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我滴姐~妹~
人都不喜欢自己被叫姐姐
会把人叫老了
那就叫姐妹吧[偷笑][哇]
收到一份很放松很放松的礼物
看到闻到触摸到
感觉自己又再一次在西藏
即使前些日子有想飞的想法
被波妞宝宝的粘titi给消除
下次跟波妞一起去吧~好好长大!
石堆造型里藏着深深的祝福
纳木错、羊湖
一直是我内心平静的归属
热振寺的百香籽,大自然的产物,独一无二
每一颗都是柏树的沉淀
看着有一股苍劲
阿里嘎多,这么多年的友谊!!!
平平淡淡才是真~
thank
人都不喜欢自己被叫姐姐
会把人叫老了
那就叫姐妹吧[偷笑][哇]
收到一份很放松很放松的礼物
看到闻到触摸到
感觉自己又再一次在西藏
即使前些日子有想飞的想法
被波妞宝宝的粘titi给消除
下次跟波妞一起去吧~好好长大!
石堆造型里藏着深深的祝福
纳木错、羊湖
一直是我内心平静的归属
热振寺的百香籽,大自然的产物,独一无二
每一颗都是柏树的沉淀
看着有一股苍劲
阿里嘎多,这么多年的友谊!!!
平平淡淡才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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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故事《守望》
叶敬之 故事微刊 2022-06-22
泗阳人把用芦花编织,冬天穿了取暖的鞋子叫“毛窝子”。其他地方则称之为“芦花鞋”。作家曹文轩的长篇小说《青铜葵花》,有一章就叫做“芦花鞋”。
毛窝子制作方式简单。用泪草编织鞋底,引出几根鞋茎,再以芦花编织鞋帮,最后拿鞋茎收口。穿的时候,用旧布缝鞋口,以防伤脚;鞋底垫上麦秸,以保暖和防水。如果条件好,可在脚上裹布,增加暖和度,还防止磨脚。
三十多年前,每到冬天,农民们几乎个个穿毛窝子。赶上逢集,半条街都是卖毛窝子的。农民们走来串去,一家家挑着、拣着,都想买一双既便宜,又结实、漂亮的毛窝子。
小时候,母亲也带着我买过毛窝子。记得有一年冬天,逢集,没有风,树不摇,风尘不起,天很蓝,太阳很温暖。母亲来到李大爷那儿,拿起一双毛窝子,左边看看,右边看看,就付了钱。李大爷红脸膛,尖下巴,眼睛下面各有两道深深的皱纹,像两道垄沟。他人很小巧,接钱、递毛窝子脸都带笑,还从地上站起来,顺便夸我两句:“这是你家大少爷啊?一脸福相!”嗓音清亮,似有嗡嗡的回响。
现在想起来,李大爷的毛窝子质量的确属于上乘。别看毛窝子制作方式简单,但制作精美不易。好的毛窝子,除了鞋型漂亮,如一辆解放牌卡车,不歪不斜,还要结实;芦花磨光了,鞋茎还在,依旧端端正正。李大爷的毛窝子正符合这些标准。
毛窝子,最适宜陪伴山芋稀饭和咸菜。当人们的碗里有了大米饭、猪肉的时候,毛窝子渐渐被棉鞋取代,消失了踪影。有一年寒假,我带着孩子到街上闲逛。少有的寒冷,风呼呼地吹着,地上纸片和杂草飘起,沙沙响,无意中看见李大爷还在卖毛窝子,只是生意已经没有当年耶样红火了。我站在李大爷附近观察,好久没有一个人来买毛窝子。人们匆匆从他面前走过,没有一个人停下来,甚至连看都不看一眼。
李大爷还是当年那个模样,红脸膛,尖下巴,只是眼睛下面的皱纹变成三道,而且更深了。他坐在地上,两手抱膝,眼睛眯缝着,像在打盹,又像在思考着什么。
我在他面前停了下来,问:“还有人买毛窝子吗?”
