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超话]# 午间修学上师传承;佛家的“十二因缘”指的是什么?,作者《本焕长老 才希》生活无处不修行。《原创》文/志诚编辑推荐师兄闻思修学
顶礼上师三宝;因果不虚,
佛家有所谓“六道轮回”的说法,六道包括“地狱道、饿鬼道、畜生道、人道、阿修罗道和天道”,前三道为恶道,后三道为善道。
“十二因缘”讲的是人道中的轮回过程,包括“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十二种人生状态。
佛教认为,人在投胎之前的身体叫作“中阴身”,中阴身的目标是寻找适合投胎的父母,进行转生。这种转生之念,便是无明。
无始以来,由于一念不觉,不能了知“缘生万法生,缘灭万法灭,一切法是无常无我”的诸法实相,就是无明。
无明是与生俱来的,所以称为“无始无明”,是一切烦恼的根本。人的心性最初一念叫做“生相无明”。
男女之间所生的爱意,便是“一念无明”,这种无明是引发其他因缘的根本。
因为有了这个烦恼的根源,于是有了行,所以说“无明缘行”。
行是行为,是造作,因为过去的无明迷惑妄心,引发了身、口、意三业,招感未来果报的力量。
具体而言,此时男女双方已经互生爱意,便会产生交媾的行为,这就是行。
在这里特别指投胎的业识,是依过去惑业的动力,看到现前欲境,生起“纳想为胎”的念头,纳于父精母血之中,而为胞胎,这便是“识”。
“识”的过程,便是中阴身投胎的过程。
有了识之后,就有“名色”,所谓“识缘名色”就是这个意思。
名色是投胎之后的肉体与精神的结合,名是受、想、行、识的精神色,色是肉体的物质色。
父母血脉与心法共同构成了名色,也就是我们的身心!
身心完备之后,则有“六入”。即我们的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因为六根能进入色、声、香、味、触、法六尘,又能为六尘所入,所以叫做“六入”。
比如眼能看见颜色,便入于色尘,其他诸根,道理亦然。
十二因缘中,生命的开始,便是这个样子。
胚胎出母体后,与外界接触,通过六入的作用而产生一种触觉,这便是触。触是根、境、识三者和合,而起的单纯知觉作用。
“境”就是外在的环境,环境的好坏,会通过六根传递给精神,对人造成非常大的影响。
所以,才有“孟母三迁”,“近朱者赤”的说法,“名山久住道心生”,如果能常亲近贤德之人,受真理嘉言的熏陶,必然能提升心性层次,做良善之人。
“触”是十二因缘中相当重要的一环,需要重点把握。
受,是一种对“触”的精神领受,对外境苦乐等感觉的体验。比如我们同时尝到酸甜苦辣,便会同时接受这四种味道,而且层次分明,十分清楚。
受是对所处之境的消化与领受,将外在化为内心感受的过程。
爱,指的是一种贪爱,是由于感受到苦乐而产生出的爱憎等情绪。
《增支部》经典说:“爱可生爱,亦可生憎;憎能生爱,亦能生憎。”佛法观念中,爱与憎是一体的两面,互相作用。
贪爱和厌恶之心,是众生六道轮回的生死根源,也是佛法修持的关键。只有去除这种欲念,才能“一刀斩断烦恼因,双脚踢开业障苦”,摆脱轮回。
当你对事物产生爱欲,便想把它拿过来,这便是“取”。
取是一种执着,是一种贪,因此会产生种种恶业,造成身心的种种烦恼。取和爱、无明都是烦恼的迷惑因,如果能够断除,则可免受生死之苦。
图片
有,就是将取得的东西为自己所有的意念与行为,会构成潜在的业力。这些业力所招感的果报,是相续而生,不会亡失的,所以称为“有”。
爱、取、有三支是于现在世造作的未来三支苦的因
生,是指根据爱、取、有三支苦因,依因感果,在未来世又托胎投生。
有生就有老和死。随著生命的流逝,生理机能逐渐衰退,便是“老”,最后呼吸停止,诸蕴离散,身坏命终,则是“死”。
不过,老死并非有情的全部灭亡,老死的是色身,业识却与无明和行,重复另一轮的生命流转。
现在世的爱、取、有三支苦因,会感招未来世的生、老、病、死苦果。
古人有一首偈语:
“过去二支因,现在五支果,现在三支因,未来二支果。”
生动揭示了三世轮回,因果报应的必然规律。
十二因缘是一个扣一个的连环,互相作用的连锁,叫作“顺生门”。而想要“跳出红尘外,不在三界里”,就要从斩断“无明”开始。无明既灭,其他因果皆无,烦恼便会彻底灭除,也免受生死轮回之苦,这就叫“还灭门”。
修持佛教的十二因缘,就是灭无明之念,求解脱之法,解脱之后,便可得涅槃,成佛之道尽在其中。
©文 | 本焕长老
志诚;感恩《圓賀》师兄晨起法布施随喜赞叹无量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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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礼上师三宝;因果不虚,
佛家有所谓“六道轮回”的说法,六道包括“地狱道、饿鬼道、畜生道、人道、阿修罗道和天道”,前三道为恶道,后三道为善道。
“十二因缘”讲的是人道中的轮回过程,包括“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十二种人生状态。
佛教认为,人在投胎之前的身体叫作“中阴身”,中阴身的目标是寻找适合投胎的父母,进行转生。这种转生之念,便是无明。
无始以来,由于一念不觉,不能了知“缘生万法生,缘灭万法灭,一切法是无常无我”的诸法实相,就是无明。
无明是与生俱来的,所以称为“无始无明”,是一切烦恼的根本。人的心性最初一念叫做“生相无明”。
