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凭本事卖房,你管我卖了多少钱!”福建福州,潘先生委托房产中介卖房子,买家全款125万成 交,可没想到去签过户合同时,合同上面的金额却显示162万!这可把潘先生给惊呆了,这多出来的37万到底怎么回事?
潘先生家里因为急需用钱,无奈之下就委托房屋中介把房子卖掉。当时中介给潘先生预估的房价是125万,潘先生虽然觉得价格不是特别理想,但也表示可以接受,于是房子就以125万的价格挂售。
挂出去没有多久,中介就打电话说有一位姓李的买家,要求全款购买。眼看买家这么爽快,潘先生就欣然同意签订买卖合同。买家李某也特别利索的直接转账120万,至于剩余的5万尾款,表示等房屋办理完过户手续再支付。
潘先生听后觉得合情合理,便一口答应。可奇怪的是,这位买家李某在支付了120万的购房款以后,一直没有提出房屋过户要求。按理说买家钱付了,房子还没写到自己名下,应该会特别着急,可这位李某却一点也不着急,一拖就是半年多的时间。
这期间,潘先生多次询问过户事宜,但是李某都表示还不着急。直到今年6月份,他才打电话给潘先生,要求一同前往房管局进行变更登记。可令人没想到的是,潘先生刚签完字,账户就提醒收到了162万转账交易。
不是应该转尾款5万吗?怎么会转162万呢?发现不对劲的潘先生,立马仔细看了一遍了合同,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不仅房价从125万变成了162万,就连买主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由李某变成了徐某。直到这时,潘先生才意识到自己被中介给忽悠了。
之前给自己转款120万的李某,居然是这个房产中介的法定代表人。也就是说,其实当初的买主根本不是其他顾客,而是房产中介的老 板,只不过是李某伪造一个买家身份进行 房产交易罢了。
得知自己的房子明明能卖162万,房产中介却说自己的房子只能卖125万,原来是这个李某是故意压价,好从中赚取37万的差价后,潘先生非常生气。
他表示,如果当初李某付完款直接过户,然后再次卖给现在的买家徐某,他并不觉得有问题。可李某却直接从他手中过户给徐某,钱也是先打到他手里,再转给李某,这样就很不合理,认为自己上当受骗了。
为了弄清楚事情缘由,潘先生立马打电话质问李某。可李某表示,他当初谈好的价格并没有少给潘先生,所以潘先生不应该再管他又把房子卖给了谁!而且李某还表示,自己把房子卖的也不是别人,而是自己的同事。
可当潘先生联系上徐某后,徐某表示自己根本不是李某的朋友,他买的这个房子也是通过一名叫郑某的中介代理人进行购买的。而这个郑某正是当初服务潘先生的中介人员,其实他才是李某的朋友,只是当初为了帮李某挣到37万元的差价,冒充工作人员而已。
眼看着双方把自己当猴一样耍,潘先生直接就在电话里跟李某吵了起来。李某并不心虚,还扬言潘先生可以直接去法院告他。潘先生也表示他会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那么,李某作为房产中介,冒充买家从卖家手里买房,是否合规合法呢?
潘先生先来到福州房产局了解情况,房产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房管办理规定》,凡从事房地产相关机构和人员,不得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济服务的房屋。
显而易见,身为房产中介只能抽取佣金,不能从中赚取差价,所以李某与其所在的房产中介公司已经违法了。而且,从李某的一系列做法可以看出,他自己是知情的,但是为了从中牟取更大的利益,铤而走险伙同朋友一起忽悠潘先生当冤大头。
除此之外,潘先生还为此事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先不管中介是不是通过不正当手段赚取差价,这个房子光从出售方面来讲,就已经违法了!按理说李某买房再卖房,其实应该是两笔交易,可合同过户上面只显示了162万的一笔交易,少了一次过户交易,少交了契税,这是很明显的逃税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 二百零一条相关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 期 徒 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期 徒 刑,并处罚金。
由此可以看出,李某当初之所以一直拖着不进行过户,就是为了找到合适的买家后直接通过潘先生手里过户,这样的话就会少缴纳一次契税,和一次过户费。这是很明显的逃税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目前此事已经移交到了相关机关进行核实。我国对偷税漏税行为一直都严加处理,一旦被查出将严惩不贷。也就是说李某不仅要将赚取的差价吐出来,还可能面临房产中介公司无法经营,甚至受到法律制裁。
买卖房产是一件大事,大家一定不要轻易相信某一个中介公司说的话,而是要多方了解和对比。即使日后交易时,蕞好买卖双方和中介公司可以当面商谈,透明交易,这样才可以有 效避免像潘先生这样的事情发生。
不知道你们对中介的做法怎么看呢?欢迎留言讨论!
