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词# #每天一首古诗词# #每天一首古诗词[超话]#
夷门歌
王维 〔唐代〕
七雄雄雌犹未分,攻城杀将何纷纷。
秦兵益围邯郸急,魏王不救平原君。
公子为嬴停驷马,执辔愈恭意愈下。
亥为屠肆鼓刀人,嬴乃夷门抱关者。
非但慷慨献良谋,意气兼将身命酬。
向风刎颈送公子,七十老翁何所求。
译文
战国七雄的胜负不可知,攻城杀将纷乱甚多。
秦军增兵围困赵都邯郸,魏王畏秦不敢出兵相救。
信陵君为侯嬴驾车过市访友,执辔愈恭颜色愈和。
朱亥是持刀宰杀牲口的屠夫,侯嬴是掌管魏国都城大梁东门锁匙的守门人。
侯嬴不但为信陵君献窃符夺兵之计,而且极重义气,竟以身命相报。
侯嬴甘愿以身命报答信陵君知遇之恩,七十岁老人别无所求。
注释
1.夷(yí)门:战国时期,魏国都城大梁的东门。这首诗中所歌颂的侯嬴是夷门的守门官,故名为《夷门歌》。
2.七雄:战国时期七个主要的诸侯国齐、楚、秦、燕、赵、魏、韩合称“战国七雄”。雄雌:即胜负。
3.纷纷:纷乱。
4.“秦兵”二句:秦军在长平之战大破赵军后,乘胜包围邯郸。平原君夫妇多次写信向魏国及信陵君求救。魏王畏惧秦国,虽命晋鄙领兵十万驻扎于邺,但是仅仅观望,不敢出兵相救。信陵君屡次劝谏魏王,魏王均不听。邯郸:战国时赵国都城,即今河北邯郸市。
5.魏王:指魏安釐王。公元前260年,秦兵攻赵,在长平坑赵卒四十万,遂围邯郸。赵向魏求救,魏安釐王不应。
6.平原君:即赵胜,战国时赵惠文王之弟,战国四公子之一,也是信陵君的姐夫。任赵相,礼贤下士,门客从多,与魏国信陵君、楚国春申君、齐国孟尝君齐名,并称为“四公子”。
7.公子:即信陵君,名魏无忌,战国时魏安釐王异母弟,门下有食客三千。
8.嬴(yíng):即侯嬴,魏国的隐士,当时是魏国都城大梁监门小吏。信陵君慕其名,亲自执辔御车,迎为上客,为信陵君献计窃虎符,夺兵救赵。为守秘,自刎以报信陵君。
9.驷(sì)马:四匹马拉的车子。
10.执辔(pèi):驾车。辔:驾奴牲口的嚼子和缰绳。辔:驾奴牲口的嚼子和缰绳。《史记·魏公子列传》载魏有隐士名侯嬴,年七十,家贫,为大梁夷门监者。公子闻之,往请,欲厚遗之,不肯受。……公子于是乃置酒大会宾客,坐定。公子从车骑虚左,自迎夷门侯生。侯生摄敝衣冠直上载公子上坐,不让,欲以观公子。公子执辔愈恭。……侯生又谓公子曰:“臣有客在市屠中,愿枉车骑过之。”公子引车入市,侯生下见其客,朱亥俾倪,故久立,与其客语,微察公子,公子颜色愈和。
11.亥:朱亥,战国魏人,有勇力,与侯嬴相善,隐于市,为屠户。后助信陵君救赵。
12.屠肆(sì):屠宰铺。肆:旧时指铺子,商店。
13.鼓刀:操刀。鼓:挥舞。
14.抱关者:守门小吏。
15.“非但”二句:写二人帮助公子窃符救赵的豪侠仗义之举。信陵君于魏王宠姬如姬有恩,侯嬴于是为信陵君献计,请如姬帮忙从魏王卧室中偷出兵符,准备夺晋鄙之军救赵却秦。如姬果然窃得兵符。公子行前,侯嬴又说:“将在外,主令有所不受。公子即使合了兵符,但是晋鄙不授公子兵,而向王请示,事情就危险了。”于是让他的朋友大力士朱亥和公子一起去,准备在晋鄙不听时击杀他。侯嬴又对公子说:“我年老了,不能跟随公子。等公子到达晋鄙军时,我将自刭以谢公子。”公子至邺,假称魏王派自己来代替晋鄙。晋鄙果然怀疑,朱亥遂以大铁椎击杀晋鄙。公子统帅晋鄙军,进击秦军,秦军解邯郸之围而去。