男女之间所生的爱意,便是“一念无明”,这种无明是引发其他因缘的根本。
因为有了这个烦恼的根源,于是有了行,所以说“无明缘行”。
行是行为,是造作,因为过去的无明迷惑妄心,引发了身、口、意三业,招感未来果报的力量。
具体而言,此时男女双方已经互生爱意,便会产生交媾的行为,这就是行。
在这里特别指投胎的业识,是依过去惑业的动力,看到现前欲境,生起“纳想为胎”的念头,纳于父精母血之中,而为胞胎,这便是“识”。
“识”的过程,便是中阴身投胎的过程。
有了识之后,就有“名色”,所谓“识缘名色”就是这个意思。
名色是投胎之后的肉体与精神的结合,名是受、想、行、识的精神色,色是肉体的物质色。
父母血脉与心法共同构成了名色,也就是我们的身心!
身心完备之后,则有“六入”。即我们的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因为六根能进入色、声、香、味、触、法六尘,又能为六尘所入,所以叫做“六入”。
比如眼能看见颜色,便入于色尘,其他诸根,道理亦然。
十二因缘中,生命的开始,便是这个样子。
胚胎出母体后,与外界接触,通过六入的作用而产生一种触觉,这便是触。触是根、境、识三者和合,而起的单纯知觉作用。
“境”就是外在的环境,环境的好坏,会通过六根传递给精神,对人造成非常大的影响。
所以,才有“孟母三迁”,“近朱者赤”的说法,“名山久住道心生”,如果能常亲近贤德之人,受真理嘉言的熏陶,必然能提升心性层次,做良善之人。
“触”是十二因缘中相当重要的一环,需要重点把握。
受,是一种对“触”的精神领受,对外境苦乐等感觉的体验。比如我们同时尝到酸甜苦辣,便会同时接受这四种味道,而且层次分明,十分清楚。
受是对所处之境的消化与领受,将外在化为内心感受的过程。
爱,指的是一种贪爱,是由于感受到苦乐而产生出的爱憎等情绪。
《增支部》经典说:“爱可生爱,亦可生憎;憎能生爱,亦能生憎。”佛法观念中,爱与憎是一体的两面,互相作用。
贪爱和厌恶之心,是众生六道轮回的生死根源,也是佛法修持的关键。只有去除这种欲念,才能“一刀斩断烦恼因,双脚踢开业障苦”,摆脱轮回。
当你对事物产生爱欲,便想把它拿过来,这便是“取”。
取是一种执着,是一种贪,因此会产生种种恶业,造成身心的种种烦恼。取和爱、无明都是烦恼的迷惑因,如果能够断除,则可免受生死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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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就是将取得的东西为自己所有的意念与行为,会构成潜在的业力。这些业力所招感的果报,是相续而生,不会亡失的,所以称为“有”。
爱、取、有三支是于现在世造作的未来三支苦的因
生,是指根据爱、取、有三支苦因,依因感果,在未来世又托胎投生。
有生就有老和死。随著生命的流逝,生理机能逐渐衰退,便是“老”,最后呼吸停止,诸蕴离散,身坏命终,则是“死”。
不过,老死并非有情的全部灭亡,老死的是色身,业识却与无明和行,重复另一轮的生命流转。
现在世的爱、取、有三支苦因,会感招未来世的生、老、病、死苦果。
古人有一首偈语:
“过去二支因,现在五支果,现在三支因,未来二支果。”
生动揭示了三世轮回,因果报应的必然规律。
十二因缘是一个扣一个的连环,互相作用的连锁,叫作“顺生门”。而想要“跳出红尘外,不在三界里”,就要从斩断“无明”开始。无明既灭,其他因果皆无,烦恼便会彻底灭除,也免受生死轮回之苦,这就叫“还灭门”。
修持佛教的十二因缘,就是灭无明之念,求解脱之法,解脱之后,便可得涅槃,成佛之道尽在其中。
©文 | 本焕长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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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2021 年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发布 (征求意见稿),9-10 月开始谈判
6 月 9 日,国家医保局发布《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和《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并公开征求意见,2021 年医保目录调整拉开帷幕。
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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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范围
综合考虑基本医保的功能定位、药品临床需求、基金承 受能力,2021 年药品目录调整范围如下:
(一)目录外西药和中成药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且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目录外药品,可以纳入 2021 年药品目录评审范围。