听到我的问话,他睁了睁眼睛,咳嗽一声说:“嗯,有时有。都是老头老太太。”
他嗓音有点沙哑,面无表情,显然已经认不出我了。
“那就算了啵,这么大年纪了,还编它干什么?”我说。
“还是有人买的,”李大爷动了动身子,两只手从膝盖上放下来,眼睛看着我,“我也放不下这门手艺。过去会打毛窝子的,一个个都走了;在的,也打不动了。我还能走能动。唉,现在的小年轻,没有人愿意学这个手艺了。”
李大爷眼睛没有了早年的光亮,变得泛红和灰暗。
临走时,我买了一双毛窝子。路上,我告诉孩子:“这叫毛窝子。过去一到冬天,爸爸就穿着这个……”
“毛窝子……”儿子听了一阵大笑,“多难听。这也能穿吗?不扎脚啊?”
有一年暑假,我又上街闲逛。儿子已经大了,不愿意跟我上街。天气很热,让人喘不过气来,走几步就要擦擦汗。忽然,我发现自己又走到当年买毛窝子的地方,我惊讶地发现,竟然有人在卖毛窝子!天啊,这是夏天哎,有夏天卖毛窝子的吗?强烈的好奇心,让我走到卖主跟前。
很快,我认出了,卖主就是李大爷。不过,他的脸色已经变得黑紫,眼睛下面有四道皱纹了;整个脸盘好像被风干了一样,比过去缩小一半。眼睛半开半闭,眼睑有点溃烂泛红。
“夏天怎么卖起毛窝子啦?”我招呼道。李大爷像一个树墩,稳稳地戳在那儿,没有反应。
边上一个卖猪肉的中年人朝我摇摇手。“这个,听不见了,”他指指耳朵。“这个,有毛病了,”他指指脑袋。
“怎么回事啊?”
中年人说:“前几年,乡长带几个人逛街,说是省里的。其中一个像是当官的,指着毛窝子说:‘这个可以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李大爷不懂。乡长说,就是由公家发工资,派人跟你学徒,你打出来的毛窝子给人参观。李大爷高兴了,从那以后就整天惦念这件事情。以前光是冬天出来卖,现在夏天也来卖。他说:‘要是人家省里的人来找我找不到呢?’几年过去了,也没见人来过。李大爷不甘心,一年四季,逢集就来。”
不久,散集了。李大爷拎起毛窝子,要往肩上挂。胳膊抖抖的,挂不上去;中年人搭了把手才挂上,前面两双,后面两双。中年人又把拐杖递给他。李大爷拄着拐杖,佝偻着身体,左脚往前迈一步,停下;等右脚上前,跟左脚平齐,才把左脚再向前迈一步……
赶集的几乎走光了,只有李大爷的背影在街心摇晃。
望着李大爷的背影,我心里酸酸的。
暑假快结束了,我和孩子一起,骑着自行车上洪泽湖玩。走到东沙村,忽然看见不远处腾起一股浓烟,由细变粗,弥漫成一大片,像乌云似的。
“该不是失火了吧?我们去看看。”我和孩子用力踩着车子,赶往冒烟的地方。
原来不是失火。只见一个空旷的场地,堆满了毛窝子——足有几百上千双毛窝子!正被人点着了火焚烧。
一个中年男人,还在不停地从一间屋里往外面扔毛窝子。
“你们烧这个干吗呀?”我马上想起了李大爷,他就是东沙村的。
边上一个看热闹的说:“李大爷活着的时候,谁都不许进他的屋子。前几天死了,儿子打开门一看,一屋毛窝予。没法处理,就烧了。”
我捡起一双毛窝子。鞋型漂亮,不歪不斜,结结实实,芦花还在散发着清香。摸在手里,毛茸茸的,柔软舒适。
我带走了那双毛窝子。
到了洪泽湖边,回望东沙村上空,烟雾已经散尽,斜晖脉脉,蓝天澄碧。
叶敬之 故事微刊 2022-06-22