潘先生家里因为急需用钱,无奈之下就委托房屋中介把房子卖掉。当时中介给潘先生预估的房价是125万,潘先生虽然觉得价格不是特别理想,但也表示可以接受,于是房子就以125万的价格挂售。
挂出去没有多久,中介就打电话说有一位姓李的买家,要求全款购买。眼看买家这么爽快,潘先生就欣然同意签订买卖合同。买家李某也特别利索的直接转账120万,至于剩余的5万尾款,表示等房屋办理完过户手续再支付。
潘先生听后觉得合情合理,便一口答应。可奇怪的是,这位买家李某在支付了120万的购房款以后,一直没有提出房屋过户要求。按理说买家钱付了,房子还没写到自己名下,应该会特别着急,可这位李某却一点也不着急,一拖就是半年多的时间。
这期间,潘先生多次询问过户事宜,但是李某都表示还不着急。直到今年6月份,他才打电话给潘先生,要求一同前往房管局进行变更登记。可令人没想到的是,潘先生刚签完字,账户就提醒收到了162万转账交易。
不是应该转尾款5万吗?怎么会转162万呢?发现不对劲的潘先生,立马仔细看了一遍了合同,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不仅房价从125万变成了162万,就连买主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由李某变成了徐某。直到这时,潘先生才意识到自己被中介给忽悠了。
之前给自己转款120万的李某,居然是这个房产中介的法定代表人。也就是说,其实当初的买主根本不是其他顾客,而是房产中介的老 板,只不过是李某伪造一个买家身份进行 房产交易罢了。
得知自己的房子明明能卖162万,房产中介却说自己的房子只能卖125万,原来是这个李某是故意压价,好从中赚取37万的差价后,潘先生非常生气。
他表示,如果当初李某付完款直接过户,然后再次卖给现在的买家徐某,他并不觉得有问题。可李某却直接从他手中过户给徐某,钱也是先打到他手里,再转给李某,这样就很不合理,认为自己上当受骗了。
为了弄清楚事情缘由,潘先生立马打电话质问李某。可李某表示,他当初谈好的价格并没有少给潘先生,所以潘先生不应该再管他又把房子卖给了谁!而且李某还表示,自己把房子卖的也不是别人,而是自己的同事。
可当潘先生联系上徐某后,徐某表示自己根本不是李某的朋友,他买的这个房子也是通过一名叫郑某的中介代理人进行购买的。而这个郑某正是当初服务潘先生的中介人员,其实他才是李某的朋友,只是当初为了帮李某挣到37万元的差价,冒充工作人员而已。
眼看着双方把自己当猴一样耍,潘先生直接就在电话里跟李某吵了起来。李某并不心虚,还扬言潘先生可以直接去法院告他。潘先生也表示他会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那么,李某作为房产中介,冒充买家从卖家手里买房,是否合规合法呢?
