西。
徐荣交代自己那2两银子,是临县的大户给自己做家私的定金。因为材料要木匠自备,所以早早出门去了山上伐木,看到半山亭有具尸体,觉得晦气,便回家去了。
所以案子到了这,刘知县也为难了。你说徐荣是凶手吧,没有直接证据,只有间接证据;你说徐荣不是凶手吧,那鞋子上的血迹和2两银子解释得过于牵强。
需要时间验证不说,《大明律》规定,发现尸体不报告,杖责40,徐荣这是明知道触犯刑律。
而徐荣解释之所以见尸体未报官,是因为自己前天算了一个命,说今天不利伐木、造作,但是自己为了银子还是出了门,怕有报应,准备等隔天再去报案。
这种解释在沈仁的眼里解释就是掩饰。而沈仁等不及了,要为儿子报仇,多次找刘知县,要求判决徐荣。
而刘知县一面顶着压力,一面派人顺着银子来路查起。刘知县派了两波人,一波人去了临县,一波人去了沈时彦去收租的地方。
结果承租沈家田地的农户,说一共17两碎银子,还有3贯铜钱,没有整银子。隔天临县的也汇报,那2两银子定金也属实。
难题交给刘知县了,眼看徐荣的嫌疑一点点洗清,那真正的凶手又是谁呢?一点头绪都没有。
刘知县只能将徐荣收押在监,不过刘知县交代,这些天有人给徐荣送饭,但凡有询问案情的或者串供的,一定记得及时来报我。
刘知县的这个做法最终见效了。前两天给徐荣送饭的是他的老婆,就知道哭,也不存在串供。
但是过了几天之后,突然有一个小男孩六七岁年纪,来给徐荣去送饭,狱卒们以为这是徐荣的儿子,但却不曾想这个小孩并不认识徐荣,问哪一个才是徐荣?还问徐荣认罪了没有?
刘知县见了这个孩子,并询问了,是谁让你来送牢饭的?
小孩子天真烂漫,所以根本不会撒谎。他说他本来在街上玩耍,酒店里面有两个人吃酒,便喊住了他,说给个大子儿给他,劳烦他到狱中送个囚饭,且给了他一盒饭食。说你若问得,徐荣是否招供,回来再赏你一枚大子儿。
刘知县立刻派了衙役跟随小孩去了酒店,起获了二人。
刘知县立马升堂,此二人,名叫姚升,姚礼,是亲兄弟,靠砍柴为生,家道清贫,却在酒店大鱼大肉下酒,本身就非常值得怀疑。两人见了刘知县,还在那边大喊冤枉。
刘知县立马让小孩和他们对质。两人不得已交代了实情,原来兄弟二人,曾经是和沈仁一起做生意的,从山东贩运干果到苏州做蜜饯,再从苏州把丝绸贩到山东。后来沈仁发财了,而两兄弟做生意赔了,他俩就想去问沈仁借钱,想东山再起。结果被沈仁拒绝,还羞辱了他们,导致了他们彻底翻盘无望。
两兄弟这天被几个无赖“买”了柴不给钱。气无处撒时,正好在半山亭遇到收租回来的沈时彦。顿时火起,让你这个吝啬鬼沈仁,宁可断交也不舍钱,我就让你断后,看你钱财留给谁?
恶向胆边生,姚升拿起砍柴的斧子,就照沈时彦的脑袋上,劈了过去。俩人搜摸了沈时彦身上的钱财,逃跑了。被抓时还剩16两多的碎银子,和2贯多铜钱。
兄弟两躲了两天后,听说徐木匠当天就被抓起来了。于是两人想起来让小孩去打探情况,心想不暴露自己,还能掌握动向。
结果按《大明律》,姚升、姚礼杀人得财,不分主从,皆斩;木匠徐荣见尸不报,杖40;沈仁诬告木匠徐荣死罪未决,原本应该杖100,流3000里,但是鉴于沈仁遭遇,以及不明真相,予以薄惩,罚银10两给徐荣。
果然第二天上午,沈仁正在吃早饭。里正便来通知贵府公子被人砍死在半山亭,不知何人所为?