泗阳人把用芦花编织,冬天穿了取暖的鞋子叫“毛窝子”。其他地方则称之为“芦花鞋”。作家曹文轩的长篇小说《青铜葵花》,有一章就叫做“芦花鞋”。
毛窝子制作方式简单。用泪草编织鞋底,引出几根鞋茎,再以芦花编织鞋帮,最后拿鞋茎收口。穿的时候,用旧布缝鞋口,以防伤脚;鞋底垫上麦秸,以保暖和防水。如果条件好,可在脚上裹布,增加暖和度,还防止磨脚。
三十多年前,每到冬天,农民们几乎个个穿毛窝子。赶上逢集,半条街都是卖毛窝子的。农民们走来串去,一家家挑着、拣着,都想买一双既便宜,又结实、漂亮的毛窝子。
小时候,母亲也带着我买过毛窝子。记得有一年冬天,逢集,没有风,树不摇,风尘不起,天很蓝,太阳很温暖。母亲来到李大爷那儿,拿起一双毛窝子,左边看看,右边看看,就付了钱。李大爷红脸膛,尖下巴,眼睛下面各有两道深深的皱纹,像两道垄沟。他人很小巧,接钱、递毛窝子脸都带笑,还从地上站起来,顺便夸我两句:“这是你家大少爷啊?一脸福相!”嗓音清亮,似有嗡嗡的回响。
现在想起来,李大爷的毛窝子质量的确属于上乘。别看毛窝子制作方式简单,但制作精美不易。好的毛窝子,除了鞋型漂亮,如一辆解放牌卡车,不歪不斜,还要结实;芦花磨光了,鞋茎还在,依旧端端正正。李大爷的毛窝子正符合这些标准。
毛窝子,最适宜陪伴山芋稀饭和咸菜。当人们的碗里有了大米饭、猪肉的时候,毛窝子渐渐被棉鞋取代,消失了踪影。有一年寒假,我带着孩子到街上闲逛。少有的寒冷,风呼呼地吹着,地上纸片和杂草飘起,沙沙响,无意中看见李大爷还在卖毛窝子,只是生意已经没有当年耶样红火了。我站在李大爷附近观察,好久没有一个人来买毛窝子。人们匆匆从他面前走过,没有一个人停下来,甚至连看都不看一眼。
李大爷还是当年那个模样,红脸膛,尖下巴,只是眼睛下面的皱纹变成三道,而且更深了。他坐在地上,两手抱膝,眼睛眯缝着,像在打盹,又像在思考着什么。
我在他面前停了下来,问:“还有人买毛窝子吗?”
听到我的问话,他睁了睁眼睛,咳嗽一声说:“嗯,有时有。都是老头老太太。”
他嗓音有点沙哑,面无表情,显然已经认不出我了。
“那就算了啵,这么大年纪了,还编它干什么?”我说。
“还是有人买的,”李大爷动了动身子,两只手从膝盖上放下来,眼睛看着我,“我也放不下这门手艺。过去会打毛窝子的,一个个都走了;在的,也打不动了。我还能走能动。唉,现在的小年轻,没有人愿意学这个手艺了。”
李大爷眼睛没有了早年的光亮,变得泛红和灰暗。
临走时,我买了一双毛窝子。路上,我告诉孩子:“这叫毛窝子。过去一到冬天,爸爸就穿着这个……”
“毛窝子……”儿子听了一阵大笑,“多难听。这也能穿吗?不扎脚啊?”
有一年暑假,我又上街闲逛。儿子已经大了,不愿意跟我上街。天气很热,让人喘不过气来,走几步就要擦擦汗。忽然,我发现自己又走到当年买毛窝子的地方,我惊讶地发现,竟然有人在卖毛窝子!天啊,这是夏天哎,有夏天卖毛窝子的吗?强烈的好奇心,让我走到卖主跟前。
很快,我认出了,卖主就是李大爷。不过,他的脸色已经变得黑紫,眼睛下面有四道皱纹了;整个脸盘好像被风干了一样,比过去缩小一半。眼睛半开半闭,眼睑有点溃烂泛红。
“夏天怎么卖起毛窝子啦?”我招呼道。李大爷像一个树墩,稳稳地戳在那儿,没有反应。
边上一个卖猪肉的中年人朝我摇摇手。“这个,听不见了,”他指指耳朵。“这个,有毛病了,”他指指脑袋。
“怎么回事啊?”