16.“向风”二句:写侯嬴果然自刎,赞美他的仗义轻生,慷慨任侠。《晋书·段灼传》:“七十老翁,复何所求哉。”▲
夷门歌
王维 〔唐代〕
七雄雄雌犹未分,攻城杀将何纷纷。
秦兵益围邯郸急,魏王不救平原君。
公子为嬴停驷马,执辔愈恭意愈下。
亥为屠肆鼓刀人,嬴乃夷门抱关者。
非但慷慨献良谋,意气兼将身命酬。
向风刎颈送公子,七十老翁何所求。
译文
战国七雄的胜负不可知,攻城杀将纷乱甚多。
秦军增兵围困赵都邯郸,魏王畏秦不敢出兵相救。
信陵君为侯嬴驾车过市访友,执辔愈恭颜色愈和。
朱亥是持刀宰杀牲口的屠夫,侯嬴是掌管魏国都城大梁东门锁匙的守门人。
侯嬴不但为信陵君献窃符夺兵之计,而且极重义气,竟以身命相报。
侯嬴甘愿以身命报答信陵君知遇之恩,七十岁老人别无所求。
注释
1.夷(yí)门:战国时期,魏国都城大梁的东门。这首诗中所歌颂的侯嬴是夷门的守门官,故名为《夷门歌》。
2.七雄:战国时期七个主要的诸侯国齐、楚、秦、燕、赵、魏、韩合称“战国七雄”。雄雌:即胜负。
3.纷纷:纷乱。
4.“秦兵”二句:秦军在长平之战大破赵军后,乘胜包围邯郸。平原君夫妇多次写信向魏国及信陵君求救。魏王畏惧秦国,虽命晋鄙领兵十万驻扎于邺,但是仅仅观望,不敢出兵相救。信陵君屡次劝谏魏王,魏王均不听。邯郸:战国时赵国都城,即今河北邯郸市。
5.魏王:指魏安釐王。公元前260年,秦兵攻赵,在长平坑赵卒四十万,遂围邯郸。赵向魏求救,魏安釐王不应。
6.平原君:即赵胜,战国时赵惠文王之弟,战国四公子之一,也是信陵君的姐夫。任赵相,礼贤下士,门客从多,与魏国信陵君、楚国春申君、齐国孟尝君齐名,并称为“四公子”。
7.公子:即信陵君,名魏无忌,战国时魏安釐王异母弟,门下有食客三千。
8.嬴(yíng):即侯嬴,魏国的隐士,当时是魏国都城大梁监门小吏。信陵君慕其名,亲自执辔御车,迎为上客,为信陵君献计窃虎符,夺兵救赵。为守秘,自刎以报信陵君。
9.驷(sì)马:四匹马拉的车子。
10.执辔(pèi):驾车。辔:驾奴牲口的嚼子和缰绳。辔:驾奴牲口的嚼子和缰绳。《史记·魏公子列传》载魏有隐士名侯嬴,年七十,家贫,为大梁夷门监者。公子闻之,往请,欲厚遗之,不肯受。……公子于是乃置酒大会宾客,坐定。公子从车骑虚左,自迎夷门侯生。侯生摄敝衣冠直上载公子上坐,不让,欲以观公子。公子执辔愈恭。……侯生又谓公子曰:“臣有客在市屠中,愿枉车骑过之。”公子引车入市,侯生下见其客,朱亥俾倪,故久立,与其客语,微察公子,公子颜色愈和。
11.亥:朱亥,战国魏人,有勇力,与侯嬴相善,隐于市,为屠户。后助信陵君救赵。
12.屠肆(sì):屠宰铺。肆:旧时指铺子,商店。
13.鼓刀:操刀。鼓:挥舞。
14.抱关者:守门小吏。