听到这话时,沈仁两眼一黑,顿时把碗丢在了地上,一下子昏厥过去。家人赶忙掐人中,挽手臂,好不容易将其救醒,然后带他去案发现场。
沈仁等人到了半山亭之后,但见沈时彦倒在血泊之中,头颅有明显的斧劈痕迹。并发现有十几个血脚印向山下村落方向延伸过去。但是血脚印越来越浅,越来越模糊,最终不知道往哪家去了。
这就很头疼了,线索断了。但沈仁到底是做生意出身的,脑子很活,有斧子的人家虽不少,但靠的最近的当属木匠徐荣。
于是一行人便往徐荣家赶,结果就在徐荣家的门槛上,有一道淡淡的血痕,闯进徐荣家后,发现徐荣在家,而且所穿的鞋子鞋底上寖满了血渍。由不得徐荣分辩,便被抓起来押送官府。
徐荣死活不承认自己杀人。但是也的确无法解释,自己脚底下的这个血迹从何而来?在沈家人和群众们的眼里,徐荣杀人,这叫铁证如山。
但是滕县知县刘缨,进士出身,是一个仔细人,他又去复勘了一遍现场。心里虽然也觉得徐荣嫌疑最大,但却发现徐荣的斧子上,并无半丝血迹。还是让仵作连同斧柄,用明矾浸了,结果并没有半点遗迹。这就说明,徐荣的这把斧子,的确不是杀害沈时彦的那把。然而也不是没收获,在徐荣家里收出来2两整银子,这理论不是徐荣家自己的东西。
徐荣交代自己那2两银子,是临县的大户给自己做家私的定金。因为材料要木匠自备,所以早早出门去了山上伐木,看到半山亭有具尸体,觉得晦气,便回家去了。
所以案子到了这,刘知县也为难了。你说徐荣是凶手吧,没有直接证据,只有间接证据;你说徐荣不是凶手吧,那鞋子上的血迹和2两银子解释得过于牵强。
需要时间验证不说,《大明律》规定,发现尸体不报告,杖责40,徐荣这是明知道触犯刑律。
而徐荣解释之所以见尸体未报官,是因为自己前天算了一个命,说今天不利伐木、造作,但是自己为了银子还是出了门,怕有报应,准备等隔天再去报案。
这种解释在沈仁的眼里解释就是掩饰。而沈仁等不及了,要为儿子报仇,多次找刘知县,要求判决徐荣。
而刘知县一面顶着压力,一面派人顺着银子来路查起。刘知县派了两波人,一波人去了临县,一波人去了沈时彦去收租的地方。
结果承租沈家田地的农户,说一共17两碎银子,还有3贯铜钱,没有整银子。隔天临县的也汇报,那2两银子定金也属实。
难题交给刘知县了,眼看徐荣的嫌疑一点点洗清,那真正的凶手又是谁呢?一点头绪都没有。
刘知县只能将徐荣收押在监,不过刘知县交代,这些天有人给徐荣送饭,但凡有询问案情的或者串供的,一定记得及时来报我。
刘知县的这个做法最终见效了。前两天给徐荣送饭的是他的老婆,就知道哭,也不存在串供。
但是过了几天之后,突然有一个小男孩六七岁年纪,来给徐荣去送饭,狱卒们以为这是徐荣的儿子,但却不曾想这个小孩并不认识徐荣,问哪一个才是徐荣?还问徐荣认罪了没有?
刘知县见了这个孩子,并询问了,是谁让你来送牢饭的?
小孩子天真烂漫,所以根本不会撒谎。他说他本来在街上玩耍,酒店里面有两个人吃酒,便喊住了他,说给个大子儿给他,劳烦他到狱中送个囚饭,且给了他一盒饭食。说你若问得,徐荣是否招供,回来再赏你一枚大子儿。
刘知县立刻派了衙役跟随小孩去了酒店,起获了二人。
刘知县立马升堂,此二人,名叫姚升,姚礼,是亲兄弟,靠砍柴为生,家道清贫,却在酒店大鱼大肉下酒,本身就非常值得怀疑。两人见了刘知县,还在那边大喊冤枉。
刘知县立马让小孩和他们对质。两人不得已交代了实情,原来兄弟二人,曾经是和沈仁一起做生意的,从山东贩运干果到苏州做蜜饯,再从苏州把丝绸贩到山东。后来沈仁发财了,而两兄弟做生意赔了,他俩就想去问沈仁借钱,想东山再起。结果被沈仁拒绝,还羞辱了他们,导致了他们彻底翻盘无望。
两兄弟这天被几个无赖“买”了柴不给钱。气无处撒时,正好在半山亭遇到收租回来的沈时彦。顿时火起,让你这个吝啬鬼沈仁,宁可断交也不舍钱,我就让你断后,看你钱财留给谁?