中年人说:“前几年,乡长带几个人逛街,说是省里的。其中一个像是当官的,指着毛窝子说:‘这个可以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李大爷不懂。乡长说,就是由公家发工资,派人跟你学徒,你打出来的毛窝子给人参观。李大爷高兴了,从那以后就整天惦念这件事情。以前光是冬天出来卖,现在夏天也来卖。他说:‘要是人家省里的人来找我找不到呢?’几年过去了,也没见人来过。李大爷不甘心,一年四季,逢集就来。”
不久,散集了。李大爷拎起毛窝子,要往肩上挂。胳膊抖抖的,挂不上去;中年人搭了把手才挂上,前面两双,后面两双。中年人又把拐杖递给他。李大爷拄着拐杖,佝偻着身体,左脚往前迈一步,停下;等右脚上前,跟左脚平齐,才把左脚再向前迈一步……
赶集的几乎走光了,只有李大爷的背影在街心摇晃。
望着李大爷的背影,我心里酸酸的。
暑假快结束了,我和孩子一起,骑着自行车上洪泽湖玩。走到东沙村,忽然看见不远处腾起一股浓烟,由细变粗,弥漫成一大片,像乌云似的。
“该不是失火了吧?我们去看看。”我和孩子用力踩着车子,赶往冒烟的地方。
原来不是失火。只见一个空旷的场地,堆满了毛窝子——足有几百上千双毛窝子!正被人点着了火焚烧。
一个中年男人,还在不停地从一间屋里往外面扔毛窝子。
“你们烧这个干吗呀?”我马上想起了李大爷,他就是东沙村的。
边上一个看热闹的说:“李大爷活着的时候,谁都不许进他的屋子。前几天死了,儿子打开门一看,一屋毛窝予。没法处理,就烧了。”
我捡起一双毛窝子。鞋型漂亮,不歪不斜,结结实实,芦花还在散发着清香。摸在手里,毛茸茸的,柔软舒适。
我带走了那双毛窝子。
到了洪泽湖边,回望东沙村上空,烟雾已经散尽,斜晖脉脉,蓝天澄碧。
这时,一只狐狸出现了。
“早上好。”狐狸说。
“早上好。”小王子礼貌地回答道。然而当他转过身时,却什么也没看到。
“我在这儿,”一个声音响起,“在苹果树下。”
“你是谁?”小王子问道,“你看起来可真漂亮。”
“我是一只狐狸。”狐狸说。
“过来和我一起玩吧,”小王子提议道,“我很不开心。”
“我不能和你一起玩,”狐狸说,“我还没被驯养呢。”
“啊!真对不起。”小王子说。
但他想了一会儿,又说:
“‘驯养’是什么意思?”
“你不是本地人吧,”狐狸说,“你在寻找什么?”
“我在找人类。”小王子说,“‘驯养’是什么意思呢?”
“人类,”狐狸说,“他们有枪,还会打猎,烦死人了。他们还养鸡。这些是他们做的惟一的好事。你在找鸡吗?”
“不是,”小王子说,“我在寻找朋友。‘驯养’是什么意思呢?”
“这是一种常常被人类忽视的行为,”狐狸说,“就是建立一种关系的意思。”
“建立关系?”
“没错。”狐狸说,“对我而言,你就是一个普通男孩儿,和其他那些成百上千个男孩儿没什么区别。我对你没什么需求,你对我也没有。对你而言,我也只不过是一只普通的狐狸,和其他成百上千只狐狸一样。但是一旦你将我驯养了,我们就彼此相互需要。在我看来,你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在你看来,我也是世上惟一的......”
“我开始有点儿明白了,”小王子说,“有这样一朵花儿......我想她已经将我驯养了。”
“这很有可能,”狐狸说,“在地球上什么都有可能发生。”
“哦,但那并不是在地球上发生的事!”小王子说。
狐狸看起来对此有些困惑,一脸的好奇。
“在其他星球?”
“是的。”
“那个星球上有猎人吗?”