1、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药品。
2、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
3、与新冠肺炎相关的呼吸系统疾病治疗用药。
4、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 年版)》的药品。符合上述条件的目录外西药和中成药,一律由企业按程 序申报,经审核通过后纳入评审范围。独家药品认定的截止 日期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
(二)目录内西药和中成药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十 条要求,且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目录内药品,纳入 2021 年药品目录评审范围。
1、调出目录的药品范围。
(1)被国家药监部门撤销、吊销或者注销药品批准证 明文件的药品。
(2)综合考虑临床价值、不良反应、药物经济性等因素,经评估认为风险大于收益的药品。重点考虑 2016 年 1 月 1 日前准入目录,且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期间,在国家药品采购平台没有采购记录的药品。
2、调整支付标准的药品范围。
(1)处于协议有效期内,且按照协议需重新确定支付标准的谈判药品。
(2)根据企业申报,经专家评审有必要调整限定支付 范围的谈判药品。
(3)与同治疗领域的其他药品相比,价格或费用明显 偏高,且近年来占用基金量较多的药品。
(三)其他
1、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纳入调整范围。
2、完善药品目录凡例,规范药品名称剂型,适当调整药 品甲乙类别、目录分类结构、备注等内容。
图片工作程序
2021 年国家药品目录调整分为准备、申报、专家评审、 谈判、公布结果 5 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21 年 6-7 月)
1、由国家医保局牵头,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国家 中医药局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确定目录调整的原则、程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正式实施。
2、修订完善药品评审指标体系、谈判药品续约规则等文 件,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执行。
3、改造完善企业申报、专家评审等信息化系统。
4、组建工作机构,健全工作机制,组建专家库,制订工 作规则和廉政保密、利益回避等规定。
(二)申报阶段(2021 年 7-8 月)
1、企业申报(计划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14 日)。根据 2021年药品目录调整范围,接收符合条件的企业(含其他申报主 体)按规定向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提交必要的资料。
2、形式审查。医保中心组织力量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 形式审查,审查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
3、公示。医保中心对通过形式审查的药品及企业提交的 资料(包括药品审批、价格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反馈结果。向申报企业正式反馈最终申报结果。
(三)专家评审阶段(2021 年 8-9 月)
1、综合组评审。根据企业申报情况,建立评审药品数据 库。论证确定评审技术要点。组织评审专家利用评审指标对 药品进行综合评审,形成拟直接调入、拟谈判调入、拟直接 调出、拟可以调出、拟调整限定支付范围等 5 方面药品的建 议名单。
2、专业组评审。组织专家利用评审指标对药品进行论证 和评价。同时,对于拟谈判药品,论证确定其谈判主规格、 参照药品和限定支付范围。
3、综合组论证。对专业组专家意见进行论证,最终确定 直接调入、谈判调入、直接调出、可以调出、调整限定支付 范围等 5 方面的药品名单。
4、反馈结果。向申报企业反馈专家评审结果。
(四)谈判阶段(2021 年 9-10 月)
1、修订完善谈判药品提交资料模板。
2、就拟纳入谈判的药品征求相关企业意向。根据企业意向,组织其按要求提交谈判材料。
3、组织测算专家通过基金测算、药物经济学等方法开展 评估,并提出评估意见。
4、加强沟通交流。就评估药品与企业进行面对面沟通, 及时解决评估中遇到的问题。
5、谈判专家根据评估意见与企业开展现场谈判,确定全 国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同步明确管理政策。
(五)公布结果阶段(2021 年 10-11 月)
公布药品目录调整结果,发布新版药品目录。
图片专家构成及职责