恶向胆边生,姚升拿起砍柴的斧子,就照沈时彦的脑袋上,劈了过去。俩人搜摸了沈时彦身上的钱财,逃跑了。被抓时还剩16两多的碎银子,和2贯多铜钱。
兄弟两躲了两天后,听说徐木匠当天就被抓起来了。于是两人想起来让小孩去打探情况,心想不暴露自己,还能掌握动向。
结果按《大明律》,姚升、姚礼杀人得财,不分主从,皆斩;木匠徐荣见尸不报,杖40;沈仁诬告木匠徐荣死罪未决,原本应该杖100,流3000里,但是鉴于沈仁遭遇,以及不明真相,予以薄惩,罚银10两给徐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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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当明白了无常,你就不会张扬
人生有两大哀叹:一叹知己难求,二叹世事无常。
我们明白,这一生会接触许多人,会经历许多事,唯独有一样东西不想触碰,那便是——无常。
作家田维在《花田半亩》中曾这样写道:
遗憾是常常的,孤独是常常的,生来是品尝苦味,生来便是看尽无常变幻。
当你明白无常,你就不会张扬,今日华丽风光,明日可能狼藉一场。
当你明白无常,你就不会悲伤,今日愁云惨淡,明日可能满天阳光。
当你明白无常,得,有什么喜,失,有什么伤,得失也不过空花一场。
当你明白无常,一切都觉得正常。
真正时时看见、看着无常的心,获得真正内在的平静安详。
一、人生无常,心安便是归处!
《红楼梦》里有这样一句话:“喜荣华正好,恨无常又到。”人这一辈子,即使一生荣华富贵,但是最终也逃不过生死无常,旦夕祸福。
生、老、病、死、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五阴炽盛。婆娑世界,众生皆逃不过这几种苦。
与其苦苦生忧,忧而生怖,不如练就豁达心境,苦中作乐。
庄子就是这样一位智者,面对生死,能够保持从容的态度,活出逍遥的人生。
妻子死了,庄子失去了相依为命的伴侣。他让内心的悲痛化为对生死的达观和对世俗礼制的蔑视,鼓盆而歌。
歌曰:"生死本有命,气形变化中。天地如巨室,歌哭作大通。"
后来,惠施死了。庄子失去平生最好的朋友和最大的学术对手,悲从中来,在写《天下》篇的时候,伤心往事,长想惠施,不知不觉为他写了五百余言,作为最好的纪念。
弟子们想厚葬老师,庄子倒觉得难过了。弟子们在这关键时刻并没有勘破生死关。
于是他说:"我以天地为棺椁,以日月为(陪葬的)美玉,以星辰为珍珠,天地用万物来为我送行,我的葬物还不齐备吗?"
弟子们不觉垂泪,说:“我们怕乌鸦和老鹰吃老师您的遗体。"
庄子笑道:"天上有乌鸦和老鹰来吃,地上也有蝼蚁来吃啊,要是夺了前者的食物给后者享用,不是太偏颇了吗?"
庄子终于悠然而去,很有诗意。他不敬畏死,但没有随便活, 一生是那样的可贵。他超越了死亡, 忘却生命,精神是那样的愉快。
人生本是无常,我们无法左右生死祸福,不如一切顺之自然。在这无常的世界,保持心灵的平静与安宁。
二、当你明白了无常,你就不会张扬!