15.“非但”二句:写二人帮助公子窃符救赵的豪侠仗义之举。信陵君于魏王宠姬如姬有恩,侯嬴于是为信陵君献计,请如姬帮忙从魏王卧室中偷出兵符,准备夺晋鄙之军救赵却秦。如姬果然窃得兵符。公子行前,侯嬴又说:“将在外,主令有所不受。公子即使合了兵符,但是晋鄙不授公子兵,而向王请示,事情就危险了。”于是让他的朋友大力士朱亥和公子一起去,准备在晋鄙不听时击杀他。侯嬴又对公子说:“我年老了,不能跟随公子。等公子到达晋鄙军时,我将自刭以谢公子。”公子至邺,假称魏王派自己来代替晋鄙。晋鄙果然怀疑,朱亥遂以大铁椎击杀晋鄙。公子统帅晋鄙军,进击秦军,秦军解邯郸之围而去。
16.“向风”二句:写侯嬴果然自刎,赞美他的仗义轻生,慷慨任侠。《晋书·段灼传》:“七十老翁,复何所求哉。”▲
一壶千金 悬壶济世(成语里的中医)
古书《鹖冠子》里说,不要以为贱的东西没有用处,假如在河中心有人从船上落入水中,此时若能飘来一只能够救命的匏瓜,那它的价值就有千金了,所谓“中河失船,一壶千金”。宋人陆佃解释这句话时说:“壶,瓢也,佩之可以济涉,南人谓之腰舟。”历代文人用之者不少,意思就是葫芦虽然为平常之物,但关键时刻能派上大用。
李时珍《本草纲目》中说:“古人壶、匏、瓠三名皆可通称。” 北方人统称为葫芦,一分为二是为瓢,成为舀水用具。虽然不值钱,但生活中真的离不开,能吃、能用、能治病。
葫芦的药用部分,是其成熟而未老的果实,具有利水通淋之功,对水肿、腹胀、黄疸、淋病的治疗均有效果,古代医书都有记载。比如《饮膳正要》说它“主消水肿,益气”;《千金要方》说“主消渴,恶疮,鼻中肉烂痛”;《本草再新》说“利水,治腹胀、黄疸”等。
葫芦的老熟果皮“陈壶卢瓢”和种子“壶卢子”也可供药用,前者是治疗水肿、臌胀、痔漏下血、带下的药物,后者有治齿龈肿痛、齿根裸露、齿摇不固的作用。
在古代,葫芦除了各种用处之外,它与中医、中药有很深的缘分,我们常说“悬壶济世”,就是专指医生行医施药。这个成语来自《后汉书·费长房传》。说在汝南市集,有一老翁卖药,他在商铺的上头悬挂起一个葫芦,“悬一壶于肆头”。每当市集关闭时,他就跳入葫芦。费长房受邀进入老翁的葫芦里,只见其中“玉堂华丽,旨酒甘肴盈衍其中”。费长房和老翁饮酒作欢,得到老翁真传,后来也成了名医,“悬壶”从此也就成为行医卖药的代称了。
葫芦内部干燥,易于密闭,将粉碎过的药材放在其中,具有防潮、避光、保持药味的作用,是理想的盛药器皿。药王孙思邈在长安行医时,买了一碗猪杂碎烩菜充饥,一吃感觉很腥腻,于是从背上取下药葫芦,倒入花椒、茴香、肉桂之类的药粉一拌,那碗烩菜立马香气四溢,让人胃口大开。店主人来求教,孙思邈就把药葫芦相赠。后来,这道小吃轰动了长安城,得名“葫芦头”,流传至今,今天去西安还能吃到。
八仙之一的铁拐李,也是葫芦不离身,以其中的仙药医治人间疾病。有人给他题写过一首打油诗:“葫芦里是什么药,背来背去劳肩膊,个中如果有仙丹,何不先医自己脚?” 诗意颇为讽刺,但从中衍生出的“葫芦里装得什么药”这句民间俗语,却道出了葫芦作为药具的广泛事实。
“悬壶济世”是古代颂誉医者道者救人于病痛。医者仁心,以医技普济众生,世人称之,便有“悬壶济世”之说。
出处:
《后汉书·方术列传·费长房传》记曰:
费长房者,汝南(今河南上蔡西南)人,曾为市掾。市中有老翁卖药,悬一壶于肆头,及市罢,辄跳入壶中,市人莫之见,惟长房子楼上睹之,异焉。因往再拜,奉酒脯。翁知长房之意其神也,谓之曰:子明日可更来,长房旦日复诣翁,翁乃与俱入壶中。
惟见玉堂严丽,旨酒甘肴盈衍其中,其饮毕而出。翁约不听与人言之,复乃就楼上侯长房曰:我神仙之人,以过见责,今事毕当去,子宁能相随乎?楼下有少酒,与卿为别……长房遂欲求道,随从入深山,翁抚之曰:子可教也,遂可医疗众疾。
译文:
《后汉书·方术列传》上记载着一个奇异的传说:东汉时有个叫费长房的人。一日,他在酒楼喝酒解闷,偶见街上有一卖药的老翁,悬挂着一个药葫芦兜售丸散膏丹。卖了一阵,街上行人渐渐散去,老翁就悄悄钻入了葫芦之中。
费长房看得真切,断定这位老翁绝非等闲之辈。他买了酒肉,恭恭敬敬地去拜见老翁。老翁知他来意,领他一同钻入葫芦中。他睁眼一看,只见朱栏画栋,富丽堂皇,奇花异草,宛若仙山琼阁,别有洞天。
后来,费长房随老翁十余日学得方术,临行前老翁送他一根竹杖,骑上如飞。返回故里时家人都以为他死了,原来已过了十余年。从此,费长房能医百病、驱瘟疫,令人起死回生。
后来,民间的郎中为了纪念这个传奇式的医师,就在药铺门口挂一个药葫芦作为行医的标志。如今,虽然中医大夫“悬壶”已很少见到,但“悬壶”这一说法却保留了下来,而且不少药店、制药厂等沿以为用,药房有以葫芦为标幌,药厂有以葫芦为商标图案,又有“不知葫芦里卖得什么药”一说。
扩展资料:
“悬壶济世”是对医者医德高尚、医术精湛的赞美。我们在很多古装剧、武侠剧里面可以看到在药店门口都会挂一个药葫芦,很多郎中也会在身上背一个葫芦,这就是他们行医的标志。
除了悬壶济世的伟大目标之外,更多的是葫芦的价值。
因为在古代经常用葫芦来作为盛酒、水的器皿,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壶。葫芦的作用可不仅仅是这样,有资料记载,古代行医者无论走到哪里,葫芦是他们随身携带的必备品,可以用来盛药。
在采药之后将药物放置于葫芦中,它有很强的密闭性,保持药物的干燥性,不至于减低药性
而葫芦本身也具有很强的药用价值,具有利水消肿、除烦止渴以及通淋散结的功效。而现在的我们,虽然去掉了悬壶这样的形式,但是对患者的那份仁爱之心、赤诚之心,救人于水火之中的迫切之心从不曾改变。
古书《鹖冠子》里说,不要以为贱的东西没有用处,假如在河中心有人从船上落入水中,此时若能飘来一只能够救命的匏瓜,那它的价值就有千金了,所谓“中河失船,一壶千金”。宋人陆佃解释这句话时说:“壶,瓢也,佩之可以济涉,南人谓之腰舟。”历代文人用之者不少,意思就是葫芦虽然为平常之物,但关键时刻能派上大用。
李时珍《本草纲目》中说:“古人壶、匏、瓠三名皆可通称。” 北方人统称为葫芦,一分为二是为瓢,成为舀水用具。虽然不值钱,但生活中真的离不开,能吃、能用、能治病。
葫芦的药用部分,是其成熟而未老的果实,具有利水通淋之功,对水肿、腹胀、黄疸、淋病的治疗均有效果,古代医书都有记载。比如《饮膳正要》说它“主消水肿,益气”;《千金要方》说“主消渴,恶疮,鼻中肉烂痛”;《本草再新》说“利水,治腹胀、黄疸”等。