(一)评审专家
评审专家分为综合组和专业组。综合组评审专家由作风 正、业务强、熟悉并热心医疗保障事业、自愿参加目录评审 的医药学、药物经济学、医保管理专家组成,主要负责论证 确定药品评审技术要点,对所有纳入评审范围的药品提出评 审意见。专业组评审专家由相关学术团体和行业学(协)会 推荐,主要负责对本专业领域内药品综合组评审意见提出意 见建议,并对拟谈判药品的谈判主规格、参照药品和限定支 付范围等提出意见建议。
(二)测算专家
由地方医保部门及相关单位推荐的医保管理、药物经济 学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分为基金测算组和药物经济学测算 组,分别从医保基金影响和药物经济学评价两方面针对谈判 药品提出评估意见。
(三)谈判专家
由医保部门代表以及相关专家组成,负责与谈判药品企业进行现场谈判。
图片
来源:国家医保局
尊重原创,如有侵权,请联系小编删除。
6 月 9 日,国家医保局发布《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和《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并公开征求意见,2021 年医保目录调整拉开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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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范围
综合考虑基本医保的功能定位、药品临床需求、基金承 受能力,2021 年药品目录调整范围如下:
(一)目录外西药和中成药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且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目录外药品,可以纳入 2021 年药品目录评审范围。
1、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药品。
2、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
3、与新冠肺炎相关的呼吸系统疾病治疗用药。
4、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 年版)》的药品。符合上述条件的目录外西药和中成药,一律由企业按程 序申报,经审核通过后纳入评审范围。独家药品认定的截止 日期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
(二)目录内西药和中成药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十 条要求,且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目录内药品,纳入 2021 年药品目录评审范围。
1、调出目录的药品范围。
(1)被国家药监部门撤销、吊销或者注销药品批准证 明文件的药品。
(2)综合考虑临床价值、不良反应、药物经济性等因素,经评估认为风险大于收益的药品。重点考虑 2016 年 1 月 1 日前准入目录,且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期间,在国家药品采购平台没有采购记录的药品。
2、调整支付标准的药品范围。
(1)处于协议有效期内,且按照协议需重新确定支付标准的谈判药品。
(2)根据企业申报,经专家评审有必要调整限定支付 范围的谈判药品。
(3)与同治疗领域的其他药品相比,价格或费用明显 偏高,且近年来占用基金量较多的药品。
(三)其他
1、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纳入调整范围。
2、完善药品目录凡例,规范药品名称剂型,适当调整药 品甲乙类别、目录分类结构、备注等内容。
图片工作程序
2021 年国家药品目录调整分为准备、申报、专家评审、 谈判、公布结果 5 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21 年 6-7 月)
1、由国家医保局牵头,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国家 中医药局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确定目录调整的原则、程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正式实施。
2、修订完善药品评审指标体系、谈判药品续约规则等文 件,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执行。
3、改造完善企业申报、专家评审等信息化系统。
4、组建工作机构,健全工作机制,组建专家库,制订工 作规则和廉政保密、利益回避等规定。
(二)申报阶段(2021 年 7-8 月)
1、企业申报(计划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14 日)。根据 2021年药品目录调整范围,接收符合条件的企业(含其他申报主 体)按规定向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提交必要的资料。