潘先生先来到福州房产局了解情况,房产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房管办理规定》,凡从事房地产相关机构和人员,不得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济服务的房屋。
显而易见,身为房产中介只能抽取佣金,不能从中赚取差价,所以李某与其所在的房产中介公司已经违法了。而且,从李某的一系列做法可以看出,他自己是知情的,但是为了从中牟取更大的利益,铤而走险伙同朋友一起忽悠潘先生当冤大头。
除此之外,潘先生还为此事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先不管中介是不是通过不正当手段赚取差价,这个房子光从出售方面来讲,就已经违法了!按理说李某买房再卖房,其实应该是两笔交易,可合同过户上面只显示了162万的一笔交易,少了一次过户交易,少交了契税,这是很明显的逃税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 二百零一条相关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 期 徒 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期 徒 刑,并处罚金。
由此可以看出,李某当初之所以一直拖着不进行过户,就是为了找到合适的买家后直接通过潘先生手里过户,这样的话就会少缴纳一次契税,和一次过户费。这是很明显的逃税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目前此事已经移交到了相关机关进行核实。我国对偷税漏税行为一直都严加处理,一旦被查出将严惩不贷。也就是说李某不仅要将赚取的差价吐出来,还可能面临房产中介公司无法经营,甚至受到法律制裁。
买卖房产是一件大事,大家一定不要轻易相信某一个中介公司说的话,而是要多方了解和对比。即使日后交易时,蕞好买卖双方和中介公司可以当面商谈,透明交易,这样才可以有 效避免像潘先生这样的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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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越来越看老公不顺眼,没什么赚钱的能力,还没有我一个女生上进,也越来越后悔选择和他结婚,心情很郁闷。
我们恋爱两年多才决定结婚的,结婚前我就很担心他的赚钱能力,但又觉得他对我好,还是决定在一起了,我是一个很要强的人,结婚的婚礼都是我操办的,结完婚以后我们去了外地的打工,想重新发展事情。
之前他想和朋友合伙开跆拳道培训班,但他朋友因为没钱,一直拖着,我老公就一直等着,也不想其他办法,我不想一直吃结婚的老本,于是拉着他出去了。
出来他找了几份工作都干不时间长,一种无所谓的状态,让我很恼火,就会经常生气说他,他属于闷葫芦,我怎么说他都不出声,真是越吵越伤心,不知道我们的婚姻能白头吗?该注意什么?
生于丁丑年,壬子月,庚戌日,乙酉时的女士,庚金生于子月失令,子水为庚金的死地,泄身力量强,月支壬水也泄身,庚金坐戌土得地,年支从丑土能生扶日主,但子丑合,子水泄身的力量被减弱,时支有酉金帮身,时支乙木耗身,年支丁火克身,丁壬合,克身力量减弱,你还是身弱,喜生扶,以土金为用,水木为忌。
婚姻上的分析,庚戌生于魁罡日,还有羊刃与伤官,所以在感情上会比较自我,属于强势的一方,对另一半要求高,食伤当令而旺,对婚姻有些理想主义,对婚后的生活充满幻想,从而忽视了过日子的实际性问题,真正走入婚姻,会有失望,面对家庭琐碎,炒米油盐,发现现实与理想的差距,这样会心生不满情绪,对另一半挑剔抱怨,嫌弃另一半,再加上你脾气不好,对婚姻都有影响。
年支丁火正官代表丈夫星,天干透丁壬合,官星被合克,丁火坐丑土被泄气无力,丁火见戌土有入墓之象,丁火为无财之官,丈夫星受损且弱,这些都代表你丈夫没什么能力,你性格要强,心理产生落差也是正常。
魁罡日出生的女命,对婚姻不利,地支丑戌刑,酉戌害,婚宫受损,婚姻多动荡,婚姻环境不好,感情难顺意。
你丈夫生于乙亥年,丙戌月,癸巳日,辛酉时,癸水生于戌月失令,坐巳火失地,月支有丙火透干耗身,年支乙木泄身,亥水帮身,但亥水被戌土制,帮身无力,时柱辛酉干支一气的生扶日主,依然属于身弱之人,以金水为用,木火为忌。
你对象身弱,时支辛酉干支一气的为偏印用神,但丙辛合,巳酉半合,辛酉金被财克,年支亥水为用单倍戌土制,用神无力且被制,格局组合对你不利,说明他一生没什么好发展与机遇,做事阻碍较多。
现在处于癸未运,未来走壬午,辛巳运,运势不给力,格局层次不高,能力与财富等级都不及你。
他五行火土两旺,对你有帮助,你五行水旺,是他的用神,喜忌能互补,你们有乙庚合,丑戌刑,酉戌害,酉酉自刑,亥子丑三会,巳酉丑三合,婚配属于中等水平,恋人缘分较深,多半不会离婚。
一个人的婚姻也是由性格决定的,你性格强势且有主见,内心会希望找个听话的人,听话的人基本没什么主见,能力不会太强,如果你找个能力更方面强的人,两人都强,谁也不服谁,势必会争吵不断,婚姻关系很难维持,这世间就是如此,事物都有两面性,鱼和熊掌不能兼得#算命八字占卜合婚# https://t.cn/Rxdg3hW
我们恋爱两年多才决定结婚的,结婚前我就很担心他的赚钱能力,但又觉得他对我好,还是决定在一起了,我是一个很要强的人,结婚的婚礼都是我操办的,结完婚以后我们去了外地的打工,想重新发展事情。
之前他想和朋友合伙开跆拳道培训班,但他朋友因为没钱,一直拖着,我老公就一直等着,也不想其他办法,我不想一直吃结婚的老本,于是拉着他出去了。
出来他找了几份工作都干不时间长,一种无所谓的状态,让我很恼火,就会经常生气说他,他属于闷葫芦,我怎么说他都不出声,真是越吵越伤心,不知道我们的婚姻能白头吗?该注意什么?