“没有。”
“啊!那太好了!那儿有鸡吗?”
“没有。”
“没什么事是十全十美的。”狐狸叹息着。
但他又回到了原来的话题上。
“我的生活单调乏味,”狐狸说,“我捕捉鸡,人们又猎捕我。所有的鸡都是一样的,所有的人也一样。所以,我对此感到厌倦了。但是如果你驯养了我,那么我的生活就会充满阳光。我会在纷杂的脚步声中辩认出你的脚步声。当听到其他人的脚步声时,我就会迅速躲回到地下,而你的脚步声,却像美妙的乐声一样,把我召唤出洞穴。你看见那金黄的麦田了吗?真可惜,我不吃粮食。小麦对我来说没什么用。麦田对我来说也没什么意义。但是你有一头金色的头发。想像一下,能把我驯养是一件多么奇妙的事情呀!这同样金黄的麦田,会勾起我对你的无限思念。而且,我也会爱上那风卷麦田的声音......”
狐狸久久地凝望着小王子。
“求求你——驯养我吧!”他说。
“我很想,我真的很想这样做。”小王子回答他,“但是我没有太多的时间。我要去结交朋友,还要去弄明白很多事情。”
“只有驯养才能真正了解一件事情。”狐狸说,“人类没有更多时间去弄懂每一件事情。他们在商店里买现成的东西,却找不到一家卖友情的商店,所以人类根本就没有朋友。如果你想要个朋友,就请驯养我吧......”
“驯养你,我得做些什么呢?”小王子问。
“你需要有足够的耐心。”狐狸说,“首先,你得在离我有一段距离的地方坐下来,就像这样,坐在草地上。我会用眼角不经意地瞟你,你什么都不用说。语言是误解的根源。然后,你就可以一天天地逐渐靠近我......”
第二天,小王子又来了。
“如果你每天都能在同一时间来就更好了。”狐狸说,“比方说,你在下午四点钟来,那么我在三点的时候就会开始开心了。随着时间的临近,我就会越来越开心。而到了四点时,我就会坐立不安、迫不及待起来。我想让你知道我有多么的兴奋!但如果像这样你随便什么时间来,我就不知道该在什么时候准备迎接你了......所以还是应该有个仪式......”
“仪式是什么?”小王子问。
“这也是那些经常被人们忽略的。”狐狸说,“就是定下一个日子,使它不同于其他的日子;定下一个时间,使它不同于其他的时间。例如,在捕捉我的猎人中就有这样一个仪式:每周四,他们都会和村里的姑娘们跳舞。所以,周四对我来说就是一个好日子!我可以尽情地到葡萄园那头散步。但是,如果猎人们随时都会开舞会的话,那每一天都会是千篇一律的,而我就一个假期也没有了。”
就这样,小王子驯养了狐狸。但当他离去的时间临近时——
“啊!”狐狸说,“我会哭的。”
“那就是你的错了,”小王子说,“我从来没想过要伤害你,那可是你让我驯养你的......”
“是的,确实是这样。”狐狸说。
“可你现在都快哭了!”小王子说。
“就是嘛。”狐狸说。
“那样对你一点儿好处都没有!”