人生无常,我们永远不知道,下一秒将会发生什么。多少人把自己一生的心血都用于追求荣华富贵,最后才发现,是非成败,荣华富贵都会转瞬成空。
我们空手而来,注定什么也带不走。百年世事三更梦,万里江山一局棋。
庄子在濮河上悠哉地钓鱼,楚国国王派两位大臣去请他做官,他们对庄子说:“我们的楚王想用国内的事务麻烦您啊!”
庄子却是握着钓竿头也不回,他说:“我听说楚国有只神龟,死的时候已经活了三千岁,国王用锦缎包好它的遗骨,供奉在了神坛上。
你们说这只龟,它是愿意在死后变成一把骨头受人珍藏呢,还是情愿活着在烂泥里摇尾巴呢?”
两个大臣说:“他自然是更愿意在烂泥里摇尾巴” 庄子说:“大人请回吧!我也要在烂泥里摇尾巴。”
自古世事多无常,荣华富贵草上霜。顷刻一生锣鼓响,不知何处是家乡。千万莫把善人伤,若生奸心必遭殃。物去人非总易逝,人间正道是沧桑。
无常乃是人生常态,该看清东西的看清一点,该简单地方的简单一点。
一个人的心灵简单了,他的世界才能简单快乐。
三、若遇无常,随遇而安。
风光得意总有时,跌宕起伏才是人生,随遇而安才是面对无常最正确的心态。
庄子在《天道》中说:“与人和者,谓之人乐,与天和者,谓之天乐。”
庄子认为快乐分两种,一种是人乐,也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乐;一种是天乐,就是那种超脱的乐,与天地相和谐的乐,是那种达到极至的乐,又称至乐。
庄子在《至乐》中说:“至乐无乐,至誉无誉。”意为达到极至的快乐是在内心深处,是没有表现的。真正的荣誉是没有赞扬、没有名辉的荣誉。
真正的快乐是与自然相融合、与天地相感应的乐;是虚无恬淡、怡然自得的乐;是无忧无虑的乐,是无声无形的乐。
没有谁的生活一成不变,没有谁的人生年年如一。
一年四季更迭,季季不同,一生悲欢离合,样样尝尽。
无常总是在不经意间到来,也许是如日中天的事业突然夭折,也许是许诺长相厮守的两人无奈而分离,也许是一起走过余生的老伴忽然离去……
面对无常,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上云卷云舒。
对事对物、对名对利,得之不喜、失之不忧、宠辱不惊、去留无意。
一切顺其自然,才可以在这无常的世界,保持内心的平静与安宁。
不执着于圆满,月圆则缺,日中则移,花绚则糜,水满则溢。
正如李密庵在《半半歌》中言:“饮酒半酣正好,花开半时偏妍。”
无常,是生命的常态,无法避免,也无处躲藏。
酒至微醺,花开半朵,才是对待无常最好的状态。
壁纸 背景
p1-7画师:HABAN twi:haban35
p8-12画师:邪阿九
庄子:当明白了无常,你就不会张扬
人生有两大哀叹:一叹知己难求,二叹世事无常。
我们明白,这一生会接触许多人,会经历许多事,唯独有一样东西不想触碰,那便是——无常。
作家田维在《花田半亩》中曾这样写道:
遗憾是常常的,孤独是常常的,生来是品尝苦味,生来便是看尽无常变幻。
当你明白无常,你就不会张扬,今日华丽风光,明日可能狼藉一场。
当你明白无常,你就不会悲伤,今日愁云惨淡,明日可能满天阳光。
当你明白无常,得,有什么喜,失,有什么伤,得失也不过空花一场。
当你明白无常,一切都觉得正常。
真正时时看见、看着无常的心,获得真正内在的平静安详。
一、人生无常,心安便是归处!