生于丁丑年,壬子月,庚戌日,乙酉时的女士,庚金生于子月失令,子水为庚金的死地,泄身力量强,月支壬水也泄身,庚金坐戌土得地,年支从丑土能生扶日主,但子丑合,子水泄身的力量被减弱,时支有酉金帮身,时支乙木耗身,年支丁火克身,丁壬合,克身力量减弱,你还是身弱,喜生扶,以土金为用,水木为忌。
婚姻上的分析,庚戌生于魁罡日,还有羊刃与伤官,所以在感情上会比较自我,属于强势的一方,对另一半要求高,食伤当令而旺,对婚姻有些理想主义,对婚后的生活充满幻想,从而忽视了过日子的实际性问题,真正走入婚姻,会有失望,面对家庭琐碎,炒米油盐,发现现实与理想的差距,这样会心生不满情绪,对另一半挑剔抱怨,嫌弃另一半,再加上你脾气不好,对婚姻都有影响。
年支丁火正官代表丈夫星,天干透丁壬合,官星被合克,丁火坐丑土被泄气无力,丁火见戌土有入墓之象,丁火为无财之官,丈夫星受损且弱,这些都代表你丈夫没什么能力,你性格要强,心理产生落差也是正常。
魁罡日出生的女命,对婚姻不利,地支丑戌刑,酉戌害,婚宫受损,婚姻多动荡,婚姻环境不好,感情难顺意。
你丈夫生于乙亥年,丙戌月,癸巳日,辛酉时,癸水生于戌月失令,坐巳火失地,月支有丙火透干耗身,年支乙木泄身,亥水帮身,但亥水被戌土制,帮身无力,时柱辛酉干支一气的生扶日主,依然属于身弱之人,以金水为用,木火为忌。
你对象身弱,时支辛酉干支一气的为偏印用神,但丙辛合,巳酉半合,辛酉金被财克,年支亥水为用单倍戌土制,用神无力且被制,格局组合对你不利,说明他一生没什么好发展与机遇,做事阻碍较多。
现在处于癸未运,未来走壬午,辛巳运,运势不给力,格局层次不高,能力与财富等级都不及你。
他五行火土两旺,对你有帮助,你五行水旺,是他的用神,喜忌能互补,你们有乙庚合,丑戌刑,酉戌害,酉酉自刑,亥子丑三会,巳酉丑三合,婚配属于中等水平,恋人缘分较深,多半不会离婚。
一个人的婚姻也是由性格决定的,你性格强势且有主见,内心会希望找个听话的人,听话的人基本没什么主见,能力不会太强,如果你找个能力更方面强的人,两人都强,谁也不服谁,势必会争吵不断,婚姻关系很难维持,这世间就是如此,事物都有两面性,鱼和熊掌不能兼得#算命八字占卜合婚# https://t.cn/Rxdg3hW
“我凭本事卖房,你管我卖了多少钱!”福建福州,潘先生委托房产中介卖房子,买家全款125万成 交,可没想到去签过户合同时,合同上面的金额却显示162万!这可把潘先生给惊呆了,这多出来的37万到底怎么回事?