“有好处,”狐狸说,“现在我拥有了麦子的颜色了。”然后他接着说:
“再去看看那些玫瑰花吧,这样你就会明白你那一朵才是世上独一无二的。然后回来跟我道别,我会给你一个秘密作为礼物。”
小王子走开了,又去看了看那些玫瑰花。
“你们跟我的那朵一点儿都不像,”他说,“你们无足轻重。没有人驯养过你们,你们也没有驯养过任何人。你们就像我当初见到的那只狐狸,那时,他和成百上千只普通狐狸一样。但是我已经驯养他成为了我的朋友,现在他就是这世上独一无二的了。”
玫瑰花听了感到十分窘迫。
“你们很美丽,但是却很空虚,”他继续说,“没有人会为你们而献出生命。当然,一个路人一定会认为你们和我的那朵玫瑰一模一样——那朵真正属于我的玫瑰。但是单单那一朵花儿就比你这上百朵都重要得多:因为她是我亲手浇灌,亲自放入玻璃罩,立好屏风,杀过毛毛虫(但还有两三只我们留下了,蜕变成了蝴蝶)的玫瑰;还因为,我倾听过她的抱怨,她的自夸,甚至还有她的沉默。因为她是我的玫瑰花。”
然后他回去找狐狸。
“再见了。”他说。
“再见。”狐狸说,“现在,我就告诉你这个秘密,一个非常简单的秘密:只有用心才能看清事物的本质,这是我们的肉眼所看不到的。”
“真正的东西肉眼是看不到的。”小王子重复着,以便把它牢记于心。
“是你在那朵玫瑰花上耗费的时间和精力,才使得她变得如此重要。”
“我在那朵玫瑰花上耗费的时间和精力——”小王子重复着,以免把它忘了。
“人类已经忘了这些真理了,”狐狸说,“但是你绝对不能忘记。你要永远对被你驯养的事物负责。你要对你的玫瑰负责......”
“我要对我的玫瑰负责。”小王子又重复着,他要把这些话深深地印在脑海里。
“早上好。”狐狸说。
“早上好。”小王子礼貌地回答道。然而当他转过身时,却什么也没看到。
“我在这儿,”一个声音响起,“在苹果树下。”
“你是谁?”小王子问道,“你看起来可真漂亮。”
“我是一只狐狸。”狐狸说。
“过来和我一起玩吧,”小王子提议道,“我很不开心。”
“我不能和你一起玩,”狐狸说,“我还没被驯养呢。”
“啊!真对不起。”小王子说。
但他想了一会儿,又说:
“‘驯养’是什么意思?”
“你不是本地人吧,”狐狸说,“你在寻找什么?”
“我在找人类。”小王子说,“‘驯养’是什么意思呢?”
“人类,”狐狸说,“他们有枪,还会打猎,烦死人了。他们还养鸡。这些是他们做的惟一的好事。你在找鸡吗?”
“不是,”小王子说,“我在寻找朋友。‘驯养’是什么意思呢?”
“这是一种常常被人类忽视的行为,”狐狸说,“就是建立一种关系的意思。”
“建立关系?”
“没错。”狐狸说,“对我而言,你就是一个普通男孩儿,和其他那些成百上千个男孩儿没什么区别。我对你没什么需求,你对我也没有。对你而言,我也只不过是一只普通的狐狸,和其他成百上千只狐狸一样。但是一旦你将我驯养了,我们就彼此相互需要。在我看来,你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在你看来,我也是世上惟一的......”
“我开始有点儿明白了,”小王子说,“有这样一朵花儿......我想她已经将我驯养了。”
“这很有可能,”狐狸说,“在地球上什么都有可能发生。”
“哦,但那并不是在地球上发生的事!”小王子说。
狐狸看起来对此有些困惑,一脸的好奇。
“在其他星球?”
“是的。”
“那个星球上有猎人吗?”
“没有。”
“啊!那太好了!那儿有鸡吗?”
“没有。”
“没什么事是十全十美的。”狐狸叹息着。
但他又回到了原来的话题上。
“我的生活单调乏味,”狐狸说,“我捕捉鸡,人们又猎捕我。所有的鸡都是一样的,所有的人也一样。所以,我对此感到厌倦了。但是如果你驯养了我,那么我的生活就会充满阳光。我会在纷杂的脚步声中辩认出你的脚步声。当听到其他人的脚步声时,我就会迅速躲回到地下,而你的脚步声,却像美妙的乐声一样,把我召唤出洞穴。你看见那金黄的麦田了吗?真可惜,我不吃粮食。小麦对我来说没什么用。麦田对我来说也没什么意义。但是你有一头金色的头发。想像一下,能把我驯养是一件多么奇妙的事情呀!这同样金黄的麦田,会勾起我对你的无限思念。而且,我也会爱上那风卷麦田的声音......”