葫芦的老熟果皮“陈壶卢瓢”和种子“壶卢子”也可供药用,前者是治疗水肿、臌胀、痔漏下血、带下的药物,后者有治齿龈肿痛、齿根裸露、齿摇不固的作用。
在古代,葫芦除了各种用处之外,它与中医、中药有很深的缘分,我们常说“悬壶济世”,就是专指医生行医施药。这个成语来自《后汉书·费长房传》。说在汝南市集,有一老翁卖药,他在商铺的上头悬挂起一个葫芦,“悬一壶于肆头”。每当市集关闭时,他就跳入葫芦。费长房受邀进入老翁的葫芦里,只见其中“玉堂华丽,旨酒甘肴盈衍其中”。费长房和老翁饮酒作欢,得到老翁真传,后来也成了名医,“悬壶”从此也就成为行医卖药的代称了。
葫芦内部干燥,易于密闭,将粉碎过的药材放在其中,具有防潮、避光、保持药味的作用,是理想的盛药器皿。药王孙思邈在长安行医时,买了一碗猪杂碎烩菜充饥,一吃感觉很腥腻,于是从背上取下药葫芦,倒入花椒、茴香、肉桂之类的药粉一拌,那碗烩菜立马香气四溢,让人胃口大开。店主人来求教,孙思邈就把药葫芦相赠。后来,这道小吃轰动了长安城,得名“葫芦头”,流传至今,今天去西安还能吃到。
八仙之一的铁拐李,也是葫芦不离身,以其中的仙药医治人间疾病。有人给他题写过一首打油诗:“葫芦里是什么药,背来背去劳肩膊,个中如果有仙丹,何不先医自己脚?” 诗意颇为讽刺,但从中衍生出的“葫芦里装得什么药”这句民间俗语,却道出了葫芦作为药具的广泛事实。
“悬壶济世”是古代颂誉医者道者救人于病痛。医者仁心,以医技普济众生,世人称之,便有“悬壶济世”之说。
出处:
《后汉书·方术列传·费长房传》记曰:
费长房者,汝南(今河南上蔡西南)人,曾为市掾。市中有老翁卖药,悬一壶于肆头,及市罢,辄跳入壶中,市人莫之见,惟长房子楼上睹之,异焉。因往再拜,奉酒脯。翁知长房之意其神也,谓之曰:子明日可更来,长房旦日复诣翁,翁乃与俱入壶中。
惟见玉堂严丽,旨酒甘肴盈衍其中,其饮毕而出。翁约不听与人言之,复乃就楼上侯长房曰:我神仙之人,以过见责,今事毕当去,子宁能相随乎?楼下有少酒,与卿为别……长房遂欲求道,随从入深山,翁抚之曰:子可教也,遂可医疗众疾。
译文:
《后汉书·方术列传》上记载着一个奇异的传说:东汉时有个叫费长房的人。一日,他在酒楼喝酒解闷,偶见街上有一卖药的老翁,悬挂着一个药葫芦兜售丸散膏丹。卖了一阵,街上行人渐渐散去,老翁就悄悄钻入了葫芦之中。
费长房看得真切,断定这位老翁绝非等闲之辈。他买了酒肉,恭恭敬敬地去拜见老翁。老翁知他来意,领他一同钻入葫芦中。他睁眼一看,只见朱栏画栋,富丽堂皇,奇花异草,宛若仙山琼阁,别有洞天。
后来,费长房随老翁十余日学得方术,临行前老翁送他一根竹杖,骑上如飞。返回故里时家人都以为他死了,原来已过了十余年。从此,费长房能医百病、驱瘟疫,令人起死回生。
后来,民间的郎中为了纪念这个传奇式的医师,就在药铺门口挂一个药葫芦作为行医的标志。如今,虽然中医大夫“悬壶”已很少见到,但“悬壶”这一说法却保留了下来,而且不少药店、制药厂等沿以为用,药房有以葫芦为标幌,药厂有以葫芦为商标图案,又有“不知葫芦里卖得什么药”一说。
扩展资料:
“悬壶济世”是对医者医德高尚、医术精湛的赞美。我们在很多古装剧、武侠剧里面可以看到在药店门口都会挂一个药葫芦,很多郎中也会在身上背一个葫芦,这就是他们行医的标志。
除了悬壶济世的伟大目标之外,更多的是葫芦的价值。
因为在古代经常用葫芦来作为盛酒、水的器皿,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壶。葫芦的作用可不仅仅是这样,有资料记载,古代行医者无论走到哪里,葫芦是他们随身携带的必备品,可以用来盛药。
在采药之后将药物放置于葫芦中,它有很强的密闭性,保持药物的干燥性,不至于减低药性
而葫芦本身也具有很强的药用价值,具有利水消肿、除烦止渴以及通淋散结的功效。而现在的我们,虽然去掉了悬壶这样的形式,但是对患者的那份仁爱之心、赤诚之心,救人于水火之中的迫切之心从不曾改变。
#小陈厨房# 《第二次菠萝咕噜肉》
昨天中午做的菠萝咕噜肉失败了。把五花肉切成了两节手指那么长,太大块儿了,勾芡的汁也太稀,裹的淀粉太少,味道是对的,就是肉不「咕噜」。最后我挑瘦的部分让他们吃了,自己勉强吃了几块。
今晚和他们从兴趣班一起回家前,去了钱大妈(微辣注:一个小型卖菜连锁店)看了看,晚上八点四十五分了,竟还有不少猪肉,于是我买了一小块梅头肉,带点肥肉的瘦肉。
有时候商品打了六折,人在使用它时,满意度会更高。(微辣注:过了一个时间段菜肉还没卖出去的话,店里会打折,越晚折扣越深,这肉打折了,作者很满意)
家里还有昨天剩下的三个菜椒,菠萝孩子们也还没吃完,那就干脆再做一回菠萝咕噜肉吧。
人生不能是一场放过。
太太说今天看到一则信息,是教育部发文,要求中小学生得学会煮饭,要开设劳动课了。于是她把墩喊进厨房看我做菜。
这大概是她唯一教不了墩的事情了。
肉切成小块时,墩说,不喜欢刀切在不锈钢砧板上面的声音。
我说,当你在切肉的时候,就不会关注到这个声音了。
加盐、生抽搅拌肉时,墩问,什么是生抽?
我说,生抽就是酱油,咸的,调味用。
加上鸡蛋,撒上白糖时,墩问,欸爸爸,那蛋白怎么办?(昨天她看我只用了蛋黄,蛋白装在碗里了)
我说,哦没关系,今天我们把整个鸡蛋都搅拌了吧。
给肉加淀粉时,墩问,这是不是面粉?
-不是,这个是淀粉。
-那面粉和淀粉有什么不一样?
-面粉呢,大多是用小麦做的,淀粉呢,我这个是用番薯做的,也有的是用玉米做的,还有用土豆做的。
其实我自己也是前天要做咕噜肉的时候,发现教程上提到几种不同的淀粉,再上网搜了一下才知道这里边区别的。
属于现学现卖了。
我又想,如果墩需要在劳动课上面有一个不错的表现,我应该可以先她一步去实践了,再教她。
我们得保三争一。
要搅拌腌制的时候,墩说,爸爸我也想搅拌!
我说,好啊,你来。搅拌好放那半小时。我们刚好有时间准备其他材料了,比如切洋葱、切绿菜椒、黄菜椒、红菜椒。
顺便可以感受一下,切洋葱可能会流眼泪哦。
接下来,在一个干净盘子上倒一层玉米淀粉。
-爸爸,为什么你刚刚用的是番薯淀粉,现在用玉米淀粉呢?
我说,昨天用了同一种淀粉,感觉不太好,失败了,那就下一回再试试别的做法。我喜欢多尝试,你看我昨天不尝试失败了嘛,那就今天试试新的。
我们给肉裹上那层玉米淀粉,放到锅里小火慢炸。
-爸爸我能不能夹(肉块到盘子里)?