潘先生家里因为急需用钱,无奈之下就委托房屋中介把房子卖掉。当时中介给潘先生预估的房价是125万,潘先生虽然觉得价格不是特别理想,但也表示可以接受,于是房子就以125万的价格挂售。
挂出去没有多久,中介就打电话说有一位姓李的买家,要求全款购买。眼看买家这么爽快,潘先生就欣然同意签订买卖合同。买家李某也特别利索的直接转账120万,至于剩余的5万尾款,表示等房屋办理完过户手续再支付。
潘先生听后觉得合情合理,便一口答应。可奇怪的是,这位买家李某在支付了120万的购房款以后,一直没有提出房屋过户要求。按理说买家钱付了,房子还没写到自己名下,应该会特别着急,可这位李某却一点也不着急,一拖就是半年多的时间。
这期间,潘先生多次询问过户事宜,但是李某都表示还不着急。直到今年6月份,他才打电话给潘先生,要求一同前往房管局进行变更登记。可令人没想到的是,潘先生刚签完字,账户就提醒收到了162万转账交易。
不是应该转尾款5万吗?怎么会转162万呢?发现不对劲的潘先生,立马仔细看了一遍了合同,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不仅房价从125万变成了162万,就连买主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由李某变成了徐某。直到这时,潘先生才意识到自己被中介给忽悠了。
之前给自己转款120万的李某,居然是这个房产中介的法定代表人。也就是说,其实当初的买主根本不是其他顾客,而是房产中介的老 板,只不过是李某伪造一个买家身份进行 房产交易罢了。
得知自己的房子明明能卖162万,房产中介却说自己的房子只能卖125万,原来是这个李某是故意压价,好从中赚取37万的差价后,潘先生非常生气。
他表示,如果当初李某付完款直接过户,然后再次卖给现在的买家徐某,他并不觉得有问题。可李某却直接从他手中过户给徐某,钱也是先打到他手里,再转给李某,这样就很不合理,认为自己上当受骗了。
为了弄清楚事情缘由,潘先生立马打电话质问李某。可李某表示,他当初谈好的价格并没有少给潘先生,所以潘先生不应该再管他又把房子卖给了谁!而且李某还表示,自己把房子卖的也不是别人,而是自己的同事。
可当潘先生联系上徐某后,徐某表示自己根本不是李某的朋友,他买的这个房子也是通过一名叫郑某的中介代理人进行购买的。而这个郑某正是当初服务潘先生的中介人员,其实他才是李某的朋友,只是当初为了帮李某挣到37万元的差价,冒充工作人员而已。
眼看着双方把自己当猴一样耍,潘先生直接就在电话里跟李某吵了起来。李某并不心虚,还扬言潘先生可以直接去法院告他。潘先生也表示他会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那么,李某作为房产中介,冒充买家从卖家手里买房,是否合规合法呢?
潘先生先来到福州房产局了解情况,房产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房管办理规定》,凡从事房地产相关机构和人员,不得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济服务的房屋。
显而易见,身为房产中介只能抽取佣金,不能从中赚取差价,所以李某与其所在的房产中介公司已经违法了。而且,从李某的一系列做法可以看出,他自己是知情的,但是为了从中牟取更大的利益,铤而走险伙同朋友一起忽悠潘先生当冤大头。
除此之外,潘先生还为此事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先不管中介是不是通过不正当手段赚取差价,这个房子光从出售方面来讲,就已经违法了!按理说李某买房再卖房,其实应该是两笔交易,可合同过户上面只显示了162万的一笔交易,少了一次过户交易,少交了契税,这是很明显的逃税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 二百零一条相关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 期 徒 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期 徒 刑,并处罚金。
由此可以看出,李某当初之所以一直拖着不进行过户,就是为了找到合适的买家后直接通过潘先生手里过户,这样的话就会少缴纳一次契税,和一次过户费。这是很明显的逃税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目前此事已经移交到了相关机关进行核实。我国对偷税漏税行为一直都严加处理,一旦被查出将严惩不贷。也就是说李某不仅要将赚取的差价吐出来,还可能面临房产中介公司无法经营,甚至受到法律制裁。
买卖房产是一件大事,大家一定不要轻易相信某一个中介公司说的话,而是要多方了解和对比。即使日后交易时,蕞好买卖双方和中介公司可以当面商谈,透明交易,这样才可以有 效避免像潘先生这样的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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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先生家里因为急需用钱,无奈之下就委托房屋中介把房子卖掉。当时中介给潘先生预估的房价是125万,潘先生虽然觉得价格不是特别理想,但也表示可以接受,于是房子就以125万的价格挂售。