狐狸久久地凝望着小王子。
“求求你——驯养我吧!”他说。
“我很想,我真的很想这样做。”小王子回答他,“但是我没有太多的时间。我要去结交朋友,还要去弄明白很多事情。”
“只有驯养才能真正了解一件事情。”狐狸说,“人类没有更多时间去弄懂每一件事情。他们在商店里买现成的东西,却找不到一家卖友情的商店,所以人类根本就没有朋友。如果你想要个朋友,就请驯养我吧......”
“驯养你,我得做些什么呢?”小王子问。
“你需要有足够的耐心。”狐狸说,“首先,你得在离我有一段距离的地方坐下来,就像这样,坐在草地上。我会用眼角不经意地瞟你,你什么都不用说。语言是误解的根源。然后,你就可以一天天地逐渐靠近我......”
第二天,小王子又来了。
“如果你每天都能在同一时间来就更好了。”狐狸说,“比方说,你在下午四点钟来,那么我在三点的时候就会开始开心了。随着时间的临近,我就会越来越开心。而到了四点时,我就会坐立不安、迫不及待起来。我想让你知道我有多么的兴奋!但如果像这样你随便什么时间来,我就不知道该在什么时候准备迎接你了......所以还是应该有个仪式......”
“仪式是什么?”小王子问。
“这也是那些经常被人们忽略的。”狐狸说,“就是定下一个日子,使它不同于其他的日子;定下一个时间,使它不同于其他的时间。例如,在捕捉我的猎人中就有这样一个仪式:每周四,他们都会和村里的姑娘们跳舞。所以,周四对我来说就是一个好日子!我可以尽情地到葡萄园那头散步。但是,如果猎人们随时都会开舞会的话,那每一天都会是千篇一律的,而我就一个假期也没有了。”
就这样,小王子驯养了狐狸。但当他离去的时间临近时——
“啊!”狐狸说,“我会哭的。”
“那就是你的错了,”小王子说,“我从来没想过要伤害你,那可是你让我驯养你的......”
“是的,确实是这样。”狐狸说。
“可你现在都快哭了!”小王子说。
“就是嘛。”狐狸说。
“那样对你一点儿好处都没有!”
“有好处,”狐狸说,“现在我拥有了麦子的颜色了。”然后他接着说:
“再去看看那些玫瑰花吧,这样你就会明白你那一朵才是世上独一无二的。然后回来跟我道别,我会给你一个秘密作为礼物。”
小王子走开了,又去看了看那些玫瑰花。
“你们跟我的那朵一点儿都不像,”他说,“你们无足轻重。没有人驯养过你们,你们也没有驯养过任何人。你们就像我当初见到的那只狐狸,那时,他和成百上千只普通狐狸一样。但是我已经驯养他成为了我的朋友,现在他就是这世上独一无二的了。”
玫瑰花听了感到十分窘迫。
“你们很美丽,但是却很空虚,”他继续说,“没有人会为你们而献出生命。当然,一个路人一定会认为你们和我的那朵玫瑰一模一样——那朵真正属于我的玫瑰。但是单单那一朵花儿就比你这上百朵都重要得多:因为她是我亲手浇灌,亲自放入玻璃罩,立好屏风,杀过毛毛虫(但还有两三只我们留下了,蜕变成了蝴蝶)的玫瑰;还因为,我倾听过她的抱怨,她的自夸,甚至还有她的沉默。因为她是我的玫瑰花。”
然后他回去找狐狸。
“再见了。”他说。
“再见。”狐狸说,“现在,我就告诉你这个秘密,一个非常简单的秘密:只有用心才能看清事物的本质,这是我们的肉眼所看不到的。”
“真正的东西肉眼是看不到的。”小王子重复着,以便把它牢记于心。
“是你在那朵玫瑰花上耗费的时间和精力,才使得她变得如此重要。”
“我在那朵玫瑰花上耗费的时间和精力——”小王子重复着,以免把它忘了。
“人类已经忘了这些真理了,”狐狸说,“但是你绝对不能忘记。你要永远对被你驯养的事物负责。你要对你的玫瑰负责......”
“我要对我的玫瑰负责。”小王子又重复着,他要把这些话深深地印在脑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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