-可以啊,那你负责夹过来,我负责裹面粉,我们分工合作。
开始炸肉的时候,墩被拉去洗澡了。
我一个人在厨房慢慢做,最后做出来的菠萝咕噜肉,和外面餐厅做的,看上去一模一样!
太太跑过来,我给她吹凉,把第一块给她先试,她满意地评价,这就是属于在外面点咕噜肉时,好吃的那种咕噜肉,是墩会含在嘴里很久都舍不得吞下去的口感。
我则感觉味道还是有一点不对,不知道如果肉再切小一点,淀粉再裹多一点,会更好吃?
前几天岳父岳母来吃饭。我做了几个菜,有之前做过的,比如一种带有甜味的炸鸡翅,也有第一次做的,比如避风塘炒虾。尽管这虾我自己都觉得非常好吃,但综合全部来看,我做的菜应该是很普通吧,无论是菜色还是味道,我想大概属于普通的正常味道,偏好吃一点点点。
可恰巧太太、墩诺都喜欢吃。这多少让我有些惊奇。
每一次我做饭,平日里饭量少的墩,就会主动要求再添一碗饭;诺诺则会好吃到跳起来手舞足蹈。
太太的口才了得,让我觉得她对每个我做的菜的赞美,似乎都是发自内心的,她说「之前我吃过最好吃的鸡翅是在公园旁边那家,你做的鸡翅居然比那家还要好吃。」
有一回晚上太太和我聊起,她发现很多妈妈想离婚的原因,是感觉自己天天在家做饭带孩子辛苦又很委屈,先生在外面工作,会以自己工作压力大为缘由,才不要带小孩才不要做家务,回家就啥也不干光瘫着之类。
有时候妈妈会感觉自己像个佣人。
可是明明事情的开端并不是这样说好的呀;一开始他说是因为爱她,怕她太累,才提出让她在家全职的呀。
怎么现在不知不觉中,就全变了呢。
我想了想,说,其实应该没人在结婚的时候,是计划着娶一个做饭带孩子的佣人回家的吧?真要爱一个人,不应该是鼓励她成长,让她在每个年龄段都拥有属于这个年龄段的美,让她可以在和朋友聚会的时候谈笑风生,而非一直吐槽生活的枯燥乏味吗?
太太问,你是一直都这么想的吗?我说不是,是刚刚想到的。
我喜欢跟她沟通和交流,喜欢我们聊着天,随时能迸出火花的感觉。
日常家里的这些火花,让我暖和。
正如恰好他们觉得我做的菜好吃得天下无敌,我看他们举世无双。
人到中年,越发觉得,懂得珍惜,才配拥有好的婚姻、好的家庭。
昨天中午做的菠萝咕噜肉失败了。把五花肉切成了两节手指那么长,太大块儿了,勾芡的汁也太稀,裹的淀粉太少,味道是对的,就是肉不「咕噜」。最后我挑瘦的部分让他们吃了,自己勉强吃了几块。
今晚和他们从兴趣班一起回家前,去了钱大妈(微辣注:一个小型卖菜连锁店)看了看,晚上八点四十五分了,竟还有不少猪肉,于是我买了一小块梅头肉,带点肥肉的瘦肉。
有时候商品打了六折,人在使用它时,满意度会更高。(微辣注:过了一个时间段菜肉还没卖出去的话,店里会打折,越晚折扣越深,这肉打折了,作者很满意)
家里还有昨天剩下的三个菜椒,菠萝孩子们也还没吃完,那就干脆再做一回菠萝咕噜肉吧。
人生不能是一场放过。
太太说今天看到一则信息,是教育部发文,要求中小学生得学会煮饭,要开设劳动课了。于是她把墩喊进厨房看我做菜。
这大概是她唯一教不了墩的事情了。
肉切成小块时,墩说,不喜欢刀切在不锈钢砧板上面的声音。
我说,当你在切肉的时候,就不会关注到这个声音了。
加盐、生抽搅拌肉时,墩问,什么是生抽?
我说,生抽就是酱油,咸的,调味用。
加上鸡蛋,撒上白糖时,墩问,欸爸爸,那蛋白怎么办?(昨天她看我只用了蛋黄,蛋白装在碗里了)
我说,哦没关系,今天我们把整个鸡蛋都搅拌了吧。
给肉加淀粉时,墩问,这是不是面粉?