挂出去没有多久,中介就打电话说有一位姓李的买家,要求全款购买。眼看买家这么爽快,潘先生就欣然同意签订买卖合同。买家李某也特别利索的直接转账120万,至于剩余的5万尾款,表示等房屋办理完过户手续再支付。
潘先生听后觉得合情合理,便一口答应。可奇怪的是,这位买家李某在支付了120万的购房款以后,一直没有提出房屋过户要求。按理说买家钱付了,房子还没写到自己名下,应该会特别着急,可这位李某却一点也不着急,一拖就是半年多的时间。
这期间,潘先生多次询问过户事宜,但是李某都表示还不着急。直到今年6月份,他才打电话给潘先生,要求一同前往房管局进行变更登记。可令人没想到的是,潘先生刚签完字,账户就提醒收到了162万转账交易。
不是应该转尾款5万吗?怎么会转162万呢?发现不对劲的潘先生,立马仔细看了一遍了合同,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不仅房价从125万变成了162万,就连买主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由李某变成了徐某。直到这时,潘先生才意识到自己被中介给忽悠了。
之前给自己转款120万的李某,居然是这个房产中介的法定代表人。也就是说,其实当初的买主根本不是其他顾客,而是房产中介的老 板,只不过是李某伪造一个买家身份进行 房产交易罢了。
得知自己的房子明明能卖162万,房产中介却说自己的房子只能卖125万,原来是这个李某是故意压价,好从中赚取37万的差价后,潘先生非常生气。
他表示,如果当初李某付完款直接过户,然后再次卖给现在的买家徐某,他并不觉得有问题。可李某却直接从他手中过户给徐某,钱也是先打到他手里,再转给李某,这样就很不合理,认为自己上当受骗了。
为了弄清楚事情缘由,潘先生立马打电话质问李某。可李某表示,他当初谈好的价格并没有少给潘先生,所以潘先生不应该再管他又把房子卖给了谁!而且李某还表示,自己把房子卖的也不是别人,而是自己的同事。
可当潘先生联系上徐某后,徐某表示自己根本不是李某的朋友,他买的这个房子也是通过一名叫郑某的中介代理人进行购买的。而这个郑某正是当初服务潘先生的中介人员,其实他才是李某的朋友,只是当初为了帮李某挣到37万元的差价,冒充工作人员而已。
眼看着双方把自己当猴一样耍,潘先生直接就在电话里跟李某吵了起来。李某并不心虚,还扬言潘先生可以直接去法院告他。潘先生也表示他会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那么,李某作为房产中介,冒充买家从卖家手里买房,是否合规合法呢?
潘先生先来到福州房产局了解情况,房产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房管办理规定》,凡从事房地产相关机构和人员,不得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济服务的房屋。
显而易见,身为房产中介只能抽取佣金,不能从中赚取差价,所以李某与其所在的房产中介公司已经违法了。而且,从李某的一系列做法可以看出,他自己是知情的,但是为了从中牟取更大的利益,铤而走险伙同朋友一起忽悠潘先生当冤大头。
除此之外,潘先生还为此事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先不管中介是不是通过不正当手段赚取差价,这个房子光从出售方面来讲,就已经违法了!按理说李某买房再卖房,其实应该是两笔交易,可合同过户上面只显示了162万的一笔交易,少了一次过户交易,少交了契税,这是很明显的逃税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 二百零一条相关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 期 徒 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期 徒 刑,并处罚金。
由此可以看出,李某当初之所以一直拖着不进行过户,就是为了找到合适的买家后直接通过潘先生手里过户,这样的话就会少缴纳一次契税,和一次过户费。这是很明显的逃税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目前此事已经移交到了相关机关进行核实。我国对偷税漏税行为一直都严加处理,一旦被查出将严惩不贷。也就是说李某不仅要将赚取的差价吐出来,还可能面临房产中介公司无法经营,甚至受到法律制裁。
买卖房产是一件大事,大家一定不要轻易相信某一个中介公司说的话,而是要多方了解和对比。即使日后交易时,蕞好买卖双方和中介公司可以当面商谈,透明交易,这样才可以有 效避免像潘先生这样的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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