2、形式审查。医保中心组织力量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 形式审查,审查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
3、公示。医保中心对通过形式审查的药品及企业提交的 资料(包括药品审批、价格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反馈结果。向申报企业正式反馈最终申报结果。
(三)专家评审阶段(2021 年 8-9 月)
1、综合组评审。根据企业申报情况,建立评审药品数据 库。论证确定评审技术要点。组织评审专家利用评审指标对 药品进行综合评审,形成拟直接调入、拟谈判调入、拟直接 调出、拟可以调出、拟调整限定支付范围等 5 方面药品的建 议名单。
2、专业组评审。组织专家利用评审指标对药品进行论证 和评价。同时,对于拟谈判药品,论证确定其谈判主规格、 参照药品和限定支付范围。
3、综合组论证。对专业组专家意见进行论证,最终确定 直接调入、谈判调入、直接调出、可以调出、调整限定支付 范围等 5 方面的药品名单。
4、反馈结果。向申报企业反馈专家评审结果。
(四)谈判阶段(2021 年 9-10 月)
1、修订完善谈判药品提交资料模板。
2、就拟纳入谈判的药品征求相关企业意向。根据企业意向,组织其按要求提交谈判材料。
3、组织测算专家通过基金测算、药物经济学等方法开展 评估,并提出评估意见。
4、加强沟通交流。就评估药品与企业进行面对面沟通, 及时解决评估中遇到的问题。
5、谈判专家根据评估意见与企业开展现场谈判,确定全 国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同步明确管理政策。
(五)公布结果阶段(2021 年 10-11 月)
公布药品目录调整结果,发布新版药品目录。
图片专家构成及职责
(一)评审专家
评审专家分为综合组和专业组。综合组评审专家由作风 正、业务强、熟悉并热心医疗保障事业、自愿参加目录评审 的医药学、药物经济学、医保管理专家组成,主要负责论证 确定药品评审技术要点,对所有纳入评审范围的药品提出评 审意见。专业组评审专家由相关学术团体和行业学(协)会 推荐,主要负责对本专业领域内药品综合组评审意见提出意 见建议,并对拟谈判药品的谈判主规格、参照药品和限定支 付范围等提出意见建议。
(二)测算专家
由地方医保部门及相关单位推荐的医保管理、药物经济 学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分为基金测算组和药物经济学测算 组,分别从医保基金影响和药物经济学评价两方面针对谈判 药品提出评估意见。
(三)谈判专家
由医保部门代表以及相关专家组成,负责与谈判药品企业进行现场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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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医保局
尊重原创,如有侵权,请联系小编删除。
#风雅思语[超话]#
浣溪沙·夏雨施凉落不停
文/峰峰崖17560
夏雨施凉落不停,
驱车晚去短途经,
四人言语疫苗灵。
西场医院排长队,
各地居民集外庭,
歌今颂政伞撑听。
(平水韵九青)
2021.5.31.原创首发
五月二十六日南通海安西场镇卫生院接种新冠疫苗见闻有感。图片自拍,敬请雅赏!#中华好诗词##中国诗歌网##中国诗词大会##中国最美诗词##国史古风##诗意中国##吾爱诗词##风雅思##诗词##首发原创##原创诗词##疫情防控##原创首发# https://t.cn/A6VCWA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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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峰峰崖17560
夏雨施凉落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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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言语疫苗灵。
西场医院排长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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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水韵九青)
2021.5.31.原创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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