-不是,这个是淀粉。
-那面粉和淀粉有什么不一样?
-面粉呢,大多是用小麦做的,淀粉呢,我这个是用番薯做的,也有的是用玉米做的,还有用土豆做的。
其实我自己也是前天要做咕噜肉的时候,发现教程上提到几种不同的淀粉,再上网搜了一下才知道这里边区别的。
属于现学现卖了。
我又想,如果墩需要在劳动课上面有一个不错的表现,我应该可以先她一步去实践了,再教她。
我们得保三争一。
要搅拌腌制的时候,墩说,爸爸我也想搅拌!
我说,好啊,你来。搅拌好放那半小时。我们刚好有时间准备其他材料了,比如切洋葱、切绿菜椒、黄菜椒、红菜椒。
顺便可以感受一下,切洋葱可能会流眼泪哦。
接下来,在一个干净盘子上倒一层玉米淀粉。
-爸爸,为什么你刚刚用的是番薯淀粉,现在用玉米淀粉呢?
我说,昨天用了同一种淀粉,感觉不太好,失败了,那就下一回再试试别的做法。我喜欢多尝试,你看我昨天不尝试失败了嘛,那就今天试试新的。
我们给肉裹上那层玉米淀粉,放到锅里小火慢炸。
-爸爸我能不能夹(肉块到盘子里)?
-可以啊,那你负责夹过来,我负责裹面粉,我们分工合作。
开始炸肉的时候,墩被拉去洗澡了。
我一个人在厨房慢慢做,最后做出来的菠萝咕噜肉,和外面餐厅做的,看上去一模一样!
太太跑过来,我给她吹凉,把第一块给她先试,她满意地评价,这就是属于在外面点咕噜肉时,好吃的那种咕噜肉,是墩会含在嘴里很久都舍不得吞下去的口感。
我则感觉味道还是有一点不对,不知道如果肉再切小一点,淀粉再裹多一点,会更好吃?
前几天岳父岳母来吃饭。我做了几个菜,有之前做过的,比如一种带有甜味的炸鸡翅,也有第一次做的,比如避风塘炒虾。尽管这虾我自己都觉得非常好吃,但综合全部来看,我做的菜应该是很普通吧,无论是菜色还是味道,我想大概属于普通的正常味道,偏好吃一点点点。
可恰巧太太、墩诺都喜欢吃。这多少让我有些惊奇。
每一次我做饭,平日里饭量少的墩,就会主动要求再添一碗饭;诺诺则会好吃到跳起来手舞足蹈。
太太的口才了得,让我觉得她对每个我做的菜的赞美,似乎都是发自内心的,她说「之前我吃过最好吃的鸡翅是在公园旁边那家,你做的鸡翅居然比那家还要好吃。」
有一回晚上太太和我聊起,她发现很多妈妈想离婚的原因,是感觉自己天天在家做饭带孩子辛苦又很委屈,先生在外面工作,会以自己工作压力大为缘由,才不要带小孩才不要做家务,回家就啥也不干光瘫着之类。
有时候妈妈会感觉自己像个佣人。
可是明明事情的开端并不是这样说好的呀;一开始他说是因为爱她,怕她太累,才提出让她在家全职的呀。
怎么现在不知不觉中,就全变了呢。
我想了想,说,其实应该没人在结婚的时候,是计划着娶一个做饭带孩子的佣人回家的吧?真要爱一个人,不应该是鼓励她成长,让她在每个年龄段都拥有属于这个年龄段的美,让她可以在和朋友聚会的时候谈笑风生,而非一直吐槽生活的枯燥乏味吗?
太太问,你是一直都这么想的吗?我说不是,是刚刚想到的。
我喜欢跟她沟通和交流,喜欢我们聊着天,随时能迸出火花的感觉。
日常家里的这些火花,让我暖和。
正如恰好他们觉得我做的菜好吃得天下无敌,我看他们举世无双。
人到中年,越发觉得,懂得珍惜,才配拥有好的婚姻、好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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