《红楼梦》里有这样一句话:“喜荣华正好,恨无常又到。”人这一辈子,即使一生荣华富贵,但是最终也逃不过生死无常,旦夕祸福。
生、老、病、死、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五阴炽盛。婆娑世界,众生皆逃不过这几种苦。
与其苦苦生忧,忧而生怖,不如练就豁达心境,苦中作乐。
庄子就是这样一位智者,面对生死,能够保持从容的态度,活出逍遥的人生。
妻子死了,庄子失去了相依为命的伴侣。他让内心的悲痛化为对生死的达观和对世俗礼制的蔑视,鼓盆而歌。
歌曰:"生死本有命,气形变化中。天地如巨室,歌哭作大通。"
后来,惠施死了。庄子失去平生最好的朋友和最大的学术对手,悲从中来,在写《天下》篇的时候,伤心往事,长想惠施,不知不觉为他写了五百余言,作为最好的纪念。
弟子们想厚葬老师,庄子倒觉得难过了。弟子们在这关键时刻并没有勘破生死关。
于是他说:"我以天地为棺椁,以日月为(陪葬的)美玉,以星辰为珍珠,天地用万物来为我送行,我的葬物还不齐备吗?"
弟子们不觉垂泪,说:“我们怕乌鸦和老鹰吃老师您的遗体。"
庄子笑道:"天上有乌鸦和老鹰来吃,地上也有蝼蚁来吃啊,要是夺了前者的食物给后者享用,不是太偏颇了吗?"
庄子终于悠然而去,很有诗意。他不敬畏死,但没有随便活, 一生是那样的可贵。他超越了死亡, 忘却生命,精神是那样的愉快。
人生本是无常,我们无法左右生死祸福,不如一切顺之自然。在这无常的世界,保持心灵的平静与安宁。
二、当你明白了无常,你就不会张扬!
人生无常,我们永远不知道,下一秒将会发生什么。多少人把自己一生的心血都用于追求荣华富贵,最后才发现,是非成败,荣华富贵都会转瞬成空。
我们空手而来,注定什么也带不走。百年世事三更梦,万里江山一局棋。
庄子在濮河上悠哉地钓鱼,楚国国王派两位大臣去请他做官,他们对庄子说:“我们的楚王想用国内的事务麻烦您啊!”
庄子却是握着钓竿头也不回,他说:“我听说楚国有只神龟,死的时候已经活了三千岁,国王用锦缎包好它的遗骨,供奉在了神坛上。
你们说这只龟,它是愿意在死后变成一把骨头受人珍藏呢,还是情愿活着在烂泥里摇尾巴呢?”
两个大臣说:“他自然是更愿意在烂泥里摇尾巴” 庄子说:“大人请回吧!我也要在烂泥里摇尾巴。”
自古世事多无常,荣华富贵草上霜。顷刻一生锣鼓响,不知何处是家乡。千万莫把善人伤,若生奸心必遭殃。物去人非总易逝,人间正道是沧桑。
无常乃是人生常态,该看清东西的看清一点,该简单地方的简单一点。
一个人的心灵简单了,他的世界才能简单快乐。
三、若遇无常,随遇而安。
风光得意总有时,跌宕起伏才是人生,随遇而安才是面对无常最正确的心态。
庄子在《天道》中说:“与人和者,谓之人乐,与天和者,谓之天乐。”
庄子认为快乐分两种,一种是人乐,也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乐;一种是天乐,就是那种超脱的乐,与天地相和谐的乐,是那种达到极至的乐,又称至乐。
庄子在《至乐》中说:“至乐无乐,至誉无誉。”意为达到极至的快乐是在内心深处,是没有表现的。真正的荣誉是没有赞扬、没有名辉的荣誉。
真正的快乐是与自然相融合、与天地相感应的乐;是虚无恬淡、怡然自得的乐;是无忧无虑的乐,是无声无形的乐。
没有谁的生活一成不变,没有谁的人生年年如一。
一年四季更迭,季季不同,一生悲欢离合,样样尝尽。
无常总是在不经意间到来,也许是如日中天的事业突然夭折,也许是许诺长相厮守的两人无奈而分离,也许是一起走过余生的老伴忽然离去……
面对无常,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上云卷云舒。
对事对物、对名对利,得之不喜、失之不忧、宠辱不惊、去留无意。
一切顺其自然,才可以在这无常的世界,保持内心的平静与安宁。
不执着于圆满,月圆则缺,日中则移,花绚则糜,水满则溢。
正如李密庵在《半半歌》中言:“饮酒半酣正好,花开半时偏妍。”
无常,是生命的常态,无法避免,也无处躲藏。
酒至微醺,花开半朵,才是对待无常最好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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